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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繁體版)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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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守誠
       王守誠字君實,太原陽曲人。氣宇和粹,性好學,從鄧文原、虞集游,文辭日進。泰定元年,試禮部第一,廷對賜同進士出身,授祕書郎。遷太常博士,續編太常集禮若干卷以進。轉藝林庫使,與著經世大典。拜陝西行臺監察御史。除奎章閣鑒書博士。拜監察御史。僉山東廉訪司事。改戶部員外郎、中書右司郎中。拜禮部尚書。與修遼、金、宋三史,書成,擢參議中書省事。調燕南廉訪使。
       至正五年,帝遣使宣撫四方,除守誠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與大都留守荅爾麻失里使四川,首薦雲南都元帥述律鐸爾直有文武材。初,四川廉訪使某與行省平章某不相能,誣宣使蘇伯延行賄於平章某,瘐死獄中。至是,伯延親屬有愬。會茶鹽轉運司官亦訟廉訪使累受金,廉訪使倉皇去官,至揚州死。副使而下,皆以事罷。憲史四人、奏差一人,籍其家而竄之,餘皆斥去。
       重慶銅梁縣尹張文德,出遇少年執兵刃,疑為盜,擒執之,果拒敵。文德斬其首,得懷中帛旗,書曰南朝趙王。賊黨聞之,遂焚劫雙山。文德捕殺百餘人。重慶府官以私怨使縣吏誣之,乃議文德罪,比不即捕強盜例加四等。遇赦免,猶擬杖一百。守誠至,為直其事。
       他如以贓罪誣人,動至數千緡,與夫小民田婚之訟,殆百十計,守誠皆辨析詳讞,辭窮吐實,為之平反。州縣官多取職田者,累十有四人,悉釐正之。因疏言:「仕於蜀者,地僻路遙,俸給之薄,何以自養。請以戶絕及屯田之荒者,召人耕種,收其入以增祿秩。」
       宜賓縣尹楊濟亨欲於蟠龍山建憲宗神御殿,儒學提舉謝晉賢請復文翁石室為書院,皆采以上聞成之,風采聳動天下,論功居諸道最。進資政大夫、河南行省左丞。未上,母劉氏歿于京師,聞喪亟歸,遂遘疾,以至正九年正月卒,年五十有四。帝賜鈔萬緡,諡文昭。有文集若干卷。
       王思誠
       王思誠字致道,兗州嵫陽人。天資過人,七歲,從師授孝經、論語,即能成誦。家本業農,其祖佑,詬家人曰:「兒大不教力田,反教為迂儒邪!」思誠愈自力弗懈。後從汶陽曹元用游,學大進。中至治元年進士第,授管州判官,召為國子助教,改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尋陞應奉翰林文字,再轉為待制。
       至正元年,遷奉議大夫、國子司業。二年,拜監察御史,上疏言:「京畿去年秋不雨,冬無雪,方春首月蝗生,黃河水溢。蓋不雨者,陽之亢,水涌者,陰之盛也。嘗聞一婦銜冤,三年大旱,往歲伯顏專擅威福,讎殺不辜,郯王之獄,燕鐵木兒宗黨死者,不可勝數,非直一婦之冤而已,豈不感傷和氣邪!宜雪其罪。敕有司行禱百神,陳牲幣,祭河伯,發卒塞其缺,被災之家,死者給葬具,庶幾可以召陰陽之和,消水旱之變,此應天以實不以文也。」
       行部至檀州,首言:「采金鐵冶提舉司,設司獄,掌囚之應徒配者,釱趾以舂金礦,舊嘗給衣與食,天曆以來,水壞金冶,因罷其給,齧草飲水,死者三十餘人,瀕死者又數人。夫罪不至死,乃拘囚至於饑死,不若加杖而使速死之愈也。況州縣俱無囚糧,輕重囚不決者,多死獄中,獄吏妄報其病月日用藥次第。請定瘐死多寡罪,著為令。」又言:「至元十六年,開壩河,設壩夫戶八千三百七十有七,車戶五千七十,出車三百九十輛,船戶九百五十,出船一百九十艘,壩夫累歲逃亡,十損四五,而運糧之數,十增八九,船止六十八艘,戶止七百六十有一,車之存者二百六十七輛,戶之存者二千七百五十有五,晝夜奔馳,猶不能給,壩夫戶之存者一千八百三十有二,一夫日運四百餘石,肩背成瘡,憔悴如鬼,甚可哀也。河南、湖廣等處打捕鷹房府,打捕戶尚玉等一萬三千二百二十五戶,阿難荅百姓劉德元等二千三百戶,可以簽補,使勞佚相資。」又言:「燕南、山東,密邇京師,比歲饑饉,群盜縱橫,巡尉弓兵與提調捕盜官,會鄰境以討之,賊南則會于北,賊西則會于東,及與賊會,望風先遁,請立法嚴禁之。」又言:「初開海道,置海仙鶴哨船四十餘艘,往來警邏。今弊船十數,止於劉家港口,以捕盜為名,實不出海,以致寇賊猖獗,宜即萊州洋等處分兵守之,不令泊船島嶼,禁鎮民與梢水為婚,有能捕賊者,以船畀之,獲賊首者,賞以官。仍移江浙、河南行省,列戍江海諸口,以詰海商還者,審非寇賊,始令泊船。下年糧船開洋之前,遣將士乘海仙鶴於二月終旬入海,庶幾海道寧息。」朝廷多是其議。
       松州官吏誣構良民以取賂,愬于臺者四十人,選思誠鞫問,思誠密以他事入松州境,執監州以下二十三人,皆罪之。還至三河縣,一囚愬不已,俾其黨異處,使之言,囚曰:「賊向盜某芝麻,某追及,刺之幾死,賊以是圖復讎,今弓手欲捕獲功之數,適中賊計。其贓,實某妻裙也。」以裙示失主,主曰:「非吾物。」其黨詞屈,遂釋之。豐潤縣一囚,年最少,械繫瀕死,疑而問之,曰:「昏暮三人投宿,將詣集場,約同行,未夜半,趣行,至一冢間,見數人如有宿約者,疑之,衆以為盜告,不從,脅以白刃,驅之前,至一民家,衆皆入,獨留戶外,遂潛奔赴縣,未及報而被收。」思誠遂正有司罪,少年獲免。
       出僉河南山西道肅政廉訪司事,行部武鄉縣,監縣來迓,思誠私語吏屬曰:「此必贓吏。」未幾,果有愬于道側者,問曰:「得無訴監縣敓汝馬乎?」其人曰:「然。」監縣抵罪。吏屬問思誠先知之故,曰:「衣弊衣,乘駿馬,非詐而何!」陝西行臺言:「欲疏鑿黃河三門,立水陸站以達於關陝。」移牘思誠,會陝西、河南省憲臣及郡縣長吏視之,皆畏險阻,欲以虛辭復命,思誠怒曰:「吾屬自欺,何以責人!何以待朝廷!諸君少留,吾當躬詣其地。」衆惶恐從之,河中灘磧百有餘里,嶕石錯出,路窮,舍騎徒行,攀藤葛以進,衆憊喘汗弗敢言,凡三十里,度其不可,乃作詩歷敘其險,執政采之,遂寢其議。
       召修遼、金、宋三史,調祕書監丞。會國子監諸生相率為鬨,復命為司業,思誠召諸生立堂下,黜其首為鬨者五人,罰而降齋者七十人,勤者升,惰者黜,於是更相勉勵。超陞兵部侍郎,監燒燕南昏鈔,忽心悸弗寧,已而母病,事畢,馳還京師侍疾,及丁內憂,扶櫬南歸。甫禫,朝廷行內外通調法,選郡縣守令,起思誠太中大夫、河間路緫管。磁河水頻溢,決鐵燈干。鐵燈干,真定境也,召其邑吏,責而懲之,遂集民丁作堤,晝夜督工,期月而塞,復築夾堤于外,亙十餘里,命瀕河民及弓手,列置草舍於上,擊木以防盜決。是年,民獲耕藝,歲用大稔。乃募民運碎甓,治郭外行道,高五尺,廣倍之,往來者無泥塗之病。南皮民父祖,嘗瀕御河種柳,輸課於官,名曰柳課,後河決,柳俱沒,官猶徵之,凡十餘年,其子孫益貧,不能償,思誠連請于朝除之。郡庭生嘉禾三本,一本九莖,一本十六莖,一本十三莖,莖五六穗,僚屬欲上進,思誠曰:「吾嘗惡人行異政,沽美名。」乃止。所轄景州廣川鎮,漢董仲舒之里也,河間尊福鄉,博士毛萇舊居也,皆請建書院,設山長員。召拜禮部尚書。
       十二年,帝以四方民頗失業,命名臣巡行勸課,思誠至河間及山東諸路,召集父老,宣帝德意,莫不感泣,緘進二麥、豌豆,帝嘉之,賜上尊二。召還,遷國子祭酒,俄復為禮部尚書,知貢舉,升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應詔言事:一曰置行省丞相,以專方面;二曰寬內郡徵輸,以固根本;三曰汰冗兵,以省糧運;四曰改祿秩,以養官廉;五曰罷行兵馬司,以便詰捕;六曰復倚郭縣,以正紀綱;七曰設常選,以起淹滯。尋出為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辭以老病,不允,力疾戒行。
       十七年春,紅巾陷商州,奪七盤,進據藍田縣,距奉元一舍,思誠會豫王阿剌忒納失里及省院官於安西王月魯帖木兒邸,衆洶懼無言,思誠曰:「陝西重地,天下之重輕繫焉。察罕帖木兒,河南名將,賊素畏之,宜遣使求援,此上策也。」戍將嫉客兵軋己,論久不決,思誠曰:「吾兵弱,旦夕失守,咎將安歸!」乃移書察罕帖木兒曰:「河南為京師之庭戶,陝西實內郡之藩籬,兩省相望,互為唇齒,陝西危,則河南豈能獨安乎?」察罕帖木兒新復陝州,得書大喜,曰:「先生真有為國為民之心,吾寧負越境擅發之罪。」遂提輕兵五千,倍道來援,思誠犒軍于鳳凰山,還定守禦九事,夜宿臺中,未嘗解衣。同官潛送妻子過渭北,思誠止之,分守北門,其屬聞事急,欲圖苟免,思誠從容諭之曰:「吾受國重寄,安定一方,期戮力報效,死之可也。自古皆有死,在遲與速耳。」衆乃安。既而援兵破賊,河南緫兵官果以察罕帖木兒擅調,遣人問之,思誠亟請於朝,宜命察罕帖木兒專守關陝,仍令便宜行事,詔從之。
       行樞密院掾史田甲,受賂事覺,匿豫邸,監察御史捕之急,并繫其母,思誠過市中,見之,曰:「嘻!古者,罪人不孥,況其母乎!吾不忍以子而繫其母。」令釋之,不從,思誠因自劾不出,諸御史謁而謝之。初,監察御史有封事,自中丞以下,惟署紙尾,莫敢問其由,事行,始知之,思誠曰:「若是,則上下之分安在!」凡上章,必拆視,不可行者,以臺印封置架閣庫。俄起五省餘丁軍,思誠爭曰:「關中方用兵,困於供給,民多愁怨,復有是役,萬一為變,所繫豈輕耶!」事遂寢。
       十七年,召拜通議大夫、國子祭酒,時卧疾,聞命即起,至朝邑,疾復作。十月,卒于旅舍,年六十有七。諡獻肅。
       李好文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之東明人。登至治元年進士第,授大名路濬州判官。入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泰定四年,除太常博士。會盜竊太廟神主,好文言:「在禮,神主當以木為之,金玉祭器,宜貯之別室。」又言:「祖宗建國以來,七八十年,每遇大禮,皆臨時取具,博士不過循故事應荅而已。往年有詔為集禮,而乃令各省及各郡縣置局纂修,宜其久不成也。禮樂自朝廷出,郡縣何有哉!」白長院者,選僚屬數人,仍請出架閣文牘,以資採錄,三年,書成,凡五十卷,名曰太常集禮。
       遷國子博士。丁內憂,服闋,起為國子監丞,拜監察御史。時復以至元紀元,好文言:「年號襲舊,於古未聞,襲其名而不蹈其實,未見其益。」因言時弊不如至元者十餘事。錄囚河東,有李拜拜者,殺人,而行兇之仗不明,凡十四年不決,好文曰:「豈有不決之獄如是其久乎!」立出之。王傅撒都剌,以足蹋人而死,衆皆曰:「殺人非刃,當杖之。」好文曰:「怙勢殺人,甚於用刃,況因有所求而殺之,其情為尤重。」乃置之死,河東為之震肅。出僉河南、浙東兩道廉訪司事。
       六年,帝親享太室,召僉太常禮儀院事。至正元年,除國子祭酒,改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遷河東道廉訪使。三年,郊祀,召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帝之親祀也,至寧宗室,遣阿魯問曰:「兄拜弟可乎?」好文與博士劉聞對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也。」帝遂拜。由是每親祀,必命好文攝禮儀使。四年,除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未行,改禮部尚書,與修遼、金、宋史,除治書侍御史,仍與史事,俄除參議中書省事,視事十日,以史故,仍為治書。已而復除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時臺臣皆缺,好文獨署臺事。西蜀奉使,以私憾摭拾廉訪使曾文博、僉事兀馬兒、王武事,文博死,兀馬兒誣服,武不屈,以輕侮抵罪。好文曰:「奉使代天子行事,當問民疾苦,黜陟邪正,今行省以下,至於郡縣,未聞舉劾一人,獨風憲之司,無一免者,此豈正大之體乎!」率御史力辨武等之枉,并言奉使不法者十餘事。六年,除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又遷改集賢侍講學士,仍兼祭酒。
       九年,出參湖廣行省政事,改湖北道廉訪使,尋召為太常禮儀院使。於是帝以皇太子年漸長,開端本堂,命皇太子入學,以右丞相脫脫、大司徒雅不花知端本堂事,而命好文以翰林學士兼諭德。好文力辭,上書宰相曰:「三代聖王,莫不以教世子為先務,蓋帝王之治本於道,聖賢之道存於經,而傳經期於明道,出治在於為學,關係至重,要在得人。自非德堪範模,則不足以輔成德性。自非學臻閫奧,則不足以啟迪聰明。宜求道德之鴻儒,仰成國家之盛事。而好文天資本下,人望素輕,草野之習,而久與性成,章句之學,而寖以事廢,驟膺重託,負荷誠難。必別加選掄,庶幾國家有得人之助,而好文免妨賢之譏。」丞相以其書聞,帝嘉歎之,而不允其辭。好文言:「欲求二帝三王之道,必由於孔氏,其書則孝經、大學、論語、孟子、中庸。」乃摘其要略,釋以經義,又取史傳,及先儒論說,有關治體而協經旨者,加以所見,倣真德秀大學衍義之例,為書十一卷,名曰端本堂經訓要義,奉表以進,詔付端本堂,令太子習焉。
       好文又集歷代帝王故事,緫百有六篇:一曰聖慧,如漢孝昭、後漢明帝幼敏之類;二曰孝友,如舜、文王及唐玄宗友愛之類;三曰恭儉,如漢文帝却千里馬、罷露臺之類;四曰聖學,如殷宗緝學,及陳、隋諸君不善學之類。以為太子問安餘暇之助。又取古史,自三皇迄金、宋,歷代授受,國祚久速,治亂興廢為書,曰大寶錄。又取前代帝王是非善惡之所當法當戒者為書,名曰大寶龜鑑。皆錄以進焉。久之,陞翰林學士承旨,階榮祿大夫。
       十六年,復上書皇太子,其言曰:「臣之所言,即前日所進經典之大意也,殿下宜以所進諸書,參以貞觀政要、大學衍義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則萬幾之政、太平之治,不難致矣。」皇太子深敬禮而嘉納之。後屢引年乞致仕,辭至再三,遂拜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祿終其身。
       孛朮魯翀子遠附
       孛朮魯翀字子翬,其先隆安人。金泰和間,定女直姓氏,屬望廣平。祖德,從憲宗南征,因家鄧之順陽,以功封南陽郡侯。父居謙,用翀貴,封南陽郡公。初,居謙辟掾江西,以家自隨,生翀贛江舟中,釜鳴者三,人以為異。翀稍長,即勤學,父歿,家事漸落,翀不恤,而為學益力,乃自順陽復往江西,從新喻蕭克翁學。克翁,宋參政燧之四世孫也,隱居不仕,學行為州里所敬。嘗夜夢大鳥止其所居,翼覆軒外,舉家驚異,出視之,沖天而去。明日,翀至。翀始名思溫,字伯和,克翁為易今名字,以夢故。後復從京兆蕭2308f游,其學益宏以肆,翰林學士承旨姚燧,以書抵2308f曰:「燧見人多矣,學問文章,無足與子翬比倫者。」於是2308f以女妻之。
       大德十一年,用薦者,授襄陽縣儒學教諭,陞汴梁路儒學正。會修世皇實錄,燧首以翀薦。至大四年,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延祐二年,擢河東道廉訪司經歷,遷陝西行臺監察御史,賑濟吐蕃,多所建白。五年,拜監察御史。時英皇未出閤,翀言:「宜擇正人以輔導。」帝嘉納之。尋劾奏中書參議元明善,帝初怒,不納,明日,乃命改明善他官,而傳旨慰諭翀。巡按遼陽,有旨給以弓矢環刀。後因為定制。還往淮東覈憲司官聲跡,淮東憲臣,惟尚刑,多置獄具,翀曰:「國家所以立風紀,蓋將肅清天下,初不尚刑也。」取其獄具焚之。時有旨凡以吏進者,例降二等,從七品以上不得用。翀言:「科舉未立,人才多以吏進,若一概屈抑,恐未足盡天下持平之議。請吏進者,宜止於五品。」許之,因著為令。除右司都事,時相鐵木迭兒專事刑戮,以復私憾,翀因避去。
       頃之,擢翰林修撰,又改左司都事。於是拜住為左相,使人勞翀曰:「今規模已定,不同往日,宜早至也。」翀強為起。會國子監隸中書,俾翀兼領之。先是,陝西有變,府縣之官多罣罥者,翀白丞相曰:「此輩皆脅從,非同情者。」乃悉加銓敘。帝方獵柳林,駐故東平王安童碑所,因獻駐蹕頌,皆稱旨,命坐,賜飲尚尊。從幸上京,次龍虎臺,拜住命翀傳旨中書,翀領之,行數步,還曰:「命翀傳否?」拜住歎曰:「真謹飭人也。」間謂翀曰:「爾可作宰相否?」翀對曰:「宰相固不敢當,然所學,宰相事也。夫為宰相者,必福德才量四者皆備,乃足當耳。」拜住大悅,以酒觴翀曰:「非公,不聞此言。」迎駕至行在所,翀入見,帝賜之坐。陞右司員外郎,奉旨預修大元通制,書成,翀為之序。
       泰定元年,遷國子司業。明年,出為河南行省左右司郎中。丞相曰:「吾得賢佐矣。」翀曰:「世祖立國,成憲具在,慎守足矣。譬若乘舟,非一人之力所能運也。」翀乃開壅除弊,省務為之一新。三年,擢燕南河北道廉訪使,晉州達魯花赤有罪就逮,而奉使宣撫以印帖徵之,欲緩其事,翀發其姦,奉使因遁去。入僉太常禮儀院事,盜竊太廟神主,翀言:「各室宜增設都監員,內外嚴置扃鎖,晝巡夜警,永為定制。」從之。又纂修太常集禮,書成而未上,有旨命翀兼經筵官。
       文宗之入也,大臣問以典故,翀所建白近漢文故事,衆皆是之。文宗嘗字呼子翬而不名。命翀與平章政事溫迪罕等十人,商論大事,日夕備顧問,宿直東廡下。文宗虛大位以俟明宗,翀極言:「大兄遠在朔漠,北兵有阻,神器不可久虛,宜攝位以俟其至。」文宗納其言。及文宗親祀天地、社稷、宗廟,翀為禮儀使,詳記行禮節文於笏,遇至尊不敢直書,必識以兩圈,帝偶取笏視,曰:「此為皇帝字乎?」因大笑,以笏還翀。竣事,上天曆大慶詩三章,帝命藏之奎章閣。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會立太禧院,除僉太禧宗禋院,兼祗承神御殿事,詔遣使趣之還。迎駕至龍虎臺,帝問:「子翬來何緩?」太禧院使阿榮對曰:「翀體豐肥,不任乘馬,從水道來,是以緩耳。」太禧臣日聚禁中,以便顧問,帝嘗問阿榮曰:「魯子翬飲食何如?」對曰:「與衆人同。」又問:「談論如何?」曰:「翀所談,義理之言也。」從幸上都,嘗奉敕撰碑文,稱旨,帝曰:「候朕還大都,當還汝潤筆貲也。」
       遷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諸生素已望翀,至是,私相歡賀。翀以古者教育有業,退必有居。舊制,弟子員初入學,以羊贄,所貳之品與羊等。翀曰:「與其饜口腹,孰若為吾黨燥濕寒暑之虞乎!」命撙集之,得錢二萬緡有奇,作屋四區,以居學者。諸生積分,有六年未及釋褐者,翀至,皆使就試而官之。帝師至京師,有旨朝臣一品以下,皆乘白馬郊迎。大臣俯伏進觴,帝師不為動,惟翀舉觴立進曰:「帝師,釋迦之徒,天下僧人師也。余,孔子之徒,天下儒人師也。請各不為禮。」帝師笑而起,舉觴卒飲,衆為之慄然。
       文宗崩,皇太后聽政,命別不花、塔失海牙、阿兒思蘭、馬祖常、史顯夫及翀六人,商論國政。翀以大位不可久虛,請嗣君即位,早正宸極,以幸天下。帝既即位,大臣以為赦不可頻行,翀曰:「今上以聖子神孫,入繼大統,當新天下耳目。今不赦,豈可收怨於新造之君乎!」皇太后以為宜從翀言,議乃定。遷禮部尚書,階中憲大夫。有大官妻無子而妾有子者,其妻以田盡入于僧寺,其子訟之,翀召其妻詰之曰:「汝為人妻,不以資產遺其子,他日何面目見汝夫於地下!」卒反其田。
       元統二年,除江浙行省參知政事。逾年,以遷葬故歸鄉里。明年,召為翰林侍講學士,以疾辭,不上。至元四年卒,年六十。贈通奉大夫、陝西行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諡文靖。
       翀狀貌魁梧,不妄言笑。其為學一本於性命道德,而記問宏博,異言僻語,無不淹貫。文章簡奧典雅,深合古法。用是天下學者,仰為表儀。其居國學者久,論者謂自許衡之後,能以師道自任者,惟耶律有尚及翀而已。有文集六十卷。
       子遠,字朋道,以翀廕調祕書郎,轉襄陽縣尹,須次居南陽。賊起,遠以忠義自奮,傾財募丁壯,得千餘人,與賊拒戰,俄而賊大至,遠被害死。遠妻雷為賊所執,賊欲妻之,乃詆賊曰:「我魯參政冢婦,縣令嫡妻,夫死不貳,肯從汝狗彘以生乎!」賊醜其言,將辱之,雷號哭大罵,不從,乃見殺。舉家皆被害。
       李泂
       李泂字溉之,滕州人。生有異質,始從學,即穎悟強記。作為文辭,如宿習者。姚以文章負大名,一見其文,深歎異之,力薦于朝,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未幾,以親老,就養江南。久之,辟中書掾,非其志也。及考除集賢院都事,轉太常博士。拜住為丞相,聞泂名,擢監修國史長史,歷祕書監著作郎、太常禮儀院經歷。泰定初,除翰林待制,以親喪未克葬,辭而歸。
       天曆初,復以待制召,於是文宗方開奎章閣,延天下知名士充學士員,泂數進見,奏對稱旨,超遷翰林直學士,俄特授奎章閣承制學士。泂既為帝所知遇,乃著書曰輔治篇以進,文宗嘉納之。朝廷有大議,必使與焉。會詔修經世大典,泂方卧疾,即強起,曰:「此大制作也,吾其可以不預!」力疾同修,書成,既進奏,旋謁告以歸。復除翰林直學士,遣使召之,竟以疾不能起。
       泂骨骼清峻,神情開朗,秀眉疏髯,目瑩如電,顏面如冰玉,而唇如渥丹然,峨冠褒衣,望之者疑為神仙中人也。其為文章,奮筆揮灑,迅飛疾動,汩汩滔滔,思態疊出,縱橫奇變,若紛錯而有條理,意之所至,臻極神妙。泂每以李太白自儗,當世亦以是許之。嘗游匡廬、王屋、少室諸山,留連久乃去,人莫測其意也。僑居濟南,有湖山花竹之勝,作亭曰天心水面,文宗嘗敕虞集製文以記之。泂尤善書,自篆、隸、草、真皆精詣,為世所珍愛。卒年五十九。有文集四十卷。
       蘇天爵
       蘇天爵字伯修,真定人也。父志道,歷官嶺北行中書省左右司郎中,和林大饑,救荒有惠政,時稱能吏。天爵由國子學生公試,名在第一,釋褐,授從仕郎、大都路薊州判官。丁內外艱,服除,調功德使司照磨。泰定元年,改翰林國史院典籍官,陞應奉翰林文字。至順元年,預修武宗實錄。二年,陞修撰,擢江南行臺監察御史。
       明年,慮囚于湖北。湖北地僻遠,民獠所雜居,天爵冒瘴毒,遍歷其地。囚有言冤狀者,天爵曰:「憲司歲兩至,不言何也?」皆曰:「前此慮囚者,應故事耳。今聞御史至,當受刑,故不得不言。」天爵為之太息。每事必究心,雖盛暑,猶夜篝燈,治文書無倦。沅陵民文甲無子,育其甥雷乙,後乃生兩子,而出乙,乙俟兩子行賣茶,即舟中取斧,並斮殺之,沈斧水中,而血漬其衣,跡故在。事覺,乙具服,部使者乃以三年之疑獄釋之。天爵曰:「此事二年半耳,且不殺人,何以衣污血?又何以知斧在水中?又其居去殺人處甚近,何謂疑獄?」遂復置于理。常德民盧甲、莫乙、汪丙同出傭,而甲誤墮水死,甲弟之為僧者,欲私甲妻不得,訴甲妻與乙通,而殺其夫。乙不能明,誣服擊之死,斷其首棄草間,屍與仗棄譚氏家溝中。吏往索,果得髑髏,然屍與仗皆無有,而譚誣證曾見一屍,水漂去。天爵曰:「屍與仗縱存,今已八年,未有不腐者。」召譚詰之,則甲未死時,目已瞽,其言曾見一屍水漂去,妄也。天爵語吏曰:「此乃疑獄,況不止三年。」俱釋之。其明於詳讞,大抵此類。
       入為監察御史,道改奎章閣授經郎。元統元年,復拜監察御史,在官四閱月,章疏凡四十五上,自人君至于朝廷政令、稽古禮文、閭閻幽隱,其關乎大體、繫乎得失者,知無不言。所劾者五人,所薦舉者百有九人。明年,預修文宗實錄,遷翰林待制,尋除中書右司都事,兼經筵參贊官。後至元二年,由刑部郎中,改御史臺都事。三年,遷禮部侍郎。五年,出為淮東道肅政廉訪使,憲綱大振,一道肅然。入為樞密院判官。明年,改吏部尚書,拜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復為吏部尚書,陞參議中書省事。是時,朝廷更立宰相,庶務多所弛張,而天子圖治之意甚切,天爵知無不言,言無顧忌,夙夜謀畫,須髮盡白。
       至正二年,拜湖廣行省參知政事,遷陝西行臺侍御史。四年,召為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天爵自以起自諸生,進為師長,端己悉心,以範學者。明年,出為山東道肅政廉訪使,尋召還集賢,充京畿奉使宣撫,究民所疾苦,察吏之姦貪,其興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其糾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都人有包、韓之譽,然以忤時相意,竟坐不稱職罷歸。七年,天子察其誣,乃復起為湖北道宣慰使、浙東道廉訪使,俱未行。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江浙財賦,居天下十七,事務最煩劇,天爵條分目別,細鉅不遺。
       九年,召為大都路都緫管,以疾歸。俄復起為兩浙都轉運使,時鹽法弊甚,天爵拯治有方,所辦課為鈔八十萬錠,及期而足。十二年,妖寇自淮右蔓延及江東,詔仍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緫兵于饒、信,所克復者,一路六縣。其方略之密,節制之嚴,雖老帥宿將不能過之。然以憂深病積,遂卒于軍中。年五十九。
       天爵為學,博而知要,長於紀載,嘗著國朝名臣事略十五卷、文類七十卷。其為文,長於序事,平易溫厚,成一家言,而詩尤得古法,有詩稿七卷、文稿三十卷。於是中原前輩,凋謝殆盡,天爵獨身任一代文獻之寄,討論講辯,雖老不倦。晚歲,復以釋經為己任。學者因其所居,稱之為滋溪先生。其他所著文,有松廳章疏五卷、春風亭筆記二卷;遼金紀年、黃河原委,未及脫稿云。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憲宗
卷四 本紀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紀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紀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紀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紀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紀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紀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禮樂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禮樂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禮樂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上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輿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0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0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0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0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0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0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0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0八 表第三 諸王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四 諸公主表
卷一百一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一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六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0一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0二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0三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0四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0五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0六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0七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0八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0九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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