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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繁體版)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一
作者:明 · 宋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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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都中
       王都中字元俞,福之福寧州人。父積翁,仕宋為寶章閣學士、福建制置使。至元十三年,宋主納土,乃以全閩八郡圖籍來,入覲世祖於上京,降金虎符,授中奉大夫、刑部尚書、福建道宣慰使,兼提刑按察使,尋除參知政事,行省江西。俄以為國信使,宣諭日本,至其境,遇害于海上。
       都中生三歲,即以恩授從仕郎、南劍路順昌縣尹。七歲,從其母葉訴闕下,世祖閔焉,給驛券,俾南還,賜平江田八千畝、宅一區。已而世祖追念其父功不置,特授都中少中大夫、平江路緫管府治中,時年甫十七。僚吏見其年少,頗易視之。都中遇事剖析,動中肯綮,皆2522d眙不敢欺。崑山有詭易官田者,事覺,而八年不決,都中為披故牘,洞見底裏,其人乃伏辜。吳江有違拒有司築堤護田之令而歸過於衆人者,都中詢知其故,皆置不問,其人乃無所逃罪。學舍久壞不治,而郡守缺,都中曰:「聖人之道,人所共由,何獨守得為乎?」乃首募大家合錢,新其禮殿。
       秩滿,除浙東道宣慰副使。金華有毆殺人者,吏受賕,以為病死。都中摘屬吏覆按,得其情。獄具,縣長吏而下,皆以贓敗。餘姚有豪民張甲,居海濱,為不法,擅制一方,吏無敢涉其境。都中捕繫之,痛繩以法。遷荊湖北道宣慰副使,適歲侵,都中躬履山谷,以拯其饑,民賴以全活者數十萬。武宗詔更鈔法,行銅錢,以都中為通才,除江淮泉貨監。凡天下為監者六,惟江淮所鑄錢號最精。
       改郴州路緫管,郴居楚上流,谿洞徭獠往來民間,憚其強猾,莫敢與相貿易,都中煦之以恩,懾之以威,乃皆悅服。郴民染於蠻俗,喜鬪爭,都中乃大治學舍,作籩豆簠簋、笙磬琴瑟之屬,使其民識先王禮樂之器,延宿儒教學其中,以義理開曉之,俗為之變。鄰州茶陵富民覃乙死,無子,惟一小妻,及其贅壻,妻誣其壻拜屍成婚,藏隱玉杯夜明珠,株連八百餘人,奉使宣撫移其獄,諉之都中窮治,悉得其情,而正其罪。州長吏而下,計其贓至十一萬五千餘緡,人以為神明。
       遷饒州路緫管。年饑,米價翔踊,都中以官倉之米,定其價為三等,言於行省,以為須糶以下等價,民乃可得食,未報。又於下等價減十之二,使民就糴。時宰怒其專擅,都中曰:「饒去杭幾二千里,比議定往還,非半月不可。人七日不食則死,安能忍死以待乎!」其民亦相與言曰:「公為我輩減米價,公果得罪,我輩當鬻妻子以代公償。」時宰聞之乃罷。郡歲貢金,而金戶貧富不常,都中考得其實,乃更定之。包銀之法,戶不過二兩,而州縣徵之加十倍,都中責之,一以詔書從事。父老或以兩岐之麥、六穗之禾為獻,都中曰:「此聖主之嘉瑞,非臣下所敢當。」遂以聞于朝。以內憂去郡,民生為立祠。
       服闋,除兩浙都轉運鹽使,未上,擢海北海南道肅政廉訪使。中書省臣奏國計莫重於鹽筴。乃如前除鹽亭竈戶,三年一比附推排,世祖舊制也。任事者恐斂怨,久不舉行。都中曰:「為臣子者,使皆避謫,何以集事。」乃請于行省,遍歷三十四場,驗其物力高下以損益之。役既平,而課亦足,公私便之。擢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俄遷福建道宣慰使都元帥,又改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
       天曆初,被省檄,整點七路軍馬,境內晏然。徙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三易鎮,皆佩元降金虎符。元統初,朝廷以兩淮鹽法久壞,詔命都中以正奉大夫、行戶部尚書、兩淮都轉運鹽使,仍贈襲衣法酒。都中既至,參酌前所行於兩浙者,次第施行之,鹽法遂修。尋拜河南行省參知政事,中道以疾作南歸。於是天子閔其老,詔即其家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至正元年卒。贈昭文館大學士,諡清獻。
       都中歷仕四十餘年,所至政譽輒暴著,而治郡之績,雖古循吏無以尚之。當世南人以政事之名聞天下,而位登省憲者,惟都中而已。又其清白之操,得於家傳,所賜田宅之外,不增一疃,不易一椽,廩祿悉以給族姻之貧者,人尤以是多之。幼留京師,及拜許衡,即知所趨嚮。中年,尤致力於根本之學,自號曰本齋。有詩集三卷。
       王克敬
       王克敬字叔能,大寧人。幼奇穎,嘗戲道旁,丞相完澤見之,謂左右曰:「是兒資貌秀偉,異日必令器也。」大寧朔土,習尚少文,而克敬獨孜孜為儒者事。
       既仕,累遷江浙行省照磨,尋陞檢校。徽州民汪俊上變,誣富人反,省臣遣克敬往驗之,克敬察其言不實,中道數為開陳禍福,俊悔,將對簿,竟仰藥以死。調奉議大夫、知順州,以內外艱不上。除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延祐四年,往四明監倭人互市。先是,往監者懼外夷情叵測,必嚴兵自衛,如待大敵。克敬至,悉去之,撫以恩意,皆帖然無敢譁。有吳人從軍征日本陷於倭者,至是從至中國,訴於克敬,願還本鄉,或恐為禍階。克敬曰:「豈有軍士懷恩德來歸而不之納邪!脫有釁,吾當坐。」事聞,朝廷嘉之。番陽大饑,緫管王都中出廩粟賑之,行省欲罪其擅發,克敬曰:「番陽距此千里,比待命,民且死,彼為仁,而吾屬顧為不仁乎!」都中因得免。
       拜監察御史,用故事監吏部選,有履歷當陞者,吏故抑之。問故,吏曰:「有過。」克敬曰:「法,笞四十七以上不陞,今不至是。」吏曰:「責輕罪重。」曰:「失出在刑部,銓曹安知其罪重!」卒陞之。治書侍御史張伯高曰:「往者,監選以減駁為能,今王御史乃論增品級,可為世道賀矣。」尋遷左司都事。時英宗厲精圖治,丞相拜住請更前政不便者,會議中書堂,克敬首言:「江南包銀,民貧有不能輸者,有司以責之役戶,甚無謂也,當罷之。兩浙煎鹽戶牢盆之役,其重者尤害民,當免其它役。」議定以聞,悉從之。
       泰定初,出為紹興路緫管,郡中計口受鹽,民困於誅求,乃上言乞減鹽五千引。運司弗從,因歎曰:「使我為運使,當令越民少蘇矣。」行省檄克敬抽分舶貨,拗蕃者例籍其貨,商人以風水為解,有司不聽。克敬曰:「某貨出某國,地有遠近,貨有輕重,冒重險,出萬死,舍近而趨遠,棄重而取輕,豈人情邪!」具以上聞,衆不能奪,商人德之。
       擢江西道廉訪司副使,轉兩浙鹽運司使,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溫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里外,與吏卒雜處者,污教甚矣!自今毋得逮婦人。」建議著為令。
       明年,擢湖南道廉訪使,調海道都漕運萬戶。是歲,當天曆之變,海漕舟有後至直沽者,不果輸,復漕而南還,行省欲坐罪督運者,勒其還趨直沽。克敬以謂:「脫其常年而往返若是,信可罪。今蹈萬死,完所漕而還,豈得已哉!」乃請令其計石數,附次年所漕舟達京師,省臣從之。
       召為參議中書省事。有以飛語中大臣者,下其事,克敬持古八議之法,謂勳貴可以不議,且罪狀不明而輕罪大臣,何以白天下。宰相傳旨大長公主為皇外姑,賜錢若干;平雲南軍還,賜錢若干;英后入覲,賜錢若干。克敬乞覆奏,宰相怒曰:「參議乃敢格詔命邪!」克敬曰:「用財宜有道,大長公主供饋素優,今賜錢出無名,不當也。自諸軍征討以來,賞格未下,平雲南省獨先受賞,是不均也。英后遠還,徒御衆多,非大錫賚,恩意不能洽,今賜物鮮少,是不周也。」宰相以聞,帝可其議。拜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行省遼陽。俄除江南行臺治書侍御史,又遷淮東廉訪使,以正綱紀為己任,不縱貪墨,不阿宗戚,聲譽益著。入為吏部尚書,乘傳至淮安,墜馬,居吳中養疾。
       元統初,起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請罷富民承佃江淮田,從之。松江大姓,有歲漕米萬石獻京師者,其人既死,子孫貧且行乞,有司仍歲徵,弗足則雜置松江田賦中,令民包納。克敬曰:「匹夫妄獻米,徼名爵以榮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奪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國用寧乏此耶!」具論免之。江浙大旱,諸民田減租,唯長寧寺田不減,遂移牘中書,以謂不可忽天變而毒疲民。嶺海徭賊竊發,朝廷調戍兵之在行省者往討之,會提調軍馬官缺,故事,漢人不得與軍政,衆莫知所為,克敬抗言:「行省任方面之寄,假令萬一有重於此者,亦將拘法坐視邪!」乃調兵往捕之,軍行給糧有差。事聞于朝,即令江西、湖廣二省給糧亦如之。視事五月,請老,年甫五十九。謂人曰:「穴趾而峻墉,必危;再實之木,必傷其根。無功德而忝富貴,何以異此?故常懷止足之分也。」又曰:「世俗喜言勿認真,此非名言。臨事不認真,豈盡忠之道乎?」故其歷官所至,俱有政績可紀,時稱名卿。
       克敬喜讀書,其有所得者,輒抄為書。又有所著詩文奏議傳于世。元統三年卒,年六十一。贈中奉大夫、陝西等處行省參知政事,追封梁郡公,諡文肅。
       子時,以文學顯,歷仕中書參知政事,至左丞,以翰林學士承旨致仕。
       任速哥
       任速哥,渤海人。自幼事父母以孝稱。性倜儻,尤峭直,疏財而尚氣,不尚勢利。義之所在,必亟為之,有古俠士風。而家居恂恂,儒者不能過。初襲父官,為右衛千戶。公卿以其賢,薦于朝。英宗召見,與語奇之。由是出入禁闥,待以心腹,將擇重職處之。未幾,鐵失與倒剌沙搆謀,英宗遇弒,遂引去。自是不復出仕,居常扼腕,或醉歸,慟哭過市,時人目以為狂,莫知其意也。
       泰定中,倒剌沙用事,天變數見。速哥乃密與平章政事速速謀曰:「先帝之讎,孤臣朝夕痛心而不能報者,以未有善策也。今吾思之,武宗有子二人,長子周王,正統所屬,然遠居朔方,難以達意。次子懷王,人望所歸,而近在金陵,易於傳命。若能同心推戴,以圖大計,則先帝之讎可雪也。」速速深然之。時燕帖木兒方僉樞密院事,實握兵柄,二人深結納之。冬,乃告以所謀,燕帖木兒初聞之矍然。因徐說之曰:「天下之事,惟順逆兩塗,以順討逆,何患不克。況公國家世臣,與國同休戚,今國難不恤,他日有先我而謀者,禍必及矣。」於是燕帖木兒許之。
       致和元年,懷王自金陵遷江陵,俄而泰定帝崩,倒剌沙踰月不立君,物情洶洶,速哥乃與速速從燕帖木兒奉豫王令,率諸豪傑,乘時奮義,以八月四日,執居守省臣,發兵塞居庸諸關,召文武百僚集闕下,諭以翊戴大義,遣使迎懷王於江陵。懷王至京師,群臣請正大統,遂即皇帝位,是為文宗。論功行賞,擢速哥為禮部尚書,速哥辭曰:「臣曩備宿衛,南坡之變,不能勇效一死,以報國士之知。今日之舉,皆諸將相之力,在臣未足贖罪,又曷敢言功乎!」文宗慰勉之,乃拜命。而其他賞賚,一無所受。尋遷長寧寺卿,繼出為安豐路緫管,又入為壽福府緫管,又為都水使者。居官恂恂,無幾微自伐之意。人或詢以翊戴之事,往往遜謝,終無所言,君子尤以是多之。
       陳思謙
       陳思謙字景讓,其家世見祖祐傳中。思謙少孤,警敏好學,凡名物度數、綱紀本末,考訂詳究,尤深於邵子皇極經世書。文宗天曆初政,收攬賢能,丞相高昌王亦都護舉思謙,時年四十矣。召見興聖宮。明年二月,授典寶監經歷。十一月,改禮部主事,首言:「教坊、儀鳳二司,請併入宣徽,以清禮部之選。其官屬不當與文武臣並列朝會,宜置百官之後、大樂之前。」詔從之。而二司隸禮部如故。
       至順元年,拜西行臺監察御史,建明八事:一曰正君道,二曰結人心,三曰崇禮讓,四曰正綱紀,五曰審銓衡,六曰勵孝行,七曰紓民力,八曰修軍政。先是,關陝大饑,民多鬻產流徙,及來歸,皆無地可耕,思謙言:「聽民倍直贖之,使富者收兼入之利,貧者獲已棄之業。」從之。監察御史李擴行部甘肅,金州民劉海延都,其男元元,自稱流民王延祿,非海延都之子,告海延都掠其財。擴聽之,以酷法抑其父。思謙劾擴逆父子之天,壞朝廷之法,遂抵擴罪。
       明年二月,遷太禧宗禋院都事。九月,拜監察御史,首陳四事,言:「上有宗廟社稷之重,下有四海烝民之生,前有祖宗垂創之艱,後有子孫長久之計。中論秦、漢以來,上下三千餘年,天下一統者,六百餘年而已。我朝開國,百有餘年,混一六十餘年,土宇人民,三代、漢、唐所未有也。民有千金之產,猶謹守之,以為先人所營,況君臨天下,承祖宗艱難之業,而傳祚萬世者乎!臣愚以興亡懇懇言者,誠以皇上有元之聖主,今日乃皇上盛時圖治之機,茲不可失也。」又言:「戶部賜田,諸怯薛支請,海青獅豹肉食,及局院工糧,好事布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較之,動增數十倍。至順經費,缺二百三十九萬餘錠。宜節無益不急之費,以備軍國之用,苟能三分損一以惠民,夫豈小哉!」又言:「軍站消乏,簽補則無殷實之戶,接濟則無羨餘之財,倘有征行,必括民間之馬,苟能修馬政,亦其一助也。方今西越流沙,北際沙漠,東及遼海,地氣高寒,水甘草美,無非牧養之地,宜設置群牧使司,統領十監,專治馬政,并畜牛羊,數年之後,馬實蕃盛,或給軍以收兵威,或給站以優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給國用,非小補也。」又言:「銓衡之弊,入仕之門太多,黜陟之法太簡,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欲設三策,以救四弊。一曰,至元三十年以後增設衙門,冗濫不急者,從實減并,其外有選法者,并入中書。二曰,宜參酌古制,設辟舉之科,令三品以下,各舉所知,得才則受賞,失實則受罰。三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蓋使外職識朝廷治體,內官知民間利病。今後歷縣尹有能聲善政者受郎官御史,歷郡守有奇才異績者任憲使尚書,其餘各驗資品通遷,在內者不得三考連任京官,在外者須歷兩任,乃遷內職。績非出類、守不敗官者,則循以年勞,處以常調。凡朝缺官員,須二十月之上,方許遷除。」帝可其奏,命中書議行之。
       時有官居喪者,往往奪情起復,思謙言:「三年之喪,謂之達禮,自非金革,不可從權。」遂著於令。有詔起報嚴寺。思謙曰:「兵荒之餘,當罷土木,以紓民力。」帝嘉之曰:「此正得祖宗立臺憲之意。繼此事有當言者,無隱。」賜縑綺旌之。未幾,遷右司都事。
       元統二年五月,轉兵部郎中。十一月,改御史臺都事。重紀至元元年五月,出為淮西道廉訪副使,至淮未期月,引疾歸。六月,召為中書省員外郎,上言:「強盜但傷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殺從而加功之人,與鬪而殺人者,例杖一百七下,得不死,與私宰牛馬之罪無異,是視人與牛馬等也,法應加重。因奸殺夫,所奸妻妾同罪,律有明文,今止坐所犯,似失推明。」遂令法曹議,著為定制。
       至正元年,轉兵部侍郎。俄丁內艱,服除,召為右司郎中。歲凶,盜賊蜂起,剽掠州邑,思謙力言于執政,當竭府庫以賑貧民,分兵鎮撫中夏,以防後患。五年,參議中書省事。轉刑部尚書,改湖南廉訪使。八年,遷淮東宣慰司都元帥。九年,遷浙西廉訪使、湖廣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辭。
       十一年,改淮西廉訪使。廬州盜起,思謙亟命廬州路緫管杭州不花領弓兵捕之,而賊已不可撲滅矣。言于宣讓王帖木兒不花曰:「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王以帝室之冑,鎮撫淮甸,豈得坐視!思謙願與王戮力殄滅。且王府屬怯薛人等,數亦不少,必有能摧鋒陷陣者,惟王圖之。」王曰:「此吾責也,但鞍馬器械未備,何能禦敵?」思謙括官民馬,置兵甲,不日而集,分道並進,遂禽渠賊,廬州平。既而潁寇將渡淮,又言于王曰:「潁寇東侵,亟調芍陂屯卒用之。」王曰:「非奉詔,不敢調。」思謙言:「非常之變,理宜從權,擅發之罪,思謙坐之。」王感其言,從之。其姪立本為屯田萬戶,召語曰:「吾祖宗以忠義傳家,汝之職,乃我先人力戰所致,今國家有難,汝當身先士卒,以圖報效,庶無負朝廷也。」
       尋召入,為集賢侍講學士,修定國律。十二年,拜治書侍御史。明年,陞中丞,年近七十,上章乞老,不允,特旨進一品,授榮祿大夫,仍御史中丞。入謝,感疾,及命下,強拜受命,明日卒。贈宣猷秉憲佐治功臣、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柱國,追封魯國公,諡通敏。
       韓元善
       韓元善字大雅,汴梁之太康人。唐檢校司空贈司徒充,以宣武軍節度使兼統義成軍,留鎮汴,子孫遂為太康韓氏。父克昌,至大間仕為監察御史,以論事有名聲。元善由國子監生,積分中程,釋褐,除新州判官,累擢江南行臺監察御史,歷中書左司郎中、吏部侍郎、吏部尚書、僉樞密院事。
       至正三年,拜中書參知政事。五年,遷大司農卿,尋出為江南行御史臺中丞、燕南肅政廉訪使。九年,召拜中書左丞、同知經筵事。十一年,丞相脫脫奏事內廷,以事關兵機,而元善及參知政事韓鏞皆漢人,使退避,勿與俱,由是遂與右丞玉樞虎兒吐華同分省彰德以給餽餉。十二年,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緫兵討汝寧,元善至衛輝,以病卒。
       元善性純正,明達政體,敭歷臺閱三十餘年,遂躋丞轄,以文學治才,羽翼廟謨,論議之際,秉義陳法,不偭鄉上官,國是所在,倚之以為重。嘗以謁告侍親居家,效范文正公遺規,置田百畝為義莊,以周貧族。至正交鈔初行,賜近臣各三百錠,元善復以買田六百畝,為義塾,延名士,以教族人子弟云。
       崔敬
       崔敬字伯恭,大寧之惠州人。通刑名法律之學。淮東、山南廉訪司,皆辟書吏。天曆初,辟御史臺察院書吏,歷刑部令史、徽政院掾史,遂陞中書掾。至元五年,用累考及格,授刑部主事。
       六年,遷樞密院都事,拜監察御史。時既毀文宗廟主,削文宗后皇太后之號,徙東安州,而皇弟燕帖古思,文宗子也,又放之高麗。敬上疏,略曰:「文皇獲不軌之愆,已徹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洪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弟燕帖古思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有所不忍。明皇當上賓之日,太子在襁褓之間,尚未有知,義當矜憫。蓋武宗視明、文二帝,皆親子也,陛下與太子,皆嫡孫也。以武皇之心為心,則皆子孫,固無親疏;以陛下之心為心,未免有彼此之論。臣請以世俗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產,尚置義田,宗族困阨者,為之教養,不使失所。況皇上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元,當使一夫一婦無不得其所,今乃以同氣之人,置之度外,適足貽笑邊邦,取辱外國。況蠻夷之心,不可測度,倘生他變,關係非輕。興言至此,良為寒心!臣願殺身以贖太子之罪,望陛下遣近臣迎歸太后、太子,以全母子之情,盡骨肉之義,天意回,人心悅,則宗社幸甚!」不報。
       又上疏,諫天子巡幸上都,宜御內殿。其略曰:「世祖以上都為清暑之地,車駕行幸,歲以為常,閣有大安,殿有鴻禧、睿思,所以保養聖躬,適起居之宜,存畏敬之心也。今失剌斡耳朶思,乃先皇所以備宴游,非常時臨御之所。今陛下方以孝治天下,屢降德音,祗行宗廟親祀之禮,雖動植無知,罔不歡悅,而國家多故,天道變更,臣備員風紀,以言為職,願大駕還大內,居深宮,嚴宿衛,與宰臣謀治道。萬機之暇,則命經筵進講,究古今盛衰之由,緝熙聖學,乃宗社之福也。」
       時帝數以歷代珍寶分賜近侍,敬又上疏曰:「臣聞世皇時,大臣有功,所賜不過槃革,重惜天物,為後世慮至遠也。今山東大饑,燕南亢旱,海潮為災,天文示儆,地道失寧,京畿南北,蝗飛蔽天,正當聖主恤民之日。近侍之臣,不知慮此,奏稟承請,殆無虛日,甚至以府庫百年所積之寶物,遍賜僕御閽寺之流、乳稚童孩之子,帑藏或空。萬一國有大事,人有大功,又將何以為賜乎!乞追回所賜,以示恩不可濫,庶允公論。」
       是年,出僉山北廉訪司事,按部全寧。獄有李秀,以坐造偽鈔,連數十人,而皆與秀不相識,敬疑而讞之。秀曰:「吾以訓童子為業,居村落間,有司至秀舍,謂秀為偽造鈔者,捶楚之下,不敢不誣服耳。」敬詢知始謀者,乃大同王濁,十餘年事不泄,而有司誤以李秀為王濁也。移文至大同,果得王濁為真造偽鈔者。
       至正初,遷河南,又遷江東。所至抑豪強,惠下窮,洗冤滯,興學勸農,百廢具舉。除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入為諸路寶鈔提舉,改工部侍郎。
       十一年,遷同知大都路緫管府事。直沽河淤數年,中書省委敬浚治之,給鈔數萬錠,募工萬人,不三月告成,咸服其能。除刑部侍郎,遷中書左司郎中。
       十二年,歷兵部尚書,為樞密院判官。十四年,遷刑部尚書。廣東府憲讎殺,以沙加班處大逆,敬詳憲府以私相害,致有是變,殺人者自有典章,得坐一人,大逆非謀反,則不科得坐一家。敬立論全重而就輕,朝廷咸以為然。
       十五年,復為樞密院判官,尋拜參知政事,行省河南,復為兵部尚書,兼濟寧軍民屯田使,朝廷給以鈔十萬錠,散於有司,招致居民、軍士,立營屯種,歲收得百萬斛,以給邊防,居歲餘,其法井井。
       十有七年,召為大司農少卿,遂拜中書參知政事。盜據齊魯,敬與平章政事荅蘭、參知政事俺普,分省陵州。陵州乃南北要衝,無城郭,而居民散處,敬兼領兵、刑、戶、工四部事,供給諸軍,事無不集。丞相以其能上聞,賜之上尊,仍命其便宜行事。敬與俺普密議曰:「我軍強且勝,彼將敗而降,如得仗義之士,直抵其巢穴而招安之,亦方面之幸也。」有國子生王恪等,願請往,敬以便宜授以官,俾之行,至鄆城,見李秉彝、田豐等,諭以逆順禍福之理,豐與秉彝皆悔過自新。山東郡邑之復,敬之策居多。敬以軍馬供給浩繁,而民力日疲,乃請行納粟補官之令,中書以其言聞,詔從之。河北燕南士民踵躡而至,積粟百萬石、綺段萬匹,用以給軍費,民獲少蘇。
       十八年,除山東行樞密院副使,俄遷江浙行省左丞。卒,年六十七。贈資善大夫,江浙行省左丞如故,諡曰忠敏。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
卷二 本紀第二 太宗
卷三 本紀第三 憲宗
卷四 本紀第四 世祖一
卷五 本紀第五 世祖二
卷六 本紀第六 世祖三
卷七 本紀第七 世祖四
卷八 本紀第八 世祖五
卷九 本紀第九 世祖六
卷十 本紀第十 世祖七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世祖十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世祖十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祖十四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成宗二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成宗四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武宗一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武宗二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仁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英宗一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泰定帝二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明宗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文宗一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文宗二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文宗三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文宗四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文宗五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順帝一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順帝二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順帝三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順帝五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順帝六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順帝七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順帝八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順帝九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順帝十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上 五行一
卷五十一 志第三下 五行二
卷五十二 志第四 曆一
卷五十三 志第五 曆二
卷五十四 志第六 曆三
卷五十五 志第七 曆四
卷五十六 志第八 曆五
卷五十七 志第九 曆六
卷五十八 志第十 地理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一 地理二
卷六十 志第十二 地理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三 地理四
卷六十二 志第十四 地理五
卷六十三 志第十五 地理六
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河渠一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卷六十七 志第十八 禮樂一
卷六十八 志第十九 禮樂二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 禮樂三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一 禮樂四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二 禮樂五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七上 祭祀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卷七十八 志第二十八 輿服一
卷七十九 志第二十九 輿服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 輿服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 選舉一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二 選舉二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三 選舉三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卷八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卷八十九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 百官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貨一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 食貨三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五上 食貨四
卷九十七 志第四十五下 食貨五
卷九十八 志第四十六 兵一
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 兵二
卷一百 志第四十八 兵三
卷一百0一 志第四十九 兵四
卷一百0二 志第五十 刑法一
卷一百0三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卷一百0四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卷一百0五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卷一百0六 表第一 后妃表
卷一百0七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卷一百0八 表第三 諸王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四 諸公主表
卷一百一十 表第五上 三公表一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三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九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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