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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卷二百六 列传第一百三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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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善明 邓文原 虞集 槃 揭傒斯(汯) 黄溍 欧阳玄
       元明善,字复初,大名清河人。父贡,有学行,累官枢密院昭磨,赠吏部尚书,追封清河郡公,谥孝靖。
       明善少颖悟,读书过目成诵,及冠,游学江南,受业于吴澄,佥行枢密院事。董士选闻其名,辟为掾,待以宾礼。士选迁江西行省左丞,又辟为行省掾。从士选讨平赣州贼刘贵,士选俘党三百人,明善议贷其诖误,得全活者百三十人。贼籍赣、吉二州民丁十万,有司获其籍,欲株连为利,明善请火之以灭迹,二郡遂安。迁江南行台掾,擢枢密院照磨,又转中书省左右曹椽。先是,明善在江西,张瑄为行省参政,借明善马留之,致米三十斛偿其直。后瑄败,籍其家,薄载送元复初米三十斛,不言偿马直,明善坐免官。久之,事得白,复为省曹掾。
       仁宗在东宫,擢为太子文学。及即位,授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时姚燧以翰林学士承旨修成宗、顺宗《实录》,使明善总之。明善所述者,燧略为窜易而已。燧尝谓有题文,吾能为之,无题者惟元复初能为之。其推重如此。擢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诏节《尚书》经文,译以进,明善与直学士文升同译。升,宋丞相天祥子也。每奏读一篇,帝辄称善曰:“二帝三王之道,非卿莫闻。”皇太后既受尊号,廷臣议肆赦,明善曰:“数赦非善之人福,宥过可也。”
       奉命赈山东、河南饥,余钱四万缗。明善见彭城、下邳诸驿保马民饥,欲赈之,或曰:“此为流民,非为驿也。”明善曰:“民与驿有分乎?《春秋》之义,大夫出疆,可以专命。”卒赈之。及复命,执政多其明决。
       皇庆二年,修《武宗实录》。明年,迁翰林侍讲学士,阶中奉大夫。延祐二年,会试天下进士,明善充考试官。殿试,又充读卷官。改礼部尚书,正孔氏宗法,以五十四世思晦袭衍圣公事,上如所议。擢参议中书省事,为御史孛术鲁翀所劾,复入翰林侍读学士。拜湖广行省参知政事。
       英宗即位,召为集贤侍读学士。晋翰林学士。晋阶资善大夫,修《仁宗实录》。百官迎全宗御容,有卿云见,诏明善为文纪之。帝亲享太室,礼官进祝册,请署御名,帝命代署者三,眷遇优渥,当世莫并焉。至治二年卒,年五十四。泰定初,赠资善大夫、河南行省左丞,追封清河郡公,谥文敏。
       明善早以文章自豪,出入秦、汉之间,晚所造益邃,与姚燧并为一代文宗。著有《清河集》三十九卷。
       二子:晦、暠。晦由典瑞院判出为峡州路同知。早卒。
       邓文原,字善之,杭州钱唐人,其先本绵州人。文原早慧,年十五,试浙西转运司,冠其曹。至元二十七年,行省辟署杭州路儒学正。秩满,调崇德州儒学正。
       大德五年,擢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翰林学士承旨阎复于后进少所假借,独推重文原,凡大撰著皆属之。迁修撰。成宗崩,预修《实录》,姚燧、王构等阅文原稿,互有指擿,后数日,复取视之,不能易一字,始叹服。出为江浙儒学提举。
       皇庆元年,召除国子司业。建议更学校法,与执政意不合,移病去。延祐四年,擢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
       出佥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平江僧憾其府判官理熙。告熙赃,已诬服,文原廉问得实,杖僧而释熙。湖州民犯夜禁,被执而逃,追者剚其右肋仆地,其兄问杀汝者谁,曰:“白衣冠长身者。”语毕死,其兄诉于有司。问直初更者,曰:“张福儿。”遂坐福儿杀人罪,械系三年,文原阅其牍,曰:“福儿不满六尺,非长身,且素用左手,何以伤右肋?”鞫之,真杀人者张甲也,福儿之冤始白。建德民戴汝惟获盗,夜有火其居者,失汝惟所在,文原曰:“此有故。”责有司推验,得其妻弟叶甲谋杀汝惟状。人以为神。
       六年,移佥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使。宁国诸路茶课钞三千锭,后增至十八万锭,皆凿空取之。民间民逋欠,则转运使以失察罪有司,凡五品以下官皆杖决。文原言:“宜罢茶司,使州县领之。”不报,饶州有告欺隐官粮者事,连数百人,数年不决,文原曰:“是不难知,以官租为民田交易,抄户时因之定差徭,经理时因之定租税耳。”命据籍为证,讼始息。徽州民造楮币于僧寺,有避雨者见之,共人啖以利。使佐烘焙,事觉当死。文原曰:“伪造当死者有七等,烘焙应比行使加等杖罪而已。”事闻,卒从文原所拟。州民谢兰家僮死,兰侄回赂其族人,诬兰杀之,狱已具。文原覆案后,即释兰,而坐回。其他平所反多类此。
       至治二年,召拜集贤直学士。地震,诏议弭灾之道。文原奏言:“今治狱之官,惟受成于吏,死囚岁上刑曹,类延缓不报,庚死者多。宜慎选刑官,死囚应决即决,宽则释之,河北流民复业,朝廷虽计口给钱,而有司奉行不实,宜算计海运支发之羡余,随处置仓以备凶年。”又言:“茶法病民,乞并罢转运思。经弭人怨,召天和。”时论韪之。晋奉政大夫,兼祭酒,依前直学士。
       泰定元年,知贡举,并充读卷官。特命与半章政事张珪、翰林学士吴澄同为经筵官。俄乞病归。二年,召拜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旋擢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以病不赴。天历元年卒,年七十一。
       至正九年,文原门人、集贤院大学士冯思温奏:文原经筵旧臣,宜加恩礼。赠中奉大夫、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南阳郡公,谥文肃。初,太常议谥壮康,因思温之请,改谥文肃焉。
       文原家贫而行廉。安南入贡,以黄金、丹砂、象齿为私觌之礼,文原却之。其人曰:“清白物也。”文原曰:“尔物清白,自我受之则污矣。”为文精深典雅,施于诰命者,尤温润有体。有《巴西集》十卷。工书,与赵孟頫齐名。子衍,江浙儒学副提举。
       虞集,字伯生,其先成都人,宋丞相允文五世孙也。父汲,宋黄冈县尉,宋亡,侨居临川崇仁,遂为崇仁人。集三岁即知读收,母杨氏口授《论语》、《孟子》、《左氏传》,闻辄成诵。及长,从吴澄受学。董士选除南台中丞,延集家塾。
       大德初,始至京师,以大臣荐,授大都路儒学教授。除国子助教,即以师道自任,诸生时其退,每挟策趋门下卒业,他馆生多相率诣集听讲。丁内艰,服除,再为助教,除博士,监祭殿上,诸生有醉而失礼者,集请削其籍。大臣为乞免,集持不可,曰:“国学,礼义之所出也,此而不治,何以为教?”仁宗在东宫,谕集勿竟其事,集以状移詹事院,竟黜其人,仁宗更以集为贤。
       仁宗擢吴澄为司业,又命参知政事许师敬纲领国子监事,皆欲有所更张,以副帝意,集力赞之。后为异论所挠,澄投檄去,集亦以病免。未几,除太常博士,丞相住方为院使。间从集问礼,集为言先王制作,以及古今因革治乱之由,拜住叹息,益信儒者有用。
       迁集贤修撰,因会议学校,集上议:“宜使守令求经明行修者身师之,庶有所观感。其次则求操履近正,而不为诡异骇俗者,确守先儒经说,而不敢为奇论者,众所敬服,而非乡愿之徒者,延之以教学者,则他日亦当有所成就。共次则取乡贡至京师罢归者,其议论文艺犹足以耸动后学。”时论韪之。六年,除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仁宗尝对左右叹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显擢尔。”
       英宗即位,拜住为相,集以忧还江南,拜住不知也。乃言于上,遣使求之于蜀,又求这于江西。集闻命趋朝,英宗已崩。泰定初,除国子司业,迁秘书少监,天子幸上都,以讲臣多高年,命集与集贤侍读学士王结,执经以从。自是,常年扈从。拜翰林直学士,俄兼国子祭酒。尝因讲罢,论京师恃东南运粮,竭民力以航不测,非所以宽远人而因地利。京东濒海数千里,萑苇之场也,海潮日至,淤为沃壤,若筑堤捍水为田,听富民欲得官者合其众分授以地,能以万夫耕者,授以万夫之田,为万夫长,千夫、百夫亦如之。一年、二年勿征三年视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额征之,五年命以官,十年佩之符印,得以传子孙,如军官之法。可以宽东南海运,纾疲民。帝韪其言,下省部议,为廷臣所尼。
       文宗在潜邸,已知集名。既即位,命集仍兼经筵。以先世邱陇在江南,乞一郡自便。帝曰:“汝材何所不堪,顾今未可去尔。”除奎章阁侍书学士。时关中大饥。帝问集何以救民,对曰:“承平日久,人情宴安,有志之士,急于近效,则怨讟兴焉。不幸大灾之后,正君子为治作新之机也。若遣一二知民事者稍宽其禁令,使得有所为,随郡县择可用之人。因旧民所在,定城郭,修闾里,治沟洫,限畎亩,薄征敛,则流亡渐至,春耕秋敛皆有所助,一、二岁间,勿征勿徭,封域既正,友望相济,四面而至者,均齐方一,截然有法,则三代之民将见出于空虚之野矣。”帝称善。因进曰:“幸假臣一郡,试以此法行之,三、五年间,必有以报朝廷。”左右或间于帝曰:“虞伯生欲以此去尔。”议遂寝。有敕诸兼职不过三,免国子祭酒。
       集以入侍燕间,无益时政,且媢嫉者多,乃与大学士忽都鲁儿迭失等进曰:“陛下出独见,建奎章阁,览书籍,置学士员,以备顾问,臣等备员,殊无补报,窃恐有累圣德,乞容臣等辞职。”帝曰:“朕无生知之明,于国家治体,岂能周知?故立奎章阁,置学士员,以祖宗明训、古昔治乱得失,日陈于前,卿等其悉所学,以辅朕。若军国机务,自有省、院、台任之,非卿等责也。其勿复辞。”
       敕采辑本朝典故,仿唐、宋《会要》修《经世大典》,以集与中书平章政事赵世延,同为总裁官。集荐礼部尚书马祖常谙习旧章,国子司业杨宗瑞素治历象、地理之学,皆可任总裁;翰林修撰谢瑞、应奉苏天爵、太常博士李好文、国子助教陈旅、前詹事院照磨宋褧、通事舍人王士点,俱有见闻,可裨撰录;庶几是书早成。帝以尝修辽、金、宋三史,无成绩,今修《大典》,令学士专率其属为之。集请以翰林国史院修祖宗实录时百司所具事迹参订。国史院臣言于帝曰:实录,法不得传于外,事绩不当示人。”又请国书《脱卜赤颜》增修太祖以来事绩,承旨塔失海牙曰:“《脱卜赤颜》不可传于外人。”二事皆格不行。俄世延归,集专领其事,再阅岁,书成,凡八百帙。既奏进,以目疾丐解识,不允,乃举治书侍御史马祖常自代,不报。
       御史中丞赵世安乘间为集请曰:“虞伯生居京师久,甚贫,又病目,幸假一外任,便医。”帝怒曰:“一虞伯生,汝辈不容耶?”帝方向用文学,以集宏才博职,故重听其去。集每承诏有所述作,必以帝王之道从容讽切,问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随事规谏。一日,命集草制封乳母夫为营都王,使阿荣、巙巙传旨。二人忌集,缪言制封营国公,集具稿,俄丞相索制词甚急,集以稿以进,丞相愕然问故,集知为所绐,即请易稿进,终不自言。
       龚伯璲以才俊为马祖常所喜,欲集为荐引,集曰:“是子虽小有才,然非远大器,亦恐不得令终。”祖常不以为然。一日,邀集过其门,设宴,酒半,出荐牍求署,集固拒之,祖常不乐而罢。文宗崩,集在告,欲南还,弗果。大臣将立妥欢帖穆尔为太子,用至大故事,召诸老臣赴上都议政,集在召列。祖常使人告之曰:“御史有言矣。”乃谢病归临川。初,文宗在上都,将立其子阿剌忒纳答剌为皇太子,乃以妥欢帖穆尔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谓太子非其子,黜之江南,驿召翰林学士承旨阿邻帖木儿、奎章阁大学士忽都鲁儿迷失书其事于《脱卜赤颜》,又命集草诏,布告中外。至是,省、台官皆文宗素所信用者,御史变不敢斥言其事,祖常意在讽集速去而已。伯璲后以用事败,杀其身,世乃服集知人。
       元统元年,遣使赐上尊酒、金织文锦二,召集还,疾作不能行。左右有以旧诏为言者,帝不怿曰:“此我家事,岂由彼书生耶?”至正八年五月卒,年七十有七。赠江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仁寿郡公,谥文靖。
       集家素贫,归老后,登门之士相望于道,好事者起邸舍以待之。然碑志之文,未尝苟作。南昌富民伍氏娶诸王女为妻,充本位下总管。既卒,其子属丰城甘悫求集铭父墓,奉中统钞五百锭,集不许,悫愧叹而去。早岁,与弟槃辟书舍为二室,左室书陶渊明诗,题曰陶庵,右室书邵尧夫诗,题曰邵庵,故世称邵庵先生。集文章为代之冠,论者以唐这韩愈、宋之欧阳修比之。有《道围学古录》五十卷。子安民,官吉州路安福州知州。
       槃,字仲常。延祐五年进士,授吉安永丰县丞。丁父忧,服除,授湘乡州判官。有富民杀人赂他人坐之,己定谳,槃犹不署,杀人者卒论抵。有巫至其州,称神降,曰:“某方火。”即火,长吏以下皆迎巫至家,礼敬之。槃得放火者一人,讯之,知为巫所使。召巫至,无敢施鞭箠者。槃谓左右曰:“此将为大乱,宜急治之。”一讯而服,乃论巫并其党如法。秩满,除嘉鱼县尹,槃已卒。
       揭傒斯,字曼硕,龙兴富州人。父来成,宋乡贡进士,为世名儒。至元初,赐谥贞文先生。傒斯幼贫,读书昼夜不懈,父子自为师友,早有文名,大德间,客湖南,都元帅赵淇号知人,见之曰:“君他日翰苑名流也。”程钜夫、卢挚先后为湖南廉访使,咸重之,钜夫因妻以从妹。
       延祐元年,挚表荐于朝,特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时平章政事李孟监修国史,见其所撰功臣列传,叹曰:“是方可谓之史笔,若他人直誊吏牍尔!”擢应夫翰林文字,仍兼编修。迁国子助教,复留为应奉。五年,请假归。泰定元年,召还,又以丁母忧归。
       天历二年,开奎章阁,擢为授经郎,以教勋戚子弟。傒斯每徒行入直,受学者欲为买马,傒斯闻之,乃自置一马,寻复屏去,以示不苟取于人。文宗幸阁中,有所咨访,恒以字呼之。中书奏用儒臣,必问曰:“其材何如揭曼硕?”间出所上《奎章政要》,以示台臣曰:“此朕授经郎揭曼硕所进也。”傒斯以翰墨宝受知于帝,其宠待亚于虞集、柯九思。
       富州地不产金,官府惑奸民言,募淘金户三百。其人采他县金以献,岁课增至四十九两。历年既久,三百户所存无什一,又贫不聊生,有司责受役于官者代输之,多以是破产。蠲斯言于省臣,蠲其赋,州人德之。
       与修《经世大典》,文宗取所撰《宪典》读之,顾谓近臣曰:“此岂非《唐律》乎!”擢艺文监丞,参检校书籍事,屡称其纯实,欲大用之,会帝崩而止。
       惠宗即位,召对便殿,慰谕良义,赐以诸王所服表里各一,迁翰林待制,擢集贤学士,阶中顺大夫。先是,儒学官赴吏部选,必移集贤院考较。院下其事于国子监,监又下于博士,文移往复,动辄累月,傒斯奏改其法,以事付本院,人皆便之。
       至元元年,奉诏祀北岳、济渎、南镇,便道归龙兴,伯颜当国,屡招之,傒斯引疾固辞。未几,帝擢为奎章阁供奉学士。乃即日就道,未至,改翰林直学士。及开经筵,再为侍讲学士、同知经筵事,以对品进阶中奉大夫。时新格超升不越二等。独傒斯进四等,转九阶,异数也。
       至正三年,以年七十致仕去,诏遣使追及于漷州。又赐上尊,乃还,奉敕撰《明宗神御殿碑》,赐楮币万缗、白金五十两,中宫赐白金亦如之。复求去,不许,命丞相脱脱及执政大臣面谕之。傒斯曰:“使揭傒斯有一得之献,诸公用其言,而天下蒙其利,虽死于此,不恨。不然,何益之有?”脱脱因问致治所先,傒斯曰:“储材为先,养之于位望未隆之时,而用之于周密庶务之后,则无失材废事之患矣。”一日,集议朝堂,傒斯抗言:“当兼行新旧铜钱,以救钞法之弊。”执政持不可,傒斯辨论愈力,脱脱虽不用其言,亦不以为忤也。
       诏修辽、金、宋三史,傒斯与为总裁官。四年,辽史成,奉敕奖谕,仍命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馆,因得寒疾,七日卒,年七十一。时方有使者至自上京,赐宴史局,以傒斯卒,改日。使者以闻,帝为嗟悼,赐楮币万缗,仍给驿护其丧归。六年,赠护军,追封豫章郡公,谥文安。
       傒斯为文章,叙事严整,语简而当。诗尤情婉丽密。善楷行、行、草。朝廷大典册及元勋旧德应得碑铭者,必以命傒斯。殊方绝域,咸慕其名,得其文莫不以为荣云。有文集五十卷。子汯。
       汯,字伯防,少从父至京师。补太学生。六馆士咸敬惮之,或哗笑,闻汯履声辄止。以荫授秘书郎,迁翰林国史院编修转博士,再入翰林为修撰,仍兼国史院编修。代祀北岳、北镇还,拜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未行,字为礼部员外郎。
       至元十八年,奉诏谕江西。会陈友谅已陷江西,不得往,改佥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事,治建宁。己而友谅兵入杉关,进围建宁,大军退守福州,官吏相继出奔,维经略使普颜不花尚在。汯谒之,普颜不花曰:“佥事犹未行也?”汯愤曰:“此吾与经略致死时,去将何之。”乃共议城守事,命建宁总管阮德柔将千人出战,以民兵助之,战屡捷。城外有黄华山,汯恐贼登山窥城中虚实,起层楼蔽之。命守者锻铁为长钩,又储水楼下以俟。及贼据山颠,爇火烧楼,守者以长钩曳之,随濡以水,火寻熄。贼穿地道攻城,汯命燎烟于隧熏之,隧中贼尽死。相持数月,汯曰:“贼气已馁,可击也。”乃槌牛劳将士,众皆踊跃请战。汯戎服督战阵后,士卒殊死斗,焚贼三栅,明日,福州援兵继至,贼宵遁。事平,经略上诸将功,不及汯,汯亦不以为意。
       改江西行省郎中,未行,召为工部郎中,浮海趋辽东,转之山东。制下,擢秘书少监。时察罕帖木儿在洛阳,遣使招之,承制授刑部侍郎,汯不就。二十八年,至京师,未几,明兵入城,凡仕者例徒南京,汯称疾不往。洪武六年卒年七十三。
       黄溍,字晋卿,婺州义乌人。母童氏,有娠,梦大星坠于怀,历二十四月乃生溍。溍幼而颖异,迨学,为文下笔数千言如宿稿。弱冠后,从隐士方凤游,绝意仕进,凡辟举皆不就。
       延祐二年,中进士第,廷对,以用真儒、行仁义为言。授台州宁海县丞。县地濒盐场,亭户不隶于有司,与民户隶漕司、财赋府者,皆暴横自恣,溍一绳以法。吏以利害白,弗顾也。有后母告前妻子弑父,狱将具,溍变衣冠访察之,知与与奸僧杀共夫,而诬告其子,遂平反其狱。有名在盗籍,而实未行劫者,邑大姓执之,图中赏格。考治无证,佐溍论如本律,免死者三十余人。部使者董士恒廉知溍治状,凡狱讼咸委溍听决,两告畏服,虽老吏自以为不及也。迁石堰西场盐运。石堰视诸场尤难治,居官者率以称盘折阅及疏纵私贩被谴。溍莅任四年,无一事干吏议。
       擢绍兴路诸暨州判官。巡海官船率三年一修,官费绌,责足于民,嬴则总事者私取之。溍撙节浮蠹,以余钱还民,皆欢呼而去。奸民以伪钞结党,诈取人财,官吏听其谋。事觉,株连数百家,府檄溍鞫治。官吏除名,同谋者各予杖,其余尽释之。捕卒阴置伪钞于民家,白县往索之,从者百余人,溍遇诸野,叱曰:“卒额仅三十,安得此曹!可缚送于州。”皆相率遁去。有贼系钱塘狱,奸民赂狱吏私纵之,假署文书,自诡为官缉贼,逮捕二十余家。溍疑而讯之,具得其实,远近以为神明。
       至顺二年,御史中丞马祖常荐之,召为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转国子博士。出为江浙等处儒学提举。年六十有七,亟请致仕。俄召修辽、金、宋三史,丁母忧不赴。溍性至孝,营冢墓,有驯虎之祥。服除,以秘书少监致仕。未几,中书右丞相阿尔直班、左丞相太平力荐之,复拜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寻兼经筵讲官。召见慈仁殿,帝语朵尔直班曰:“文臣年老,正宜在朕左右。”八年,擢侍讲学士,上疏求归田里,不俟报而行。帝遣使者追之,及武林驿,敦迫还职。九年夏,始得请南还,江浙行省丞相达识帖睦尔承制起溍商议中书省事,以疾固辞。卒,年八十有一。赠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江夏郡公,谥文献。
       溍天姿介特,在州县以清白自持,月俸不给,至鬻产佐之。及为侍从,挺立无所附,不登权要之门,世称溍清节如冰壶玉尺,纤尘弗污。其学博极群书,剖析疑难,多先儒所未发。文章布置谨严,援据精切。凡典册诰命,铺述功德之辞,多出溍手。海内求文者,日踵于门,虽殊方绝域,亦知实重焉。有《白损斋稿》三十三卷,《义乌志》七卷,笔记一卷。子梓,杭州路同知海盐州事。
       欧阳玄,字原功,其先本庐陵人,后徒浏阳。父龙生,刲股以疗母疾。左丞相崔斌闻其名,招之,以母老辞。官道州路教授,卒。玄幼岐嶷。八岁,母李氏授以《孝经》、《论语》、小学诸书,俱成诵。部使者行县,玄以童子见,命赋梅花诗,立成十首,晚归,增至百首,见者叹异之。稍长,从宋故老习为词章,经史百家靡不研究。
       延祐二年,登进士第,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调太平路芜湖县尹。县多疑狱,久不决。玄察其情,皆为平反,民翕然颂之。改武冈县尹。莅任甫逾月,赤水、太清两洞蛮聚众相攻。玄单骑、从二人,径抵其地谕之,獠人弃兵伏,罗拜马首曰:“我曹非不畏法,缘诉事于县,县官不为直,反以差繇赋敛困我,乃发愤就死耳。不意烦我清廉官自来。”玄喻以祸福,两洞蛮皆听命。
       召国子博士,迁国子监丞。致和元年,迁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时文宗自立于大都,玄掌印,摄院事,日直内廷,典发诏令书檄。既而改元天历,效庙、建后、立储、肆赦之文,皆玄所撰拟,复条时政数十事以闻,多为帝所采纳。明年,置艺文监。以清望官居之,文宗亲署玄为艺文少监。奉诏篡修《经世大典》,迁太监,检校书籍。
       元统元年,改佥太常礼仪院事,拜翰林直学士,编修四朝《实录》,俄兼国子祭酒。召赴中都议事,擢侍讲学士,复兼国子祭酒。后至元五年,以病乞归。帝不允,拜翰林学士,复求去。帝仍不允,免其朝贺礼。至正改元,更张庶政事,有不便者集议廷中,玄极言无隐。科目之复,沮者甚众,玄争之尤力。未几,谢病归,复起为翰林学士。
       诏修辽、金、宋三史,命为总裁官。凡史之论、赞及进呈表、奏,皆玄自为之,他人莫能属笔。五年,帝以玄历仕累朝,且有修史功,谕丞相超授爵秩,拟拜翰林学士承旨,及入奏,上称快再三。已而乞致仕,帝复不允。御史台奏除福建廉访使,行次浙西,疾作,乃请假归。复拜翰林学士承旨,奉敕定刑律,寻乞致仕,陈情恳切,特授湖广行中书省右丞致仕,赐白玉束带,给俸赐以终其身。将行,帝复降旨留之,仍前翰林学士承旨,进阶光禄大夫。
       十四年,汝、颍盗起,蔓延南北,玄上招捕之策千余言,当时不能用。十七年春,再乞致仕。时将大赦天下,宣赴内府,玄久病不能步履,丞相传诣肩舆至延春阁下,异数也。是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五,赠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国,追封楚国公,谥曰文。
       玄历官四十余年,两为祭酒,六入翰林,三拜承旨,两知贡举,及读卷官。朝廷高文典册,多出玄手。文宗时诏为许衡神道碑,当世知名之士,皆敛手推玄,以为文章道德非玄不称也。及请假南归,起为翰林学士承旨,玄固辞,时册立皇太子,惠宗手诏谕玄曰:“朕有一要事,待卿至赞成之。”玄始力疾入都,其为帝所宠眷如此。玄无子,以从子达老为后,先玄卒。玄文集百余卷,毁于兵,仅存《圭斋集》十五卷,出于后人之掇拾云。
       史臣曰:“元明善诸人,行义之方雅,议论之侃直,政事之明通,可谓台阁名臣,不独以文学擅名当世也。其后危素由书生致位宰相,尤负文学重名,晚节不终,并其文为后世所菲薄,惜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卷三十六 志第三
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卷三十九 志第六
卷四十 志第七
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卷四十三 志第十
卷四十四 志第十一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二
卷四十六 志第十三
卷四十七 志第十四
卷四十八 志第十五
卷四十九 志第十六
卷五十 志第十七
卷五十一 志第十八
卷五十二 志第十九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一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三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四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九 志第二十六
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卷六十六 志第三十三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卷八十一 志第四十八
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
卷九十四 志第六十一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卷九十七 志第六十四
卷九十八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卷一百 志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卷一百二 志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 志第七十
卷一百四 列传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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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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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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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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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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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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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八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九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三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四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五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六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七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八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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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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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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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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