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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
卷一百八十八 列传第八十五
作者:民国 ·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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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恽,字仲谋,卫辉汲县人。父天铎,金户部主事,著《易学集说》,为名儒。
       恽好学,善属文。史天泽将兵过卫,一见接以宾礼。中统元年,左丞姚枢宣抚东平,辟为详议官。时省府初建,令诸路各上儒吏能理财者一人,恽以选至京师,上书论时政,与渤海周正并擢为行中收省详定官。二年春,从行中书省丞相祃祃等赴开平,转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寻兼中书省左右司都事。初高丽国相致书于省府,欲命恽为答书。恽曰:“境外之交,非人臣所宜。范仲淹谕元吴,尚得罪于仁宗。可以为戒。”乃止。
       至元五年,建御史台,拜监察御史,条奏百五十余事。时都水刘晸陷没官粮四十余万石,恽劾之,又言:“晸监修太庙,转官受赏,今才数年,梁柱摧配,事涉不敬,宜论如法。”秩满,陈天祐、雷膺交荐于朝。
       九年,授平阳路总管府判官。初,绛州太平县民杀其兄,蔓引逮系者三百余人,五年不决。朝廷委恽鞫之,一讯而服,乃尽出逮系者。州久旱,一夕大雨。十三年,奉命试儒人于河南。十四年,除翰林待制,拜朝列大夫、河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寻迁燕南河北道。十八年,拜中议大夫、行御史台治书侍御史,不赴。
       裕宗在东宫,恽进《承华事略》,其目曰:广教、立受、端本、进学、择术、谨习、听政、达聪、抚军、崇儒、亲贤、去邪、纳诲、几谏、从谏、推恩、尚俭、戒逸、明分、审官,凡二十篇。裕宗览而善之,赐酒慰喻。
       十九年春,改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在官一年,以疾告。二十二年春,召在左司郎中。时右丞卢世荣以聚敛进用,屡趣恽入都,不赴。或问其故,恽曰:“力小任大,剥众利己,未有能全者。元之尚恐见浼,况近之乎!”既而果败。
       二十六年,授少中大夫、福建闽海提刑按察使。黜官吏贪污者数十人;察系囚冤滞者,决而遣之;戒戍兵无寓民家,创营房居之。恽以为治之本在于得人,奏福建连山距海,为边徼重地,今行省官平章政事、左丞尚缺,宜选清望素著、简在帝心、足以抚绥黎庶、折冲外海者任之。又以行省讨剧贼钟明亮无功,条陈利害。帝并韪之。
       二十八年,召至京师。二十九年春,见帝于柳林行宫,上书极陈时政。授翰林学士。
       成宗即位,又献《守成事鉴》十五篇,所论悉本于经义。元贞元年,加通议大夫、知制诰修国史,纂修《世祖实录》,因集《圣训》六卷之上,大德元年,进中奉大夫。二年,以恽与阎复等十二人清贫守职,各赐钞二千一百余锭。乞致仕,不许。五年,再上章求退,授其子公孺为卫州推官,以便养,仍官其孙秘书郎。八年六月,卒。赠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追封太原郡公,谥文定。著有《相鉴》五十卷,《汲郡志》十五卷,《承华事略》、《中堂事记》、《乌台补》、《玉堂嘉话》,并杂著诗文,合为《秋涧集》一百卷。曾孙逊志。
       逊志,字文敏。以荫授侍仪司通事舍人,累迁监察御史。劾奏詹事卜兰奚、平章政事宜童皆逆臣子孙,当屏诸遐裔。不报。除太府少监。出为江西廉访副使,召佥太常礼仪院事。京师陷,百官出降,逊志独家居衣冠而坐。其友中正院判官王翼不曰:“新朝宽大,不惟不死,且录用,曷诣官自陈。”逊志艴然曰:“君既不忠,又诱人为不义耶?”撝之,出语其子曰:“汝速行,以继吾宗。”遂自投井中死。
       高鸣,字雄飞,真定人。少以文学知名。元好问荐于世祖,未报。诸王旭烈兀将征西域,闻其贤,遣使三召之,鸣乃起,条上二十余策,旭烈兀称善,荐为彰德路总管。政暇即诣学舍,新讲经义,郡人知有经学,自鸣始。
       世祖即位,赐诰命金符,召为翰林学士,兼太常少卿。至元五年,立御史台,以鸣为待御史,台章多其裁定。寻立四道按察司,选任名士,鸣所荐居多。时中书、枢密事条壅滞,言者请置都事官各二人,鸣曰;’只在奏宪,原举察之,毋庸员外置人。”七年,议立三省。鸣上封事曰:“臣闻三省,设自近古,其法由中书出政,移门下,议洽,则有驳正,或封还诏书,议合,则还移中书。中书移尚书,尚书乃下六部、郡国。方今天下在于古,而事益繁,取决一省,犹恐壅滞,况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贤俊萃于一堂,连署参决,自不至于旷废,岂必别官异坐,而后无失政乎。不如一省便。”世祖深然之,议遂罢。川、陕盗起,省臣请专戮其尤者,朝议将从之。鸣谏曰:“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论报,所以重用刑、惜民命也。今从其请,是开天下擅杀之路,害仁政甚大。”帝曰:“善。”令速止之。
       鸣每以敢言被上知,尝入内,值大风雪,帝谓御史大夫塔察儿曰:“高学士年老,后有大政,就问可也。”赐太官酒肉慰劳之。九年,迁吏礼部尚书。十一年,病卒,年六十六,谥文献。著有《河东集》五十卷。
       三子:易训、书训、诗训,俱中名。书训,官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廉国史院编修。
       王思廉,字仲常,真定获鹿人。幼师太原元好问,既冠张德辉宣抚河东,辟掌书记,谢病归。至元十年,董文忠荐于世祖,帝问文忠曰:“汝何由知其贤?”对曰;“乡人之善者称之。”遂召见,授符宝局掌书。十三年,姚枢举为昭文馆待制,迁奉训大夫、符宝局直长。
       十四年,改翰林待制,尝进读《通鉴》,至唐太宗有杀魏徵语,及长孙皇后进谏事,帝命内官引至皇后阁,讲之,后曰:“是诚有益。尔宜择善言进讲,勿以渎辞烦上听也。”每侍读,帝命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儿、太师月赤察儿、御史中丞撒里蛮、翰林学士承旨掇立察等,咸听受焉。帝尝御延春阁,大赉群臣,命十人为列为进,思廉在卫士之列,帝责董文忠曰:“思廉儒臣,岂宜列卫士中!”
       十八年,进典瑞少监。十九年,帝幸白海,时千户王著矫杀奸臣阿合马于大都,辞连枢密副使张易。帝召思廉至行殿,屏左右,问曰:“张易反,若知之乎?”对曰:“未详。”帝曰:“反已,何未详也?”思廉徐奏曰:“僭号改元谓之反,亡人他国谓之叛,群聚山林贼害民物谓之乱,张易之事,臣实不知。”帝曰:“朕自位以来,如李璮之不臣,岂以我若汉高祖、赵太祖,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圣天纵,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叹曰:“朕往者,有问于窦默,其应如响。盖心口不相违故不思而得,朕今有问汝,能然乎?且张易所为,张文廉知之否?思廉曰:“文谦不知。”帝曰:“何以明之?”对曰:“二人不相能,臣故料其不知。”因此文谦获免。
       二十年,迁太监。裕宗居东宫,思廉进曰:“殿下府中宜建学官,令左右近侍皆亲正学,必能裨辅明德。”裕宗然之。裕宗买甲第赐思廉,思廉固辞。二十三年,改嘉议大夫、同知大都留守,兼少府监事。乃颜叛,帝亲征,思廉谓留守段贞曰:“藩王反侧,地大故也,汉晁错削地之策,实为良图,盍为上言之。”贞白其事于帝,帝曰:“汝何能出是言?”贞以思廉对,帝嘉之。二十九年,迁正义大夫、枢密院判官。
       成宗即位,迁中奉大夫、翰林学士,仍枢密院判官,以病归。三年,起为工部尚书,拜征东行省参知政事。七年,总管大名路。八年,如为集贤学士。十一年,授正奉大夫、太子宾客。
       仁宗即位,以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致仕。延祐七年卒,年八十三岁。赠翰林学士承旨、资德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上护军,追封恒山郡公,谥文恭。
       初思廉官符宝局,有荆玩恒与思廉齐名,世祖尝谓荆、王二人,可为司符宝者师表云。
       玩恒,字文纪,赵州宁晋人。少从李冶受学。张文谦荐为兴文署校理,千符宝局直长,擢典瑞监丞,迁少监。世祖以符宝国之重器,择儒臣慎密者掌之,得玩恒,以为称职。故玩恒在典瑞监十三年,不迁他官。
       后出为淮东道提刑按察使,改肃政廉访使。时彻里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玩恒奏言:“奸臣桑哥倚势弄权,众皆慑伏,独近侍彻里不避雷霆之怒,言于陛下,卒使奸臣伏辜。臣素知其人,进退不苟,有大臣蹇谔之风,宜置于朝廷,使献可替否,弼成大业。”时世祖已不豫,遂召还彻里侍医药。成宗即位,改辽东道肃政廉访使,致仕,卒。谥端敏。子讷,右卫屯田千户。
       马绍,字子卿,济州金乡人。从上党张播学。丞相安童奏言,宜得儒士讲经史,以资见闻。平章政事张启元以绍应诏,授左右司都事,出知单州,民刻石颂德。至元十年,佥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事。益都宁海饥,绍发粟赈之。十三年,移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未行,属江淮甫定,选官抚治,迁同知和州路总管府事。
       十九年,诏割隆兴为东宫分地,皇太子选署总管,未几,入为刑部尚书。万亿库吏盗绒四两,时相欲置之重典,绍言:“物情俱轻,宜贷减。”乃决杖释之。河间李移住妄言惑众,谋为不轨,绍被檄按问,多所全活。二十年,擢参议中书省事。二十二年,改兵部尚书。逾年,复为刑部尚书。二十四年,分立尚书省,拜参知政事,赐中统钞五千缗。
       时更印至元钞,前信州三务提举杜璠言:“至元钞公私不便。”平章政事桑或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钞耶?欲当以重罪。绍从容言早“国家导人使言,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璠,岂不与诏书违戾乎?”璠得免罪。进尚书左丞。边卒有过支廪米者,有司以闻,帝欲究问。绍言:“方边庭用兵,罪之,惧失将士心。所支逾数者,当明年之数可也。”从之。
       海都作乱,其民来归者七十余万,散居云、朔间,桑哥议徙之内地,绍持不可。桑哥怒曰:“马左丞爱惜汉人,欲令馁死此辈耶?”绍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虑生疾疫。若恐馁死,曷若计口给羊马之资,俾还本土。言有异同,丞相何以怒为?宜取圣裁。”乃奏闻,帝曰:“马秀才所言是也。”
       桑哥集诸路总管三十人,导之人见欲以趣办财赋之多寡为殿最。帝曰:“财赋办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库,岂少此哉!”绍退录圣训,付史官书之。时议增盐课,绍独力争山东课不可增。议增赋,绍曰:“苟不节浮费,虽重敛数倍,亦不足也。”事获寝。都城种苜蓿地,分给居民,省臣因取为已有,以一区授绍,绍独不取。桑哥欲奏请赐绍,辞曰:“绍以非才居政府,恒忧不能塞责,讵敢徼非分之福,以速罪戾!”桑哥败,索其行赂之簿阅之,独无绍名。桑哥曰:“使吾早信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祸。”帝曰:“马左丞忠洁可尚,其复旧职。”尚书省罢,改中书左丞,居再岁,移疾还家。”
       元贞元年,迁中书右丞,行江浙省事,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
       阎复,字子静,其先平阳人,后徙于高唐州。
       复始生,有奇光照室。幼人东平府学,师事名儒康晔。严实招诸生肄进士业,延元好问校试,四人中选,复为首,余琰、李谦、孟祺次之,时称东平四杰。
       宪宗九年,行台辟为书记,迁御史台掾。至元八年,用王磐荐,授翰林应奉文字,充会同馆副使,兼接伴使。扈驾上都,应制赋诗,寓规讽之意,帝顾和礼霍孙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擢翰林修撰。十四年,出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十六年,入为翰林直学士,以州县学多不称职,建议定铨选之法。累迁侍进学士,兼集贤侍讲学士,兼领会同馆事。
       二十三年,擢翰林学士,改集贤学士。二十八年,尚书省罢,帝召对便殿,谕以卿为执政何如?复谢不胜任。帝谓左右曰:“让为美事,勿强之。”迁浙西道肃政廉访使。先是,桑哥当国,复被命撰《桑哥辅政碑》。至是,桑哥败,诏有司踣其碑,复亦坐免官。
       成宗即位,诏旧臣入朝,除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疏言:“京师宜建孔子庙,用释奠雅乐。”从之。又言:“宜复曲阜县守冢户。”其后诏赐孔林洒扫二十八户、田五千亩,皆由复之请云。三年,因星变,条上十九事,帝赐钞币旌之。大德元年,仍迁翰林学士。三年,帝召至榻前,密问曰:“左丞相缺,孰可代者?”复荐哈剌哈孙,帝大悦。拜翰林学士承旨,阶正奉大夫。
       武宗即位,复奏上三事,曰:惜名器、明赏罚、择人才。未几,复怨家以飞语上闻,帝怒,事且不测。执政曲为营解,始命复以老致仕。进荣禄大夫,遥授平章政事,给半俸终养。仁宗即位,遣使召复,以病辞。皇庆元年卒,年七十七。
       复以文学知名,然高自矜诩,不喜奖诱后进,士论以是少之。既卒,复妇弟淮东宣慰使李处恭,方为吏部侍郎,慨然曰:“岂可使阎公无以易名。”请于朝,赠光禄大夫、大司徒、上柱国、永国公,谥文康。有《静轩集》五十卷。子嗣庆,威州知州。
       王倚,字辅臣,本东莱人,后徙宛平。祖温,主管京城课税。倚读书,务躬行,不事章句。
       世祖选良家子入侍东宫,倚年弱冠,在众中仪观独伟,太保刘秉忠器之,即以充选。倚侍皇太子,日见信任。凡时政所急,知无不言。是时宫职未备,皇太子汤沐邑地广事繁,乃拜倚工部尚书,行本位下随身民匠都总管。至元二十一年,置东宫官属,拜家丞。又置储用司,掌货币出纳,令倚兼之。后以倚辞职,仍给家丞禄终养,倚固辞,方许之。
       二十六年,皇孙出镇怀孟,帝选旧臣护之,乃以属倚。陛辞,帝目之良久,谓侍臣曰:“倚,修洁人也,左右皇孙得人矣。”未几,从皇孙召还。二十八年,授礼部尚书,以疾辞。皇太子妃召见,问曰:“人皆求进,卿独求退,何也?”对曰:“臣见宫廷旧人如臣等者,十去八、九,臣蒙恩最厚,愿留侍皇孙,备宿卫。”闻者贤之。明年卒,年五十三。赠正义大夫、礼悦尚书,追封太原郡侯,谥忠肃。
       子鹏,异样局总管,官至大司徒,追封太原郡侯,谥忠懿。
       高克恭,字彦敬,其先西域人,后占籍大同。父亨,字嘉甫,治《易》、《诗》、《书》、《春秋》,有时名。世祖时,台、省交章论荐,召对便殿,称旨,世祖欲官之,固辞,归老房山卒。
       克恭传家学,于群经奥义,靡不研究。至元十二年,由京师贡补工部令史。江南平,选授行台掾。从御史大夫相威入觐,世祖顾问再三,曰:“是高嘉甫儿耶?”赐钞二千五百贯。累迁河南道提刑按察使判官,改山东西道。二十五年,入为监察御史。是时,桑哥秉政,擢克恭右司都事,克恭棘棘不阿。明年,遣使江淮行省,考核簿书文法,吏多希旨,务从深刻,克恭独持以平恕。还,授兵部郎中。
       山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儒户例蠲徭役,而故籍散失,行省持论可否,期岁不能决。克恭至,命读书者皆占儒籍,得自拔于氓隶,士论翕然颂之。浙西公田七十五万顷,粮千一百三十九石,居诸路三之二。克恭视民所输,较私田增二十倍,奏言:“宋季贾似道敛怨误国,田有虚额,官无蠲,征急则负逋者众,吏民交困。今宜讲求良法,保固邦本,不当重为烦扰,复循旧弊。”疏入,不报。有以朝命至杭,增湖东夏税者,自执政以下皆取认状,独克恭不肯。比去,克恭徐语之曰:“吾才不逮子远甚,子昔官于此不能增,而谓吾能耶?子毋重瘠吾民。”事卒寝。杭州岁调民司库藏,有折耗。至鬻子女偿之。克恭选州县吏充其役,满一岁辄擢去,以私称便,遂为常例。
       元贞二年,迁山南河北道廉访副使。时畅师文扬为佥事,克恭奏言:“师文扬历中外几二十年,臣资历尚浅,师文学行夐出伦辈,非臣所能及。况臣素兄事师文,一旦躐居其上,情实不安。”明年,乃擢克恭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师文亦改山东道,入为国子司业,人皆多克恭之让。克恭抵任,条上兴学校、选真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狱五事。又言:“朝廷累放诏旨,议行贡举法,而权臣扳引朋类,沮格不行。今所至乏才,宜设科取士,以副上意。
       四年,复入为工部侍郎,转翰林直学士。五年,敕克恭与直学士王约赈京师水灾,惠利周浃,民德之。六年,授吏部侍郎。出为彰德路总管,未赴。八年,改刑部侍郎,擢尚书。奏言:“明刑弼教,莫重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叙,今子证父,妇证夫,奴证主,大伤伦纪,宜禁之。”旋除大中大夫、大名路总管。克恭在刑部,与同官议事,不肯曲意付和。及去,凡克恭所定者,胥吏皆准为程式。至大三年。卒。谥文简。子秬,秘书著作郎。
       克恭诗自得天趣,画学米芾父子,后用李成、董元法,造诣精绝,尤工墨竹,与宋文与可齐名。
       夹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讹为夹谷,后徙家于滕州。
       之奇,少孤,好学,受业于东平康晔。授济宁教授,辟中书省掾。大兵南伐,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时阿合马当权,与行省官有隙,遣使核其财用。之奇职文书,亦被按问。张宏范率其属,诣使者言:“夹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渔,宏范当与连坐。”事闻,适御史台立,乃擢之奇佥江南浙西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佥江北淮东。
       至元十九年,召为吏部郎中,立黜陟之法,著为令。岁大旱,之奇请省经费,辍土木之役,以召和气,弭灾变。时论韪之。
       二十一年,迁左赞善大夫。时裕宗为皇太子,每进见,必赐坐,顾遇甚优。桑哥欲以均输法益国赋,虑提刑按察司挠其事,请与转运司并为一职,诏集群臣议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诸路,发擿奸伏,责任匪轻,若使理财,则必劳事冗,将弥缝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绳纠他人,并之弗便。”事遂寝。
       又与谕德李谦条时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亲,三曰崇俭,四曰几谏,五曰戢兵,六曰亲贤,八曰尚友,九曰定律,十曰正名。会皇太子卒,除翰林直学士。改吏部侍郎,遂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忧。以吏部尚书起复,屡请终制,不许。明年卒。
       臧梦解,庆元鄞县人。宋末,中进士第。至元十三年,授婺州路军民人匠司提举。未几,司罢,浙东宣慰司举梦解才兼儒吏,可试州郡,授息州知州,改海宁州知州,时淮东按察副使王庆之按部至海宁州,见梦解刚直廉慎,门无私谒,凡差役皆当,其贫富新增民户七百六十有四,新辟田亩四千四百有三十,政平讼简,为诸州最;举梦解,宜擢清要之职,御史台亦抗章荐之。未及报,梦解以秩满去任。
       二十七年,江阴饥,江浙行省委梦解赈之。梦解躬至其地,人给以米,所活四万五千余人,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苟宗道以其名上闻,除同知桂阳路总管府事。三十年,擢奉议大夫、广西肃政廉访副使。故事,烟瘴之地,行部者多不亲至。梦解遍历上下江诸路,按问宾州、藤州两路达鲁花赤,发其奸赃。又平反邕州黄震被诬赃罪,及藤州唐氏妇被诬杀夫罪,民翕然颂之。
       大德元年,迁江西当肃政廉访副使。临江路总管李倜素狡狯,又附大臣势,省、台皆畏之。梦解据实劾奏,一道肃然。六年,迁浙东肃政廉访副使。九年,除广东肃政廉访使,以老病致仕。后至元元年,卒。
       梦解为时名儒,敏于政事,操守尤为介特。所著书有《周官考》三卷,《春秋微》一卷。梦解自号鲁山称为鲁山先生云。
       燕公楠,字国材,南康建昌人。祖燮、父堂、俱仕宋。母雷氏梦五色大乌入帏,而生公楠。十岁能属文,居父丧,庐墓三年。以师府辟,五迁至赣州通判。
       至元十三年,江南平,授同知赣州事。迁同知吉州路总管府事。二十二年,召至上都,奏对称旨,赐史赛因囊加带,欲用为参知政事,固辞,除佥江浙行中书省事。江淮置尚书省,又改佥行尚书省事。初,公楠在江浙,奏请置两淮屯田。二十五年,用前议,拜行大司农,领八道劝农营田司事。公楠接行州县,劾江西营田使沙不丁贪横,罢之。
       二十六年,擢江进行省参知政事。桑哥败,蠹政尚未尽去,民不堪命。公楠入觐,极言其弊,请更张以固国本。世祖悦。会欲易政府,帝以问公楠,公楠荐伯颜、帖哥、不忽木、彻里、阔里吉思、史弼、徐琰、赵琪、陈天祥等十余人。帝又问:“孰可为首相者?”对曰:“人望所属,莫如安童。”问其次,曰;“伯颜可。”又问其次,曰;“完泽可。”明日,拜完泽为右丞相,以公楠与不忽木为平章政事,公楠固辞,改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赐弓刀及卫士十人。三十年,上言,请立行大司农司于江南,以究豪右隐匿田租。从之。复拜大司农,得藏匿公私田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二顷。
       元贞元年,丞机完泽以究隐匿田租不多,且病民,罢行大司农司,迁公楠为河南行省右丞。大德三年,改湖广行省。五年,召入朝。明年,座于京师,年六十二。帝悼惜甚,敕中书致祭,遣官乘驿护其丧南归。
       公楠前后条时政得失,凡百余事,如屯田、盐法、赋役,皆著为令。刘深讨西南夷,公楠料其必败,深竟坐诛。又语平章刘国杰,宜积粮于思、播、顺元,然后进兵。国杰不从,后转饷之士,瘴没者至十余万。沅州唐运判夺民田,武昌令刘权杀簿,诬系其妻子,公楠悉正其罪,时论尤称之。子璋、琦,俱总管府判官。有《五峰集》十五卷。
       白恪,字敬甫,冀宁阳曲人。父华,字文举,以文学知名。
       至元十四年,江南行台大夫相威辟恪为掾,恪条二十事以献,相威见世祖力陈之,允其十八,如大辟谳上刑部,听报可,贾似道公田租,岁减什二,皆是也。十八年,授建康道按察司经历。改湖广行省都事。省臣要束木恣为威福,恪度不可谏,辞不拜。复除福建宣慰司经历。
       三十一年,哈剌哈孙为湖广行省平章政事,荐恪为行省都事,擢员外郎,左右江官吏俸,受于行省,道远所得不偿旅食,恪建议随所产给之,著为令。戊兵屯田,官出牛,输其租,牛死,岁率钱以偿之,恪令牛死纳皮角于官,戊兵由是免害。省臣奏广西地肥沃可为田,徙湖南民五千户往耕之,恪力言不可,哈剌合孙从其议,奏止之。
       大德四年,进江西行省理问官,时阎复为翰林承旨,慨然曰:“白文举父子,俱有文名,敬甫老不入翰林,咎将谁执!”奏为翰林待制,复同佥太常礼仪院事。至大二年卒,年六十三。
       李衎字仲容,大都人。由太常寺太祝,累迁淮东道宣慰使都事,擢江南行省左右司员外郎。二十八年,除都功德司经历。
       成宗即位,衎以礼部侍郎使于安南,赐金符,以兵部郎中萧泰登副之。国王奉表谢罪,归侵地三百里,偕其使入朝。明年,出为同知嘉兴路总管府事。再迁婺源州知州。衎有吏能,奉诏录囚江南,多所平反。常州学田僧冒种三之一,衎白于行省还之。
       皇庆三年,请致仕,召为吏部尚书。仁宗闻衎名久,礼遇优洽,字而不名。衎以年老请致仕,帝不允,曰:“仲容旧人,宣力有年,不可令去禁掖。”超拜集贤大学士。延祐七年卒,年七十八,谥曰文简,衎善画竹石,为一时之冠。
       张伯淳,字师道,嘉兴崇德人。少举童子科,有荐其善书大字者,宋理宗亲试之,伯淳书一天字,诘之,对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理宗大悦,遂中选,以父任授迪功郎、淮阴尉,改扬州司户参军。寻举进士,累擢观察推官,除大学录。
       至元二十三年,用荐者言,授杭州路儒学者教授。迁浙东道按察司知事。二十八年,迁福建廉访司知事。又有与帝言:“此人非宪司知事才。”即日驿召至都。明年,入对,陈时务十余事,词意恺切,上为动容,命就中书与执政议次第举行。其第一事曰罢冗官,方条举办法,而执政已不悦,曰:“远人欲夺吾官耶!”使健儿要诸途,诟辱之,伯淳几不免,事亦寝。授翰林直学士,进阶奉训大夫,谒告归。换庆元路总管府治中,行省檄伯淳按衢、秀二州疑狱,皆得惰实。
       大德四年,拜翰林侍讲学士,扈从上都,帝选近臣祀岳渎,伯淳在迁中,以老病辞。明年卒,谥文穆。伯淳与妻弟赵孟頫,俱以文学擅名,共文源出韩愈,谨严有法,得立言之体。著《养蒙集》十卷。子采,河东宣慰副使。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本纪第九
卷十 本纪第十
卷十一 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卷十七 本纪第十七
卷十八 本纪第十八
卷十九 本纪第十九
卷二十 本纪第二十
卷二十一 本纪第二十一
卷二十二 本纪第二十二
卷二十三 本纪第二十三
卷二十四 本纪第二十四
卷二十五 本纪第二十五
卷二十六 本纪第二十六
卷二十七 表第一
卷二十八 表第二
卷二十九 表第三
卷三十 表第四
卷三十一 表第五
卷三十二 表第六
卷三十三 表第七
卷三十四 志第一
卷三十五 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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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七 志第四
卷三十八 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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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一 志第八
卷四十二 志第九
卷四十三 志第十
卷四十四 志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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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 志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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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 志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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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一 志第十八
卷五十二 志第十九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
卷五十四 志第二十一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卷五十六 志第二十三
卷五十七 志第二十四
卷五十八 志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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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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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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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
卷九十四 志第六十一
卷九十五 志第六十二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卷九十七 志第六十四
卷九十八 志第六十五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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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卷一百二 志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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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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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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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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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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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 列传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 列传第九十八
卷二百二 列传第九十九
卷二百三 列传第一百
卷二百四 列传第一百一
卷二百五 列传第一百二
卷二百六 列传第一百三
卷二百七 列传第一百四
卷二百八 列传第一百五
卷二百九 列传第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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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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