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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繁體版)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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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鉞子惠 王憲 胡世寧子純 繼 李承勛 王以旂 范鏓 王邦瑞子正國 鄭曉
       李鉞,字虔甫,祥符人。弘治九年進士。除御史。巡視中城,理河東鹽政,歷有聲績。
       正德改元,天鳴星變。偕同官陳數事,論中官李興、甯謹、苗逵、高鳳等罪,而請斥尚書李孟暘、都督神英。武宗不能用。以喪歸。劉瑾惡鉞劾其黨,假他事罰米五百石輸邊。瑾敗,起故官,出為鞏昌知府,尋遷四川副使。巡撫林俊委鉞與副使何珊討敗流賊方四等,賜金加俸。遷陝西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寇入白羊口。鉞度宣、大有備,必窺岢嵐、五臺間,乃亟畫戰守。寇果犯岢嵐,鉞與延綏援將安國、杭雄敗之。加俸一級。尋討平內寇武廷章等。召入理院事。
       世宗即位,歷兵部左、右侍郎,出總制陝西三邊軍務。鉞長軍旅,料敵多中。初至固原,寇入犯,援兵未集。鉞下令大開諸營門,晝夜不閉。寇疑有備,未敢逼。乃礮擊之,寇引去。以其間增築墩堡,謹烽堠,廣儲蓄,選壯勇為備。未幾,寇復深入平涼、邠州。鉞令遊擊時陳、周尚文等,分伏要害遏其歸,斬獲多。鉞策寇失利必東犯延綏,檄諸將設伏待。寇果至,又敗去,已而言官論邠州失事罪,請罷總兵官劉淮、巡撫王珝等,並及鉞。詔奪淮職,責鉞圖後效。鉞自劾乞休,不許。盜楊錦等剽延綏,殺指揮翟相,鉞討禽之。
       嘉靖二年,以塞上無警召還。給事中劉世揚請留鉞陝西,而久任諸邊巡撫。帝卒召鉞,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入掌都察院事。
       四年代金獻民為兵部尚書兼督團營。中官刁永等多所陳乞,帝皆許之。又錄司禮扶安家八人官錦衣。南京守備已三人,復命卜春添注以往。御馬監閻洪因軍政,請自考騰驤四衞及牧馬所官。鉞累疏力爭,帝皆不納,至責以抗旨,令對狀。鉞引罪乃罷。武定侯郭勛以會武宴列尚書下,疏爭之。鉞言:「中府官之有會武宴,猶禮部之有恩榮宴也。恩榮,禮部為主,會武,中府為主,故皆列諸尚書之次。宴圖可徵,不得引團營故事。」帝竟從勛言。錦衣革職百戶李全奏乞復任,鉞請治其違旨罪,帝不問。於是官旗鄭彪等皆援全例以請,鉞執奏如初,而疏有「猿攀狐媚」語。帝惡之,復責對狀,奪俸一月。
       鉞既屢諫不用,失上意,且知為近倖所嫉。會病,遂再疏乞休,許馳驛,未行卒。贈太子少保,遣官護喪歸葬。久之,賜諡恭簡。
       子惠,正德十二年進士,官行人。諫武宗南巡,死於廷杖。贈監察御史。
       王憲,字維綱,東平人。弘治三年進士。歷知阜平、滑二縣。召拜御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遷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歷鄖陽、大同。以應州禦寇功,廕錦衣世百戶。遷戶部右侍郎,改撫陝西,入為兵部右侍郎。近畿盜起,偕太監張忠、都督朱泰捕之,復以功廕錦衣。武宗南征,命率戶、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軍儲。駕旋,以中旨代王瓊為兵部尚書。世宗即位,為給事中史道劾罷。
       嘉靖四年,廷推鄧璋及憲為三邊總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憲。部將王宰、史經連敗寇,璽書褒諭。吉囊數萬騎渡河從石臼墩深入,憲督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等分據要害擊之,都指揮卜雲斷其歸路。寇至青羊嶺,大敗去。五日四捷,斬首三百餘級,獲馬駞器仗無算。帝大喜,加憲太子太保,復予一子廕。至是凡三廕錦衣世百戶矣。中官織花絨於陝,憲請罷之。又因九廟成,請釋還議禮得罪者,頗為士大夫所稱。張璁、桂萼欲用王瓊為總制,乃改憲南京兵部尚書。已,入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憲總督宣、大。憲不肯行,曰:「我甫入中臺,何見驅亟也。」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劾憲託疾避難,復罷歸。
       未幾,帝追念憲,召為兵部尚書。小王子入寇,條上平戎及諸邊防禦事宜。又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藉內府供事,規避營操。帝皆嘉納。舊制,軍功論敘,有生禽、斬首、當先、殿後、奇功、頭功諸等,其後濫冒日多。憲定軍功襲替格,自永樂至正德,酌其輕重大小之差,臚析以上。詔著之會典為成式。尋兼督團營。西番諸國來貢,稱王號者百餘人。憲與禮臣夏言等請如成化、弘治間例,答敕止國王一人,仍限貢期、人數。議乃定。
       大同兵變,憲初言首亂當誅,餘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憲乃不敢堅前議。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內侵,請別遣大臣禦北寇,己得專攻城。憲亦議從其奏,論者多尤憲。會帝悟大同重鎮,不宜破壞,乃寢其事,亂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數年,憲引年歸,卒。贈少保,諡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見丁汝夔傳。
       胡世寧,字永清,仁和人。弘治六年進士。性剛直,不畏強禦,且知兵。除德安推官。岐王初就藩,從官驕,世寧裁之。他日復請湖田,持不可。遷南京刑部主事。應詔陳邊備十策,復上書極言時政闕失。時孝宗已不豫,猶頷之。再遷郎中。與李承勛、魏校、余祐善,時稱「南都四君子」。
       遷廣西太平知府。太平知州李濬數殺掠吏民,世寧密檄龍英知州趙元瑤禽之。思明叛族黃文昌四世殺知府,占三州二十七村。副總兵康泰偕世寧入思明,執其兄弟三人。而泰畏文昌夜遯,委世寧空城中,危甚。諸土酋德世寧,發兵援,乃得還。文昌懼,歸所侵地降。土官承襲,長吏率要賄不時奏,以故諸酋怨叛。世寧令:「生子即聞府。應世及者,年十歲以上,朔望謁府。父兄有故,按籍請官於朝。」土官大悅。
       母喪歸。服闋赴京。道滄州,流寇攻城急。世寧即馳入城,畫防守計。賊攻七日夜,不能拔,引去。再知寶慶府。岷王及鎮守中官王潤皆嚴憚之。遷江西副使。與都御史俞諫畫策禽盜,討平王浩八。以暇城廣昌、南豐、新城。
       當是時,寧王宸濠驕橫有異志,莫敢言,世寧憤甚。正德九年三月上疏曰:「江西之盜,剿撫二說相持,臣愚以為無難決也。已撫者不誅,再叛者毋赦,初起者亟剿,如是而已。顧江西患非盜賊。寧府威日張,不逞之徒羣聚而導以非法,上下諸司承奉太過。數假火災奪民廛地,採辦擾旁郡,蹂籍徧窮鄉。臣恐良民不安,皆起為盜。臣下畏禍,多懷二心,禮樂刑政漸不自朝廷出矣。請於都御史俞諫、任漢中專委一人,或別選公忠大臣鎮撫。敕王止治其國,毋撓有司,以靖亂源,銷意外變。」章下兵部。尚書陸完議,令諫往計賊情撫剿之宜,至所言違制擾民,疑出偽託,宜令王約束之。得旨報可。
       宸濠聞,大怒。列世寧罪,徧賂權幸,必殺世寧。章下都察院。右都御史李士實,宸濠黨也,與左都御史石玠等上言,世寧狂率當治。命未下,宸濠奏復至,指世寧為妖言。乃命錦衣官校逮捕世寧。世寧已遷福建按察使,取道還里。宸濠遂誣世寧逃,馳使令浙江巡按潘鵬執送江西。鵬盡繫世寧家人,索之急。李承勛為按察使,保護之。世寧乃亡命抵京師,自投錦衣獄。獄中三上書言宸濠逆狀,卒不省。繫歲餘,言官程啟充、徐文華、蕭鳴鳳、邢寰等交章救,楊一清復以危言動錢寧,乃謫戍瀋陽。
       居四年,宸濠果反。世寧起戍中為湖廣按察使。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道聞世宗即位,疏以司馬光仁、明、武三言進,因薦魏校、何瑭、邵銳可講官,林俊、楊一清、劉忠、林廷玉可輔弼,知府劉涖、徐鈺先為諫官有直聲宜擢用。時韙其言。松潘所部熟番,將吏久不能制,率輸貨以假道。番殺官軍,憚不敢詰。官軍殺番,輒抵罪。世寧陳方略,請選將益兵,立賞罰格,嚴隱匿禁,修烽堠,時巡徼,以振軍威,通道路。詔悉行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傑、中官趙欽。甫兩月,召為吏部右侍郎。未上,以父憂歸。
       既免喪家居,朝廷方議「大禮」,異議者多得罪。世寧意是張璁等,疏乞早定追崇「大禮」。未上,語聞京師。既有議遷顯陵祔天壽山者,世寧極言不可,乃並前疏上之。帝深嘉歎。無何,聞廷臣伏闕爭,有杖死者,馳疏言:「臣向以仁、明、武三言進,然尤以仁為本。仁,生成之德,明,日月之臨,皆不可一日無。武則雷霆之威,但可一震而已。今廷臣忤旨,陛下赫然示威,辱以箠楚,體羸弱者輒斃。傳之天下,書之史冊,謂鞭撲行殿陛,刑辱及士夫,非所以光聖德。新進一言偶合,後難保必當。舊德老成一事偶忤,後未必皆非。望陛下以三無私之心,照臨於上,無先存適莫於中。」帝雖不能從,亦不忤。
       尋召為兵部左侍郎。條戍邊時所見險塞利害二十五事以上。又請善保聖躬,毋輕餌藥物。獻大學秦誓章、洪範「惟辟威福」、繫辭節初爻講義,並乞留中。給事中余經遂劾世寧啟告密之漸。世寧乞罷,不許。「大禮」成,進秩一等。復陳用人二十事。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以中官請,悉授職。世寧言賞過濫,不納。屢疏引疾。改南京吏部,就遷工部尚書。
       已,復召為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辭宮銜,許之。世寧故方嚴。及掌憲,務持大體。條上憲綱十餘條,末言:「近士習忌刻,一遭讒毀,則終身廢棄。僉事彭祺發豪強罪,受謗奪官。諸如此者,宜許大臣申理。」帝採其言,惟祺報寢。執政請禁私謁,世寧曰:「臣官以察為名。人非接其貌,聽其言,無由悉其才行。」帝以為然,遂弗禁。俄改刑部尚書。每重獄,別白為帝言之,帝輒感悟。中官剛聰誣漕卒掠御服,坐二千人,世寧劾其妄。已,聰情得抵罪,帝乃益信世寧。王瓊修郤陳九疇,將致之死。以世寧救,得戍。
       兵部尚書王時中罷,以世寧代,加太子太保。再辭不得命,乃陳兵政十事,曰定武略、崇憲職、重將權、增武備、更賞罰、馭土夷、足邊備、絕弊源、正謬誤、惜人才。所言多破常格,帝優旨答之。土魯番貢使乞歸哈密城,易降人牙木蘭。王瓊上其事。世寧言:「先朝不惜棄大寧、交阯,何有於哈密。況初封忠順為我外藩,而自罕慎以來三為土魯番所執,遂狎與戎比,以疲我中國,耗財老師,戎得挾以邀索。臣以為此與國初所封元孽和順、寧順、安定三王等耳。安定在哈密內,近甘肅,今存亡不可知,我一切不問,獨重哈密何也?宜專守河西,謝絕哈密。牙木蘭本曲先衞人,反正歸順,非納降比,彼安得索之,唐悉怛謀事可鑑也。」張璁等皆主瓊議,格不用,獨留牙木蘭不遣。居兵部三月求去,帝不許,免朝參。世寧又上備邊三事。固稱疾篤,乃聽乘傳歸,給隸如制。歸數月,復起南京兵部尚書,固辭不拜。九年秋卒。贈少保,諡端敏。
       世寧風格峻整,居官廉。疾惡若讐,而薦達賢士如不及。都御史馬昊、陳九疇坐累廢,副使施儒、楊必進考察被黜,御史李潤、副使范輅為時所抑,連章薦之。與人語,吶不出口。及具疏,援据古今,洞中窾會。與李承勛善,而持議不苟合。承勛欲授隴勝官,復芒部故地,世寧言勝非隴氏子,芒氏不當復立。始以議禮與張璁、桂萼合,璁、萼德之,欲援以自助。世寧不肯附會,論事多牴牾。萼議欲銷兵,世寧力折之。昌化伯以他姓子冒封,下廷議。世寧言吾輩不得以厚賂故,誣朝廷,萼為色變。萼方為吏部,而世寧引疾,言:「天變人窮,盜賊滋起,咎在吏、戶、兵三部不得人。兵部尤重,請避賢路。」又以哈密議,語侵璁,諸大臣皆忌之。帝始終優禮不替。
       子純、繼。純以父任知肇慶府,有才行。繼幼不慧,不為世寧知。世寧在江西出討賊,部將入見繼。繼為指陣法,進退離合甚詳,凡三日。世寧歸閱,大異之。知其故,嘆曰:「吾有子不自識,何也?」自是擊賊,輒令繼從,與策方略。世寧十不失三,繼十不失一。世寧方草疏論宸濠,繼請曰:「是且重得禍。」世寧曰:「吾已許國,遑恤其他。」及世寧下獄,繼念其父,病死。
       李承勛,字立卿,嘉魚人。父田,進士,官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有操執,為政不苛。承勛舉弘治六年進士。由太湖知縣遷南京刑部主事。歷工部郎中,遷南昌知府。
       正德六年,贛州賊犯新淦,執參政趙士賢。靖安賊據越王嶺瑪瑙岸,華林賊又陷瑞州。諸道兵不敢前。承勛督民兵剿,數有功。華林賊殺副使周憲,憲軍大潰。承勛單騎入憲營,衆乃復集。都御史陳金即檄承勛討之。賊黨王奇聽撫,搜得其衷刃,縱使還。奇感泣,誓以死報。承勛令奇密入砦,說降其黨為內應,而親率所部登山。奇夜拔柵,官軍奮而前,降者自內出,賊遂潰。已,從金斬賊渠羅光權、胡雪二,華林賊平。鎮守中貴黎安誣承勛擅易賊首王浩八獄詞,坐下吏。大理卿燕忠即訊,得白。
       舉治行卓異,超遷浙江按察使。歷陝西、河南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邊備久弛,開原尤甚。士馬纔十二,牆堡墩臺圮殆盡。將士依城塹自守,城外數百里悉為諸部射獵地,承勛疏請修築。會世宗立,發帑銀四十餘萬兩。承勛命步將四人各一軍守要害,身負畚鍤先士卒。凡為城塹各九萬一千四百餘丈,墩堡百八十有一。招逋逃三千二百人,開屯田千五百頃。又城中固、鐵嶺,斷陰山、遼河之交,城蒲河、撫順,扼要衝,邊防甚固。錄功,進秩一等。又數陳軍民利病,咸報可。以疾歸。起故官,涖南院。三遷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帝以京營多弊,欲振飭之。遂加承勛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專督團營。尋兼掌都察院。以疾,三疏乞休,且言:「山西潞城賊以四道兵討之,不統於一人,故無功。川、貴芒部之役措置乖方,再勝再叛,宜命伍文定深計,毋專用兵。豐、沛河工,二年三易大臣,工不就,宜令知水利者各陳所見,而俾侍郎潘希曾度可否。其尤要者,在決壅蔽患。倣唐、宋轉對、次對故事,不時召見大臣。」帝不允辭,下其議於所司。時秦、晉、楚、蜀歲祲,詔免田賦。承勛言:「有司例十月始徵賦。今九月矣,恐官吏督趣,陰圖乾沒。宜及其未徵,遣官馳告以所蠲數。山陬僻壤,俾悉戶曉。有司不能奉宣德意者,罪之。撫按失舉奏,并坐。」帝褒納之。奏奪京營把總湯清職。郭勛為求復,語侵承勛。承勛因求退,給事中王準等劾勛恣。乃敕責勛,而下清法司。
       兵部尚書胡世寧致仕,詔承勛還部代之。疏言:「朝廷有大政及推舉文武大臣,必下廷議。議者率相顧不發,拱手聽。宜及未議前,備條所議,布告與議者,俾先諗其故,然後平心商質,各盡所懷。議苟不合,聽其別奏。庶足盡諸臣之見,而所議者公。」帝然其言,下詔申飭。尋命兼督團營。言官攻張璁、桂萼黨,并及承勛。承勛連章求退,帝復溫旨答之。中官出鎮者,率暴橫。承勛因諫官李鳳毛等言,先後裁二十七人,又革錦衣官五百人,監局冒役數千人。獨御馬監未汰,復因給事中田秋奏,多所裁減。而請以騰驤四衞屬部,覈詭冒,制可。中官言曩彰義門破也先,東市剿曹賊,皆四衞功,以直內故易集,隸兵部不便。承勛言:「彰義門之戰,禍由王振。東市作賊,即曹吉祥也。」帝卒從承勛議,歸兵部。寇犯大同,議遣大臣督兵。衆推都御史王憲,憲不肯行。給事中夏言謂承勛曰:「事急,公當請行。」承勛竟不請。給事中趙廷瑞並劾之。會寇退,罷。
       十年春,大風晝晦,帝憂邊事。承勛言:「去歲冰合,敵騎盡入河套。廷、寧、固原皆當警備。甘肅軍餉專仰河東,宜於蘭州糴貯,以備緩急。曩河西患土魯番,今亦卜喇又深入。兩寇雲擾,孤危益甚。套寇出入,並經莊浪。急宜繕塞設險,斷臂截踵,使不得相合。兀良哈最近京師,不善撫,即門庭寇。雲南安鳳之叛,軍民困敝,臨安、蒙自盜賊復興,曠日淹時,恐釀大患。交阯世子流寓老撾,異日歸命請援,或據地求封,皆未可測。惟急用人理財,俾邊鄙無虞。」帝嘉納焉。
       承勛沉毅有大略。帝所信任,自輔臣外,獨承勛與胡世寧,大事輒咨訪。二人亦孜孜奉國,知無不言。世寧卒半歲,承勛亦卒,帝深嗟悼。贈少保,諡康惠。所賚予,常典外,特賜白金、綵幣、米蔬諸物。承勛官四十年,家無餘貲。其議「大禮」,亦與世寧相合云。
       王以旂,字士招,江寧人。正德六年進士。除上高知縣。華林賊方熾,以旂訓鄉兵禦之,賊不敢犯。徵授御史,出按河南。宸濠反,鎮守太監劉璟倡議停鄉試。以旂言河南去江西遠,罷試無名。乃止。璟又言,帝親征,道且出汴,牒取供頓銀四萬兩。巡撫議予之,以旂執不予。
       世宗即位,欲加興獻帝皇號,以旂抗言不可。已,上弭災要務,言:「司禮取中旨免張漢贓科,臣不預聞,此啟矯偽之漸也。」帝不聽。累遷兵部右侍郎。徐、呂二洪竭,漕舟膠。命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踰年,渠水通,進秩一等。尋拜南京右都御史。召為工部尚書,改左都御史,代陳經為兵部尚書兼督團營。
       三邊總督曾銑議復河套,大學士夏言主之。數下優旨奬銑,令以旂集廷臣議。以旂等力主銑議。議上,帝意忽變,嚴旨咎銑,令再議。以旂等惶恐,盡反前說。帝逮銑,令以旂代之。套寇自西海還,肆掠永昌,鎮羌總兵官王繼祖禦却之。已,復來犯,并及鎮番、山丹。部將蔡勳、馬宗援三戰皆捷。前後斬首一百四十餘級。論功,廕以旂一子。已而寇數萬復屯寧夏塞外,將大入。官軍擊之,斬首六十餘級,寇宵遁。延綏、寧夏開馬市,二鎮市五千匹。其長狠台吉等約束所部,終市無譁。以旂以聞。詔大賚二鎮文武將吏,以旂復賜金幣。錄延綏將士破敵功,再廕一子。
       在鎮六年,修延綏城堡四千五百餘所,又築蘭州邊垣,加官至太子太保。比卒,軍民為罷市。贈少保,諡襄敏,再予一子官。
       范鏓,字平甫,其先江西樂平人,遷瀋陽。鏓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工部主事,遷員外郎。嘉靖三年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由戶部郎中改長蘆運司同知,遷河南知府。歲大饑,巡撫都御史潘塤駁諸請振文牒,候勘實乃發。鏓不待報,輒開倉振之,全活十餘萬。民爭謳頌鏓,語聞禁中。帝為責戶部及塤與巡按御史匿災狀。塤歸罪鏓以自解,被劾罷去,鏓名由此顯。遷兩淮鹽運使,條上鹺政十要。歷四川參政,湖廣按察使,浙江、河南左、右布政使。
       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鏓為人持重,有方略。既涖重鎮,不上首功。一意練步騎,廣儲蓄,繕治關隘亭障,寇為遠徙,俘歸者五百人。上疏言:「邊將各有常祿,無給田之制。自武定侯郭勛奏以軍餘開墾田園給將領,委奸軍為莊頭,害殊大。宜給還軍民,任耕種便。」帝從其請。
       居數年,引疾歸。起故官,撫河南。尋召為兵部右侍郎,轉左。尚書王以旂出督三邊,鏓署部事。頃之,奉詔總理邊關阨隘。奉上經略潮河川、居庸關諸處事宜,請於古道門外蜂窩嶺增墩臺一為外屏,濬濠設橋,以防衝突。川西南兩山對處,各設敵臺,以控中流,分戍兵番直守要害。又薊鎮五里垛、划車、开連口、慕田谷等地,宜設墩臺。惡谷、紅土谷、香鑪石等地,宜斬崖塹。居庸關外諸口,在宣府為內地,在居庸則為邊藩,宜敕東中路文武臣修築。加潮河川提督為守備,增副將居庸關,領天壽山、黃花鎮。設橫嶺守備,塞懷來路,增置新軍二千餘人,資團練。又議紫荊、倒馬、龍泉等關及山海關、古北口經略事宜,請於紫荊之桑谷,倒馬之中窰關峪,龍泉之陡石嶺諸要害,創築城垣,增設敵樓營舍。薊州所轄燕河、太平、馬蘭、密雲四路,修築未竟者,括諸司贖鍰竣之。而浮圖峪、插箭嶺尤為紫荊、倒馬二關衝,移參將分駐石門杜家莊,俾保定總兵駐紫荊。薊、遼懸絕千里,移建昌營遊擊於山海關。三屯等營缺軍,應速募,馬不足者補入。其常戍之兵介冑不備,量給鎧仗,番上者悉予行糧,毋俾荷戈枵腹。又言:「諸路緩急,以密雲之分守為最。各關要害,以密雲之迤西為最。若燕河之冷口,馬蘭之黃崖,太平之榆木嶺、擦崖子,皆所急也。宜敕撫鎮督諸將領分各營士馬,兼側近按伏之兵,迭為戰守。」兵部言:「軍戍久,戀土。猝移置,恐他變。莫若山海關增置能將一員,募軍三千屯駐,聽薊、遼撫臣調度,援燕河。」餘如鏓言,下守臣議。
       帝才鏓甚。會兵部尚書趙廷瑞罷,即命鏓入代。鏓以老辭,且言隨事通變,乏將順之宜。帝怒,責鏓不恭,削其籍。時嚴嵩當國,而鏓本由徐階薦,天下推為長者,惜其去不以罪。然鏓罷,帝召翁萬達,甫至以憂去,丁汝夔代之。明年,俺答逼都城,汝夔遂誅死,而鏓歸久之乃卒。隆慶元年復官。
       王邦瑞,字惟賢,宜陽人。早有器識。為諸生,山東盜起,上剿寇十四策於知府。正德十二年成進士。改庶吉士。與王府有連,出為廣德知州。
       嘉靖初,祖憂去。補滁州。屢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陝西提學僉事。坐歲貢不中式五名以上,貶濱州知州。再遷固原兵備副使。涇、邠巨盜李孟春,流劫河東、西,剿平之。以祖母憂去。服除,復提學陝西,轉參政。母憂解職。起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寇乘冰入犯,設伏敗之。改南京大理卿。未上,召為兵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
       俺答犯都城,命邦瑞總督九門。邦瑞屯禁軍郭外,以巡捕軍營東、西長安街,大啟郭門,納四郊避寇者。兵部尚書丁汝夔下獄,命邦瑞攝其事,兼督團營。寇退,請治諸將功罪,且濬九門濠塹,皆報可。邦瑞見營制久弛,極陳其弊。遂罷十二團營,悉歸三大營,以咸寧侯仇鸞統之。邦瑞亦改兵部左侍郎,專督營務。復條上興革六事。中言宦官典兵,古今大患,請盡撤提督監槍者。帝報從之。又舉前編修趙時春、工部主事申旞知兵,並改兵部,分理京營事。未幾,帝召兵部尚書翁萬達未至,遲之,遂命邦瑞代。條上安攘十二事。
       仇鸞搆邦瑞於帝,帝眷漸移,會鸞奏革薊州總兵官李鳳鳴、大同總兵官徐珏任,而薦京營副將成勳代鳳鳴,密雲副將徐仁代珏。旨從中下。邦瑞言:「朝廷易置將帥,必采之公卿,斷自宸衷,所以慎防杜漸,示臣下不敢專也。且京營大將與列鎮將不相統攝,何緣京營,乃黜陟各鎮。今曲徇鸞請,臣恐九邊將帥悉奔走托附,非國之福也。」帝不悅,下旨譙讓。鸞又欲節制邊將,罷築薊鎮邊垣。邦瑞皆以為不可。鸞大憾,益肆讒搆。會邦瑞復陳安攘大計,遂嚴旨落職,以冠帶辦事。居數日,大計自陳。竟除名,以趙錦代。
       邦瑞去,鸞益橫,明年誅死,錦亦坐黨比遣戍,於是帝漸思之。踰十年,京營缺人,帝曰:「非邦瑞不可。」乃起故官。既至,疏便宜數事,悉允行。踰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毅,遣行人護喪歸葬。
       邦瑞嚴毅有識量。歷官四十年,以廉節著。子正國,南京刑部侍郎。
       鄭曉,字窒甫,海鹽人。嘉靖元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職方主事。日披故牘,盡知天下阨塞,士馬虛實強弱之數。尚書金獻民屬撰九邊圖志,人爭傳寫之。以爭「大禮」廷杖。大同兵變,上疏極言不可赦。張孚敬柄政,器之,欲改置翰林及言路,曉皆不應。父憂歸,久之不起。
       許讚為吏部尚書,調之吏部。歷考功郎中。夏言罷相,帝惡言官不糾劾,詔考察去留。大學士嚴嵩因欲去所不悅者,而曉去喬佑等十三人,多嵩所厚。嵩大憾曉,調文選。嵩欲用趙文華為考功,曉言於讚曰:「昔黃禎為文選,調李開先考功,皆山東人,詔不許。今調文華,曉避位而已。」讚以謝嵩。嵩欲以子世蕃為尚寶丞,曉曰:「治中遷知府,例也。遷尚寶丞,無故事。」嵩益怒。以推謫降官周鈇等,貶曉和州同知。稍遷太僕丞,歷南京太常卿。召拜刑部右侍郎。俄改兵部,兼副都御史總督漕運。
       大江南北皆中倭,漕艘幾阻。曉請發帑金數十萬,造戰舸,築城堡,練兵將,積芻糗。詔從之。中國奸民利倭賄,多與通。通州人顧表者尤桀黠,為倭導。以故營砦皆據要害,盡知官兵虛實。曉懸重賞捕戮之。募鹽徒驍悍者為兵,增設泰州海防副使,築瓜洲城,廟灣、麻洋、雲梯諸海口皆增兵設堠。遂破倭於通州,連敗之如臯、海門,襲其軍呂泗,圍之狼山,前後斬首九百餘。賊潰去。錄功,再增秩,三賚銀幣。
       時賊多中國人。曉言:「武健才諝之徒,困無所逞,甘心作賊。非國家廣行網羅,使有出身之階,恐有如孫恩、盧循輩出乎其間,禍滋大矣。洪武時倭寇近海州縣。以高皇帝威靈,兼謀臣宿將,築城練兵,經略數年,猶未乂安。乃招漁丁、島人、鹽徒、蜑戶籍為水軍至數萬人,又遣使出海宣布威德。久之,倭始不為患。今江北雖平,而風帆出沒,倏忽千里。倭恃華人為耳目,華人借倭為爪牙,非詳為區畫,後患未易弭也。」帝頗採納之。
       尋召為吏部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帝以曉知兵,改右都御史協理戎政。尋拜刑部尚書。俺答圍大同右衞急,帝命兵部尚書楊博往督大師,乃以曉攝兵部。曉言:「今兵事方棘,而所簡聽征京軍三萬五千人,乃令執役赴工,何以備戰守。乞歸之營伍。」帝立從之。
       尋還視刑部事。嚴嵩勢益熾。曉素不善嵩。而其時大獄如總督王以失律,中允郭希顏以言事,曉並予輕比,嵩則置重典。南都叛卒周山等殺侍郎黃懋官,海寇汪直通倭為亂,曉置重典,嵩故寬假之。惟巡撫阮鶚、總督楊順、御史路楷,以嵩曲庇,曉不能盡法,議者譏其失出云。
       故事,在京軍民訟,俱投牒通政司送法司問斷。諸司有應鞫者,亦參送法司,無自決遣者。後諸司不復遵守,獄訟紛拏。曉奏循故事,帝報許,於是刑部間捕囚畿府。而巡按御史鄭存仁謂訟當自下而上,檄州縣,法司有追取,毋輒發。曉聞,率侍郎趙大祐、傅頤守故事爭,存仁亦據律執奏。章俱下都察院會刑科平議。議未上,曉疏辨。嵩激帝怒切讓,遂落曉職,兩侍郎亦貶二秩。
       曉通經術,習國家典故,時望蔚然。為權貴所扼,志不盡行。既歸,角巾布衣與鄉里父老遊處,見者不知其貴人也。既卒,子履淳等訟曉禦倭功於朝,詔復職。隆慶初,贈太子少保,諡端簡。履淳自有傳。
       贊曰:李鉞諸人皆以威略幹濟顯於時。鉞與王憲、王以旂之治軍旅,李承勛、范鏓之畫邊計,才力均有過人者。胡世寧奮不顧身,首發奸逆,危言正色,始終一節。易稱「王臣蹇蹇」,世寧近之矣。王邦瑞抵抗權倖,躓而復起,鄭曉諳悉掌故,博洽多聞,兼資文武,所在著效,亦不愧名臣云。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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