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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繁體版)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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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縉 黃淮 胡廣 金幼孜 胡儼
       解縉,字大紳,吉水人。祖子元,為元安福州判官。兵亂,守義死。父開,太祖嘗召見論元事,欲官之,辭去。
       縉幼穎敏,洪武二十一年舉進士。授中書庶吉士。甚見愛重,常侍帝前。一日,帝在大庖西室,諭縉:「朕與爾義則君臣,恩猶父子,當知無不言。」縉即日上封事萬言,略曰:
       臣聞令數改則民疑,刑太繁則民玩。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嘗聞陛下震怒,鋤根翦蔓,誅其姦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復及其鄉,終始如一者也。
       臣見陛下好觀說苑、韻府雜書與所謂道德經、心經者,臣竊謂甚非所宜也。說苑出於劉向,多戰國縱橫之論。韻府出元之陰氏,抄輯穢蕪,略無可採。陛下若喜其便於檢閱,則願集一二志士儒英,臣請得執筆隨其後,上泝唐、虞、夏、商、周、孔,下及關、閩、濂、洛,根實精明,隨事類別,勒成一經,上接經史,豈非太平制作之一端歟?又今六經殘缺。禮記出於漢儒,踳駁尤甚,宜及時刪改。訪求審樂之儒,大備百王之典,作樂書一經以惠萬世。尊祀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臯陶、伊尹、太公、周公、稷、契、夷、益、傅說、箕子於太學。孔子則自天子達於庶人,通祀以為先師,而以顏、曾、子思、孟子配。自閔子以下,各祭於其鄉。魯之闕里,仍建叔梁紇廟,贈以王爵,以顏路、曾晳、孔鯉配。一洗歷代之因仍,肇起天朝之文獻,豈不盛哉!
       若夫祀天宜復掃地之規,尊祖宜備七廟之制。奉天不宜為筵宴之所,文淵未備夫館閣之隆。太常非俗樂之可肄,官妓非人道之所為。禁絕倡優,易置寺閹。執戟陛墀,皆為吉士,虎賁趣馬,悉用俊良。除山澤之禁稅,蠲務鎮之征商。木輅朴居,而土木之工勿起。布墾荒田,而四裔之地勿貪。釋、老之壯者驅之,俾復於人倫。經咒之妄者火之,俾絕其欺誑。絕鬼巫,破淫祀,省冗官,減細縣,痛懲法外之威刑,永革京城之工役。流十年而聽復,杖八十以無加。婦女非帷薄不修,毋令逮繫。大臣有過惡當誅,不宜加辱。治曆明時,授民作事,但申播植之宜,何用建除之謬。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觀俯察,事合逆順,七政之齊,正此類也。
       近年以來,臺綱不肅,以刑名輕重為能事,以問囚多寡為勳勞,甚非所以勵清要、長風采也。御史糾彈,皆承密旨,每聞上有赦宥,則必故為執持,意謂如此,則上恩愈重。此皆小人趨媚効勞之細術,陛下何不肝膽而鏡照之哉。
       陛下進人不擇賢否,授職不量重輕。建不為君用之法,所謂取之盡錙銖,置朋姦倚法之條,所謂用之如泥沙。監生進士,經明行修,而多屈於下僚。孝廉人材,冥蹈瞽趨,而或布於朝省。椎埋嚚悍之夫,闒茸下愚之輩,朝捐刀鑷,暮擁冠裳,左棄筐篋,右綰組符。是故賢者羞為之等列,庸人悉習其風流。以貪婪苟免為得計,以廉潔受刑為飾辭。出於吏部部者無賢否之分,入於刑部者無枉直之判。天下皆謂陛下任喜怒為生殺,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
       古者善惡,鄉鄰必記。今雖有申明旌善之舉,而無黨庠鄉學之規,互知之法雖嚴,訓告之方未備。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禮,睦鄰之法,若古藍田呂氏之鄉約,今義門鄭氏之家範,布之天下。世臣大族,率先以勸,旌之復之,為民表帥,將見作新於變,至於比屋可封不難矣。
       陛下天資至高,合於道微。神怪妄誕,臣知陛下洞矚之矣。然猶不免所謂神道設教者,臣謂不必然也。一統之輿圖已定矣,一時之人心已服矣,一切之姦雄已慴矣。天無變災,民無患害,聖躬康寧,聖子聖孫繼繼繩繩,所謂得真符者矣。何必興師以取寶為名,諭衆以神仙為徵應也哉。
       臣觀地有盛衰,物有盈虛,而商稅之征,率皆定額。是使其或盈也,姦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於補納。夏稅一也,而茶椒有糧,絲有稅。既稅於所產之地,又稅於所過之津,何其奪民之利至於如此之密也。且多貧下之家,不免拋荒之咎。今日之土地,無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徵聚,有前日之稅糧。或賣產以供稅,產去而稅存;或賠辦以當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輕重無別,膏腴而稅反輕,瘠鹵而稅反重。欲拯困而革其弊,莫若行授田均田之法,兼行常平義倉之舉。積之以漸,至有九年之食無難者。
       臣聞仲尼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近世狃於晏安,墮名城,銷鋒鏑,禁兵諱武,以為太平。一旦有不測之虞,連城望風而靡。及今宜敕有司整葺,寬之以歲月,守之以里胥,額設弓手,兼教民兵。開武舉以收天下之英雄,廣鄉校以延天下之俊乂。古時多有書院學田,貢士有莊,義田有族,皆宜興復而廣益之。
       夫罪人不孥,罰弗及嗣。連坐起於秦法,孥戮本於偽書。今之為善者妻子未必蒙榮,有過者里胥必陷其罪。況律以人倫為重,而有給配婦女之條,聽之於不義,則又何取夫節義哉。此風化之所由也。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尚書、侍郎,內侍也,而以加於六卿。郎中、員外,內職也,而以名於六屬。御史詞臣,所以居寵臺閣,郡守縣令,不應迴避鄉邦。同寅協恭,相倡以禮。而今內外百司捶楚屬官,甚於奴隸。是使柔懦之徒,蕩無廉恥,進退奔趨,肌膚不保,甚非所以長孝行、勵節義也。臣以為自今非犯罪惡解官,笞杖之刑勿用,催科督厲,小有過差,蒲鞭示辱,亦足懲矣。
       臣但知罄竭愚衷,急於陳獻,略無次序,惟陛下幸垂鑒焉。
       書奏,帝稱其才。已,復獻太平十策,文多不錄。
       縉嘗入兵部索皂隸,語嫚。尚書沈溍以聞。帝曰:「縉以冗散自恣耶。」命改為御史。韓國公李善長得罪死,縉代郎中王國用草疏白其冤。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時近臣父皆得入覲。縉父開至,帝謂曰:「大器晚成,若以而子歸,益令進學,後十年來,大用未晚也。」
       歸八年,太祖崩,縉入臨京師。有司劾縉違詔旨,且母喪未葬,父年九十,不當舍以行。謫河州衞吏。時禮部侍郎董倫方為惠帝所信任,縉因寓書於倫曰:「縉率易狂愚,無所避忌,數上封事,所言分封勢重,萬一不幸,必有厲長、吳濞之虞。恒哈术來歸,欽承顧問,謂宜待之有禮,稍忤機權,其徒必貳。此類非一,頗皆億中。又嘗為王國用草諫書,言韓國事,為詹徽所疾,欲中以危法。伏蒙聖恩,申之慰諭,重以鏹賜,令以十年著述,冠帶來廷。元史舛誤,承命改修,及踵成宋書,刪定禮經,凡例皆已留中。奉親之暇,杜門纂述,漸有次第,洊將八載。賓天之訃忽聞,痛切欲絕。母喪在殯,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親,倚門望思,皆不暇戀,冀一拜山陵,隕淚九土。何圖詿誤,蒙恩遠行。揚、粵之人,不耐寒暑,復多疾病,俯仰奔趨,伍於吏卒,誠不堪忍。晝夜涕泣,恆懼不測,負平生之心,抱萬古之痛。是以數鳴知感。冀還京師,得望天顏,或遂南還,父子相見,即更生之日也。」倫乃薦縉,召為翰林待詔。
       成祖入京師,擢侍讀,命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並直文淵閣,預機務。內閣預機務自此始。
       尋進侍讀學士,奉命總裁太祖實錄及列女傳。書成,賜銀幣。永樂二年,皇太子立,進縉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帝嘗召縉等曰:「爾七人朝夕左右,朕嘉爾勤慎,時言之宮中。恒情,慎初易,保終難,願共勉焉。」因各賜五品服,命七人命婦朝皇后於柔儀殿,后勞賜備至。又以立春日賜縉等金綺衣,與尚書埒。縉等入謝,帝曰:「代言之司,機密所繫,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一日,帝御奉天門,諭六科諸臣直言,因顧縉等曰:「王、魏之風,世不多有。若使進言者無所懼,聽言者無所忤,天下何患不治,朕與爾等共勉之。」其年秋,胡儼出為祭酒,縉等六人從容獻納。帝嘗虛己以聽。
       縉少登朝,才高,任事直前,表裏洞達。引拔士類,有一善稱之不容口。然好臧否,無顧忌,廷臣多害其寵。又以定儲議,為漢王高煦所忌,遂致敗。先是,儲位未定,淇國公丘福言漢王有功,宜立。帝密問縉。縉稱:「皇長子仁孝,天下歸心。」帝不應。縉又頓首曰:「好聖孫。」謂宣宗也。帝頷之。太子遂定。高煦由是深恨縉。會大發兵討安南,縉諫。不聽。卒平之,置郡縣。而太子既立,又時時失帝意。高煦寵益隆,禮秩踰嫡。縉又諫曰:「是啟爭也,不可。」帝怒,謂其離間骨肉,恩禮寖衰。四年賜黃淮等五人二品紗羅衣,而不及縉。久之,福等議稍稍傳達外廷,高煦遂譖縉洩禁中語。明年,縉坐廷試讀卷不公,謫廣西布政司參議。既行,禮部郎中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命督餉化州。
       永樂八年,縉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縉謁皇太子而還。漢王言縉伺上出,私覲太子,徑歸,無人臣禮。帝震怒。縉時方偕檢討王偁道廣東,覽山川,上疏請鑿贛江通南北。奏至,逮縉下詔獄,拷掠備至。詞連大理丞湯宗,宗人府經歷高得暘,中允李貫,贊善王汝玉,編修朱紘,檢討蔣驥、潘畿、蕭引高幷及至剛,皆下獄。汝玉、貫、紘、引高、得暘皆瘐死。十三年,錦衣衞帥紀綱上囚籍。帝見縉姓名曰:「縉猶在耶?」綱遂醉縉酒,埋積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遼東。
       方縉居翰林時,內官張興恃寵笞人左順門外。縉叱之,興斂手退。帝嘗書廷臣名,命縉各疏其短長。縉言:「蹇義天資厚重,中無定見。夏原吉有德量,不遠小人。劉儁有才幹,不知顧義。鄭賜可謂君子,頗短於才。李至剛誕而附勢,雖才不端。黃福秉心易直,確有執守。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宋禮戇直而苛,人怨不卹。陳洽疏通警敏,亦不失正。方賓簿書之才,駔儈之心。」帝以付太子,太子因問尹昌隆、王汝玉。縉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惜有市心耳。」後仁宗即位,出縉所疏示楊士奇曰:「人言縉狂,觀所論列,皆有定見,不狂也。」詔歸縉妻子宗族。
       縉初與胡廣同侍成祖宴。帝曰:「爾二人生同里,長同學,仕同官。縉有子,廣可以女妻之。」廣頓首曰:「臣妻方娠,未卜男女。」帝笑曰:「定女矣。」已而果生女,遂約婚。縉敗,子禎亮徙遼東,廣欲離婚。女截耳誓曰:「薄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無二。」及赦還,卒歸禎亮。
       正統元年八月詔還所籍家產。成化元年復縉官,贈朝議大夫。始縉言漢王及安南事得禍。後高煦以叛誅。安南數反,置吏未久,復棄去。悉如縉言。
       縉兄綸,洪武中,亦官御史,性剛直。後改應天教授。子禎期,以書名。
       黃淮,字宗豫,永嘉人。父性,方國珍據溫州,遁跡避偽命。
       淮舉洪武末進士,授中書舍人。成祖即位,召對稱旨,命與解縉常立御榻左,備顧問。或至夜分,帝就寢,猶賜坐榻前語,機密重務悉預聞。既而與縉等六人並直文淵閣,改翰林編修,進侍讀。議立太子,淮請立嫡以長。太子立,遷左庶子兼侍讀。永樂五年,解縉黜,淮進右春坊大學士。明年與胡廣、金幼孜、楊榮、楊士奇同輔導太孫。七年,帝北巡,命淮及蹇義、金忠、楊士奇輔皇太子監國。十一年再北巡,仍留守。明年,帝征瓦剌還,太子遣使迎稍緩,帝重入高煦譖,悉徵東宮官屬下詔獄,淮及楊溥、金問皆坐繫十年。
       仁宗即位,復官。尋擢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與楊榮、金幼孜、楊士奇同掌內制。丁母憂,乞終制。不許。明年進少保、戶部尚書,兼大學士如故。仁宗崩,太子在南京。漢王久蓄異志,中外疑懼,淮憂危嘔血。宣德元年,帝親征樂安,命淮居守。明年以疾乞休,許之。父性年九十,奉養甚歡。及性卒,賜葬祭,淮詣闕謝。值燈時,賜遊西苑,詔乘肩輿登萬歲山。命主會試。比辭歸,餞之太液池,帝為長歌送之,且曰:「朕生日,卿其復來。」明年入賀。英宗立,再入朝。正統十四年六月卒。年八十三,諡文簡。
       淮性明果,達於治體。永樂中,長沙妖人李法良反。仁宗方監國,命豐城侯李彬討之。漢王忌太子有功,詭言彬不可用。淮曰:「彬,老將,必能滅賊,願急遣。」彬卒禽法良。又時有告黨逆者。淮言於帝曰:「洪武末年已有敕禁,不宜復理。」吏部追論「靖難」兵起時,南人官北地不即歸附者,當編戍。淮曰:「如是,恐示人不廣。」帝皆從之。阿魯台歸款,請得役屬吐蕃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詞,磨其金酒中,飲諸酋長以盟。衆議欲許之。淮曰:「彼勢分則易制,一則難圖矣。」帝顧左右曰:「黃淮論事,如立高岡,無遠不見。」西域僧大寶法王來朝,帝將刻玉印賜之,以璞示淮。淮曰:「朝廷賜諸番制敕,用『敕命』、『廣運』二寶。今此玉較大,非所以示遠人、尊朝廷。」帝嘉納。其獻替類如此。然量頗隘。同列有小過,輒以聞。或謂解縉之謫,淮有力焉。其見疎於宣宗也,亦謂楊榮言淮病瘵,能染人云。
       胡廣,字光大,吉水人。父子祺,名壽昌,以字行。陳友諒陷吉安,太祖遣兵復之,將殺脅從者千餘人。子祺走謁帥,力言不可,得免。洪武三年以文學選為御史,上書請都關中。帝稱善,遣太子巡視陝西,後以太子薨,不果。子祺出為廣西按察僉事,改知彭州。所至平冤獄,毀淫祀,修廢堰,民甚德之。遷延平知府,卒於任。廣,其次子也。建文二年廷試,時方討燕,廣對策有「親藩陸梁,人心搖動」語,帝親擢廣第一,賜名靖,授翰林修撰。
       成祖即位,廣偕解縉迎附,擢侍講,改侍讀,復名廣,遷右春坊右庶子。永樂五年進翰林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帝北征,與楊榮、金幼孜從。數召對帳殿,或至夜分。過山川阨塞,立馬議論,行或稍後,輒遣騎四出求索。嘗失道,脫衣乘驏馬渡河,水沒馬及腰以上,帝顧勞良苦。廣善書,每勒石,皆命書之。十二年再北征,皇長孫從,命廣與榮、幼孜軍中講經史。十四年進文淵閣大學士,兼職如故。帝徵烏思藏僧作法會,為高帝、高后薦福,言見諸祥異。廣乃獻聖孝瑞應頌。帝綴為佛曲,令宮中歌舞之。禮部郎中周訥請封禪。廣言其不可,遂不許。廣上却封禪頌,帝益親愛之。
       廣性縝密。帝前所言及所治職務,出未嘗告人。時人以方漢胡廣。然頗能持大體。奔母喪還朝,帝問百姓安否。對曰:「安,但郡縣窮治建文時姦黨,株及支親,為民厲。」帝納其言。十六年五月卒,年四十九。贈禮部尚書,諡文穆。文臣得諡,自廣始。喪還,過南京,太子為致祭。明年官其子穜翰林檢討。仁宗立,加贈廣少師。
       金幼孜,名善,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二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成祖即位,改翰林檢討,與解縉等同直文淵閣,遷侍講。時翰林坊局臣講書東宮,皆先具經義,閣臣閱正,呈帝覽,乃進講。解縉書,楊士奇易,胡廣詩,幼孜春秋,因進春秋要旨三卷。
       永樂五年遷右諭德兼侍講,因諭吏部,直內閣諸臣胡廣、金幼孜等考滿,勿改他任。七年從幸北京。明年北征,幼孜與廣、榮扈行,駕駐清水源,有泉湧出。幼孜獻銘,榮獻詩,皆勞以上尊。帝重幼孜文學,所過山川要害,輒命記之。幼孜據鞍起草立就。使自瓦剌來,帝召幼孜等傍輿行,言敵中書,親倚甚。嘗與廣、榮及侍郎金純失道陷谷中。暮夜,幼孜墜馬,廣、純去不顧。榮為結鞍行,行又輒墜,榮乘以己騎,明日始達行在所。是夜,帝遣使十餘輩迹榮、幼孜,不獲。比至,帝喜動顏色。自後北征皆從,所撰有北征前後二錄。十二年命與廣、榮等纂五經四書性理大全,遷翰林學士。十八年與榮並進文淵閤大學士。
       二十二年從北征,中道兵疲,帝以問羣臣。莫敢對,惟幼孜言不宜深入。不聽。次開平,帝謂榮、幼孜曰:「朕夢神人語上帝好生者再,是何祥也?」榮、幼孜對曰:「陛下此舉,固在除暴安民。然火炎崑岡,玉石俱燬,惟陛下留意。」帝然之,即命草詔,招諭諸部。還軍至榆木川,帝崩。祕不發喪。榮訃京師,幼孜護梓宮歸。
       仁宗即位,拜戶部右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尋加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是年十月命幼孜、榮、士奇會錄罪囚於承天門外。詔法司,錄重囚必會三學士,委寄益隆。帝御西角門閱廷臣制誥,顧三學士曰:「汝三人及蹇、夏二尚書,皆先帝舊臣,朕方倚以自輔。嘗見前代人主惡聞直言,雖素所親信,亦畏威順旨,緘默取容。賢良之臣,言不見聽,退而杜口。朕與卿等當深用為戒。」因取五人誥詞,親增二語云:「勿謂崇高而難入,勿以有所從違而或怠。」幼孜等頓首稱謝。洪熙元年進禮部尚書兼大學士、學士如故,並給三俸。尋乞歸省母。明年,母卒。
       宣宗立,詔起復,修兩朝實錄,充總裁官。三年持節寧夏,冊慶府郡王妃。所過詢兵民疾苦,還奏之,帝嘉納焉。從巡邊,度雞鳴山。帝曰:「唐太宗恃其英武征遼,嘗過此山。」幼孜對曰:「太宗尋悔此役,故建憫忠閣。」帝曰:「此山崩於元順帝時,為元亡徵。」對曰:「順帝亡國之主,雖山不崩,國亦必亡。」宣德六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四。贈少保,諡文靖。
       幼孜簡易靜默,寬裕有容。眷遇雖隆,而自處益謙。名其宴居之室曰「退庵」。疾革時,家人囑請身後恩,不聽,曰:「此君子所恥也。」
       胡儼,字若思,南昌人。少嗜學,於天文、地理、律曆、醫卜無不究覽。洪武中以舉人授華亭教諭,能以師道自任。母憂,服除,改長垣,乞便地就養,復改餘干。學官許乞便地自儼始。
       建文元年薦授桐城知縣。鑿桐陂水,溉田為民利。縣有虎傷人。儼齋沐告於神,虎遁去。桐人祀之朱邑祠。四年,副都御史練子寧薦於朝曰:「儼學足達天人,智足資帷幄。」比召至,燕師已渡江。
       成祖即位,曰:「儼知天文,其令欽天監試。」既試,奏儼實通象緯、氣候之學。尋又以解縉薦,授翰林檢討,與縉等俱直文淵閣,遷侍講,進左庶子。父喪,起復。儼在閣,承顧問,嘗不欲先人,然少戇。永樂二年九月拜國子監祭酒,遂不預機務。時用法嚴峻,國子生託事告歸者坐戍邊。儼至,即奏除之。七年,帝幸北京,召儼赴行在。明年北征,命以祭酒兼侍講,掌翰林院事,輔皇太孫留守北京。十九年改北京國子監祭酒。
       當是時,海內混一,垂五十年。帝方內興禮樂,外懷要荒,公卿大夫彬彬多文學之士。儼館閣宿儒,朝廷大著作多出其手,重修太祖實錄、永樂大典、天下圖誌皆充總裁官。居國學二十餘年,以身率教,動有師法。洪熙改元,以疾乞休,仁宗賜敕獎勞,進太子賓客,仍兼祭酒。致仕,復其子孫。
       宣宗即位,以禮部侍郎召,辭歸。家居二十年,方岳重臣咸待以師禮。儼與言,未嘗及私。自處淡泊,歲時衣食纔給。初為湖廣考官,得楊溥文,大異之,題其上曰:「必能為董子之正言,而不為公孫之阿曲。」世以為知人。正統八年八月卒,年八十三。
       贊曰:明初罷丞相,分事權於六部。成祖始命儒臣直文淵閣,預機務。沿及仁、宣,而閣權日重,實行丞相事。解縉以下五人,則詞林之最初入閣者也。夫處禁密之地,必以公正自持,而尤貴於厚重不洩。縉少年高才,自負匡濟大略,太祖俾十年進學,愛之深矣。彼其動輒得謗,不克令終,夫豈盡嫉賢害能者力固使之然歟。黃淮功在輔導,胡廣、金幼孜勞著扈從,胡儼久於國學。觀諸臣從容密勿,隨事納忠,固非僅以文字翰墨為勳績已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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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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