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尚书》中关于女性德行的记载由来已久。至于贤能的妃子辅佐国君处理政务,聪慧的妇人振兴家庭的治理之道,高洁之士弘扬清正淳朴的风气,坚贞女子彰显光明磊落的气节,这些美德本质并无高下之分,但历代典籍却多有遗漏。因此自汉朝中兴之后,综合整理这些事迹,编纂为《列女篇》。像马皇后、邓皇后、梁皇后等人,已分别见于前代史书纪传;梁嫕、李姬等人,各自附于其家族传记之中。此类人物,此处不再重复记载。我只遴选编次才德品行尤其卓越超群者,不必局限于单一方面的操守。
渤海郡鲍宣的妻子,是桓家的女儿,名叫少君。鲍宣曾跟随少君的父亲学习,她的父亲对他的清贫刻苦感到惊奇,因此把女儿嫁给了他,并准备了丰厚的嫁妆财物。鲍宣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在富贵之家,习惯华丽的装饰,而我家实在贫穷低贱,不敢接受这些礼物。”妻子说:“父亲因为您品德高尚、遵守信约,所以让我来侍奉您。既然嫁给了您,自然一切都听从您的安排。”鲍宣笑着说:“你能这样,就合我的心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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