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简体版
新元史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七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彻里帖木儿 别儿怯不花 定住 太不花 刘哈剌不花 老的沙
       彻里帖木儿,字通理,阿鲁温氏。由宿卫擢中书直省舍人,拜监察御中。时右丞相铁木迭儿用事。彻里帖木儿抗言,历底其奸。铁木迭儿欲中伤之。未得间。会山东水,盐课大损,遂出为山东转运司副使。彻里帖木儿补其亏数皆足,铁木儿无以为罪。转刑部尚书。
       天历元年,由同知枢密院事转中书左丞。二年,除右丞。寻拜中书平章政事。出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黄河清,有司以为瑞,请闻于朝。彻里帖木儿不可曰:“吾知为臣忠、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为瑞,余非所知也。”岁大饥,彻里帖木儿议赈之,其属谓必自县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后以闻。彻里帖木儿慨然曰:“民饥,死者已众,乃欲拘常格耶!往复累月,民存无几矣,”竟发仓禀赈之。文宗闻而嘉之,赐龙衣、上尊。
       至顺元年,云南伯忽叛,以知行枢密院事总兵讨之,贼平,尝赉甚厚。悉分赐将士。师旋,除上都留守。先是,上都官买商旅之货,不即给值,商旅不得归,至有饥寒死者,彻里帖木儿为之请,出钞四百万贯偿之。迁浙江行省平章政事,寻拜御史中丞。
       至元元年,复拜中书平章政事,首议罢科举,又欲减太庙四祭为一,监察御史吕思诚等劾之,不报,诏彻里帖木儿仍至省署事。时罢科举诏巳书而未用宝,参政许有壬入争之,太师伯颜怒曰:“汝风台臣言彻里帖木儿邪!”有壬曰:“太师以彻里帖木儿宣力之故,擢置中书。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岂有壬权重于太师邪?”伯颜意解。有壬乃曰:“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伯颜曰:“举子多以赃败,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有壬曰:“科举未行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举子不可谓无过,较之于彼则少矣。”伯颜因曰:“举子中可用者,惟参政耳。”有壬曰:“若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等,皆可任用大事。又加欧阳原功之文章,岂易及邪?”伯颜曰:“科举虽罢,士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自能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谓士者,初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伯颜又曰:“今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贤无方。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岁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医、控鹤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太师试思之,科举于选法果相妨邪。”伯颜心然其言,然议已定,不可中辍,乃为温言慰解之,且谓有壬为能言。有壬闻之曰:“能言何益于事!”彻里帖木儿时在座,曰:“参政坐,毋坐言也。”有壬曰:“太师谓我风人劾平章,可共坐耶?”彻里帖木儿笑曰:“吾固未尝信此语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没有壬果风人劾平章,则言之必中矣。岂止如此。”众皆笑而罢。翌日,崇天门宣诏,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惧及祸,勉从之。治书侍御史普化诮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河折桥者矣。”有壬以为大耻,遂移疾不出。
       初,彻里帖木儿在江浙,见请考官供张甚盛,意不能平,故入中书以罢科举为第一。事先,论贡士庄田租可给怯薛衣粮,动当国者,以发其机,至是遂论罢之。彻里帖木儿常指斥武宗为那壁,那壁者犹彼之谓也。又以妻弟阿鲁浑沙女为己女,冒请珠袍等物。于是台臣复劾其罪,伯颜亦恶其忤己,欲斥之。诏贬彻里帖木儿于南安。久之,卒。彻里帖木儿以罢科举为士大夫所不满,然强直日遂,始忤铁木迭儿,后忤燕铁木儿,卒至于贬窜云。至正二十三年,监察御史野仙帖木儿等辩其无罪,请依寒食国公追封王爵定谥加功臣之号,事不行。
       别儿怯不花,字大用,燕只吉觞氏。曾祖忙怯秃,以千户从宪宗南征,有功。父阿忽台,事成宗为左丞相。成宗崩,与皇后谋立安西王阿难答,为仁宗所杀。后赠和宁王,谥忠献。
       别儿怯不花蚤孤,八岁以兴圣太后及武宗命,侍明宗于藩邸。寻入国子学为生。会明宗镇云南,别儿怯不花从行,至大同而还。仁宗召入宿卫。伟其仪榘,召对慰谕之。八番宣抚司长,共世职也。至治初,授怀远大将军、八番宣抚司达鲁花赤。既至,宣布国家恩信,峒民感悦,皆喜曰:“吾贤帅子孙,其敢违命。”率其十四部来受约束。
       泰定三年,入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寻拜监察御史。明年,行中书右司郎中。又明年,拜参议中书省事。久之,除吏部尚书。至顺元年,其兄自当劾明里董阿子闾闾不当为监察御史,执政不悦,并出见别儿怯不花为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未几,丁丙艰,还京。起复为浙江行省参知政事。寻除礼部尚书。迁徽政院副使,擢侍御史,特命领宿卫,晋荣禄大夫、宣徽使,加开府仪同三司。凡宿卫士有从掌领官荐用者,所举多其亲昵。别儿怯不花犹推擢岁久者,众论翕服。至元四年,拜御史大夫。六年,以御史大夫、知经筵事,寻迁中书平章政事。
       至正元年,拜江浙行省左丞相。行至淮东,闻杭州大火烧官廨民庐几尽,疾驰赴杭,录被灾者二万三千余户,户给钞一锭,焚死者亦如之。人给月米二斗,幼稚给其半,又请日减酒课为千二二百五十缗,织坊减元额之半,军器、漆器权停一年,泛税皆停。事闻,朝廷从之。又大营省治,民居附其劳者,增直售之。民就役,则厚其佣直。又请岁减江浙、福建盐课十三万引。民赖以济。以镇二年,召还,除翰林学士承旨,仍掌宿卫。
       三年,拜中书左丞相。朝廷议选宣抚,使问民疾苦,察吏贪廉,以别儿怯不花习北藩风土,乃遣周行沙漠,慰喻诸王,赐以锦衣、重宝、命各抚其民,毋逾法制。使还。值岁大饥,流民载道,别儿怯不花命有司赈之,欲还乡者给道粮,又录以京贫民,日粜以赈之。帝至自上都,遣中使数辈趣使迎谒,比见,帝亲酌酒劳之。
       七年,拜右丞相。别儿怯不花与脱脱有夙嫌,谮其父马札儿台徒于甘肃,脱脱请侍父行,复移其父子于西域,人始恶其媢嫉。是年,御史劾别儿不花调燮失宜,灾异屡见,请罢斥之,徽政院使高龙卜在帝侧,为解释,乃出御史大夫亦怜真班为江浙行处左丞相,中丞以下皆辞职,复加别儿怯不花太保。于是两台御史交章论之,别儿怯不花益不自安,诏以太保就第。御史复劾其为逆臣之子,不可为师保,不从。八年,御史张祯又劾别儿怯不花党附权奸,宜远窜,乃谪别儿怯不花于渤海。十年正月卒,后赠弘仁辅治秉文守正寅亮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太师,追封冀王,谥忠宣。
       子达世帖木而,字原理,仕至中书平章政事,有学识,能世其家。
       定住,康里氏,由宿卫累官中书参知政事。至正三年罢,寻除翰林士承旨。七年,迁中书右丞。擢平章政事,兼治都水监事。时有司擅以通惠河闸户配各驿,闸工日坏,金口河水势泛滥,将冲决。定住以闻,诏复还闸户千余,州县之擅役者悉禁绝之,河防始固。
       十四年,拜左丞相。十五年,晋右丞相。帝谓定住曰:“敬天地,尊祖宗,重事也。近年以来,缺于举行,朕将亲祀郊庙,务尽诚敬。卿等其议典礼以闻。”乃奏以右丞斡栾、左丞吕思诚领其事。是年,亲祀上帝于南郊,以皇太子为亚献,定住摄太尉为终献。未几,以病辞,拜太保就第治疾。
       十六年正月,复以疾辞太保,不允。是月,起为右丞相。二月,命定住依前太保,中书一切机务悉听总裁。初,哈麻兄弟擅作威福,台臣劾之,帝念其宿卫旧臣,命讨贼自赎。至是,定住与平章桑哥失里等劾其罪恶,帝命杖杀之,赐定住笃怜赤薛丹三十名。十七年,罢右丞相。十八年,复代搠思监为右丞相。卒。
       定住台阁三十余年,清慎如一,熟知国家典章,世以雅量推之。
       太不花,宏吉剌氏,以世胃入官,累迁云南行省右丞。历通政使、上都留守、辽阳行省平章政事。至正八年,太平为丞相。荐太不花可大用。召入为中书平章政事。明年,太平罢,脱脱复相,太不花因党于脱脱,背太平。
       十二年,盗起河南,知枢密院事老章出师久无功,拜太不花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加太尉,将兵往代之。未期月,平南阳、汝宁及唐、随等州,又下安陆、德安等路,军声颇振。十四年,脱脱以太师、右丞相总大兵征高邮,寻诏夺其兵柄,擢太不花本省左丞相,与太尉月阔察儿、知枢密院事雪雪,代总其兵,山东、河北诸军悉令太不花节制。太不花以粮运不灵,骄蹇不尊朝命,军士又常剽掠为民患。十五年,监察御史也里忽都等劾之,诏尽夺其职。俾率领火赤温,从平章政事答失八都鲁征讨。
       顷之,拜湖广行省左丞相,节制湖广、荆襄诸军,招捕湖广沔阳等处。会朝廷复相太平。太不花闻之,意不平。叹曰:“我不负朝廷,朝廷负我矣。太平汉人,今居中书用事。受逸乐,乃使我在外勤苦耶!”贼且退,诸将皆欲乘胜渡江,太不花反逗挠,以养锐为名。其后贼犯汴梁,守臣请援兵,至十往反,太不花犹按兵不进,驻于彰德、卫辉。未几贼窜晋冀,大同亦相继陷没,朝廷以为忧,两遣重臣促之进兵,太不花不从。是时,其子寿童以同知枢密院事将兵分讨山东,久无功,尝以功入奏,语不逊。帝恶之。
       十八年,山东贼愈充斥,且逼近京畿,诏拜太不花右丞相,总兵讨山东。既渡江,即上疏谓:“贼势张甚,军行宜以粮饷为先。昔汉韩信行军,萧何馈饷。方今措画无如丞相太平者,令太平至军中供给,事乃可沪。”其意实衔太平,欲其至军中害之。时参知政事卜颜帖木儿、张晋分省山东,二人尝劾寿童不进兵,太不花至,诬以罪黜之,又诬奏知枢密院事完者帖木儿,加以失误之罪,擅改其官。事闻,廷议喧然。太平遂风监察御史迷只儿海:七十等劾其缓师拒命。于是帝前力言之。乃下诏削太不花官爵,安置盖州,以枢密院事悟良哈台总其兵。
       太不花闻有诏,夜驰诣刘哈剌不花求援。刘哈剌不花者,太不花旧部将也,以破贼有功,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驻兵保定。见太不花来,因张乐大宴,举酒慷慨言曰:“丞相国家柱石,有大勋劳,天子终不害丞相,是必谗言间之,我当见上言之,丞相勿忧。”哈剌不花即至京师,首见太平。问其来意,哈剌不花具告之,太平曰:“太不花大逆不道,今诏已下,尔敢妄言耶!”哈剌不花闻言,噤不能发。太平度太不花必在哈剌不花所,语之曰:“而能致太不花来,吾以尔见上,尔功不细矣。”哈剌不花许之。太平乃引入见帝,赐赉良渥。初,哈剌不花与倪晦同在太不花幕府,太不花偏信晦,哈剌不花多不听,哈剌不花衔之。及是,知事已不可解,还缚太不花父子送京师,未至,皆杀之于保定。
       刘哈剌不花,本江西人,为探马赤军户,至正二十年,太不花以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讨贼,哈剌不花上书于太不花,言攻守略。太不花大悦,辟为掾,旋奏除左右司都事,使统八翼军为先锋将,所向有功。
       是时,答失八都鲁军溃于长葛,哈剌不花援之,中途知贼已渡河,哈剌不花曰:“我行已缓,不及事。不如断贼归路,以覆之。”贼果掠答失八都鲁辎重而归,哈剌不花伏兵四起,贼大败,尽夺其所获而归。
       十八年,毛贵由河间趋直沽,遂犯漷州。已而游骑至柳林,枢密副使达国珍败死,京师大震。哈剌不花时为同知枢密院事,率所部拒之,大败贼于柳林,贵走济南。论功,哈剌不花为最。未几,迁河南行省平章,卒。
       老的沙,罕禄鲁氏,明宗徽裕皇后之弟也。至正十三年,以哈麻荐,入侍左右。哈麻与脱脱有隙,老的沙党附哈麻,乃密谮脱脱于帝,又风太史院奏有星变,咎在宰相,后遂罢脱脱兵柄,安置淮南。
       十五年,哈麻为中书平章政事,老的沙等进秩有差。十七年六月,擢御史大夫。九月,拜中书平章政事。十八年,又改御史大夫,奉诏作新风纪。
       二十年正月,老的沙与御史中丞咬住奏便宜行事,官员毋得阴挟私仇,明为举索,辄将风宪官擅自迁除,沮坏台纲。从之。三月,搠思监不右丞相,老的沙复拜平章政事。初,帝谋相于老的沙,老的沙欲自为之,而难于言,遂荐搠思监。帝从之。老的沙恃推荐之恩,数有请于搠思监,搠思监不答,二人遂不相能。俄改御史大夫。二十二年,老的沙辞职,帝不允。
       二十三年,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傅公让等劾宦者朴不花蠹国,老的沙奏其事。皇太子以奇后袒朴不花,贬也先帖木儿等。陈祖仁、李国凤又上书劾之,帝大怒,左迁二人官。老的沙力争其事,言不巳,太子恶之。奇后谮于帝,帝以老的沙母舅,故封为壅王,遣就国。老的沙遂奔孛罗帖木儿。太子深衔之,索于孛罗帖木儿,不与。朴不花见台臣无力,又与其党谋曰:“十八家功臣子孙,朝夕在帝侧,恐不利于我等。”搠思监曰:“彼皆老的沙党也。”并执这,皆诬服。后以太子患喉痛,左右言:“诸人无罪,释之则病或愈。”始缓其狱,谪诸人于外。朴不花怨孛罗帖木儿匿老的沙,又诬孛罗帖木儿与老的沙谋不轨。
       二十四年,诏以孛罗帖木儿谋为悖逆,解其兵权。孛罗帖木儿手裂诏书,囚使者,使知枢密院事秃坚帖木儿举兵犯阙,帝不得已以搠思监、朴不花与之,秃坚帖木儿执二人送于孛罗帖木儿。顷之,孛罗帖木儿拥兵屯都门外,入见帝,请以己为中书左丞相,秃坚帖木儿为知枢密院事,老的沙为中书平章政事,帝唯唯而已。帝召见秃坚帖木儿、老的沙于宣文阁,二人诉非其罪,皆泣。帝亦泣,诏授老的沙等官。初,孛罗帖木儿犯阙,太了避之古北口,孛罗帖木儿欲追袭之,老的沙劝止,以故得免焉。
       二十五年,平章失烈门等诛孛罗帖木儿于延春阁下,老的沙伤额趋出,拥孛罗帖木儿母妻出都,将其军合于秃坚帖木儿。帝命益王浑都帖木儿、枢密副使观音奴,擒老的沙,诛之。秃坚帖木儿走岭北八儿思之地,寻亦伏诛。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卷三十六 志第三
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卷三十九 志第六
卷四十 志第七
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卷四十三 志第十
卷四十四 志第十一
卷四十五 志第十二
卷四十六 志第十三
卷四十七 志第十四
卷四十八 志第十五
卷四十九 志第十六
卷五十 志第十七
卷五十一 志第十八
卷五十二 志第十九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一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三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四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五
卷五十九 志第二十六
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卷六十六 志第三十三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卷八十一 志第四十八
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
卷九十四 志第六十一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卷九十七 志第六十四
卷九十八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卷一百 志第六十七
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卷一百二 志第六十九
卷一百三 志第七十
卷一百四 列传第一
卷一百五 列传第二
卷一百六 列传第三
卷一百七 列传第四
卷一百八 列传第五
卷一百九 列传第六
卷一百一十 列传第七
卷一百十一 列传第八
卷一百十二 列传第九
卷一百十三 列传第十
卷一百十四 列传第十一
卷一百十五 列传第十二
卷一百十六 列传第十三
卷一百十七 列传第十四
卷一百十八 列传第十五
卷一百十九 列传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 列传第十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十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传第十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传第二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
卷一百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传第二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四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传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传第五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六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传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六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第七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传第七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传第七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七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传第七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传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传第七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传第七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传第八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八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传第八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传第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传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传第八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八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八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传第九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传第九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传第九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传第九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传第九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传第九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九十六
卷二百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三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四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五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六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七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八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
卷二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七
卷二百十一 列传第一百八
卷二百十二 列传第一百九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十四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一
卷二百十六 列传第一百十二
卷二百十七 列传第一百十三
卷二百十八 列传第一百十四
卷二百十九 列传第一百十五
卷二百二十 列传第一百十六
卷二百二十一 列传第一百十七
卷二百二十二 列传第一百十八
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九
卷二百二十四 列传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卷二百三十五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卷二百三十八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四十一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卷二百四十二 列传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四十三 列传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卷二百五十一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卷二百五十二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卷二百五十三 列传第一百五十
卷二百五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卷二百五十五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六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