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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繁體版)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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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嘉謨 張問達陸夢龍 傅梅 汪應蛟 王紀楊東明 孫瑋 鍾羽正 陳道亨子弘緒
       周嘉謨,字明卿,漢川人。隆慶五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韶州知府。
       萬曆十年遷四川副使,分巡瀘州。窮治大猾楊騰霄,置之死。建武所兵燔總兵官沈思學廨,單車諭定之。尋撫白草番。督兵邛州、灌縣,皆有方略。居五年,進按察使,移疾歸。久之,起故官。榷稅中官邱乘雲播虐,逮繫相屬。嘉謨檄所司拒絕,而搒殺奸民助虐者,乘雲為戢。
       就遷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隴川宣撫多安民叛,入緬,據蠻灣。嘉謨討擒之,立其弟安靖而還。進兵部右侍郎,巡撫如故。黔國公沐昌祚侵民田八千餘頃。嘉謨劾治之,復劾其孫啟元罪狀。久之,改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滿考,加右都御史。廣西土酋引交阯兵內犯,官軍拒退之。嘉謨為增兵置戍。南海、三水、高要、四會、高明諸邑大水,壞圩岸,留贖鍰築之。
       遷南京戶部尚書,尋召拜工部尚書。孝定后喪,內廷宣索不貲。嘉謨言喪禮有中制,不當信左右言,妄耗國帑,不納。俄改吏部尚書。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即位。鄭貴妃據乾清宮,且邀封皇太后。嘉謨從言官楊漣、左光斗等言,以大義責貴妃從子養性,示以利害。貴妃乃移慈寧宮,封后事亦寢。外廷皆言貴妃進侍姬八人,致帝得疾。二十六日,嘉謨因召見,以寡欲進規。帝注視久之,令皇長子諭外廷:「傳聞不可信。」諸臣乃退。二十九日,帝疾大漸。嘉謨偕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等受顧命。其夕,帝崩。質明,九月乙亥朔,光宗遺詔皇長子嗣位。而李選侍專制宮中,勢頗張。廷臣慮不測。既入臨,請見皇長子,呼萬歲,奉至文華殿受朝,送居慈慶宮。嘉謨奏言:「殿下之身,社稷是託,出入不宜輕脫。大小殮,朝暮臨,須臣等至乃發。」皇長子頷之。諸大臣定議,皇長子以九月六日即位。選侍居乾清自如,且欲挾皇長子同居。嘉謨亟草疏率廷臣請移宮,光斗、漣繼之。五日,選侍始移噦鸞宮。時大故頻仍,國勢杌隉,首輔從哲首鼠兩端,一燝、爌又新秉政,嘉謨正色立朝,力持大議,中外倚以為重。
       神宗末,齊、楚、浙三黨為政。黜陟之權,吏部不能主。及嘉謨秉銓,惟才是任。光、熹相繼踐阼,嘉謨大起廢籍,耆碩滿朝。向稱三黨之魁及朋奸亂政者,亦漸自引去,中朝為清。已,極陳吏治敝壞,請責成撫、按、監司。上官注考,率用四六儷語,多失實,嘉謨請以六事定官評: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曰年,六曰貌。各注其實,毋飾虛詞。帝稱善,行之。
       天啟元年,御史賈繼春得罪。其同官張慎言、高弘圖疏救,帝欲並罪之。嘉謨等力為解,乃奪慎言、弘圖俸而止。朱欽相、倪思輝被謫,嘉謨亦申救。給事中霍維華希魏忠賢指劾王安,置之死。嘉謨惡之,出維華於外。忠賢怒,嗾給事中孫杰劾嘉謨受劉一燝屬為安報讐,且以用袁應泰、佟卜年等為嘉謨罪。嘉謨求退,忠賢矯旨許之。大學士葉向高等請留嘉謨竣大計事,不聽。明年,廣寧陷。嘉謨憂憤,馳疏劾兵部尚書張鶴鳴主戰悞國罪。五年秋,忠賢黨周維持復劾嘉謨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禎元年薦起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明年,卒官,年八十四。贈少保。
       張問達,字德允,涇陽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歷知高平、濰二縣,有惠政。徵授刑科給事中。寧夏用兵,請盡蠲全陝逋賦,從之。父喪除,起故官,歷工科左給事中。帝方營建兩宮,中官利乾沒,復興他役。問達力請停止,不納。俄陳礦稅之害,言:「閹尹一朝銜命,輒敢糾彈郡守,甚且糾撫按重臣。而孫朝所攜程守訓、陳保輩,至箠殺命吏,毀室廬,掘墳墓。不一按問,若萬方怨恫何!」
       典試山東,疏陳道中饑饉流離狀,請亟罷天下礦稅,皆不報。已,巡視廠庫。故事,令商人辦內府器物,僉名以進,謂之僉商。而諸高貲者率賄近幸求免,帝輒許之。問達兩疏爭執,又極論守訓罪,並寢不行。進禮科都給事中。劾晉江李贄邪說惑衆,逮死獄中。贄事具耿定向傳。
       三十年十月,星變,復請盡罷礦稅。時比年日食皆在四月,問達以純陽之月其變尤大,先後疏請修省,語極危切,帝終不納。尋遷太常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所部水災,數請蠲貸。帝方營三殿,採木楚中,計費四百二十萬有奇。問達多方拮据,民免重困。久之,召拜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
       四十三年五月讞問張差梃擊事。問達從員外郎陸夢龍言,令十三司會訊,詞連鄭貴妃宮監龐保、劉成。中外籍籍,疑貴妃弟國泰為之。問達等奏上差獄。帝見保、成名,留疏不下。尋召方從哲、吳道南及問達等於慈寧宮,命並磔二人。甫還宮,帝意復變。及先戮差,令九卿三法司會訊保、成於文華門。保、成供原姓名曰鄭進、劉登雲,而不承罪。方鞫時,東宮傳諭曰:「張差情實風癲,誤入宮門,擊傷內侍,罪不赦。後招保、成係內官,欲謀害本宮。彼何益,當以讐誣,從輕擬罪。」問達以鞫審未盡,上疏曰:「奸人闖宮,事關宗社。今差已死,二囚易抵飾。文華門尊嚴之地,臣等不敢刑訊,何由得情?二囚偏詞,何足為據?差雖死,所供詞故在,其同謀馬三道等亦皆有詞在案,孰得而滅之?況慈寧召對,面諭並決。煌煌天語,通國共聞。若不付之外庭,會官嚴鞫,安肯輸情?既不輸情,安從正法?祖宗二百年來,未有罪囚不付法司,輒令擬罪者。且二人係內臣。法行自近,陛下尤當嚴其銜轡,而置之重辟。奈何任彼展辨,不與天下共棄之也。」帝以二囚涉鄭氏,付外庭,議益滋,乃潛斃之於內,言皆以創重身死。而馬三道等五人,命予輕比坐流配。其事遂止。是年解都察院事。久之,遷戶部尚書,督倉場。尋兼署刑部,拜左都御史。光宗疾大漸,同受顧命。
       天啟元年冬,代周嘉謨為吏部尚書。連掌內外大計,悉叶公論。當是時,萬曆中建言詿誤獲譴諸臣棄林下久,死者已過半。問達等定議:以廷杖、繫獄、遣戍者為一,贈官廕子;貶竄、削籍者為一等,但贈官。獲恤者七十五人。
       會孫慎行、鄒元標追論「紅丸」,力攻方從哲。詔廷臣集議,與議者百十餘人。問達既集衆議,乃會戶部尚書汪應蛟等上疏曰:
       按慎行奏,首罪李可灼進紅丸。可灼先見從哲,臣等初未知。及奉召進乾清宮,候於丹墀,從哲與臣等共言李可灼進藥,俱慎重未決。俄宣臣等至宮內跪御前,先帝自言「朕躬虛弱」。語及壽宮,並諭輔陛下為堯、舜。因問「可灼安在」。可灼趨入,和藥以進,少頃又進。聖躬安舒就寢。此進藥始末,從哲及文武諸臣所共見者。是時羣情倉惶,悽然共切。弒逆二字,何可忍言。在諸臣固諒從哲無是心,即慎行疏中亦已相諒。若可灼輕易進藥,非但從哲未能止,臣與衆人亦未能止,臣等均有罪焉。及御史王安舜等疏論可灼,從哲自應重擬,乃先止罰俸,繼令養疾,則失之太輕。今不重罪可灼,何以慰先帝而服中外之心。宜提付法司,正以刑辟。若崔文昇妄投涼藥,罪亦當誅。請並下法司,與可灼並按。從哲則應如其自請,削去官階,為法任咎,此亦大臣引罪之道宜然,而非臣所敢議也。
       至選侍欲垂簾聽政,羣臣初入臨,閽者阻不容入,羣臣排闥而進。哭臨畢,奉聖躬至文華殿,行朝謁嵩呼禮,復奉駕還慈慶宮。因議新主登極,選侍不當復居乾清。九卿即公疏請移,言官繼之,從哲始具揭奏請,選侍遂即日移宮。然輿論猶憾從哲之奏,不毅然為百僚倡。倘非諸臣共挾大義,連章急趨,則乾清何地,猶然混居,令得假竊魁柄,將如陛下登極還宮何!
       疏入,帝謂從哲心跡自明,不當輕議。止逮可灼下吏。文昇已安置南京,弗問。
       問達歷更大任,「梃擊」、「紅丸」、「移宮」三大案並經其手。持議平允,不激不隨。先以秩滿,加太子太保,至是乞休,疏十三上。詔加少保,乘傳歸。
       五年,魏忠賢擅國。御史周維持劾問達力引王之寀植黨亂政,遂削奪。御史牟志夔復誣問達贓私,請下吏按問。命捐貲十萬助軍興。頃之,問達卒。以巡撫張維樞言,免其半。問達家遂破。崇禎初,贈太保,予一子官。維持、志夔咸名挂逆案。
       陸夢龍,字君啟,會稽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張差獄起,引凡向宮殿射箭、放彈、投磚石等律當以斬。獄具,提牢主事王之寀奏差口詞甚悉,乞敕會問。大理丞王士昌亦上疏趣之。時夢龍以典試廣東杜門,主事邢臺傅梅過之曰:「人情庇奸,而甘心儲皇。吾雖恤刑山右,當上疏極論,君能共事乎?」夢龍曰:「張公遇我厚,遽上疏,若張公何?當力爭之耳。」乃偕見問達。時郎中胡士相等不欲再鞫,趣問達具疏請旨,以疏入必留中,其事可遂寢。夢龍得其情,止勿復請。衆曰:「提馬三爺、李外父輩,非得旨不可。」夢龍曰:「堂堂法司,不能捕一編氓,須天子詔耶?差所供,必當訊實。」問達以為然。
       明日,會訊,士相、永嘉、會禎、夢龍、梅、之寀及鄒紹先凡七人,惟之寀、梅與夢龍合。將訊,衆咸囁嚅。夢龍呼刑具三,無應者。擊案大呼,始具。差長身駢脅,睨視傲語,無風癲狀。夢龍呼紙筆,命畫所從入路。梅問:「汝何由識路?」差言:「我薊州人,非有導者,安得入?」問:「導者誰?」曰:「大老公龐公,小老公劉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銀壺各一。」夢龍曰:「何為?」曰:「打小爺。」於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問矣。」遂罷訊。夢龍必欲得內豎名。越數日,問達再令十三司會審,差供逆謀及龐保、劉成名,一無所隱。士相主筆,躊躇不敢下,郎中馬德灃趣之。永嘉復以為難。夢龍咈然曰:「陸員外不肯匿,誰敢匿?」獄乃具。給事中何士晉遂疏詆鄭國泰。帝於是斃保、成於內,而棄差市。梅慮其潛易,躬請監刑。當是時,自夢龍、之寀、梅、德灃外,鮮不為鄭氏地者。已而之寀、德灃悉被罪,梅以京察罷官。夢龍賴問達力獲免,由郎中歷副使。
       天啟四年,貴州賊未靖,總督蔡復一薦夢龍知兵,改右參政,監軍討賊。安邦彥犯普定。夢龍偕總兵黃鉞以三千人禦之。曉行大霧中,直前薄賊,賊大敗。三山苗叛,思州告急。夢龍夜遣中軍吳家相進搗賊巢,撾苗鼓,聲振山谷。苗大奔潰,焚其巢而還。尋改湖廣監軍,遷廣東按察使。上官建忠賢祠,列夢龍名,亟遣使剷去之。
       崇禎元年大計,忠賢黨猶用事,鐫二級調任。三年起副使,以故官分巡東兗道。盜起曹、濮間,討斬其魁,餘衆悉降。遷右參政,守固原。夢龍慷慨好談兵,以廓清羣盜自負。七年夏,賊來犯,擊却之。閏八月,賊陷隆德,殺知縣費彥芳,遂圍靜海州。夢龍率遊擊賀奇勳、都司石崇德禦之。抵老虎溝。賊初不滿千,已而大至。夢龍所將止三百餘人,被圍數重,賊矢石如雨,突圍不得出。二將抱夢龍泣。夢龍揮之曰:「何作此婦孺態!」大呼奮擊,手馘數人,與二將俱戰死。事聞,贈太僕卿。
       而傅梅,崇禎中歷台州知府,解職歸。十五年冬,捐金佐知府吉孔嘉守城。城破殉難,贈太常少卿。
       汪應蛟,字潛夫,婺源人。萬曆二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歷南京禮部郎中。給由入都,值吏部侍郎陸光祖與御史江東之等相訐。應蛟不直光祖,抗疏劾之,於政府多所譏切。
       累遷山西按察使。治兵易州,陳礦使王虎貪恣狀,不報。朝鮮再用兵,移應蛟天津。及天津巡撫萬世德經略朝鮮,即擢應蛟右僉都御史代之。屢上兵食事宜,扼險列屯,軍聲甚振。稅使王朝死,帝將遣代。應蛟疏請止之,忤旨,切責。朝鮮事寧,移撫保定。歲旱蝗,振恤甚力。已,極言畿民困敝,請盡罷礦稅。會奸人柳勝秋等妄言括畿輔稅可得銀十有三萬。應蛟三疏力爭,然僅得減半而已。三十年春,帝命停礦稅,俄中止。應蛟復力爭,不納。
       應蛟在天津,見葛沽、白塘諸田盡為汙萊,詢之土人,咸言斥鹵不可耕。應蛟念地無水則鹻,得水則潤,若營作水田,當必有利。乃募民墾田五千畝,為水田者十之四,畝收至四五石,田利大興。及移保定,乃上疏曰:「天津屯兵四千,費餉六萬,俱斂諸民間。留兵則民告病,恤民則軍不給,計惟屯田可以足食。今荒土連封,蒿萊彌望,若開渠置堰,規以為田,可七千頃,頃得穀三百石。近鎮年例,可以兼資,非獨天津之餉足取給也。」因條畫墾田丁夫及稅額多寡以請,得旨允行。
       已,請廣興水利。略言:「臣境內諸川,易水可以溉金臺,滹水可以溉恒山,溏水可以溉中山,滏水可以溉襄國。漳水來自鄴下,西門豹嘗用之。瀛海當諸河下流,視江南澤國不異。其他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而有,咸得引以溉田。請通渠築防,量發軍夫,一準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可得田數萬頃,歲益穀千萬石,畿民從此饒給,無旱潦之患;即不幸漕河有梗,亦可改折於南,取糴於北。」工部尚書楊一魁亟稱其議,帝亦報許,後卒不能行。召為工部右侍郎,未上,予告去。已,進兵部左侍郎,以養親不出。親沒,竟不召。
       光宗立,起南京戶部尚書。天啟元年改北部。東西方用兵,驟加賦數百萬。應蛟在道,馳疏言:「漢高帝稱蕭何之功曰:『鎮國家,撫百姓,給餉餽不絕,吾不如蕭何。』夫給餽餉而先以撫百姓,故能興漢滅楚,如運諸掌也。今國家多難,經費不支,勢不得緩催科;然弗愛養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財殫氓窮,變亂必起,安得不預為計。」因列上愛養十八事。帝嘉納焉。態廷弼建三方布置之策,需餉千二百萬,應蛟力阻之。廷議「紅丸」事,請置崔文昇、李可灼於法,而斥方從哲為編氓。
       應蛟為人亮直有守,視國如家。謹出納,杜虛耗,國計賴之。帝保母客氏求墓地踰制,應蛟持不予,遂見忤。會有言其老不任事者,力乞骸骨。詔加太子少保,馳傳歸。陛辭,疏陳聖學。引宋儒語,以宦官、宮妾為戒。久之,卒於家。應蛟學主誠敬,其出處辭受一軌於義。里居,謝絕塵事,常衣縕枲。
       王紀,字惟理,芮城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授池州推官。入為祠祭主事,歷儀制郎中。秉禮持正,時望蔚然。二十九年,帝將冊立東宮,數遷延不決。紀抗疏極論。其冬,禮成,擢光祿少卿,引疾去。
       四十一年自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連歲水旱,紀設法救荒甚備。稅監張瞱請征恩詔已蠲諸稅,紀兩疏力爭,曄竟取中旨行之。紀劾曄抗違詔書,沮格成命,皆不報。居四年,部內大治,遷戶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歲大凶,振救如畿輔。光宗立,召拜戶部尚書,督倉場。
       天啟二年代黃克纘為刑部尚書。時方會議「紅丸」事。紀偕侍郎楊東明署議,言:「方從哲知有貴妃,不知有君父。李可灼進藥駕崩,反慰以恩諭,賚之銀幣,國典安在?不逮可灼,無以服天下;不逮崔文昇,無以服可灼;不削奪從哲官階祿廕,無以洩天地神人之憤。」議出,羣情甚竦。
       主事徐大化者,素無賴。日走魏忠賢門,搆陷善類,又顯劾給事中周朝瑞、惠世揚。紀憤甚,劾大化溺職狀。因言:「大化誠為朝廷擊賊,則大臣中有交結權璫,誅鋤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彈文,而與正人日尋水火。」其言大臣,指大學士沈3d36也。大化由此罷去,而3d36及忠賢深憾之。御史楊維垣與大化有連,且素附3d36,遂助3d36詆紀,言紀所劾大臣無主名,請令指實。紀遂直攻3d36,言:「3d36與京,生不同時,而事實相類。其結納魏忠賢,與京之契合童貫同也。乞哀董羽宸,與京之懇款陳瓘同也。要盟死友邵輔忠、孫杰,與京之固結吳居厚同也。逐顧命元臣劉一燝、周嘉謨,與安置呂大防、蘇軾同也。斥逐言官江秉謙、熊德陽、侯震暘,與貶謫安常民、任伯雨同也。至於賄交婦寺,竊弄威權,中旨頻傳而上不悟,朝柄陰握而下不知,此又京迷國罔上,百世合符者。」客、魏聞之怒,為3d36泣愬帝前。帝謂紀煩言,加譙責焉。
       初,李維翰、熊廷弼、王化貞下吏,紀皆置之重辟。而與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貞爰書,微露兩人有可矜狀,而言不測特恩,非法官所敢輕議。有千總杜茂者,齎登萊巡撫陶朗先千金,行募兵。金盡而兵未募,不敢歸,返薊州僧舍,為邏者所獲,詞連佟卜年。卜年,遼陽人,舉進士,歷知南皮、河間,遷夔州同知,未行,經略廷弼薦為登萊監軍僉事。邏者搒掠。茂言嘗客於卜年河間署中三月,與言謀叛,因挾其二僕往通李永芳。行邊尚書張鶴鳴以聞。鶴鳴故與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卜年冤,莫敢言。及鎮撫既成獄,移刑部,紀疑之,以問諸曹郎。員外郎顧大章曰:「茂既與二僕往來三千里,乃拷訊垂斃,終不知二僕姓名,其誣服何疑?卜年雖非間諜,然實佟養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紀議從之。邏者又獲奸細劉一巘。忠賢疑劉一燝昆弟,欲立誅一巘與卜年,因一巘以株連一燝。紀皆執不可。3d36遂劾紀護廷弼,緩卜年等獄,為二大罪。帝責紀陳狀,遂斥為民。以侍郎楊東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獄三上三却。給事中成明樞、張鵬雲、沈惟炳,卜年同年生也,為發憤,摭他事連劾東明。卜年獲長繫,瘐死,而東明遂引疾去。
       紀既斥,大學士葉向高、何宗彥、史繼偕論救,皆不聽。後閹黨羅織善類,紀先卒,乃免。崇禎元年復官,贈少保,廕一子,諡莊毅。
       楊東明,字啟修,虞城人。官給事中。請定國本,出閤豫教,早朝勤政,酌宋應昌、李如松功罪之平。上河南饑民圖,薦寺丞鍾化民往振。掌吏科,協孫丕揚主大計。後以劾沈思孝,思孝與相詆,貶三官為陝西布政司照磨。里居二十六年。光宗立,起太常少卿。天啟中,累遷刑部右侍郎。既歸,遂卒。崇禎初,贈刑部尚書。
       孫瑋,字純玉,渭南人。萬曆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劾中官魏朝及東廠辦事官鄭如金罪,如金坐下詔獄。二人皆馮保心腹也。
       初,張居正以刑部侍郎同安洪朝選輕遼王罪,銜之。後勞堪巡撫福建,希居正意,諷同安知縣金枝捃摭朝選事,堪飛章奏之。命未下,捕置之獄,絕其飯食三日,死,禁勿殮,屍腐獄中。堪尋召為左副都御史,未至京而居正卒。朝選子都察院檢校競訴冤闕下,堪復飛書抵馮保,削競籍,廷杖遣歸。至是,瑋白發其事,並及堪諸貪虐狀,堪免官。未幾,朝選妻訴冤,邱橓亦為訟,競復援胡檟、王宗載事,請與堪俱死,乃遣堪戍。
       當是時,廠衞承馮保餘威,濫受民訟;撫按訪察奸猾,多累無辜;有司斷獄,往往罪外加罰;帝好用立枷,重三百餘斤,犯者立死。瑋皆極陳其害。詔立枷如故,餘從瑋言。以母病,不候命擅歸,坐謫桃源主簿。久之,歷遷太常卿。
       三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朝鮮用兵,置軍天津,月餉六萬,悉派之民間。先任巡撫汪應蛟役軍大治水田,以所入充餉。瑋踵行之,田益墾,遂免加派。歲比不登,旱蝗、大水相繼,瑋多方振救,帝亦時出內帑佐之。所條荒政,率報允。畿輔礦使倍他省。礦已竭而搜鑿不已,至歲責民賠納。瑋累疏陳其害,且列天津稅使馬堂六大罪,皆不省。
       就進兵部侍郎,召為右都御史,督倉場。進戶部尚書,督倉場如故。大僚多缺,命署戎政。已,又兼署兵部。瑋言:「陛下以纍纍三印悉畀之臣,豈真國無人耶?臣所知,大僚則有呂坤、劉元震、汪應蛟,庶僚則有鄒元標、孟一脈、趙南星、姜士昌、劉九經,臺諫則有王德完、馮從吾輩,皆德立行修,足備任使。苟更閱數年,陛下即欲用之,不可得矣。」弗聽。
       都御史自溫純去後,八年不置代。至四十年十二月,外計期迫,始命瑋以兵部尚書掌左都御史事。瑋素負時望。方欲振風紀,而是時朋黨勢成,言路大橫。會南畿巡按御史荊養喬與提學御史熊廷弼相訐,瑋議廷弼解職候勘。廷弼黨官應震、吳亮嗣輩遂連章攻瑋。瑋累疏乞休,帝皆慰留。無何,吏部以年例出兩御史于外,不關都察院。瑋以失職,求去益力,疏十餘上。明年七月稽首文華門,出郭候命。至十月,始予告歸。
       天啟改元,起南京吏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三年召拜刑部尚書。囚繫衆,獄舍至不能容。瑋請近畿者就州縣分繫。內使王文進殺人,下司禮議罪,其餘黨付法司。瑋言一獄不可分兩地,請并文進下吏,不聽。其冬,以吏部尚書再掌左都御史事,累以老疾辭,不允。明年秋,疾篤,上疏曰:「今者天灾迭見,民不聊生。內而城社可憂,外而牖戶未固。法紀凌遲,人心瓦解。陛下欲圖治平,莫如固結人心;欲固結人心,莫如登用善類。舊輔臣劉一燝,憲臣鄒元標,尚書周嘉謨、王紀、孫慎行、盛以弘、鍾羽正等,侍郎曹于汴,詞臣文震孟,科臣侯震暘,臺臣江秉謙,寺臣滿朝薦,部臣徐大相,並老成蹇諤,跧伏草野,良可歎惜。倘蒙簡擢,必能昭德塞違,為陛下收拾人心。尤望寡欲以保聖躬,勤學以進主德,優容以廣言路,明斷以攬大權。臣遘疾危篤,報主無期,敢竭微忱,用當屍諫。」遂卒。贈太子太保。魏忠賢用事,陝西巡撫喬應甲劾瑋素黨李三才、趙南星,不當叨冒恩恤。詔追誥命,奪其廕。崇禎初,復之。後諡莊毅。
       鍾羽正,字叔濂,益都人。萬曆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甫弱冠,多惠政,徵授禮科給事中。疏言朝講不宜輟,張鯨不宜赦,不報。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哈剌慎、老把都諸部挾增市賞二十七萬有奇。羽正建議裁之。與參政王象乾讋襲以利害,莫敢動。兵部左侍郎許守謙先撫宣府,以賄聞,羽正劾去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充實等,而悉置諸侵盜軍資者於理。
       還為吏科都給事中。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職,四知、聲遠坐貶謫。時當朝覲,請禁餽遺,言:「臣罪莫大于貪。然使內臣貪而外臣不應,外臣貪而內臣不援,則尚相顧畏莫敢肆。今內以外為府藏,外以內為窟穴,交通賂遺,比周為奸,欲仕路清,世運泰,不可得也。」帝善其言,敕所司禁之。且命閣部大臣公事議於朝房,毋私邸接賓客。吏部推孟一脈應天府丞,蔡時鼎江西提學,副以呂興周、馬猶龍。帝惡一脈、時鼎嘗建言,皆用副者。羽正率同列上言:「陛下不用一脈、時鼎,中外謂建白之臣,不惟一時見斥,而且復進無階,銷忠直之氣,結諫諍之舌,非國家福。」疏入,忤旨,奪俸有差。
       二十年正月偕同官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閤豫教。帝恕,謫獻可官。羽正以己實主議,請與同謫,竟斥為民。杜門讀書,士大夫往來其地,率辭不見。林居幾三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未至,進本寺卿。
       天啟二年,吏部將用為左副都御史,羽正辭曰:「馮公從吾僉院已久,吾後入,先之,是長競也。西臺何地,可以是風有位乎?」乃受僉都御史而讓從吾為副。甫入署,即言:「方從哲進藥議諡,封后移宮,無謀鮮斷,似佞似欺,宜免其官秩,使為法受過。沈3d36結內援,招權賄,宜遄決其去。」羣小多不悅。熊廷弼、王化貞之獄,衆議紛呶。羽正言:「向者開原、鐵嶺之罪不明,致失遼陽;遼陽之罪不明,致失廣寧。朝廷疆土,堪幾番敗壞。」由是二人皆坐大辟。會朱童蒙以講學擊鄒元標及從吾,羽正言書院之設,實為京師首善勸,不當議禁。因自劾乞休。頃之,代從吾為左副都御史,俄改戶部右侍郎,督倉場。
       明年春,拜工部尚書。故事,奄人冬衣隔歲一給。是夏六月,羣奄千餘人請預給,蠭擁入署,碎公座,毆掾吏,肆罵而去。蓋忌羽正者嗾奄使發難也。羽正疏聞,因求罷。詔司禮太監杖謫羣奄,而諭羽正出視事。羽正求去益堅,因言:「今帑藏殫虛,九邊壯士日夜荷戈寢甲,弗獲一飽。慶陵工卒負重乘高,暴炎風赤日中,求傭錢不得。而獨內官請乞,朝至夕從。此輩聞之,其誰不含憤。臣奉職不稱,義當罷黜。」復三疏自引歸。
       踰年,逆黨霍維華追理三案,言羽正委身門戶,遂削奪。崇禎初,復官。久之卒。贈太子太保。
       陳道亨,字孟起,新建人。萬曆十四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南京吏部郎中。同里鄧以讚、衷貞吉亦官南都,人號「江右三清」。遭母喪,家燬于火,僦屋以居。窮冬無幃,妻御葛裳,與子拾遺薪爇以禦寒。或有贈遺,拒弗受。由湖廣參政遷山東按察使、右布政使,轉福建為左,所至不私一錢。以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光宗立,進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
       天啟二年,妖賊徐鴻儒作亂。道亨守濟寧,扼諸要害,以衞漕舟。事平,增俸賜銀幣。尋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楊漣等羣擊魏忠賢,被譙責。道亨憤,偕九卿上言:「高皇帝定令,內臣止供掃除,不得典兵預政。陛下徒念忠賢微勞,舉魁柄授之,恣所欲為,舉朝忠諫皆不納。何重視宦豎輕天下士大夫至此。」疏入,不納。道亨遂連疏求去。詔許乘傳歸。踰年卒。
       道亨貞亮有守。自參政至尚書,不以家累自隨,一蒼頭執爨而已。崇禎初,贈太子少保,諡清襄。
       子弘緒,字士業。為晉州知州,以文名。
       贊曰:光、熹之際,朝廷多故。又承神宗頹廢之餘,政體怠弛,六曹罔修厥職。周嘉謨、張問達諸人,懇懇奉公,詩所稱「不懈于位」者,蓋庶幾焉。汪應蛟持國計,謹出納,水田之議,鑿鑿可見施行。孫瑋請登用善類,鍾羽正請禁餽遺,韙哉,救時之良規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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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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