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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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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轍族孫元老
       蘇轍字子由,年十九,與兄軾同登進士科,又同策制舉。仁宗春秋高,轍慮或倦於勤,因極言得失,而於禁廷之事,尤為切至。曰:
       陛下即位三十餘年矣,平居靜慮,亦嘗有憂於此乎,無憂於此乎?臣伏讀制策,陛下既有憂懼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竊意陛下有其言耳,未有其實也。往者寶元、慶曆之間,西夏作難,陛下晝不安坐,夜不安席,天下皆謂陛下憂懼小心,如周文王。然自西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為有事之不懼也。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為憂樂之節易矣。臣疏遠小臣,聞之道路,不知信否?
       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歌舞飲酒,優笑無度,坐朝不聞咨謨,便殿無所顧問。三代之衰,漢、唐之季,女寵之害,陛下亦知之矣。久而不止,百蠧將由之而出。內則蠱惑之所汚,以傷和伐性;外則私謁之所亂,以敗政害事。陛下無謂好色於內,不害外事也。今海內窮困,生民愁苦,而宮中好賜不為限極,所欲則給,不問有無。司會不敢爭,大臣不敢諫,執契持敕,迅若兵火。國家內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為一阱以耗其遺餘,臣恐陛下以此得謗,而民心不歸也。
       策入,轍自謂必見黜。考官司馬光第以三等,范鎮難之。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會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考官胡宿以為不遜,請黜之。仁宗曰:「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棄之,天下其謂我何?」宰相不得已,寘之下等,授商州軍事推官。時父洵被命修禮書,兄軾簽書鳳翔判官。轍乞養親京師。三年,軾還,轍為大名推官。逾年,丁父憂。服除,神宗立已二年,轍上書言事,召對延和殿。
       時王安石以執政與陳升之領三司條例,命轍為之屬。呂惠卿附安石,轍與論多相牾。安石出青苗書使轍熟議,曰:「有不便,以告勿疑。」轍曰:「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為利也。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姦,雖有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踰限。如此,則恐鞭箠必用,州縣之事不勝煩矣。唐劉晏掌國計,未嘗有所假貸。有尤之者,晏曰:『使民僥倖得錢,非國之福;使吏倚法督責,非民之便。吾雖未嘗假貸,而四方豐凶貴賤,知之未嘗逾時。有賤必糴,有貴必糶,以此四方無甚貴、甚賤之病,安用貸為?』晏之所言,則常平法耳。今此法見在而患不修,公誠能有意於民,舉而行之,則晏之功可立俟也。」安石曰:「君言誠有理,當徐思之。」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會河北轉運判官王廣廉奏乞度僧牒數千為本錢,於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斂,與安石意合,於是青苗法遂行。安石因遣八使之四方,訪求遺利。中外知其必迎合生事,皆莫敢言。轍往見陳升之曰:「昔嘉祐末,遣使寬恤諸路,各務生事,還奏多不可行,為天下笑。今何以異此?」又以書抵安石,力陳其不可。安石怒,將加以罪,升之止之,以為河南推官。會張方平知陳州,辟為教授。三年,授齊州掌書記。又三年,改著作佐郎。復從方平簽書南京判官。居二年,坐兄軾以詩得罪,謫監筠州鹽酒稅,五年不得調。移知績溪縣。
       哲宗立,以祕書省校書郎召。元祐元年,為右司諫。宣仁后臨朝,用司馬光、呂公著,欲革弊事,而舊相蔡確韓縝、樞密使章惇皆在位,窺伺得失,轍皆論去之。呂惠卿始諂事王安石,倡行虐政以害天下。及勢鈞力敵,則傾陷安石,甚於仇讎,世尤惡之。至是,自知不免,乞宮觀以避貶竄。轍具疏其姦,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馬光以王安石雇役之害,欲復差役,不知其害相半於雇役。轍言:「自罷差役僅二十年,吏民皆未習慣。況役法關涉衆事,根芽盤錯,行之徐緩,乃得審詳。若不窮究首尾,忽遽便行,恐既行之後,別生諸弊。今州縣役錢,例有積年寬剩,大約足支數年,且依舊雇役,盡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審議差役,趁今冬成法,來年役使鄉戶。但使既行之後,無復人言,則進退皆便。」
       光又以安石私設詩、書新義考試天下士,欲改科舉,別為新格。轍言:「進士來年秋試,日月無幾,而議不時決。詩賦雖小技,比次聲律,用功不淺。至於治經,誦讀講解,尤不輕易。要之,來年皆未可施行。乞來年科場,一切如舊,惟經義兼取注疏及諸家論議,或出己見,不專用王氏學。仍罷律義,令舉人知有定論,一意為學,以待選試,然後徐議元祐五年以後科舉格式,未為晚也。」光皆不能從。
       初,神宗以夏國內亂,用兵攻討,乃於熙河增蘭州,於延安增安疆、米脂等五砦。二年,夏遣使賀登位,使還,未出境,又遣使入境。朝廷知其有請蘭州、五砦地意,大臣議棄守未決。轍言曰:「頃者西人雖至,疆埸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蓋知朝廷厭兵,確然不請,欲使此議發自朝廷,得以為重。朝廷深覺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勢窮,始來請命,一失此機,必為後悔。彼若點集兵馬,屯聚境上,許之則畏兵而予,不復為恩;不予則邊釁一開,禍難無已。間不容髮,正在此時,不可失也。況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聽斷,將帥吏士,恩情未接,兵交之日,誰使效命?若其羽書沓至,勝負紛然,臨機決斷,誰任其責?惟乞聖心以此反覆思慮,早賜裁斷,無使西人別致猖狂。」於是朝廷許還五砦,夏人遂服。遷起居郎、中書舍人。
       朝廷議回河故道,轍為公著言:「河決而北,自先帝不能回。今不因其舊而修其未至,乃欲取而回之,其為力也難,而為責也重,是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公著悟,竟未能用。進戶部侍郎。轍因轉對,言曰:「財賦之原,出於四方,而委於中都。故善為國者,藏之於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餘,則轉運司常足;轉運司既足,則戶部不困。唐制,天下賦稅,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於今,上供之數可謂少矣。然每有緩急,王命一出,舟車相銜,大事以濟。祖宗以來,法制雖殊,而諸道蓄藏之計,猶極豐厚。是以斂散及時,縱捨由己,利柄所在,所為必成。自熙寧以來,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術,欲求富國,而先困轉運司。轉運司既困,則上供不繼;上供不繼,而戶部亦憊矣。兩司既困,故內帑別藏,雖積如丘山,而委為朽壤,無益於算也。」
       尋又言:
       臣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部所行,體例不同,利害相遠,宜隨事措置,以塞弊原。謹具三弊以聞:其一曰分河渠案以為都水監,其二曰分冑案以為軍器監,其三曰分修造案以為將作監。三監皆隸工部,則本部所專,其餘無幾,出納損益,制在他司。頃者,司馬光秉政,知其為害,嘗使本部收攬諸司利權。當時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猶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
       蓋國之有財,猶人之有飲食。飲食之道,當使口司出納,而腹制多寡。然後分布氣血,以養百骸,耳目賴之以為聰明,手足賴之以為力。若不專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則雖欲求一飽不可得矣,而況於安且壽乎!今戶部之在朝廷,猶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異此?自數十年以來,羣臣每因一事不舉,輒入建他司。利權一分,用財無藝。他司以辦事為效,則不恤財之有無;戶部以給財為功,則不問事之當否。彼此各營一職,其勢不復相知,雖使戶部得材智之臣,終亦無益,能否同病,府庫卒空。今不早救,後患必甚。
       昔嘉祐中,京師頻歲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監。置監以來,比之舊案,所補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監丞,侵奪轉運司職事。轉運司之領河事也,郡之諸埽,埽之吏兵、儲蓄,無事則分,有事則合。水之所向,諸埽趨之,吏兵得以併功,儲蓄得以併用。故事作之日,無暴斂傷財之患,事定之後,徐補其闕,兩無所妨。自有監丞,據法責成,緩急之際,諸埽不相為用,而轉運司不勝其弊矣。此工部都水監為戶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並建六曹,隨曹付事,故三司故事多隸工曹,名雖近正而實非利。昔冑案所掌,今內為軍器監而上隸工部,外為都作院而上隸提刑司,欲有興作,戶部不得與議。訪聞河北道近歲為羊渾脫,動以千計。渾脫之用,必軍行乏水,過渡無船,然後須之。而其為物,稍經歲月,必至蠧敗。朝廷無出兵之計,而有司營戢,不顧利害,至使公私應副,虧財害物。若專在轉運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院為戶部之害,二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緩急,物有利害,皆得專之。今工部以辦職為事,則緩急利害,誰當議之?朝廷近以箔場竹箔,積久損爛,創令出賣,上下皆以為當。指揮未幾,復以諸處營造,歲有科制,遂令般運堆積,以破出賣之計。臣不知將作見工幾何,一歲所用幾何?取此積彼,未用之間,有無損敗,而遂為此計。本部雖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復言。此工部將作監為戶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類此者多矣,臣不能遍舉也。故願明詔有司,罷外水監丞,舉河北河事及諸路都作院皆歸轉運司,至於都水、軍器、將作三監,皆兼隸戶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費之多少,而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遲速。苟可否、多少在戶部,則傷財害民,戶部無所逃其責矣。苟良苦、遲速在工部,則敗事乏用,工部無所辭其譴矣。制出于一,而後天下貧富,可責之戶部矣。
       哲宗從之,惟都水仍舊。
       朝廷以吏部元豐所定吏額,比舊額數倍,命轍量事裁減。吏有白中孚曰:「吏額不難定也。昔之流內銓,今侍郎左選也,事之煩劇,莫過此矣。昔銓吏止十數,而今左選吏至數十,事不加舊而用吏至數倍,何也?昔無重法、重祿,吏通賕賂,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得。今行重法,給重祿,賕賂比舊為少,則不忌人多而幸於少事。此吏額多少之大情也。舊法,日生事以難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輕者至一釐以下,積若干分而為一人。今若取逐司兩月事定其分數,則吏額多少之限,無所逃矣。」轍曰:「此羣吏身計所係也。若以分數為人數,必大有所損,將大致紛訴,雖朝廷亦不能守。」乃具以白宰執,請據實立額,俟吏之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羨額當盡。功雖稍緩,而見吏知非身患,不復怨矣。呂大防命諸司吏任永壽與省吏數人典之,遂背轍議以立額,日裁損吏員,復以好惡改易諸局次。永壽復以贓刺配,大防略依轍議行之。代軾為翰林學士,尋權吏部尚書。使契丹,館客者侍讀學士王師儒能誦洵、軾之文及轍茯苓賦,恨不得見全集。使還,為御史中丞。
       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人心已定,惟元豐舊黨分布中外,多起邪說以搖撼在位,呂大防、劉摯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夙怨,謂之「調停」。宣仁后疑不決,轍面斥其非,復上疏曰:
       臣近面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聖意似不以臣言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親君子,遠小人,則主尊國安;疏君子,任小人,則主憂國殆。此理之必然。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悅而引之於內,以自遺患也。故臣謂小人雖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庶務,無所偏廢可也。若遂引之於內,是猶患盜賊之欲得財,而導之於寢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開之以坰牧,無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勢同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貪利忍恥,擊之則難去,君子潔身重義,沮之則引退。古語曰:「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蓋謂此矣。
       先帝聰明聖智,疾頹靡之俗,將以綱紀四方,比隆三代。而臣下不能將順,造作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二聖因民所願,取而更之,上下忻慰。則前者用事之臣,今朝廷雖不加斥逐,其勢亦不能復留矣。尚賴二聖慈仁,宥之於外,蓋已厚矣。而議者惑於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謂之「調停」。此輩若返,豈肯但已哉?必將戕害正人,漸復舊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禍,蓋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惟陛下斷自聖心,勿為流言所惑,勿使小人一進,後有噬臍之悔,則天下幸甚。
       疏入,宣仁后命宰執讀於簾前,曰:「轍疑吾君臣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諸臣從而和之,「調停」之說遂已。
       轍又奏曰:
       竊見方今天下雖未大治,而祖宗綱紀具在,州郡民物粗安。若大臣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則人心自定,雖有異黨,誰不歸心?向者異同反覆之心,蓋亦不足慮矣。但患朝廷舉事,類不審詳。曩者,黃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鑿,欲導之使東,移下就高,汨五行之理。及陛下遣使按視,知不可為,猶或固執不從。經今累歲,回河雖罷,減水尚存,遂使河朔生靈,財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順,朝廷招來之厚,惟恐失之。而熙河將吏創築二堡,以侵其膏腴,議納醇忠,以奪其節鉞,功未可覬,爭已先形。朝廷雖知其非,終不明白處置,若遂養成邊釁,關陝豈復安居?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者也。
       昔嘉祐以前,鄉差衙前,民間常有破產之患。熙寧以後,出賣坊場以雇衙前,民間不復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之初,務於復舊,一例復差。官收坊場之錢,民出衙前之費,四方驚顧,衆議沸騰。尋知不可,旋又復雇。去年之秋,又復差法。又熙寧雇役之法,三等人戶,並出役錢,上戶以家產高強,出錢無藝,下戶昔不充役,亦遣出錢。故此二等人戶,不免咨怨。至於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錢不多,雇法之行,最為其便。罷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躍可知,唯是中等則反為害。且如畿縣中等之家,例出役錢三貫,若經十年,為錢三十貫而已。今差役既行,諸縣手力,最為輕役;農民在官,日使百錢,最為輕費。然一歲之用,已為三十六貫,二年役滿,為費七十餘貫。罷役而歸,寬鄉得閑三年,狹鄉不及一歲。以此較之,則差役五年之費,倍於雇役十年。賦役所出,多在中等。如此條目,不便非一,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厭差役,今五年矣。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者也。
       臣以聞見淺狹,不能盡知當今得失。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輩猶知其非,而況於心懷異同,志在反覆,幸國之失,有以藉口者乎?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識於心,多造謗議,待時而發,以搖撼衆聽矣。伏乞宣諭宰執,事有失當,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無倦。苟民心既得,則異議自消。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貴,海內蒙福,上下攸同,豈不休哉!
       大臣恥過,終莫肯改。
       六年,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初,夏人來賀登極,相繼求和,且議地界。朝廷許約,地界已定,付以歲賜。久之,議不決。明年,夏人以兵襲涇原,殺掠弓箭手數千人,朝廷忍之不問,遣使往賜策命。夏人受禮倨慢,以地界為辭,不復入謝,再犯涇原。四年,來賀坤成節,且議地界。朝廷先以歲賜予之,地界又未決。夏人乃於疆事多方侵求,熙河將佐范育、种誼等,遂背約侵築質孤、勝如二堡,夏人即平盪之。育等又欲以兵納趙醇忠,及擅招其部人千餘,朝廷却而不受,西邊騷然。轍乞罷育、誼,別擇老將以守熙河。宣仁后以為然,大臣竟主育、誼,不從。
       轍又面奏:「人君與人臣,事體不同。人臣雖明見是非,而力所不加,須至且止;人君於事,不知則已,知而不能行,則事權去矣。臣今言此,蓋欲陛下收攬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若專聽所謂,不以漸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不免逐去。事至如此,豈朝廷美事?故臣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六年,熙河奏:「夏人十萬騎壓通遠軍境,挑掘所爭崖巉,殺人三日而退。乞因其退,急移近裏堡砦於界,乘利而往,不須復守誠信。」下大臣會議。轍曰:「當先定議欲用兵耶,不用耶?」呂大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轍曰:「凡用兵,先論理之曲直。我若不直,兵決不當用。朝廷須與夏人議地界,欲用慶曆舊例,以彼此見今住處當中為直,此理最簡直。夏人不從,朝廷遂不固執。蓋朝廷臨事,常患先易後難,此所謂先易者也。既而許於非所賜城砦,依綏州例,以二十里為界,十里為堡鋪,十里為草地。要約纔定,朝廷又要兩砦界首侵夏地,一抹取直,夏人見從。又要夏界更留草地十里,夏人亦許。凡此所謂後難者也。今欲於定西城與隴諾堡一抹取直,所侵夏地凡百數十里。隴諾祖宗舊疆,豈所謂非所賜城砦耶?此則不直,致寇之大者也。」劉摯曰:「不用兵雖美,然事有須用兵者,亦不可不用也。」轍奏曰:「夏兵十萬壓熙河境上,不於他處,專於所爭處殺人、掘崖巉,此意可見,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熙河輒敢生事,不守誠信,臣欲詰責帥臣耳。」後屢因邊兵深入夏地,宣仁后遂從轍議。
       時三省除李清臣吏部尚書,給事中范祖禹封還詔書,且言姚勔亦言之。三省復除蒲宗孟兵部尚書。轍奏:「前除清臣,給諫紛然,爭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宣仁后曰:「奈闕官何?」轍曰:「尚書闕官已數年,何嘗闕事?今日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溫伯無異。此三人者,非有大惡,但昔與王珪、蔡確輩並進,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見今尚書共闕四人,若並用似此四人,使黨類互進,恐朝廷自是不安靜矣。」議遂止。
       紹聖初,哲宗起李清臣為中書舍人,鄧潤甫為尚書左丞。二人久在外,不得志,稍復言熙、豐事以激怒哲宗意。會廷試進士,清臣撰策題,即為邪說。轍諫曰:
       伏見御試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為之志,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復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算,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墜也。至於其他,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
       漢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任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為明,以讖決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帝即位,深鑒其失,代之以寬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號稱太平,而羣臣因其極盛,為天書之說。章獻臨御,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宮,以泯其迹;及仁宗聽政,絕口不言。英宗自藩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帝嗣位,或請復舉其事,寢而不答,遂以安靜。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聖,豈其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臣不勝區區,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人懷私忿,而以先帝為辭,大事去矣。
       哲宗覽奏,以為引漢武方先朝,不悅。落職知汝州。居數月,元豐諸臣皆會於朝,再責知袁州。未至,降朝議大夫、試少府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三年,又責化州別駕,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即位,徙永州、岳州,已而復太中大夫,提舉鳳翔上清太平宮。崇寧中,蔡京當國,又降朝請大夫,罷祠,居許州,再復太中大夫致仕。築室于許,號潁濱遺老,自作傳萬餘言,不復與人相見。終日默坐,如是者幾十年。政和二年,卒,年七十四。追復端明殿學士。淳熙中,謚文定。
       轍性沉靜簡潔,為文汪洋澹泊,似其為人,不願人知之,而秀傑之氣終不可掩,其高處殆與兄軾相迫。所著詩傳、春秋傳、古史、老子解、欒城文集並行於世。三子:遲、适、遜。族孫元老。
       元老字子廷。幼孤力學,長於春秋,善屬文。軾謫居海上,數以書往來。軾喜其為學有功,轍亦愛奬之。黃庭堅見而奇之,曰:「此蘇氏之秀也。」舉進士,調廣都簿,歷漢州教授、西京國子博士、通判彭州。
       政和間,宰相喜開邊西南,帥臣多啖誘近界諸族使納土,分置郡縣以為功,致茂州蠻叛,帥司遽下令招降。元老嘆曰:「威不足以服,則恩不足以懷。」乃移書成都帥周燾曰:「此蠻跳梁山谷間,伺間竊發。彼之所長,我之所短,惟施、黔兩州兵可與為敵。若檄數千人,使倍道往赴,賢於官軍十萬也。其次以為夔、陝兵大集,先以夔兵誘其前,陝兵從其後,不十日,賊必破。彼降而我受焉,則威懷之道得。今不討賊,既招而還,必復叛,不免重用兵矣。」燾得書,即召與計事。元老又策:「茂有兩道,正道自濕山趨長平,絕嶺而上,其路險以高;間道自青崖關趨刁溪,循江而行,其路夷以徑。當使正兵陣濕山,而陰出奇兵擣刁溪,與石泉并力合攻,賊腹背受敵,擒之必矣。」燾皆不能用,竟得罪。後帥至,如元老策,蠻勢蹙,乃降。
       除國子博士,歷祕書正字、將作少監、比部考功員外郎,尋除成都路轉運副使,為軍器監,司農、衞尉、太常少卿。
       元老外和內勁,不妄與人交。梁師成方用事,自言為軾外子,因緣欲見之,且求其文,拒不答。言者遂論元老蘇軾從孫,且為元祐邪說,其學術議論,頗倣軾、轍,不宜在中朝。罷為提點明道宮。元老歎曰:「昔顏子附驥尾而名顯,吾今以家世坐累,榮矣。」未幾卒,年四十七。有詩文行于時。
       論曰:蘇轍論事精確,修辭簡嚴,未必劣於其兄。王安石初議青苗,轍數語柅之,安石自是不復及此,後非王廣廉傅會,則此議息矣。轍寡言鮮慾,素有以得安石之敬心,故能爾也。若是者,軾宜若不及,然至論軾英邁之氣,閎肆之文,轍為軾弟,可謂難矣。元祐秉政,力斥章、蔡,不主調停;及議回河、雇役,與文彥博、司馬光異同,西邊之謀,又與呂大防、劉摯不合。君子不黨,於轍見之。轍與兄進退出處,無不相同,患難之中,友愛彌篤,無少怨尤,近古罕見。獨其齒爵皆優於兄,意者造物之所賦與,亦有乘除於其間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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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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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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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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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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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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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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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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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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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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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0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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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0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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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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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卷四百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卷四百0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0二 列傳第一百六十一
卷四百0三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
卷四百0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三
卷四百0五 列傳第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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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九 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卷四百一十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卷四百一十一 列傳第一百七十
卷四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卷四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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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道學二
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
卷四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道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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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百0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傳第二百0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傳第二百0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0五 忠義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傳第二百0七 忠義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傳第二百一十 忠義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忠義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 忠義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 忠義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 隱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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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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