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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新注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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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说明】本传叙述宣帝四子淮阳宪王刘钦、楚孝王刘嚣、东平思王刘宇、中山哀王刘竟,以及元帝二子定陶共王刘康、中山孝王刘兴的事迹。淮阳王刘钦,好经术法律,聪达有材,为宣帝所爱,后为其舅张博等人所诱求朝,被石显察觉,张博等下狱,刘钦受责愿改过自新。其后嗣至王莽时绝。楚王刘嚣,成帝时病死,后嗣至王莽时绝。东平王刘宇,通奸犯法,受到元帝警告。成帝时又骄横,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未获允,至子刘云国废。中山王刘竟早死,无子,绝。定陶王刘康,多材艺,习音声,元帝奇之。其子刘欣于成帝时嗣,征为皇太子,后为哀帝。中山王刘兴,立三十年薨,其子刘衎后入京即位为平帝。宣元六王,事皆平平;班固传之,官样文章,只是说明了元、成、哀、平的嗣续关系而已。
       孝宣皇帝五男。许皇后生孝元帝,张婕好生淮阳宪玉钦(1),卫婕好生楚孝王嚣(2),公孙婕妤生东平思王字,戎婕好生中山哀王竟。
       (1)婕好:汉女官名。(2)嚣:音áo。
       淮阳宪王钦(1),元康三年立(2),母张婕妤有宠于宣帝。霍皇后废后(3),上欲立张婕好为后。久之,惩艾(乂)霍氏欲害皇太子(4),乃更选后宫无子而谨慎者,乃立长陵王婕好为后(5),令母养太子,后无宠,希御见,唯张婕好最幸。而宪王壮大,好经书法律,聪达有材,帝甚爱之。太子宽仁,喜儒术(6),上数嗟叹宪王,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张婕好与宪王,然用太子起于微细,上少依倚许氏,及即位而许后以杀死,太子早失母,故弗忍也。久之,上以故丞相韦贤子玄成阳(佯)狂让侯兄(7),经明行高,称于朝廷,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8),欲感谕宪王,辅以推让之臣,由是太子遂安。宣帝崩,元帝即位,乃遣宪王之国。
       (1)淮阳:王国名。治陈县(今河南淮阳)。(2)元康三年:前63年。(3)霍皇后:《外戚传》有其传。(4)惩艾(yì):惩戒。(5)长陵:县名。在今陕西泾阳东南。(6)喜:好也。(7)韦贤:本书有其传。玄成:韦贤之子。《韦贤传》附其传。(8)淮阳中尉:官名。掌淮阳王国军事。
       时张婕妤已卒,宪王有外祖母,舅张博兄弟三人岁至淮阳见亲(1),辄受王赐。后王上书:请徙外家张氏于国,博上书:愿留守坟墓,独不徒。王恨之。后博至淮阳,王赐之少。博言:“负责(债)数百万,愿王为偿。”王不许。博辞去,令弟光恐云王遇大人益解(懈)(2),博欲上书为大人乞骸骨去(3)。王乃遣人持黄金五十斤送博。博喜,还书谢,为谄语盛称誉王,因言:“当今朝廷无贤臣,灾变数见(现),足为寒心。万姓咸归望干大王,大王奈何恬然不求入朝见(4),辅助主上乎?”使弟光数说王宜听博计,令于京师说用事贵人为王求朝,王不纳其言。
       (1)见亲:谓谒见母亲。(2)恐:恐怖。大人:张博称其母。益:渐也。(3)乞骸骨去:意谓要求其回老家。(4)恬然:安静貌。
       后光欲至长安,辞王,复言“愿尽力与博共为王求朝。王即日至长安,可因平阳侯(1)。”光得王欲求朝语,驰使人语博。博知王意动,复遗王书曰:“博幸得肺腑(2),数进愚策,未见省察。北游燕赵,欲循行郡国求幽隐之士,闻齐有驷先生者(3),善为《司马兵法》(4),大将之材也,博得谒见,承间进问五帝三王究竟要道,卓尔非世俗之所知(5)。今边境不安,天下骚动,微此人其莫能安也(6)。又闻北海之濒有贤人焉(7),累世不可逮(8),然难致也。得此二人而荐之,功亦不细矣。博愿驰西以此赴助汉急,无财币以通显之。赵王使谒者持牛酒,黄金三十斤劳博(9),博不受;复使人愿尚女(10),聘金二百斤,博未许。会得光书云大王已遣光西,与博并力求朝。博自以弃捐,不意大王还意反(返)义(11),结以朱颜(12),愿杀身报德。朝事何足言!大王诚赐咳唾(13),使得尽死,汤禹所以成大功也。驷先生蓄积道术,书无不有(14),愿知大王所好,请得辄上(15)。”王得书喜说(悦),报博书曰:“子高乃幸左顾存恤(16),发心侧隐,显至诚(17),纳以嘉谋,语以至事(18),虽亦不敏,敢不谕意(19)!今遣有司为子高偿责(债)二百万。”
       (1)平阳侯:当是“阳平侯”,王凤此时嗣阳平侯(王先谦说)。(2)肺腑:喻帝王的近亲。(3)驷:姓。(4)《司马兵法》:占代军事著作。(5)卓尔:高远貌。(6)微:无也。(7)濒:涯也。(8)逮:及也。(9)劳:慰劳。(10)尚:匹配,多用于匹配帝王之女。(11)还意:回心转意。(12)结以朱颜:犹今言给我面子。(13)咳(kài)唾,比喻谈吐,议论。(14)书无不有:言凡是书籍皆有之。(15)上:谓上于王。(16)子高:张博之字。左顾:犹言枉顾。(17)显:其下疑有“以”字(宋祁说)。(18)至事:至极之事。(19)谕:晓也。
       是时,博女婿京房以明《易》、《阴阳》得幸于上(1),数召见言事。自谓为石显、五鹿充宗所排(2),谋不得用,数为博道之。博常欲诳耀淮阳王,即具记房诸所说灾异及召见密语,持予淮阳王以为信验,诈言“已见中书令石君求朝(3),许以金五百斤。贤圣制事,盖虑功而不计费(4)。昔禹治鸿(洪)水,百姓罢(疲)劳,成功既立,万世赖之。今闻陛下春秋未满四十(5),发齿堕落,太子幼弱,佞人用事,阴阳不调,百姓疾疫饥馑死者且半,鸿(洪)水之害殆不过此。大王绪欲救世(6),将比功德(7),何可以忽(8)?博已与大儒知道者为大王为便宜奏(9),陈安危,指灾异,大王朝见,先口陈其意而后奏之,上必大说(悦)。事成功立,大王既有周、邵(召)之名(10),邪臣散亡,公卿变节,功德亡(无)比,而梁、赵之宠必归大王(11),外家亦将富贵,何复望大王之金钱?”王喜说(悦),报博书曰:“乃者诏下,止诸侯朝者,寡人憯然不知所出(12)。子高素有颜冉之资(13),臧武之智(14),子贡之辨(15),卞庄子之勇(16),兼此四者,世之所鲜(17),既开端绪,愿卒成之(18)。求朝,义事也,奈何行金钱乎!”博报曰:“已许石君,须以成事(19)。”王以金五百斤予博。
       (1)京房:本书卷七十五有其传。(2)石显:《佞幸传》有其传。五鹿充宗:复姓五鹿,名充宗。(3)中书令:官名。掌传宣诏命。西汉后期改为中谒者令。石君:指石显。(4)虑功:志在成功。计费:计较财费。(5)春秋:指年令。(6)绪:开端;开始。(7)比:指比于古代帝王。(8)忽:怠忘。(9)大儒:指京房。道:道术。(10)周、召:周公旦、召公奭。(11)梁、赵之宠:指往昔梁王刘武曾受景王之宠,一度欲为嗣。赵王刘如意曾受高帝之宠,几乎取代惠帝。(12)憯 然:忧伤貌。(13)颜、冉:颜回、冉耕(字伯牛),皆孔子弟子。(14)臧武:春秋时鲁大夫臧武仲。(15)子贡:善于言谈、做生意。孔子弟子。(16)卞庄子:古代的勇土。(17)鲜:少也。 (18)卒:终也。(19)须:侍也。
       会房出为郡守,离左右,显具得此事告之,房漏泄省中语,博兄弟诖误诸侯王,诽谤政治,狡猾不道,皆下狱。有司奏请逮捕钦,上不忍致法,遣谏大夫王骏赐钦玺书曰:“皇帝问淮阳王。有司奏王,王舅张博数遗王书,非毁政治,谤讪天子,褒举诸侯,称引周、汤(1),以谄惑王,所言尤恶,悖逆无道。王不举奏而多与金钱,报以好言,罪至不赦,朕恻焉不忍闻,为王伤之。推原厥本,不祥自博(2),惟王之心,匪(非)同于凶,已诏有司勿治王事,遣谏大夫骏申谕朕意。《诗》不云乎?‘靖恭尔位,正直是与(3)。’王其勉之!”
       (1)周:当作“禹”(宋祁说)。(2)祥:善也。自:由也。(3)“靖恭尔位”二句:见《诗经·小雅·小明》。靖:犹“敬”。恭:奉也。位:犹“职”。与:犹“亲”。
       骏谕指(旨)曰(1):“礼为诸侯制相朝聘之义,盖以考礼壹德(2),尊事天子也。且王不学《诗》乎?《诗》云:‘俾侯于鲁,为周室辅(3)。’今王舅博数遗王书,所言悖逆。王幸受诏策,通经术(4),知诸侯名誉不当出竟(境)。天子普覆,德布于朝,而恬有博言(5),多予金钱,与相报应,不忠莫大焉。故事(6),诸侯王获罪京师,罪恶轻重,纵不伏诛,必蒙迁削贬黜之罪,未有但已者也(7)。今圣主赦王之罪,又怜王失计忘本,为博所惑,加赐玺书,使谏大夫申谕至意,殷勤之恩,岂有量哉!博等所犯恶大,群下之所共攻,王法之所不赦也。自今以来,上毋复以博等累心,务与众弃之。《春秋》之义,大能变改(8)。《易》曰‘藉用白茅,无咎’(9),言臣于之道,改过自新,洁己承上,然后免于咎也。王其留意慎戒,惟思所以悔过易行,塞重责(10),称厚恩者(11)。如此,则长有富贵,社稷安矣。”
       (1)谕:晓告。旨:指皇帝于玺书外之旨意。(2)考:稽考。壹德:谓不二其心。(3)“俾侯于鲁”二句:见《诗经·鲁颂·閟宫》。(5)受诏策,通经术:如淳曰:“诏策,若广陵王策曰‘无迩宵人,毋作匪德’也。经术之义,不得内交。”(5)恬:安也。恬有博言:意谓闻张博邪言,安而受之。(6)故事:谓旧制。(7)但已:徒然而止。(8)大能变改:有过能改者为大。《公羊传》文公十二年云:“何贤乎(秦)穆公?以为能变也。”(9)“藉用白茅,无咎”:见《易·大过》初六爻辞。意谓借用洁白之物致享于神,虽有大过而无灾。(10)塞:犹“补”。 (11)称:副也。
       于是淮阳王钦免冠稽首谢曰:“奉藩无状(1),过恶暴列(2),陛下不忍致法,加大恩,遣使者申谕道术守藩之义。伏念博罪恶尤深,当伏重诛。臣钦愿悉心自新(3),奉承诏策。顿首死罪。”
       (1)无状:无善状。(2)暴:明显。(3)悉:尽也。
       京房及博兄弟三人皆弃市,妻子徙边。至成帝即位,以淮阳王属为叔父,敬宠之,异于它国。王上书自陈舅张博时事,颇为石显等所侵,因为博家属徙者求还。丞相御史复劾钦:“前与博相遗私书,指(旨)意非诸侯王所宜,蒙恩勿治,事在赦前。不悔过而复称引,自以为直,失藩臣体,不敬。”上加恩,许王还徒者。
       三十六年薨。子文王玄嗣,二十六年薨。子嗣,王莽时绝。
       楚孝王嚣(1),甘露二年立为定陶王(2),三年徒楚。成帝河平中入朝(3),时被疾,天子闵(悯)之,下诏曰:“盖闻‘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4)。楚王嚣素行孝顺仁慈,之国以来二十余年,孅(纤)介之过未尝闻(5),朕甚嘉之,今乃遭命(6),离于恶疾(7),夫子所痛(8),曰:‘蔑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9)朕甚闵(悯)焉。夫行纯茂而不显异,则有国者将何勖哉(10)。《书》不云乎?‘用德章厥善(11)。’今王朝正月,诏与子男一人俱,其以广戚县户四千三百封其子勋为广戚侯(12)。”明年,嚣薨。子怀王文嗣(13),一年薨,无子,绝。明年,成帝复立文弟平陆侯衍(14),是为思王。二十一年薨,子嗣,王莽时绝。
       (1)楚:王国名。治彭城(今江苏徐州)。(2)甘露二年:前52年。定陶:王国名:治定陶(在今山东定陶西北)。(3)河平:汉成帝年号,共四年(前28——前25)。(4)“天地之性人为贵”二句:《孝经》载孔子之言。(5)纤介:细微。(6)遭命:意谓行善得恶,在外遇到凶祸。(7)离:遭也。(8)夫子:指孔子。(9)“蔑之,命矣夫”等句:见《论语·雍也篇》。蔑之《论语》作“亡之”,谓死亡。斯人:这样的人。 (10)勖:勉励。 (11)“用德章厥善”:见《尚书·盘庚》。意谓褒赏有德以明其善行。(12)广戚县:县名。在今江苏沛县东南。(13)文:《表》作“芬”。(14)平陆:疑作“平陵”。宋祁曰:“陆,一作陵。”平陵,县名。在今陕西咸阳市西北。
       初,成帝时又立纡弟景为定陶王。广戚侯勋薨,溢曰炀侯,子显嗣。平帝崩,无子,王莽立显子婴为孺子,奉平帝后。莽篡位,以婴为定安公。汉既诛莽;更始时婴在长安(1),平陵方望等颇知天文,以为更始必败,婴本统当立者也(2),共起兵将婴至临泾(3),立为天子。更始遣丞相李松击破杀婴云(4)。
       (1)更始:更始帝年号,共二年(公元23——24)。(2)本统:谓已继平帝而为正统。(3)临泾:县名。在今甘肃镇源县东南。(4)更始:指更更始帝刘玄。
       东平思王宇(1),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国。壮大,通奸犯法(2),上以至亲贳弗罪,傅相连坐(3)。
       (1)东平:王国名。其治在今山东东平。(2)通奸:与奸猾交通。(3)连坐:牵连获罪。
       久之,事太后,内不相得,太后上书言之,求守杜陵园(1)。上于是遣太中大夫张子奉玺书敕谕之(2),曰:“皇帝问东平王。盖闻亲亲之恩莫重于孝,尊尊之义莫大于忠,故诸侯在位不骄以致孝道,制节谨度以翼天子(3),然后富贵不离于身,而社稷可保。今闻王自修有阙(缺),本朝不和(4),流言纷纷(5),谤自内兴,朕甚憯焉(6),为王惧之。《诗》不云乎?‘毋念尔祖,述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7)。’朕惟王之春秋方刚(8),忽于道德(9),意有所移,忠言未纳,故临遣太中大夫子谕王朕意。孔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10)。’王其深惟孰(熟)思之,无违朕意。”
       (1)杜陵园:宣帝陵。(2)太中大夫:官名,掌议论。属郎中令(光禄勋)。:当作“侨”。齐召南曰:“案《艺文志》及《刘向》《王褒传》,并作‘侨’。”(3)翼:佐也。(4)本朝:指东平王国之朝。(5)纷纷:众多貌。(6)憯:惨痛。(7)“毋念尔祖”四句:见《诗经·大雅·文王》。无念:不思思念。“无念尔祖”是周朝劝告殷人之语。述:与“聿”同。聿:犹“惟”。言:读为“焉”。配命:合乎天命,(8)春秋方刚:谓年少血气文盛。(9)忽:遗忘。(10)“过而不改”二句:见《论语·卫灵公篇》。
       又特以玺书赐王太后,曰:“皇帝使诸吏宦者令承问东平王太后(1)。朕有闻,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门莫美于和睦,患咎之首莫大于内离。今东平王出繦褓之中而托于南面之位,加以年齿方刚,涉学日寡,骛(傲)忽臣下,不自它于太后(2),以是之间,能无失礼义者,其唯圣人乎!传曰:‘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3)。’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不详。闺门之内,母子之间,同气异息,骨肉之恩,岂可忽哉!岂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4):‘故旧无大故,则不可弃也,毋求备于一人(5)。’夫以故旧之恩,犹忍小恶,而况此乎!已遣使者谕王,王既悔过服罪,太后宽忍以贳之(6),后宜不敢(7)。王太后强餐,止思念,慎疾自爱。”
       (1)诸吏:加官。得举法。宦者令:宦者的长官。属少府。(2)不自它:谓不自外。(3)“父为子隐”二句:见《论语·子路篇》。(1)伯禽:周公旦之于。(5)“故旧无大故”三句:见《论语·微子篇》。(6)贳:犹“缓”。(7)后宜不敢:谓以后当不敢为非。
       字惭惧,因使者顿首谢死罪,愿洒(洗)心自改。诏书又敕傅相曰:“夫人之性皆有五常(1),及其少长,耳目牵于耆(嗜)欲,故五常销而邪心作,情乱其性,利胜其义,而不失阙家者,未之有也。今王富于春秋(2),气力勇武,获师傅之教浅,加以少所闻见,自今以来,非《五经》之正术,敢以游猎非礼道(导)王者,辄以名闻。”
       (1)五常:仁、义、礼、智、信。(2)富于春秋:来日方长,谓年少。
       字立二十年,元帝崩。宇谓中谒者信等曰(1):“汉大臣议天子少弱,未能治天下,以为我知文法,建欲使我辅佐天子(2)。我见尚书晨夜极苦,使我为之,不能(耐)也。今暑热,县官年少(3),持服恐无处所(4),我危得之(5)!”比至下(6),字凡三哭,饮酒食肉,妻妾不离侧。又姬朐臑故亲幸,后疏远,数叹息呼天。字闻,斥朐臑为家人子(7),扫除永巷,数笞击之。朐臑私疏宇过失,数令家告之。宇觉知,绞杀朐臑。有司奏请逮捕,有诏削樊、亢父二县(8)。后三岁,天子诏有司曰:“盖闻仁以亲亲,古之道也。前东平王有阙(缺)(9),有司请废,朕不忍。又请削,朕不敢专(10)。惟王之至亲,未尝忘于心。今闻王改行自新,尊修经术,亲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干)吏(11),朕甚嘉焉。传不云乎?朝过夕改,君子与之。其复前所削县如故。”
       (1)中谒者:属大长秋。主报中章。(2)建:建议。(3)县官:指皇帝。(4)持服恐无处所:如淳曰:“言不从道,冀如昌邑王也。”(5)危:犹言险不得之(颜师古说)。(6)下:指下棺。(7)斥:黜其秩位。(8)樊:县名。在今山东济宁东北。亢父:县名。在今山东济宁南。(9)缺:缺失;过失。(10)不敢专:言不敢专己废法,因听削地。(11)奸:通干。犯:犹乱。
       后年来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1),上以问大将军王凤,对曰(2):“臣闻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礼不言。今东平王幸得来朝,不思制节谨度,以防危失(3),而求诸书,非朝聘之义也。诸子书或反经术,非圣人,或明鬼神,信物怪(4);《太史公书》有战国从(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阨塞:皆不宜在诸侯王。不可予。不许之辞宜曰:‘《五经》圣人所制,万事靡不毕载。王审乐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讲诵,足以正身虞(娱)意。夫小辩破义,小道不通,致远恐泥(5),皆不足以留意。诸益于经术者,不爱于王(6)。’”对奏,天子如凤言,遂不与。
       (1)上书求诸子及《太史公书》:当时图书不传播,故东平王刘字上疏求书。《太史公书》至东汉时始称《史记》。(2)对:其上当有“凤”字(宋祁说)。(3)危失:谓失道而倾危。(4)物怪:指怪异事物。(5)泥:拘泥。《论语·子张篇》云:“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6)不爱于王:谓于王无所爱惜。
       立三十二年薨(1),子炀王云嗣。哀帝时,无盐危山土自起覆草(2),如驰道状,又瓠山石转立(3)。云及后谒自之石所祭,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菩)草(4),并词之。建平三年(5),息夫躬、孙宠等共因幸臣董贤告之(6)。是时,哀帝被疾,多所恶,事下有司,逮王、后谒下狱验治,言使巫傅恭、婢合欢等祠祭诅祝上,为云求为天子。云又与知灾异者高尚等指星宿,言上疾必不愈,云当得天下。石立,宣帝起之表也。有司请诛王,有诏废徒房陵(7)。云自杀,谒弃市。立十七年,国除。
       (1)三十三年:《表》作“三十二年”。东平思王刘字自甘露二年(前52)立,至阳朔四年(前21)薨,当是三十二年。(2)无盐:县名。在今山东汶上西北。(3)瓠山石转立:王先谦引《山东通志》曰:东平州北有瓠山、东北有危山。(4)束菩草:谓以黄菩草扎成神主。(5)建平三年:即公元前4年。(6)息夫躬:本书卷四十五有其传。董贤:《佞幸传》有其传。(7)房陵:县名。今湖北房县。
       元始元年(1),王莽欲反哀帝政(2),白太皇太后(3),立云太子开明为东平王,又立思王孙成都为中山王。开明立三年薨,无子。复立开明兄严乡侯信子匡为东平王(4),奉开明后。王莽居摄,东郡太守翟义与严乡侯信谋举兵诛莽(5);立信为天子。兵败,皆为莽所灭。
       (1)元始元年:即公元1年。(2)反政:改政。(3)太皇太后:指元后王政君。(4)匡为东平王:刘匡立为东平王在居摄元年(公元6)。(5)东郡:郡名。治濮阳(在今河南濮阳西南)。翟义:翟方进之子。《翟方进传》附其传。
       中山哀王竟(1),初元二年立为清河王(2)。三年,徒中山,以幼少未之国。建昭四年(3),薨邸(4),葬杜陵,无子,绝。太后归居外家戎氏(5)。
       (1)中山:王国名。治卢奴(今河北定县)。(2)初元二年:前47年。清河:郡国名。治清阳(在今河北清河东南)。(3)建昭四年:前35年。(4)邸:指中山邸(在京师)。(5)外家:指太后的娘家。
       孝元皇帝三男。王皇后生孝成帝(1),傅昭仪生定陶共王康,冯昭仪生中山孝王兴。
       (1)王皇后:即王政君。
       定陶共王康(1),永光三年立为济阳王(2)。八年,徙为山阳王(3)。八年,徒定陶。王少而爱(4),长多材艺,习知音声,上奇器之。母昭仪又幸(5),几代皇后太子。语在《元后》及《史丹传》(6)。
       (1)定陶:王国名。治定陶(在今山东定陶西北)。(2)永光三年:前41年。济阳:王国名。治济阳(在今河南兰考东北)。(3)山阳:郡国名。治昌邑(在今山东金乡西北)。(4)爱:指为帝所爱。(5)母:其下疑有“傅”字(杨树达说)。(6)《元后》:即《元后传》。
       成帝即位,缘先帝意,厚遇异于它王(1)。十九年薨,子欣嗣。十五年,成帝无子,征入为皇太子。上以太子奉大宗后,不得顾私亲,乃立楚思王子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后。成帝崩,太子即位,是为孝哀帝。即位二年,追尊共王为共皇,置寝庙京师,序昭穆(2),仪如孝元帝。徒定陶王景为信都王云(3)。
       (1)厚遇异于它王:其入朝时,赏赐十倍于它王,又留京师而不之国,见《元后传》。(2)序:次序。昭穆:指长幼与亲疏的位次。古时宗庙与墓地以辈次排列,始祖居中,依序列于左方者称昭:列于右方者称穆。(3)徙定陶王景为信都王:如淳曰:“不复为定陶王立后者,哀帝自以己为后故。”信都:王国名。治信都(今河北冀县)。
       中山孝王兴,建昭二年立为信都王(1)。十四年,徙中山。成帝之议立太子也,御史大夫孔光以为《尚书》有殷及王(2),兄终弟及(3),中山王元帝之子,宜为后。成帝以中山王不材,又兄弟,不得相入庙。外家王氏与赵昭仪皆欲用哀帝为太子,故遂立焉。上乃封孝王舅冯参为宜乡侯,而益封孝王万户,以尉(慰)其意。三十年,薨,子衎嗣(4)。七年,哀帝崩,无子,征中山王衎入即位,是为平帝。太皇太后以帝为成帝后,故立东平思王孙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奉孝王后。王莽时绝。
       (1)建昭二年:前37年。(2)孔光:本书卷八十一有其传。(3)兄终弟及:殷商王位继承,兄终弟及之例颇多,盘庚继兄阳甲为王为其一例。(4)衎(kàn)嗣:衎于绥和二年继位时名箕子(见《诸侯王表》),后改名衎。颜师古曰:“今此传云‘子衎嗣’,盖史家追书之也。”
       赞曰:孝元之后,遍有天下,然而世绝于孙,岂非天哉!淮阳宪王于时诸侯为聪察矣,张博诱之,几陷无道。《诗》云“贪人败类”(1),古今一也。
       (1)“贪人败类”:见《诗经·大雅·桑柔》。贪人:贪赃枉法者。败类:残害同类。或说:类,善也。

本书目录

汉书新注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 惠帝纪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 高后纪第三
汉书新注卷四 文帝纪第四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汉书新注卷六 武帝纪第六
汉书新注卷七 昭帝纪第七
汉书新注卷八 宣帝纪第八
汉书新注卷九 元帝纪第九
汉书新注卷十 成帝纪第十
汉书新注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汉书新注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汉书新注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汉书新注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汉书新注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汉书新注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汉书新注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汉书新注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1)
汉书新注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汉书新注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九 沟血志第九
汉书新注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汉书新注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汉书新注卷三十二 张耳陈余传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汉书新注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汉书新注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汉书新注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汉书新注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汉书新注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汉书新注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汉书新注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汉书新注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四十三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汉书新注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汉书新注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汉书新注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汉书新注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汉书新注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汉书新注卷四十九 爱盎晁错传第十九
汉书新注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汉书新注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汉书新注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汉书新注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汉书新注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汉书新注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汉书新注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上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下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
汉书新注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汉书新注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汉书新注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汉书新注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汉书新注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上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下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汉书新注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汉书新注卷六十七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汉书新注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传第三十八
汉书新注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汉书新注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汉书新注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汉书新注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汉书新注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汉书新注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汉书新注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汉书新注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汉书新注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汉书新注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汉书新注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汉书新注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汉书新注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汉书新注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汉书新注卷八十五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汉书新注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书新注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汉书新注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汉书新注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汉书新注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汉书新注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汉书新书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汉书新注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汉书新注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班彪列传下 子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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