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武,字君公,是蜀郡郫县人。汉宣帝在位时,天下安定太平,四方外族归顺臣服,神爵、五凤年间多次出现祥瑞的征兆。当时益州刺史王襄让能言善辩的王褒赞颂汉朝德政,创作了《中和》《乐职》《宣布》三篇诗作。何武在十四五岁时,与成都的杨覆众等人一起学习并演唱这些诗歌。当时汉宣帝效仿汉武帝旧制,寻求杰出人才,在宣室殿召见何武等人。皇帝说:"这是彰显宏大德业的事迹,我如何能承当得起啊!"于是任命王褒为待诏之职,何武等人则被赏赐绢帛后遣返。
武到博士那里学习,研究《易经》。通过射策考试获得甲科成绩被任命为郎官,与翟方进志趣相投结为好友。光禄勋推举他具备四种优良品行,升迁为鄠县县令,后因犯法被免职回乡。
武兄弟五人,都在郡中担任官吏,郡县之人都敬畏他们。武的弟弟显家中登记有市籍,常常不缴纳租税,县里多次未能完成征税任务。市集啬夫求商逮捕并侮辱了显的家人,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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