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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三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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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綱上
       李綱字伯紀,邵武人也,自其祖始居無錫。父夔,終龍圖閣待制。綱登政和二年進士第,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以言事忤權貴,改比部員外郎,遷起居郎。
       宣和元年,京師大水,綱上疏言陰氣太盛,當以盜賊外患為憂。朝廷惡其言,謫監南劍州沙縣稅務。
       七年,為太常少卿。時金人渝盟,邊報狎至,朝廷議避敵之計,詔起師勤王,命皇太子為開封牧,令侍從各具所見以聞。綱上禦戎五策,且語所善給事中吳敏曰:「建牧之議,豈非欲委以留守之任乎?巨敵猖獗如此,非傳以位號,不足以招徠天下豪傑。東宮恭儉之德聞於天下,以守宗社可也。公以獻納論思為職,曷不為上極言之。」敏曰:「監國可乎?」綱曰:「肅宗靈武之事,不建號不足以復邦,而建號之議不出於明皇,後世惜之。主上聰明仁恕,公言萬一能行,將見金人悔禍,宗社底寧,天下受其賜。」
       翌日,敏請對,具道所以,因言李綱之論,蓋與臣同。有旨召綱入議,綱刺臂血上疏云:「皇太子監國,典禮之常也。今大敵入攻,安危存亡在呼吸間,猶守常禮可乎?名分不正而當大權,何以號召天下,期成功於萬一哉?若假皇太子以位號,使為陛下守宗社,收將士心,以死捍敵,天下可保。」疏上,內禪之議乃決。
       欽宗即位,綱上封事,謂:「方今中國勢弱,君子道消,法度紀綱,蕩然無統。陛下履位之初,當上應天心,下順人欲。攘除外患,使中國之勢尊;誅鋤內姦,使君子之道長,以副道君皇帝付託之意。」召對延和殿,上迎謂綱曰:「朕頃在東宮,見卿論水災疏,今尚能誦之。」李鄴使金議割地,綱奏:「祖宗疆土,當以死守,不可以尺寸與人。」欽宗嘉納,除兵部侍郎。
       靖康元年,以吳敏為行營副使,綱為參謀官。金將斡禼不兵渡河,徽宗東幸,宰執議請上暫避敵鋒。綱曰:「道君皇帝挈宗社以授陛下,委而去之可乎?」上默然。太宰白時中謂都城不可守,綱曰:「天下城池,豈有如都城者,且宗廟社稷、百官萬民所在,捨此欲何之?」上顧宰執曰:「策將安出?」綱進曰:「今日之計,當整飭軍馬,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上問誰可將者,綱曰:「朝廷以高爵厚祿崇養大臣,蓋將用之於有事之日。白時中、李邦彥等雖未必知兵,然藉其位號,撫將士以抗敵鋒,乃其職也。」時中忿曰:「李綱莫能將兵出戰否?」綱曰:「陛下不以臣庸懦,儻使治兵,願以死報。」乃以綱為尚書右丞。
       宰執猶守避敵之議。有旨以綱為東京留守,綱為上力陳所以不可去之意,且言:「明皇聞潼關失守,即時幸蜀,宗廟朝廷毀于賊手,范祖禹以為其失在於不能堅守以待援。今四方之兵不日雲集,陛下奈何輕舉以蹈明皇之覆轍乎?」上意頗悟。會內侍奏中宮已行,上色變,倉卒降御榻曰:「朕不能留矣。」綱泣拜,以死邀之。上顧綱曰:「朕今為卿留。治兵禦敵之事,專責之卿,勿令有疏虞。」綱皇恐受命。
       未幾,復決意南狩,綱趨朝,則禁衞擐甲,乘輿已駕矣。綱急呼禁衞曰:「爾等願守宗社乎,願從幸乎?」皆曰:「願死守。」綱入見曰:「陛下已許臣留,復戒行何也?今六軍父母妻子皆在都城,願以死守,萬一中道散歸,陛下孰與為衞?敵兵已逼,知乘輿未遠,以健馬疾追,何以禦之?」上感悟,遂命輟行。綱傳旨語左右曰:「敢復有言去者斬!」禁衞皆拜伏呼萬歲,六軍聞之,無不感泣流涕。
       命綱為親征行營使,以便宜從事。綱治守戰之具,不數日而畢。敵兵攻城,綱身督戰,募壯士縋城而下,斬酋長十餘人,殺其衆數千人。金人知有備,又聞上已內禪,乃退。求遣大臣至軍中議和,綱請行。上遣李梲,綱曰:「安危在此一舉,臣忌李梲怯懦而誤國事也。」上不聽,竟使梲往。金人須金幣以千萬計,求割太原、中山、河間地,以親王、宰相為質。梲受事目,不措一辭,還報。綱謂:「所需金幣,竭天下且不足,况都城乎?三鎮,國之屏蔽,割之何以立國?至於遣質,即宰相當往,親王不當往。若遣辯士姑與之議所以可不可者,宿留數日,大兵四集,彼孤軍深入,雖不得所欲,亦將速歸。此時而與之盟,則不敢輕中國,而和可久也。」宰執議不合,綱不能奪,求去。上慰諭曰:「卿第出治兵,此事當徐議之。」綱退,則誓書已行,所求皆與之,以皇弟康王、少宰張邦昌為質。
       時朝廷日輸金幣,而金人需求不已,日肆屠掠。四方勤王之師漸有至者,种師道、姚平仲亦以涇原、秦鳳兵至。綱奏言:「金人貪婪無厭,兇悖已甚,其勢非用師不可。且敵兵號六萬,而吾勤王之師集城下者已二十餘萬;彼以孤軍入重地,猶虎豹自投檻穽中,當以計取之,不必與角一旦之力。若扼河津,絕饟道,分兵復畿北諸邑,而以重兵臨敵營,堅壁勿戰,如周亞夫所以困七國者。俟其食盡力疲,然後以一檄取誓書,復三鎮,縱其北歸,半渡而擊之,此必勝之計也。」上深以為然,約日舉事。
       姚平仲勇而寡謀,急於要功,先期率步騎萬人,夜斫敵營,欲生擒幹禼不及取康王以歸。夜半,中使傳旨諭綱曰:「姚平仲已舉事,卿速援之。」綱率諸將旦出封丘門,與金人戰幕天坡,以神臂弓射金人,却之。平仲竟以襲敵營不克,懼誅亡去。金使來,宰相李邦彥語之曰:「用兵乃李綱、姚平仲,非朝廷意。」遂罷綱,以蔡懋代之。太學生陳東等詣闕上書,明綱無罪。軍民不期而集者數十萬,呼聲動地,恚不得報,至殺傷內侍。帝亟召綱,綱入見,泣拜請死。帝亦泣,命綱復為尚書右丞,充京城四壁守禦使。
       始,金人犯城者,蔡懋禁不得輒施矢石,將士積憤,至是,綱下令能殺敵者厚賞,衆無不奮躍。金人懼,稍稍引却,且得割三鎮詔及親王為質,乃退師。除綱知樞密院事。綱奏請如澶淵故事,遣兵護送,且戒諸將,可擊則擊之。乃以兵十萬分道並進,將士受命,踊躍以行。先是,金帥粘罕圍太原,守將折可求、劉光世軍皆敗;平陽府義兵亦叛,導金人入南北關,取隆德府,至是,遂攻高平。宰相咎綱盡遣城下兵追敵,恐倉卒無措,急徵諸將還。諸將已追及金人於邢、趙間,遽得還師之命,無不扼腕。比綱力爭,復遣,而將士解體矣。
       詔議迎太上皇帝還京。初,徽宗南幸,童貫、高俅等以兵扈從。既行,聞都城受圍,乃止東南郵傳及勤王之師。道路籍籍,言貫等為變。陳東上書,乞誅蔡京、蔡攸、童貫、朱勔、高俅、盧宗原等。議遣聶山為發運使往圖之,綱曰:「使山所圖果成,震驚太上,此憂在陛下。萬一不果,是數人者,挾太上於東南,求劍南一道,陛下將何以處之?莫若罷山之行,請於太上去此數人,自可不勞而定。」上從其言。
       徽宗還次南都,以書問改革政事之故,且召吳敏、李綱。或慮太上意有不測,綱請行,曰:「此無他,不過欲知朝廷事爾。」綱至,具道皇帝聖孝思慕,欲以天下養之意,請陛下早還京師。徽宗泣數行下,問:「卿頃以何故去?」綱對曰:「臣昨任左史,以狂妄論列水災,蒙恩寬斧鉞之誅,然臣當時所言,以謂天地之變,各以類應,正為今日攻圍之兆。夫災異變故,譬猶一人之身,病在五臟,則發於氣色,形於脈息,善醫者能知之。所以聖人觀變於天地,而修其在我者,故能制治保邦,而無危亂之憂。」徽宗稱善。
       又詢近日都城攻圍守禦次第,語漸浹洽。徽宗因及行宮止遞角等事,曰:「當時恐金人知行宮所在,非有他也。」綱奏:「方艱危時,兩宮隔絕,朝廷應副行宮,亦豈能無不至者,在聖度燭之耳。」且言:「皇帝仁孝,惟恐有一不當太上皇帝意者,每得詰問之詔,輒憂懼不食。臣竊譬之,家長出而彊寇至,子弟之任家事者,不得不從宜措置。長者但當以其能保田園大計而慰勞之,苟誅及細故,則為子弟者,何所逃其責哉?皇帝傳位之初,陛下巡幸,適當大敵入攻,為宗社計,庶事不得不小有更革。陛上回鑾,臣謂宜有以大慰安皇帝之心,勿問細故可也。」徽宗感悟,出玉帶、金魚、象簡賜綱,曰:「行宮人得卿來皆喜,以此示朕意,卿可便服之。」且曰:「卿輔助皇帝、扞守宗社有大功,若能調和父子間,使無疑阻,當遂書青史,垂名萬世。」綱感泣再拜。
       綱還,具道太上意。宰執進迎奉太上儀注,耿南仲議欲屏太上左右,車駕乃進。綱言:「如此,是示之以疑也。天下之理,誠與疑、明與闇而已。自誠明而推之,可至於堯、舜;自疑闇而推之,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耿南仲不以堯、舜之道輔陛下,乃闇而多疑。」南仲怫然曰:「臣適見左司諫陳公輔,乃為李綱結士民伏闕者,乞下御史置對。」上愕然。綱曰:「臣與南仲所論,國事也。南仲乃為此言,臣何敢復有所辨?願以公輔事下吏,臣得乞身待罪。」章十餘上,不允。
       太上皇帝還,綱迎拜國門。翌日,朝龍德宮,退,復上章懇辭。上手詔諭意曰:「乃者敵在近郊,士庶伏闕,一朝倉猝,衆數十萬,忠憤所激,不謀同辭,此豈人力也哉?不悅者造言,致卿不自安,朕深諒卿,不足介懷。巨敵方退,正賴卿協濟艱難,宜勉為朕留。」綱不得已就職。上備邊禦敵八事。
       時北兵已去,太上還宮,上下恬然,置邊事於不問。綱獨以為憂,與同知樞密院事許翰議調防秋之兵。吳敏乞置詳議司檢詳法制,以革弊政,詔以綱為提舉官,南仲沮止之。綱奏:「邊患方棘,調度不給,宜稍抑冒濫,以足國用。謂如節度使至遙郡刺史,本以待勳臣,今皆以戚里恩澤得之;堂吏轉官止於正郎,崇、觀間始轉至中奉大夫,今宜皆復舊制。」執政揭其奏通衢,以綱得士民心,欲因此離之。會守禦司奏補副尉二人,御批有「大臣專權,浸不可長」語。綱奏:「頃得旨給空名告敕,以便宜行事。二人有勞當補官,故具奏聞,乃遵上旨,非專權也。」
       時太原圍未解,种師中戰沒,師道病歸,南仲曰:「欲援太原,非綱不可。」上以綱為河東、北宣撫使。綱言:「臣書生,實不知兵。在圍城中,不得已為陛下料理兵事,今使為大帥,恐誤國事。」因拜辭,不許。退而移疾,乞致仕,章十餘上,不允。臺諫言綱不可去朝廷,上以其為大臣遊說,斥之。或謂綱曰:「公知所以遣行之意乎?此非為邊事,欲緣此以去公,則都人無辭耳。公堅臥不起,讒者益肆,上怒且不測,奈何?」許翰書「杜郵」二字遺綱,綱皇恐受命。上手書裴度傳以賜,綱言:「吳元濟以區區環蔡之地抗唐室,與金人彊弱固不相侔,而臣曾不足以望裴度萬分之一。然寇攘外患可以掃除,小人在朝,蠧害難去。使朝廷既正,君子道長,則所以扞禦外患者,有不難也。」因書裴度論元稹、魏洪簡章疏要語以進,上優詔答之。
       宣撫司兵僅萬二千人,庶事未集,綱乞展行期。御批以為遷延拒命,綱上疏明其所以未可行者,且曰:「陛下前以臣為專權,今以臣為拒命,方遣大帥解重圍,而以專權、拒命之人為之,無乃不可乎?願乞骸骨,解樞筦之任。」上趣召數四,曰:「卿為朕巡邊,便可還朝。」綱曰:「臣之行,無復還之理。昔范仲淹以參政出撫西邊,過鄭州,見呂夷簡。夷簡曰:『參政豈可復還!』其後果然。今臣以愚直不容於朝,使既行之後,進而死敵,臣之願也。萬一朝廷執議不堅,臣當求去,陛下宜察臣孤忠,以全君臣之義。」上為之感動。及陛辭,言唐恪、聶山之姦,任之不已,後必誤國。
       進至河陽,望拜諸陵,復上奏曰:「臣總師出鞏、洛,望拜陵寢,潸然出涕。恭惟祖宗創業守成,垂二百年,以至陛下。適丁艱難之秋,彊敵內侵,中國勢弱,此誠陛下嘗膽思報,厲精求治之日,願深考祖宗之法,一一推行之。進君子,退小人,益固邦本,以圖中興,上以慰安九廟之靈,下為億兆蒼生之所依賴,天下幸甚!」
       行次懷州,有詔罷減所起兵,綱奏曰:「太原之圍未解,河東之勢甚危,秋高馬肥,敵必深入,宗社安危,殆未可知。使防秋之師果能足用,不可保無敵騎渡河之警。況臣出使未幾,朝廷盡改前詔,所團結之兵,悉罷減之。今河北、河東日告危急,未有一人一騎以副其求,甫集之兵又皆散遣,臣誠不足以任此。且以軍法勒諸路起兵,而以寸紙罷之,臣恐後時有所號召,無復應者矣。」疏上,不報。御批日促解太原之圍,而諸將承受御畫,事皆專達,宣撫司徒有節制之名。綱上疏,極諫節制不專之弊。
       時方議和,詔止綱進兵。未幾,徐處仁、吳敏罷相而相唐恪,許翰罷同知樞密院而進聶山、陳過庭、李回等,吳敏復謫置涪州。綱聞之,歎曰:「事無可為者矣!」即上奏丐罷。乃命种師道以同知樞密院事領宣撫司事,召綱赴闕。尋除觀文殿學士、知揚州,綱具奏辭免。未幾,以綱專主戰議,喪師費財,落職提舉亳州明道宮,責授保靜軍節度副使,建昌軍安置;再謫寧江。
       金兵再至,上悟和議之非,除綱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綱行次長沙,被命,即率湖南勤王之師入援,未至而都城失守。先是,康王至北軍,為金人所憚,求遣肅王代之。至是,康王開大元帥府,承制復綱故官,且貽書曰:「方今生民之命,急於倒垂,諒非不世之才,何以協濟事功。閤下學窮天人,忠貫金石,當投袂而起,以副蒼生之望。」
       高宗即位,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趣赴闕。中丞顏岐奏曰:「張邦昌為金人所喜,雖已為三公、郡王,宜更加同平章事,增重其禮;李綱為金人所惡,雖已命相,宜及其未至罷之。」章五上,上曰:「如朕之立,恐亦非金人所喜。」岐語塞而退。岐猶遣人封其章示綱,覬以沮其來。上聞綱且至,遣官迎勞,錫宴,趣見于內殿。綱見上,涕泗交集,上為動容。因奏曰:「金人不道,專以詐謀取勝,中國不悟,一切墮其計中。賴天命未改,陛下總師于外,為天下臣民之所推戴,內修外攘,還二聖而撫萬邦,責在陛下與宰相。臣自視闕然,不足以副陛下委任之意,乞追寢成命。且臣在道,顏岐嘗封示論臣章,謂臣為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如臣愚惷,但知有趙氏,不知有金人,宜為所惡。然謂臣材不足以任宰相則可,謂為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則不可。」因力辭。帝為出范宗尹知舒州,顏岐與祠。綱猶力辭,上曰:「朕知卿忠義智略久矣,欲使敵國畏服,四方安寧,非相卿不可,卿其勿辭。」綱頓首泣謝,云:
       臣愚陋無取,荷陛下知遇,然今日扶顛持危,圖中興之功,在陛下而不在臣。臣無左右先容,陛下首加識擢,付以宰柄,顧區區何足以仰副圖任責成之意?然「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臣孤立寡與,望察管仲害霸之言,留神於君子小人之間,使得以盡志畢慮,雖死無憾。昔唐明皇欲相姚崇,崇以十事要說,皆中一時之病。今臣亦以十事仰干天聽,陛下度其可行者,賜之施行,臣乃敢受命。
       一曰議國是。謂中國之御四裔,能守而後可戰,能戰而後可和,而靖康之末皆失之。今欲戰則不足,欲和則不可,莫若先自治,專以守為策,俟吾政事修,士氣振,然後可議大舉。
       二曰議巡幸。謂車駕不可不一到京師,見宗廟,以慰都人之心,度未可居,則為巡幸之計。以天下形勢而觀,長安為上,襄陽次之,建康又次之,皆當詔有司預為之備。
       三曰議赦令。謂祖宗登極赦令,皆有常式。前日赦書,乃以張邦昌偽赦為法,如赦惡逆及罪廢官盡復官職,皆汎濫不可行,宜悉改正以法祖宗。
       四曰議僣逆。謂張邦昌為國大臣,不能臨難死節,而挾金人之勢易姓改號,宜正典刑,垂戒萬世。
       五曰議偽命。謂國家更大變,鮮仗節死義之士,而受偽官以屈膝於其庭者,不可勝數。昔肅宗平賊,汙偽命者以六等定罪,宜倣之以勵士風。
       六曰議戰。謂軍政久廢,士氣怯惰,宜一新紀律,信賞必罰,以作其氣。
       七曰議守。謂敵情狡獪,勢必復來,宜於沿河、江、淮措置控禦,以扼其衝。
       八曰議本政。謂政出多門,紀綱紊亂,宜一歸之於中書,則朝廷尊。
       九曰議久任。謂靖康間進退大臣太速,功效蔑著,宜慎擇而久任之,以責成功。
       十曰議修德。謂上始膺天命,宜益修孝悌恭儉,以副四海之望,而致中興。
       翌日,班綱議于朝,惟僣逆、偽命二事留中不出。綱言:
       二事乃今日政刑之大者。邦昌當道君朝,在政府者十年,淵聖即位,首擢為相。方國家禍難,金人為易姓之謀,邦昌如能以死守節,推明天下戴宋之義,以感動其心,敵人未必不悔禍而存趙氏。而邦昌方自以為得計,偃然正位號,處宮禁,擅降偽詔,以止四方勤王之師。及知天下之不與,不得已而後請元祐太后垂簾聽政,而議奉迎。邦昌僣逆始末如此,而議者不同,臣請備論而以春秋之法斷之。夫都城之人德邦昌,謂因其立而得生,且免重科金銀之擾。元帥府恕邦昌,謂其不待征討而遣使奉迎。若天下之憤嫉邦昌者,則謂其建號易姓,而奉迎特出於不得已。都城德之,元師府恕之,私也;天下憤嫉之,公也。春秋之法,人臣無將,將而必誅;趙盾不討賊,則書以弒君。今邦昌已僣位號,敵退而止勤王之師,非特將與不討賊而已。
       劉盆子以漢宗室為赤眉所立,其後以十萬衆降光武,但待之以不死。邦昌以臣易君,罪大於盆子,不得已而自歸,朝廷既不正其罪,又尊崇之,此何理也?陛下欲建中興之業,而尊崇僣逆之臣,以示四方,其誰不解體?又偽命臣寮,一切置而不問,何以厲天下士大夫之節?
       時執政中有論不同者,上乃召黃潛善等語之。潛善主邦昌甚力,上顧呂好問曰:「卿昨在圍城中知其故,以為何如?」好問附潛善,持兩端,曰:「邦昌僭竊位號,人所共知,既已自歸,惟陛下裁處。」綱言:「邦昌僭逆,豈可使之在朝廷,使道路指目曰『此亦一天子』哉!」因泣拜曰:「臣不可與邦昌同列,當以笏擊之。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罷臣。」上頗感動。伯彥乃曰:「李綱氣直,臣等所不及。」乃詔邦昌謫潭州,吳开、莫儔而下皆遷謫有差。綱又言:「近世士大夫寡廉鮮恥,不知君臣之義。靖康之禍,能仗節死義者,在內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國,願加贈恤。」上從其請,仍詔有死節者,諸路詢訪以聞。上謂綱曰:「卿昨爭張邦昌事,內侍輩皆泣涕,卿今可以受命矣。」綱拜謝。
       有旨兼充御營使。入對,奏曰:
       今國勢不逮靖康間遠甚,然而可為者,陛下英斷於上,羣臣輯睦於下,庶幾靖康之弊革,而中興可圖。然非有規模而知先後緩急之序,則不能以成功。
       夫外禦彊敵,內銷盜賊,修軍政,變士風,裕邦財,寬民力,改弊法,省冗官,誠號令以感人心,信賞罰以作士氣,擇帥臣以任方面,選監司、郡守以奉行新政,俟吾所以自治者政事已修,然後可以問罪金人,迎還二聖,此所謂規模也。至於所當急而先者,則在於料理河北、河東。蓋河北、河東者,國之屏蔽也。料理稍就,然後中原可保,而東南可安。今河東所失者忻、代、太原、澤、潞、汾、晉,餘郡猶存也。河北所失者,不過真定、懷、衞、濬四州而已,其餘二十餘郡,皆為朝廷守。兩路士民兵將,所以戴宋者,其心甚堅,皆推豪傑以為首領,多者數萬,少者亦不下萬人。朝廷不因此時置司、遣使以大慰撫之,分兵以援其危急,臣恐糧盡力疲,坐受金人之困。雖懷忠義之心,援兵不至,危迫無告,必且憤怨朝廷,金人因得撫而用之,皆精兵也。
       莫若於河北置招撫司,河東置經制司,擇有材略者為之使,宣諭天子恩德、所以不忍棄兩河於敵國之意。有能全一州、復一郡者,以為節度、防禦、團練使,如唐方鎮之制,使自為守。非惟絕其從敵之心,又可資其禦敵之力,使朝廷永無北顧之憂,最今日之先務也。
       上善其言,問誰可任者,綱薦張所、傅亮。所嘗為監察御史,在靖康圍城中,以蠟書募河北兵,士民得書,喜曰:「朝廷棄我,猶有一張察院能拔而用之。」應募者凡十七萬人,由是所之聲震河北。故綱以為招撫河北,非所不可。傅亮者,先以邊功得官,嘗治兵河朔。都城受圍時,亮率勤王之兵三萬人,屢立戰功。綱察其智略可以大用,欲因此試之。上乃以所為河北招撫使,亮為河東經制副使。
       皇子生,故事當肆赦。綱奏:「陛下登極,曠蕩之恩獨遺河北、河東,而不及勤王之師,天下觖望。夫兩路為朝廷堅守,而赦令不及,人皆謂已棄之,何以慰忠臣義士之心?勤王之師在道路半年,擐甲荷戈,冒犯霜露,雖未效用,亦已勞矣。加以疾病死亡,恩恤不及,後有急難,何以使人乎?願因今赦廣示德意。」上嘉納。於是兩路知天子德意,人情翕然,間有以破敵捷書至者。金人圍守諸郡之兵,往往引去。而山砦之兵,應招撫、經制二司募者甚衆。
       有許高、許亢者,以防河而遁,謫嶺南,至南康謀變,守倅戮之。或議其擅殺,綱曰:「高、亢受任防河,寇未至而遁,沿途劫掠,甚於盜賊。朝廷不能正軍法,而一守倅能行之,真健吏也。使受命捍賊而欲退走者,知郡縣之吏皆得以誅之,其亦少知所戒乎!」上以為然,命轉一官。開封守闕,綱以留守非宗澤不可,力薦之。澤至,撫循軍民,修治樓櫓,屢出師以挫敵。
       綱立軍法,五人為伍,伍長以牌書同伍四人姓名。二十五人為甲,甲正以牌書伍長五人姓名。百人為隊,隊將以牌書甲正四人姓名。五百人為部,部將以牌書隊將正副十人姓名。二千五百人為軍,統制官以牌書部將正副十人姓名。命招置新軍及御營司兵,並依新法團結,有所呼召、使令,按牌以遣。三省、樞密院置賞功司,受賂乞取者行軍法,遇敵逃潰者斬,因而為盜賊者,誅及其家屬。凡軍政申明改更者數十條。
       又奏步不足以勝騎,騎不足以勝車,請以車制頒京東、西,製造而教閱之。又奏造戰艦,募水軍,及詢訪諸路武臣材略之可任者以備用。又進三疏:一曰募兵,二曰買馬,三曰募民出財以助兵費。諫議大夫宋齊愈聞而笑之,謂虞部員外郎張浚曰:「李丞相三議,無一可行者。」浚問之,齊愈曰:「民財不可盡括;西北之馬不可得,而東南之馬不可用;至於兵數,若郡增二千,則歲用千萬緡,費將安出?齊愈將極論之。」浚曰:「公受禍自此始矣。」
       時朝廷議遣使于金,綱奏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孝悌之至,可以通神明。陛下以二聖遠狩沙漠,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思迎還兩宮,致天下養,此孝悌之至,而堯、舜之用心也。今日之事,正當枕戈嘗膽,內修外攘,使刑政修而中國彊,則二帝不俟迎請而自歸。不然,雖冠蓋相望,卑辭厚禮,恐亦無益。今所遣使,但當奉表通問兩宮,致思慕之意可也。」上乃命綱草表,以周望、傅雱為二聖通問使,奉表以往。且乞降哀痛之詔,以感動天下,使同心協力,相與扶持,以致中興。又乞省冗員,節浮費。上皆從其言。是時,四方潰兵為盜者十餘萬人,攻劫山東、淮南、襄漢之間,綱命將悉討平之。
       一日,論靖康時事,上曰:「淵聖勤於政事,省覽章奏,至終夜不寐,然卒致播遷,何耶?」綱曰:「人主之職在知人,進君子而退小人,則大功可成,否則衡石程書,無益也。」因論靖康初朝廷應敵得失之策,且極論金人兩至都城,所以能守不能守之故;因勉上以明恕盡人言,以恭儉足國用,以英果斷大事。上皆嘉納。又奏:「臣嘗言車駕巡幸之所,關中為上,襄陽次之,建康為下。陛下縱未能行上策,猶當且適襄、鄧,示不忘故都,以係天下之心。不然,中原非復我有,車駕還闕無期,天下之勢遂傾不復振矣。」上為詔諭兩京以還都之意,讀者皆感泣。
       未幾,有詔欲幸東南避敵,綱極論其不可,言:「自古中興之主,起於西北,則足以據中原而有東南;起於東南,則不能以復中原而有西北。蓋天下精兵健馬皆在西北,一旦委中原而棄之,豈惟金人將乘間以擾內地;盜賊亦將蠭起為亂,跨州連邑,陛下雖欲還闕,不可得矣,况欲治兵勝敵以歸二聖哉?夫南陽光武之所興,有高山峻嶺可以控扼,有寬城平野可以屯兵;西鄰關、陝,可以召將士;東達江、淮,可以運穀粟;南通荊湖、巴蜀,可以取財貨;北距三都,可以遣救援。暫議駐蹕,乃還汴都,策無出於此者。今乘舟順流而適東南,固甚安便,第恐一失中原,則東南不能必其無事,雖欲退保一隅,不易得也。况嘗降詔許留中原,人心悅服,奈何詔墨未乾,遽失大信於天下!」上乃許幸南陽,而黃潛善、汪伯彥實陰主巡幸東南之議。客或有謂綱曰:「外論洶洶,咸謂東幸已決。」綱曰:「國之存亡,於是焉分,吾當以去就爭之。」初,綱每有所論諫,其言雖切直,無不容納,至是,所言常留中不報。已而遷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黃潛善除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張所乞且置司北京,俟措置有緒,乃渡河。北京留守張益謙,潛善黨也,奏招撫司之擾,又言自置司河北,盜賊益熾。綱言:「所尚留京師,益謙何以知其擾?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乎?」
       有旨令留守宗澤節制傅亮,即日渡河。亮言:「措置未就而渡河,恐誤國事。」綱言:「招撫、經制,臣所建明;而張所、傅亮,又臣所薦用。今潛善、伯彥沮所及亮,所以沮臣。臣每鑒靖康大臣不和之失,事未嘗不與潛善、伯彥議而後行,而二人設心如此,願陛下虛心觀之。」既而詔罷經制司,召亮赴行在。綱言:「聖意必欲罷亮,乞以御筆付潛善施行,臣得乞身歸田。」綱退,而亮竟罷,乃再疏求去。上曰:「卿所爭細事,胡乃爾?」綱言:「方今人材以將帥為急,恐非小事。臣昨議遷幸,與潛善、伯彥異,宜為所嫉。然臣東南人,豈不願陛下東下為安便哉?顧一去中原,後患有不可勝言者。願陛下以宗社為心,以生靈為意,以二聖未還為念,勿以臣去而改其議。臣雖去左右,不敢一日忘陛下。」泣辭而退。或曰:「公決於進退,於義得矣,如讒者何?」綱曰:「吾知盡事君之道,不可,則全進退之節,患禍非所恤也。」
       初,二帝北行,金人議立異姓。吏部尚書王時雍問於吳幵、莫儔,二人微言敵意在張邦昌,時雍未以為然。適宋齊愈自敵所來,時雍又問之,齊愈取片紙書「張邦昌」三字,時雍意乃決,遂以邦昌姓名入議狀。至是,齊愈論綱三事之非,不報。擬章將再上,其鄉人嗛齊愈者,竊其草示綱。時方論僭逆附偽之罪,於是逮齊愈,齊愈不承,獄吏曰:「王尚書輩所坐不輕,然但遷嶺南,大諫第承,終不過踰嶺爾。」齊愈引伏,遂戮之東市。張浚為御史,劾綱以私意殺侍從,且論其買馬招軍之罪。詔罷綱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尚書右丞許翰言綱忠義,捨之無以佐中興。會上召見陳東,東言:「潛善、伯彥不可任,綱不可去。」東坐誅。翰曰:「吾與東皆爭李綱者,東戮都市,吾在廟堂可乎?」遂求去。後有旨,綱落職居鄂州。
       自綱罷,張所以罪去,傅亮以母病辭歸,招撫、經制二司皆廢。車駕遂東幸,兩河郡縣相繼淪陷,凡綱所規畫軍民之政,一切廢罷。金人攻京東、西,殘毀關輔,而中原盜賊蠭起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三百0六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三百0七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三百0八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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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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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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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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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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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卷四百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卷四百0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0二 列傳第一百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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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八 列傳第一百六十七
卷四百0九 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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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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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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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道學二
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
卷四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道學四
卷四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百0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傳第二百0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傳第二百0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0五 忠義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傳第二百0七 忠義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傳第二百一十 忠義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忠義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 忠義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 忠義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 隱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傳第二百五十五 蠻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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