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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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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官八
       宣尉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布行省之政令。边陲有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安抚、宣抚、招讨等使。
       宣慰使司。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曰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曰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曰淮东道,扬州路置。曰浙东道,庆元路置。曰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曰湖南道。天临路置。俱至元十三年置,惟淮东道置于十五年,至正十九年。增河南道宣慰司。置于洛阳。十五年,改北京行省为宣慰司。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凡八道:曰广东道,广州路置。曰大理金齿等处。曰蒙庆等处,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曰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曰海北海南道。曰福建道,曰八番顺元等处,曰察罕脑儿等处,以上五府,使三员,副都元帅、金都元帅事二员,余同前。曰吐番等处,使五员。曰吐番等路,使四员,二道均有捕盗官三员。曰乌斯臧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使五员,捕盗官一员。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署管勾一员。凡三府:曰曲靖等路,曰罗罗斯,《元典章》:罗罗斯宣慰司都元帅府断事官,正五品。曰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旧纪至元二十五年,改云南乌撤宣抚司为宣慰司,兼管军万安府。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都事《元典章》都元帅府都事,正七品。原作知事乃字误。各一员。凡四府:曰北庭,曰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曰蒙古军,曰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后至元以来,所增置者八道:曰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至元元年置;曰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至元四年置,至正二年罢;曰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自脱脱木儿没后,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掠,深为末便。遂置府以治之。曰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置;曰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王十一年置:曰淮东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置于泗州天长县;曰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置:曰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置,东路郁蒙古军。旧纪大德二年,徒重庆府宣慰司都元帅府于成都。至顺二年,置云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后俱裁省。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元帅一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元典章》:元帅府计议官,正七品。凡九府:曰洮州,元帅二员。曰十八族,增同知一员。曰积石州,增同知一员、脱脱和孙一员。曰礼店文州,增同知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曰帖城问里洋脱,曰朵甘思,曰当阳,曰岷州,曰脱思麻路。按脱思麻路称军民万户府,当阳、帖城、阿不笼等处分为三万户府,岷州但有捕盗官,俱无元帅府名。疑此有误。
       分元帅府。凡七府,至正八年,置分元帅府于汀、漳二州,又置分府于沂州。十一年,置分府于宝庆路,又置宝武分元帅府,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十二年,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宣抚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宣抚使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五品。佥事一员,从五品。计议一员,正七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架阁各一员。凡六府:曰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至元十四年,改广南西道宣抚司为宣慰司。曰丽江路,曰顺元等处。曰播州。曰思州,至元十八年,改思州宣抚司为宣慰司。曰叙南等处。不置佥事、计议。后至元以来所增者:曰绍熙军民宣抚司。《元典章》:同知宣抚司佥事正三品,乃至元官制。至元时改宣抚使为宣慰使凡二处。宣慰使从二品,则由宣抚改宣慰,宣抚亦必从二品也。其降正三品,未详何时。后至元四年,置宣抚使六员,同知、副使各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巡检司十处。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六处。六年罢。曰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改水顺安抚司为宣抚司。曰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置。旧纪大德二年,并土番碉门安抚司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至大二年改松潘叠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
       安抚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正三品。同知、正五品。副使、正五品。佥事各一员,从五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各一员。凡十五府:曰松潘客叠威茂等处,增照磨一员。曰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增照磨一员,以上隶宣政院。曰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曰永顺等处,曰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曰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曰程番武盛军,曰金百番太平军,曰卧龙番南宁州,曰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曰大龙番应天府,曰洪番永盛军,曰方番河中府,曰卢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曰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元典章》西夏新民安抚副使正五品,同知耽罗国军民安抚司事正五品。后至元以来所增者,曰:中正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罢四川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军民府。十五年,改为安抚司。曰: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盘顺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罢,置盘顺府。
       招讨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凡十二府:曰吐番等处,招讨使二员。曰刺马儿冈等处,曰奔不思地里,曰天全,招讨使二员。曰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二员。曰朵甘思,不设达鲁花赤。曰担里管军,不设达鲁花赤。曰征沔,以下各属,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曰唆尼,曰沿边溪洞,曰六番。曰脱思马田地。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置于四川。
       团练宣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一置耀于州,曰奉元延安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一置于分子邠州,曰巩昌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每通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二员,检督六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元典章》:宁夏府路营田使司达鲁花赤、营田使,俱正五品。
       诸路万户府。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皆世袭,有功则升秩。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府从五品,下府从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四品,千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营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营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品、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汉人一员,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元典章》:蒙古千户副奥鲁官,正八品。
       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十三处,正五品。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元统二年置。湖广行省咨:海南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僚杂房,宜立万户府以镇之。
       水军万户府。品秩同前。至正十三年,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十四年,置水军万户府于镇江。十五年,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河口。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置义兵万户府于河南、淮南两省。又置毛胡芦义兵万户府于南阳、邓州等处。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卢,因以名之。十五年,置义兵万户府于汴梁等处,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置招讨军民万户府于巩县。二十六年,又置于嵩州。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置义兵千户所于广西平乐等处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利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每所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都目各一员。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标拨镇守调遣。总定九十六员。十三年,置义兵千户水军千户于江西。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行省皆置,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元贞元年,沼各省止存儒学提举司一,余悉罢之。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有之。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惟河南、江南、江浙、江西、湖广五行省有之。
       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凡三处,曰: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至元十四年置,三十年罢,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曰: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卷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奚场、小海场、草湾场、白驹场、札庄场、五佑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扳浦场、临洪场、徐读浦场。
       试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司。
       曰: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二员,无副。至元十四年置。
       盐场三十二所。曰: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汇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袋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亭场、黄岩场、牡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曰: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同和二员。无副使。盐场七所。曰: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州场、■〈氵丙〉州场。延祐六年,二两浙盐仓六所,秩八品,官二员。惟杭州、嘉兴二仓,设官三员,秩从七品。盐场三十四所,场设盐运一员,秩正八品,罢检校所。至正二年,杭州、嘉兴、绍兴、温州、台州等路各立检校批验盐司所。
       广东盐课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盐场十三所。曰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姓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漆水场、石桥场、陉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从三品。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盐场十二所。曰:简盐场,曰:隆盐场,曰:绵盐场。曰: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至元六年,立四川监榷茶场使司。后改为茶盐转运司、榷茶都转运司。设官并秩未详。
       广海盐课提举司。秩从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江西榷茶运使司。至元十六年置,后省。元统元年,复置湖广江西。
       市舶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立市舶都转运司。二十五年,改海南博易市舶提举司。三十一年罢。后复置。至大四年。又罢。延祐三年,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所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年,罢福建市舶总管府。建置年分末详。《元典章》:市舶提举司七处。曰:杭州、庆元、泉州、广州、上海、温州、澉浦,提举俱从五品。
       江浙金银洞冶都转运使司。元贞元年立。官制元考。《元典章》:湖南湖北金场都转运使,正三品。
       海道运粮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司镇抚二员。正五品。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七年罢镇抚司。其属: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凡六处。曰:温、台,曰庆元绍兴、曰抗州嘉兴,曰昆山崇明,曰常熟江阴,曰平江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至元二十七年,罢海道粮运万户。二十八年。罢海道运粮镇抚司。大德七年,并海道运粮万户府为海道都漕运万户府。至大四年,省海道运粮万户为六员,千户为七所。皇庆元年,省万户一员,增副万户一员,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升台州海道州防千户所为万户府,又置分府于平江,添设兵马司都指挥二员,指挥二员,副指挥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狱丞各一员。
       至正十年,立兵马司四处,曰:大名,曰:东平,曰:济宁,曰:徐州。十五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济宁兵马司添置副指挥一员。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于沛县。
       诸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从四品。治中、正五品。判官正六品。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同知如治中之秩。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上路二员,从六品。专治刑狱,中路一员。大德二年。增上路三员,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其属曰:
       儒学教授,一员。秩正九品。学正一员,学录一员。诸路同。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曰:蒙古教授,一员。秩正九品。
       曰: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学教授一员。俱从九品。
       曰:司狱司。司狱一员,从八品。丞一员。正九品。
       曰:平准行用库。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曰织染局。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杂造局。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曰:税务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各一员。
       曰: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司,以掌城中民户之事。中统二年,验民户多寡,定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至元十六年,邠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专领课程。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摄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部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诸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知府或府尹二员,俱正四品。领劝农、奥备与路同。同知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从六品。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差等。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平。二十年又是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俱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薄兼尉。后又别置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正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汉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办使臣奸伪。正一员,秩从五品。副一员。五七品。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卷三十六 志第三
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卷三十九 志第六
卷四十 志第七
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卷四十三 志第十
卷四十四 志第十一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二
卷四十六 志第十三
卷四十七 志第十四
卷四十八 志第十五
卷四十九 志第十六
卷五十 志第十七
卷五十一 志第十八
卷五十二 志第十九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一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三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四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九 志第二十六
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卷六十六 志第三十三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卷八十一 志第四十八
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
卷九十四 志第六十一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卷九十七 志第六十四
卷九十八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卷一百 志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卷一百二 志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 志第七十
卷一百四 列传第一
卷一百五 列传第二
卷一百六 列传第三
卷一百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一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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