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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新注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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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1),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户十二万,口六十三万,胜兵十八万八千八百人。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东至都护治所千七百二十一里,西至康居著内地五千里。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樠(2)。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国多马,富人至四五千匹。民刚恶,贪狼无信,多寇盗,最为强国。故服匈奴(3),后盛大,取羁属(4),不肯往朝会。东与匈奴、西北与康居、西与大宛、南与城郭诸国相接。本塞地也,大月氏西破走塞王,塞王南越县度(悬渡),大月氏居其地。后乌孙昆莫击破大月氏,大月氏徙西巨大夏,而乌孙昆莫居之,故乌孙民有塞种、大月氏种云。
       (1)昆弥:汉时乌孙王的名号。亦作昆莫。赤谷城:今中亚吉尔吉斯之伊什提克。(2)樠:(mán):木名。其心似松。(3)故:谓旧时。服:服属。(4)取羁属:言才羁縻属之而已。
       始张骞言乌孙本与大月氏共在敦煌间,今乌孙虽强大,可厚赂招,令东居故地,妻以公主,与为昆弟,以制匈奴。语在《张骞传》。武帝即位,令骞资金币往(1)。昆莫见骞如单于礼(2),骞大惭,谓曰:“天子致赐,王不拜,则还赐。”昆莫起拜,其它如故。
       (1)往:《翰苑注》引“往”下有“赐”字。(2)如单于:言昆莫自比单于。
       初,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1),善将(2),将众万余骑别居。大禄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3)。太子早死,谓昆莫曰:“必以岑陬为太子。”昆莫哀许之。大禄怒,乃收其昆弟,将众畔(叛),谋攻岑陬(4)。昆莫与岑陬万余骑,令别居,昆莫亦自有万余骑以自备。国分为三,大总羁属昆莫。骞既致赐,谕指(旨)曰(5):“乌孙能东居故地,则汉遣公主为夫人,结为昆弟,共距(拒)匈奴,不足破也。”乌孙远汉,未知其大小,又近匈奴,服属日久,其大臣皆不欲徙。昆莫年老国分,不能专制,乃发使送骞,因献马数十匹报谢。其使见汉人众富厚,归其国,其国后乃益重汉。
       (1)大禄:乌孙官名。(2)将:谓将兵。(3)岑陬:《史记》作“岑娶”。(4)谋攻岑陬:《史记》作“谋攻岑娶与昆莫”。(5)谕旨:言以天子意旨晓告之。
       匈奴闻其与汉通,怒欲击之。又汉使乌孙,乃出其南,抵大宛、月氏(1),相属不绝。乌孙于是恐,使使献马,愿得尚汉公主,为昆弟。天子问群臣,议许,曰:“必先内(纳)聘,然后遣女。”乌孙以马千匹聘(2)。汉元封中(3),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4),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昆莫以为左夫人(5)。
       (1)抵:至也。(2)聘:聘金。(3)元封: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前110—前105)。(4)江都王建:景帝之孙刘建。《景十三王传》附其传。(5)以为左夫人:乌孙当时尚左。徐松曰:《匈奴传》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是匈奴尚左。昆莫先尚匈奴女者,仍畏匈奴也。
       公主至其国,自治宫室居,岁时一再与昆莫会,置酒饮食,以币帛赐王左右贵人。昆莫年老,语言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曰:“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1)。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天子闻而怜之,间岁遣使者持帷帐绵绣给遗焉(2)。
       (1)以肉为食:王念孙曰:“肉”上的“以”字为后人所加。(2)间岁:谓每隔一年。
       昆莫年老,欲使其孙岑陬尚公主。公主不听,上书言状,天子报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岑陬遂妻公主。昆莫死,岑陬代立。岑陬者,官号也,名军须靡。昆莫,王号也,名猎骄靡。后书“昆弥”云(1)。岑陬尚江都公主,生一女少夫。公主死,汉复以楚王戊之孙解忧为公主,妻岑陬(2)。岑陬胡妇子泥靡尚小,岑陬且死,以国与季父大禄子翁归靡,曰:“泥靡大,以国归之。”
       (1)昆弥:颜师古曰,“‘昆’取昆莫,‘弥’取骄靡。弥、靡音有轻重耳,盖本一也。后遂以昆弥为其王号也。”(2)楚王戊:刘邦之侄孙刘戊。《楚元王传》附其传。
       翁归靡既立,号肥王,复尚楚主解忧,生三男两女:长男曰元贵靡;次曰万年,为莎车王;次曰大乐,为左大将;长女弟史为龟兹王绛宾妻;小女素光为若呼翖侯妻。
       昭帝时,公主上书,言“匈奴发骑田车师,车师与匈奴为一,共侵乌孙,唯天子幸救之!”汉养士马,议欲击匈奴。会昭帝崩,宣帝初即位,公主及昆弥皆遣使上书,言“匈奴复连发大兵侵击乌孙,取车延、恶师地,收人民去,使使谓乌孙趣持公主来,欲隔绝汉。昆弥愿发国半精兵,自给人马五万骑,尽力击匈奴。唯天子出兵以救公主、昆弥。”汉兵大发十五万骑,五将军分道并出。语在《匈奴》。传遣校尉常惠使持节护乌孙兵(1),昆弥自将翖侯以下五万骑从西方入,至右谷蠡王庭,获单于父行及嫂、居次、名王、犁汗都尉、千长、骑将以下四万级,马牛羊驴橐(骆)驼七十余万头,乌孙皆自取所虏(掳)获。还,封惠为长罗侯,是岁,本始三年也(2)。汉遣惠持金币赐乌孙贵人有功者。
       (1)常惠:本书卷七十有其传。(2)本始三年:前71年。
       元康二年(1),乌孙昆弥因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畔(叛)绝匈奴,愿聘马骡各干匹。”诏下公卿议,大鸿胪萧望之以为(2):“乌孙绝域,变故难保,不可许。”上美乌孙新立大功,又重绝故业(3),遣使者至乌孙,先迎取聘。昆弥及太子、左右大将、都尉皆遣使,凡三百余人,人汉迎取少主。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4),置官属侍御百余人,舍上林中(5),学乌孙言,天子自临平乐观,会匈奴使者、外国君长大角抵(6),设乐而遣之。使长罗侯光禄大夫惠为副,凡持节者四人,送少主至敦煌。未出塞,闻乌孙昆弥翁归靡死,乌孙贵人共从本约,立岑陬子泥靡代为昆弥,号狂王。惠上书:“愿留少主敦煌,惠驰至乌孙责让不立元贵靡为昆弥,还迎少主。”事下公卿,望之复以为“乌孙持两端,难约结。前公主在乌孙四十余年,恩爱不亲密,边竟(境)未得安,此已事之验也。今少主以元贵靡不立而还,信无负于夷狄,中国之福也。少主不止,繇(徭)役将兴,其原起此。”天子从之,征还少主。
       (1)元康二年:前64年。(2)萧望之:本书有其传。(3)故业:谓原先的姻亲关系。(4)解忧弟子:解忧妹之女。(5)舍:住宿。(6)角抵:秦汉的一种技艺表演,犹今摔跤。
       狂王复尚楚主解忧,生一男鸱靡,不与主和,又暴恶失众。汉使卫司马魏和意、副候任昌送侍子(1),公主言狂王为乌孙所患苦,易诛也。遂谋置酒会,罢,使士拔剑击之。剑旁下,狂王伤,上马驰去。其子细沈瘦会兵围和意、昌及公主于赤谷城。数月,都护郑吉发诸国兵救之(2),乃解去。汉遣中郎将张遵持医药治狂王,赐金二十斤,采缯(3)。因收和意、昌系琐(锁),从尉犁槛车至长安,斩之。车骑将军长史张翁留验公主与使者谋杀狂王状,主不服,叩头谢,张翁捽主头骂詈(4)。主上书,翁还,坐死。副使季都别将医养视狂王,狂王从十余骑送之。都还,坐知狂王当诛,见便不发(5),下蚕室。
       (1)候:卫候。军官名。侍子:乌孙前所送在汉者。(2)郑吉:本书卷七十有其传。(3)采缯:其下疑脱匹数(王念孙说)。(4)捽(zuó):揪住。 (5)见便不发:言未能乘机发兵捕之。
       初,肥王翁归靡胡妇子乌就屠,狂王伤时惊,与诸翖侯俱去,居北山中,扬言母家匈奴兵来,故众归之。后遂袭杀狂王,自立为昆弥。汉遣破羌将军辛武贤将兵万五千人至敦煌(1),遣使者案行表(2),穿卑鞮侯井以西(3),欲通渠转谷(4),积居庐仓以讨之。
       (1)辛武贤:辛庆忌之父。本书卷六十九附其事。(2)行表:竖标。(3)穿卑鞮侯井以西:在卑鞮侯井以西穿井。西域多为坎儿井。(4)通渠:孟康曰,“大井六,通渠也。”大井为通渠。
       初,楚主恃者冯嫽能史书,习事,尝持汉节为公主使,行赏赐于城郭诸国,敬信之,号曰冯夫人。为乌孙右大将妻,右大将与乌就屠相爱,都护郑吉使冯夫人说乌就屠,以汉兵方出,必见灭,不如降,乌就屠恐,曰:“愿得小号。”宣帝征冯夫人,自问状。遣谒者竺次,期门甘延寿为副(1),送冯夫人。冯夫人锦车持节(2),诏乌就屠诣长罗侯赤谷城,立元贵靡为大昆靡,乌就屠为小昆弥,皆赐印绶。破羌将军不出塞还。后乌就屠不尽归诸翖侯民众,汉复遣长罗侯惠将三校屯赤谷,因为分别其人民地界,大昆弥户六万余,小昆弥户四万余,然众心皆附小昆弥。
       (1)谒者:官名。通接宾客的近侍官。属郎中令(光禄勋)。期门:官名。掌执兵器出入护卫。甘延寿:本书卷七十有其传。(2)锦车:以锦蒙饰之车。
       元贵靡、鸱靡皆病死,公主上书言年老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天子闵(悯)而迎之,公主与乌孙男女三人俱来至京师。是岁,甘露三年也(1)。时年且七十,赐以公主田宅奴婢,奉养甚厚,朝见仪比公主。后二岁卒(2),三孙因留守坟墓云。
       (1)甘露三年:前51年,(2)后二岁卒:卒于黄龙元年(前49)。
       元贵靡子星靡代为大昆弥,弱,冯夫人上书,愿使乌孙镇抚星靡(1)。汉遣之,卒百人送焉。都护韩宣奏,乌孙大吏、大禄、大监皆可以赐金印紫绶,以尊辅大昆弥,汉许之。后都护韩宣复奏,星靡怯弱,可免,更以季父左大将乐代为昆弥(2),汉不许。后段会宗为都护(3),招还亡畔(叛),安定之。
       (1)愿使乌孙:冯夫人大概是随解忧公主返汉,故此时上书愿为汉使。(2)左大将乐:当作“左大将大乐”(杨树达引沈赤然说)。(3)段会宗:本书卷七十有其传。
       星靡死,子雌栗靡代。小昆弥乌就屠死,子拊离代立,为弟日贰所杀。汉遣使者立拊离子安日为小昆弥。日贰亡,阻康居。汉徙己校屯姑墨(1),欲候便讨焉。安日使贵人姑莫匿等三人诈亡从日贰(2),刺杀之。都护廉褒赐姑莫匿等金人二十斤(3),缯三百匹。
       (1)己校:军官名。(2)诈亡从:诈为逃亡投从。(3)廉褒:字子上。大约建始三年(前30)始为西域都护。
       后安日为降民所杀,汉立其弟末振将代。时大昆弥雌栗靡健,翖侯皆畏眼之,告民牧马畜无使入牧(1),国中大安和翁归靡时(2)。小昆弥末振将恐为所并,使贵人乌日领诈降刺杀雌栗靡。汉欲以兵讨之而未能,遣中郎将段会宗持金币与都护图方略(3),立雌栗靡季父公主孙伊称靡为大昆弥。汉没入小昆弥侍子在京师者。久之,大昆弥翖侯难栖杀末振将,末振将兄安日子安犁靡代为小昆弥。汉恨不自诛末振将,复使段会宗即斩其太子番丘。还,赐爵关内侯。是岁,元延二年也(4)。
       (1)无使入牧:言勿使民入大昆弥牧区放牧。(2)安和:其下省“于”字。(3)都护:此时西域都护可能是郭舜(徐松说)。(4)元延二年:前11年。
       会宗以翖侯难栖杀末振将,虽不指为汉,合于讨贼,奏以为坚守都尉。责大禄、大吏、大监以雌栗靡见杀状,夺金印紫绶,更与铜墨云(1)。末振将弟卑爱疐本共谋杀大昆弥,将众八万余口北附康居,谋欲借兵兼并两昆弥。两昆弥畏之,亲倚都护(2)。
       (1)铜墨:铜印墨绶。(2)倚:倚赖;依附。
       哀帝元寿二年(1),大昆弥伊秩靡与单于并入朝,汉以为荣。至元始中(2),卑爱疐杀乌日领以自效,汉封为归义侯。两昆弥皆弱,卑爱疐侵陵(3),都护孙建袭杀之。自乌孙分立两昆弥后,汉用忧劳,且无宁岁。
       (1)元寿二年:前1年。 (2)元始:汉乎帝年号,共五年(公元1——5)。 (3)侵陵:谓侵陵两昆弥。
       姑墨国(1),王治南城(2),去长安八千一百五十里。户三千五百,口二万四千五百,胜兵四千五百人。姑墨侯、辅国侯、都尉、左右将、左右骑君各一人,译长二人。东至都护治所二千二十一里,南至于阗马行十五日,北与乌孙接。出铜、铁、雌黄。东通龟兹六百七十里。王莽时,姑墨王丞杀温宿王,并其国。
       (1)姑墨:国名。在今新疆阿克苏一带。(2)南城:今新疆阿克苏。
       温宿国(1),王治温宿城(2),去长安八千三百五十里。户二千二百,口八千四百,胜兵千五百人。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译长各二人。东至都护治所二千三百八十里,西至尉头三百里,北至乌孙赤谷六百一十里。土地物类所有与都善诸国同,东通姑墨二百七十里。
       (1)温宿:国名。在今新疆乌什一带。(2)温宿城:今新疆乌什。
       龟兹国(1),王治延城(2),去长安七千四百八十里。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胜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人。大都尉丞、辅国侯、安国侯、击胡侯、却胡都尉、击车师都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左右力辅君各一人,东西南北部干长各二人,却胡君三人,译长四人。南与精绝、东南与且末、西南与扞弥、北与乌孙、西与姑墨接。能铸冶,有铅。东至都护治所乌垒城三百五十里(3)。
       (1)龟(qiū)兹:国名。在今新疆轮台至拜城一带。(2)延城:今新疆库车。(3)乌垒城:在今新疆轮台东北。
       乌垒,户百一十;口千二百,胜兵三百人。城都尉、译长各一人。与都护同治。其南三百三十里到渠犁(1)。
       (1)渠犁:国名。在今新疆库尔勒至尉犁一带。
       渠犁,城都尉一人,户百三十,口千四百八十,胜兵百五十人。东北与尉犁、东南与且末、南与精绝接(1)。西有河,至龟兹五百八十里。
       (1)尉犁:国名。在今新疆库尔勒至焉耆一带。
       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是时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海内虚耗。征和中,贰师将军李广利以军降匈奴(1)。上既悔远征伐,而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奏言:“故轮台东捷枝、渠犁皆故国(2),地广,饶水草,有溉田五千顷以上,处温和,田美,可益通沟渠,种五谷,与中国同时孰(熟),其旁国少锥、刀(3),贵黄金采缯,可以易谷食,宜给足不乏。臣愚以为可遣屯田卒诣故轮台以东,置校尉三人分护,各举图地形,通利沟渠,各使以时益种五谷(4)。张掖、酒泉遣骑假司马为斥候(5),属校尉,事有便宜,因骑置以闻(6)。田一岁,有积谷,募民壮健有累重敢徙者诣田所(7),就畜(蓄)积为本业,益垦溉田,稍筑列亭,连城而西,以威西国,辅乌孙,为便。臣谨遣征事臣昌分部行边,严敕太守都尉明烽火,选士马,谨斥候,蓄茭草。愿陛下遣使使西国,以安其意。臣昧死请。”
       (1)李广利以军降匈奴:此征和三年(前90)事。(2)捷枝:城名。在今新疆库尔勒西北。(3)锥、刀:皆兵器。(4)益:多也。(5)假司马:军官名。斥候:侦察;候望。(6)骑置:犹后世之驿马。(7)累:谓妻孥。重:谓家业,以别于罪人与亡命者(吴恂说)
       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1),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轮台西于车师千余里,前开陵侯击车师时(2),危须、尉犁、楼兰六国子弟在京师者皆先归,发畜食迎汉军,又自发兵,凡数万人,王各自将,共围车师,降其王。诸国兵便罢,力不能复至道上食(饲)汉军。汉军破城,食至多,然土自载不足以竟师(3),强者尽食畜产,赢者道死数千人。朕发酒泉驴橐(骆)驼负食,出玉门迎军。吏卒起张掖,不甚远,然尚廝(斯)留甚众(4)。曩者,朕之不明,以军候弘上书言‘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5),驰言“秦人,我丐若马(6)”,又汉使者久留不还,故兴遣贰师将军(7),欲以为使者威重也。古者卿大夫与(预)谋,参以蓍龟,不吉不行,乃者以缚马书遍视(示)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8),乃至郡属国都尉成忠、赵破奴等(9),皆以‘虏自缚其马,不详甚哉!多或以为‘欲以见(现)强(10),夫不足者视(示)人有余(11)。’《易》之(12),卦得大过(13),爻在九五(14),匈奴困败。公车方士、太史治星望气(15),及太卜龟蓍(16),皆以为吉,匈奴必破,时不可再得也。又曰‘北伐行将(17),于釜山必克(18)。’封诸将(19),贰师最吉(20)。故朕亲发贰师下釜山,诏之必毋深入。今计谋卦兆皆反缪(谬)。重合侯得虏候者(21),言‘闻汉军当来,匈奴使巫埋羊牛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军(22)。单于遗天子马裘,常使巫祝之。缚马者,诅军事也。’又卜‘汉军一将不吉’。匈奴常言‘汉极大,然不能(耐)饥渴,失一狼,走千羊。’乃者贰师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大鸿胪等又议,欲募囚徒送匈奴使者,明封侯之赏以报忿,五伯(霸)所弗能为也(23)。且匈奴得汉降者,常提掖搜索(24),问以所闻。今边塞未正,阑出不禁(25),障候长吏使卒猎兽,以皮肉为利,卒苦而烽火乏,失亦上集不得(26),后降者来,若捕生口虏,乃知之。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27),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28),与计对(29)。”由是不复出军,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30),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
       (1)益民赋:每口增赋三十钱。(2)开陵侯:据《功臣表》,开陵侯成娩,以故匈奴介和王将兵击车师。时在征和四年(前89)。(3)竟师:完成军事任务。(4)斯留:分离,滞留。(5)城:指长城。(6)秦人:指中原人。丐:乞与。若:你也。(7)兴遣:兴军调遣。(8)为文学者:学儒家经书之人。(9)郡:指郡长官(如郡守、郡尉)。赵破奴:此非促野侯赵破奴,因其以巫蛊事已遭族诛。当是另一人。(10)现:显示。(11)不足者示人有余:谓其夸张。(12)《易》之:以《易》卜之。(13)大过:《易》之篇名。(14)爻在九五:《易·大过》九五爻辞曰:“枯杨生华。”此意谓容易衰败。故下文曰“匈奴困败”。(15)公车方士:谓待诏公车之方士。太史:官名。属太常。太史治星望气:谓太史行治垦、望气活动。(16)太卜:官名。属太常。太卜龟蓍:谓太卜进行占卜。(17)行将:谓遣将率行。(18)釜山:山名。(19)封诸将:言卜诸将谁吉。(20)贰师:贰师将军李广利。(21)重合侯:莽通,(22)匈奴使巫埋羊牛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军:此为匈奴的一种巫蛊之术。(23)五伯(霸)所弗能也:意谓此做法五霸尚恥不为,况今大汉也。(24)提:谓提挚之。掖:挟持之。搜索:搜索其有无带兵刃。(25)阑出不禁:言擅自出逃,而不加禁止。(26)失亦上集不得:此句文义费解,可能有脱误。吴恂曰:“愚疑‘集’为‘壅’字之误,‘不得’下又脱‘闻’字,盖言边塞诸失,壅于上闻。”(27)马复令:减免养马者徭赋之法令。(28)补边:边马有一定数额,马匹减损,则补充之。(29)与计对:与上计者同赴京报告。(30)车千秋: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
       初,贰师将军李广利击大宛,还过扞弥(1),扞弥遣太子赖丹为质于龟兹。广利责龟兹曰:“外国皆臣属于汉,龟兹何以得受扞弥质?”即将赖丹入至京师。昭帝乃用桑弘羊前议(2),以扞弥太子赖丹为校尉,将军田轮台,轮台与渠犁地皆相连也。龟兹贵人姑翼谓其王曰:“赖丹本臣属吾国,今佩汉印绶来,迫吾国而田,必为害。”王即杀赖丹,而上书谢汉,汉未能征。
       (1)扞弥:指扞弥接近龟兹之境,非扞弥城。(2)桑弘羊前议:屯田轮台之谏议。
       宣帝时,长罗侯常惠使乌孙还,便宜发诸国兵(1),合五万人攻龟兹,责以前杀校尉赖丹。龟兹王谢曰:“乃我先王时为贵人姑翼所误,我无罪。”执姑翼诣惠,惠斩之。时乌孙公主遣女来至京师学鼓琴,汉遣侍郎乐奉送主女,过龟兹。龟兹前遣人至乌孙求公主女,未还。会女过龟兹、龟兹王留不遣,复使使报公主,主许之。后公主上书,愿令女比宗室入朝,而龟兹王绦宾亦爱其夫人,上书言得尚汉外孙为昆弟,愿与公主女俱入朝。元康元年(2),遂来朝贺。王及夫人皆赐印绶。夫人号称公主,赐以车骑旗鼓,歌吹数十人,绮绣杂增琦珍凡数千万。留且一年,厚赠送之。后数来朝贺,乐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作激道周卫(3),出入传呼,撞钟鼓,如汉家仪。外国胡人皆曰:“驴非驴,马非马,若龟兹王,所谓骡也。”绛宾死,其子丞德自谓汉外孙,成、哀帝时往来尤数,汉遇之亦甚亲密。
       (1)便宜发诸国兵:谓以便宜擅发诸国之兵。(2)元康元年:前65年。(3)徼:巡察。激道:巡行警戒的道路。东通尉犁六百五十里。
       尉犁国,王治尉犁城(1),去长安六千七百五十里。户千二百,口九千六百,胜兵二千人。尉犁侯、安世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君各一人,译长二人。西至都护治所三百里,南与鄯善、且末接。
       (1)尉犁城:在今新疆焉耆县西南。
       危须国(1),王治危须城(2),去长安七千二百九十里,户七百,口四千九百,胜兵二千人。击胡侯、击胡都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击胡君、译长各一人。西至都护治所五百里,至焉耆百里。
       (1)危须国:在今新疆焉耆以北一带。(2)危须城:在今新疆焉耆东北。
       焉耆国(1),王治员渠城(2),去长安七千三百里。户四千,口三万二千一百,胜兵六千人。击胡侯、却胡侯、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击车师君、归义车师君各一人,击胡都尉、击胡君各二人,译长三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四百里,南至尉犁百里,北与乌孙接。近海水多鱼(3)。
       (1)焉耆国:在今新疆焉耆县一带。(2)员渠城:今新疆焉耆。(3)海:今博斯腾湖。
       乌贪訾离国(1),王治于娄谷(2),去长安万三百三十里。户四十一,口二百三十一,胜兵五十七人。辅国侯、左右都尉各一人。东与单桓、南与且弥、西与乌孙接。
       (1)乌贪訾离国:在今新疆呼图壁一带。(2)于娄谷:疑在新疆呼图附近。
       卑陆国(1),王治天山东乾当国(2),去长安八千六百八十里。户二百二十七,口千三百八十七,胜兵四百二十二人。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译长各一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千二百八十七里。
       (1)卑陆国:在今新疆阜康县一带。(2)乾(gān)当国:“国”当是“谷”(刘奉世说)。此谷当在博格达山北。
       卑陆后国(1),王治番渠类谷(2),去长安八千七百一十里。户四百六十二,口千一百三十七,胜兵三百五十人。辅国侯、都尉、译长各一人,将二人。东与郁立师、北与匈奴、西与劫国、南与车师接(3)。
       (1)卑师后国:在今新疆阜康县一带。(2)番(Pán)渠类谷:当在博格达山北。(3)郁立师:国名。约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一带。劫:国名。约在今新疆米泉县一带。车师:指车师前国。
       郁立师国,王治内咄谷(1),去长安八千八百三十里。户百九十,口千四百四十五,胜兵三百三十一人。辅国侯、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东与车师后城长、西与卑陆、北与匈奴接(2)。
       (1)内咄谷:当在博格达山北。(2)车师后城长:国名。在今新疆奇台县一带。
       单桓国(1),王治单桓城,去长安八千八百七十里。户二十七,口百九十四,胜兵四十五人。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
       (1)单桓国:在今新疆昌吉县一带。
       蒲类国(1),王治天山西疏榆谷(2),去长安八千三百六十里。户三百二十五,口二千三十二,胜兵七百九十九人。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各一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千三百八十七里。
       (1)蒲类国:在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一带。(2)天山西:当时天山山脉北麓。
       蒲类后国(1),王去长安八千六百三十里。户百,口干七十,胜兵三百三十四人。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
       (1)蒲类后国:在今新疆巴里坤湖以西一带。
       西且弥国(1),王治天山东于大谷,去长安八千六百七十里。户三百三十二,口千九百二十六,胜兵七百三十八人。西且弥侯、左右将、左右骑君各一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千四百八十七里。
       (1)西且(jū)弥国:约在今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北雀尔沟一带。
       东且弥国(1),王治天山东兑虚谷,去长安八千二百五十里。户百九十一,口千九百四十八,胜兵五百七十二人。东且弥侯、左右都尉各一人。西南至都治所千五百八十七里。
       (1)东且(jū)弥国:在今新疆乌鲁木齐市西。
       劫国,王治天山东丹渠谷,去长安八千五百七十里。户九十九,口五百,胜兵百一十五人。辅国侯、都尉、译长各一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千四百八十七里。
       狐胡国(1),王治车师柳谷(2),去长安八千二百里。户五十五,口二百六十四,胜兵四十五人。辅国侯、左右都尉各一人。西至都护治所千一百四十七里,至焉耆七百七十里。
       (1)狐胡国:在今新疆吐鲁番县西北一带。(2)车师柳谷:约在今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南潘家地附近。
       山国(1),王去长安七千一百七十里。户四百五十,口五千,胜兵千人。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西至尉犁二百四十里,西北至焉耆百六十里,西至危须二百六十里,东南与鄯善、且末接。山出铁,民山居,寄田籴谷于焉耆、危须。
       (1)山国:约在今新疆库尔勒以东干草湖一带。
       车师前国(1),王治交河城(2)。河水分流绕城下,故号交河。去长安八千一百五十里。户七百,口六千五十,胜兵千八百六十五人。辅国侯、安国侯、左右将、都尉、归汉都尉、车师君、通善君、乡(向)善君各一人,译长二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千八百七里,至焉耆八百三十五里。
       (1)车师前国:在今新疆吐鲁番一带。(2)交河城:在今新吐鲁番县治西。
       车师后国(1),王治务涂谷(2),去长安八千九百五十里。户五百九十五,口四千七百七十四,胜兵千八百九十人。击胡侯、左右将、左右都尉、道(导)民君、译长各一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千二百三十七里。
       (1)车师后国:约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一带。(2)务涂谷:约在今新疆吉木萨尔以南泉子街附近。
       车师都尉国(1),户四十,口三百三十三,胜兵八十四人。
       (1)车师都尉国:在今新疆艾丁湖以北。
       车师后城长国,户百五十四,口九百六十,胜兵二百六十人。
       武帝天汉二年(1),以匈奴降者介和王为开陵侯,将楼兰国兵始击车师,匈奴遣右贤王将数万骑救之,汉兵不利,引去。征和四年(2),遣重合侯马通将四万骑击匈奴(3),道过车师北,复遣开陵侯将楼兰、尉犁、危须凡六国兵别击车师,勿令得遮重合侯。诸国兵共围车师,车师王降服,臣属汉。
       (1)天汉二年:前99年。(2)征和四年:前89年。(3)马通:《匈奴传》作“莽通”。
       昭帝时,匈奴复使四千骑田车师,宣帝即位,遣五将将兵击匈奴(1),车师田者惊去,车师复通于汉。匈奴怒,召其太子军宿,欲以为质。军宿,焉耆外孙,不欲质匈奴,亡走焉耆。车师王更立子乌贵为太子。及乌贵立为王,与匈奴结婚姻,教匈奴遮汉道通乌孙者。
       (1)五将:本始二年,以田广明为祁连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田顺为虎牙将军,以及度辽将军范明友,前将军韩增。
       地节二年(1),汉遣侍郎郑吉、校尉司马憙将免刑罪人田渠犁(2),积谷,欲以攻车师。至秋收谷,吉、憙发城郭诸国兵万余人,自与所将田士千五百人共击车师,攻交河城,破之。王尚在其北石城中,未得,会军食尽,吉等且罢兵,归渠犁田。收秋毕,复发兵攻车师王于石城。王闻汉兵且至,北走匈奴求救,匈奴来为发兵。王来还,与贵人苏犹议欲降汉,恐不见信。苏犹教王击匈奴边国小蒲类,斩首,略其人民,以降吉。车师旁小金附国随汉军后盗车师(3),车师王复自请击破金附。
       (1)地节二年:前68年。(2)将:带领。(3)金附国:在今新疆艾丁湖北。
       匈奴闻车师降汉,发兵攻车师,吉、吾引兵北逢之,匈奴不敢前。吉、憙即留一候与卒二十人留守王(1),吉等引兵归渠犁。车师王恐匈奴兵复至而见杀也,乃轻骑奔乌孙,吉即迎其妻子置渠犁。东奏事,至酒泉,有诏还田渠犁及车师,益积谷以安西国,侵匈奴。吉还,传送车师王妻子诣长安,赏赐甚厚,每朝会四夷,常尊显以示之。于是吉始使吏卒三百人别田车师。得降者,言单于大臣皆曰“车师地肥美(2),近匈奴,使汉得之,多田积谷,必害人国,不可不争也。”果遣骑来击田者,吉乃与校尉尽将渠犁田上千五百人往田(3),匈奴复益遣骑来,汉田卒少不能当,保车师城中(4)。匈奴将即其城下谓吉曰(5):“单于必争此地,不可田也。”围城数日乃解。后常数千骑往来守车师,吉上书言:“车师去渠犁千余里,间以河山(6),北近匈奴,汉兵在渠犁者势不能相救,愿益田卒。”公卿议以为道远烦费(7),可且罢车师田者。诏遣长罗侯将张掖、酒泉骑出车师北千余里(8),扬威武车师旁。胡骑引去,吉乃得出,归渠犁,凡三校尉屯田。
       (1)候:军候。(2)车师:指车师前国。(3)校尉:司马犁。(4)车师城:交河城。(5)匈奴将:匈奴左大将(见《匈奴传》)。(6)间:隔也。(7)公卿:指魏相等,参考《魏相传》。(8)长罗侯:常惠。
       车师王之走乌孙也,乌孙留不遣,遣使上书,愿留车师王,备国有急,可从西道以击匈奴。汉许之。于是汉召故车师太子军宿在焉耆者,立以为王,尽徒车师国民令居渠犁,遂以车师故地与匈奴。车师王得近汉田官,与匈奴绝,亦安乐亲汉。后汉使侍郎殷广德责乌孙,求车师王乌贵,将诣阙(1),赐第与其妻子居。是岁,元康四年也(2)。其后置戊己校尉屯田(3),居车师故地。
       (1)诣阙:至长安朝廷。(2)无康四年:前62年。(3)戊己校尉:官名。掌西域屯田的最高长官。
       元始中(1),车师后王国有新道,出五船北,通玉门关,往来差近,戊己校尉徐普欲开以省道里半,避白龙堆之厄。车师后王姑句以道当为拄置(2),心不便也。地又颇与匈奴南将军地接,普欲分明其界然后奏之,召姑句使证之,不肯,系之。姑句数以牛羊赇吏(3),求出不得。姑句家矛端生火,其妻股紫陬谓姑句曰:“矛端生火,此兵气也,利以用兵。前车师前王为都护司马所杀(4),今久系必死,不如降匈奴。”即驰突出高昌壁(5),入匈奴。
       (1)元始:汉平帝年号,共五年(公元1—5)。(2)以道当为拄置:意谓以此道通,当为汉使设置帐篷。拄置:言支撑帐篷。(3)赇(qiú):贿赂。(4)车师前王:谓兜莫。(5)高昌壁:即戊己校尉驻所,在新疆艾丁湖北。
       又去胡来王唐兜(1),国比大种赤水羌(2),数相寇,不胜,告急都护。都护但钦不以时救助,唐兜困急,怨钦,东守玉门关。玉门关不内(纳),即将妻子人民千余人亡降匈奴。匈奴受之,而遣使上书言状。是时,新都侯王莽秉政,遣中郎将王昌等使匈奴,告单于西域内属,不当得受。单于谢罪,执二王以付使者。莽使中郎王萌待西域恶都奴界上逢受(3)。单于遣使送,因请其罪(4)。使者以闻,莽不听,诏下会西域诸国王,陈军斩姑句、唐兜以示之。
       (1)去胡来王:婼羌国王之号。(2)比:近也。(3)逢受:谓遇见受取之。(4)请其罪:请求免其罪。
       至莽篡位,建国二年(1),以广新公甄丰为右伯(2),当出西域。车师后王须置离闻之,与其右将股鞮、左将尸泥支谋曰:“闻甄公为西域太伯(3),当出,故事给使者牛羊谷刍茭,导译,前五威将过(4),所给使尚未能备。今太伯复出,国益贫,恐不能称(5)。”欲亡入匈奴。戊己校尉刀(刁)护闻之,召置离验问(6),辞服,乃械致都护但钦在所埒娄城。置离人民知其不还,皆哭而送之。至,钦则斩置离。置离兄辅国侯狐兰支将置离众二千余人,驱畜产,举国亡降匈奴。
       (1)建国二年:公元10年。(2)右伯:新莽的官名。(3)太伯:对右伯的尊称。(4)前五威将过:据《王莽传》,始建国元年秋,遣五威将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西出者至西域,尽改其王为侯。(5)不能称:言不能满足其要求。(6)置离:“须置离”的省称。
       是时,莽易单于玺,单于恨怒,遂受狐兰支降,遣兵与共寇击车师,杀后城长,伤都护司马,及狐兰兵复还入匈奴(1)。时戊己校尉刀(刁)护病,遣使陈良屯桓且谷备匈奴寇,史终带取粮食,司马丞韩玄领诸壁,右曲候任商领诸垒,相与谋曰:“西域诸国颇背叛,匈奴欲大侵,要死。可杀校尉,将人众降匈奴。”即将数千骑至校尉府,胁诸亭令燔积薪(3),分告诸壁曰:“匈奴十万骑来入,吏士皆持兵,后者斩!”得三四百人,去校尉府数里止,晨火燃。校尉开门击鼓收吏士,良等随入,遂杀校尉刀(刁)护及子男四人、诸昆弟子男,独遗妇女小儿(4)。止留戊己校尉城,遣人与匈奴南将军相闻,南将军以二千骑迎良等(5)。良等尽胁略戊己校尉吏士男女二千余人入匈奴。单于以良、带为乌贲都尉。
       (1)狐兰:“狐兰支”的省称。(2)要(yào)死:谓总之一死。《匈奴传》作“恐并死”。(3)燔积薪:谓举烽火。(4)遗:留置不杀。(5)南将军:属匈奴南犁汗王。
       后三岁,单于死,弟乌累单于咸立,复与莽和亲。莽遣使者多赍金币赂革于,购求陈良、终带等。单于尽收四人及手杀刀(刁)护者芝音妻子以下二十七人,皆械槛车付使者。到长安,莽皆烧杀之。其后莽复欺诈单于,和亲遂绝。匈奴大击北边,而西域亦瓦解。焉耆国近匈奴,先叛,杀都护但钦(1),莽不能讨。
       (1)此事在始建国五年(公元13)。
       天凤三年(1),乃遣五威将王骏、西域都护李崇将戊已校尉出西域,诸国皆郊迎,送兵谷。焉耆诈降而聚兵自备。骏等将莎车、龟兹兵七千余人,分为数部入焉耆,焉耆伏兵要遮骏。及姑墨、尉犁、危须国兵为反间,还共袭击骏等,皆杀之。唯戊己校尉郭钦别将兵,后至焉耆。焉耆兵未还,钦击杀其老弱,引兵还。莽封钦为剿胡子。李崇收余士,还保龟兹。数年莽死(2),崇遂没,西域因绝。
       (1)天凤三年:公元16年。(2)莽死:莽死于更始元年(公元23)。
       最凡国五十(1)。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缓,凡三百七十六人。而康居、大月氏、安息、罽宾、乌戈之属,皆以绝远不在数中,其来贡献则相与报,不督录总领也。
       (1)最:大概;大致。
       赞曰:孝武之世,图制匈奴,患其兼从西国(1),结党南羌(2),乃表河西(3),列四郡(4),开玉门,通西域,以断匈奴右臂(5),隔绝南羌、月氏。单于失援,由是远遁,而幕(漠)南无王庭。
       (1)兼从西国:兼并联合西域各国。(2)南羌:指祁连山以南的羌人。(3)表:开发之意。(4)四郡:武威、酒泉、张掖、敦煌。(5)右:南面以西为右。
       遭值文、景玄默(1),养民五世,天下殷富,财力有余,士马强盛。故能睹犀布、瑇瑁则建珠崖七郡(2),感枸酱、竹杖则开牂柯、越嶲(3),闻天马、蒲陶(葡萄)则通大宛、安息。自是之后,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4),蒲梢、龙文、鱼目、汗血之马充于黄门(5),巨象、师(狮)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6)。殊方异物,四面而至。于是广开上林,穿昆明池(7),营千万户之宫(8),立神明通天之台(9),兴造甲乙之帐(10),落(络)以随珠和璧(11),天子负黼依(扆)(12),袭翠被(13),冯(凭)玉几,而处其中。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卢、海中《砀极》、漫衍鱼龙、角抵之戏以观视(示)之(14)。及赂遗赠送,万里相奉,师旅之费,不可胜计。至于用度不足,乃榷酒酤,管盐铁,铸白金,造皮币,算至车船,祖及六畜(15)。民力屈,财用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道路不通,直指之使始出(16),衣绣杖斧,断斩于郡国,然后胜之。是以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且通西域,近有龙堆(17),远则葱岭,身热、头痛、县度(悬渡)之厄。淮南、杜钦、扬雄之论(18),皆以为此天地所以界别区域,绝外内也。《书》曰“西戎即序(19)”,禹既就而序之,非上(尚)威服致其贡物也(20)。
       (1)玄默:沈静无为。(2)布:“象”之讹。七郡:元鼎六年汉定越,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日南、珠崖、儋耳九郡。稍后,弃珠崖、儋耳两郡。(3)枸酱:用枸子制成的酱。牂柯、越嶲:两郡名。牂柯郡治故且兰(在今贵州贵定东北)。越嶲郡治邛都(在今四川西昌东)。(4)文甲:指玳瑁。通犀:犀牛角的一种,即通天犀。(5)蒲梢、龙文、鱼目、汗血:四种骏马名。(6)大雀:即驼鸟。(7)昆明池: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8)干门万户之宫:指建章宫。《黄图》云:建章宫二十余里,千门万户。(9)神明、通天:两台名。神明台在建章宫。通天台,又名望仙台,在甘泉宫。(10)兴造甲乙之帐:《御览》卷六百九十九引《汉武故事》曰:“上以琉璃、珠玉、明夜光珠、错杂天下珍宝为甲帐,其次为乙帐,甲以居神,乙以自居。”(11)随珠和璧:随侯珠,和氏璧。(12)黻层(yǐ):画有黑白斧形花纹的屏风。(13)袭:重迭。翠被:饰以翠羽的外氅。(14)《巴俞》:指汉时巴郡、俞水(即今嘉陵江)地区的一种乐舞。都卢:指都卢国人的一种缘竿歌舞。《碭极》:乐名。漫衍、鱼龙:两种魔术。角抵:杂技。犹今摔跤。(15)算至车船,租及六畜:谓车船与六畜都在缗算之列。(16)直接之使:指直指使者。(17)龙堆:即白龙堆。(18)淮南:淮南王刘安。其论见本书卷四十四附刘安传。杜钦之论见《西域传》。扬雄之论见《匈奴传》。(19)“西戎即序”:见《尚书·禹贡篇》。(20)此谓不尚威以压服人而求得其贡物。
       西域诸国,各有君长,兵众分弱,无所统一,虽属匈奴,不相亲附。匈奴能得其马畜旃(毡)罽,而不能统率与之进退。与汉隔绝,道里又远,得之不为益,弃之不为损,盛德在我,无取于彼。故自建武以来(1),西域思汉威德,成乐内属。唯其小邑鄯善、车师,界迫匈奴,尚为所拘。而其大国莎车、于阗之属,数遣使置质于汉,愿请属都护。圣上远览古今(2),因时之宜,羁縻不绝,辞而未许。虽大禹之序西戎(3),周公之让白雉(4),太宗之却走马(5),义兼之矣,亦何以尚兹!
       (1)建武:东汉光武帝年号,共三十一年(公元25——55)。(2)圣上:指称光武帝。(3)大禹之序西戎:即指《尚书·禹贡篇》所谓“西戎即序”。(4)周公之让白雉:《尚书大传》云:昔周公相成王,越裳氏重九译而献来白雉。成王问周公。周公曰:“德不加焉,则君子不享其质;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远。吾何以获此物也?”(5)太宗:指称汉文帝。《贾捐之传》云:有人向汉文帝献千里马,汉文帝不接受,还之,赐给路费。(6)尚兹:高于此。

本书目录

汉书新注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 惠帝纪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 高后纪第三
汉书新注卷四 文帝纪第四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汉书新注卷六 武帝纪第六
汉书新注卷七 昭帝纪第七
汉书新注卷八 宣帝纪第八
汉书新注卷九 元帝纪第九
汉书新注卷十 成帝纪第十
汉书新注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汉书新注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汉书新注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汉书新注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汉书新注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汉书新注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汉书新注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汉书新注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1)
汉书新注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汉书新注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九 沟血志第九
汉书新注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汉书新注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汉书新注卷三十二 张耳陈余传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汉书新注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汉书新注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汉书新注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汉书新注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汉书新注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汉书新注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汉书新注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汉书新注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四十三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汉书新注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汉书新注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汉书新注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汉书新注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汉书新注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汉书新注卷四十九 爱盎晁错传第十九
汉书新注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汉书新注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汉书新注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汉书新注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汉书新注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汉书新注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汉书新注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上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下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
汉书新注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汉书新注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汉书新注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汉书新注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汉书新注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上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下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汉书新注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汉书新注卷六十七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汉书新注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传第三十八
汉书新注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汉书新注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汉书新注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汉书新注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汉书新注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汉书新注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汉书新注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汉书新注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汉书新注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汉书新注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汉书新注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汉书新注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汉书新注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汉书新注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汉书新注卷八十五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汉书新注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书新注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汉书新注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汉书新注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汉书新注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汉书新注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汉书新书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汉书新注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汉书新注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班彪列传下 子固
汉书叙例
前汉补注序例
《汉书》主要人名检索
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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