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元史(繁體版)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五十九
作者:明 · 宋濂等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程鉅夫
       程鉅夫名文海,避武宗廟諱,以字行。其先,自徽州徙郢州京山,後家建昌。叔父飛卿,仕宋,通判建昌,世祖時,以城降。鉅夫入為質子,授宣武將軍、管軍千戶。他日,召見,問賈似道何如人,鉅夫條對甚悉,帝悅,給筆札書之,乃書二十餘幅以進。帝大奇之,因問今居何官,以千戶對,帝謂近臣曰:「朕觀此人相貌,已應貴顯;聽其言論,誠聰明有識者也。可置之翰林。」丞相火禮霍孫傳旨至翰林,以其年少,奏為應奉翰林文字,帝曰:「自今國家政事得失,及朝臣邪正,宜皆為朕言之。」鉅夫頓首謝曰:「臣本疏遠之臣,蒙陛下知遇,敢不竭力以報陛下!」尋進翰林修撰,屢遷集賢直學士,兼祕書少監。
       至元十九年,奏陳五事:一曰取會江南仕籍,二曰通南北之選,三曰立考功歷,四曰置貪贓籍,五曰給江南官吏俸。朝廷多采行之,賜地京師安貞門,以築居室。二十年,加翰林集賢直學士,同領會同館事。二十三年,見帝,首陳:「興建國學,乞遣使江南搜訪遺逸;御史臺、按察司,並宜參用南北之人。」帝嘉納之。
       二十四年,立尚書省,詔以為參知政事,鉅夫固辭。又命為御史中丞,臺臣言:「鉅夫南人,且年少。」帝大怒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臺院,必參用南人。」遂以鉅夫仍為集賢直學士,拜侍御史,行御史臺事,奉詔求賢於江南。初,書詔令皆用蒙古字,及是,帝特命以漢字書之。帝素聞趙孟藡、葉李名,鉅夫臨當行,帝密諭必致此二人;鉅夫又薦趙孟頫、余恁、萬一鶚、張伯淳、胡夢魁、曾晞顏、孔洙、曾沖子、凌時中、包鑄等二十餘人,帝皆擢置臺憲及文學之職。還朝,陳民間利病五事,拜集賢學士,仍還行臺。
       二十六年,時相桑哥專政,法令苛急,四方騷動。鉅夫入朝,上疏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擇相,宰相之職,莫大於進賢。苟不以進賢為急,而惟以殖貨為心,非為上為德、為下為民之意也。昔文帝以決獄及錢穀問丞相周勃,勃不能對,陳平進曰:『陛下問決獄,責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史。宰相,上理陰陽,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內親附百姓。』觀其所言,可以知宰相之職矣。今權姦用事,立尚書鉤考錢穀,以剝割生民為務,所委任者,率皆貪饕邀利之人,江南盜賊竊發,良以此也。臣竊以為宜清尚書之政,損行省之權,罷言利之官,行恤民之事,於國為便。」桑哥大怒,羈留京師不遣,奏請殺之,凡六奏,帝皆不許。鉅夫既還行臺,二十九年又召鉅夫與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凝、陳儼、趙居信等十人,赴闕賜對。三十年,出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興學明教,吏民畏愛之。
       大德四年,遷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至官,首治行省平章家奴之為民害者,上下肅然。八年,召拜翰林學士,商議中書省事。十年,以亢旱、暴風、星變,鉅夫應詔陳弭災之策,其目有五:曰敬天,曰尊祖,曰清心,曰持體,曰更化。帝皆然之。雲南省臣言:「世祖親平雲南,民願刻石點蒼山,以紀功德。」詔鉅夫撰其文。
       十一年,拜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復留為翰林學士。至大元年,修成宗實錄。二年,召至上都。三年,復拜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使。四年,與李謙、尚文等十六人同赴闕,賜對便殿。拜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使,留為翰林學士承旨。皇慶元年,修武宗實錄。二年,旱,鉅夫應詔陳桑林六事,忤時宰意。明日,帝遣近侍賜上尊,勞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後臨事,其極言之。」於是詔鉅夫偕平章政事李孟、參知政事許師敬議行貢舉法,鉅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朱熹傳註,文章宜革唐、宋宿弊。」命鉅夫草詔行之。
       三年,以病乞骸骨歸田里,不允,命尚醫給藥物,官其子大本郊祀署令,以便侍養。時令近臣撫視,且勞之曰:「卿,世祖舊臣,惟忠惟貞,其勉加粥,少留京師,以副朕心。」鉅夫請益堅,特授光祿大夫,賜上尊,命廷臣以下飲餞于齊化門外,給驛南還。敕行省及有司常加存問。居五年而卒,年七十。泰定二年,贈大司徒、柱國,追封楚國公,諡文憲。
       趙孟頫
       趙孟頫,字子昂,宋太祖子秦王德芳之後也。五世祖秀安僖王子偁,四世祖崇憲靖王伯圭。高宗無子,立子偁之子,是為孝宗,伯圭,其兄也,賜第于湖州,故孟頫為湖州人。曾祖師垂,祖希永,父與訔,仕宋,皆至大官;入國朝,以孟頫貴,累贈師垂集賢侍讀學士,希永太常禮儀院使,並封吳興郡公,與訔集賢大學士,封魏國公。
       孟頫幼聰敏,讀書過目輒成誦,為文操筆立就。年十四,用父蔭補官,試中吏部銓法,調真州司戶參軍。宋亡,家居,益自力於學。
       至元二十三年,行臺侍御史程鉅夫,奉詔搜訪遺逸于江南,得孟頫,以之入見。孟頫才氣英邁,神采煥發,如神仙中人,世祖顧之喜,使坐右丞葉李上,或言孟頫宋宗室子,不宜使近左右,帝不聽。時方立尚書省,命孟頫草詔頒天下,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詔集百官於刑部議法,衆欲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年間,輕重相去至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必復如中統,使民計鈔抵法,疑於太重。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四者為直,雖升降有時,終不大相遠也,以絹計贓,最為適中。況鈔,乃宋時所創,施於邊郡,金人襲而用之,皆出於不得已。迺欲以此斷人死命,似不足深取也。」或以孟頫年少,初自南方來,譏國法不便,意頗不平,責孟頫曰:「今朝廷行至元鈔,故犯法者以是計贓論罪,汝以為非,豈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法者,人命所係,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矣。孟頫奉詔與議,不敢不言。今中統鈔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公不揆於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帝初欲大用孟頫,議者難之。
       二十四年六月,授兵部郎中,兵部緫天下諸驛。時使客飲食之費,幾十倍於前,吏無以供給,強取於民,不勝其擾,遂請於中書,增鈔給之。至元鈔法滯澀不能行,詔遣尚書劉宣與孟頫馳驛至江南,問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凡左右司官及諸路官,則徑笞之。孟頫受命而行,比還,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為譴。
       時有王虎臣者,言平江路緫管趙全不法,即命虎臣往按之,葉李執奏不宜遣虎臣,帝不聽,孟頫進曰:「趙全固當問,然虎臣前守此郡,多強買人田,縱賓客為姦利,全數與爭,虎臣怨之。虎臣往,必將陷全,事縱得實,人亦不能無疑。」帝悟,乃遣他使。桑哥鐘初鳴時即坐省中,六曹官後至者,則笞之,孟頫偶後至,斷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頫入訴於都堂右丞葉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養其廉恥,教之節義,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桑哥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唯曹史以下。他日,行東御牆外,道險,孟頫馬跌墮于河。桑哥聞之,言於帝,移築御牆稍西二丈許。帝聞孟頫素貧,賜鈔五十錠。
       二十七年,遷集賢直學士。是歲地震,北京尤甚,地陷,黑沙水涌出,人死傷數十萬,帝深憂之。時駐蹕龍虎臺,遣阿剌渾撒里馳還,召集賢、翰林兩院官,詢致災之由。議者畏忌桑哥,但泛引經、傳,及五行災異之言,以修人事、應天變為對,莫敢語及時政。先是,桑哥遣忻都及王濟等理筭天下錢糧,已徵入數百萬,未徵者尚數千萬,害民特甚,民不聊生,自殺者相屬,逃山林者,則發兵捕之,皆莫敢沮其事。孟頫與阿剌渾撒里甚善,勸令奏帝赦天下,盡與蠲除,庶幾天變可弭。阿剌渾撒里入奏,如孟頫所言,帝從之,詔草已具,桑哥怒謂必非帝意。孟頫曰:「凡錢糧未徵者,其人死亡已盡,何所從取?非及是時除免之,他日言事者,倘以失陷錢糧數千萬歸咎尚書省,豈不為丞相深累耶!」桑哥悟,民始獲蘇。
       帝嘗問葉李、留夢炎優劣,孟頫對曰:「夢炎,臣之父執,其人重厚,篤於自信,好謀而能斷,有大臣器;葉李所讀之書,臣皆讀之,其所知所能,臣皆知之能之。」帝曰:「汝以夢炎賢於李耶?夢炎在宋為狀元,位至丞相,當賈似道誤國罔上,夢炎依阿取容;李布衣,乃伏闕上書,是賢於夢炎也。汝以夢炎父友,不敢斥言其非,可賦詩譏之。」孟頫所賦詩,有「往事已非那可說,且將忠直報皇元」之語,帝歎賞焉。
       孟頫退謂奉御徹里曰:「帝論賈似道誤國,責留夢炎不言,桑哥罪甚於似道,而我等不言,他日何以辭其責!然我疏遠之臣,言必不聽,侍臣中讀書知義理、慷慨有大節、又為上所親信,無踰公者。夫捐一旦之命,為萬姓除殘賊,仁者之事也。公必勉之!」既而徹里至帝前,數桑哥罪惡,帝怒,命衛士批其頰,血涌口鼻,委頓地上。少間,復呼而問之,對如初。時大臣亦有繼言者,帝遂按誅桑哥,罷尚書省,大臣多以罪去。
       帝欲使孟頫與聞中書政事,孟頫固辭,有旨令出入宮門無禁。每見,必從容語及治道,多所裨益。帝問:「汝趙太祖孫耶?太宗孫耶?」對曰:「臣太祖十一世孫。」帝曰:「太祖行事,汝知之乎?」孟頫謝不知,帝曰:「太祖行事,多可取者,朕皆知之。」孟頫自念,久在上側,必為人所忌,力請補外。二十九年,出同知濟南路緫管府事。時緫管闕,孟頫獨署府事,官事清簡。有元掀兒者,役於鹽場,不勝艱苦,因逃去。其父求得他人屍,遂誣告同役者殺掀兒,既誣服。孟頫疑其冤,留弗決,踰月,掀兒自歸,郡中稱為神明。僉廉訪司事韋哈剌哈孫,素苛虐,以孟頫不能承順其意,以事中之,會修世祖實錄,召孟頫還京師,乃解。久之,遷知汾州,未上,有旨書金字藏經,既成,除集賢直學士、江浙等處儒學提舉,遷泰州尹,未上。
       至大三年,召至京師,以翰林侍讀學士,與他學士撰定祀南郊祝文,及擬進殿名,議不合,謁告去。仁宗在東宮,素知其名,及即位,召除集賢侍講學士、中奉大夫。延祐元年,改翰林侍講學士,遷集賢侍講學士、資德大夫。三年,拜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帝眷之甚厚,以字呼之而不名。帝嘗與侍臣論文學之士,以孟頫比唐李白、宋蘇子瞻。又嘗稱孟頫操履純正,博學多聞,書畫絕倫,旁通佛、老之旨,皆人所不及。有不悅者間之,帝初若不聞者。又有上書言國史所載,不宜使孟頫與聞者,帝乃曰:「趙子昂,世祖皇帝所簡拔,朕特優以禮貌,置於館閣,典司述作,傳之後世,此屬呶呶何也!」俄賜鈔五百錠,謂侍臣曰:「中書每稱國用不足,必持而不與,其以普慶寺別貯鈔給之。」孟頫嘗累月不至宮中,帝以問左右,皆謂其年老畏寒,敕御府賜貂鼠裘。
       初,孟頫以程鉅夫薦,起家為郎,及鉅夫為翰林學士承旨,求致仕去,孟頫代之,先往拜其門,而後入院,時人以為衣冠盛事。六年,得請南歸。帝遣使賜衣幣,趣之還朝,以疾,不果行。至治元年,英宗遣使即其家,俾書孝經。二年,賜上尊及衣二襲。是歲六月卒,年六十九。追封魏國公,諡文敏。
       孟頫所著,有尚書註,有琴原、樂原,得律呂不傳之妙;詩文清邃奇逸,讀之,使人有飄飄出塵之想。篆、籀、分、隸、真、行、草書,無不冠絕古今,遂以書名天下。天竺有僧,數萬里來求其書歸,國中寶之。其畫山水、木石、花竹、人馬,尤精緻。前史官楊載稱孟頫之才頗為書畫所掩,知其書畫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經濟之學。人以為知言云。
       子雍、奕,並以書畫知名。
       鄧文原
       鄧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綿州人。父漳,徙錢塘。文原年十五,通春秋。在宋時,以流寓試浙西轉運司,魁四川士。至元二十七年,行中書省辟為杭州路儒學正。大德二年,調崇德州教授。五年,擢應奉翰林文字。九年,陞修撰,謁告還江南。至大元年,復為修撰,預修成宗實錄。三年,授江浙儒學提舉。
       皇慶元年,召為國子司業。至官,首建白更學校之政,當路因循,重於改作,論不合,移病去。科舉制行,文原校文江浙,慮士守舊習,大書朱熹貢舉私議,揭于門。延祐四年,陞翰林待制。五年,出僉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賄其徒,告熙贓,熙誣服。文原行部,按問得實,杖僧而釋熙。吳興民夜歸,巡邏者執之,繫亭下。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脅,仆地。明旦,家人得之以歸,比死,其兄問殺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長身者也。」其兄愬於官,有司問直初更者曰張福兒,執之,使服焉。械繫三年,文原錄之曰:「福兒身不滿六尺,未見其長也;刃傷右脅,而福兒素用左手,傷宜在左,何右傷也!」鞫之,果得真殺人者,而釋福兒。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司得盜,獄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廬者,而不知汝惟所之。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狀,而於水涯樹下,得屍與漬血斧俱在焉,人以為神。
       六年,移江東道。徽、寧國、廣德三郡,歲入茶課鈔三千錠,後增至十八萬錠,竭山谷所產,不能充其半,餘皆鑿空取之民間,歲以為常。時轉運司官聽用鄉里譁狡,動以犯法誣民,而轉運司得專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決,州縣莫敢如何。文原請罷其專司,俾郡縣領之,不報。徽民謝蘭家僮汪姓者死,蘭姪回賂汪族人誣蘭殺之,蘭誣服。文原錄之,得其情,釋蘭而坐回。時久旱不雨,決獄乃雨。
       至治二年,召為集賢直學士,地震,詔議弭災之道。文原請決滯囚,置倉廩河北,儲羨粟以賑饑;復申前議,請罷榷茶轉運司,又不報。明年,兼國子祭酒,江浙省臣趙簡請開經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經筵官,以疾乞致仕歸。二年,召拜翰林侍講學士,以疾辭。四年,拜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以疾不赴。天曆元年卒,年七十一。
       文原內嚴而外恕,家貧而行廉。初客京師,有一書生病篤,取橐中金,囑文原以歸其親;既死,而同舍生竊金去,文原買金償死者家,終身不以語人。有文集若干卷,內制集若干卷,藏于家。子衍,蔭授江浙等處儒學副提舉,未任,卒。至順五年,制贈文原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諡文肅。
       袁桷
       袁桷字伯長,慶元人,宋同知樞密院事韶之曾孫。為童子時,已著聲。部使者舉茂才異等,起為麗澤書院山長。
       大德初,閻復、程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檢閱官。時初建南郊,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祭天歲或為九,或為二,作祭天名數議。圜丘不見於五經,郊不見於周官,作圜丘非郊議。后土,社也,作后土即社議。三歲一郊,非古也,作祭天無間歲議。燔柴見于古經,周官以禋祀為天,其義各有旨,作燔柴泰壇議。祭天之牛角繭栗,用牲于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群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當立從祀議。郊,質而尊之義也,明堂,文而親之義也,作郊明堂禮儀異制議。郊用辛,魯禮也,卜不得常為辛,作郊非辛日議。北郊不見於三禮,尊地而遵北郊,鄭玄之說也,作北郊議。」禮官推其博,多采用之。陞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請購求遼、金、宋三史遺書,歷兩考,遷待制;又再任,拜集賢直學士。久之,移疾去官。復仍以直學士召入集賢,未幾,改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至治元年,遷侍講學士。泰定初,辭歸。
       桷在詞林,朝廷制冊、勳臣碑銘,多出其手。所著有易說、春秋說、清容居士集。泰定四年卒,年六十一。贈中奉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陳留郡公,諡文清。
       曹元用
       曹元用字子貞,世居阿城,後徙汶上。祖義,不仕。父宗輔,德清縣主簿。元用資稟俊爽,幼嗜書,一經目,輒成誦;每夜讀書,常達曙不寐。父憂其致疾,止之,輒以衣蔽窗默觀之。
       始以鎮江路儒學正,考滿游京師。翰林承旨閻復,於四方士少所許可,及見元用,出所為文示之。元用輒指其疵,復大奇之,因薦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即論史院僚屬非材,請較試,取其優者用之。御史臺辟為掾史。元用初不習吏事,而見事明決,吏反師之。轉中書省右司掾,與清河元明善、濟南張養浩,同時號為三俊。除應奉翰林文字,遷禮部主事。時累朝皇后既崩者,猶以名稱,而未有諡號。元用言:「后為天下母,豈可直稱其名。宜加徽號,以彰懿德。」改尚書省右司都事,轉員外郎。及尚書省罷,退居任城,久之,齊、魯間從學者甚衆。
       延祐六年,授太常禮儀院經歷,屬英宗躬修祀事,銳意禮樂,其親祀儀注、鹵簿輿服之制,率所裁定。初,太廟九室,合饗于一殿,仁宗崩,無室可祔,乃于武宗室前,結綵為次。英宗在上京,召禮官集議,元用言:「古者,宗廟有寢有室,宜以今室為寢,當更營大殿于前,為十五室。」帝嘉其議,授翰林待制,陞直學士。
       至治三年八月,鐵失之變,賊黨赤斤鐵木兒遽至京師,收百司印,趣召兩院學士北上。元用獨不行,曰:「此非常之變,吾寧死,不可曲從也。」未幾,賊果敗,人皆稱其有先見之明。
       泰定二年,授太子贊善,轉禮部尚書,兼經筵官,及大朝會,為糾儀官,申卷班之令,俾以序退,無爭門而出之擾。又謂太醫、儀鳳、教坊等官,不當序正班,當自為一列,後皆行之。時宰執有欲罷科舉法者,元用以為「國家文治,正在於此,胡可罷也」。又有欲損太廟四時之享、止存冬祭者,元用謂:「禴祠嘗烝,四時之享,不可闕一,乃經禮之大者,其可惜費而廢禮乎!」
       三年夏,帝以日食、地震、星變,詔議所以弭災者,元用謂:「應天以實不以文,修德明政,應天之實也。宜撙浮費,節財用,選守令,卹貧民,嚴禋祀,汰佛事,止造作以紓民力,慎賞罰以示勸懲。」皆切中時弊。又論科舉取士之法,當革冒濫,嚴考覈,俾得真才之用。議上,朝廷咸是之。拜中奉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經筵官,預修仁宗、英宗兩朝實錄。又奉旨纂集甲令為通制,譯唐貞觀政要為國語。書成,皆行於時。凡大制誥,率元用所草。文宗時,草寬恤之詔,帝覽而善之,賜金織文錦。
       天曆二年,代祀曲阜孔子廟。還,以司寇像及代祀記獻,帝甚喜。值太禧宗禋院副使缺,中書奏以元用為之,帝不允曰:「此人,翰林中所不可無者,將大用之矣。」會卒,帝嗟悼久之,謂侍臣曰:「曹子貞盡忠宣力,今亡矣,可賜賻鈔五千緡。」贈正奉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東平郡公,諡文獻。詩文四十卷,號超然集。二子:偉,儀。
       齊履謙
       齊履謙字伯恒,父義,善筭術。履謙生六歲,從父至京師;七歲讀書,一過即能記憶;年十一,教以推步星曆,盡曉其法;十三,從師,聞聖賢之學。自是以窮理為務,非洙、泗、伊、洛之書不讀。
       至元十六年,初立太史局,改治新曆,履謙補星曆生。同輩皆司天臺官子,太史王恂問以筭數,莫能對,履謙獨隨問隨荅,恂大奇之。新曆既成,復預修曆經、曆議。二十九年,授星曆教授。都城刻漏,舊以木為之,其形如碑,故名碑漏,內設曲筒,鑄銅為丸,自碑首轉行而下,鳴鐃以為節,其漏經久廢壞,晨昏失度。大德元年,中書俾履謙視之,因見刻漏旁有宋舊銅壺四,於是按圖考定蓮花、寶山等漏制,命工改作;又請重建鼓樓,增置更鼓并守漏卒,當時遵用之。
       二年,遷保章正,始專曆官之政。三年八月朔,時加巳,依曆,日蝕二分有奇,至其時,不蝕,衆皆懼,履謙曰:「當蝕不蝕,在古有之,矧時近午,陽盛陰微,宜當蝕不蝕。」遂考唐開元以來當蝕不蝕者凡十事以聞。六年六月朔,時加戌,依曆,日蝕五十七秒。衆以涉交既淺,且復近濁,欲匿不報。履謙曰:「吾所掌者,常數也,其食與否,則係於天。」獨以狀聞,及其時,果食。衆嘗爭沒日不能決,履謙曰:「氣本十五日,而間有十六日者,餘分之積也。故曆法以所積之日,命為沒日,不出本氣者為是。」衆服其議。
       七年八月戊申夜,地大震,詔問致災之由,及弭災之道,履謙按春秋言:「地為陰而主靜,妻道、臣道、子道也,三者失其道,則地為之弗寧。弭之之道,大臣當反躬責己,去專制之威,以荅天變,不可徒為禳禱也。」時成宗寢疾,宰臣有專威福者,故履謙言及之。九年冬,始立南郊,祀昊天上帝,履謙攝司天臺官。舊制,享祀,司天雖掌時刻,無鍾鼓更漏,往往至旦始行事。履謙白宰執,請用鍾鼓更漏,俾早晏有節,從之。
       至大二年,太常請修社稷壇,及浚太廟庭中井。或以歲君所直,欲止其役,履謙曰;「國家以四海為家,歲君豈專在是!」三年,升授時郎秋官正,兼領冬官正事。四年,仁宗即位,嘉尚儒術。臺臣言履謙有學行,可教國學子弟,擢國子監丞,改授奉直大夫、國子司業,與吳澄並命,時號得人。每五鼓入學,風雨寒暑,未嘗少怠,其教養有法,諸生皆畏服。未幾,復以履謙僉太史院事。
       皇慶二年春,彗星出東井。履謙奏宜增修善政以荅天意,因陳時務八事。仁宗為之動容,顧宰臣命速行之。自履謙去國學,吳澄亦移病歸,學制稍為之廢。延祐元年,詔擇善教者,於是復以履謙為國子司業。履謙律己益嚴,教道益張,每齋置伴讀一人為長,雖助教闕員,而諸生講授不絕。時初命國子生歲貢六人,以入學先後為次第,履謙曰:「不考其業,何以興善而得人!」乃酌舊制,立陞齋、積分等法:每季考其學行,以次遞升,既升上齋,又必踰再歲,始與私試;孟月仲月試經疑經義,季月試古賦詔誥章表策,蒙古、色目試明經策問;辭理俱優者一分,辭平理優者為半分,歲終積至八分者充高等,以四十人為額;然後集賢、禮部定其藝業及格者六人,以充歲貢;三年不通一經,及在學不滿一歲者,並黜之。帝從其議,自是人人勵志,多文學之士。五年,出為濱州知州,丁母憂,不果行。
       至治元年,拜太史院使。泰定二年九月,以本官奉使宣撫江西,福建,黜罷官吏之貪污者四百餘人,蠲免括地虛加糧數萬石,州縣有以先賢子孫充房夫諸役者悉罷遣之。福建憲司職田,每畝歲輸米三石,民不勝苦,履謙命准令輸之,由是召怨,及還京,憲司果誣以他事。未幾,誣履謙者皆坐事免,履謙始得直,復為太史院使。天曆二年九月卒。
       履謙篤學勤苦,家貧無書。及為星曆生,在太史局,會祕書監輦亡宋故書,留置本院,因晝夜諷誦,深究自得,故其學博洽精通,自六經、諸史、天文、地理、禮樂、律曆,下至陰陽五行、醫藥、卜筮,無不淹貫,尤精經籍。著大學四傳小註一卷,中庸章句續解一卷,論語言仁通旨二卷,書傳詳說一卷,易繫辭旨略二卷,易本說四卷,春秋諸國統紀六卷。以皇極之名,見於洪範,皇極之數,始於邵氏經世書,數非極也,特寓其數於極耳,著經世書入式一卷;經世書有內、外篇,內篇則因極而明數,外篇則由數而會極,著外篇微旨一卷。授時曆行五十年,未嘗推考,履謙日測晷景,并晨昏五星宿度,自至治三年冬至,至泰定二年夏至,天道加時真數,各減見行曆書二刻,著二至晷景考二卷。授時曆雖有經、串,而經以著定法,串以紀成數,然求其法之所以然、數之所從出,則略而不載,作經串演撰八法一卷。
       元立國百有餘年,而郊廟之樂,沿襲宋、金,未有能正之者。履謙謂樂本於律,律本於氣,而氣候之法,具載前史,可擇僻地為密室,取金門之竹,及河內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樂、薦郊廟、和神人,下可以同度量、平物貨、厚風俗。列其事上之。又得黑石古律管一,長尺有八寸,外方,內為圓空,中有隔,隔中有小竅,蓋以通氣;隔上九寸,其空均直,約徑三分,以應黃鐘之數;隔下九寸,其空自小竅迤殺至管底,約徑二寸餘,蓋以聚其氣而上之。其製與律家所說不同,蓋古所謂玉律者是也。適遷他官,事遂寢,有志者深惜之。至順三年五月,贈翰林學士、資善大夫、上護軍,追封汝南郡公,諡文懿。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憲宗
卷四 本紀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紀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紀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紀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紀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紀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紀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禮樂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禮樂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禮樂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上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輿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0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0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0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0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0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0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0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0八 表第三 諸王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四 諸公主表
卷一百一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一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六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0一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0二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0三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0四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0五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0六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0七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0八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0九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七
進元史表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