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明史(繁體版)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作者:清 · 張廷玉等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皇帝寶璽 皇后冊寶 皇妃以下冊印 皇太子冊寶 皇太子妃冊寶 親王以下冊寶冊印 鐵券 印信 符節 宮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
       明初寶璽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寶」,曰「皇帝之寶」,曰「皇帝行寶」,曰「皇帝信寶」,曰「天子之寶」,曰「天子行寶」,曰「天子信寶」,曰「制誥之寶」,曰「敕命之寶」,曰「廣運之寶」,曰「皇帝尊親之寶」,曰「皇帝親親之寶」,曰「敬天勤民之寶」;又有「御前之寶」、「表章經史之寶」及「欽文之璽」。丹符出驗四方。洪武元年欲制寶璽,有賈胡浮海獻美玉,曰:「此出于闐,祖父相傳,當為帝王寶璽。」乃命製為寶,不知十七寶中,此玉製何寶也。成祖又製「皇帝親親之寶」、「皇帝奉天之寶」、「誥命之寶」、「敕命之寶」。
       弘治十三年,鄠縣民毛志學於泥河濱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旣壽永昌」。色白微青,螭紐。陝西巡撫熊翀以為秦璽復出,遣人獻之。禮部尚書傅瀚言:「自有秦璽以來,歷代得喪真偽之跡具載史籍。今所進,篆文與輟耕錄等書摹載魚鳥篆文不同,其螭紐又與史傳所紀文盤五龍、螭缺一角、旁刻魏錄者不類。蓋秦璽亡已久,今所進與宋、元所得,疑皆後世摹秦璽而刻之者。竊惟璽之用,以識文書,防詐偽,非以為寶玩也。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漢以後傳用之,自是巧爭力取,謂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璽也。故求之不得,則偽造以欺人;得之則君臣色喜,以誇示於天下。是皆貽笑千載。我高皇帝自制一代之璽,文各有義,隨事而施,真足以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萬世,何藉此璽哉!」帝從其言,却而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製七寶:曰「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大明受命之寶」、「巡狩天下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與國初寶璽共為御寶二十四,尚寶司官掌之。
       皇后之冊:用金冊二片,依周尺長一尺二寸,廣五寸,厚二分五釐。字依數分行,鐫以真書。上下有孔,聯以紅縧,開闔如書帙,藉以紅錦褥。冊盝用木,飾以渾金瀝粉蟠龍,紅紵絲襯裏,內以紅羅銷金小袱裹冊,外以紅羅銷金夾袱包之,五色小絛縈於外。寶用金,龜紐,篆文曰「皇后之寶」,依周尺方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寶池用金,闊取容。寶篋二副,一置寶,一置寶池。每副三重:外篋用木,飾以渾金瀝粉蟠龍,紅紵絲襯裏;中篋用金鈒蟠龍;內小篋飾如外篋,內置寶座,四角雕蟠龍,飾以渾金。座上用錦褥,以銷金紅羅小夾袱裹寶,其篋外各用紅羅銷金大夾袱覆之。臨冊之日,冊寶俱置於紅髹輿案,案頂有紅羅瀝水,用擔牀舉之。
       皇貴妃而下,有冊無寶而有印。妃冊,用鍍金銀冊二片,廣長與后冊同。冊盝飾以渾金瀝粉蟠鳳。其印用金,龜紐,尺寸與諸王寶同,文曰「皇妃之印」。篋飾以蟠鳳。宣德元年,帝以貴妃孫氏有容德,特請於皇太后,製金寶賜之,未幾即誕皇嗣。自是貴妃授寶,遂為故事。嘉靖十年,立九嬪,冊用銀,殺皇妃五分之一,以金飾之。
       皇太子冊寶:冊用金,二片,其制及盝篋之飾與皇后冊同。寶用金,龜紐,篆書「皇太子寶」。其制及池篋之飾與后寶同。
       皇太子妃冊寶:其冊用金,兩葉,重百兩,每葉高一尺二寸,廣五寸。藉冊以錦,聯冊以紅絲絛,墊冊以錦褥,裹冊以紅羅銷金袱。其盝飾以渾金瀝粉雲鳳,內有花銀釘鉸,嵌金絲鐵筦籥;外以紅羅銷金袱覆之。其金寶之制未詳。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冊,不用寶。
       親王冊寶:冊制與皇太子同。其寶用金,龜紐,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文曰「某王之寶」。池篋之飾,與皇太子寶同。寶盝之飾,則雕蟠螭。
       親王妃冊印:其金冊,高視太子妃冊減一寸,餘制悉同,冊文視親王。其金印之制未詳。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冊。
       公主冊印:銀冊二片,鐫字鍍金,藉以紅錦褥。冊盝飾以渾金瀝粉蟠螭。其印同宋制,用金,龜紐,文曰「某國公主之印」。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印池用金,廣取容。印外篋用木,飾以渾金瀝粉盤鳳,中篋用金鈒蟠鳳,內小篋,飾如外篋。
       親王世子金冊金寶:承襲止授金冊,傳用金寶。
       世子妃亦用金冊。洪武二十三年鑄世子妃印,制視王妃,金印,龜紐,篆文曰「某世子妃印」。
       郡王,鍍金銀冊、鍍金銀印,冊文視世子。其妃止有鍍金銀冊。
       功臣鐵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議為鐵券,而未有定制。或言台州民錢允一有家藏吳越王鏐唐賜鐵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損益焉。其制如瓦,第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廣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廣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廣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廣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廣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廣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廣一尺二寸五分。外刻歷履恩數之詳,以記其功;中鐫免罪減祿之數,以防其過。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頒功臣,右藏內府,有故則合之,以取信焉。
       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並賜鐵券。公:李善長、徐達、李文忠、馮勝、鄧愈、常茂。侯:湯和、唐勝宗、陸仲亨、周德興、華雲龍、顧時、耿炳文、陳德、郭子興、王志、鄭遇春、費聚、吳良、吳楨、趙庸、廖永忠、俞通源、華高、楊璟、康鐸、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韓政、黃彬、曹良臣、梅思祖、陸聚。二十五年,改製鐵券,賜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達、李文忠,侯吳傑、沐英,凡八家。永樂初,靖難功臣亦有賜者。
       百官印信。洪武初,鑄印局鑄中外諸司印信。正一品,銀印,三臺,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並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其餘正二品、從二品官,銀印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惟衍聖公以正二品,三臺銀印,則景泰三年賜也。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其餘正三品、從三品官,俱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惟太僕、光祿寺並在外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釐。正四品、從四品,俱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正五品、從五品,俱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惟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釐。正六品、從六品,俱銅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正七品、從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正從八品,俱銅印,方二寸,厚二分五釐。正從九品,俱銅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未入流者,銅條記,闊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釐。以上俱直紐,九疊篆文。初,雜職亦方印,至洪武十三年始改條記。
       凡百官之印,惟文淵閣銀印,直紐,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箸篆文,誠重之也。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鎮朔、平蠻諸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葉篆文。洪武中,嘗用上公佩將軍印,後以公、侯、伯及都督充總兵官,名曰「掛印將軍」。有事征伐,則命總兵佩印以往,旋師則上所佩印於朝。此外,惟漕運總兵印同將軍。其在外鎮守總兵、參將掛印,則洪熙元年始也。有文臣掛將軍印者,王驥以兵部尚書征湖、貴苗,掛征蠻將軍印;王越以左都御史守大同,掛征西將軍印。其他文武大臣,有領敕而權重者,或給以銅關防,直紐,廣一寸九分五釐,長二寸九分,厚三分,九疊篆文,雖宰相行邊,與部曹無異。惟正德時,張永征安化王,用金鑄,嘉靖中,顧鼎臣居守,用牙鏤關防,皆特賜也。
       初,太祖重御史之職,分河南等十三道,每道鑄二印,文曰「繩愆糾繆」,守院御史掌其一,其一藏內府,有事則受以出,復命則納之。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類。乃命改製某道監察御史,其奉差者,則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銅印,直紐,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文。成祖初幸北京,有一官署二三印者,夏原吉至兼掌九卿印,諸曹並於朝房取裁,其任重矣。
       明初,賜高麗金印,龜紐,方三寸,文曰「高麗國王之印」,賜安南鍍金銀印,駝紐,方三寸,文曰「安南國王之印」。賜占城鍍金銀印,駝紐,方三寸,文曰「占城國王之印」。賜吐蕃金印,駝紐,方五寸,文曰「白蘭王印」。
       符牌。凡宣召親王,必遣官齎金符以往。親王之藩及鎮守、巡撫諸官奏請符驗,俱從兵部奏,行尚寶司領之。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凡公差,以軍情重務及奉旨差遣給驛者,兵部旣給勘合,即赴內府,關領符驗,給驛而去,事竣則繳。嘉靖三十七年定制:南京、鳳陽守備內外官,並各處鎮守總兵、巡撫,及各守一方不受鎮守節制內外守備,並領符驗奏事。凡監鎗、整飭兵備,並一城一堡守備官,不許關領符驗。其制,上織船馬之狀,起馬者用馬字號,起船者水字號,起雙馬者達字號,起單馬者通字號,起站船者信字號。
       洪武四年,始製用寶金牌。凡軍機文書,自都督府、中書省長官而外,不許擅奏。有詔調軍,中書省同都督府覆奏,乃各出所藏金牌,入請用寶。又造軍中調發符牌,用鐵,長五寸,闊半之,上鈒二飛龍,下鈒二麒麟,首為圜竅,貫以紅絲絛。嘗遣官齎金牌、信符詣西番,以茶易馬。其牌四十一,上號藏內府,下號降各番,篆文曰「皇帝聖旨」,左曰「合當差發」,右曰「不信者斬」。二十二年又頒西番金牌、信符。其後番官欵塞,皆齎原降牌符而至。
       永樂二年製信符、金字紅牌給雲南諸蠻。凡歷代改元,則所頒外國信符、金牌,必更鑄新年號給之。此符信之達於四裔者也。
       其武臣懸帶金牌,則洪武四年所造。闊二寸,長一尺,上鈒雙龍,下鈒二伏虎,牌首尾為圓竅,貫以紅絲絛。指揮佩金牌,雙雲龍,雙虎符。千戶佩鍍金銀牌,獨雲龍,獨虎符。百戶素雲銀牌符。太祖親為文鈒之曰:「上天祐民,朕乃率撫。威加華夏,實憑虎臣。賜爾金符,永傳後嗣。」天子祀郊廟,若視學、耤田,勳衞扈從及公侯、駙馬、五府都督日直、錦衣衞當直,及都督率諸衞千百戶夜巡內皇城,金吾諸衞各輪官隨朝巡綽,俱給金牌,有龍者、虎者、麒麟者、獅者、雲者,以官為差。
       其扈駕金字銀牌,則洪武六年所造。尋改為守衞金牌,以銅為之,塗以金,高一尺,闊三寸,分字號凡五。仁字號,上鈒獨龍蟠雲花,公、侯、伯、都督佩之。義字號,鈒伏虎盤雲花,指揮佩之。禮字號,鈒獬豸蟠雲花,千戶、衞鎮撫佩之。智字號,鈒獅子蟠雲花,百戶、所鎮撫佩之。信字號,鈒蟠雲花,將軍佩之。牌下鑄「守衞」二篆字,背鑄「凡守衞官軍懸帶此牌」等二十四字,牌首竅貫青絲。鎮撫及將軍隨駕直宿衞者佩之,下直則納之。凡夜巡官,於尚寶司領令牌,禁城各門金吾等衞指揮、千戶,分領申字號牌,午門自一至四,長安左右門、東華門自五至八,西華門自九至十二,玄武門自十三至十六。五城兵馬指揮亦日領令牌,東西南北中城,分領木、金、火、水、土五字號。
       留守五衞、巡城官並金吾等衞守衞官,俱領銅符。留守衞指揮所領承字及東西北字號牌,俱左半字陽文,左比。金吾等衞,端門、承天門、東西北安門指揮千戶所領承字及東西北字號,俱右半字陰文,右比。銅符字號比對相同,方許巡行。內官、內使之出,亦須守門官比對銅符而後行。皇城九門守衞軍與圍子手,各領勇字號銅牌。錦衣校尉上直及光祿寺吏典廚役,遇大祀,俱佩雙魚銅牌。
       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扈從官俱帶牙牌;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衞各鑄印信,通政司、鴻臚寺各鑄關防,謂之行在衙門印信關防。其後命內府印綬監收貯。嘉靖十八年南巡,禮部領出,以給扈從者焉。
       凡郊廟諸祭陪祀供事官及執事者,入壇俱領牙牌,洪武八年始也。圓花牌,陪祀官領之。長花牌,供事官領之。長素牌,執事人領之。又謂之祀牌。
       凡駕詣陵寢,扈從官俱於尚寶司領小牙牌。嘉靖九年,皇后行親蠶禮,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婦及使人,俱於尚寶司領牙牌,有雲花圜牌、鳥形長牌之異。
       凡文武朝參官、錦衣衞當駕官,亦領牙牌,以防姦偽,洪武十一年始也。其制,以象牙為之,刻官職於上。不佩則門者却之,私相借者論如律。牙牌字號,公、侯、伯以勳字,駙馬都尉以親字,文官以文字,武官以武字,教坊官以樂字,入內官以官字。正德十六年,禮科邢寰言:「牙牌惟常朝職官得懸。比來權姦侵柄,傳旨陞官者輒佩牙牌,宜清覈以重名器。」乃命文職不朝參者,毋得濫給牙牌;武官進御侍班、佩刀、執金爐者給與。嘉靖二十八年,內府供事匠作、武職官皆帶朝參牙牌,嘗奉旨革奪,旋復給之。給事中陳邦修以為言,禮部覆奏:「會典所載,文武官出入禁門帶牙牌,有執事、供事、朝參之別。執事、供事者,皆屆期而領,如期而繳。惟朝參牙牌,得朝夕懸之,非徒為關防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虛銜帶俸、供事、執事者,不宜概領。第出入禁闥,若一切革奪,何由譏察?尚寶司所貯舊牌數百,上有『入內府』字號,請以給之。至於衞所武官,掌印、僉書侍衞之外,非屬朝參供役者,盡革奪之。其納粟、填註冒賜牙牌及罷退閑住官舊所關領不繳者,俱逮問。」報可。
       洪武十五年,製使節,黃色三簷寶蓋,長二尺,黃紗袋籠之。又製丹漆架一,以節置其上。使者受命,則載以行;使歸,則持之以復命。二十三年,詔考定使節之制,禮部奏:「漢光武時,以竹為節,柄長八尺,其毛三重。而黃公紹韻會註:漢節柄長三尺,毛三重,以旄牛為之。」詔從三尺之制。
       宮室之制。吳元年作新內。正殿曰奉天殿,後曰華蓋殿,又後曰謹身殿,皆翼以廊廡。奉天殿之前曰奉天門,殿左曰文樓,右曰武樓。謹身殿之後為宮,前曰乾清,後曰坤寧,六宮以次列。宮殿之外,周以皇城,城之門,南曰午門,東曰東華,西曰西華,北曰玄武。時有言瑞州文石可甃地者。太祖曰:「敦崇儉朴,猶恐習於奢華,爾乃導予奢麗乎?」言者慚而退。
       洪武八年,改建大內宮殿,十年告成。闕門曰午門,翼以兩觀。中三門,東西為左、右掖門。午門內曰奉天門,門內奉天殿,嘗御以受朝賀者也。門左右為東、西角門,奉天殿左、右門,左曰中左,右曰中右,兩廡之間,左曰文樓,右曰武樓。奉天殿之後曰華蓋殿,華蓋殿之後曰謹身殿,殿後則乾清宮之正門也。奉天門外兩廡間有門,左曰左順,右曰右順。左順門外有殿曰文華,為東宮視事之所。右順門外有殿曰武英,為皇帝齋戒時所居。制度如舊,規模益宏。二十五年改建大內金水橋,又建端門、承天門樓各五間,及長安東西二門。
       永樂十五年,作西宮於北京。中為奉天殿,側為左右二殿,南為奉天門,左右為東、西角門。其南為午門,又南為承天門。殿北有後殿、凉殿、煖殿及仁壽、景福、仁和、萬春、永壽、長春等宮,凡為屋千六百三十餘楹。十八年,建北京,凡宮殿、門闕規制,悉如南京,壯麗過之。中朝曰奉天殿,通為屋八千三百五十楹。殿左曰中左門,右曰中右門。丹墀東曰文樓,西曰武樓,南曰奉天門,常朝所御也。左曰東角門,右曰西角門,東廡曰左順門,西廡曰右順門,正南曰午門。中三門,翼以兩觀,觀各有樓,左曰左掖門,右曰右掖門。午門左稍南,曰闕左門,曰神廚門,內為太廟。右稍南,曰闕右門,曰社左門,內為太社稷。又正南曰端門,東曰廟街門,即太廟右門也。西曰社街門,即太社稷壇南左門也。又正南曰承天門,又折而東曰長安左門,折而西曰長安右門。東後曰東安門,西後曰西安門,北後曰北安門。正南曰大明門,中為馳道,東西長廊各千步。奉天殿之後曰華蓋殿,又後曰謹身殿。謹身殿左曰後左門,右曰後右門。正北曰乾清門,內為乾清宮,是曰正寢。後曰交泰殿。又後曰坤寧宮,為中宮所居。東曰仁壽宮,西曰清寧宮,以奉太后。左順門之東曰文華殿。右順門之西曰武英殿。文華殿東南曰東華門,武英殿西南曰西華門。坤寧宮後曰坤寧門,門之後曰玄武門。其他宮殿名號繁多,不能盡列,所謂千門萬戶也。
       皇城內宮城外,凡十有二門:曰東上門、東上北門、東上南門、東中門、西上門、西上北門、西上南門、西中門、北上門、北上東門、北上西門、北中門。復於皇城東南建皇太孫宮,東安門外東南建十王街。宣宗留意文雅,建廣寒、清暑二殿,及東、西瓊島,游觀所至,悉置經籍。正統六年重建三殿。嘉靖中,於清寧宮後地建慈慶宮,於仁壽宮故基建慈寧宮。三十六年,三殿門樓災,帝以殿名奉天,非題扁所宜用,敕禮部議之。部臣會議言:「皇祖肇造之初,名曰奉天者,昭揭以示虔爾。旣以名,則是昊天監臨,儼然在上,臨御之際,坐以視朝,似未安也。今乃修復之始,宜更定,以答天庥。」明年重建奉天門,更名曰大朝門。四十一年更名奉天殿曰皇極,華蓋殿曰中極,謹身殿曰建極,文樓曰文昭閣,武樓曰武成閣,左順門曰會極,右順門曰歸極,大朝門曰皇極,東角門曰弘政,西角門曰宣治。又改乾清宮右小閣名曰道心,旁左門曰仁蕩,右門曰義平。世宗初,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建亭曰省耕,曰省斂,每歲耕穫,帝輒臨觀。十三年,西苑河東亭榭成,親定名曰天鵝房,北曰飛靄亭,迎翠殿前曰浮香亭,寶月亭前曰秋輝亭,昭和殿前曰澄淵亭,後曰趯臺坡,臨漪亭前曰水雲榭,西苑門外二亭曰左臨海亭、右臨海亭,北閘口曰湧玉亭,河之東曰聚景亭,改呂梁洪之亭曰呂梁,前曰檥金亭,翠玉館前曰擷秀亭。
       親王府制。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基高六尺九寸,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綠點金,廊房飾以青黛。四城正門以丹漆,金塗銅釘。宮殿窠栱攢頂,中畫蟠螭,飾以金,邊畫八吉祥花。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蟠螭,帳用紅銷金蟠螭。座後壁則畫蟠螭、彩雲,後改為龍。立山川、社稷、宗廟於王城內。七年定親王所居殿,前曰承運,中曰圜殿,後曰存心;四城門,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東曰體仁,西曰遵義。太祖曰:「使諸王睹名思義,以藩屏帝室。」九年定親王宮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又命中書省臣,惟親王宮得飾朱紅、大青綠,其他居室止飾丹碧。十二年,諸王府告成。其制,中曰承運殿,十一間,後為圜殿,次曰存心殿,各九間。承運殿兩廡為左右二殿,自存心、承運,周迴兩廡,至承運門,為屋百三十八間。殿後為前、中、後三宮,各九間。宮門兩廂等室九十九間。王城之外,周垣、西門、堂庫等室在其間,凡為宮殿室屋八百間有奇。弘治八年更定王府之制,頗有所增損。
       郡王府制:天順四年定。門樓、廳廂、廚庫、米倉等,共數十間而已。
       公主府第:洪武五年,禮部言:「唐、宋公主視正一品,府第並用正一品制度。今擬公主第,廳堂九間,十一架,施花樣獸脊,梁棟、斗栱、簷桷彩色繪飾,惟不用金。正門五間,七架。大門綠油銅環。石礎牆甎,鐫鑿玲瓏花樣。」從之。
       百官第宅。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許雕刻古帝后聖賢人物及日月、龍鳳、狻猊、麒麟、犀象之形。凡官員任滿致仕,與見任同。其父祖有官,身歿,子孫許居父祖房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官員營造房屋,不許歇山轉角,重簷重栱,及繪藻井,惟樓居重簷不禁。公侯,前廳七間、兩廈,九架。中堂七間,九架。後堂七間,七架。門三間,五架,用金漆及獸面錫環。家廟三間,五架。覆以黑板瓦,脊用花樣瓦獸,梁棟、斗栱、簷桷綵繪飾。門窗、枋柱金漆飾。廊、廡、庖、庫從屋,不得過五間,七架。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屋脊用瓦獸,梁棟、斗栱、簷桷青碧繪飾。門三間,五架,綠油,獸面錫環。三品至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屋脊用瓦獸,梁棟、簷桷青碧繪飾。門三間,三架,黑油,錫環。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梁棟飾以土黃。門一間,三架,黑門,鐵環。品官房舍,門窗、戶牖不得用丹漆。功臣宅舍之後,留空地十丈,左右皆五丈。不許那移軍民居止,更不許於宅前後左右多占地,構亭館,開池塘,以資遊眺。三十五年,申明禁制,一品、三品廳堂各七間,六品至九品廳堂梁棟祗用粉青飾之。
       庶民廬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栱,飾彩色。三十五年復申禁飭,不許造九五間數,房屋雖至一二十所,隨其物力,但不許過三間。正統十二年令稍變通之,庶民房屋架多而間少者,不在禁限。
       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盞金,餘用銀。三品至五品,酒注銀,酒盞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盞銀,餘皆瓷、漆。木器不許用硃紅及抹金、描金、雕琢龍鳳文。庶民,酒注錫,酒盞銀,餘用瓷、漆。百官,牀面、屏風、槅子,雜色漆飾,不許雕刻龍文,並金飾朱漆。軍官、軍士,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許用朱漆描金裝飾。建文四年申飭官民,不許僭用金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許朱紅金飾。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止許用金。商賈、技藝家器皿不許用銀。餘與庶民同。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恭閔帝
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卷六 本紀第六 成祖二
卷七 本紀第七 成祖三
卷八 本紀第八 仁宗
卷九 本紀第九 宣宗
卷十 本紀第十 英宗前紀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景帝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英宗後紀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憲宗一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孝宗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武宗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世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穆宗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神宗一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神宗二 光宗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熹宗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莊烈帝一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莊烈帝二
卷二十五 志第一 天文一
卷二十六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二十七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二十八 志第四 五行一
卷二十九 志第五 五行二
卷三十 志第六 五行三
卷三十一 志第七 曆一
卷三十二 志第八 曆二
卷三十三 志第九 曆三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曆五
卷三十六 志第十二 曆六
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曆七
卷三十八 志第十四 曆八
卷三十九 志第十五 曆九
卷四十 志第十六 地理一
卷四十一 志第十七 地理二
卷四十二 志第十八 地理三
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 地理四
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地理五
卷四十五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
卷五十 志第二十六 禮四
卷五十一 志第二十七 禮五
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
卷五十三 志第二十九 禮七
卷五十四 志第三十 禮八
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一 禮九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
卷五十七 志第三十三 禮十一
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禮十二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禮十三
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禮十四
卷六十一 志第三十七 樂一
卷六十二 志第三十八 樂二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九 樂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卷六十五 志第四十一 輿服一
卷六十六 志第四十二 輿服二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卷六十八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
卷六十九 志第四十五 選舉一
卷七十 志第四十六 選舉二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選舉三
卷七十二 志第四十八 職官一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九 職官二
卷七十四 志第五十 職官三
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 職官四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職官五
卷七十七 志第五十三 食貨一
卷七十八 志第五十四 食貨二
卷七十九 志第五十五 食貨三
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貨四
卷八十一 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卷八十四 志第六十 河渠二
卷八十五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卷八十六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卷八十七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卷八十八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兵一
卷九十 志第六十六 兵二
卷九十一 志第六十七 兵三
卷九十二 志第六十八 兵四
卷九十三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 刑法二
卷九十五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卷九十六 志第七十二 藝文一
卷九十七 志第七十三 藝文二
卷九十八 志第七十四 藝文三
卷九十九 志第七十五 藝文四
卷一百 表第一 諸王世表一
卷一百○一 表第二 諸王世表二
卷一百0二 表第三 諸王世表三
卷一百0三 表第四 諸王世表四
卷一百0四 表第五 諸王世表五
卷一百0五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卷一百0六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卷一百0七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卷一百0八 表第九 外戚恩澤表
卷一百0九 表第十 宰輔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 表第十一 宰輔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卷一百一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 后妃一
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第三
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第四 諸王一
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第五 諸王二
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六 諸王三
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卷一百二十 列傳第八 諸王五
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 公主
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第十
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第十二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
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第十七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十八
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十九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第二十七
卷一百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
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四
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六
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卷一百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卷一百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卷一百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卷一百五十六 列傳第四十四
卷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卷一百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
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八
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
卷一百六十四 列傳第五十二
卷一百六十五 列傳第五十三
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四
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五
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五十六
卷一百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卷一百七十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一百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一百七十八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一百七十九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一百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一百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卷一百八十三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一百八十五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一百八十六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一百八十七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一百九十四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一百九十七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一百九十八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卷二百 列傳第八十八
卷二百O一 列傳第八十九
卷二百O二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O三 列傳第九十一
卷二百O四 列傳第九十二
卷二百O五 列傳第九十三
卷二百O六 列傳第九十四
卷二百O七 列傳第九十五
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卷二百O九 列傳第九十七
卷二百一十 列傳第九十八
卷二百一十一 列傳第九十九
卷二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 。
卷二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O一
卷二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O二
卷二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O三
卷二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O四
卷二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O五
卷二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O六
卷二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O七
卷二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O八
卷二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O九
卷二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二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二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
卷二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二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二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二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二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二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二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二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 陳邦瞻 畢懋康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趙南星 鄒元標 孫慎行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滿朝薦 江秉謙 侯震暘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孫承宗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楊鎬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