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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新注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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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说明】本卷记述汉景帝刘启在位十六年的政事。景帝在位十六年,继续推行与民休息、轻徭薄赋政策,田租三十税一,削弱诸侯势力,促使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他在汉代政治上继往开来,有一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据《史记·景帝本纪》有录无书,或言今篇乃“取班书补之”(唐司马贞说),或说《史记》《汉书》两篇略有不同,“非取彼以补”。现在看来,马书《景纪》确有一些疑点,尚待考证,班书《景纪》完全是真品;前者讥刺景帝惨刻,后者盛称“文景之治”,两者思想内容不大一致。司马迁多区分文、景,而将景、武联系起来;班固则文、景并称,对武帝另作评论。其实,自文帝至景帝,再至武帝,是历史的延续,有所发展,也自有联系,难以“抽刀断水”,只可作历史的具体分析。   
       孝景皇帝(1),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2),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1)孝景皇帝:即汉景帝刘启,文帝之子,窦后所生。前156年至141年在位。(2)丁未:(六月)九日。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1),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2),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3),秦《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秦《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4)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嗜)欲,不受献,罪人不帑(孥)(5),不诛亡(无)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6),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7)。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8),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9),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10)。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秦。”丞相臣嘉等秦曰⑾:“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1)元年:汉景帝元年(前156)。(2)祖有功而宗有德:始取天下为“功”,始治天下为“德”。(3)酎(zhòu):醇酒,故以荐宗庙。(4)不异远方:指开放关津而不用传(关卡),令远近如一。(5)不孥:刑不及罪人的妻子。(6)除宫刑:汉武帝时司马迁尝受宫刑,可见汉世宫刑未尽除。(7)胜识:完全知道。(8)侔:相等。(9)称:副也。(10)休德:美德。⑾嘉:申屠嘉,当时为丞相。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1),无所农桑(系)畜(2);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1)硗(qiāo)狭:瘠薄狭小。(2)(系)(jī):豢养牲畜。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1)。
       (1)青翟:“翟”字衍,“青”为陶青。代:县名。在今河北蔚县东北。
       五月,令田半租(1)。
       (1)令田半租:令收一半田租。文帝时田租十五税一,此则三十而税一。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1)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2)。延尉与丞相更议著令(3)。”延尉信谨与丞相议曰:(4)“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5),其与饮食计偿费(6),勿论(7)。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赃)盗,没入臧(赃)县官(8)。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9),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赃)(10)。”
       (1)重:处治过重。(2)论轻:论处太轻。(3)著令:著作律条。(4)信:延尉之名。丞相:当时是申屠嘉。(5)监:监督。治:治理。行:委任。将:带领。(6)计偿费:计其所费,而偿其值。(7)勿论:不要论罪。(8)县官:这里指官府。(9)为士伍:与士卒为伍(10)畀(bì):给,给予。畀(bì)其所受赃:以所受之赃给予捕告者。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1)。
       (1)傅:汉代服兵役的制度。二十而傅:即男子二十岁始服兵役。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1),阏为临江王,余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1)皇子:指景帝之子,即德、阏、余、非、彭祖、发等。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1)。
       (1)太皇太后:指文帝之母薄太后。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1)。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1)关于恢说不孝:汉律,大逆之罪,诛及三族。恢说(姓纪)不孝、谋反,欲连累而害及其父纪嘉,故特赦其父嘉及妻子当坐者。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梦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1)。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晃错以谢七国(2)。
       (1)吴王濞等反:此七国之乱事,详见本书卷三十五《吴王传》。(2)七国:指吴、胶西、楚、赵、济南、菑川、胶东等七个诸侯王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1)。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夏六月,诏曰:“必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2)。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3),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1)丹徒:县名。在今江苏镇江市东。(2)不得已:不得已而随从之。(3)除其籍:从宗室簿上除其名。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1)。
       (1)这句言恢复各个关津用传出入的办法。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1)。
       (1)彻:刘彻。景帝之子,初为胶东王,后即位为帝(武帝)。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戍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1)。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1)阳陵:景帝豫建之陵,又置县,故作邑,徙民于此,在今陕西高陵县西南。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1)
       (1)王氏:刘彻之母。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1),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2)。
       (1)中元年:汉景帝中元年(前149)。(2)孙子:乃“子孙”之误倒。当时所封之侯,周应乃周苛之曾孙,周左车乃周昌之孙,故不得称“孙子”。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秦谥、诔、策(1)。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秦谥、诔、策(2)。王薨,遣光禄大夫吊隧祠赗(3),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大中大夫吊祠(4),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5),穿复土(6),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7)。
       (1)大鸿胪:官名。原名典客,本掌民族事务等事,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官。谥:古帝王、大臣死后追加的称号。诔(lěi):哀悼死者之文。策:记事之册。(2)大行:大行令。本名行人,即典客之属官,后改称为大行令。(3)光禄大夫:官名。掌顾问应对,属郎中令(后改名光禄勋)。吊:吊丧。禭(suì):古时指赠死者的衣被。祠:这里指赠死者的食物。赗(fèng):送葬之车马等物。(4)大中大夫:即太中大夫,官名。掌议论。属郎中令(后改名光禄勋)。(5)挽(wǎn)丧:助葬者牵引丧车。(6)穿复土:挖墓穴和复土为坟。(7)毕事:完毕丧事。
       匈奴入燕(1)。
       (1)燕:指今北京、冀北、辽西等地。
       改磔曰弃市(1),勿复磔。
       (1)磔(zhé):分裂肢体的酷刑。弃市:处死并陈尸于市。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1)。自杀。
       (1)中尉:官名。掌京师治安,兼主北军。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1),郡尉为都尉(2)。
       (1)郡守:郡之最高长官。(2)郡尉:郡之军事长官。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1)四人子:指死于七国叛乱中的张尚、赵夷吾、建德、王悍等四人之子(张尚居、赵周、建横、王弃)
       甲戍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1)。
       (1)罢:撤销。撤销诸侯王国的御史大夫,以抑损诸侯之权。
       春正月,皇太后崩:这七字衍。
       夏旱,禁酤酒(1)。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戍晦,日有蚀之。
       (1)酤酒:卖酒。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1)。
       (1)德阳宫:景帝自建之庙,讳言庙而称宫。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御史大夫绾秦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1),齿未平,不得出关(2)
       (1)绾:卫绾。(2)齿未平句:禁止精壮之马出关,以免流入关东诸侯王国。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1)欲腐者(2),许之。
       (1)徒:罪犯。(2)腐:宫刑。古时破坏生殖机能的酷刑。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1)。
       (1)这句意思是,使诸侯相异于汉丞相,以抑黜之。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1),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无)罪者失职(2),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无)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3),辄谳之。”(4)
       (1)比周:结伙营私。(2)失职:失其事业,无以为生。(3)若:犹“及”。文致于法:原情定罪,本不至死,却以律文附会罗织成罪。厌:服。(4)谳:平议。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1)。
       (1)郊五畤:郊祀五帝祠。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1)。
       (1)定……弃市律:文帝五年四月除盗铸钱令,于是奸民铸铜钱,造伪金者多,使货币混乱,故景帝定律严禁之。
       春三月,雨雪(1)。
       (1)雨(yù):落下。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1),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2)。
       (1)五国:指梁、济川、济东、山阳、济阴等五个王国。(2)孝王:指梁孝王刘武。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1)。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2)。亡(无)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无)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3),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无)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4),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箠令。语在《刑法志》。
       (1)宜称:应与官位相称。(2)长吏:高级官员。(3)(fān):车的障蔽。有说乃“”之假。(fǎn)车耳反出,以为藩屏。(4)三辅:景帝时尚无此名,可能系史家追改。
       六月,匈奴入雁门(1),至武泉(2),入上郡(3),取苑马(4)。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1)雁门:郡名。治善无(在今山西右玉县南)。(2)武泉:县名。在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北。(3)上郡:郡名。治肤施(今陕西榆林东南)。(4)苑马:汉代边郡牧马处称苑,苑有马。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1),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2)。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1)后元年:汉景帝后元年(前143)。(2)中二千石:俸禄名,月俸一百八十斛。右庶长:爵名,第十一级。
       五月,地震。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1)。
       (1)省:取消。彻侯:即列侯。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1)。
       (1)屯:屯于雁门。
       春(1),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饲)马粟(2),没入之(3)。
       (1)春:“春”字衍。(2)食(sì)马粟:即以粟饲马。(3)没入之:没收其马。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1),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2),害女红者也(3)。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无)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蓄)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4)。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5),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6),丞相以闻(7),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1)雕文刻镂:雕刻彩饰。(2)纂组:彩色的绶带。(3)女红:同“女功”。(4)侵牟:掠夺。(5)奸法:犯法。与盗盗:与盗共同为盗。(6)耗(mào):昏昧不明。同“眊”。(7)以闻:报告情况。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智),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无)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赀)算十以上乃得宦(1)。廉士算不必众(2)。有市籍不得宦(3)无訾(赀)又不得宦,朕其之。訾(赀)算四得宦,亡(无)令兼士久失职。贪夫长利(4)。”
       (1)赀算十:汉初朝廷规定,家赀十算(十万钱)以上才能做官。宦:官。(2)众:多。(3)市籍:秦汉时在市商业区营业的商贾的户籍。(4)长利:长久获其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1)。间岁或不登(2),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3),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4),坐臧(赃)为盗。二千石听者(5),与同罪。”
       (1)终始:这里是本末的意思。(2)间岁:近年。(3)种树:种殖。(4)发民:利用其民。取庸:雇佣(5)二千石:指郡守。听:言听之任之。
       皇太子冠(1),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1)皇太子:刘彻。冠:举行冠礼。古代男子二十而冠,时刘彻十六岁而冠,乃特例,可能因景帝病危之故。
       甲子(1),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2),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二月癸酉(3),葬阳陵。
       (1)甲子:(正月)二十七日。(2)驷:马四匹。二驷,马八匹。(3)癸酉:初六。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1),信哉!周秦之敝,罔(网)密文峻,而奸轨(宄)不胜(2)。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3)。周云成康(4),汉言文景(5),美矣!(6)
       (1)孔子称等句:引文见《论语·卫灵公》。(2)不胜:不能制服。(3)黎民:众百姓。(4)成康:指西周成王、康王之治世。(5)文景:指西汉文帝、景帝之治世。(6)美矣:史家赞扬之词。

本书目录

汉书新注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 惠帝纪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 高后纪第三
汉书新注卷四 文帝纪第四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汉书新注卷六 武帝纪第六
汉书新注卷七 昭帝纪第七
汉书新注卷八 宣帝纪第八
汉书新注卷九 元帝纪第九
汉书新注卷十 成帝纪第十
汉书新注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汉书新注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汉书新注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汉书新注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汉书新注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汉书新注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汉书新注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汉书新注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1)
汉书新注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汉书新注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汉书新注卷二十九 沟血志第九
汉书新注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汉书新注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汉书新注卷三十二 张耳陈余传第二
汉书新注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汉书新注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汉书新注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汉书新注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汉书新注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汉书新注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汉书新注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汉书新注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汉书新注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汉书新注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汉书新注卷四十三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汉书新注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汉书新注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汉书新注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汉书新注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汉书新注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汉书新注卷四十九 爱盎晁错传第十九
汉书新注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汉书新注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汉书新注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汉书新注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汉书新注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汉书新注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汉书新注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上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下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
汉书新注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汉书新注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汉书新注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汉书新注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汉书新注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上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下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汉书新注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汉书新注卷六十七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汉书新注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传第三十八
汉书新注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汉书新注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汉书新注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汉书新注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汉书新注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汉书新注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汉书新注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汉书新注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汉书新注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汉书新注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汉书新注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汉书新注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汉书新注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汉书新注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汉书新注卷八十五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汉书新注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书新注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汉书新注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汉书新注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汉书新注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汉书新注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汉书新注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汉书新书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汉书新注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汉书新注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班彪列传下 子固
汉书叙例
前汉补注序例
《汉书》主要人名检索
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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