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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卷二百一 列传第九十八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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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 敬俨 郭贯 刘正 王毅 高昉
       李孟,字道复,潞州上党人。曾祖执,金末举进士不第,以行义称于时,祖昌祚,授金符,潞州宣抚使。父唐,夔州经历,以历官秦蜀,徒家汉中。
       孟生而敏司,十岁能文,倜偿有大志。博通经史,善论古今治乱,一时名儒商挺、王博文、魏初等,皆折行辈兴交。唐友郭彦通,名知人,语唐曰:此儿骨相异常,宰辅器也。”至元十九年,四川行省辟为捅,不赴,调晋原县主簿,又辞。行台交荐,亦不就。后以事至京师。中书参知政事杨吉丁一见奇之,荐于裕宗,得召见东宫。未几,裕宗卒,不及擢用。选授梓潼县主簿。
       成宗即位,命采访先朝圣政,以备史官纪述。陕西省臣使孟讨论编次,奏进之。时武宗、仁宗皆未出阁,微仁裕圣皇后求名儒辅导,有荐孟宜为太子师傅,用召孟侍左右。大德元年,武宗抚军北方,仁宗留宫中,孟日进格言,多所裨益。诏授太常少卿,执政以孟未尝一造其门,沮之。改礼部侍郎,命亦中寝。
       仁宗侍昭献元圣皇后居怀州,又如官山,孟常单骑以从,每奏曰:“尧舜之道,教弟而已。今大兄在朔方,大母居外,殿下当先意承志,以慰亲心,则孝弟之道得矣。”仁宗深纳其言,有暇,辄就孟讲论前朝得失成败及君臣父子之义。后仁宗即位,尝与群臣语,握拳示之曰:“所重乎儒者,为其维持纲常,如此其固也。”帝崇儒重道,实孟启之。
       成宗崩,安西王阿难答与左丞相阿忽台密谋构乱,右丞相哈剌哈孙哈剌罕遣使来告,仁宗疑而未行,孟曰:“支子不嗣,世祖之训也。今宫车晏驾,大太子居万里之外,宗庙社稷危在旦夕,殿下当奉大母急还京师,以折奸谋,固人心。不然,国事未可知也。仁宗犹豫未决,孟复进曰:“邪谋既成,以一纸书召还,则展下母子且不自保,岂暇论宗社乎?仁宗曰:“先生言及宗庙社稷之福。”遂奉太后还京师。
       时哈剌哈孙称病坚卧,仁宗遣孟往候之,达皇后使人问疾,络绎不绝,孟入,长揖而坐,引手诊其脉,人以为医者,不之疑。既知皇后临朝有日,还告曰:“事急矣,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图之。”
       左右皆不能决,惟曲出、伯铁木儿与孟同。或曰:“皇后八玺在手,四卫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安西府王府中从者如林。殿下侍卫寡弱,不过数十人,兵仗不备,赤手而往。事未必济,不如静守以俟阿合之至,然后图之未晚也。”阿合,译言兄,谓武宗也。孟曰:“群邪背弃祖训,党附中宫,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不与。殿下入内庭,以大义责之,则凡知君臣之义者,无不为殿下用,何求而弗获?清宫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王既正位号,纵大兄至,彼安肯退就藩服,亦师必有喋血之祸,宗社危矣!危身以及其亲,非孝也。遗祸难于兄,非弟也。得时弗为,非智也。临机不断,非勇也。仗义而动,事必万全。”
       仁宗曰:“当以卜决之。”命召卜人,既至,孟出语之曰:“大事待汝而决,但言吉可也。”人筮,皆九。孟曰:“筮不违人,是谓大同,时不可以失!”仁宗喜,乃上马。孟及诸臣皆步从,入自延春门,哈剌哈孙自东掖门来就之。至殿廓,收首谋及同恶者悉下于狱,奉御玺北迎武宗,中外翕然。
       仁宗监国,授孟参知政事。孟久在民间,知闾阎疾苦,损益庶务,悉中利病,速近无不悦服。然特抑绝侥幸,群小多怨之,孟不为动。事定,乃言于仁宗曰:“执下舌臣,当自天子亲用,今銮舆在道,孟未见颜色,不敢冒当重任。”固辞,弗许,遂遁去,隐于许州陉山。
       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于帝曰:“内难之初定也,李孟尝劝皇弟自取,如彼言,岂有今日。”武宗察其诬,弗听。仁宗亦不敢复言孟。
       至大二年,仁宗为皇太子,尝侍帝同太后内宴,饮半,仁宗戚然改容,帝顾语曰;“吾弟今日不乐,何所思耶?仁宗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也。”帝友爱,感其言,怒命搜访之。
       三年春正月,入见武宗于玉德殿。帝指孟,谓宰执大臣曰:“此皇祖妣命为朕师者,宜速任之。”三月,特授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微政院事。
       仁宗嗣位,真拜中书平章政事,进阶光禄大夫,谕之曰:“卿,朕之旧学,其尽心以辅朕不及。”孟以国事为己任,节赐与,重名爵。贵戚近臣恶其不便于己,而心服其公,无间言。孟言:“人君之柄,在赏与罚,赏一善而天下劝,罚一恶而天下惩,乃不失所施。若赏罚不足劝惩,何以为治?”遂奏雪冤死者,复其官荫,滥冒名爵者,悉夺之,罢僧道官,使释老之徒不敢与有司抗,天下翕然颂之。
       仁宗夙知吏弊,欲痛为划除。孟进言曰:“吏亦有贤者,在乎变化激厉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与吏气类不合,而曲相庇护如此,真者之言也。”时承平日久,风俗奢靡,车服僭拟,上下无章,近臣恃恩,求请无厌。宰相不为裁制,更相汲引,耗竭公储,以为私惠。孟言:“贵贱有章,所以定民志;赐与有节,所以劝臣工。请各为之限制。”又请停罢土木营缮,帝皆从之。
       孟在政府,自视常若不及。每因间请曰:“臣学圣人之道,遭遇陛下,陛下尧、舜之主也。臣不能使天下为尧、舜之民,上负陛下,下负所学,乞罢政权,避贤路。”帝曰:“朕在位,必使卿在中书,朕与卿相与始终,自今其勿复言。”赐孟爵秦国公,帝亲授印章,命学士院降制。又图其像,敕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赐之。入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帝常语近臣曰:“道复以道德相朕,致天下太平。”赐钞十万贯,令将作为治第。孟辞不受。皇庆元年正月,授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仍平章政事,赐潞川田二十顷。未几,请告归葬其父母,帝饯之曰:“事已,速还,毋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入朝,帝大悦,慰劳甚至,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坚,乃命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依前翰林学士承旨。
       二年夏,气还秦国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请。帝与孟论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今欲兴天下之贤能,莫如科举,又必先德行经术,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决意行之。延祐元年十二月,复拜平章政事。二年春,命知贡举,及廷策进士,为监试官。七月,进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改封韩国公。四年七月,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权,帝不得已从所请,复拜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铁木迭儿复相,以孟不附已,构于太皇太后,尽收前后封拜制命,仍仆其祖墓碑,降授集贤侍讲学士、嘉议大夫,度孟必辞,因中伤之。孟拜命欣然,适翰林学士刘赓来慰问,即与同入院。宣微使以闻曰:“李孟今日供职,旧例当赐酒。”帝愕然曰:“李道复乃肯俯就集贤耶?”时铁木迭儿子八尔吉思侍帝侧,帝顾谓曰:“尔父谓彼不肯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谗不得行。尝语人曰:“才臣待罪中书,无补于国,圣恩宽宥,不夺其禄,今老矣,何以报称。”帝闻而善之。至治元年卒,年六十七。御史累章辨其诬,诏复元官。后赠旧学同德翊戴辅治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魏国公,谥文忠。
       孟宇量闳廓,材略过人,三入中书,中外利弊,知无不言。皇庆、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秕,皆以为铁木迭儿所为,一事之善,必归之于孟焉。
       子献,字伯征,由参议中书省事,拜治书侍御史,累迁御史中丞、同知经筵事。
       史臣曰:“张珪、李孟,俱称紧相。珪忤铁木迭儿,至于困辱,孟鉴珪之受祸,逡巡引避,不敢复论其奸。然铁木迭儿再相,孟亦不免于降黜。是以守道之君子,宁为珪之直,不为孟之诎也。”
       敬俨,字威卿,其先河东人,后徒易州。五世祖嗣徽,金参知政事。父元长,有学行,官至太常博士。
       俨,其仲子也。幼嗜学,善属文。御史中丞郭良弼荐为殿中知班,受知于月吕鲁那寅,累辟太傅、太师两府掾,调高邮县尹,未赴,选充中收省掾。朱清、张瑄为海运万户,以俨典文牍,致厚赂,俨怒拒之。二人后坐事诛,官省多以贿连坐,独俨不与。
       大德二年,授吏部主事。改集贤司直。会湖南盗起,丞相哈剌孙遣俨奉诏抚循诸路,宣布恩泽,甚称帝意。六年,擢礼部员外郎。有以父荫补官者,继母诉非嫡子,俨察其诬,斥之。
       七年,拜监察御史。时中书平章政事伯颜、梁德珪等,并受朱清、张瑄贿,俨劾其黩货,俱罢去。江浙省臣与宪司相讦事闻,命俨与阿思兰海牙按其事,议不合,两上之,朝廷卒题俨议。七月,迁中书左司都事,扈从上京。有贾人以运饷得官,盗谷数十万石,主者匿不发,俨征偿其谷,输于边。
       九年,授吏部郎中,以父病辞。父卒,终丧,复入御史台为都事。中丞何玮与执政有隙,省议欲核台选当否。俨曰:“迩者,省除吏千余人,台臣亦当分别之邪?”语闻,议遂寝。建康路总管侯珪贪纵虐民,俨亟遣官决其事。珪夤缘近幸奏请原之,命下,已无及矣。除山北道廉访副使,入为右司郎中。
       武宗即位,湖广省臣有伪为警报,驰驿入奏,以图柄用者。俨面诘之曰:“汝守方面,既有警,岂得闻职守,是必虚诞耳。”其人竟以诬奏被斥。民因饥为盗,有司捕治,皆论死。狱既上,廷议互有从违,俨曰:“民饥而盗,迫于不得已,宜矜贷。”用是减死者甚众。
       至大元年,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治书侍御史。先是,俨以议立尚书省,忤宰相意,适两淮盐法久滞,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比至,首劾场官贪污者,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行省参政来会盐策,将以羡数为岁入常额。俨谓盐户凋弊,以羡为额,民力将殚,病人以为己,非大臣事,事遂止。
       仁宗践阼,召为户部尚书。廷议欲革尚书省弊政,俨言:“遽罢钱不用,恐细民失利。”不从。以疾辞。皇庆元年,除浙东道廉访使。钱塘退卒诈服僧衣,称太后旨,建婺州双溪石桥。俨命有司发其奸赃,杖遣之,仍奏罢其役。郡大火,焚数千家,俨发禀赈之。取宪司所储材木及诸路学禀之羡者,建孔子庙。
       二年,拜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旧俗,民有争往往越诉于省,吏得缘为奸利。俨下令省府,非有司,不得侵民,讼事遂简。延祐元年,诏设科举,俨荐崇仁吴澄,金陵杨刚中为考试官。其年冬,移疾退居真州,除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不赴。
       四年春,诏促京前职,以疾辞。七月,召为侍御史。十月,迁太子副詹事,御史大夫脱欢答剌罕奏留之。湖广省臣以赃败,俨一日五奏,卒正其罪。台臣有劾罢复职者,御史再劾之,命中书、枢密共议其事。俨曰:“如是则台纳堕矣!”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请代。帝谕之曰:“事非由汝,其复位。”
       五年夏四月,拜中书参知政事,台臣复奏留之,俨亦辞,不允。赐《大学衍义》及所服犀带。每入见,帝以字呼之曰威卿而不名,旧制:诸院及寺监得奏除僚属,岁久多冒滥,富民或以赂进,有至大官者。俨以名爵当慎,奏请追夺,著为令。六年,乞病归,赐衣一袭,遣医视疗。
       至治元年,起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中丞,泰定元年,改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皆不赴。年六十五,即告老。四年春,遣赐上尊,征为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俨令使者先返,而挈家归易州。九月,帝特署为中政院使,复赐上尊,召之,乃舆疾入见,赐食慰劳,亲为差吉日视事,命朝会日无下拜。
       天历元年,拜中书平章政事,复以老病辞,不从。廷议欲尽戮朝臣之在上京者,俨抗言:“是皆循例从行,无死罪。”众赖以免。居月余,伤足,告归。家居十余年,痹不能行,犹读书不辍。归卒,戒子弟清白自守,无急仕进,衣冠端坐而逝。赠翰林学士承旨、光禄大夫、柱国,追封鲁国公,谥文忠。
       子自强,礼部员外郎。俨叔祖铉与太原元好问同登金进士第,元初为中都提学,著《春秋备忘》四十卷,仁宗朝命刻其书,行于世。
       郭贯,字安道,保定清苑人。父希泰,以孝友知名,尝营楼居。或谓:“君有弟,可为二楹,易析居。”希泰谢曰:“兄有即弟有也。奚分为!”言者叹服。
       贯幼从郝经学,以才行推择为枢密中书掾,调南康路经历,擢广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会例格,授济南路经历。
       至元二十七年,拜监察御史。奉诏分江北沿淮草地。刻淮西宣慰使昂吉儿父子专权,久不迁调,蠹政害民,不报。又言:“江淮之俗,多发掘祖墓,改售于人;合同恶逆定罪,贾地人知情者减二等科罪。”刑曹韪其言,著为令。三十年,佥湖南廉政廉访司事。
       大德初,迁湖北道,言:“四省马以数万计,征八百媳妇,深入炎瘴万里不毛之地,无益于国。”不听。五年,迁江西道,赈恤饥民,有惠政。入为御史台都事。八年,迁集贤待制,进翰林直学士。奉诏与辽阳行省平章政事别速合彻里帖木儿镇抚高丽。十一年,召为河东廉访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台山,贯进见,仁宗因问:“廉访使灭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对曰:“皆副使郭贯教之。”乃赐贯玛瑙数珠、金织文币。人为吏部考功郎中,遂拜治书侍御史。四年,除礼部尚书。帝亲书其阶曰嘉议大夫,以授有司。
       皇庆元年,擢淮西廉访使,寻留不遣,改侍御史。俄迁翰林侍讲学士。明年,出为淮西廉访使。延祐二年,召拜中书参知政事。明年,迁左丞,加集贤大学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贯言:“皇太子受金宝已三年,宜行册礼。又辅导之官,早宜选置。”从之。六年,加太子宾客,谒告还家。
       至治元年,复起为集贤大学士,寻致仕。泰定元年,迁翰林学士承旨,不起。至顺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赠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蔡国公,谥文宪。贯博学,精于篆籀,当世册宝碑额,多出其手云。
       刘正,字清卿,清州人。初辟制国用使司令史,迁尚书户部令史。至元八年。罢诸路转运司,立局考核逋欠,正掌其事。大都运司负课银五百四十七锭,逮系倪运使等四人,征之,视本路岁入簿籍,实无所负,辞久不决。正察其冤,检吏牍,得至元五年李介甫关领课银文契七纸,适合其数,验其字画皆司库辛德柔所书也。德柔交结权贵,莫敢讲问。正廉得其实,始白尚书省鞫之,于是四人皆得释。正由是知名。转枢密院令史,辟中书掾。十四年,分省上都。会诸王昔里吉叛。至居庸关,守者告前有警急,正曰:“吾不往,后至者益怯矣。”驰出关,至上都。边将请金银符充战赏,中收檄工部造给,事后奏闻,帝以为欺罔,欲诘治。正曰:“军赏贵速,先造符印而后禀命,非罪也。”帝韪之。
       十五年,擢左司都事。时阿合马当国,与江淮行省阿里伯、崔斌有隙,诬以盗官粮四十万,命刑部尚书李子忠与正驰驿,按其事,狱弗具。阿合马复遣北京行省参知政事张澍等四人,杂治之,竟置二人于死。正乃移疾去官。十八年,征为左司员外郎。十九年春,阿合马并中书左右司为一,改左右司员外郎。三月,阿合马败,和礼霍孙右丞相,复为左司员外郎,谒告归。九月,中书捕正与参政匝喜鲁丁等,偕至帝前,问曰:“汝等皆党于阿合马,能无罪乎?”正曰:“臣未尝阿附,惟法是从耳。”会日暮,车驾还内,俱械系于阙前。逾数日,奸党伏诛,复械系正于拱卫司,和礼霍孙曰:“上尝谓,刘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有谓廉洁者。”乃免归。二十年春,枢密院奏为经历,擢参议枢密院事。二十五年,桑哥立尚书省,擢为户部侍郎,迁户部尚书,复移疾归。
       二十八年,桑哥败,完泽为丞相,召为户部尚书,迁参议尚书省事。省罢,仍参议中书省事。湖南马宣慰庶子因争荫,诬告其兄匿亡宋官银,正察其诬,罪之,仍荫其兄。济南张同知子为两淮运使,正弗与。张作飞语构其事,帝召正诘之,曰:“匿银事在右司,争事在左司,参议乃幕长,寝右而举左,宁无私乎?”正辨析分明,事遂释。三十年,御史台奏为侍御史,中书省奏为吏部尚书,己巳而复留为侍御史。迁江南行御史台中丞。
       大德元年,改同佥检密院事。寻出为云南行中书省左丞。右丞忙兀突鲁迷失请征缅,正以为不可。俄俱被征,又极言其不可。不从,师果无功。云南民岁输金银,甸寨远者,则遣官往征,人马刍粮往返之费,岁以万计。征收金银之数,必十加二,而折阅之数如之,其送迎馈赆之数又如之。正首疏其弊,给官秤,俾土司诣官输纳,其弊始革。始至,官储玐二百七十万索、白银锭。比四年,得贮一千七十万索、金百锭、银三千锭。七年秋,谢病归。八年六月,起为江西行省左丞。冬十月,改江浙。
       武宗即位,召为中书左丞,迁右丞。二年,立尚书省,复谢病归。
       仁宗即位,召诸老臣入议国事,正诣阙言八事:一曰守成宁,二曰重省台,三曰辨邪正,四曰贵名爵,五曰正官符,六曰开言路,七曰慎赏罚,八曰节财用。仁宗初政,风动天,正与诸老臣襄赞之力居多。累乞致仕,不许。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
       时议经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盐课额,正极言不可,弗从。岁大旱,野无麦谷,种不入土,台臣言:“燮理非人,奸邪蒙蔽,民多冤滞,感伤和气所致。”诏会议。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责,儒臣独孟一人,请避贤路。”平章忽都不丁曰:“台臣不能明察奸邪,以裨时政,可还诘之。”正言:“台、省一家,当同心献替,择善而行,岂容分异耶?”孟不从,竟如忽都不丁言。右丞相帖木迭儿传旨:“廉访司权太重,故按事失实,自今不许专决六品以下官。”忽都不丁、李孟议行之,正言:“但当择人,法不可易也。”事始寝。延祐六年卒。后赠宣力赞治功臣光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忠宣。
       子秉德,官秘书监丞,历兵、工二部侍郎,出为安庆路总管;秉仁,以荫为中书架阁管勾,累官工部尚书,致仕。
       王毅,字栗夫,东不汶上人。以大臣荐,累官翰林学士承旨、太子詹事。武宗欲幸寿安佛寺,毅疏谏止之。仁宗即位,劾铁木迭儿营私蠹政,伏阙极论之,不报。以亲老告归,用御史台荐,召不。延祐三年,拜中书右丞。四年,出为江浙行省右丞,迁中书平章政事。六年,复以亲老致仕。仁宗崩,欠木迭儿复相,诬以征理钱谷不实,欲奏杀之,英宗不从,始获免。后卒于家。
       初毅召用时,父玉附诏使奏曰:“臣玉虽老尚健,谨遣毅一心事陛下。”仁宗大喜,特授玉集贤学士,阶资德大夫,士论荣之。
       高昉,字显卿,其先辽东人,后徒大名。父昂,朝城尉。
       昉美风仪,神观高郎,涉猎文史,为经世之学。辟集贤院掾擢都省掾。
       平章何荣祖器之,调吏部主事。建言:“仕者历履岁月,治行无由核实,吏得并缘为奸。宜书于册,置局司之,每遇迁转,以为黜陟。”执政韪其言,著为令。再迁左司员外郎、郎中。臣囚燕南道,平反冤狱,时论称之。改吏部郎中,时选授无法,昉请除儒人为长吏,杂进者贰之,由是选法一清。擢礼部侍郎,奉命按治浙江白云宗僧民经,凡夺民田庐悉返之,又得贿赂没官者若干万,浙民大快。迁左司郎中,出为潭州路总管。奸民有诈称敕制者,逮击数百人,昉详谳之,止坐二人,余皆释不问。
       武示即位,召为同知中政院事。旋拜中书参知政事。至大二年,尚书省立,议更钞法。昉言:“纸币已虚数倍,若再抑之,则钞愈轻,而物愈贵,非半之善也。”时不能用其言,出昉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敕范供佛铜器,行省官欲销库钱以充其用,昉曰:“历代钱货,敦敢擅废?”未几,钱、钞兼行,从乃服昉有先识。进行省左丞。会平章张驴请括江南民田,昉言:“承平日久,赋税皆有常经,民心一摇,恐生他变。”已而果如昉言,赣州蔡五九等乱作。延祐元年,召为中书参知政事,昉以母老乞归养,帝不允,改集贤学士、商议中书省事。是年,丁母忧。明年,起为江南行台侍御史,又行枢密副使,皆不就。又明年,帝遣使召之曰:“卿以大祥日至,则能为朕来矣。”昉不敢固辞,既至,入见便殿,即日拜中书参知政事。五年,进右丞。
       七年春,帝不豫。铁木迭而谮于皇太子,言仓库空虚,命具钱谷大数以闻。昉曰:“某等备位执政,进贤黜不肖,乃其职也。至于钱谷,自有主者。”铁木迭而益怒。仁宗崩,铁木迭而遂为右丞相,以昉及前平章政事王毅、参议韩若愚征理钱谷不实,请于英宗,欲仿桑哥奏诛执政,杀昉等。赖帝知其无罪,得放还。
       泰定初,昉等始获昭雪,起拜荣禄大夫、湖广行省平章政事,佩金虎符,节制诸军。时两江岑毅、黄圣许等数叛,昉请于朝,以前广西佥提刑按察司事奥屯忽都鲁有威惠,命为本道安抚使,岑、黄等果相帅归附。岁余,改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天历元年,偕行省臣五人入觐,至陵州,以疾卒,年六十有五。至正中,赠推诚效节秉义佐理功臣、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魏国公,谥文贞。
       子履,江浙行左右司郎中;恒,河间路总管府治中。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卷三十六 志第三
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卷三十九 志第六
卷四十 志第七
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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