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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繁體版)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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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倫涂棐 章懋從子拯 黃仲昭 莊昹 鄒智 舒芬崔桐 馬汝驥
       羅倫,字彝正,吉安永豐人。五歲嘗隨母入園,果落,衆競取,倫獨賜而後受。家貧樵牧,挾書誦不輟。及為諸生,志聖賢學,嘗曰:「舉業非能壞人,人自壞之耳。」知府張瑄憫其貧,周之粟,謝不受。居父母喪,踰大祥,始食鹽酪。
       成化二年,廷試,對策萬餘言。直斥時弊,名震都下。擢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踰二月,大學士李賢奔喪畢,奉詔還朝。倫詣賢沮之,不聽。乃上疏曰:
       臣聞朝廷援楊溥故事,起復大學士李賢。臣竊謂賢大臣,起復大事,綱常風化繫焉,不可不慎。曩陛下制策有曰:「朕夙夜拳拳,欲正大綱,舉萬目,使人倫明於上,風俗厚於下。」竊謂明人倫,厚風俗,莫先於孝。在禮,子有父母之喪,君三年不呼其門。子夏問:「三年之喪,金革無避,禮歟?」孔子曰:「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弗知也。」陛下於賢,以為金革之事起復之歟?則未之有也。以大臣起復之歟?則禮所未見也。
       夫為人君,當舉先王之禮教其臣;為人臣,當守先王之禮事其君。昔宋仁宗嘗起復富弼矣,弼辭曰:「不敢遵故事以遂前代之非,但當據禮經以行今日之是。」仁宗卒從其請。孝宗嘗起復劉珙矣,珙辭曰:「身在草土之中,國無門庭之寇,難冒金革之名,私竊利祿之實。」孝宗不抑其情。此二君者,未嘗以故事強其臣。二臣者,未嘗以故事徇其君。故史冊書之為盛事,士大夫傳之為美談。無他,君能教臣以孝,臣有孝可移於君也。自是而後,無復禮義。王黼、史嵩之、陳宜中、賈似道之徒,皆援故事起復。然天下壞亂,社稷傾危,流禍當時,遺譏後代。無他,君不教臣以孝,臣無孝可移於君也。陛下必欲賢身任天下之事,則賢身不可留,口實可言。宜降溫詔,俾如劉珙得以言事。使賢於天下之事知必言,言必盡。陛下於賢之言聞必行,行必力。賢雖不起復,猶起復也。苟知之而不能盡言,言之而不能力行,賢雖起復無益也。
       且陛下無謂廟堂無賢臣,庶官無賢士。君,盂也;臣,水也。水之方圓,盂實主之。臣之直佞,君實召之。陛下誠於退朝之暇,親直諒博洽之臣,講聖學君德之要,詢政事得失,察民生利病,訪人才賢否,考古今盛衰,舍獨信之偏見,納逆耳之苦言,則衆賢羣策畢萃於朝,又何待違先王之禮經,損大臣之名節,然後天下可治哉。
       臣伏見比年以來,朝廷以奪情為常典,縉紳以起復為美名,食稻衣錦之徒,接踵廟堂,不知此人於天下之重何關耶。且婦於舅姑,喪亦三年,孫於祖父母,服則齊衰。奪情於夫,初無預其妻。奪情於父,初無干其子。今或舍館如故,妻孥不還,乃號於天下曰「本欲終喪,朝命不許」,雖三尺童子,臣知其不信也。為人父者所以望其子之報,豈擬至於此哉。為人子者所以報其親之心,豈忍至於此哉。枉己者不能直人,忘親者不能忠君。陛下何取於若人,而起復之也。
       今大臣起復,羣臣不以為非,且從而贊之。羣臣起復,大臣不以為非,且從而成之。上下成俗,混然同流,率天下之人為無父之歸,臣不忍聖明之朝,致綱常之壞,風俗之弊,一至此極也。願陛下斷自聖衷,許賢歸家持服。其他已起復者,仍令奔喪,未起復者,悉許終制。脫有金革之變,亦從墨衰之權,使任軍事於外,盡心喪於內。將朝廷端則天下一,大臣法則羣臣效,人倫由是明,風俗由是厚矣。
       疏入,謫福建市舶司副提舉。御史陳選疏救,不報。御史楊琅復申救,帝切責之。尚書王翺以文彥博救唐介事諷賢,賢曰:「潞公市恩,歸怨朝廷,吾不可以效之。」亡何,賢卒。明年以學士商輅言召復原職,改南京。居二年,引疾歸,遂不復出。
       倫為人剛正,嚴於律己。義所在,毅然必為,於富貴名利泊如也。里居倡行鄉約,相率無敢犯。衣食粗惡,或遺之衣,見道殣,解以覆之。晨留客飲,妻子貸粟鄰家,及午方炊,不為意。以金牛山人跡不至,築室著書其中,四方從學者甚衆。十四年卒,年四十八。嘉靖初,從御史唐龍請,追贈左春坊諭德,諡文毅。學者稱一峰先生。
       方倫為提舉時,御史豐城涂棐巡按福建。司禮中官黃賜,延平人也,請見,棐不可。泉州知府李宗學以受賕為棐所按,訐棐自解,賜從中主其奏。棐、宗學俱被徵,詞連倫,當幷逮。鎮撫司某曰:「羅先生可至此乎?」即日鞫成上之。倫得免,棐亦復官。
       棐,天順四年進士。成化中嘗言:「祖宗朝,政事必與大臣面議。自先帝幼沖,未能裁決,柄國者慮其缺遺,假簡易之辭,以便宣布。凡視朝奏事,諭旨輒曰『所司知之』。此一時權宜,非可循為定制。況批答多參以中官,內閣或不與,尤乖祖制。乞復面議,杜蔽壅之弊。」憲宗不能用。終廣東副使。
       章懋,字德懋,蘭谿人。成化二年會試第一,成進士,改庶吉士。明年冬,授編修。
       憲宗將以元夕張燈,命詞臣撰詩詞進奉。懋與同官黃仲昭、檢討莊昹疏諫曰:「頃諭臣等撰鰲山煙火詩詞,臣等竊議,此必非陛下本懷,或以兩宮聖母在上,欲備極孝養奉其歡心耳。然大孝在乎養志,不可徒陳耳目之玩以為養也。今川東未靖,遼左多虞,江西、湖廣赤地數千里,萬姓嗷嗷,張口待哺,此正陛下宵旰焦勞,兩宮母后同憂天下之日。至翰林官以論思為職,鄙俚之言豈宜進於君上。伏讀宣宗皇帝御製翰林箴有曰『啟沃之言,唯義與仁。堯、舜之道,鄒、魯以陳』。張燈豈堯、舜之道,詩詞豈仁義之言。若謂煙火細故不足為聖德累,則舜何必不造漆器,禹何必不嗜旨酒,漢文何必不作露臺。古帝王慎小謹微必矜細行者,正以欲不可縱,漸不可長也。伏乞將煙火停止,移此視聽以明目達聰,省此貲財以振饑恤困,則災祲可銷,太平可致。」帝以元夕張燈,祖宗故事,惡懋等妄言,並杖之闕下,左遷其官。修撰羅倫先以言事被黜,時稱「翰林四諫」。
       懋既貶臨武知縣,未行,以給事中毛弘等論救,改南京大理左評事。踰三年,遷福建僉事。平泰寧、沙、尤賊,聽福安民採礦以杜盜源,建議番貨互通貿易以裕商民,政績甚著。滿考入都,年止四十一,力求致仕。吏部尚書尹旻固留之,不可。
       既歸,屏跡不入城府。奉親之暇,專以讀書講學為事,弟子執經者日益進。貧無供具,惟脫粟菜羹而已。四方學士大夫高其風,稱為楓山先生。家居二十餘年,中外交薦,部檄屢起之,以親老堅不赴。
       弘治中,孝宗登用羣賢。衆議兩京國學當用名儒,起謝鐸於北監。及南監缺祭酒,遂以懋補之。懋方遭父憂不就。時南監缺司業且二十年,詔特以羅欽順為之,而虛位以待懋。十六年,服闋,懋復固辭。不允,始涖任,六館士人人自以為得師。監生尤樾母病,例不得歸省,晝夜泣。懋遣之歸,曰:「吾寧以違制獲罪。」
       武宗立,陳勤聖學、隆繼述、謹大婚、重詔令、敬天戒五事。正德元年乞休,五疏不允。復引疾懇辭,明年三月始得請。五年起南京太常卿,明年又起為南京禮部右侍郎,皆力辭不就。言者屢陳懋德望,請加優禮,詔有司歲時存問。世宗嗣位,即家進南京禮部尚書,致仕。其冬,遣行人存問,而懋已卒,年八十六。贈太子少保,諡文懿。
       懋為學,恪守先儒訓。或諷為文章,曰:「小技耳,予弗暇。」有勸以著述者,曰:「先儒之言至矣,芟其繁可也。」通籍五十餘年,歷俸僅滿三考。難進易退,世皆高之。
       生三子,兼令業農。縣令過之,諸子釋耒跪迎,人不知其貴公子也。子省懋於南監,徒步往,道為巡檢所笞,已知而請罪,懋慰遣之。晚年,三子一孫盡死。年八十二生少子接,後以廕為國子生。
       從子拯,字以道。幼從懋學,登弘治十五年進士,為刑部主事。正德初,忤劉瑾,下詔獄,謫梧州府通判。瑾誅,擢南京兵部郎中。嘉靖中,累官工部尚書。桂萼欲復海運,延公卿議得失,拯曰:「海運雖有故事,而風濤百倍於河。且天津海口多淤,自古不聞有濬海者。」議遂寢。南北郊議起,拯言不可,失帝意。尋坐郊壇祭器缺供,落職歸。久之復官。致仕,卒。
       黃仲昭,名潛,以字行,莆田人。祖壽生,翰林檢討,有學行。父嘉,束鹿知縣,以善政聞。
       仲昭性端謹,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學。登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與章懋、莊昹同以直諫被杖,謫湘潭知縣。在道,用諫官言,改南京大理評事。兩京諸司隸卒率放還而取其月錢,為故事,惟仲昭與羅倫不取。御史縱子弟取賂,刑部曲為地,仲昭駁正之。有羣掠民婦轉鬻者,部坐首惡一人,仲昭請皆坐。連遭父母喪,不離苫塊者四年。服除,以親不逮養,遂不出。
       弘治改元,御史姜洪疏薦,吏部尚書王恕檄有司敦趣。比至,恕迓之大門外,揖讓升堂,相向再拜,世兩高之。除江西提學僉事,誨士以正學。久之再疏乞休,日事著述。學者稱未軒先生。卒年七十四。
       仲昭兄深,御史。深子乾亨,行人。使滿剌加,歿於海。乾亨子如金,廣西提學副使;希雍,蘇州同知。仲昭孫懋,南京戶部侍郎。
       莊昹,字孔暘,江浦人。自幼豪邁不羣,嗜古博學。舉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檢討。與編修章懋、黃仲昭疏諫內廷張燈,忤旨廷杖二十,謫桂陽州判官。尋以言官論救,改南京行人司副。居三年,母憂去。繼丁父憂,哀毀,喪除不復出。卜居定山二十餘年,學者稱定山先生。巡撫王恕嘗欲葺其廬,辭之。
       昹生平不尚著述,有自得,輒見之於詩。薦章十餘上,部檄屢趣,俱不赴。大學士丘濬素惡昹,語人曰:「率天下士背朝廷者,昹也。」弘治七年有薦昹者,奉詔起用。昹念濬當國,不出且得罪,強起入都。大學士徐溥語郎中邵寶曰:「定山故翰林,復之。」濬聞曰:「我不識所謂定山也。」乃復以為行人司副。俄遷南京吏部郎中,得風疾。明年乞身歸,部臣不為奏。又明年京察,尚書倪岳以老疾罷之。居二年卒,年六十三。天啟初,追諡文節。
       鄒智,字汝愚,合州人。年十二能文。家貧,讀書焚木葉繼晷者三年。舉成化二十二年鄉試第一。
       時帝益倦於政,而萬安、劉吉、尹直居政府,智憤之。道出三原,謁致仕尚書王恕,慨然曰:「治天下,在進君子退小人。方今小人在位,毒痡四海,而公顧屏棄田里。智此行非為科名,欲上書天子,別白賢奸,拯斯民於塗炭耳。」恕奇其言,笑而不答。明年登進士。改庶吉士。遂上疏曰:
       陛下於輔臣,遇事必咨,殊恩異數必及,亦云任矣。然或進退一人,處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陰執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陛下豈不欲推誠待物哉?由其進身之初,多出私門,先有以致陛下之厭薄。及與議事,又唯諾惟謹,伈伈俔俔,若有所不敢,反不如一二俗吏足以任事。此陛下所為疑也,臣竊以為過矣。昔宋仁宗知夏竦懷詐則黜之,知呂夷簡能改過則容之,知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可任則不次擢之,故能北拒契丹,西臣元昊。未聞一任一疑,可以成天下事也。願陛下察孰為竦,孰為夷簡,而黜之容之,孰為衍、琦、仲淹、弼而擢之,日與講論治道,不使小人得參其間,則天工亮矣。
       臣又聞天下事惟輔臣得議,惟諫官得言。諫官雖卑,與輔臣等。乃今之諫官以軀體魁梧為美,以應對捷給為賢,以簿書刑獄為職業,不畏天變,不恤人窮。或以忠義激之,則曰:「吾非不欲言,言出則禍隨,其誰吾聽?」嗚呼,既不能盡言效職,而復引過以歸於上,有人心者固如是乎。臣願罷黜浮冗,廣求風節之臣。令仗下糾彈,入閣參議。或請對,或輪對,或非時召對,霽色接之,溫言導之,使得畢誠盡蘊,則天聽開矣。
       臣又聞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君子之有益人國也大矣。以陛下之聰明,寧不知君子可任,而故屈抑之哉?乃小人巧讒間以中傷之耳。今碩德如王恕,忠鯁如強珍,亮直剛方如章懋、林俊、張吉,皆一時人望,不宜貶錮,負上天生才之意。陛下誠召此數人,置要近之地,使各盡其平生,則天心協矣。
       臣又聞高皇帝制閽寺,惟給掃除,不及以政。近者舊章日壞,邪徑日開,人主大權盡出其手。內倚之為相,外倚之為將,藩方倚之為鎮撫,伶人賤工倚之以作奇技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恣出入宮禁,此豈高皇帝所許哉!願陛下以宰相為股肱,以諫官為耳目,以正人君子為腹心,深思極慮,定宗社長久之計,則大綱正矣。
       然其本則在陛下明理何如耳。竊聞侍臣進講無反覆論辨之功,陛下聽講亦無從容沃心之益。如此而欲明理以應事,臣不信也。願陛下念義理之難窮,惜日月之易邁,考之經史,驗之身心,使終歲無間,則聖學明而萬事畢治,豈特四事之舉措得其當已耶。
       疏入,不報。
       智既慷慨負奇,其時御史湯鼐、中書舍人吉人、進士李文祥亦並負意氣,智皆與之善。因相與品覈公卿,裁量人物。未幾,孝宗嗣位,弊政多所更。智喜,以為其志且得行,乃復因星變上書曰:
       伏讀明詔云「天下利弊所當興革,所在官員人等條具以聞」。此殆陛下知前日登極詔書為奸臣所誤,禁言官毋風聞挾私言事,物論囂然,故復下此條自解耳。夫不曰「朕躬有過,朝政有闕」,而曰「利弊當興革」;不曰「許諸人直言無隱」,而曰「官員人等條具以聞」。陛下所以求言者,已不廣矣。今欲興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當求利弊之本原而興且革之,不當毛舉細故,以為利弊在是也。
       本原何在?閣臣是已。少師安持祿怙寵,少保吉附下罔上,太子少保直挾詐懷奸,世之小人也。陛下留之,則君德必不就,朝政必不修,此弊所當革者也。致仕尚書王恕忠亮可任大事,尚書王竑剛毅可寢大奸,都御史彭韶方正可決大疑,世之君子也。陛下用之,則君德開明,朝政清肅,此利所當興也。
       然君子所以不進,小人所以不退,大抵由宦官權重而已。漢元帝嘗任蕭望之、周堪矣,卒制於弘恭、石顯。宋孝宗嘗任劉俊卿、劉珙矣,卒間於陳源、甘昇。李林甫、牛仙客與高力士相附和,而唐政不綱。賈似道、丁大全與董宋臣相表裏,而宋室不振。君子小人進退之機,未嘗不繫此曹之盛衰。願陛下鑒既往,謹將來,攬天綱,張英斷。凡所以待宦官者,一以高皇帝為法,則君子可進,小人可退,而天下之治出於一矣。
       以陛下聰明冠世,豈不知刑臣不可委信,然而不免誤用者,殆正心之學未講也。心發於天理,則耳目聰明,言動中節,何宦官之能惑。發於人欲,則一身無主,萬事失綱,投間抵隙,蒙蔽得施。雖有神武之資,亦將日改月化而寖失其初。欲進君子退小人,興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豈可得哉。
       帝得疏,頷之。居無何,安、直相繼罷斥。而吉任寄如故,銜智刺骨。
       鼐常朝當侍班,智告之曰:「祖宗盛時,御史侍班,得面陳政務得失,立取進止。自後惟退而具疏,此君臣情意所由隔也。君幸值維新之日,盍倣先朝故事行之。」及恕赴召至京,智往謁曰:「後世人臣不獲時見天子,故事多苟且。願公且勿受官,先請朝見,取時政不善者歷陳之,力請除革,而後拜命,庶其有濟。若先受官,無復見天子之日矣。」鼐與恕亦未能用其言。
       會劉槩獄起,吉使其黨魏璋入智名,遂下詔獄。智身親三木,僅屬喘息,慷慨對簿曰:「智見經筵以寒暑輟講,午朝以細事塞責,紀綱廢弛,風俗浮薄,生民憔悴,邊備空虛,私竊以為憂。與鼐等往來論議誠有之,不知其他。」讞者承吉意,竟謫廣東石城所吏目,事具湯鼐傳。
       智至廣東,總督秦紘檄召修書,乃居會城。聞陳獻章講道新會,往受業,自是學益粹。弘治四年十月得疾遽卒,年二十有六。同年生吳廷舉為順德知縣,殮而歸其喪。天啟初,追諡忠介。
       舒芬,字國裳,進賢人。年十二,獻馴鴈賦於知府祝瀚,遂知名。正德十二年舉進士第一,授修撰。
       時武宗數微行,畋遊無度。其明年,孝貞皇后崩甫踰月,欲幸宣府。託言往視山陵,罷沿道兵衞。芬上言:「陛下三年之內當深居不出,雖釋服之後,固儼然煢疚也。且自古萬乘之重,非奔竄逃匿,未有不嚴侍衞者。又等威莫大於車服,以天子之尊下同庶人,舍大輅袞冕而羸車褻服是御,非所以辨上下,定禮儀。」不聽。
       孝貞山陵畢,迎主祔廟,自長安門入。芬又言:「孝貞皇后作配茂陵,未聞失德。祖宗之制,既葬迎主,必入正門。昨孝貞之主,顧從陛下駕由旁門入,他日史臣書之曰『六月己丑,車駕至自山陵,迎孝貞純皇后主入長安門』,將使孝貞有不得正終之嫌,其何以解於天下後世。昨祔廟之夕,疾風迅雷甚雨,意者聖祖列宗及孝貞皇后之靈,儆告陛下也。陛下宜即明詔中外,以示改過。」不報。遂乞歸養,不許。
       又明年三月,帝議南巡。時寧王宸濠久蓄異謀,與近倖相結,人情惶懼。言官伏闕諫,忤旨被責讓。芬憂之,與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主事萬潮、庶吉士汪應軫要諸曹連章入諫,衆許諾。芬遂偕編修崔桐,庶吉士江暉、王廷陳、馬汝驥、曹嘉及應軫上疏曰:「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協律度,同量衡,訪遺老,問疾苦,黜陟幽明,式序在位,是以諸侯畏焉,百姓安焉。若陛下之出,不過如秦皇、漢武,侈心為樂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禮者也。博浪、柏谷,其禍亦可鑒矣。近者西北再巡,六師不攝,四民告病。哀痛之聲,上徹蒼昊,傳播四方,人心震動。故一聞南巡詔書,皆鳥驚獸散。而有司方以迎奉為名,徵發嚴急,江、淮之間蕭然煩費。萬一不逞之徒,乘勢倡亂,為禍非細。且陛下以鎮國公自命,苟至親王國境,或據勛臣之禮以待陛下,將北嚮朝之乎,抑南面受其朝乎?假令循名責實,深求悖謬之端,則左右寵倖無死所矣。尚有事堪痛哭不忍言者:宗藩蓄劉濞之釁,大臣懷馮道之心,以祿位為故物,以朝署為巿廛,以陛下為弈棋,以革除年間為故事。特左右寵倖知術短淺,無能以此言告陛下耳。使陛下得聞此言,雖禁門之外,亦將警蹕而出,尚敢輕騎慢遊哉。」
       疏入,陸完迎謂曰:「上聞有諫者輒恚,欲自引決。諸君且休,勿歸過君上,沽直名。」芬等不應而出。有頃,良勝、潮過芬,扼腕恨完。芬因邀博士陳九川至,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奪志,君輩可遂已乎?」明日遂偕諸曹連疏入。帝大怒,命跪闕下五日,期滿復杖之三十。芬創甚,幾斃,舁至翰林院中。掌院者懼得罪,命摽出之,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竟謫福建巿舶副提舉,裹創就道。
       世宗即位,召復故官。嘉靖三年春,昭聖太后壽旦,詔免諸命婦朝賀。芬言:「前者興國太后令旦,命婦朝賀如儀。今遇皇太后壽節,忽行傳免,恐失輕重之宜。乞收成命,以彰聖孝。」帝怒,奪俸三月。時帝欲尊崇本生,芬偕其僚連章極諫。及張璁、桂萼、方獻夫驟擢學士,芬及同官楊維聰、編修王思羞與同列,拜疏乞罷。未幾,復偕同官楊慎等伏左順門哭爭。帝怒,下獄廷杖,奪俸如初。旋遭母喪歸,卒於家,年四十四。世稱「忠孝狀元」。
       芬丰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夜則計過自訟。以倡明絕學為己任。其學貫串諸經,兼通天文律曆,而尤精於周禮。嘗曰:「周禮視儀禮、禮記,猶蜀之視吳、魏也。賈氏謂儀禮為本,周禮為末,妄矣。朱子不加是正,何也?」疾革,其子請所言,惟以未及表章周禮為恨。學者稱梓溪先生。萬曆中,追諡文節。先是,修撰羅倫以諫謫福建提舉,踰六十年而芬繼之。與倫同鄉同官,所謫地與官又同,福建士大夫遂祀芬配倫云。
       崔桐,字來鳳,海門人。鄉試第一,與芬同進士及第。授編修。既諫南巡,並跪闕下,受杖奪俸。嘉靖中,以侍讀出為湖廣右參議,累擢國子祭酒,禮部右侍郎。
       馬汝驥字仲房,綏德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偕芬等諫南巡,罰跪受杖。教習期滿,當授編修,特調澤州知州。懲王府人虐小民,比王有所屬,輒投其書櫝中不視。陵川知縣貪,汝驥欲黜之。巡按御史為曲解,汝驥不聽,竟褫其官。世宗立,召復編修,尋錄直諫功,增秩一等。預修武宗實錄,進修撰。歷兩京國子司業,擢南京右通政,就改國子祭酒,召拜禮部右侍郎。尚書嚴嵩愛重汝驥,入閣稱之,帝特加侍讀學士。汝驥行己峭厲,然性故和易,人望歸焉。卒贈尚書,諡文簡。
       應軫等自有傳。
       贊曰:詞臣以文學侍從為職,非有言責也。激於名義,侃侃廷諍,抵罪謫而不悔,豈非皎然志節之士歟。奪情之典不始李賢,然自羅倫疏傳誦天下,而朝臣不敢以起復為故事,於倫理所裨,豈淺鮮哉。章懋等引宣宗箴,明國家設官意,不為彰君之過。鄒智指列賢奸,矯拂媮末。舒芬危言聳切,有爰盎3a5c轡之風。況夫清修峻節,行無瑕尤,若諸子者,洵足以矯文士浮夸之習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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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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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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