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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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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禮六 朝日夕月 九宮貴神 高禖 大火 壽星靈星 風伯雨師 司寒 蠟 七祀 馬祖 酺神
       朝日、夕月。慶曆,用羊豕各二,籩豆十二,簠簋俎二。天禧初,太常禮院以監察御史王博文言,詳定:「準禮,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國語:『太采朝日,少采夕月。』又曰:『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唐柳宗元論云:『夕之名者,朝拜之偶也。古者旦見曰朝,暮見曰夕。』按禮,秋分夕月。蓋其時晝夜平分,太陽當午而陰魄已生,遂行夕拜之祭以祀月。未前十刻,太官令率宰人割牲,未後三刻行禮。蓋是古禮以夕行朝祭之儀。又按禮云:從子至巳為陽,從午至亥為陰。參詳典禮,合於未後三刻行禮。」皇祐五年,定朝日壇,舊高七尺,東西六步一尺五寸;增為八尺,廣四丈,如唐郊祀錄。夕月壇與隋、唐制度不合,從舊則壇小,如唐則坎深。今定坎深三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丈,四方為陛,降入坎深,然後升壇。壇皆兩壝,壝皆二十五步。增大明、夜明壇山罍二,籩豆十二。禮生引司天監官分獻,上香,奠幣、爵,再拜。嘉祐加羊豕各五。五禮新儀定二壇高廣、坎深如皇祐,無所改。中興同。
       太一九宮神位,在國門之東郊。壇之制,四陛外,西南又為一陛曰坤道,俾行事者升降由之。其九宮神壇再成,第一成東西南北各百二十尺,再成東西南北各一百尺,俱高三尺。壇上置小壇九,每壇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各相去一丈六尺。初用中祀,咸平中改為大祀,壇增兩壝,玉用兩圭有邸,藉用稾秸加褥如幣色,其御書祝,禮如社稷。尋以封禪,別建九宮壇泰山下行宮之東,壇二成,成一尺,面各長五丈二尺,四陛及坤道各廣五丈。上九小壇,相去各八尺,四隅各留五尺。壇下兩壝,依大祠禮。及祀汾陰,亦遣使祀焉。自後親郊恭謝,皆遣官於本壇別祭。
       景祐二年,學士章得象等定司天監生于淵、役人單訓所請祀九宮太一依逐年飛移位次之法:「案郄良遇九宮法,有飛棋立成圖,每歲一移,推九州所主災福事。又唐術士蘇嘉慶始置九宮神壇,一成,高三尺,四陛。上依位次置九小壇:東南曰招搖,正東曰軒轅,東北曰太陰,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北曰太一,西南曰攝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龍。五數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甲,此則九宮定位。歲祭以四孟,隨歲改位行棋,謂之飛位。自乾元以後,止依本位祭之,遂不飛易,仍減冬、夏二祭。國朝因之。今于淵等所請,合天寶初祭之理,又合良遇飛棋之圖。然其法本術家,時祭之文經禮不載。議者或謂不必飛宮,若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則定位之祀所當從也。若其推數於回復,候神於恍忽,因方弭沴,隨氣考祥,則飛位之文固可遵用。請依唐禮,遇祭九宮之時遣司天監一員詣祠所,隨每年貴神飛棋之方,旋定祭位,仍自天聖己巳入曆,太一在一宮,歲進一位,飛棋巡行,周而復始。」詔可。慶曆儀,每坐籩豆十二,簠簋俎二。皇祐,增壇三成。又禮官言:「歲雩祀外,水旱稍久,皆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及諸寺觀、宮廟,九宮貴神今列大祀,亦宜準此。」
       熙寧四年,司天中官正周琮言:「太一經推算,七年甲寅歲,太一陽九、百六之數,復元之初。故經言:『太歲有陽九之災,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初終。』今陽九、百六當癸丑、甲寅歲,為災厄之會。然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異為祥。竊詳五福太一,自國朝雍熙元年甲申歲,入東南巽宮時,修東太一宮。天聖七年己巳歲,五福太一入西南坤位,修西太一宮。請稽詳故事,崇建祠宇,迎之京師。」詔建中太一宮於集禧觀。十太一神,並用通天冠、絳紗袍。元豐中,太常博士何洵直言:「熙寧祀儀,九宮貴神祝文稱『嗣天子臣某』,以禮秩論之,當與社稷為比,請依祀儀為大祠。其祝版即依會昌故事及開寶通禮,書御名不稱臣。又近制,諸祠祭牲數,正配以全體解割,各用一牢,貴神九位悉是正坐,異壇別祝,尊為大祠,而共用二少牢,於腥熟之俎,骨體不備。謂宜每位一牢,凡九少牢。」詔下太常,修入祀儀。
       元祐七年,監察御史安鼎言:「按漢武帝始祠太一一位,唐天寶初兼祀八宮,謂之九宮貴神。漢祀太一,日用一犢,凡七日而止;唐祀類於天地。今春秋祀九宮太一,用羊、豕,其四立祭太一宮十神,皆無牲,以素饌加酒焉。再詳星經:太一一星在紫宮門右,天一之南,號曰天之貴神。其佐曰五帝,飛行諸方,躡三能以上下,以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常居。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疫疾、災害之事。唐書曰:『九宮貴神,實司水旱。太一掌十六神之法度,以輔人極。』國朝會要亦云:『天之尊神及十精、十六度,並主風雨。』由是觀之,十神太一、九宮太一與漢所祀太一共是一神。今十神皆用素饌,而九宮並薦羊豕,似非禮意。」詔禮官詳定:十神、九宮太一各有所主,即非一神,故自唐迄今皆用牲牢,別無祠壇用素食禮。遂依舊制。
       崇寧三年,太常博士羅畸言:「九宮諸神位,無禮神玉,惟有燔玉。竊謂宜用禮神玉,少倣其幣之色薦於神坐。」議禮局言:「先王制禮,用圭璧以祀日月星辰,所謂圭璧者,圭,其邸為璧,以取殺於上帝也。今九宮神皆星名,而其玉用兩圭有邸。夫兩圭有邸,祀地之玉,以祀星辰,非周禮也。乞改用圭璧以應古制。」
       政和新儀:「立春日祀東太一宮;立夏、季夏土王日祀中太一宮;立秋日祀西太一宮;立冬日祀中太一宮,宮之真室殿,五福太一在中,君基太一在東,大游太一在西,俱南向。延休殿,四神太一。承釐殿,臣基太一在東,西向,北上。凝祐殿,直符太一。臻福殿,民基太一在西,東向,北上。膺慶殿,小游太一在中,天一太一在東,地一太一在西。靈貺殿,太歲在中,太陰在西,俱南向。三皇、五方帝、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十日、十二辰、天地水三官、五行、九宮、八卦、五嶽、四海、四瀆、十二山神等,並為從祀。東、西太一宮準此。東太一宮大殿,五福太一在東,君基太一在西,俱南向。大游太一殿在大殿之北,南向。臣基太一殿在南,北向。小游太一、直符太一、四神太一殿在大殿之東,西向,北上。天一太一、民基太一、地一太一在大殿之西,東向,北上。西太一宮黃庭殿,五福在中,君基在東,大游在西;均福殿,小游在中,俱南向。延貺殿,天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民基在南,直符在東北,俱東向。」九宮貴神壇三成,一成縱廣十四丈,再成縱廣十二丈,三成縱廣十丈,各高三尺。上依方位置小壇九,各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四陛、坤道,兩壝,每壝二十五步,如舊制。
       紹興十一年,太常丞朱輅言:「九宮貴神所主風、雨、霜、雪、雹、疫,所係甚重,請舉行祀典。」太常寺主簿林大鼐亦言:「十神太一,九宮太一,皆天之貴神,國朝分為二,並為大祀。比一新太一宮,而九宮貴神尚寓屋而不壇。」乃詔臨安府於國城之東,建築九宮壇壝,其儀如祀上帝。其太一宮,初議者請即行宮之北隅建祠,後命禮官考典故,擇地建宮。十八年,宮成,御書其榜。十太一位於殿上,南面,西上。從祀,東廡九十有八,西廡九十有七,皆北上。孝宗受禪,又建本命殿,名曰崇禧。光宗又遷介福殿像於挾室,而名新殿曰崇福。
       高禖。初,仁宗未有嗣,景祐四年二月,以殿中侍御史張奎言,詔有司詳定。禮官以為:「月令雖可據,然周官闕其文,漢志郊祀不及禖祠,獨枚皋傳言『皇子禖祝』而已。後漢至江左概見其事,而儀典委曲,不可周知。惟高齊禖祀最顯,妃嬪參享,黷而不蠲,恐不足為後世法。唐明皇因舊月令,特存其事。開元定禮,已復不著。朝廷必欲行之,當築壇於南郊,春分之日以祀青帝,本詩『克禋以祓』之義也。配以伏羲、帝嚳,伏羲本始,嚳著祥也。以禖從祀,報古為禖之先也。以石為主,牲用太牢,樂以升歌,儀視先蠶,有司攝事,祝版所載,具言天子求嗣之意。乃以弓矢、弓韣致神前,祀已,與胙酒進內,以禮所御,使齋戒受之。仍歲令有司申請俟旨,命曰特祀。」即用其年春分,遣官致祭。為圜壇高九尺,廣二丈六尺,四陛,三壝,陛廣五尺,壝各二十五步。主用青石,長三尺八寸,用木生成之數,形準廟社主,植壇上稍北,露其首三寸。青玉、青幣,牲用牛一、羊一、豕一,如盧植之說。樂章、祀儀並準青帝,尊器、神坐如勾芒,唯受福不飲,回授中人為異。祀前一日,內侍請皇后宿齋於別寢,內臣引近侍宮嬪從。是日,量地設香案、褥位各二,重行,南向,於所齋之庭以望禖壇。又設褥位於香案北,重行。皇后服褘衣,褥位以緋。宮嬪服朝賀衣服,褥位以紫。祀日有司行禮,以福酒、胙肉、弓矢、弓韣授內臣,奉至齋所,置弓矢等於箱,在香案東;福酒於坫,胙肉於俎,在香案西。內臣引宮嬪詣褥位,東上南向。乃請皇后行禮,導至褥位,皆再拜。導皇后詣香案位,上香三,請帶弓韣,受弓矢,轉授內臣置於箱,又再拜。內臣進胙,皇后受訖,轉授內臣。次進福酒,內臣曰:「請飲福。」飲訖,請再拜。乃解弓韣,內臣跪受置於箱。導皇后歸東向褥位。又引宮嬪最高一人詣香案,上香二,帶弓韣,受弓矢,轉授左右,及飲福,解弓韣,如皇后儀,唯不進胙。又引以次宮嬪行禮,亦然。俟俱復位,內侍請皇后詣南向褥位,皆再拜退。是歲,宮中又置赤帝像以祈皇嗣。
       寶元二年,皇子生,遣參知政事王鬷以太牢報祠,準春分儀,惟不設弓矢、弓韣,著為常祀,遣兩制官攝事。慶曆三年,太常博士余靖言:「皇帝嗣續未廣,不設弓矢、弓韣,非是。」詔仍如景祐之制。
       熙寧二年,皇子生,以太牢報祀高禖,惟不設弓矢、弓韣。既又從禮官言:「按祀儀,青帝壇廣四丈,高八尺。今祠高禖既以青帝為主,其壇高廣,請如青帝之制。又祀天以高禖配,今郊禖壇祀青帝於南郊,以伏羲、高辛配,復於壇下設高禖位,殊為爽誤。請準古郊禖,改祀上帝,以高禖配,改伏羲、高辛位為高禖,而徹壇下位。」詔:「高禖典禮仍舊,壇制如所議,改犢為角握牛,高禖祝版與配位並進書焉。」又言:「伏羲、高辛配,祝文並云『作主配神』。神無二主,伏羲既為主,其高辛祝文請改云『配食于神』。」
       元祐三年,太常寺言:「祀儀,高禖壇上正位設青帝席,配位設伏羲、高辛氏席,壇下東南設高禖,從祀席正配位各六俎,實以羊豕腥熟,高禖位四俎,實以牛腥熟。祀日,兵部、工部郎中奉羊、豕俎升壇,詣正配位。高禖位俎,則執事人奉焉。竊以青帝為所祀之主,而牲用羊豕;禖神因其嘉祥從祀,而牲反用牛,又牛俎執事者陳之,而羊、豕俎皆奉以郎官,輕重失當。請以三牲通行解割,正、配、從祀位並用,皆以六曹郎官奉俎。今羊俎以兵部,豕俎以工部,牛俎請以戶部郎官。」
       政和新儀:春分祀高禖,以簡狄、姜嫄從祀,皇帝親祠,並如祈穀祀上帝儀。惟配位作承安之樂,而增簡狄、姜嫄位牛羊豕各一。紹興元年,太常少卿趙子畫言:「自車駕南巡,雖多故之餘,禮文難備,至於祓無子,祝多男,所以係萬方之心,蓋不可闕。乞自來歲之春,復行高禖之祀。」十七年,車駕親祀高禖,如政和之儀。
       大火之祀。康定初,南京鴻慶宮災,集賢校理胡宿請修其祀,而以閼伯配焉。禮官議:「閼伯為高辛火正,實居商丘,主祀大火。後世因之,祀為貴神,配火侑食,如周棄配稷、后土配社之比,下歷千載,遂為重祀。祖宗以來,郊祀上帝,而大辰已在從祀,閼伯之廟,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司長吏致奠,咸秩之典,未始云闕。然國家有天下之號實本於宋,五運之次,又感火德,宜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為壇兆祀大火,以閼伯配。建辰、建戌出內之月,內降祝版,留司長吏奉祭行事。」乃上壇制:高五尺,廣二丈,四陛,陛廣五尺,一壝,四面距壇各二十五步。位牌以黑漆朱書曰大火位,配位曰閼伯位。牲用羊、豕一,器準中祠。歲以三月、九月擇日,令南京長吏以下分三獻,州、縣官攝太祝、奉禮。慶曆,獻官有祭服。
       建中靖國元年又建陽德觀以祀熒惑。因翰林學士張康國言,天下崇寧觀並建火德真君殿,仍詔正殿以離明為名。太常博士羅畸請宜倣太一宮,遣官薦獻,或立壇於南郊,如祀靈星、壽星之儀。有司請以閼伯從祀離明殿,又請增閼伯位。按春秋傳曰: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祝融,高辛氏之火正也;閼伯,陶唐氏之火正也。祝融既為上公,則閼伯亦當服上公袞冕九章之服。既又建熒惑壇於南郊赤帝壇壝外,令有司以時致祭,增用圭璧,火德、熒惑以閼伯配,俱南向。五方火精、神等為從祀。壇廣四丈,高七尺,四陛,兩壝,壝二十五步,從新儀所定。
       紹興三年,詔祀大火。太常寺言:「應天府祀大火,今道路未通,宜於行在春秋設位。」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本寺已擇九月十四日,依旨設位,望祭應天府大火,以商丘宣明王配。二十一日內火,祀大辰,以閼伯配。大辰即大火,閼伯即商丘宣明王也。緣國朝以宋建號,以火紀德,推原發祥之所自,崇建商丘之祠,府曰應天,廟曰光德,加封王爵,錫謚宣明,所以追嚴者備矣。今有司旬日之間舉行二祭,一稱其號,一斥其名,義所未安。乞自今祀熒惑、大辰,其配位稱閼伯,祝文、位板並依應天府大火禮例,改稱宣明王,以稱國家崇奉火正之意。」
       諸星祠,有壽星、周伯、靈星之祭。大中祥符二年,翰林天文邢中和言:「景德中,周伯星出亢宿下。按天文志,角、亢為太山之根,果符上封之應。望於親郊日特置周伯星位於亢宿間。」詔禮官與司天監定議,且言:「周伯星出氐三度,然亢、氐相去不遠,並鄭分。兗州,壽星之次,宜如中和奏,設位氐宿之間,以為永式。」景德三年,詔定壽星之祀。太常禮院言:「按月令:『八月命有司享壽星於南郊。』注云:『秋分日,祭壽星於南郊。壽星,南極老人星也。』爾雅云:『壽星,角、亢也。』注云:『數起角、亢,列宿之長,故云壽星。』唐開元中,特置壽星壇,常以千秋節日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請用祀靈星小祠禮,其壇亦如靈星壇制,築於南郊,以秋分日祭之。」
       元豐中,禮文所言:「時令秋分,享壽星于南郊。熙寧祀儀: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又於壇下卯陛之南設角、亢、氐、房、心、尾、箕七位,東向。按爾雅所謂『壽星角、亢』,非此所謂秋分所享壽星也。今於壇下設角、亢位,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尤為無名。又按晉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于丙,春分之夕沒于丁,見則治平,主壽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後漢於國都南郊立老人星廟,常以仲秋祀之,則壽星謂老人矣。請依後漢,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祀老人星。其壇下七宿位不宜復設。」
       慶曆以立秋後辰日祀靈星,其壇東西丈三尺,南北丈二尺,壽星壇方丈八尺。皇祐定如唐制,二壇皆周八步四尺。其享禮,籩八,豆八,在神位前左右,重三行。俎二,在籩、豆外。簠、簋一,在二俎間。象尊二,在壇上東南隅,北向西上。七宿位,各設籩一,豆一,在神位前左右。俎一,在籩、豆外,中設簠一,簋一,在俎左右。爵一,在神位正前。壺尊二,在神位右。光祿實以法酒。
       政和新儀改定:壇高三尺,東西袤丈三尺,南北袤丈二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初乾興祀靈星,值屠牲有禁,乃屠於城外。至是,敕有司:「凡祭祀牲牢,無避禁日,著為令。」南渡後,靈星、壽星、風師、雨師、雷師及七祀、司寒、馬祖,並仍舊制。
       風伯、雨師,諸州亦致祭。大中祥符初,詔惟邊地要劇者,令通判致祭,餘皆長吏親享。未幾,澤州請立風伯、雨師廟,乃令禮官考儀式頒之。有司言:「唐制,諸郡置風伯壇社壇之東,雨師壇于西,各稍北數十步,卑下於社壇。祠用羊一,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元豐詳定局言:「周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鄭氏曰:『兆為壇之營域。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之位,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各以氣類祭之,謂之四類。漢儀,縣邑常以丙戌日祠風伯於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師於丑地,亦從其類故也。熙寧祀儀:兆日東郊,兆月西郊,是以氣類為之位。至於兆風師於國城東北,兆雨師於國城西北,司中、司命於國城西北亥地,則是各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風師於西郊,祠以立春後丑日;兆雨師於北郊,祠以立夏後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祠以立冬後亥日。其壇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舊制,風師壇高四尺,東西四步三尺,南北減一尺。皇祐定高三尺,周三十三步;雨師壇、雷師壇高三尺,方一丈九尺。皇祐定周六步。政和之制,風壇廣二十三步,雨、雷壇廣十五步,皆高三尺,四陛,並一壝,二十五步。其雨師、雷師二壇同壝。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為四壇,各廣二十五步同壝。
       又言:「周禮:『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所謂周人尚臭,升煙以報陽也。今天神之祀皆燔牲首,風師、雨師請用柏柴升煙,以為歆神之始。」又言:「周禮樂師之職曰:『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說者曰:『小祀也。』小師職注:『小祭祀謂司中、司命、風師。』是也。既已有鐘鼓,則是有樂明矣。請有司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用樂,仍製樂章以為降神之節。」又言:「周禮小司徒之職:『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又肆師云:『小祭祀用牲。』所謂小祭祀,即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宮中七祀之類是也。後世以有司攝事,難於純用太牢,猶宜下同大夫禮,用羊、豕可也。今祀儀,馬祖、先牧、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司寒,歲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滌一月,所以備潔養之法。今每位肉以豕,又取諸市,與令文相戾。請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體解。」又言:「社稷五祀,先薦爓,次薦熟;至於羣小祀,薦熟而已。請四方百物、宮中七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止薦熟。」並從之。
       司寒之祭,常以四月,命官率太祝,用牲、幣及黑牡、秬黍祭玄冥之神,乃開冰以薦太廟。建隆二年,置藏冰署而修其祀焉。祕書監李至言:「案詩豳七月曰:『四之日獻羔祭韭。』蓋謂周以十一月為正,其四月即今之二月也。春秋傳曰:『日在北陸而藏冰。』謂夏十二月,日在危也。『獻羔而啟之』,謂二月春分,獻羔祭韭,始開冰室也。『火出而畢賦』,火星昏見,謂四月中也。又案月令:『天子獻羔開冰,先薦寢廟。』詳其開冰之祭,當在春分,乃有司之失也。」帝覽奏曰:「今四月,韭可苫屋矣,何謂薦新?」遂正其禮。天聖新令:「春分開冰,祭司寒於冰井務,卜日薦冰於太廟;季冬藏冰,設祭亦如之。」
       元豐,詳定所言:「熙寧祀儀,孟冬選吉日祀司寒。按古享司寒,惟以藏冰啟冰之日,孟冬非有事於冰,則不應祭享。今請惟季冬藏冰則享司寒,牲用黑牡羊,穀用黑秬黍;仲春開冰,則但用羔。孔穎達注月令曰:『藏冰則用牡黍,啟唯告而已。』祭禮大、告禮小故也。且開冰將以御至尊,當有桃弧、棘矢以禳除凶邪。設於神坐,則非禮也。當從孔氏說,出冰之時,置弓矢於凌室之戶。」
       大觀,禮局言:「春秋左氏傳,以少昊有四叔,其二為玄冥。杜預、鄭玄皆以玄冥為水官,故歷代祀為司寒,則玄冥非天神矣。今儀注,禮畢有司取祝幣瘞坎,贊者贊幣燔燎,是以祀天神之禮享人鬼也。請罷燔燎而埋祝幣。」詔從其請。
       大蜡之禮,自魏以來始定議。王者各隨其行,社以其盛,臘以其終。建隆初,以有司言:「周木德,木生火,宜以火德王,色尚赤。」遂以戌日為臘。三年,戊戌臘,有司畫日,以七日辛卯。和峴奏議曰:「按蜡始於伊耆,後歷三代及漢,其名雖改而其實一也。漢火行,用戌臘,臘者接也,新故相接,畋獵禽獸以享百神,報終成之功也。王者因之,上享宗廟,旁及五祀,展其孝心,盡物示恭也。魏、晉以降,悉沿其制。唐乘土德,貞觀之際,以前寅日蜡百神,卯日祭社宮,辰日享宗廟。開元定禮,三祭皆於臘辰,以應土德。今以戌日為臘,而以前七日辛卯行蜡禮,恐未為宜。况宗廟社稷並遵臘享,獨蜡不以臘,請下禮官議。」議如峴言,今後蜡百神、祀社稷、享宗廟皆用戌臘一日。天聖三年,同知禮院陳詁言:「蜡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二位,唯五方田畯、五方郵表畷一十位不載祝文。又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衆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畷云。」
       元豐,詳定所言:「記曰:『八蜡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歷代蜡祭,獨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月令以蜡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蜡之後日。請蜡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蜡祭之後。」先是,太常寺言:「四郊蜡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以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農、后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
       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蜡百神。四方蜡壇廣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后稷氏配,配位以北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后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倉龍、朱鳥、麒麟、白虎、玄武,五水庸、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五猫、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后土、田畯設於南方蜡壇酉階之西,中方嶽鎮以下設於南方蜡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蜡壇卯階之南,其位次於辰星。
       紹興十九年,有司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蜡東方、西方為大祀,蜡南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乾道四年,太常少卿王瀹又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后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以后稷配。自五帝、星辰、嶽鎮、海瀆以至猫虎、昆蟲,各隨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蜡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蜡於餘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太廟司命、戶、竈、中霤、門、厲、行七祀,熙寧八年,始置位版。太常禮院請褅享徧祭七祀。祥定所言:「周禮:天子六服,自鷩冕而下,各隨所祭而服。今既不親祀,則諸臣攝事日,當從王所祭之服,其攝事之臣不繫其官。」又言:「禮祭法曰:『王自為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行,曰泰厲,曰門,曰戶,曰竈。』孟春祀戶,祭先脾;孟夏祀竈,祭先肺;中央土祀中霤,祭先心;孟秋祀門,祭先肝;孟冬祀行,祭先腎。又傳曰:『春祀司命,秋祠厲。』此所祀之位,所祀之時,所用之俎也。周禮:『司服掌王之吉服,祭羣小祀則服玄冕。』注謂宮中七祀之屬。禮記曰:『一獻熟。』注謂宮中衞小神七祀之等。周禮大宗伯:『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此所祀之服,所獻之禮,所攝之官也。近世因禘祫則徧祭七祀,其四時則隨時享分祭,攝事以廟卿行禮而服七旒之冕,分太廟牲以為俎,一獻而不薦熟,皆非禮制。請以立春祭戶於廟室戶外之西,祭司命於廟門之西,制脾於俎;立夏祭竈於廟門之東,制肺於俎;季夏土王日祭中霤於廟庭之中,制心於俎;立秋祭門及厲於廟門外之西,制肝於俎;立冬祭司命及行於廟門外之西,制腎於俎,皆用特牲,更不隨時享分祭。有司攝事,以太廟令攝禮官,服必玄冕,獻必薦熟。親祀及臘享,即依舊禮徧祭之。」政和新儀定太廟七祀,四時分祭,如元豐儀,臘享祫享則徧祭,設位於殿下橫街之北、道西,東向,北上。
       馬祖。祀典,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並擇日。壇壝之制。三壇各廣九步,高三尺,四陛,一壝。
       又有酺神之祀。慶曆中上封事者言:「螟蝗為害,乞內外並修祭酺。」禮院言:「按周禮:『族師,春秋祭酺。』酺為人物災害之神。鄭玄云:『校人職有冬祭馬步。則未知此酺者,蝝螟之酺歟,人鬼之步歟?蓋亦為壇位如雩禜云。』然則校人職有冬步,是與馬為害者,此酺蓋人物之害也。漢有蝝螟之酺神,又有人鬼之步神。歷代書史,悉無祭酺儀式。欲準祭馬步儀,壇在國城西北,差官就馬壇致祭,稱為酺神。
       若外州者即略依禜禮。其儀注,先擇便方除地,設營纘為位,營纘謂立表施繩以代壇。其致齋、行禮、器物,並如小祠。先祭一日致齋,祭日設神坐內向,用尊及籩一、豆一,實以酒酺,設於神坐左。又設罍洗及篚於酒尊之左,俱內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皆以近神為上。薦神用白幣一丈八尺在篚。將祭,贊祀官拜,就盥洗訖,進至神坐前,上香、尊幣。退詣罍盥洗,實以酒,再詣神坐前奠爵,讀祝,再拜,退而瘞幣。其酺神祝文曰:「維年歲次月朔某日,州縣具官某,敢昭告于酺神:蝗蝝荐生,害於嘉穀,惟神降祐,應時消殄。請以清酒、制幣嘉薦,昭告于神,尚享。」
       紹興祀令:蟲蝗為害,則祭酺神。嘉定八年六月,以飛蝗入臨安界,詔差官祭告。又詔兩浙、淮東西路州縣,遇有蝗入境,守臣祭告酺神。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三百0六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三百0七 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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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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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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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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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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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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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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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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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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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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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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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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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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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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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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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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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道學二
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
卷四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道學四
卷四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百0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傳第二百0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傳第二百0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0五 忠義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傳第二百0七 忠義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傳第二百一十 忠義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忠義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 忠義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 忠義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 隱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傳第二百五十五 蠻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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