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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繁體版)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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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廷和 梁儲 蔣冕 毛紀 石珤兄玠
       楊廷和,字介夫,新都人。父春,湖廣提學僉事。廷和年十二舉於鄉。成化十四年,年十九,先其父成進士。改庶吉士,告歸娶,還朝授檢討。廷和為人美風姿,性沉靜詳審,為文簡暢有法。好考究掌故、民瘼、邊事及一切法家言,鬱然負公輔望。
       弘治二年進修撰。憲宗實錄成,以預纂修進侍讀。改左春坊左中允,侍皇太子講讀。修會典成,超拜左春坊大學士,充日講官。正德二年由詹事入東閣,專典誥敕。以講筵指斥佞幸,忤劉瑾,傳旨改南京吏部左侍郎。五月遷南京戶部尚書。又三月召還,進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明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瑾摘會典小誤,奪廷和與大學士李東陽等俸二級。尋以成孝宗實錄功還之。明年加光祿大夫、柱國,遷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時瑾橫益甚,而焦芳、張綵為中外媾。廷和與東陽委曲其間,小有劑救而已。安化王寘鐇反,以誅瑾為名。廷和等草赦詔,請擢邊將仇鉞,以離賊黨。鉞果執寘鐇。會張永發瑾罪,瑾伏誅,廷和等乃復論功進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予一子中書舍人。
       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反,楊一清薦馬中錫討之。廷和言:「中錫,文士也,不任此。」時業已行,果不能平賊。廷和請逮中錫下獄,以陸完代之,而斬故受賕縱賊者參將桑玉。已,又用學士陳霽言,調諸邊兵討河南賊趙鐩等,而薦彭澤為總制。賊平論功,錄廷和一子錦衣衞千戶。辭,特加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東陽致政,廷和遂為首輔。
       張永既去瑾而驕,捕得男子臂龍文者以為功,援故太監劉永誠例,覬封侯。廷和言「永誠從子聚自以戰功封伯耳,且非永誠身受之也」,乃止。彭澤將西討鄢本恕,問計廷和。廷和曰:「以君才,賊不足平,所戒者班師早耳。」澤後破誅本恕等即班師,而餘黨復蝟起不可制。澤既發復留,乃歎曰:「楊公先見,吾不及也。」
       乾清宮災,廷和請帝避殿,下詔罪己,求直言。因與其僚上疏,勸帝早朝晏罷,躬九廟祭祀,崇兩宮孝養,勤日講。復面奏開言路,達下情,還邊兵,革宮市,罷皇店,出西僧,省工作,減織造,凡十餘條,皆切至。帝不省。尋以父卒乞奔喪,不許。三請乃許,遣中官護行。旋復起之,三疏辭,始許。閣臣之得終父母喪者,自廷和始也。
       服甫闋,即召至。帝方獵宣府,使使賜廷和羊酒、銀幣。廷和疏謝,因請迴鑾,不報。復與大學士蔣冕馳至居庸,欲身出塞請。帝令谷大用扼關門,乃歸。帝命迴鑾日羣臣各製旗帳迎,廷和曰:「此里俗以施之親舊耳。天子至尊,不敢瀆獻。」帝再使使諭意,執不從,乃已。
       當廷和柄政,帝恆不視朝,恣游大同、宣府、延綏間,多失政。廷和未嘗不諫,俱不聽。廷和亦不能執奏。以是邑邑不自得,數移疾乞骸骨,帝亦不聽。中官谷大用、魏彬、張雄,義子錢寧、江彬輩,恣橫甚。廷和雖不為下,然亦不能有所裁禁,以是得稍自安。
       御史蕭淮發寧王宸濠反謀,錢寧輩猶庇之,詆淮離間。廷和請如宣宗諭趙王故事,遣貴戚大臣齎敕往諭,收其護衞屯田。於是命中官賴義、駙馬都尉崔元等往,未至而宸濠反。帝欲帥師親征,廷和等力阻之。帝乃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統各京邊將士南討。而安邊伯許泰為威武副將軍、左都督劉暉為平賊將軍前驅,鎮守、撫、按悉聽節制。命廷和與大學士毛紀居守。以乾清、坤寧二宮工成,推恩錄一子錦衣衞副千戶,辭。時廷和當草大將軍征南敕諭,謝弗肯,帝心恚。會推南京吏部尚書劉春理東閣誥敕,以廷和私其鄉人,切責之。廷和謝罪,乞罷,不許。少師梁儲等請與俱罷,復不許。廷和方引疾不入,帝遂傳旨行之。時十四年八月也。
       帝既南,兩更歲朔。廷和頗以鎮靜持重,為中外所推服。凡請迴鑾者數十疏,皆不復省。帝歸,駐蹕通州。廷和等舉故事,請帝還大內御殿受俘,然後正宸濠等誅,而帝已不豫。趨召廷和等至通州受事,即行在執宸濠等僇之,駕乃旋。
       明年正月,帝郊祀,嘔血輿疾歸,逾月益篤。時帝無嗣。司禮中官魏彬等至閣言,國醫力竭矣,請捐萬金購之草澤。廷和心知所謂,不應,而微以倫序之說風之,彬等唯唯。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之從子,大行皇帝之從弟,序當立。」梁儲、蔣冕、毛紀咸贊之,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羣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廷和遂以遺詔令太監張永、武定侯郭勛、安邊伯許泰、尚書王憲選各營兵,分布皇城四門、京城九門及南北要害,廠衞御史以其屬扞掫。傳遺命罷威武營團練諸軍,各邊兵入衞者俱重賚散歸鎮,革皇店及軍門辦事官校悉還衞,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諸貢使皆給賞遣還國,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樂人、南京快馬船、諸非常例者,一切罷遣。又以遺詔釋南京逮繫囚,放遣四方進獻女子,停京師不急工務,收宣府行宮金寶歸諸內庫。中外大悅。
       時平虜伯江彬擁重兵在肘腋間,知天下惡之,心不自安。其黨都督僉事李琮尤狠黠,勸彬乘間以其家衆反,不勝則北走塞外。彬猶豫未決。於是廷和謀以皇太后旨捕誅彬,遂與同官蔣冕、毛紀及司禮中官溫祥四人謀。張永伺知其意,亦密為備。司禮魏彬者,故與彬有連。廷和以其弱可脅也,因題大行銘旌,與彬、祥及他中官張銳、陳嚴等為詳言江彬反狀,以危語怵之。彬心動,惟銳力言江彬無罪,廷和面折之。冕曰:「今日必了此,乃臨。」嚴亦從旁贊決,因俾祥、彬等入白皇太后。良久未報,廷和、冕益自危。頃之,嚴至曰:「彬已禽矣。」彬既誅,中外相慶。
       廷和總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即帝位。廷和草上登極詔書,文書房官忽至閣中,言欲去詔中不便者數事。廷和曰:「往者事齟齬,動稱上意。今亦新天子意耶?吾儕賀登極後,當面奏上,問誰欲削詔草者。」冕、紀亦相繼發危言,其人語塞。已而詔下,正德中蠹政釐抉且盡。所裁汰錦衣諸衞、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餘石,其中貴、義子、傳陞、乞陞一切恩倖得官者大半皆斥去。中外稱新天子聖人,且頌廷和功。而諸失職之徒銜廷和次骨,廷和入朝有挾白刃伺輿旁者。事聞,詔以營卒百人衞出入。帝御經筵,廷和知經筵事。修武宗實錄,充總裁。廷和先已加特進,一品滿九載,兼支大學士俸,賜敕旌諭。至是加左柱國。帝召對者三,慰勞備至。廷和益欲有所發攄,引用正人,布列在位。
       給事、御史交章論王瓊罪狀,下詔獄。瓊迫,疏訐廷和以自解。法司當瓊奸黨律論死,瓊力自辨,得減戍邊。或疑法司承廷和指者。會石珤自禮部尚書掌詹事府,改吏部,廷和復奏改之掌詹事司誥敕。人或謂廷和太專。然廷和以帝雖沖年,性英敏,自信可輔太平,事事有所持諍。錢寧、江彬雖伏誅,而張銳、張忠、于經、許泰等獄久不決。廷和等言:「不誅此曹,則國法不正,公道不明,九廟之靈不安,萬姓之心不服,禍亂之機未息,太平之治未臻。」帝乃籍沒其貲產。廷和復疏請敬天戒,法祖訓,隆孝道,保聖躬,務民義,勤學問,慎命令,明賞罰,專委任,納諫諍,親善人,節財用。語多剴切,皆優詔報可。及議「大禮」,廷和持論益不撓,卒以是忤帝意。
       先是,武宗崩,廷和草遺詔。言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倫序當立。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迎嗣皇帝位。既令禮官上禮儀狀,請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翼日,百官三上箋勸進,俟令旨俞允,擇日即位。其箋文皆循皇子嗣位故事。世宗覽禮部狀,謂:「遺詔以吾嗣皇帝位,非為皇子也。」及至京,止城外。廷和固請如禮部所具儀,世宗不聽。乃御行殿受箋,由大明門直入,告大行几筵,日中即帝位。詔草言「奉皇兄遺詔入奉宗祧」,帝遲回久之,始報可。越三日,遣官往迎帝母興獻妃。未幾,命禮官議興獻王主祀稱號。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姪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進士張璁與侍郎王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瓚微言之,廷和恐其撓議,改瓚官南京。
       五月,澄會廷臣議上,如廷和言。帝不悅。然每召廷和從容賜茶慰諭,欲有所更定,廷和卒不肯順帝指。乃下廷臣再議。廷和偕蔣冕、毛紀奏言:「前代入繼之君,追崇所生者,皆不合典禮。惟宋儒程頤濮議最得義理之正,可為萬世法。至興獻王祀,雖崇仁王主之,他日皇嗣繁衍,仍以第二子為興獻王後,而改封崇仁王為親王,則天理人情,兩全無失。」帝益不悅,命博考典禮,務求至當。廷和、冕、紀復言:「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其所生父瞽瞍也。三代以後,賢莫如漢光武,未聞追崇其所生父南頓君也。惟皇上取法二君,則聖德無累,聖孝有光矣。」澄等亦再三執奏。帝留中不下。
       七月,張璁上疏謂當繼統,不繼嗣。帝遣司禮太監持示廷和,言此議遵祖訓,據古禮,宜從。廷和曰「秀才安知國家事體」,復持入。無何,帝御文華殿召廷和、冕、紀,授以手敕,令尊父母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曰:「禮謂為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不敢阿諛順旨。」仍封還手詔。羣臣亦皆執前議。帝不聽。
       迨九月,母妃至京,帝自定儀由中門入,謁見太廟,復申諭欲加稱興獻帝、后為皇。廷和言:「漢宣帝繼孝昭後,諡史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后,光武上繼元帝,鉅鹿、南頓君以上立廟章陵,皆未嘗追尊。今若加皇字,與孝廟、慈壽並,是忘所後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得辭其責。」因自請斥罷。廷臣諍者百餘人。帝不得已,乃以嘉靖元年詔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不稱皇。
       當是時,廷和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左右因乘間言廷和恣無人臣禮。言官史道、曹嘉遂交劾廷和。帝為薄謫道、嘉以安廷和,然意內移矣。尋論定策功,封廷和、冕、紀伯爵,歲祿千石,廷和固辭。改廕錦衣衞指揮使,復辭。帝以賞太輕,加廕四品京職世襲,復辭。會滿四考,超拜太傅,復四辭而止。特賜敕旌異,錫宴於禮部,九卿皆與焉。
       帝頗事齋醮。廷和力言不可,引梁武、宋徽為喻,優旨報納。江左比歲不登,中官請遣官督織造。工部及給事、御史言之,皆不聽,趣內閣撰敕。廷和等不奉命,因極言民困財竭,請毋遣。帝趣愈急,且戒毋瀆擾執拗。廷和力爭,言:「臣等與舉朝大臣、言官言之不聽,顧二三邪佞之言是聽,陛下能獨與二三邪佞共治祖宗天下哉?且陛下以織造為累朝舊例,不知洪武以來何嘗有之,創自成化、弘治耳。憲宗、孝宗愛民節財美政非一,陛下不取法,獨法其不美者,何也?即位一詔,中官之倖路絀塞殆盡,天下方傳誦聖德,今忽有此,何以取信?」因請究擬旨者何人,疑有假御批以行其私者。帝為謝不審,俾戒所遣官毋縱肆而已,不能止也。
       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疏語露不平。三年正月,帝聽之去。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廕子錦衣衞指揮使之命。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於是,廷和子修撰慎率羣臣伏闕哭爭,杖謫雲南。既而王邦奇誣訐廷和及其次子兵部主事惇、壻修撰金承勛、鄉人侍讀葉桂章與彭澤弟沖交關請屬,俱逮下詔獄。鞫治無狀,乃得解。
       七年,明倫大典成,詔定議禮諸臣罪。言廷和謬主濮議,自詭門生天子、定策國老,法當僇市,姑削職為民。明年六月卒,年七十一。居久之,帝問大學士李時太倉所積幾何,時對曰:「可支數年。由陛下初年詔書裁革冗員所致。」帝慨然曰:「此楊廷和功,不可沒也。」隆慶初,復官,贈太保,諡文忠。
       初,廷和入閣,東陽謂曰:「吾於文翰,頗有一日之長,若經濟事須歸介夫。」及武宗之終,卒安社稷者,廷和力也,人以東陽為知言。
       弟廷儀,兵部右侍郎。子慎、惇,孫有仁,皆進士。慎自有傳。
       梁儲,字叔厚,廣東順德人。受業陳獻章。舉成化十四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土,授編修,尋兼司經局校書。
       弘治四年進侍講。改洗馬,侍武宗於東宮。冊封安南,却其饋。久之,擢翰林學士,同修會典,遷少詹事,拜吏部右侍郎。正德初,改左,進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劉瑾摘會典小疵,儲坐降右侍郎。孝宗實錄成,復尚書,尋加太子少保,調南京吏部。瑾誅,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屢加少傅、太子太傅,進建極殿。
       十年,楊廷和遭喪去,儲為首輔。進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時方建乾清、坤寧宮,又營太素殿、天鵝房、船塢,儲偕同官靳貴、楊一清切諫。明年春,以國本未定,請擇宗室賢者居京師,備儲貳之選,皆不報。其秋,一清罷,蔣冕代之。至明年,貴亦罷,毛紀入閣。
       帝好微行,嘗出西安門,經宿返。儲等諫,不聽,然猶慮外廷知。是春,從近倖言召百官至左順門,明告以郊祀畢幸南海子觀獵。儲等暨廷臣諫,皆不納。八月朔,微服從數十騎幸昌平。次日,儲、冕、紀始覺,追至沙河不及,連疏請回鑾,越十有三日乃旋。儲等以國無儲副,而帝盤游不息,中外危疑,力申建儲之請,亦不報。九月,帝馳出居庸關,幸宣府,命谷大用守關,無縱廷臣出。遂由宣府抵大同,遇寇於應州,幾殆。儲等憂懼,請回鑾益急。章十餘上,帝不為動,歲除竟駐宣府。
       當是時,帝失德彌甚。羣小竊權,濁亂朝政,人情惶惶。儲懼不克任,以廷和服闋,屢請召之。廷和還朝,儲遂讓而處其下。鳳陽守備中官丘德及鎮守延綏、寧夏、大同、宣府諸中官皆乞更敕書兼理民事,帝許之。儲等極言不可,弗聽。
       十三年七月,帝從江彬言,將徧游塞上。託言邊關多警,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六師往征,令內閣草敕。閣臣不可,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廷和、冕在告,儲、紀泣諫,衆亦泣,帝意不可回。已而紀亦引疾,儲獨廷爭累日,帝竟不聽。踰月,帝以大將軍壽肅清邊境,令加封鎮國公。儲、紀上言:「公雖貴,人臣耳。陛下承祖宗業,為天下君,奈何謬自貶損。既封國公,則將授以誥券,追封三代,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況鐵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壽福無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辭。名既不正,言自不順。臣等斷不敢阿意苟從,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不報。帝遂歷宣府、大同,直抵延綏。儲等疏數十上,悉置不省。
       秦王請關中閒田為牧地,江彬、錢寧、張忠等皆為之請。帝排羣議許之,命閣臣草制。廷和、冕引疾,帝怒甚。儲度不可爭,乃上制草曰:「太祖高皇帝著令,茲土不畀藩封。非吝也,念其土廣饒,藩封得之,多蓄士馬,富而且驕,奸人誘為不軌,不利宗社。王今得地,宜益謹。毋收聚奸人,毋多蓄士馬,毋聽狂人謀不軌,震及邊方,危我社稷,是時雖欲保親親不可得已。」帝駭曰:「若是其可虞!」事遂寢。明年,帝將南巡。言官伏闕諫,儲、冕、紀亦以為言。會諸曹多諫者,乃止。
       寧王宸濠反,帝南征,儲、冕扈從。在道聞賊滅,連疏請駕旋。抵揚州,帝議南京行郊禮。儲、冕計此議行,則回鑾益無日,極陳不可,疏三上始得請。帝以宸濠械將至,問處置之宜。儲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師。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災異、邊警,乞還乘輿。疏八九上,帝殊無還意。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色碧,又進御婦人室中,若懸人首狀,人情益驚。儲、冕危言諫,帝頗心動。而羣小猶欲導帝游浙西,泛江、漢。儲、冕益懼,手疏跪泣行宮門外,歷未至酉。帝遣人取疏入,諭之起。叩頭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帝不得已,許不日還京,乃叩頭出。
       帝崩,楊廷和等定策迎興世子。故事,當以內閣一人與中貴勳戚偕禮官往。廷和欲留蔣冕自助,而慮儲老或憚行,乃佯惜儲憊老,阻其行。儲奮曰:「事孰有大於此者,敢以憊辭!」遂與定國公徐光祚等迎世子安陸邸。既即位,給事中張九敘等劾儲結納權奸,持祿固寵。儲三疏求去,命賜敕馳傳,遣行人護行,歲給廩隸如制。卒,子鈞奏請贈諡。吏部侍郎桂萼等言,儲立身輔政,有干公議,因錄上兩京言官彈章。帝念先朝舊臣,特贈太師,諡文康。
       先是,儲子次攄為錦衣百戶。居家與富人楊端爭民田,端殺田主,次攄遂滅端家二百餘人。事發,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衞立功。後還職,累冒功至廣東都指揮僉事。
       蔣冕,字敬之,全州人。兄昇,南京戶部尚書,以謹厚稱。冕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弘治十三年,太子出閤,兼司經局校書。
       正德中,累官吏部左侍郎,改掌詹事府,典誥敕,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冕清謹有器識,雅負時望。十一年命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明年改武英殿,加太子太傅。近倖冒邊功,大行陞賞,冕及梁儲亦廕錦衣世千戶。兩人力辭,乃改文廕。
       帝之以威武大將軍行邊也,冕時病在告,疏諫曰:「陛下自損威重,下同臣子,倘所過諸王以大將軍禮見,陛下何辭責之?曩睿皇帝北征,六軍官屬近三十萬,猶且陷於土木。今宿衞單弱,經行邊徼,寧不寒心?請治左右引導者罪。」不報。十四年扈帝南征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帝崩,與楊廷和協誅江彬。
       世宗即位,議定策功,加伯爵,固辭。改廕錦衣世指揮,又辭。乃廕五品文職,仍進一階。御史張鵬疏評大臣賢否,請罷冕。御史趙永亨詆石珤不可掌銓衡。冕、珤遂求去。朝議不平,諸給事、御史皆言其不可去。帝乃命鴻臚諭留,再下優詔,始起視事。嘉靖三年遣官織造江南,命冕草敕。冕以江南被災,具疏請止,帝不從,敕亦久不進。帝責其違慢,冕引罪而止。
       「大禮」議起,冕固執為人後之說,與廷和等力爭之。帝始而婉諭,繼以譙讓,冕執議不回。及廷和罷政,冕當國,帝愈欲尊崇所生。逐禮部尚書汪俊以怵冕,而用席書代之,且召張璁、桂萼。物情甚沸,冕乃抗疏極諫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然非聖母昭聖皇太后懿旨,與武宗皇帝遺詔,則將無所受命。今既受命於武宗,自當為武宗之後。特兄弟之名不容紊,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聖,而於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御名,以示繼統承祀之義。今乃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自古人君嗣位謂之承祧踐阼,皆指宗祀而言。禮為人後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統也,亦主宗廟祭祀而言。自漢至今,未有為本生父母立廟大內者。漢宣帝為叔祖昭帝後,止立所生父廟於葬所。光武中興,本非承統平帝,而止立四親廟於章陵。宋英宗父濮安懿王,亦止即園立廟。
       陛下先年有旨,立廟安陸,與前代適同,得其當矣。豈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夫情既重於所生,義必不專於所後,將孝、武二廟之靈安所托乎!竊恐獻帝之靈亦將不能安,雖聖心亦自不能安也。邇者復允汪俊之去,趣張璁、桂萼之來,人心益駭。是日廷議建廟,天本晴明,忽變陰晦,至暮風雷大作。天意如此,陛下可不思變計哉?」因力求去。帝得疏不悅,猶以大臣故,優詔答之。未幾,復請罷建廟之議,且乞休,疏中再以天變為言。帝益不悅,遂令馳傳歸,給月廩、歲夫如制。
       冕當正德之季,主昏政亂,持正不撓,有匡弼功。世宗初,朝政雖新,而上下扞格彌甚,冕守之不移。代廷和為首輔僅兩閱月,卒齟齬以去,論者謂有古大臣風。明倫大典成,落職閒住,久之卒。隆慶初復官,諡文定。
       毛紀,字維之,掖縣人。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弘治初,授檢討,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會典成,遷侍讀。武宗立,改左諭德,坐會典小誤,降侍讀。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
       正德五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十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禮部尚書。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禍福。帝遣中官劉允迎之,攜錦衣官百三十,衞卒及私僕隸數千人,芻糧、舟車費以百萬計。紀等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里,公私煩費,不可勝言。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無有郵驛、村市。一切資費,取辦四川。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復起。困竭之餘,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疏再上,內閣梁儲、靳貴、楊一清皆切諫,不報。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尋改理誥敕,掌詹事府。十二年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其秋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帝南征,紀佐楊廷和居守。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
       嘉靖初,帝欲追尊興獻帝,閣臣執奏,忤旨。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紀為首輔,復執如初。帝欲去本生之稱,紀與石珤合疏爭之。帝召見平臺,委曲諭意,紀終不從。朝臣伏闕哭爭者,俱逮繫,紀具疏乞原。帝怒,傳旨責紀要結朋奸,背君報私。紀乃上言曰:「曩蒙聖諭,國家政事商確可否,然後施行。此誠內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邇者大禮之議,平臺召對,司禮傳諭,不知其幾似乎商確矣,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至於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宣召徒勤,扞格如故。慰留雖切,詰責隨加。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宋司馬光告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臣於陛下,敢舉以為告。夫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臣平日所痛憤而深疾者。有一於此,罪何止罷黜。今陛下以之疑臣,尚可一日靦顏朝宁間哉。乞賜骸骨歸鄉里,以全終始。尤望陛下法祖典學,任賢納諫,審是非,辨忠邪,以養和平之福。」帝銜紀亢直,允其去,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紀有學識,居官廉靜簡重。與廷和、冕正色立朝,並為縉紳所倚賴。其代冕亦僅三月。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奪官。久之,廷和、冕皆淪喪,紀以恩詔敘復,帝亦且忘之。二十一年,年八十,撫按以聞。詔遣官存問,再賜夫廩。又三年卒。贈太保,諡文簡。子渠,進士,太僕卿。
       石珤,字邦彥,稾城人。父玉,山東按察使。珤與兄玠同舉成化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數謝病居家。
       孝宗末,始進修撰。正德改元,擢南京侍讀學士。歷兩京祭酒,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召改禮部,進左侍郎。武宗始遊宣府,珤上疏力諫,不報。改掌翰林院事。廷臣諫南巡,禍將不測,珤疏救之。十六年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
       世宗立,代王瓊為吏部尚書。自羣小竊柄,銓政混濁。珤剛方,謝請託,諸犯清議者多見黜,時望大孚,而內閣楊廷和有所不悅。甫二月,復改掌詹事府,典誥敕。嘉靖元年遣祀闕里及東嶽。事竣還家,屢乞致仕。言官以珤望重,交章請留,乃起赴官。三年五月詔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帝欲以奉先殿側別建一室祀獻帝,珤抗疏言其非禮。及廷臣伏闕泣爭,珤與毛紀助之。無何,「大禮」議定,紀去位。珤復諫曰:「大禮一事已奉宸斷,無可言矣。但臣反覆思之,終有不安於心者。心所不安而不以言,言恐觸忤而不敢盡,則陛下將焉用臣,臣亦何以仰報君父哉。夫孝宗皇帝與昭聖皇太后,乃陛下骨肉至親也。今使疏賤讒佞小人輒行離間,但知希合取寵,不復為陛下體察。茲孟冬時享在邇,陛下登獻對越,如親見之,寧不少動於中乎?夫事亡如事存。陛下承列聖之統,以總百神,臨萬方,焉得不加慎重,顧聽細人之說,干不易之典哉。」帝得奏不悅,戒勿復言。
       明年建世廟於太廟東,帝欲從何淵言,毀神宮監,伐林木,以通輦道。給事中韓楷,御史楊秦、葉忠等交諫,忤旨奪俸。給事中衞道繼言之,貶秩調外。珤復抗章,極言不可,弗聽。及世廟成,帝欲奉章聖皇太后謁見,張璁、桂萼力主之。禮官劉龍等爭不得,諸輔臣以為言,帝不報,趣具儀。珤乃上疏曰:「陛下欲奉皇太后謁見世廟,臣竊以為從令固孝,而孝有大於從令者。臣誠不敢阿諛以誤君上。竊惟祖宗家法,后妃已入宮,未有無故復出者。且太廟尊嚴,非時享祫祭,雖天子亦不輕入,況后妃乎?璁輩所引廟見之禮,今奉先殿是也。聖祖神宗行之百五十年,已為定制,中間納后納妃不知凡幾,未有敢議及者,何至今日忽倡此議?彼容悅佞臣豈有忠愛之實,而陛下乃欲聽之乎?且陰陽有定位,不可侵越。陛下為天地百神之主,致母后無故出入太廟街門,是坤行乾事,陰侵陽位,不可之大者也。臣豈不知君命當承,第恐上累聖德,是以不敢順旨曲從,以成君父之過,負覆載之德也。」奏入,帝大慍。
       珤為人清介端亮,孜孜奉國。數以力行王道,清心省事,辨忠邪,敦寬大,毋急近效為帝言。帝見為迂濶,弗善也。議「大禮」時,帝欲援以自助,而珤據禮爭,持論堅確,失帝意,璁、萼輩亦不悅。璁、萼朝夕謀輔政,攻擊費宏無虛日,以珤行高,不能有所加。至明年春,奸人王邦奇訐楊廷和,誣珤及宏為奸黨,兩人遂乞歸。帝許宏馳驛,而責珤歸怨朝廷,失大臣誼,一切恩典皆不予。歸裝襆被車一輛而已。都人歎異,謂自來宰臣去國,無若珤者。自珤及楊廷和、蔣冕、毛紀以強諫罷政,迄嘉靖季,密勿大臣無進逆耳之言者矣。珤加官,自太子太保至少保。七年冬卒,諡文隱。隆慶初,改諡文介。
       玠,字邦秀。弘治中,由氾水知縣召為御史。出覈大同軍儲,按甘肅及陝西,所條上邊務,悉中機宜,為都御史戴珊所委寄。嘗因災異,劾南京刑部尚書翟瑄以下二十七人。
       正德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召拜兵部右侍郎。海西部長數犯邊,泰寧三衞與別部相攻,久缺貢市,遣玠以左侍郎兼僉都御史往遼東巡視。出關撫諭,皆受約束。帝大喜,璽書嘉勞,召還。左都御史陸完遷,廷推代者,三上悉不用,最後推玠,乃以為右都御史掌院事。御史李隱劾玠夤緣,不報。
       十年拜戶部尚書。中官史大鎮雲南,請獨領銀場務。杜甫鎮湖廣,請借鹽船稅銀為進貢資。劉德守涼州,請帶食茶六百引。玠皆執不可。西僧闡教王請船三百艘販載食鹽,玠極言其害。帝初出居庸,玠切諫。及在宣府,需銀百萬兩,玠持不可。帝弗從,乃進其半。王瓊欲以哈密事害彭澤,玠獨廷譽之。奸民欲牟鹽利者,賄朱寧為請,玠不可,連章執奏。廷臣諫南巡跪闕下,諸大臣莫敢言,玠獨論救。羣小激帝怒,嚴旨責令自陳,遂引疾去。賜敕馳傳給廩隸如故事。家居二年卒,贈太子少傅。
       玠有操行,居官亦持正。其為都御史時,胡世寧論寧王,玠與李士實請罪世寧,以是為人所譏。
       贊曰:武宗之季,君德日荒,嬖倖盤結左右。廷和為相,雖無能改於其德,然流賊熾而無土崩之虞,宗藩叛而無瓦解之患者,固賴廟堂有經濟之遠略也。至其誅大奸,決大策,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即周勃、韓琦殆無以過。儲雖蒙物議,而大節無玷。蔣冕、毛紀、石珤,清忠鯁亮,皆卓然有古大臣風。自時厥後,政府日以權勢相傾。或脂韋淟涊,持祿自固。求如諸人,豈可多得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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