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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繁體版)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一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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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燧
       姚燧字端甫,世系見燧伯父樞傳。父格,燧生三歲而孤,育於伯父樞。樞隱居蘇門,謂燧蒙暗,教督之甚急,燧不能堪,楊奐馳書止之曰:「燧,令器也。長自有成爾,何以急為!」且許醮以女。年十三,見許衡於蘇門,十八,始受學於長安。時未嘗為文,視流輩所作,惟見其不如古人,則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讀韓退之文,試習為之,人謂有作者風。稍就正於衡,衡亦賞其辭,且戒之曰:「弓矢為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將待人。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將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鈞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
       至元七年,衡以國子祭酒教貴冑,奏召舊弟子十二人,燧自太原驛致館下。燧年三十八,始為秦王府文學。未幾,授奉議大夫,兼提舉陝西、四川、中興等路學校。十二年,以秦王命,安輯庸、蜀。明年,漢嘉新附,入諭其民。又奉命招王立於合州。又明年,撫循夔府。凡三使蜀,皆稱職。十七年,除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錄囚延安,逮繫詿誤,皆縱釋之,人服其明決。調山南湖北道。按部澧州,興學賑民,孜孜如弗及。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趨朝。明年,為翰林直學士。二十七年,授大司農丞。
       元貞元年,以翰林學士召修世祖實錄。初置檢閱官,究覈故事,燧與侍讀高道凝緫裁之,書成。大德五年,授中憲大夫、江東廉訪使,移病太平。九年,拜中奉大夫、江西行省參知政事。
       至大元年,仁宗居藩邸,開宮師府,燧年已七十,遣正字呂洙,如漢徵四皓故事,起燧為太子賓客。未幾,除承旨學士,尋拜太子少傅。武宗面諭燧,燧拜辭,謝曰:「昔臣先伯父樞,嘗除是官,尚不敢拜,臣何敢受!」明年,授榮祿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四年,得告南歸,中書以承旨召;明年,復召。燧以病,俱不赴。卒于家,年七十六。諡曰文。
       燧先在蘇門山時,讀通鑑綱目,嘗病國統散於逐年,不能一覽而得其離合之概,至告病江東,著國統離合表若干卷,年經而國緯之,如史記諸表,將附朱熹凡例之後,復取徽、建二本校讎,得三誤焉,序於表首。略曰:「其一,建安二十五年,徽本作『延康元年』。凡例:中歲改元,在興廢存亡之際,以前為正。當從建本,於建安二十五年下,注『改元延康』。其二,章武三年,徽本大書『三年,後主禪建興元年』,建本無『三年』,則昭烈為無終。徽、建皆曰『後主』,於君臣父子之教,所害甚大,是起十四卷、盡十六卷,凡曰後主者,皆失於刊正也。當於三年下注『帝禪建興元年』,明年大書『帝禪建興二年』,庶前後無齟齬也。其三,天寶十五載注『肅宗皇帝至德元載』,明年惟曰『二載』,為無始。當大書『二載』上加『肅宗皇帝至德』,使上同於開元。三者鈞失,而建安之取,至德之去,統固在也。若章武之距建興,纔三年耳,遽有帝父主子之異,豈不於統大有關乎!」詳見序篇。
       燧之學,有得於許衡,由窮理致知,反躬實踐,為世名儒。為文閎肆該洽,豪而不宕,剛而不厲,舂容盛大,有西漢風,宋末弊習,為之一變。蓋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先之。或謂世無知燧者,曰:「豈惟知之,讀而能句,句而得其意者,猶寡。」燧曰:「世固有厭空桑而思聞鼓缶者乎,然文章以道輕重,道以文章輕重。彼復有班孟堅者出,表古今人物,九品中必以一等置歐陽子,則為去聖賢也有級而不遠,其文雖無謝、尹之知,不害於行後。豈有一言幾乎古,而不聞之將來乎!」當時孝子順孫,欲發揮其先德,必得燧文,始可傳信;其不得者,每為愧恥。故三十年間,國朝名臣世勳、顯行盛德,皆燧所書。每來謁文,必其行業可嘉,然後許可,辭無溢美。又稍廣置燕樂,燧則為之喜而援筆大書,否則弗易得也。
       時高麗瀋陽王父子,連姻帝室,傾貲結朝臣。一日,欲求燧詩文,燧靳不與,至奉旨,乃與之。王贈謝幣帛、金玉、名畫五十篚,盛陳致燧。燧即時分散諸屬官及史胥侍從,止留金銀,付翰林院為公用器皿,燧一無所取。人問之,燧曰:「彼藩邦小國,唯以貨利為重,吾能輕之,使知大朝不以是為意。」其器識豪邁過人類如此。然頗恃才,輕視趙孟頫、元明善輩,故君子以是少之。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行于世。子三:壎,圻,城。
       郭貫
       郭貫字安道,保定人。以才行見推擇,為樞密中書掾,調南康路經歷,擢廣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會例格,授濟南路經歷。至元二十七年,拜監察御史。承詔分江北沿淮草地,劾淮西宣慰使昂吉兒父子專權,久不遷調,蠹政害民。三十年,僉湖南肅政廉訪司事。
       大德初,遷湖北道,言「令四省軍馬,以數萬計,征八百媳婦國,深入炎瘴萬里不毛之地,無益於國」。五年,遷江西道,賑恤饑民,有惠政,入為御史臺都事。八年,遷集賢待制,進翰林直學士,奉詔與遼陽行省平章政事別速台徹里帖木兒往鎮高麗。十一年,召為河東廉訪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臺山,貫進見,仁宗因問:「廉訪使滅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對曰:「皆副使郭貫之教也。」因賜貫瑪瑙數珠、金織文幣,入為吏部考功郎,遂拜治書侍御史。四年,除禮部尚書,帝親書其官階曰嘉議大夫,以授有司。
       皇慶元年,擢淮西廉訪使,尋留不遣,改侍御史,俄遷翰林侍講學士。明年,出為淮西廉訪使。建言「宜置常平倉,考校各路農事」。延祐二年,召拜中書參知政事。明年,陞左丞,加集賢大學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貫言:「皇太子受金寶已三年,宜行冊禮;又,輔導之官,早宜選置。」從之。六年,加太子賓客,謁告還家。
       至治元年,復起為集賢大學士,尋致仕。泰定元年,遷翰林學士承旨,不起。至順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贈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蔡國公,諡文憲。貫博學,精於篆籀,當世冊寶碑額,多出其手云。
       夾谷之奇
       夾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後訛為夾谷,由馬紀領撒曷水徙家於滕州。之奇少孤,舅杜氏攜之至東平,因受業於康曄。授濟寧教授,辟中書省掾。大兵南伐宋,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時行省官與中書權臣有隙,特遣使覈其財用,而之奇職文書,亦被按問。張弘範率其屬詣使者言:「夾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漁,弘範當與連坐。」會御史臺立,擢之奇僉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僉江北淮東。
       至元十九年,召為吏部郎中,立陟降澄汰之法,著為令式。歲大旱,有司議平穀價,以遏騰涌之患。之奇言:「莫若省經費,輟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氣,弭災變,而有豐稔之期。」
       二十一年,遷左贊善大夫。時裕宗為皇太子,每進見,必賜坐,顧遇甚優。權臣有欲以均輸法益國賦者,慮提刑按察司撓其事,請令與轉運司併為一職,詔集群臣議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諸路,發擿姦伏,責任匪輕。若使理財,則心勞事冗,將彌縫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繩糾他人哉!併之弗便。」事遂寢。又與諭德李謙,條具時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親,三曰崇儉,四曰幾諫,五曰戢兵,六曰親賢,七曰革敝,八曰尚文,九曰定律,十曰正名。會皇太子薨,除翰林直學士,改吏部侍郎,遂拜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憂,以吏部尚書起復,屢請終制,不許。明年,卒。
       之奇慮識精審,明於大體,而不忽細微,為政卓卓可稱;雖老於吏學者,自以為不及。為文章尤簡嚴有法,多傳於世云。
       劉賡
       劉賡字熙載,洺水人。五世祖逸,以郡吏治獄,有陰德。祖肅,為左三部尚書。賡幼有文名,師事翰林學士王磐。至元十三年,用薦者授國史院編修官。十六年,遷應奉翰林文字。辟為司徒府長史,仍兼應奉;補外,同知德州事,考滿,擢太廟置丞、太常博士,拜監察御史。是時,御史中丞崔彧,好盛氣待人,他御史拜謁,或平受之,獨見賡,則待以上客。大德二年,陞翰林直學士。六年,奉使宣撫陝西。由侍講學士陞學士。
       至大二年,遷禮部尚書,仍兼翰林學士;尋拜侍御史;頃之,還翰林為學士承旨,兼國子祭酒。國學故事,伴讀生以次出補吏,莫不爭先出。時有一生,親老且貧,同舍生有名在前者,因博士以告曰:「我齒頗少,請讓之先。」賡曰:「讓,德之恭也。」從其讓,別為書薦其人,朝廷反先用之。自是六館之士,皆知讓之為美德也。
       皇慶元年,遷集賢大學士,仍兼國子祭酒。延祐元年,復為承旨;六年,拜太子賓客;七年,復入集賢為大學士;尋又入翰林為承旨。泰定元年,加光祿大夫。會集議上尊號,賡獨抗言其不可,事遂已。天曆元年卒,年八十一。
       賡久典文翰,當時大製作多出其手,以耆年宿德,為朝廷所推重云。
       耶律有尚
       耶律有尚字伯強,遼東丹王十世孫。祖父在金世嘗官于東平,因家焉。有尚資識絕人,篤志于學,受業許衡之門,號稱高第弟子。其學邃於性理,而尤以誠為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識與不識,莫不服其為有道之君子。
       至元八年,衡罷中書左丞,除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以教國人之子弟,乃奏以門人十二人為齋長以伴讀,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還鄉里,朝廷乃以有尚等為助教,嗣領其學事。居久之,拜監察御史,不赴。除秘書監丞,出知薊州,為政以寬簡得民情。
       裕宗在東宮,召為詹事院長史。自有尚既去,而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非有尚無足以繼衡者,除國子司業。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屢以為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學舍,始立國子監,立監官,而增廣弟子員。於是有尚陞國子祭酒,儒風為之丕振。二十七年,以親老,辭職歸。
       大德改元,復召為國子祭酒。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頃之,遷太常卿,又遷集賢學士。八年,葬父還鄉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于家,累辭不允,復起為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階中奉大夫。
       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立教以義理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為先,而踐履必端愨。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術為尊,以躬行為務,悉為成德達材之士。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身為學者師表者數十年,海內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有尚既以年老,力請還家,朝廷復頒楮幣七千緡,即其家賜之。卒年八十六,賜諡文正。
       郝天挺子佑附
       郝天挺字繼先,出於朶魯別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肅州,父和上拔都魯,太宗、憲宗之世多著武功,為河東行省五路軍民萬戶。
       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於遺山元好問,以勳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執文字,備宿衛春宮。裕宗遇之甚厚。建省雲南,選官屬,遂除參議雲南行尚書省事,尋陞參知政事,又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未幾,入為吏部尚書,尋除陝西行御史臺中丞,又遷四川行省參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拜中書左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輒面斥之。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成宗崩,仁宗以太后命,首定大難,及武宗還自朔方,遂入正大統,定策之際,天挺與有力焉。仁宗臨御,收召故老天挺與少保張閭等十人,共議大政,革尚書省之弊,遂成皇慶之治。又出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御史中丞。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為喻曰:「御史職在擊奸,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帝嘉其言,既出,臺臣皆以為賀。風紀大振。又上疏陳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費、止括田、久任使、論好事、獎農務本、勵學養士,詔中書省舉行之。尋俾均逸于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時河南王卜憐吉歹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
       皇慶二年卒,年六十七。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諡文定。天挺嘗修雲南實錄五卷,又註唐人鼓吹集一十卷,行于世。
       子佑,字君輔,小字朶魯別台。由宿衛補官,仁宗時拜殿中侍御史,以廉直著名,大受知遇。遷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拜陝西行御史臺侍御史。
       張孔孫
       張孔孫字夢符,其先,出遼之烏若部,為金人所并,遂遷隆安。父之純,為東平萬戶府參議,夜夢謁孔子廟,得賜嘉果,已而孔孫生,因丐名於衍聖公,遂名今名。既長,以文學名,辟萬戶府議事官,萬戶嚴忠範之兄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聘孔孫,以母老不應。
       時汴梁既下,太常樂師流寓東平,舊章缺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潛邸,嘗召樂師至日月山觀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設宮縣及文、武二舞,以備大典。因詔徐世隆為太常卿,而孔孫以奉禮郎為之副,以董樂師,肄成,獻之京師。廉希憲居政府,辟為掾。及安童為相,尤禮重之,授戶部員外郎,出為南京緫管府判官。
       時方議下襄樊,朝庭急用兵,孔孫謂:「今以越境私販坐罪者,動以千數,宜開自新之條,俾得效戰贖死。」朝論采之。僉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尋陞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行部巴陵,有囚三百人,因怒龔乙建言興銀利,發其墳墓,而燒其家,燒死者三人,有司以真圖財殺人坐之,孔孫原其情,減罪。遷浙西提刑按察副使,改同知保定路緫管府事,俄拜侍御史,行御史臺事。
       至元二十二年,安童復入相,言于帝曰:「阿合馬顓政十年,親故迎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尋陞孔孫禮部尚書,擢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肅政廉訪司,仍為使,蒞治于大名,一以所沒贓糴粟五千斛,賑饑民。拜僉河南江北行中書省事;亡何,除大名路緫管,兼府尹,大興學校。有獻故河隄三百餘里于太后者,即上章,謂宜悉還細民,從之。擢淮東道肅政廉訪司使,因讞獄鹽場,民尹執中兄弟誣伏為強盜,平反之。召還,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省事。丞相完澤卒,孔孫與陳天祥上封事,薦和禮霍孫可為相。
       會地震,詔問弭災之道,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復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享。帝悉嘉納之,賜鈔五千貫。又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闋者,宜待起復;宿衛之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魯花赤,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修建京師廟學,設國子生徒,給賜曲阜孔廟洒掃戶;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顏、和禮霍孫與廉希憲等,各宜贈諡。」久之,請老還家,拜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致仕,集賢大學士如故。大德十一年,卒,年七十有五。
       孔孫素以文學名,且善琴,工畫山水竹石,而騎射尤精。及其立廟,讜言嘉論,有可觀者,士論服之。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憲宗
卷四 本紀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紀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紀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紀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紀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紀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紀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禮樂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禮樂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禮樂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上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輿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0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0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0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0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0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0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0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0八 表第三 諸王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四 諸公主表
卷一百一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一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六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0一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0二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0三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0四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0五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0六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0七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0八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0九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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