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明史(繁體版)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魏允貞弟允中 劉廷蘭 王國 余懋衡 李三才
       魏允貞,字懋忠,南樂人。萬曆五年進士。授荊州推官。大學士張居正歸葬,羣吏趨事恐後,允貞獨不赴,且抶其奴。
       治行最,徵授御史。吏部尚書梁夢龍罷。允貞言:「銓衡任重。往者會推之前,所司率受指執政或司禮中官,以故用非其人。」帝納其言,特用嚴清,中外翕服。俄劾兵部尚書吳兌。兌引去。
       已,陳時弊四事,言:「自居正竊柄,吏兵二部遷除必先關白,故所用悉其私人。陛下宜與輔臣精察二部之長,而以其職事歸之。使輔臣不侵部臣之權以行其私,部臣亦不乘輔臣之間以自行其私,則官方自肅。自居正三子連登制科,流弊迄今未已。請自今輔臣子弟中式,俟致政之後始許廷對,庶倖門稍杜。自居正惡聞讜言,每遇科道員缺,率擇才性便給、工諂媚、善逢迎者授之,致昌言不聞,佞臣得志。自今考選時,陛下宜嚴敕所司,毋循故轍。俺答自通市以來,邊備懈弛。三軍月餉,既剋其半以充市賞,復剋其半以奉要人,士無宿飽,何能禦寇。至遼左戰功,尤可駭異。軍聲則日振於前,生齒則日減於舊。奏報失真,遷敘逾格,賞罰無章,何以能國哉!」疏入,下都察院。
       先是,居正既私其子,他輔臣呂調陽子興周,張四維子泰徵、甲徵,申時行子用懋,皆相繼得舉。甲徵、用懋將廷對,而允貞疏適上。四維大慍,言:「臣待罪政府,無所不當聞。今因前人行私,而欲臣不預聞吏兵二部事,非制也。」因為子白誣,且乞骸骨。時行亦疏辨。帝並慰留,而責允貞言過當。戶部員外郎李三才奏允貞言是,並貶秩調外。允貞得許州判官。給事中御史周邦傑、趙卿等論救,不納。允貞雖謫,然自是輔臣居位,其子無復登第者。久之,累遷右通政。
       二十一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允貞素剛果,清操絕俗。以所部地瘠民貧,力裁幕府歲供及州縣冗費,以其銀數萬繕亭障,建烽堠,置器市馬易粟。又奏免平陽歲額站銀八萬,以所省郵傳羨補之。雁門、平定軍以逋屯糧竄徙,允貞奏除其租,招令復業。岢嵐互市,省撫賞銀六萬。汾州有兩郡王,宗人與軍民雜處,知州秩卑不能制,奏改為府。自款市成,邊政廢。允貞視要害,築邊牆萬有餘丈。政聲大著。帝亦數嘉其能。會詔中官張忠採礦山西,允貞抗疏極諫,不報。已,西河王知燧請開解州、安邑、絳縣礦,以儀賓督之。指揮王守信請開平定、稷山諸礦。帝並報允。允貞恐民愈擾,請令忠兼領,亦不納。
       三殿災,詔求直言。允貞言咎在輔臣,歷數趙志臯、張位罪。且曰:「前二臣以二月加恩,踰月兩宮災。今年又加恩,而三殿復災。天意昭然。」位等力辨,求罷。帝慰留,責允貞邊臣不當言朝事,因屢推不用,遂肆狂言,奪俸五月。頃之,允貞疏舉遺賢,請召還王家屏、陳有年、沈鯉、李世達、王汝訓及小臣史孟麟、張棟、萬國欽、馬經綸、顧憲成、趙南星、鄒元標等,疏留中。以久次,進右副都御史。
       二十八年春,疏陳時政缺失,言:「行取諸臣,幾經論薦,陛下猶不輕予一官。彼魯坤、馬堂、高淮、孫朝輩,試之何事,舉之何人,乃令其銜命橫行,生殺予奪,恣出其口。廷臣所陳率國家大計,一皆寢閣,甚者嚴譴隨之。彼報稅之徒,悉無賴奸人,鄉黨不齒,顧乃朝奏夕報,如響應聲。臣不解也。胥徒入鄉,民間猶擾,況緹騎四出,如虎若狼,家室立破。如吳寶秀、華鈺諸人,禍至慘矣,而陛下曾不一念及。錢穀出入,上下相稽,猶多奸弊。敕使手握利權,動逾數萬。有司不敢問,撫按不敢聞,豈無吮膏血以自肥者,而陛下曾不一察及。金取於滇,不足不止。珠取於海,不罄不止。錦綺取於吳越,不極奇巧不止。乃元老聽其投閒,直臣幾於永錮,是陛下之愛賢士,曾不如愛珠玉錦綺也。」疏奏,亦不省。
       先是,張忠以開礦至,後孫朝復至榷稅,誅求百方,允貞每事裁抑。會忠杖死太平典史武三傑,朝使者逼殺建雄縣丞李逢春,允貞疏暴其罪。朝怒,劾允貞抗命沮撓。帝留允貞疏不下,而下朝疏於部院。吏部尚書李戴、都御史溫純等力稱允貞賢,請下允貞疏平議。帝並留中。山西軍民數千恐允貞去,相率詣闕愬冤,兩京言官亦連章論救。帝乃兩置不問。明年,忠以夏縣知縣袁應春抗禮,劾貶之。允貞請留應春,不報。
       允貞父已九十餘,允貞歲歲乞侍養,章二十上。廷議以敕使害民,非允貞不能制,固留之。其年五月請益力,始聽歸。士民為立祠。已,閱視者奏允貞守邊勞,即家進兵部右侍郎。尋卒。天啟初,追諡介肅。
       弟允中、允孚。允中為諸生,副使王世貞大器之。歲鄉試,世貞戒門吏曰:「非魏允中第一,無伐鼓以傳也。」已而果然。時無錫顧憲成、漳浦劉廷蘭並為舉首,負儁才,時人稱「三解元」。尋與廷蘭舉萬曆八年進士。張居正專政,災異見,而中外方競頌功德。允中、廷蘭各上書座主申時行,勸之補救。時行不能用。允中尋授太常博士,擢吏部稽勳主事,調考功。未幾卒。允孚官刑部郎中,亦有名。
       廷蘭與兄廷蕙、廷芥亦皆舉進士,有名。世所稱「南樂三魏」、「漳浦三劉」者也。
       王國,字之楨,耀州人。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御史。出視畿輔屯田,清成國公朱允禎等所侵地九千六百餘頃。張居正疾篤,疏薦其座主潘晟入內閣,帝從之。國與同官魏允貞、雷士楨及給事中王繼光、孫煒、牛惟炳、張鼎思抗言不可,寢其命。已,極論中官馮保罪。且言:「居正死,保令徐爵索其家名琴七、夜光珠九、珠簾五、黃金三萬、白金十萬。居正子簡修躬齎至保邸,而保揚言陛下取之,誣汙聖德。」因發曾省吾、王篆表裏結納狀。國疏自外至,與李植疏先後上。帝已納植言罪保,植遂受知,而國亦由此顯名。還朝,薦王錫爵、陸樹聲、胡執禮、耿定向、海瑞、胡直、顏鯨、魏允貞。尋出督南畿學政,以疾歸。
       起掌河南道。首輔申時行欲置所不悅者十九人察典,吏部尚書楊巍等依違其間,國力持不可。時行以御史馬允登資在國前,乃起允登掌察,而國佐之。諸御史咸集,允登書十九人姓名,曰:「諸人可謂公論不容者矣。」國熟視,叱曰:「諸人獨忤執政耳。天日監臨,何出此語。」允登意不回。國怒,奮前欲毆允登。允登走,國環柱逐之,同列救解。事聞,兩人並調外,國得四川副使。移疾歸。而十九人賴國以免。
       久之,起故官,涖山西。改督河南學政,遷山東參政。所在以公廉稱。召為太僕少卿。復出為山西副使,歷南京通政使。三十七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歲凶,屢上寬恤事宜。大盜劉應第、董世耀聚衆稱王,剽劫遠近,督兵討滅之。進右都御史,巡撫如故。
       國剛介。與弟吏部侍郎圖並負時望,為黨人所忌。乞休歸,卒。
       余懋衡,字持國,婺源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永新知縣。徵授御史。時以殿工,礦稅使四出,驕橫。懋衡上疏言:「與其騷擾里巷,榷及雞豚,曷若明告天下,稍增田賦,共襄殿工。今避加賦之名,而為竭澤之計,其害十倍於加賦。」忤旨,停俸一年。
       巡按陝西。稅監梁永輦私物於畿輔,役人馬甚衆。懋衡奏之。永大恨,使其黨樂綱賄膳夫毒懋衡。再中毒,不死。拷膳夫,獲所予賄及餘蠱。遂上疏極論永罪,言官亦爭論永,帝皆不省。永慮軍民為難,召亡命擐甲自衞。御史王基洪聲言永必反,具陳永斬關及殺掠吏民狀。巡撫顧其志頗為永諱,永乃藉口辨。帝疑御史言不實。而咸寧、長安二知縣持永益急。永黨王九功輩多私裝,恐為有司所跡,託言永遣,乘馬結陣馳去。縣隸追及之華陰,相格鬬,已皆被繫,懋衡遂以反逆聞。永窘甚,爪牙盡亡,獨綱在,乃教永誣劾咸寧知縣滿朝薦,朝薦被逮。永不久亦撤還,關中始靖。懋衡尋以憂歸。起掌河南道事。擢大理右寺丞,引疾去。
       天啟元年起歷大理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與尚書張世經共理京營戎政。進右副都御史,改兵部右侍郎,俱理戎政。三年八月廷推南京吏部尚書,以懋衡副李三才;推吏部左侍郎,以曹于汴副馮從吾。帝皆用副者。大學士葉向高等力言不可,弗聽。懋衡、于汴亦以資後三才等,力辭新命,引疾歸。
       明年十月再授前職。懋衡以璫勢方張,堅臥不起。既而奸黨張訥醜詆講學諸臣,以懋衡、從吾及孫慎行為首,遂削奪。崇禎初,復其官。
       李三才,字道甫,順天通州人。萬曆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與南樂魏允貞、長垣李化龍以經濟相期許。及允貞言事忤執政,抗疏直之,坐謫東昌推官。再遷南京禮部郎中。會允貞、化龍及鄒元標並官南曹,益相與講求經世務,名籍甚。遷山東僉事。所部多大猾積盜。廣設方略,悉禽滅之。遷河南參議,進副使。兩督山東、山西學政,擢南京通政參議,召為大理少卿。
       二十七年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時礦稅使四出。三才所部,榷稅則徐州陳增、儀真暨祿,鹽課則揚州魯保,蘆政則沿江邢隆,棋布千里間。延引奸徒,偽鍥印符,所至若捕叛亡,公行攘敓。而增尤甚,數窘辱長吏。獨三才以氣凌之,裁抑其爪牙肆惡者,且密令死囚引為黨,輒捕殺之,增為奪氣。
       然奸民以礦稅故,多起為盜。浙人趙一平用妖術倡亂。事覺,竄徐州,易號古元,妄稱宋後。與其黨孟化鯨、馬登儒輩聚亡命,署偽官,期明年二月諸方並起。謀洩,皆就捕。一平亡之寶坻,見獲。
       三才再疏陳礦稅之害,言:「陛下愛珠玉,民亦慕溫飽;陛下愛子孫,民亦戀妻孥。奈何陛下欲崇聚財賄,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綿祚萬年,而不使小民適朝夕之樂。自古未有朝廷之政令、天下之情形一至於斯,而可幸無亂者。今闕政猥多,而陛下病源則在溺志貨財。臣請渙發德音,罷除天下礦稅。欲心既去,然後政事可理。」踰月未報,三才又上言:「臣為民請命,月餘未得請。聞近日章奏,凡及礦稅,悉置不省,此宗社存亡所關,一旦衆畔土崩,小民皆為敵國,風馳塵騖,亂衆麻起,陛下塊然獨處,即黃金盈箱,明珠填屋,誰為守之。」亦不報。三十年,帝有疾,詔罷礦稅,俄止之。三才極陳國勢將危,請亟下前詔,不聽。
       清口水涸阻漕。三才議濬渠建閘,費二十萬,請留漕粟濟之。督儲侍郎趙世卿力爭,三才遂引疾求去。帝惡其委避,許之。淮揚巡按御史崔邦亮,巡漕御史李思孝,給事中曹于汴,御史史學遷、袁九臯交章乞留。而學遷言:「陛下以陳增故,欲去三才,託詞解其官。年來中使四出,海內如沸。李盛春之去以王虎,魏允貞之去以孫朝,前漕臣李誌之去亦以礦稅事。他監司守令去者,不可勝數,今三才復繼之。淮上軍民以三才罷,欲甘心於增,增避不敢出。三才不當去可知。」疏仍不答。三才遂去淮之徐州。連疏請代,未得命。會侍郎謝杰代世卿督儲,復請留。乃命三才供事俟代者,帝亦竟不遣代也。
       明年九月復疏言:「乃者迅雷擊陵,大風拔木,洪水滔天,天變極矣。趙古元方磔於徐,李大榮旋梟於亳,而睢州巨盜又復見告,人離極矣。陛下每有徵求,必曰『內府匱乏』。夫使內府果乏,是社稷之福也,所謂貌瘦而天下肥也。而其實不然。陛下所謂匱乏者,黃金未遍地,珠玉未際天耳。小民饔飧不飽,重以征求,箠楚無時,桁楊滿路,官惟丐罷,民惟請死,陛下寧不惕然警悟邪!陛下毋謂臣禍亂之言為未必然也;若既已然矣,將置陛下何地哉!」亦不報。既而睢盜就獲,三才因奏行數事,部內晏然。
       歙人程守訓以貲官中書,為陳增參隨。縱橫自恣,所至鼓吹,盛儀衞,許人告密,刑拷及婦孺。畏三才,不敢至淮。三才劾治之,得贓數十萬。增懼為己累,并搜獲其奇珍異寶及僭用龍文服器。守訓及其黨俱下吏伏法,遠近大快。
       三十四年,皇孫生。詔併礦稅,釋逮繫,起廢滯,補言官,既而不盡行。三才疑首輔沈一貫尼之,上疏陰詆一貫甚力。繼又言:「恩詔已頒,旋復中格,道路言前日新政不過乘一時喜心,故旋開旋蔽。」又謂:「一貫慮沈鯉、朱賡逼己。既忌其有所執爭,形己之短,又恥其事不由己,欲壞其成。行賄左右,多方蠱惑,致新政阻格。」帝得疏,震怒。嚴旨切責,奪俸五月。其明年,暨祿卒。三才因請盡撤天下稅使,帝不從,命魯保兼之。
       是時顧憲成里居,講學東林,好臧否人物。三才與深相結,憲成亦深信之。三才嘗請補大僚,選科道,錄遺佚。因言:「諸臣祇以議論意見一觸當塗,遂永棄不收,要之於陛下無忤。今乃假天子威以錮諸臣,復假忤主之名以文己過。負國負君,罪莫大此。」意為憲成諸人發。已,復極陳朝政廢壞,請帝奮然有為,與天下更始。且力言遼左阽危,必難永保狀。帝皆置不省。
       三才揮霍有大略,在淮久,以折稅監得民心。及淮、徐歲侵,又請振恤,蠲馬價。淮人深德之。屢加至戶部尚書。
       會內閣缺人,建議者謂不當專用詞臣,宜與外僚參用,意在三才。及都御史缺,需次內召。由是忌者日衆,謗議紛然。工部郎中邵輔忠遂劾三才大奸似忠,大詐似直,列具貪偽險橫四大罪,御史徐兆魁繼之。三才四疏力辨,且乞休。給事中馬從龍,御史董兆舒、彭端吾,南京給事中金士衡相繼為三才辨。大學士葉向高言三才已杜門待罪,宜速定去留,為漕政計。皆不報。已而南京兵部郎中錢策,南京給事中劉時俊,御史劉國縉、喬應甲,給事中王紹徽、徐紹吉、周永春、姚宗文、朱一桂、李瑾,南京御史張邦俊、王萬祚,復連章劾三才。而給事中胡忻、曹于汴,南京給事中段然,御史史學遷、史記事、馬孟禎、王基洪,又交章論救。朝端聚訟,迄數月未已。憲成乃貽書向高,力稱三才廉直,又貽書孫丕揚力辨之。御史吳亮素善三才,即以兩書附傳邸報中,由是議者益譁。應甲復兩疏力訐,至列其十貪五奸。帝皆不省。三才亦力請罷,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帝亦不罪也。
       三才既家居,忌者慮其復用。四十二年,御史劉光復劾其盜皇木營建私第至二十二萬有奇。且言三才與于玉立遙執相權,意所欲用,銓部輒為推舉。三才疏辨,請遣中官按問。給事中劉文炳、御史李徵儀、工部郎中聶心湯、大理丞王士昌,助光復力攻三才。徵儀、心湯,三才嘗舉吏也。三才憤甚,自請籍其家。工部侍郎林如楚言宜遣使覆勘。光復再疏,并言其侵奪官廠為園囿。御史劉廷元遂率同列繼之,而潘汝禎又特疏論劾。既而巡按御史顏思忠亦上疏如光復指。三才益憤,請諸臣會勘,又請帝親鞫。乃詔徵儀偕給事中吳亮嗣往。
       其明年,光復坐事下獄。三才陽請釋之,而復力為東林辨白,曰:「自沈一貫假撰妖書,擅僇楚宗,舉朝正人攻之以去。繼湯賓尹、韓敬科場作奸,孽由自取,於人何尤。而今之黨人動與正人為讐,士昌、光復尤為戎首。挺身主盟,力為一貫、敬報怨。騰說百端,攻擊千狀。以大臣之賢者言之,則葉向高去矣,王象乾、孫瑋、王圖、許弘綱去矣,曹于汴、胡忻、朱吾弼、葉茂才、南企仲、朱國禎等去矣,近又攻陳薦、汪應蛟去矣。以小臣之賢者言之,梅之煥、孫振基、段然、吳亮、馬孟禎、湯兆京、周起元、史學遷、錢春等去矣,李朴、鮑應鰲、丁元薦、龐時雍、吳正志、劉宗周等去矣。合於己則留,不合則逐。陛下第知諸臣之去,豈知諸黨人驅之乎?今奸黨讐正之言,一曰東林,一曰淮撫。所謂東林者,顧憲成讀書講學之所也。從之遊者如高攀龍、姜士昌、錢一本、劉元珍、安希范、岳元聲、薛敷教,並束身厲名行,何負國家哉?偶曰東林,便成陷穽。如鄒元標、趙南星等被以此名,即力阻其進。所朝上而夕下者,惟史繼偕諸人耳。人才邪正,實國祚攸關,惟陛下察焉。」疏入,衆益恨之。亮嗣等既往勘,久之無所得。第如光復言還報,遂落職為民。
       天啟元年,遼陽失。御史房可壯連疏請用三才。有詔廷臣集議。通政參議吳殿邦力言不可用,至目之為盜臣。御史劉廷宣復薦三才,言:「國家既惜其才,則用之耳,又何議。然廣寧已有王化貞,不若用之山海。」帝是其言,即欲用三才,而廷議相持未決。詹事公鼐力言宜用,刑部侍郎鄒元標、僉都御史王德完並主之。已,德完迫衆議,忽變前說。及署議,元標亦不敢主。議竟不決,事遂寢。三年起南京戶部尚書,未上卒。後魏忠賢亂政,其黨御史石三畏追劾之。詔削籍,奪封誥。崇禎初復官。
       三才才大而好用機權,善籠絡朝士。撫淮十三年,結交遍天下。性不能持廉,以故為衆所毀。其後擊三才者,若邵輔忠、徐兆魁輩,咸以附魏忠賢名麗逆案。而推轂三才,若顧憲成、鄒元標、趙南星、劉宗周,皆表表為時名臣。故世以三才為賢。
       贊曰:朋黨之成也,始於矜名,而成於惡異。名盛則附之者衆。附者衆,則不必皆賢而胥引之,樂其與己同也。名高則毀之者亦衆。毀者不必不賢而怒而斥之,惡其與己異也。同異之見岐於中,而附者毀者爭勝而不已,則黨日衆,而為禍熾矣。魏允貞、王國、余懋衡皆以卓犖閎偉之概,為衆望所歸。李三才英邁豪雋,傾動士大夫,皆負重名。當世黨論之盛,數人者實為之魁,則好同惡異之心勝也。易曰「渙其羣,元吉」。知此者,其惟聖人乎!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