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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新注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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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说明】本传叙述隽不疑、疏广(及兄子疏受)、于定国、薛广德、平当、彭宣等人的事迹。这是一篇昭宣以来儒士出身而明哲保身的公卿之类传。隽不疑,治《春秋》,进退以礼,为京兆尹严而不残,以捕伪戾太子而名重。疏广,少好学,明《春秋》,为太子太傅,兄子疏受为少傅。深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叔侄二人要求退休,回家享乐。于定国,少学法,后学《春秋》,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为廷尉,治狱审慎。为丞相,因灾乱,而要求退位,回乡享清福。薛广德,以《鲁诗》教授学生。为博士,论议于石渠阁。为御史大夫,谏帝勿事游乐。也因灾乱而要求退休,还乡。平当,以明经为博士。每有灾异,辄傅经术,言得失。哀帝时,官至丞相,病笃而辞封。彭宣,治《易》,为博士。官至大司空,因王莽专权而退。这六人,通经入仕,官为公卿,碌碌无为,而明哲保身。大致上说,西汉士大夫在专制主义下,持禄保位,习以成风;若个人品行端正,就算过得去。本传写之,予以肯定。其中描写隽不疑,较为生动。班固于传末称之,可以理解。   
       隽不疑字曼倩,勃海入也(1)。治《春秋》,为郡文学(2),进退必以礼,名闻州郡。
       (1)勃海:郡名。治浮阳(在今河北沧州市东南)。(2)文学:官名。汉代州郡及王国皆置文学。
       武帝末,郡国盗贼群起,暴胜之为直指使者(1),衣绣衣,持斧,逐捕盗贼,督课郡国,东至海,以军兴诛不从命者(2),威振州郡。胜之素闻不疑贤,至勃海,遣吏请与相见。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3),佩环玦(4),褒衣博带(5),盛服至门上谒。门下欲使解剑,不疑曰:“剑者君子武备,所以卫身,不可解。请退。”吏白胜之。胜之开阁延请,望见不疑容貌尊严,衣冠甚伟,胜之履起迎(6)。登堂坐定,不疑据地曰(7):“窃伏海濒,闻暴公子威名旧矣(8),今乃承颜接辞。凡为吏,太刚则折,太柔则废,威行施之以恩,然后树功扬名,永终天禄。”胜之知不疑非庸人,敬纳其戒,深接以礼意,问当世所施行。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9),侧听不疑,莫不惊骇。至昏夜,罢去。胜之遂表荐不疑,征诣公车(10),拜为青州刺吏(11)。
       (1)暴胜之:河东人,天汉二年以光禄大夫出为直指使者,至太始三年为御史大夫直指使者:汉武帝末年为对付起事者,遣使衣绣衣,持斧仗节,兴兵镇压,号直指使者。直指:谓处事无所阿私。(2)以军兴诛不从命者;有所追捕及行诛罚,皆依兴军之制。(3)櫑(lěi)具:占长剑名。剑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或雕刻,故称。(4)佩环玦:带玉环及著玉佩。玦:即玉佩之块。(5)褒之博带:宽衣长带。(6)(xǐ)履:着鞋走。(7)据地:以手按地。古人席地而坐,进言时以手按地表示敬意。(8)公子:暴胜之字。旧:久也。(9)州邵选吏:州郡吏中之优秀者。(10)公车:汉代官署名。其长官公车令,掌管宫殿中司马门以警卫工作。臣民上书或应召,都由公车接待。(11)青州:地当今山东北部,今德州以东,至成山角一带。
       久之,武帝崩,昭帝即位,而齐孝王孙刘泽交结郡国豪杰谋反(1),欲先杀青州刺史。不疑发觉(2),收捕,皆伏其辜。擢为京兆尹,赐钱百万。京师吏民敬其威信。每行县录囚徒还(3),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4),活几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语言异于他时;或亡(无)所出(5),母怒,为之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1)齐孝王:齐悼惠王刘肥之子。刘泽:他与燕王刘旦等人结谋。(2)发觉:王先谦曰:因菑川靖子秺侯成告知发觉。(3)录囚徒:讯视记录囚徒的罪状。(4)平反:对冤假错案给予纠正。(5)出:意谓释放。
       始元五年(1),有一男子乘黄犊车,建黄施(2),衣黄旐(3),著黄冒(帽),诣北阙,自谓卫太子(4)。公车以闻(5),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6)。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右将军勒兵阙下(7),以备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发言(8)。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9)。”不疑曰:““诸君何患于卫太子!昔蒯聩建命出奔(10),辄距(拒)而不纳(11),《春秋》是之(12)。卫太子得罪先帝(13),亡不即死(14),今来自诣,此罪人也。”遂送诏狱(15)。
       (1)始元五年:前82年。(2)施(zhàn):古代画有龙蛇的一种旗。(3)(chānyú):短衣。(4)卫太子:戾太子刘据。(5)以闻:以此报告皇帝。(6)杂:共也。(7)右将军:是时卫尉王莽为右将军。(8)并:皆也。(9)安:犹徐。(10)蒯聩:春秋时代卫灵公之太子,因得罪灵公而出奔于晋。(11)辄:蒯聩之子。卫灵公卒,辄嗣位,拒不接纳蒯聩返卫。(12)《春秋》:指《春秋公羊传》。《公羊传》对蒯辄拒不纳蒯聩评曰:“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也。”(13)先帝:指汉武帝。 (14)亡:逃亡。(15)诏狱:奉皇帝令拘禁犯人之监狱。
       天子与大将军霍光闻而嘉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谊(义)(1)。”繇(由)是名声重于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辞,不肯当。久之,以病免,终于家。京师纪之。后赵广汉为京兆尹(2),言“我禁奸止邪,行于吏民,至于朝廷事,不及不疑远甚。”廷尉验治何人(3),竟得奸诈(4)。本夏阳人(5),姓成名方遂,居湖(6),以卜筮为事。有故太子舍人尝从方遂卜,谓曰:“子状貌甚似卫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几(冀)得以富贵,即诈自称诣阙。廷尉逮召乡里识知者张宗禄等,方遂坐诬罔不道,要(腰)斩东市。一云姓张名延年(7)。
       (1)用:以也。(2)赵广汉:本书卷七十六有其传。(3)何人:凡不知其人姓名及出身者,皆称“何人”。(4)竟:遂也,终也。(5)夏阳:县名。今河南太康县。(6)湖:县名。在今河南灵宝县西。(7)吴恂疑此处有锗简。他说:“自‘延尉验河何人’至‘姓张名延年’一节,疑是错简,似当接上文‘遂送诏狱,下,义方贯连,《汉纪》正是如此作。”
       疏广字仲翁,东海兰陵人也(1)。少好学,明《春秋》(2),家居教授,学者自远方至。征为博士太中大夫。地节三年(3),立皇太子,选丙吉为太傅(4),广为少傅(5)。数月,吉迁御史大夫,广徒为太傅。广兄子受字公子,亦以贤良举为太子家令(6)。受好礼恭谨,敏而有辞。宣帝幸太子宫,受迎谒应对,及置酒宴,奉觞上寿,辞礼闲(娴)雅,上甚欢说(悦)。顷之,拜受为少傅。
       (1)东海:郡名。治郯县(今山东郯城)。兰陵:县名。在今山东枣庄市东。(2)明《春秋》:疏广著有《疏氏春秋》,见《儒林传》,《艺文志》未载。(3)地节三年:即公元前67年。(4)丙吉:本书卷七十四有其传。太傅:官名。即太子太傅。(5)少傅:官名。即太子少傅。(6)太子家令:官名。为太子官属。
       太子外祖父特进平恩侯许伯以为太子少(1),白使其弟中郎将舜监护太子家(2)。上以问广,广对曰:“太子国储副君(3),师友必于天下英俊,不宜独亲外家许氏。且太子自有太傅少傅,官属已备,今复使舜护太子家,视(示)陋(4),非所以广太子德于天下也。”上善其言,以语丞相魏相(5),相免冠谢曰:“此非臣等所能及(6)。”广繇(由)是见器重,数受赏赐。太子每朝,因进见,太傅在前,少傅在后。父子并为师傅(7),朝廷以为荣。
       (1)特进:官名。西汉后期始置,以授有特殊地位的列侯,得自辟僚属。许伯:许广汉,字伯。(2)白:谓报告皇帝。舜:许舜,许广汉之弟。(3)国储、副君:古时对太子之称。(4)示聘:显示浅陋。(5)魏相:本书卷七十四有其传。(6)“此非臣等所能及”:此是魏相搪塞之辞。杨树达引宋戴植《鼠璞》卷上云:“(魏)相岂真念不到此。盖相之进由许伯,感汲引之恩,不敢谏耳。”(7)父子:汉时从父从子称“父子”。
       在位五岁,皇太子年十二,通《论语》、《孝经》。广谓受曰:“吾闻‘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1)。今仕官至二千石(2),宦成名立,如此不去,惧有后悔,岂如父子相随出关,归老故乡,以寿命终,不亦善乎?”受叩头曰:“从大人议。”即日父子俱移病(3)。满三月赐告(4),广遂称笃,上疏乞骸骨(5)。上以其年笃老,皆许之,加赐黄金二十斤,皇太子赠以五十斤。公卿大夫敌人邑子设祖道(7),供张(帐)东都门外(8),送者车数百两(辆),辞决而去。及道路观者皆曰:“贤哉二大夫!”或叹息为之下泣。
       (1)“功遂身退,天之道”:所引为《老子》之言。但《老子》为“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引文“功、遂”之间,脱“成名”二字。殆:危也。遂:成也。(2)官至二千石:《百官表》言,太子太傅、少傅等,“皆秩二千石”。(3)移病:移书言病而辞官。(4)赐告:汉时二千石将官属归家治病,谓之赐告。(5)称笃:声称病笃。(6)乞骸骨:古代官吏因老或病请求退职,常称“乞骸骨”或“乞骸”。(7)邑子:汉时俗称乡人为“邑子”,“设”之上脱一“为”字(王念孙说)。祖道:古人于出行前祭祀路神称祖道。习俗以之称饯行。(8)供帐(gòngzhàng):陈设帷帐。
       广既归乡里,日令家共(供)具设酒食(1),请族人故旧宾客,与相娱乐。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所(2),趣(促)卖以共(供)具。居岁余,广子孙窃谓其昆弟老人广所爱信者曰:“子孙几(冀)及君时颇立产业基阯。今日饮食费且尽。宜从丈人所(3),劝说君买田宅。”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广曰:“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供)衣食,与凡人齐(4)。今复增益之以为赢余,但教子孙怠惰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人之怨也;吾既亡(无)以教化子孙,不欲益其过而生怨。又此金者,圣主所以惠养老臣也,故乐与乡党宗族共飨(享)其赐,以尽吾余日,不亦可乎!”于是族人说(悦)服。皆以寿终。
       (1)日:意谓日日,每日。(2)几所:犹言几许。(3)宜从丈人所:意谓拟请丈人设法。丈人:长老之称。(4)凡人:指平民。齐:相等。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1)。其父于公为县狱吏(2),郡决曹(3),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4),郡中为之生立祠(5),号曰于公祠。
       (1)郯:县名。今山东郯城。(2)狱史:官名。管有关刑狱之法令及记事。(3)决曹:治狱官。(4)罗:罹也,遭也。(5)生立祠:为活着的人立祠庙。
       东海有孝妇,少寡,亡(无)子,养姑甚谨(1),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无)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2),奈何?”其后姑自经死(3),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4),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5),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倘)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6),岁孰(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1)姑:婆母。(2)丁壮:指少妇。(3)自经死:自缢而亡。(4)验治:《汉纪》于此两字下有“甚急”二字。(5)具狱:已形成的狱案。上:谓上报。府:指郡之曹府。(6)天立大雨:沈钦韩引《搜神记》曰:于公辨东海孝妇之冤,而天大雨。长老相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悬于众,曰:“青若有罪而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极标,又缘幡而下。
       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定国亦为狱史,郡决曹,补廷尉史,以选与御史中丞从事治反者狱(1),以材高举侍御史(2),迁御史中丞。会昭帝崩,昌邑王征即位(3),行淫乱(4),定国上书谏。后王废,宣帝立,大将军光领尚书事(5),条奏群臣谏昌邑王者皆超迁(6)。定国繇(由)是为光禄大夫(7),平尚书事,甚见任用。数年,迁水衡都尉(8),超为廷尉(9)。
       (1)与:参与。御史中丞:官名。御史大夫的主要助手。(2)侍御史:官名。御史大夫的属官。(3)征:被征,应征。(4)行:行为。(5)光:霍光。本书有其传。领:兼任。(6)超迁:破格提拔。(7)光禄大夫:官名。光禄勋的属官。(8)水衡都尉:官名。掌上林苑,兼保管皇室财物及铸钱。(9)超:谓超迁。破格提升。
       定国乃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虽卑贱徒步往过,定国皆与钧礼(1),恩敬甚备,学士咸称焉。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2),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定国食酒至数石不乱(3),冬月请治谳(4),饮酒益精明。为廷尉十八岁,迁御史大夫。
       (1)钧礼:犹言亢礼。(2)张释之:本书卷五十有其传。(3)食:当是“饮”字(刘攽、王念孙说)。(4)谳(yàn):审判定案。(5)为廷尉十八岁:自地节元年至甘露三年(前69—前51)。
       甘露中(1),代黄霸为丞相(2),封西平侯。三年(3)。宣帝崩,元帝立,以定国任职旧臣,敬重之。时陈万年为御史大夫(4),与定国并位八年,论议无所拂(5)。后贡禹代为御史大夫(6),数处驳议(7),定国明习政事,率常丞相议可(8)。然上始即位,关东连年被灾害,民流入关,言事者归咎于大臣(9)。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御史(10),入受诏,条责以职事(11),曰:“恶吏负贼(12),忘意良民,至亡(无)辜死。或盗贼发,吏不亟追而反系亡家(13),后不敢复告,以故浸广。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14)。二千石选举不实,是以在位多不任职(15)。民田有灾害,吏不肯除,收趣(促)其租,以故重困。关东流民饥寒疾疫,已诏吏转漕(16),虚仓廪开府臧(藏)相振(赈)救,赐寒者衣,至春犹恐不赡(17)。今丞相、御史将欲何施以塞此咎(18)?悉意条状(19),陈朕过失。”定国上书谢罪。
       (1)甘露:汉宣帝年号之一,共四年(前53—前50)。(2)黄霸:本书卷八十九有其传。(3)三年:指于定国为相三年,时为黄龙元年(前49)。(4)陈万年: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5)无所拂:言不相违戾。(6)贡禹:本书卷七十二有其传。(7)驳议:反驳其议。言议论不同。(8)率常丞相议可:天子皆可于定国所言。(9)言事者:谓上书陈事之人。(10)朝日:天子临朝听政之日。有说古时天子五日一临朝。御史:指御史大夫。(11)条责:逐条责问。(12)负:背也。负贼:意谓不迫捕盗贼。 (13)亟:急也。系:拘囚。亡家:失物之事。(14)连:宋祁曰:“连”字,南本、浙本并作“远”。王念孙以为“远”字是。(15)在位:指郡县的令长丞尉。(16)转漕:运输(粮食)。(17)赡:足也。(18)塞:补救。(19)悉意:尽心。条状:分条陈述。
       永光元年(1),春霜夏寒,日青亡(无)光,上复以诏条责曰:“郎有从东方来者,言民父子相弃(2)。丞相、御史案事之吏匿不言邪”将从东方来者加增之也?何以错缪至是(3)?欲知其实。方今年岁未可预知也,即有水旱,其忧不细(4)。公卿有可以防其未然,救其已然者不(否)(5)?各以诚对,毋有所讳。”定国惶恐,上书自劾,归侯印,乞骸骨。上报曰:“君相朕躬,不敢怠息,万方大事,大录于君(6)。能毋过者,其唯圣人。方今承周秦之敝,俗化陵夷,民寡礼谊(义),阴阳不调,灾咎之发,不为一端而作,自圣人推类以记,不敢专也,况于非圣者乎(7)!日夜惟思所以(8),未能尽明。经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9)。’君虽任职,何必颛(专)焉?其勉察郡国守相群牧,非其人者毋令久贼民。永执纲纪,务悉聪明(10),强食慎疾。”定国遂称笃,固辞。上乃赐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罢就第。数岁,七十余薨,谥曰安侯。
       (1)永光元年:前43年。(2)相弃:谓不能互相照顾。(3)错缪至是:意谓官吏与东方人言不相同。(4)细:小也。(5)不:同“否”。(6)大录:总录。(7)非圣者:谓常人。(8)所以:所由。言何由致此灾。(9)“万方有罪”二句:疑为《古文尚书·汤誓》,今已佚(沈钦韩说)。(10)悉:尽也。
       子永嗣。少时,耆(嗜)酒多过失,年且三十,乃折节修行,以父任为侍中中郎将、长水校尉(1)。定国死,居丧如礼,孝行闻(2)。由是以列侯为散骑光禄勋(3),至御史大夫。尚馆陶公主施(4)。施者,宣帝长女,成帝姑也,贤有行,永以选尚焉。上方欲相之,会永薨。子恬嗣。恬不肖,薄于行。
       (1)任:保举。汉时,父兄因功得保任子弟为官。侍中:汉代加官。中郎将:官名。隶属光禄勋。长水校尉:汉代八校尉之一,是掌握特种军队的将领。(2)宋祁曰:“南本“孝”字上有“以”字。是。(3)散骑:汉代加官。光禄勋:官名。掌守卫宫殿门户。(4)尚:汉时臣民与公主结婚称“尚”。
       始定国父于公,其闾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至定国为丞相,永为御史大夫,封侯传世云。
       (1)闾门:里门。(2)治:修建。
       薛广德字长卿,沛郡相人也(1)。以《鲁诗》教授楚国,龚胜、舍师事焉(2)。萧望之为御史大夫(3),除广德为属,数与论议,器之(4),荐广德经行宜充本朝(5)。为博士,论石渠(6),迁谏大夫,代贡禹为长信少府、御史大夫(7)。
       (1)沛郡:郡治相(在今安徽淮北市西北)。相:县名。沛郡治所在此。(2)龚胜、舍:龚胜、龚舍,所谓楚“二龚”。(3)萧望之:本书有其传。(4)器:器重。(5)经行:谓经明行修。(6)石渠:阁名。汉官中藏书之处。宣帝甘露三年与诸儒讲论于此,薛广德也参与了议论。(7)贡禹:本书卷七十二有其传。长信少府:官名。掌管长信官事务。
       广德为人温雅有酝藉(1)。及为三公,直言谏争。始拜旬日间(2),上幸甘泉(3),郊泰畤,礼毕,因留射猎(4)。广德上书曰:“窃见关东困极,人民流离。陛下日撞亡秦之钟,听郑卫之乐(5),臣诚悼之(6)。今士卒暴露,从官劳倦,原陛下亟反(返)宫(7),思与百姓同忧乐,天下幸甚。”上即日还。其秋,上耐祭宗庙(8),出便门(9),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10),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诏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汗(污)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11)!”上不说(悦)。先驱光禄大夫张猛进曰(12):“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13)!”乃从桥。
       (1)酝藉:同“蕴藉”。宽容含蓄。(2)旬日:十天。(3)上:指汉元帝。甘泉:宫名。在今陕西淳化西北。(4)(上)因留射猎:事在永光元年(前43)。(5)郑卫之乐:旧指淫声。(6)悼:优虑之意。(7)返宫:指返回长安皇宫。(8)酎祭:汉代以醇酒祭祀宗庙,称酎祭。(9)便门:长安城南面西头第一门。(10)当:遮阑;阻挡。乘舆车:皇帝所乘之车。(11)以血污车轮二句:意谓因有死伤,犯于齐洁,天子不得入宗庙祭祀。(12)先驱:指乘舆车之前导。(13)晓人不当如是邪:意谓劝谏当如此得体。
       后月余,以岁恶民流(1),与丞相定国、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俱乞骸骨,皆赐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罢。广德为御史大夫,凡十月免。东归沛,太守迎之界上。沛以为荣,悬其安车传子孙。
       (1)岁恶:谓年成不好。流:流亡。
       平当字子思,祖父以訾(赀)百万(1),自下邑徙平陵(2)。当少为大行治礼丞(3),功次补大鸿胪文学(4),察廉为顺阳长(5),栒邑令(6),以明经为博士,公卿荐当论议通明,给事中(7)。每有灾异,当辄傅(附)经术(8),言得失。文雅虽不能及萧望之、匡衡(9),然指(旨)意略同。
       (1)祖父:指西汉汉中太守平戬(陈直说)。赀:(钱财)。(2)下邑:县名。今安徽砀山县。平陵:县名。在今陕西咸阳市西。(3)大行治礼丞:官名。属大行令(大鸿胪)。(4)功次:汉代以功劳累迁者曰“功次”。大鸿胪文学:官名。属大鸿胪。(5)顺阳:县名。在今河南内乡县西南。(6)栒邑:县名。在今陕西旬邑东北。(7)给事中:侍从皇帝左右。(8)附:附会。(9)匡衡:本书卷八十一有其传。
       自元帝时,韦玄成为丞相(1),奏罢太上皇寝庙园,当上书言:“臣闻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2)。’三十年之间,道德和洽,制礼兴乐,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今圣汉受命而王,继体承业二百余年,孜孜不怠,政令清矣。然风俗未和,阴阳未调,灾害数见,意者大本有不立与(欤)?何德化休微不应之久也!祸福不虚,必有因而至者焉。宜深迹其道而务修其本(3)。昔者帝尧南面而治,先‘克明俊德,以亲九族(4)’,而化及万国。《孝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5),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夫孝子善述人之志,周公既成文武之业而制作礼乐(6),修严父配天之事,知文王不欲以子临父,故推而序之,上极于后稷而以配天(7)。此圣人之德,亡(无)以加于孝也。高皇帝圣德受命,有天下,尊太上皇,犹周文武之追王太王、王季也。此汉之始祖,后嗣所宜尊奉以广盛德,孝之至也。《书》云(8):‘正稽古建功立事,可以永年,传于亡(无)穷。’”上纳其言,下诏复太上皇寝庙园。
       (1)韦玄成;韦贤之子。见本书《韦贤传》。(2)“如有王者”二句:见《论语·子路篇》。言王者治天下,三十年后乃成仁政。(3)深迹:探求之意。(4)“克明俊德”二句:见《尚书·尧典》。(5)严:谓尊严。(6)文武:周文王、周武王。(7)后稷、周的始祖。(8)《书》:《尚书》。(9)“正稽古建功立事”三句:此乃西汉所行伪《泰誓》之辞(齐召南说)。
       顷之,使行流民幽州(1),举奏刺史二千石劳来有意者(2),言勃海盐池可且勿禁,以救民急(3)。所过见称,奉使者十一人为最,迁丞相司直(4)。坐法,左迁朔方刺史(5),复征入为太中大夫给事中(6),累迁长信少府、大鸿胪、光禄勋(7)。
       (1)幽州:地当今辽宁、河北中北部、内蒙古一部分等地区。(2)劳来:劝勉、慰劳。(3)勃海盐池可且勿禁二句:意渭任民煮盐,官不专卖。(4)丞相司直:官名。属丞相。(5)朔方刺史:监察朔方郡之刺史,不在十三刺史之列。(6)太中大夫:官名。掌议论。属郎中讼(光禄勋)。(7)大鸿胪:官名。掌民族事务。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官。
       先是太后姊子卫尉淳于长白言昌陵不可成(1),下有司议。当以为作治连年,可遂就(2)。上既罢昌陵,以长首建忠策,复下公卿议封长。当又以为长虽有善言,不应封爵之科。坐前议不正(3),左迁巨鹿太守(4)。后上遂封长。当以经明《禹贡》(5),使行河(6),为骑都尉,领河堤。
       (1)淳于长:本书卷九十三有其传。昌陵:汉成旁初建之陵。(2)就:成也。(3)坐前议不正:指昌陵可遂成之议。(4)巨鹿:郡名。治巨鹿(在今河北平乡西南)。(5)《禹贡》:《尚书》的篇名。(6)行河:视察黄河。
       哀帝即位,征当为光禄大夫诸吏散骑(1),复为光禄勋,御史大夫,至丞相。以冬月,赐爵关内候(2)。明年春,上使使者召,欲封当。
       当病笃,不应召。室家或谓当:“不可强起受侯印为子孙邪?”当曰:“吾居大位,已负素餐之责矣,起受侯印,还卧而死,死有余罪。今不起者,所以为子孙也。”遂上书乞骸骨。上报曰:“朕选于众,以君为相,视事日寡,辅政未久,阴阳不调,冬无大雪,旱气为灾,朕之下德,何必君罪?君何疑而上书乞骸骨,归关内侯爵邑,使尚书令谭赐君养牛一(3),上尊酒十石(4)。君其勉致医药以自持。”后月余,卒。子晏以明经历位大司徒,封防乡侯。汉兴,唯韦、平父子至宰相(5)。
       (1)光禄大夫:官名。属光禄勋。(2)赐爵关内侯:汉代有封丞相为侯之俗。因冬月非封侯之时,故先赐爵关内侯。(3)尚书令:官名。掌章奏文书。(4)上尊酒:以稻米所酿的好酒。(5)韦:指韦贤。
       彭宣字子佩,淮阳阳夏人也(1)。治《易》,事张禹(2),举为博士,迁东平太傅(3)。禹以帝师见尊信,荐宣经明有威重,可任政事,繇(由)是入为右扶风(4),迁廷尉,以玉国人出为太原太守(5)。数年,复入为大司农、光禄勋、右将军(6)。哀帝即位,徙为左将军。岁余,上欲令丁、傅处爪牙官(7),乃策宣曰:“有司数奏言诸侯国人不得宿卫,将军不宜典兵马,处大位。朕唯将军任汉将之重,而子又前取淮阳王女,婚姻不绝,非国之制。使光禄大夫曼赐将军黄金五十斤,安车驷马,其上左将军印绶,以关内侯归家。”
       (1)淮阳:郡国名。治陈县(今河南淮阳)。阳夏:县名。今河南太康。(2)张禹:本书卷八十一有其传。(3)东平:东平王。(4)右扶风:官名。职掌相当于郡守。治所在长安(今西安市西北)。(5)王国人:初汉制,诸侯王国人不得任于京师。太原:郡名。治晋阳(在今山西太原西南)。(6)大司农,官名。掌租税钱谷盐秩和国家的财政收支。(7)丁、傅:指西汉的外戚。
       宣罢数岁,谏大夫鲍宣数荐宣(1)。会元寿元年正月朔日蚀(2),鲍宣复言,上乃召宣为光禄大夫,迁御史大夫,转为大司空(3),封长平侯。
       (1)鲍宣:本书卷七十二有其传。(2)元寿元年:前2年。(3)大司空:官名。西汉后期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
       会哀帝崩,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1),秉政专权。宣上书言:“三公鼎足承君(2),一足不任,则覆乱美实(3)。臣资性浅薄,年齿老眊(耄)(4),数伏疾病,昏乱遗忘,愿上大司空、长平侯印绶,乞骸骨归乡里,俟寘(填)沟壑。”莽白太后(5),策宣曰:“惟君视事日寡,功德未效,迫于老眊(耄)昏乱,非所以辅国家,绥海内也。使光禄勋丰册诏君(6),其上大司空印缓,便就国。”莽恨宣求退,故不赐黄金安车驷马。宣居国数年,薨,谥曰顷侯。传子至孙,王莽败,乃绝。
       (1)大司马:官名。汉武帝时罢太尉置大司马。(2)三公:西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称三公。(3)美实:谓鼎中之美食。《易·鼎卦》九四爻辞曰:“鼎折足,覆公。”,食物。彭宣据此为言。(4)耄(mào):八九十岁的老人称耄。(5)太后:元后王氏。(6)丰:甄丰。
       赞曰:隽不疑学以从政,临事不惑,遂立名迹,终始可述。疏广行止足之计,免辱殆之累,亦其次也。于定国父子哀鳏哲狱(1),为任职臣。薛广德保县(悬)车之荣,平当逡遁有恥(2),彭宣见险而止,异乎“苟患失之”者矣(3)。
       (1)哀鳏:当作“哀矜”(刘奉世说)。哲狱:知狱情。(2)逡遁:同“逡巡”。(3)“苟患失之”:引自《论语·阳货篇》。原文曰:“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此谓患得患失之人将无所不用其极,班氏以为恭广德、平当、彭宣等有异于此。

本书目录

汉书新注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 惠帝纪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 高后纪第三
汉书新注卷四 文帝纪第四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汉书新注卷六 武帝纪第六
汉书新注卷七 昭帝纪第七
汉书新注卷八 宣帝纪第八
汉书新注卷九 元帝纪第九
汉书新注卷十 成帝纪第十
汉书新注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汉书新注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汉书新注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汉书新注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汉书新注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汉书新注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汉书新注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汉书新注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1)
汉书新注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汉书新注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九 沟血志第九
汉书新注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汉书新注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汉书新注卷三十二 张耳陈余传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汉书新注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汉书新注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汉书新注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汉书新注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汉书新注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汉书新注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汉书新注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汉书新注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四十三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汉书新注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汉书新注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汉书新注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汉书新注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汉书新注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汉书新注卷四十九 爱盎晁错传第十九
汉书新注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汉书新注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汉书新注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汉书新注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汉书新注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汉书新注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汉书新注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上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下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
汉书新注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汉书新注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汉书新注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汉书新注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汉书新注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上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下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汉书新注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汉书新注卷六十七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汉书新注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传第三十八
汉书新注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汉书新注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汉书新注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汉书新注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汉书新注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汉书新注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汉书新注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汉书新注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汉书新注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汉书新注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汉书新注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汉书新注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汉书新注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汉书新注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汉书新注卷八十五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汉书新注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书新注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汉书新注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汉书新注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汉书新注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汉书新注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汉书新书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汉书新注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汉书新注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班彪列传下 子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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