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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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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絳 許將 鄧潤甫 林希弟旦 蔣之奇 陸佃 吳居厚 温益
       元絳字厚之,其先臨川危氏。唐末,曾祖仔倡聚衆保鄉里,進據信州,為楊氏所敗,奔杭州,易姓曰元。祖德昭,仕吳越至丞相,遂為錢塘人。絳生而敏悟,五歲能作詩,九歲謁荊南太守,試以三題,上諸朝,貧不能行。長,舉進士,以廷試誤賦韻,得學究出身。再舉登第,調江寧推官,攝上元令。
       民有號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為僕妾,有欲告者,則殺以滅口。絳捕寘于法。甲與乙被酒相毆擊,甲歸臥,夜為盜斷足,妻稱乙,告里長,執乙詣縣,而甲已死。絳敕其妻曰:「歸治而夫喪,乙已伏矣。」陰使信謹吏迹其後,望一僧迎笑,切切私語。絳命取僧縶廡下,詰妻姦狀,即吐實。人問其故,絳曰:「吾見妻哭不哀,且與傷者共席而襦無血汚,是以知之。」
       安撫使范仲淹表其材,知永新縣。豪子龍聿誘少年周整飲博,以技勝之,計其貲折取上腴田,立券。久而整母始知之,訟于縣,縣索券為證,則母手印存,弗受。又訟于州、于使者,擊登聞鼓,皆不得直。絳至,母又來訴,絳視券,呼謂聿曰:「券年月居印上,是必得周母他牘尾印,而撰偽券續之耳。」聿駭謝,即日歸整田。
       知通州海門縣。淮民多盜販鹽,制置使建言,滿二十斤者皆坐徒。絳曰「海濱之人,恃鹽以為命,非羣販比也。」笞而縱之。擢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州大水冒城,民廬蕩析。絳出庫錢,即其處作室數千區,命人自占,與期三歲償費,流移者皆復業。又甓其城,因門為牐,以禦湍漲,後人守其法。入為度支判官。
       儂智高叛嶺南,宿軍邕州而歲漕不足。絳以直集賢院為廣東轉運使,建瀕江水砦數十,以待逋寇;繕治十五城,樓堞械器皆備,軍食有餘。以功遷工部郎中,歷兩浙、河北轉運使,召拜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福州,進龍圖閣直學士,徙廣、越、荊南,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拜三司使、參知政事。數請老,神宗命其子耆寧校書崇文院,慰留之。
       會太學虞蕃訟博士受賄,事連耆寧,當下獄。絳請上還職祿,而容耆寧即訊於外,從之。於是御史至第薄責絳,絳一不自辨,罷知亳州。入辭,帝謂曰:「朕知卿,一歲即召矣。卿意欲陳訴乎?」絳謝罪,願得潁,即以為潁州。明年,加資政殿學士、知青州,過都,留提舉中太一宮,力疾入謁,曰:「臣疾憊子弱,儻一旦不幸死,則遺骸不得近先人丘墓。」帝惻然曰:「朕為卿辨護,雖百子何以加。」詔毋多拜,乘輿行幸勿扈從。又明年,以太子少保致仕。
       絳所至有威名,而無特操,少儀矩。仕已顯,猶謂遲晚。在翰林,諂事王安石及其子弟,時論鄙之。然工於文辭,為流輩推許。景靈宮作神御十一殿,夜傳詔草上梁文,遲明,上之。雖在中書,而蕃夷書詔,猶多出其手。既得謝,帝眷眷命之曰:「卿可營居京師,朕當資金幣,且便耆寧仕進。」絳曰:「臣有田廬在吳,乞歸鬻之,即築室都城,得望屬車之塵,幸矣。敢冀賜邪。」既行,追賚白金千兩,敕以蚤還。絳至吳踰歲,以老病奏,恐不能奉詔。三年而薨,年七十六。贈太子少師,謚曰章簡。
       許將字沖元,福州閩人。舉進士第一。歐陽脩讀其賦,謂曰:「君辭氣似沂公,未可量也。」簽書昭慶軍判官,代還,當試館職,辭曰:「起家為官,本代耕爾,願以守選餘日,讀所未見書。」宰相善其志,以通判明州。神宗召對,除集賢校理、同知禮院,編修中書條例。自太常丞當轉博士,超改右正言;明日,直舍人院;又明日,判流內銓:皆神宗特命,舉朝榮之。
       初,選人調擬,先南曹,次考功。綜核無法,吏得緣文為姦,選者又不得訴長吏。將奏罷南曹,闢公舍以待來訴者,士無留難。進知制誥,特敕不試而命之。
       契丹以兵二十萬壓代州境,遣使請代地,歲聘之使不敢行,以命將。將入對曰:「臣備位侍從,朝廷大議不容不知。萬一北人言及代州事,不有以折之,則傷國體。」遂命將詣樞密院閱文書。及至北境,居人跨屋棟聚觀,曰:「看南朝狀元。」及肄射,將先破的。契丹使蕭禧館客,禧果以代州為問,將隨問隨答。禧又曰:「界渠未定,顧和好體重,吾且往大國分畫矣。」將曰:「此事,申飭邊臣豈不可,何以使為?」禧慙不能對。歸報,神宗善之,以將知審官西院、直學士院、判尚書兵部。
       時河北保甲、陝西河東弓箭社、閩楚槍仗手雖有名籍,其多少與年月不均,以致閱按無法,將一切整攝之。進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為同進所忌。會治太學虞蕃訟,釋諸生無罪者,蔡確、舒亶因陷之,逮其父子入御史府,踰月得解,黜知蘄州。
       明年,以龍圖閣待制起知秦州,改揚州,又改鄆州。上元張燈,吏籍為盜者繫獄,將曰:「是絕其自新之路也。」悉縱遣之,自是民無一人犯法,三圄皆空。父老歎曰:「自王沂公後五十六年,始再見獄空耳。」鄆俗士子喜聚肆以謗官政,將雖弗禁,其俗自息。
       召為兵部侍郎。上疏言:「兵措於形勢之內,最彰而易知;隱於權用之表,最微而難能。此天下之至機也。是以治兵有制,名雖不同,從而橫之,方而圓之,使萬衆猶一人;車馬有數,用雖不同,合而分之,散而斂之,取四方猶跬步;制器有度,工雖不同,左而右之,近而遠之,運衆算猶掌握。非天下之至神,孰能與此?」又條奏八事,以為「兵之事有三:曰禁兵,曰廂兵,曰民兵。馬之事有三:曰養馬,曰市馬,曰牧馬。兵器之事有二:曰繕作,曰給用。」及西方用兵,神宗遣近侍問兵馬之數,將立具上之;明日,訪樞臣,不能對也。
       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元祐三年,再為翰林學士。四年,拜尚書右丞。將自以在先朝為侍從,每討熙、豐舊章以聞。中旨用王文郁、姚兕領軍,執政復議用張利一、張守約。將始與執政同議,復密疏利一不可用。言者論其窺伺主意,衒直賣友。罷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移揚州,又移大名府。
       會黃河東、北二議未決,將曰:「度今之利,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因內黃之口以行北,而盡閉諸口,以絕大名諸州之患。俟水大至,觀故道足以受之,則內黃之口可塞;不足以受之,則梁村之口可以止;兩不能相奪,則各因其自流以待之。」
       紹聖初,入為吏部尚書,上疏乞依元豐詔,定北郊夏至親祀。拜尚書左丞、中書侍郎。章惇為相,與蔡卞同肆羅織,貶謫元祐諸臣,奏發司馬光墓。哲宗以問將,對曰:「發人之墓,非盛德事。」方黨禍作,或舉漢、唐誅戮故事,帝復問將,對曰:「二代固有之,但祖宗以來未之有,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唐者,以未嘗輒戮大臣也。」哲宗皆納之。
       將嘗議正夏人罪,以涇原近夏而地廣,謀帥尤難,乞用章楶,楶果有功。崇寧元年,進門下侍郎,累官金紫光祿大夫,撫定鄯、廓州。邊臣欲舉師渡河,朝議難之,將獨謂:「外國不可以爽信,而兵機有不可失,既已戒期,願遂從之。」未幾,捷書至,將以復河、湟功轉特進,凡居政地十年。
       御史中丞朱諤取將舊謝章表,析文句以為謗,且謂:「將左顧右視,見利則回,幡然改圖,初無定論。元祐間嘗為丞轄,則盡更元豐之所守。紹聖初復秉鈞軸,則陰匿元祐之所為。逮至建中,尚此冒居,則紹聖之所為已皆非矣。強顏今日,亦復偷安,則建中之所為亦隨改焉。」遂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河南府。言者不已,降資政殿學士、知潁昌府,移大名,加觀文殿學士、奉國軍節度使。在大名六年,數告老,召為佑神觀使。政和初,卒,年七十五。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文定。
       子份,龍圖閣學士。
       鄧潤甫字溫伯,建昌人。嘗避高魯王諱,以字為名,別字聖求,後皆復之。第進士,為上饒尉、武昌令。舉賢良方正,召試不應。熙寧中,王安石以潤甫為編修中書條例、檢正中書戶房事。神宗覽其文,除集賢校理、直舍人院,改知諫院、知制誥。同鄧綰、張琥治鄭俠獄,深致其文,入馮京、王安國、丁諷、王堯臣於罪。
       擢御史中丞。上疏曰:「向者陛下登用雋賢,更易百度,士狃於見聞,蔽於俗學,競起而萃非之,故陛下排斥異論,以圖治功。然言責之路,反為壅抑;非徒抑之,又或疑之。論卹民力,則疑其違道干譽;論補法度,則疑其同乎流俗;論斥人物,則疑其訐以為直。故敢言之氣日以折,而天下事變,有不得盡聞。曩變法之初,勢自當爾。今法度已就緒,宜有以來天下論議。至於淫辭詖行,有挾而發,自當屏棄。如此,則善言不伏,而真大治也。」
       李憲措置熙河邊事,潤甫率其屬周尹、蔡承禧、彭汝礪上書切諫,其略云:「自唐開元以來,用楊思勗、魚朝恩、程元振、吐突承璀為將。有功,則負勢驕恣,陵轢公卿;無功,則挫損國威,為四國笑。今陛下使憲將兵,功之成否,非臣等所能預料。然以往事監之,其有害必矣。陛下仁聖神武,駕御豪桀,雖憲百輩,顧何能為,獨不長念卻慮,為萬世之計乎?豈可使國史所書,以中人將兵,自陛下始?後世沿襲故迹,視以為常,進用其徒握兵柄,則天下之患,將有不可勝言者矣!」不聽。
       又言:「興利之臣,議前代帝王陵寢,許民請射耕墾,而司農可之。唐之諸陵,因此悉見芟劉,昭陵喬木,翦伐無遺。熙寧著令,本禁樵采,遇郊祀則敕吏致祭,德意可謂遠矣。小人掊克,不顧大體。願絀創議之人,而一切如令。」從之。
       遷翰林學士。因論奏相州獄,為蔡確所陷,落職知撫州。移杭州,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召復翰林學士兼掌皇子閤牋記,一時制作,獨倚潤甫焉。哲宗立,惟潤甫在院,一夕草制二十有二。進承旨,修撰神宗實錄。以母喪去,終制,為吏部尚書。梁燾論其草蔡確制,妄稱有定策功,乃以龍圖閣學士知亳州。閱歲,復以承旨召。數月,除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請郡,得知蔡州,移永興軍。
       元祐末,以兵部尚書召。紹聖初,哲宗親政,潤甫首陳武王能廣文王之聲,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開紹述。遂拜尚書左丞。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年六十八。輟視朝二日。以嘗掌均邸牋奏,優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安惠。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舉進士,調涇縣主簿,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神宗朝,同知太常禮院。皇后父喪,太常議服淺素,希奏:「禮,后為父降服期。今服淺素,不經。」及遣使高麗,希聞命,懼形於色,辭行。神宗怒,責監杭州樓店務。歲餘,通判秀州,復知太常禮院,遷著作佐郎、禮部郎中。元豐六年,詔修兩朝寶訓,上之。元祐初,歷祕書少監、起居舍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言者疏其行誼浮偽,士論羞薄,不足以玷從列。以集賢殿修撰知蘇州,更宣、湖、潤、杭、亳五州,加天章閣待制。
       紹聖初,進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道闕下,會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嘗曰:「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或曰:「希可。」惇欲使希典書命,逞毒於元祐諸臣,且許以為執政。希亦以久不得志,將甘心焉,遂留行。復為中書舍人,修神宗實錄兼侍讀。
       哲宗問:「神宗殿曰宣光,前代有此名乎?」希對曰:「此石勒殿名也。」乃更為顯承。時方推明紹述,盡黜元祐羣臣,希皆密豫其議。自司馬光、呂公著大防、劉摯、蘇軾轍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姦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一日,希草制罷,擲筆于地曰:「壞了名節矣。」
       遷禮部吏部尚書、翰林學士,擢同知樞密院。始,惇疑曾布在樞府間己,使希為貳,以相伺察。希日為布所誘,且怨惇不引為執政,遂叛惇。會邢恕論希罪,惇因并去之,罷知亳州,移杭州,布不能救也。旋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原府。
       徽宗立,徙大名。上河東邊計三策,朝廷以其詞命醜正之罪,奪職知揚州,徙舒州。未幾卒,年六十七。追贈資政殿學士,謚曰文節。弟旦。
       旦,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居臺五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入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
       元祐元年,拜殿中侍御史。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然後知利病。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獻。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得觀望迎合,犯令干譽,終之,以必行黜罰以恐懼之。於是人人相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再申諭告,方達天聰。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今二人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邪謀。」遂論呂惠卿、鄧綰,謂「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又言:「近彈王中正、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徒,亦宜編削。」詔並降支郡營校。又論崔台符、賈種民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郎中、祕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
       子膚,坐元符上書,陷於黨籍。
       蔣之奇字穎叔,常州宜興人。以伯父樞密直學士堂蔭得官。擢進士第,中春秋三傳科,至太常博士;又舉賢良方正,試六論中選,及對策,失書問目,報罷。英宗覽而善之,擢監察御史。
       神宗立,轉殿中侍御史,上謹始五事:一曰進忠賢,二曰退姦邪,三曰納諫諍,四曰遠近習,五曰閉女謁。神宗顧之曰:「斜封、墨敕必無有,至於近習之戒,孟子所謂『觀遠臣以其所主』者也。」之奇對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何憂不治。」
       初,之奇為歐陽脩所厚,制科既黜,乃詣脩盛言濮議之善,以得御史。復懼不為衆所容,因脩妻弟薛良孺得罪怨脩,誣脩及婦吳氏事,遂劾脩。神宗批付中書,問狀無實,貶監道州酒稅,仍榜朝堂。至州,上表哀謝,神宗憐其有母,改監宣州稅。
       新法行,為福建轉運判官。時諸道免役推行失平,之奇約僦庸費,隨算錢高下均取之,民以為便。遷淮東轉運副使。歲惡民流,之奇募使修水利以食流者。如揚之天長三十六陂,宿之臨渙橫斜三溝,尤其大也,用工至百萬,溉田九千頃,活民八萬四千。
       歷江西、河北、陝西副使。之奇在陝西,經賦入以給用度,公私用足。比其去,庫緡八十餘萬,邊粟皆支二年。移淮南,擢江、淮、荊、浙發運副使。元豐六年,漕粟至京,比常歲溢六百二十萬石,錫服三品。請鑿龜山左肘至洪澤為新河,以避淮險,自是無覆溺之患。詔增二秩,加直龍圖閣,升發運使。凡六年,其所經度,皆為一司故事。
       元祐初,進天章閣待制、知潭州。御史韓川孫升、諫官朱光庭皆言之奇小人,不足當斯選。改集賢殿修撰、知廣州。妖人岑探善幻,聚黨二千人,謀取新興,略番禺,包據嶺表,羣不逞借之為虐,其勢張甚。之奇遣鈐轄楊從先致討,生擒之。加寶文閣待制。南海饒寶貨,為吏者多貪聲,之奇取前世牧守有清節者吳隱之、宋璟、盧奐、李勉等,繪其象,建十賢堂以祀,冀變其習。
       徙河北都轉運使、知瀛州。遼使耶律迪道死,所過郡守皆再拜致祭。之奇曰:「天子方伯,奈何為之屈膝邪!」奠而不拜。入為戶部侍郎。未幾,復出知熙州。夏人論和,請畫封境。之奇揣其非誠心,務修守備,謹斥候,常若敵至。終之奇去,夏人不敢犯塞。
       紹聖中,召為中書舍人,改知開封府,進龍圖閣直學士,拜翰林學士兼侍讀。元符末,鄒浩以言事得罪,之奇折簡別之,責守汝州。閱月,徙慶州。
       徽宗立,復為翰林學士,拜同知樞密院。明年,知院事。沅州蠻擾邊,之奇請遣將討之,以其地為徽、靖二州。崇寧元年,除觀文殿學士、知杭州。以棄河、湟事奪職,由正議大夫降中大夫。以疾告歸,提舉靈仙觀。三年,卒,年七十四。後錄其嘗陳紹述之言,盡復官職。
       之奇為部使者十二任,六典會府,以治辦稱。且孜孜以人物為己任,在閩薦處士陳烈,在淮南薦孝子徐積,每行部至,必造之。特以畔歐陽脩之故,為清議所薄。
       子瑎至侍從,曾孫芾別有傳。
       陸佃字農師,越州山陰人。居貧苦學,夜無燈,映月光讀書。躡屩從師,不遠千里。過金陵,受經於王安石。熙寧三年,應舉入京。適安石當國,首問新政,佃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還為擾民,如青苗是也。」安石驚曰:「何為乃爾?吾與呂惠卿議之,又訪外議。」佃曰:「公樂聞善,古所未有,然外間頗以為拒諫。」安石笑曰:「吾豈拒諫者?但邪說營營,顧無足聽。」佃曰:「是乃所以致人言也。」明日,安石召謂之曰:「惠卿云:『私家取債,亦須一雞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質究矣。」既而承之還,詭言於民無不便,佃說不行。
       禮部奏名為舉首。方廷試賦,遽發策題,士皆愕然;佃從容條對,擢甲科。授蔡州推官。初置五路學,選為鄆州教授,召補國子監直講。安石以佃不附己,專付之經術,不復咨以政。安石子雱用事,好進者坌集其門,至崇以師禮,佃待之如常。
       同王子韶修定說文。入見,神宗問大裘襲袞,佃考禮以對。神宗悅,用為詳定郊廟禮文官。時同列皆侍從,佃獨以光祿丞居其間。每有所議,神宗輒曰:「自王、鄭以來,言禮未有如佃者。」加集賢校理、崇政殿說書,進講周官,神宗稱善,始命先一夕進稿。同修起居注。元豐定官制,擢中書舍人、給事中。哲宗立,太常請復太廟牙盤食。博士呂希純、少卿趙令鑠皆以為當復。佃言:「太廟,用先王之禮,於用俎豆為稱;景靈宮、原廟,用時王之禮,於用牙盤為稱,不可易也。」卒從佃議。
       是時,更先朝法度,去安石之黨,士多諱變所從。安石卒,佃率諸生供佛,哭而祭之,識者嘉其無向背。遷吏部侍郎,以修撰神宗實錄徙禮部。數與史官范祖禹、黃庭堅爭辨,大要多是安石,為之晦隱。庭堅曰:「如公言,蓋佞史也。」佃曰:「盡用君意,豈非謗書乎!」
       進權禮部尚書。鄭雍論其穿鑿附會,改龍圖閣待制、知潁州。佃以歐陽脩守潁有遺愛,為建祠宇。實錄成,加直學士,又為韓川、朱光庭所議,詔止增秩,徙知鄧州。未幾,知江寧府。甫至,祭安石墓。句容人盜嫂害其兄,別誣三人同謀。既皆訊服,一囚父以冤訴,通判以下皆曰:「彼怖死耳,獄已成,不可變。」佃為閱實,三人皆得生。紹聖初,治實錄罪,坐落職,知泰州,改海州。朝論灼其情,復集賢殿修撰,移之蔡。
       徽宗即位,召為禮部侍郎。上疏曰:「人君踐祚,要在正始,正始之道,本於朝廷。近時學士大夫相傾競進,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以忠厚為重遲,以靜退為卑弱。相師成風,莫之或止,正而救之,實在今日。神宗延登真儒,立法制治,而元祐之際,悉肆紛更。紹聖以來,又皆稱頌。夫善續前人者,不必因所為,否者賡之,善者揚焉。元祐紛更,是知賡之而不知揚之之罪也;紹聖稱頌,是知揚之而不知賡之之過也。願咨謀人賢,詢考政事,惟其當之為貴,大中之期,亦在今日也。」徽宗遂命修哲宗實錄。
       遷吏部尚書,報聘于遼,歸,半道聞遼主洪基喪,送伴者赴臨而返,誚佃曰:「國哀如是,漢使殊無弔唁之儀,何也?」佃徐應曰:「始意君匍匐哭踊而相見,即行弔禮;今偃然如常時,尚何所弔?」伴者不能答。
       拜尚書右丞。將祀南郊,有司欲飾大裘匣,度用黃金多,佃請易以銀。徽宗曰:「匣必用飾邪?」對曰:「大裘尚質,後世加飾焉,非禮也。」徽宗曰:「然則罷之可乎?數日來,豐稷屢言之矣。」佃因贊曰:「陛下及此,盛德之舉也。」徽宗欲親祀北郊,大臣以為盛暑不可,徽宗意甚確。朝退,皆曰:「上不以為勞,當遂行之。」李清臣不以為然。佃曰:「元豐非合祭而是北郊,公之議也。今反以為不可,何耶?」清臣乃止。
       御史中丞趙挺之以論事不當,罰金。佃曰:「中丞不可罰,罰則不可為中丞。」諫官陳瓘上書,曾布怒其尊私史而壓宗廟。佃曰:「瓘上書雖無取,不必深怒,若不能容,是成其名也。」佃執政與曾布比,而持論多近恕。每欲參用元祐人才,尤惡奔競。嘗曰:「天下多事,須不次用人;苟安寧時,人之才無大相遠,當以資歷序進。少緩之,則士知自重矣。」又曰:「今天下之勢,如人大病向愈,當以藥餌輔養之,須其安平;苟為輕事改作,是使之騎射也。」
       轉左丞。御史論呂希純、劉安世復職太驟,請加鐫抑,且欲更懲元祐餘黨。佃為徽宗言不宜窮治,乃下詔申諭,揭之朝堂。讒者用是詆佃,曰:「佃名在黨籍,不欲窮治,正恐自及耳。」遂罷為中大夫、知亳州,數月卒,年六十一。追復資政殿學士。
       佃著書二百四十二卷,於禮家、名數之說尤精,如埤雅、禮象、春秋後傳皆傳於世。
       吳居厚字敦老,洪州人。第嘉祐進士,熙寧初,為武安節度推官。奉行新法,盡力核閒田,以均給梅山徭,計勞,得大理丞,轉補司農屬。元豐間,提舉河北常平,增損役法五十一條,賜銀緋,為京東轉運判官,升副使。
       天子方興鹽、鐵,居厚精心計,籠絡鈎稽,收羨息錢數百萬。即萊蕪、利國二冶官自鑄錢,歲得十萬緡。詔褒揭其能。擢天章閣待制、都轉運使。前使者皆以不任職蒙譴,居厚與河北蹇周輔、李南公會境上,議鹽法,搜剔無遺。居厚起州縣凡流,無閥閱勳庸,徒以言利得幸,不數歲,至侍從,嗜進之士從風羨美。又請以鹽息買絹,資河東馬直;發大鐵錢二十萬貫,佐陝西軍興;且募民養保馬。當時商功利之臣,所在成聚,居厚最為掊克。
       劇盜王沖因民不忍,聚衆數千,欲乘其行部至徐,篡取投諸冶。居厚聞知,間道遁去。元祐治其罪,責成州團練副使,安置黃州。章惇用事,起為江、淮發運使。疏支家河通漕,楚、海之間賴其利。召拜戶部侍郎、尚書,以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為永泰陵橋道頓遞使。坐積雨留滯,罷知和州。
       崇寧初,復尹開封,拜尚書右丞,進中書門下侍郎。以老避位,為資政殿學士、東太一宮使,恩許仍服方團金毬文帶。自是,前執政在京師者視此。出為亳州、洪州,徙太原,道都門,留使佑神觀,復還政府,遷知樞密院。政和三年,以武康軍節度使知洪州,卒,年七十九。贈開府儀同三司。
       居厚在政地久,以周謹自媚,無赫顯惡,唯一時聚斂,推為稱首。
       溫益字禹弼,泉州人。第進士,歷大宗正丞、利州路湖南轉運判官、工部員外郎。紹聖中,由諸王府記室出知福州,徙潭州。鄒浩南遷過潭,暮投宿村寺,益即遣州都監將數卒夜出城,逼使登舟,竟凌風絕江而去。他逐臣在其境內,若范純仁、劉奉世、韓川、呂希純、呂陶,率為所侵困,用事者悅之。未及用,而徽宗以藩邸恩,召為太常少卿,遷給事中兼侍讀。陳瓘指言其過,謂不宜列侍從、處經帷,不報。改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猶兼侍讀。時執政倡言,帝當為哲宗服兄弟之服。曾肇在邇英讀史記舜紀,因言:「昔堯、舜同出黃帝,世數已遠,然舜為堯喪三年者,以嘗臣堯故也。」益意附執政,進曰:「史記世次不足信,堯、舜非同出。」遷吏部尚書。
       建中靖國元年,拜尚書右丞。鄧洵武獻愛莫助之圖,帝初付曾布,布辭。改付益,益得藉手以為宜相蔡京,天下之善士,一切指為異論,時人惡之。布與京爭事帝前,辭頗厲,益叱曰:「曾布安得無禮!」帝不樂,布由是得罪,而京遂為相。進益中書侍郎。
       益仕宦從微至著,無片善可紀,至其狡譎傅合,蓋天稟然。及是,乃時有立異。京一日除監司、郡守十人,益稍不謂然。京知中書舍人鄭居中與益厚,使居中自從其所問之,居中以告。益曰:「君在西掖,每見所論事,舍人得舉職,侍郎顧不許耶?今丞相所擬錢龢而下十人,皆其姻黨耳,欲不逆其意得乎?」京聞而頗憚焉。踰年,卒,年六十六。
       子萬石至尚書。
       論曰:王安石為政,一時士大夫之素知名者,變其所守而從之,比比皆然;元絳所涖,咸有異政,亦諂事之,陋矣。許將嘗力止發司馬光墓,此為可稱;而言者謂其仕於元祐、紹聖以至建中,左右視利,幡然改圖,初無定論。鄧潤甫初掌牋記,盛有文名,而首贊紹述之謀,又表章蔡確定策之功,雖有他長,無足觀矣。林希草制,務醜詆正人,自知隳壞名節,擲筆而悔,又何晚也;弟旦反其所為,糾劾巨姦,善惡豈相掩哉!蔣之奇始慫慂濮議,晚摭飛語,擊舉主以自文,小人之魁傑者也。吳居厚奉行新法,剝下媚上,溫益阿附二蔡,物議不容。陸佃雖受經安石,而不主新法,元祐黨人之罪,請一施薄罰而已,猶差賢於衆人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三百0六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三百0七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三百0八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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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七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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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0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0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0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0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0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0八
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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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五 列傳第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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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九 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卷四百一十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卷四百一十一 列傳第一百七十
卷四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卷四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道學二
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
卷四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道學四
卷四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百0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傳第二百0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傳第二百0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0五 忠義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
卷四百四十八 列傳第二百0七 忠義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卷四百五十一 列傳第二百一十 忠義六
卷四百五十二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忠義七
卷四百五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 忠義八
卷四百五十四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 忠義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 隱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卷四百九十六 列傳第二百五十五 蠻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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