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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繁體版)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四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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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秉忠
       劉秉忠字仲晦,初名侃,因從釋氏,又名子聰,拜官後始更今名。其先瑞州人也,世仕遼,為官族。曾大父仕金,為邢州節度副使,因家焉,故自大父澤而下,遂為邢人。庚辰歲,木華黎取邢州,立都元帥府,以其父潤為都統。事定,改署州錄事,歷鉅鹿、內丘兩縣提領,所至皆有惠愛。
       秉忠生而風骨秀異,志氣英爽不羈。八歲入學,日誦數百言。年十三,為質子於帥府。十七,為邢臺節度使府令史,以養其親。居常鬱鬱不樂,一日投筆嘆曰:「吾家累世衣冠,乃汨沒為刀筆吏乎!丈夫不遇於世,當隱居以求志耳。」即棄去,隱武安山中。久之,天寧虛照禪師遣徒招致為僧,以其能文詞,使掌書記。後遊雲中,留居南堂寺。
       世祖在潛邸,海雲禪師被召,過雲中,聞其博學多材藝,邀與俱行。既入見,應對稱旨,屢承顧問。秉忠於書無所不讀,尤邃於易及邵氏經世書,至於天文、地理、律曆、三式六壬遁甲之屬,無不精通。論天下事如指諸掌。世祖大愛之,海雲南還,秉忠遂留藩邸。後數歲,奔父喪,賜金百兩為葬具,仍遣使送至邢州。服除,復被召,奉旨還和林。上書數千百言,其略曰:
       典章、禮樂、法度、三綱五常之教,備於堯、舜,三王因之,五霸敗之。漢興以來,至于五代,一千三百餘年,由此道者,漢文、景、光武,唐太宗、玄宗五君,而玄宗不無疵也。然治亂之道,係乎天而由乎人。天生成吉思皇帝,起一旅,降諸國,不數年而取天下。勤勞憂苦,遺大寶於子孫,庶傳萬祀,永保無疆之福。
       愚聞之曰「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昔武王,兄也;周公,弟也。周公思天下善事,夜以繼日,每得一事,坐以待旦,以匡周室,以保周天下八百餘年,周公之力也。君上,兄也;大王,弟也。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在乎今日。千載一時,不可失也。
       君之所任,在內莫大乎相,相以領百官,化萬民;在外莫大乎將,將以統三軍,安四域。內外相濟,國之急務,必先之也。然天下之大,非一人之可及;萬事之細,非一心之可察。當擇開國功臣之子孫,分為京府州郡監守,督責舊官,以遵王法;仍差按察官守,治者升,否者黜。天下不勞力而定也。
       天下戶過百萬,自忽都那演斷事之後,差徭甚大,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當,是以逃竄。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招逃者復業,再行定奪。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可比附古例,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於民,設條定罪。威福者君之權,奉命者臣之職。今百官自行威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
       天下之民未聞教化,見在囚人宜從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則犯者自少也。教令既設,則不宜繁,因大朝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數條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不致刑及無辜。
       天子以天下為家,兆民為子,國不足,取於民,民不足,取於國,相須如魚水。有國家者,置府庫,設倉廩,亦為助民;民有身者,營產業,闢田野,亦為資國用也。今宜打筭官民所欠債負,若實為應當差發所借,宜依合罕皇帝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凡陪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並行赦免。
       納糧就遠倉,有一廢十者,宜從近倉以輸為便。當驛路州城,飲食祇待偏重,宜計所費以準差發。關市津梁正稅十五分取一,宜從舊制。禁橫取,減稅法,以利百姓。倉庫加耗甚重,宜令權量度均為一法,使錙銖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詐。珍貝金銀之所出,淘沙鍊石,實不易為。一旦以纏絲縷,飾皮革,塗木石,粧器仗,取一時之華麗,廢為塵而無濟,甚可惜也。宜從禁治。除帝冑功臣大官以下章服有制外,無職之人不得僭越。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民不聊生,何力耕耨以厚產業?宜差勸農官一員,率天下百姓務農桑,營產業,實國之大益。
       古者庠序學校未嘗廢,今郡縣雖有學,並非官置。宜從舊制,修建三學,設教授,開選擇才,以經義為上,詞賦論策次之,兼科舉之設,已奉合罕皇帝聖旨,因而言之,易行也。開設學校,宜擇開國功臣子孫受教,選達才任用之。
       天下莫大於朝省,親民莫近於縣宰。雖朝省有法,縣宰宜擇,縣宰正,民自安矣。關西、河南地廣土沃,以軍馬之所出入,治而未豐。宜設官招撫,不數年民歸土闢,以資軍馬之用,實國之大事。移剌中丞拘榷鹽鐵諸產、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雖使從實恢辦,不足亦取於民,拖兌不辦,已不為輕。奧魯合蠻奏請於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科榷並行,民無所措手足。宜從舊例辦榷,更或減輕,罷繁碎,止科徵,無從獻利之徒削民害國。鰥寡孤獨廢疾者,宜設孤老院,給衣糧以為養。使臣到州郡,宜設館,不得於官衙民家安下。
       孔子為百王師,立萬世法,今廟堂雖廢,存者尚多,宜令州郡祭祀,釋奠如舊儀。近代禮樂器具靡散,宜令刷會,徵太常舊人教引後學,使器備人存,漸以修之,實太平之基,王道之本。今天下廣遠,雖成吉思皇帝威福之致,亦天地神明陰所祐也。宜訪名儒,循舊禮,尊祭上下神祇,和天地之氣,順時序之行,使神享民依,德極於幽明,天下賴一人之慶。
       見行遼曆,日月交食頗差,聞司天臺改成新曆,未見施行。宜因新君即位,頒曆改元。令京府州郡置更漏,使民知時。國滅史存,古之常道,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業不墜於後世,甚有勵也。
       國家廣大如天,萬中取一,以養天下名士宿儒之無營運產業者,使不致困窮。或有營運產業者,會前聖旨,種養應輸差稅,其餘大小雜泛並行蠲免,使自給養,實國家養才勵人之大也。明君用人,如大匠用材,隨其巨細長短,以施規矩繩墨。孔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蓋君子所存者大,不能盡小人之事,或有一短;小人所拘者狹,不能同君子之量,或有一長。盡其才而用之,成功之道也。
       君子不以言廢人,不以人廢言,大開言路,所以成天下、安兆民也。天地之大,日月之明,而或有所蔽。且蔽天之明者,雲霧也;蔽人之明者,私欲佞說也。常人有之,蔽一心也;人君有之,蔽天下也。常選左右諫臣,使諷諭於未形,忖畫於至密也。君子之心,一於理義,懷於忠良,小人之心,一於利欲,懷於讒佞。君子得位,有容於小人;小人得勢,必排於君子。明君在上,不可不辨也。孔子曰「遠佞人」,又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此之謂也。
       今言利者衆,非圖以利國害民,實欲殘民而自利也。宜將國中人民必用場冶,付各路課稅所,以定榷辦,其餘言利者並行罷去。古者明王不寶遠物,所寶惟賢,如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此皆一人之睿知,賢王之輔成也。古者治世均民產業,自廢井田為阡陌,後世因之不能復。今窮乏者益損,富盛者增加。宜禁行利之人勿恃官勢,居官在位者勿侵民利,商賈與民和好交易,不生擅奪欺罔之害,真國家之利也。
       笞箠之制,宜會古酌今,均為一法,使無敢過越。禁私置牢獄,淫民無辜,鞭背之刑宜禁治,以彰愛生之德。立朝省以統百官,分有司以御衆事,以至京府州郡親民之職無不備,紀綱正於上,法度行於下,是故天下不勞而治也。今新君即位之後,可立朝省,以為政本。其餘百官,不在員多,惟在得人焉耳。
       世祖嘉納焉。又言:「邢州舊萬餘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壞日甚,得良牧守如真定張耕、洺水劉肅者治之,猶可完復。」朝廷即以耕為邢州安撫使,肅為副使。由是流民復業,升邢為順德府。
       癸丑,從世祖征大理。明年,征雲南。每贊以天地之好生,王者之神武不殺,故克城之日,不妄戮一人。己未,從伐宋,復以雲南所言力贊於上,所至全活不可勝計。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問以治天下之大經、養民之良法,秉忠采祖宗舊典,參以古制之宜於今者,條列以聞。於是下詔建元紀歲,立中書省、宣撫司。朝廷舊臣、山林遺逸之士,咸見錄用,文物粲然一新。
       秉忠雖居左右,而猶不改舊服,時人稱之為聰書記。至元元年,翰林學士承旨王鶚奏言:「秉忠久侍藩邸,積有歲年,參帷幄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崇。聖明御極,萬物惟新,而秉忠猶仍其野服散號,深所未安,宜正其衣冠,崇以顯秩。」帝覽奏,即日拜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領中書省事。詔以翰林侍讀學士竇默之女妻之,賜第奉先坊,且以少府宮籍監戶給之。秉忠既受命,以天下為己任,事無巨細,凡有關於國家大體者,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帝寵任愈隆。燕閑顧問,輒推薦人物可備器使者,凡所甄拔,後悉為名臣。
       初,帝命秉忠相地於桓州東灤水北,建城郭于龍岡,三年而畢,名曰開平。繼升為上都,而以燕為中都。四年,又命秉忠築中都城,始建宗廟宮室。八年,奏建國號曰大元,而以中都為大都。他如頒章服,舉朝儀,給俸祿,定官制,皆自秉忠發之,為一代成憲。
       十一年,扈從至上都,其地有南屏山,嘗築精舍居之。秋八月,秉忠無疾端坐而卒,年五十九。帝聞驚悼,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艱險,言無隱情,其陰陽術數之精,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聞也。」出內府錢具棺斂,遣禮部侍郎趙秉溫護其喪還葬大都。十二年,贈太傅,封趙國公,諡文貞。成宗時,贈太師,諡文正。仁宗時,又進封常山王。
       秉忠自幼好學,至老不衰,雖位極人臣,而齋居蔬食,終日澹然,不異平昔。自號藏春散人。每以吟詠自適,其詩蕭散閑淡,類其為人。有文集十卷。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後。
       秉恕字長卿。好讀書,年弱冠,受易於劉肅,遂明理學。兄秉忠,事世祖,以薦士自任,嫌於私親,獨不及秉恕。左右以聞,召見,遂同侍潛邸。世祖嘗賜秉忠白金千兩,辭曰:「臣山野鄙人,僥倖遭際,服器悉出尚方,金無所用。」世祖曰:「卿獨無親故遺之邪?」辭不允,乃受而散之,以二百兩與秉恕,秉恕曰:「兄勤勞有年,宜蒙茲賞,秉恕無功,可冒恩乎?」終不受。
       中統元年,擢禮部侍郎、邢州安撫副使。二年,賜金符,遷吏部侍郎。三年,升邢為順德府,賜金虎符,為順德安撫使。至元元年,轉官法行,改嘉議大夫,歷彰德、懷孟、淄萊、順天、太原五路緫管。淄萊府有死囚六人,獄已具。秉恕疑之,詳讞得其實,六人賴以不死。他所至,皆有惠政。召除禮部尚書。出為淮西宣慰使,會省宣慰司,歷湖州、平陽兩路緫管。平陽歲荒,民艱食,輒開倉以賑之,全活者衆。年六十,卒于官。
       張文謙
       張文謙,字仲謙,邢州沙河人。幼聰敏,善記誦,與太保劉秉忠同學。世祖居潛邸,受邢州分地,秉忠薦文謙可用。歲丁未,召見,應對稱旨,命掌王府書記,日見信任。邢州當要衝,初分二千戶為勳臣食邑,歲遣人監領,皆不知撫治,徵求百出,民弗堪命。或訴於王府,文謙與秉忠言于世祖曰:「今民生困弊,莫邢為甚。盍擇人往治之,責其成效,使四方取法,則天下均受賜矣。」於是乃選近侍脫兀脫、尚書劉肅、侍郎李簡往。三人至邢,協心為治,洗滌蠹敝,革去貪暴,流亡復歸,不期月,戶增十倍。由是世祖益重儒士,任之以政,皆自文謙發之。
       歲辛亥,憲宗即位。文謙與秉忠數以時務所當先者言於世祖,悉施行之。世祖征大理,國主高祥拒命,殺信使遁去。世祖怒,將屠其城。文謙與秉忠、姚樞諫曰:「殺使拒命者高祥爾,非民之罪,請宥之。」由是大理之民賴以全活。己未,世祖帥師伐宋,文謙與秉忠言:「王者之師,有征無戰,當一視同仁,不可嗜殺。」世祖曰:「期與卿等守此言。」既入宋境,分命諸將毋妄殺,毋焚人室廬,所獲生口悉縱之。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立中書省,首命王文統為平章政事,文謙為左丞。建立綱紀,講明利病,以安國便民為務。詔令一出,天下有太平之望。而文統素忌克,謨謀之際屢相可否,積不能平,文謙遽求出,詔以本官行大名等路宣撫司事。臨發,語文統曰:「民困日久,況當大旱,不量減稅賦,何以慰來蘇之望?」文統曰:「上新即位,國家經費止仰稅賦,苟復減損,何以供給?」文謙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俟時和歲豐,取之未晚也。」於是蠲常賦什之四,商酒稅什之二。
       二年春,來朝,復留居政府。始立左右部,講行庶務,鉅細畢舉,文謙之力為多。三年,阿合馬領左右部,緫司財用,欲專奏請,不關白中書,詔廷臣議之,文謙曰:「分制財用,古有是理,中書不預,無是理也。若中書弗問,天子將親蒞之乎?」帝曰:「仲謙言是也。」
       至元元年,詔文謙以中書左丞行省西夏中興等路。羌俗素鄙野,事無統紀,文謙得蜀士陷於俘虜者五六人,理而出之,使習吏事,旬月間簿書有品式,子弟亦知讀書,俗為一變。浚唐來、漢延二渠,溉田十數萬頃,人蒙其利。
       三年,還朝。諸勢家言有戶數千,當役屬為私奴者,議久不決。文謙謂以乙未歲戶帳為斷,奴之未占籍者,歸之勢家可也,其餘良民無為奴之理。議遂定,守以為法。五年,淄州妖人胡王惑衆,事覺,逮捕百餘人。丞相安童以文謙言奏曰:「愚民無知,為所誑誘,誅其首惡足矣。」詔即命文謙往決其獄,惟三人坐棄市,餘皆釋之。
       七年,拜大司農卿,奏立諸道勸農司,巡行勸課,請開籍田,行祭先農先蠶等禮。復與竇默請立國子學。詔以許衡為國子祭酒,選貴冑子弟教育之。時阿合馬議拘民間鐵,官鑄農器,高其價以配民,創立行戶部於東平、大名,以造鈔及諸路轉運司,干政害民,文謙悉於帝前極論罷之。十三年,遷御史中丞。阿合馬慮憲臺發其姦,乃奏罷諸道按察司以撼之,文謙奏復其舊。然自知為姦臣所忌,力求去。會世祖以大明曆歲久寖差,命許衡等造新曆,乃授文謙昭文館大學士,領太史院,以緫其事。十九年,拜樞密副使。歲餘,以疾薨于位,年六十八。
       文謙蚤從劉秉忠,洞究術數;晚交許衡,尤粹於義理之學。為人剛明簡重,凡所陳於上前,莫非堯、舜仁義之道。數忤權倖,而是非得喪,一不以經意。家惟藏書數萬卷。尤以引薦人材為己任,時論益以是多之。累贈推誠同德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忠宣。
       長子晏,仕至御史中丞,贈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封魏國公,諡文靖。
       郝經
       郝經字伯常,其先潞州人,徙澤州之陵川,家世業儒。祖天挺,元裕嘗從之學。金末,父思溫辟地河南之魯山。河南亂,居民匿窖中,亂兵以火熏灼之,民多死,經母許亦死。經以蜜和寒葅汁,決母齒飲之,即蘇。時經九歲,人皆異之。金亡,徙順天。家貧,晝則負薪米為養,暮則讀書。居五年,為守帥張柔、賈輔所知,延為上客。二家藏書皆萬卷,經博覽無不通。往來燕、趙間,元裕每語之曰:「子貌類汝祖,才器非常,勉之。」
       憲宗二年,世祖以皇弟開邸金蓮川,召經,諮以經國安民之道,條上數十事,大悅,遂留王府。是時,連兵於宋,憲宗入蜀,命世祖緫統東師,經從至濮。會有得宋國奏議以獻,其言謹邊防,守衝要,凡七道,遂下諸將議,經曰:「古之一天下者,以德不以力。彼今未有敗亡之釁,我乃空國而出,諸侯窺伺於內,小民凋弊於外。經見其危,未見其利也。王不如修德布惠,敦族簡賢,綏懷遠人,控制諸道,結盟飭備,以待西師,上應天心,下繫人望,順時而動,宋不足圖也。」世祖以經儒生,愕然曰:「汝與張拔都議邪?」經對曰:「經少館張柔家,嘗聞其論議。此則經臆說耳,柔不知也。」進七道議七千餘言。乃以楊惟中為江淮荊湖南北等路宣撫使,經為副,將歸德軍,先至江上,宣布恩信,納降附。惟中欲私還汴,經曰:「我與公同受命南征,不聞受命還汴也。」惟中怒,弗聽。經率麾下揚旌而南,惟中懼謝,乃與經俱行。
       經聞憲宗在蜀,師久無功,進東師議,其略曰:
       經聞圖天下之事於未然則易,救天下之事於已然則難。已然之中復有未然者,使往者不失而來者得遂,是尤難也。國家以一旅之衆,奮起朔漠,斡斗極以圖天下,馬首所向無不摧破。滅金源,并西夏,蹂荊、襄,克成都,平大理,躪轢諸夷,奄征四海,有天下十八,盡元魏、金源故地而加多,廓然莫與侔大也。惟宋不下,未能混一,連兵構禍踰二十年。何曩時掇取之易,而今日圖惟之難也?
       夫取天下,有可以力并,有可以術圖。并之以力則不可久。久則頓弊而不振;圖之以術則不可急,急則僥倖而難成。故自漢、唐以來,樹立攻取,或五六年,未有踰十年者,是以其力不弊,而卒能保大定功。晉之取吳,隋之取陳,皆經營比佽十有餘年,是以其術得成,而卒能混一。或久或近,要之成功各當其可,不妄為而已。
       國家建極開統垂五十年,而一之以兵,遺黎殘姓,游氣驚魂,虔劉劘盪,殆欲殲盡。自古用兵未有如是之久且多也,其力安得不弊乎!且括兵率賦,朝下令而夕出師,躬擐甲冑,跋履山川,闔國大舉,以之伐宋而圖混一。以志則銳,以力則強,以土則大,而其術則未盡也。苟於諸國既平之後,息師撫民,致治成化,創法立制,敷布條綱,上下井井,不撓不紊,任老成為輔相,起英特為將帥,選賢能為任使,鳩智計為機衡,平賦以足用,屯農以足食,內治既舉,外禦亦備。如其不服,姑以文誥,拒而不從,而後伺隙觀釁以正天伐。自東海至于襄、鄧,重兵數道,聯幟接武,以為正兵。自漢中至于大理,輕兵捷出,批亢抵脅,以為奇兵。帥臣得人,師出以律,高拱九重之內,而海外有截矣。是而不為,乃於間歲遽為大舉,上下震動,兵連禍結,底安于危,是已然而莫可止者也。東師未出,大王仁明,則猶有未然者,可不議乎!
       國家用兵,一以國俗為制,而不師古。不計師之衆寡,地之險易,敵之強弱,必合圍把槊,獵取之若禽獸然。聚如丘山,散如風雨,迅如雷電,捷如鷹鶻,鞭弭所屬,指期約日,萬里不忒,得兵家之詭道,而長於用奇。自澮河之戰,乘勝下燕、雲,遂遺兵而去,似無意於取者。既破回鶻,滅西夏,乃下兵關陝以敗金師,然後知所以深取之,是長於用奇也。既而為斡腹之舉,由金、房繞出潼關之背以攻汴;為擣虛之計,自西和徑入石泉、威、茂以取蜀;為示遠之謀,自臨洮、吐番穿徹西南以平大理。皆用奇也。夫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而後可以用奇。豈有連百萬之衆,首尾萬餘里,六飛雷動,乘輿親出,竭天下,倒四海,騰擲宇宙,軒豁天地,大極於遐徼之土,細窮於委巷之民,撞其鐘而掩其耳,囓其臍而蔽其目,如是用奇乎?是執千金之璧而投瓦石也。
       其初以奇勝也,關隴、江淮之北,平原曠野之多,而吾長於騎,故所向不能禦。兵鋒新銳,民物稠夥,擁而擠之,郡邑自潰,而吾長於攻,故所擊無不破。是以用其奇而驟勝。今限以大山深谷,阨以重險荐阻,迂以危途繚徑,我之乘險以用奇則難,彼之因險以制奇則易。況於客主勢懸,蘊蓄情露,無虜掠以為資,無俘獲以備役,以有限之力,冒無限之險,雖有奇謀祕略,無所用之。力無所用與無力同,勇無所施與不勇同,計不能行與無計同。泰山壓卵之勢,河海濯爇之舉,擁遏頓滯,盤桓而不得進,所謂強弩之末不能射魯縞者也。
       為今之計,則宜救已然之失,防未然之變而已。西師既構,猝不可解,如兩虎相鬪,猝入于巖阻,見之者辟易不暇,又焉能以理相喻,使之逡巡自退。彼知其危,竭國以并命,我必其取,無由以自悔,兵連禍結,何時而已。
       殿下宜遣人稟命於行在所,大軍壓境,遣使喻宋,示以大信,令降名進幣,割地納質。彼必受命,姑為之和,偃兵息民,以全吾力,而圖後舉,天地人神之福也。稟命不從,殿下之義盡,而後進吾師,重慎詳審,不為躁輕飄忽,為前定之謀,而一之以正大,假西師以為奇而用吾正。比師南轅,先示恩信,申其文移,喻以禍福,使知殿下仁而不殺,非好攻戰闢土地,不得已而用兵之意。誠意昭著,恩信流行,然後閱實精勇,別為一軍,為帳下之卒,舉老成知兵者俾為將帥,更直宿衛,以備不虞。其餘師衆,各畀侯伯,使吾府大官元臣分師緫統,為戰攻之卒。其新入部曲瞢不知兵,雖名為兵其實役徒者,使沿邊進築,與敵郡邑犬牙相制,為屯戍之卒。推擇單弱,究竟逃匿,編葺部伍,使聞望重臣為之撫育,緫押近裏故屯,為鎮守之卒。使掣肘之計不行,妄意之徒屏息,內外備禦無有缺綻,則制節以進。既入其境,敦陳固列,緩為之行。彼善於守而吾不攻,彼恃城壁以不戰老吾,吾合長圍以不攻困彼,吾用吾之所長,彼不能用其長。選出入便利之地為久駐之基,示必取之勢。毋焚廬舍,毋傷人民,開其生路,以攜其心,亟肄以疲,多方以誤,以弊其力。
       兵勢既振,蘊蓄既見,則以輕兵掠兩淮,杜其樵採而遏其糧路,使血脈斷絕,各守孤城,示不足取。即進大兵,直抵于江,沿江上下列屯萬竈,號令明肅,部曲嚴整,首尾締構,各具舟楫,聲言徑渡。彼必震疊,自起變故。蓋彼之精銳盡在兩淮,江面闊越,恃其巖阻,兵皆柔脆,用兵以來未嘗一戰,焉能當我百戰之銳。一處崩壞,則望風皆潰,肱髀不續,外內限絕,勇者不能用而怯者不能敵,背者不能返而面者不能禦,水陸相擠,必為我乘。是兵家所謂避堅攻瑕,避實擊虛者也。
       如欲存養兵力,漸次以進,以圖萬全,則先荊後淮,先淮後江。彼之素論,謂「有荊、襄則可以保淮甸,有淮甸則可以保江南」。先是,我嘗有荊、襄,有淮甸,有上流,皆自失之。今當從彼所保以為吾攻,命一軍出襄、鄧,直渡漢水,造舟為梁,水陸濟師。以輕兵掇襄陽,絕其糧路,重兵皆趨漢陽,出其不意,以伺江隙。不然,則重兵臨襄陽,輕兵捷出,穿徹均、房,遠叩歸、峽,以應西師。如交、廣、施、黔選鋒透出,夔門不守,大勢順流,即并兵大出,摧拉荊、郢,橫潰湘、潭,以成掎角。一軍出壽春,乘其銳氣,并取荊山,駕淮為梁,以通南北。輕兵抄壽春,而重兵支布於鍾離、合淝之間,掇拾湖濼,奪取關隘,據濡須,塞皖口,南入舒、和,西及於蘄、黃,徜徉恣肆,以覘江口。烏江、采石廣布戍邏,偵江渡之險易,測備禦之疏密,徐為之謀,而後進師。所謂潰兩淮之腹心,抉長江之襟要也。一軍出維揚,連楚蟠亙,蹈跨長淮,鄰我強對。通、泰、海門,揚子江面,密彼京畿,必皆備禦堅厚,若遽攻擊,則必老師費財。當以重兵臨維揚,合為長圍,示以必取。而以輕兵出通、泰,直塞海門、瓜步、金山、柴墟河口,游騎上下,吞江吸海,並著威信,遲以月時,以觀其變。是所謂圖緩持久之勢也。三道並出,東西連衡,殿下或處一軍,為之節制,使我兵力常有餘裕,如是則未來之變或可弭,已然之失一日或可救也。
       議者必曰,三道並進,則兵分勢弱,不若併力一向,則莫我當也。曾不知取國之術與爭地之術異,併力一向,爭地之術也;諸道並進,取國之術也。昔之混一者,皆若是矣。晉取吳,則六道進;隋取陳,則九道進;宋之於南唐,則三面皆進。未聞以一旅之衆,而能克國者,或者有之,僥幸之舉也。豈有堂堂大國,師徒百萬,而為僥幸之舉乎?況彼渡江立國,百有餘年,紀綱修明,風俗完厚,君臣輯睦,內無禍釁,東西南北輪廣萬里,亦未可小。自敗盟以來,無日不討軍實而申警之,彷徨百折,當我強對,未嘗大敗,不可謂弱。豈可蔑視,謂秦無人,直欲一軍倖而取勝乎?秦王問王翦以伐荊,翦曰:「非六十萬不可。」秦王曰:「將軍老矣。」命李信將二十萬往,不克,卒畀翦以兵六十萬而後舉楚。蓋衆有所必用,事勢有不可懸料而倖取者。故王者之舉必萬全,其倖舉者,崛起無賴之人也。
       嗚呼!西師之出,已及瓜戍,而猶未即功。國家全盛之力在於東左,若亦直前振迅,銳而圖功,一舉而下金陵、舉臨安則可也。如兵力耗弊,役成遷延,進退不可,反為敵人所乘,悔可及乎!固宜重慎詳審,圖之以術。若前所陳,以全吾力,是所謂坐勝也。雖然,猶有可憂者。國家掇取諸國,飄忽凌厲,本以力勝。今乃無故而為大舉,若又措置失宜,無以挫英雄之氣,服天下之心,則稔惡懷姦之流,得以窺其隙而投其間,國內空虛,易為搖蕩。臣愚所以諄諄於東師,反覆致論,謂不在於已然而在於未然者,此也。
       遂會兵渡江,圍鄂州,聞憲宗崩,召諸將屬議,經復進議曰:
       易言:「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殿下聰明睿知,足以有臨;發強剛毅,足以有斷。進退存亡之正,知之久矣。嚮在沙陀,命經曰:「時未可也。」又曰:「時之一字最當整理。」又曰:「可行之時,爾自知之。」大哉王言,「時乘六龍」之道,知之久矣。自出師以來,進而不退,經有所未解者,故言于真定,于曹、濮,于唐、鄧。亟言不已,未賜開允。乃今事急,故復進狂言。
       國家自平金以來,惟務進取,不遵養時晦,老師費財,卒無成功,三十年矣。蒙哥罕立,政當安靜以圖寧謐,忽無故大舉,進而不退,畀王東師,則不當亦進也而遽進。以為有命不敢自逸,至于汝南,既聞凶訃,即當遣使遍告諸帥各以次退,修好于宋,歸定大事,不當復進也而遽進。以有師期,會于江濱,遣使喻宋,息兵安民,振旅而歸,不當復進也而又進。既不宜渡淮,又豈宜渡江?既不宜妄進,又豈宜攻城?若以機不可失,敵不可縱,亦既渡江,不能中止,便當乘虛取鄂,分兵四出,直造臨安,疾雷不及掩耳,則宋亦可圖。如其不可,知難而退,不失為金兀朮也。師不當進而進,江不當渡而渡,城不當攻而攻,當速退而不退,當速進而不進,役成遷延,盤桓江渚,情見勢屈,舉天下兵力不能取一城,則我竭彼盈,又何俟乎?且諸軍疾疫已十四五,又延引月日,冬春之交,疫必大作,恐欲還不能。
       彼既上流無虞,呂文德已并兵拒守,知我國疵,鬪氣自倍,兩淮之兵盡集白鷺,江西之兵盡集隆興,嶺廣之兵盡集長沙,閩、越沿海巨舶大艦以次而至,伺隙而進,如遏截於江、黃津渡,邀遮于大城關口,塞漢東之石門,限郢、復之湖濼,則我將安歸?無已則突入江、浙,擣其心腹。聞臨安、海門已具龍舟,則已徒往;還抵金山,并命求出,豈無韓世忠之儔?且鄂與漢陽分據大別,中挾巨浸,號為活城,肉薄骨并而拔之,則彼委破壁孤城而去,泝流而上,則入洞庭,保荊、襄,順流而下,則精兵健櫓突過滸、黃,未易遏也,則亦徒費人命,我安所得哉!區區一城,勝之不武,不勝則大損威望,復何俟乎!
       雖然,以王本心,不欲渡江,既渡江,不欲攻城,既攻城,不欲并命,不焚廬舍,不傷人民,不易其衣冠,不毀其墳墓,三百里外不使侵掠。或勸徑趨臨安,曰其民人稠夥,若往,雖不殺戮,亦被踐蹂,吾所不忍。若天與我,不必殺人;若天弗與,殺人何益,而竟不往。諸將歸罪士人,謂不可用,以不殺人故不得城。曰彼守城者祇一士人賈制置,汝十萬衆不能勝,殺人數月不能拔,汝輩之罪也,豈士人之罪乎!益禁殺人。巋然一仁,上通于天,久有歸志,不能遂行耳。然今事急,不可不斷也。
       宋人方懼大敵,自救之師雖則畢集,未暇謀我。第吾國內空虛,塔察國王與李行省肱髀相依,在於背脅;西域諸胡窺覘關隴,隔絕旭烈大王;病民諸姦各持兩端,觀望所立,莫不覬覦神器,染指垂涎。一有狡焉,或啟戎心,先人舉事,腹背受敵,大事去矣。且阿里不哥已行赦令,令脫里赤為斷事官、行尚書省,據燕都,按圖籍,號令諸道,行皇帝事矣。雖大王素有人望,且握重兵,獨不見金世宗、海陵之事乎!若彼果決,稱受遺詔,便正位號,下詔中原,行赦江上,欲歸得乎?
       昨奉命與張仲一觀新月城,自西南隅抵東北隅,萬人敵,上可並行大車,排槎丳樓,締構重複,必不可攻,祇有許和而歸耳。斷然班師,亟定大計,銷禍於未然。先命勁兵把截江面,與宋議和,許割淮南、漢上、梓夔兩路,定疆界歲幣。置輜重,以輕騎歸,渡淮乘驛,直造燕都,則從天而下,彼之姦謀僭志,冰釋瓦解。遣一軍逆蒙哥罕靈輿,收皇帝璽。遣使召旭烈、阿里不哥、摩哥及諸王駙馬,會喪和林。差官於汴京、京兆、成都、西涼、東平、西京、北京,撫慰安輯,召真金太子鎮燕都,示以形勢。則大寶有歸,而社稷安矣。
       會宋守帥賈似道亦遣間使請和,迺班師。
       明年,世祖即位,以經為翰林侍讀學士,佩金虎符,充國信使使宋,告即位,且定和議,仍敕沿邊諸將毋鈔掠。經入辭,賜蒲萄酒,詔曰:「朕初即位,庶事草創,卿當遠行,凡可輔朕者,亟以聞。」經奏便宜十六事,皆立政大要,辭多不載。
       時經有重名,平章王文統忌之。既行,文統陰屬李璮潛師侵宋,欲假手害經。經至濟南,璮以書止經,經以璮書聞于朝而行。宋敗璮軍于淮安,經至宿州,遣副使劉仁傑、參議高翿請入國日期,不報。遺書宰相及淮帥李庭芝,庭芝復書果疑經,而賈似道方以却敵為功,恐經至謀泄,竟館經真州。經乃上表宋主曰:「願附魯連之義,排難解紛,豈知唐儉之徒,款兵誤國。」又數上書宋主及宰執,極陳戰和利害,且請入見及歸國,皆不報。驛吏棘垣鑰戶,晝夜守邏,欲以動經,經不屈。經待下素嚴,又久羈困,下多怨者。經諭曰:「
       嚮受命不進,我之罪也。一入宋境,死生進退,聽其在彼,我終不能屈身辱命。汝等不幸,宜忍以待之,我觀宋祚將不久矣。」居七年,從者怒鬪,死者數人,經獨與六人處別館。又九年,丞相伯顏奉詔南伐,帝遣禮部尚書中都海牙及經弟行樞密院都事郝庸入宋,問執行人之罪,宋懼,遣緫管段佑以禮送經歸。賈似道之謀既泄,尋亦竄死。經歸道病,帝敕樞密院及尚醫近侍迎勞,所過父老瞻望流涕。明年夏,至闕,錫燕大庭,咨以政事,賞賚有差。秋七月,卒,年五十三,官為護喪還葬,諡文忠。明年,宋平。
       經為人尚氣節,為學務有用。及被留,思託言垂後,撰續後漢書、易春秋外傳、太極演、原古錄、通鑑書法、玉衡貞觀等書及文集,凡數百卷。其文豐蔚豪宕,善議論。詩多奇崛。拘宋十六年,從者皆通於學。書佐苟宗道,後官至國子祭酒。經還之歲,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繫帛,書詩云:「霜落風高恣所如,歸期回首是春初。上林天子援弓繳,窮海纍臣有帛書。」後題曰:「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雁,獲者勿殺,國信大使郝經書于真州忠勇軍營新館。」其忠誠如此。
       二弟彝、庸,皆有名。彝字仲常,隱居以壽終;庸字季常,終潁州守。子采麟,亦賢,起家知林州,仕至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憲宗
卷四 本紀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紀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紀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紀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紀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紀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紀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禮樂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禮樂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禮樂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上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輿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0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0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0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0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0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0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0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0八 表第三 諸王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四 諸公主表
卷一百一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一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六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0一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0二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0三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0四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0五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0六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0七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0八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0九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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