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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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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禮四 明堂
       明堂。宋初,雖有季秋大享之文,然未嘗親祠,命有司攝事而已。真宗始議行之,屬封岱宗,祀汾陰,故亦未遑。皇祐二年三月,仁宗謂輔臣:「今年冬至日,當親祀圜丘,欲以季秋行大享明堂禮。然自漢以來,諸儒各為論議,駁而不同。夫明堂者,布政之宮,朝諸侯之位,天子之路寢,乃今之大慶殿也。況明道初合祀天地於此,今之親祀,不當因循,尚於郊壝寓祭也。其以大慶殿為明堂,分五室於內。」仍詔所司詳定儀注以聞。禮院請依周禮,設五室於大慶殿。舊禮,明堂五帝位皆為幔室。今旁帷上幕,宜用青繒朱裏;四戶八牖,赤綴戶,白綴牖,宜飾以朱白繒。
       詔曰:「祖宗親郊,合祭天地,祖宗並配,百神從祀。今祀明堂,正當親郊之期,而禮官所定,祭天不及地祇,配坐不及祖宗,未合三朝之制。且移郊為大享,蓋亦為民祈福,宜合祭皇地祇,奉太祖、太宗、真宗並配,而五帝、神州亦親獻之。日、月、河、海諸神,悉如圜丘從祀之數。」禮官議諸神位未決,帝諭文彥博等曰:「郊壇第一龕者在堂,第二、第三龕設於左右夾廡及龍墀上,在壝內外者,列於堂東西廂及後廡,以象壇壝之制。仍先繢圖。」
       令輔臣、禮官視設神位。昊天上帝,堂下山罍各四。皇地祇,太尊、著尊、犧尊、山罍各二,在堂上室外神坐左;象尊二,壺尊二,山罍四,在堂下中陛東。三配帝、五方帝,山罍各二,於室外神坐左。神州,太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堂上神坐左。牲各用一犢,毛不能如其方,以純色代。籩豆,數用大祠。日、月、天皇大帝、北極,太尊各二,在殿上神坐左。籩豆,數用中祠。五官,數用小祠。內官,象尊各二,每方岳、鎮、海、瀆,山尊各二,在堂左右。中官,壺尊各二,在丹墀、龍墀上。外官,每方丘、陵、墳、衍、原、隰,概尊各二,衆星,散尊各二,在東西廂神坐左右。配帝席蒲越,五人帝莞,北極以上稾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莞不加褥,餘如南郊。景靈宮升降,置黃道褥位。致齋日,陳法駕鹵簿儀仗,壝門大次之後設小次。知廟卿酌奠七祠,文臣分享奉慈、后廟,近侍宿朝堂。行事及從升堂、百官分宿昇龍門外,內庭省司宿本所,諸方客宿公館。設宿爟火於望燎位東南。牲增四犢,羊豕依郊各十六,以薦從祀。帝謂前代禮有祭玉、燔玉,今獨有燔玉,命擇良玉為琮、璧。皇地祇黃琮、黃幣,神州兩圭有邸、黑幣,日月圭、璧,皆置神坐前,燔玉加幣上。五人帝、五官白幣,日月、內官以下,幣從方色。
       九月二十四日未漏上水一刻,百官朝服,齋于文德殿。明日未明二刻,鼓三嚴,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玉輅,警蹕,赴景靈宮,即齋殿易袞圭,薦享天興殿畢,詣太廟宿齋,其禮具太廟。未明三刻,帝鞾袍,小輦,殿門契勘,門下省寶輿先入。及大次,易袞圭入,至版位,樂舞作,沃盥,自大階升。禮儀使導入太室,詣上帝位,奠玉幣於神坐,次皇地祇、五方帝、神州,次祖宗。奠幣酌獻之敘亦然。皇帝降自中階,還版位,樂止。禮生引分獻官奉玉幣,祝史、齋郎助奠諸神坐,乃進熟。諸太祝迎上帝、皇地祇饌,升自中階;青帝、赤帝、神州、配帝、大明、北極、太昊、神農氏饌,升自東階;黃帝、白帝、黑帝、夜明、天皇大帝、軒轅、少昊、高陽氏饌,升自西階;內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諸饌,隨便升設。亞獻將升,禮生分引獻官俱詣罍洗,各由其階酌獻五人帝、日月、天皇、北極,下及左右夾廡、丹墀、龍墀、庭中五官、東西廂外官衆星坐。禮畢,帝還大次,解嚴,改服乘輦,御紫宸殿,百官稱賀。乃常服,御宣德門肆赦,文武內外官遞進官有差。宣制畢,宰臣百僚賀于樓下,賜百官福胙及內外致仕文武升朝官以上粟帛羊酒。
       嘉祐七年七月,詔復有事於明堂,有司言:「皇祐參用南郊百神之位,不應祭法。宜如隋、唐舊制,設昊天上帝、五方帝位,以真宗配,而五人帝、五官神從祀。餘皆罷。又前一日,親享太廟,嘗停孟冬之薦,考詳典禮,宗廟時祭,未有因嚴配而輟者。今明堂去孟冬畫日尚遠,請復薦廟。前者祖宗並侑,今用典禮獨配;前者地祇、神州並享,今以配天而罷。是皆變於禮中之大者也。開元、開寶二禮,五帝無親獻儀。舊禮,先詣昊天奠獻,五帝並行分獻,以侍臣奠幣,皇帝再拜,次詣真宗神坐,於禮為允。」而帝欲盡恭於祀事,五方帝位並親獻焉。朝廟用犢一,羊七,豕七;昊天上帝、配帝犢各一,羊豕各二;五方、五人帝共犢五,豕五,羊五;五官從祀共羊豕十。
       英宗即位,禮官議仁宗配明堂,知制誥錢公輔等言:「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方是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必嚴其父哉?我將之詩是也。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志,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漢明始建明堂,以光武配,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禮官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仁宗嗣位之初,儻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於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
       觀文殿學士孫抃等曰:「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蓋祖、考並可配天,符於孝經之說,不可謂必嚴其父也。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祖、嚴父其義一也。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於武,廢武配而移於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歷代循守,不為無說。魏明帝祀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謂是時二漢之制具存,則魏所損益可知,亦不可謂章、安之後配祭無傳,遂以為未嘗嚴父也。唐至本朝講求不為少,所以不敢異者,舍周、孔之言無所本也。今以為我將之詩,祀文王於明堂而歌者,安知非孔子刪詩,存周全盛之頌被於管弦者,獨取之也?仁宗繼體守成,置天下於泰安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今祔廟之始,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
       諫官司馬光、呂誨曰:「孝子之心,孰不欲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踰也。詩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又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下此,皆不見於經。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之,自非建邦啟土、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德業非不美也,然而不敢推以配天,避祖宗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代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也。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后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於祭法不合。」詔從抃議。
       御史趙鼎請遞遷真宗配雩祭,太宗配祈穀、神州,用唐故事。學士王珪等以為:「天地大祭有七,皆以始封受命創業之君配神作主,明堂用古嚴父之道配以近考,故在真宗時以太宗配,在仁宗時以真宗配,今則以仁宗配。仁宗始罷太宗明堂之配,太宗先已配雩祀、祈穀及神州之祭,本非遞遷。今明堂既用嚴父之道,則真宗配天之祭於禮當罷,不當復分雩祭之配也。」治平四年九月,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元豐,詳定禮文所言:「祀帝南郊,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享帝明堂,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將我享,維羊維牛』是也。自梁用特牛,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皇祐、熙寧所用犢與羊、豕,皆未應禮。今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請用牛、羊、豕各一。」太常禮院言:「今歲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后三年之內,請如熙寧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鉦、鼓角而已。」自是,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六月詔曰:「歷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將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餘從祀羣神悉罷。」詳定所言:「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有稱五帝者,一帝而已。將來祀英宗於明堂,合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并據知太常禮院趙君錫等狀:「按周官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明上帝與五帝異。則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於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坐而已。唐顯慶禮亦然。請如詔祀英宗於明堂,惟配上帝,以稱嚴父之意。」又請:「以莞席代稾秸、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並用宗廟之器,第以不祼,不用彝瓚。罷爟火及設褥,上帝席以稾秸,配帝席以蒲越,皆加褥其上。飲福受胙,俟終三獻。」並從之。
       監察御史裏行王祖道言:「前詔以六天之說為非古,今復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禮官欲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望復舉前詔,以正萬世之失。」仍并詔詳定合用圭、璧。詳定所言:「宋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開寶、開元禮,祀昊天上帝及五帝於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今詔唯祀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用蒼璧。」又請:「宿齋於文德殿,祭之旦,服通天冠、絳紗袍,至大次,改祭服行事,如郊廟之禮。」
       先是,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儀。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后御會慶殿,皇帝於簾內行恭謝禮,百僚稱賀訖,升殿賜酒。」太皇太后不許,詔將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並於內東門拜表。九月辛巳,大享于明堂。禮畢,詣景靈宮及諸寺觀行恭謝禮。元符元年,尚書左丞蔡卞言:「每歲大享明堂,即南郊望祭殿行禮,制度隘窄,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今新作南郊齋宮端誠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見羣臣之所,高明邃深,可以享神,即此行禮,於義為合。」
       初,元豐禮官以明堂寓大慶路寢,別請建立以盡嚴奉,而未暇講求。至是,蔡京為相,始以庫部員外郎姚舜仁明堂圖議上,詔依所定營建。明年正月,以彗出西方,罷。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享于明堂,猶寓大慶殿。
       政和五年,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於寢殿,禮蓋云闕。崇寧之初,嘗詔建立,去古既遠,歷代之模無足循襲。朕刺經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風,上圓下方,參合先王之制。相方視址,于寢之南,僝工鳩材,自我作古,以稱朕昭事上帝率見昭考之心。」既又以言者「明堂基宜正臨丙方近東,以據福德之地」,乃徙秘書省宣德門東,以其地為明堂。
       又詔:「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制作之本。夏后氏曰世室,堂脩二七,廣四脩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考夏后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堂。脩二七,廣四脩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脩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每室四戶,戶兩夾窗,此夏制也。商人重屋,堂脩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寢也。度以八尺之尋,其堂脩七尋。又曰四阿重屋,阿者屋之曲也,重者屋之複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知下方也。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室也。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名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朕益世室之度,兼四阿重屋之制,度以九尺之筵,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象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享帝嚴父,聽朔布政于一堂之上,於古皆合,其制大備。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於是內出圖式,宣示于崇政殿,命蔡京為明堂使,開局興工,日役萬人。京言:「三代之制,脩廣不相襲,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今從周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脩四筵,三丈六尺。廣五筵,四丈五尺。共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脩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廣四筵,三丈六尺。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無脩廣之數,今亦廣以九尺之筵。明堂、玄堂各脩四筵,三丈六尺。廣五筵,四丈五尺。左右箇各脩廣四筵。三丈六尺。青陽、總章各脩廣四筵,三丈六尺。左右箇各脩四筵,三丈六尺。廣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堂總脩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廣二十一筵。一十八丈九尺。
       蔡攸言:「明堂五門,諸廊結瓦,古無制度,漢、唐或蓋以茅,或蓋以瓦,或以木為瓦,以夾紵漆之。今酌古之制,適今之宜,蓋以素瓦,而用瑠璃緣裏及頂蓋鴟尾綴飾,上施銅雲龍。其地則隨所向甃以五色之石。欄楯柱端以銅為文鹿或辟邪象。明堂設飾,雜以五色,而各以其方所尚之色。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堂室柱門欄楯,並塗以朱。堂階為三級,級崇三尺,共為一筵。庭樹松、梓、檜,門不設戟,殿角皆垂鈴。」詔以「玄堂」犯祖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為平朔,門亦如之。仍改敷祐門曰左敷佑,左承天門曰右敷佑,右承天門曰平秩,更衣大次曰齋明殿。七年四月,明堂成,有司請頒常視朔聽朝。詔:「明堂專以配帝嚴父,餘悉移於大慶、文德殿。」羣臣五表陳請,乃從之。
       禮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祇於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卜。季秋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禮不卜常祀而卜其日,所謂卜日者,卜其辛爾。蓋月有上辛、次辛,請以吉辛為正。」
       又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蓋於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於袞冕舉配位以見正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卑明尊;大裘象道,袞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請服袞冕。郊祀正位設蒲越,明堂正配位以莞,蓋取禮記所謂『莞簟之安』。請明堂正配位並用莞簟。又周禮:『以蒼璧禮天。』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然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前,祀神在禮神之後。蓋一祭而並用也。夏祭方澤,兩圭有邸,與黃琮並用。明堂大享,蒼璧及四圭有邸亦宜並用。圜丘、方澤,執玄圭則搢大圭,執大圭則奠玄圭。禮經,祀大神祇,享先王,一如明堂親祠,宜如上儀。其正配二位,請各用籩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鉶三,柶槃、神位席、幣篚、祝篚、玉爵反坫、瑤爵、牛羊豕鼎各一,并局七、畢茅、羃俎六,太尊、山尊、著尊、犧尊、象尊各二,壺尊六,皆設而弗酌。尊加羃。犧尊、象尊、壺尊、犧罍、象罍、壺罍各五,加勺、羃。御槃匜一,并篚、勺、巾。飲福受黍豆一,以玉飾。飲福受胙俎一。亞獻終獻盥洗罍、爵洗罍并篚、勺、巾各一,神厨鸞刀一。」
       又言:「明堂用牲而不設庶羞之鼎。按元豐禮,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宗廟祭祀五齊三酒,有設而弗酌者,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是也。有設而酌者,若司尊彝所謂『醴齊縮酌,盎齊酌,凡酒脩酌』是也。今太廟、明堂之用,請以太尊實泛齊,山尊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犧尊實緹齊,象尊實沉齊,壺尊實三酒,皆為弗酌之尊。又以犧尊實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並陳於阼階之上,犧在西,象在東。壺尊實清酒為終獻,陳於阼階之下,皆為酌尊。尊三,其貳以備乏匱。明堂雖嚴父,然配天與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皇祐以來,以大慶殿為明堂,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於紫宸殿。今明堂肇建,宜於大慶殿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宿齋奏嚴,本以警備。仁宗詔明堂直端門,故齋夕權罷。今明堂在寢東南,不與端門直,將來宗祀,大慶殿齋宿,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請列於大慶殿門之外。王者祀上帝于郊,配以祖,祀於明堂,配以禰。今有司行事,乃寓端誠殿,未盡禮意。請非親祀歲,有司行事,亦於明堂。改儀仗使曰禮衞,鹵簿使曰禮器,橋道頓遞使曰禮頓,大禮、禮儀二使仍舊制。又設季秋大享登歌,並用方士。」
       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議:「明堂五室祀五帝,而王安石以五帝為五精之君,昊天之佐,故分位於五室,與享於明堂。神宗詔唯以英宗配帝,悉去從祀羣神。陛下肇新宏規,得其時制,位五帝於五室,既無以禰槩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羣神從祀之瀆,則神考絀六天於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至是詔罷從祀,而親祠五室焉。尋詔每歲季秋大享,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罷有司攝事,及五使儀仗等。
       已而太常寺上明堂儀: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三日於內殿,有司設大次於齋明殿,設小次於明堂東階下。祀日,行事、執事、陪祠官立班殿下,東西相向。皇帝服袞冕,太常卿、東上閤門官、太常博士前導。禮部侍郎奏中嚴外辦,太常卿奏請行禮。太常卿奏禮畢,禮部郎中奏解嚴。其禮器、牲牢、酒饌、奠獻、玉幣、升烟、燔首、祭酒、讀冊、飲福、受胙并樂舞等,並如宗祀明堂儀。其行事、執事、陪祠官,並前十日受誓戒於明堂。行事、執事官致齋三日,前一日並服朝服立班省饌,祀日並祭服。陪位官致齋一日。祀前二日仍奏告神宗配侑。自是迄宣和七年,歲皆親祀明堂。
       高宗紹興元年,禮部尚書秦檜等言:「國朝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餘員,今鹵簿、儀仗、祭器、法物散失殆盡,不可悉行。宗廟行禮,又不可及天地。明堂之禮,可舉而行,乞詔有司討論以聞。」禮部、御史、太常寺言:「仁宗明堂以大慶殿為之,今乞於常御殿設位行禮。」乃下詔曰:「肇稱吉禮,已見于三歲之郊;載考彝章,當間以九筵之祀。因秋成物,輯古上儀,會天地以同禋,升祖宗而並配。」乃以九月十八日行事。
       四年,太常寺看詳、國子監丞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禮者十一事:其一,謂陶匏用於郊丘,玉爵用於明堂,今茲明堂實兼郊禮,宜用陶匏,他日正宗祀之禮,當奉玉爵。其二,禮經,太牢當以牛、羊、豕為序,今用我將之詩,遂以羊、豕、牛為序,所謂以辭害意,豈有用大牲作元祀,而反在羊、豕之後者。其三,陳設尊罍,宜倣周官司尊彝秋嘗之制。其四,泛齊醴齊,宜代以今酒而不易其名。其五、其六,祭器、冕服,當從古制。其七,皇帝未後詣齋室,則是致齋二日有半,乞用質明以成三日之禮。其八,齋不飲酒、茹葷,乞罷官給酒饌,俾得專心致志,交於神明。其九,設神位版及升煙、奠冊,不當委之散吏。其十、十一,皆論樂。並從之。
       三十一年,以欽宗之喪,用元祐故事,前期朝獻景靈宮、朝享太廟,皆遣大臣攝事;唯親行大享之禮,禮畢宣赦,樂備不作。附廟畢如故事。享罷合祭,奉徽宗配。祀五天帝、五人帝于堂上,五官神於東廂,仍罷從祀諸神位,用熙寧禮也。
       孝宗淳熙六年,以羣臣議,復合祭天地,並侑祖宗、從祀百神,如南郊。十五年九月,有事于明堂,上問宰執配位。周必大奏:「昨已申請,高宗几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應配坐,且當以太祖、太宗並配。」留正亦言之。上曰:「有紹興間典故,可參照無疑。」
       嘉定十七年閏八月,理宗即位,大享當用九月八日,在寧宗梓宮未發之前,下禮官及臺諫、兩省詳議。吏部尚書羅點等言:「本朝每三歲一行郊祀,皇祐以來始講明堂之禮,至今遵行。稽之禮經,有『越紼行事』之文,『既殯而祭』之說,則雖未葬以前,可以行事。且紹熙五年九月,在孝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慶元六年九月,亦在光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今來九月八日,前祀十日,皇帝散齋別殿,百官各受誓戒,係在閏八月二十七日,即當在以日易月未釋服之內。乞下太史局,於九月內擇次辛日行禮,則在釋服之後,正與前史相同。」乃用九月二十八日辛卯。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享太廟,遣官攝事。皇帝親行大享,禮成不賀。
       淳祐三年,將作少監、權樞密都承旨韓祥言:「竊以明堂之禮,累聖不廢嚴父配侑之典。南渡以來,事頗不同。高廟中興,徽宗北狩,當時合祭天地於明堂,以太祖、太宗配,非廢嚴父之祀,以父在故也。及紹興末,乃以徽廟配。孝宗在位二十八年,娛奉堯父,故無祀父之典,南郊、明堂,惟以太祖、太宗配,沿襲至今,遂使陛下追孝寧考之心有所未盡。」時朝散大夫康熙亦援倪思所著合宮嚴父為言。上曰:「三后並侑之說,最當。是後明堂以太祖、太宗、寧宗並侑。」寶祐五年九月辛酉,復奉高宗升侑。於是明堂之禮,一祖三宗並配。度宗咸淳五年,明堂大享,又去寧宗,奉理宗與祖宗並配。
       先是,紹興初,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國朝配祀,自英宗始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爭之,以為詘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諂辭。其後,神宗謂周公宗祀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王安石亦對以誤引孝經嚴父之說,惜乎當時無有辨正之者。今或者曰:后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為二祧。高祖為漢之祖,孝文、孝武特崇兩廟。皆子孫世世所奉承者。太祖為帝者祖,太宗、真宗宜為帝者宗。皇祐以一祖二宗並配,議出於此。直孺等聞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蓋古之帝王非建邦啟土者,皆無配天之祭。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有宋肇基創業之君,太祖是已。太祖則周之后稷,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於嚴父,故配帝并及於真宗。今主上紹膺大統,自真宗至於神宗均為祖廟,獨躋則患在於無名,並配則幾同於祫享。今參酌皇祐詔書,請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于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惟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致力於神,萬世行之可也。」
       七年,徽宗哀聞,是歲九月,中書舍人傅崧卿援嚴父之說,不幸太上諱問奄至,而大享不及,理實未安。吏部尚書孫近等言:「元年以來,祖、宗並配,今論者乃欲祖、宗並配之外增道君皇帝一位,不合典禮。」權禮部侍郎陳公輔言:「今梓宮未還,廟社未定,疆土未復,臣竊意祖宗、上皇神靈所望於陛下者,必欲興衰撥亂,恢復中原,迎還梓宮,歸藏陵寢,以隆我宋無疆之業。若如議者之言,以陛下貴為天子,上皇北狩十有一年,未獲天下之養,今不幸而崩,且欲因明堂之禮,追配上帝,謂是足以盡人子之孝,則於陛下之志,恐亦小矣。宜依故事合祭天地,祖、宗並侑。太上升配,似未可行。」至嘉定四年,遂以太祖、太宗、高宗、寧宗並侑,至度宗復以太祖、太宗、高宗、理宗並配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三百0六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三百0七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三百0八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0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0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0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0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0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0八
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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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二 列傳第一百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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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三
卷四百0五 列傳第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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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卷四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道學二
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
卷四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道學四
卷四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百0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傳第二百0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傳第二百0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0五 忠義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傳第二百0七 忠義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傳第二百一十 忠義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忠義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 忠義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 忠義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 隱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傳第二百五十五 蠻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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