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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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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行簡 范鍾 游似 趙葵兄范 謝方叔
       喬行簡字壽朋,婺州東陽人。學于呂祖謙之門。登紹熙四年進士第。歷官知通州,條上便民事。主管戶部架閣,召試館職,為秘書省正字兼樞密院編修官。升祕書郎,為淮西轉運判官,知嘉興府。改淮南轉運判官兼淮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言金有必亡之形,中國宜靜以觀變。因列上備邊四事。會近臣有主戰者,師遂出,金人因破蘄、黃。移浙西提點刑獄兼知鎮江府。遷起居郎兼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侍講。尋遷宗正少卿、祕書監,權工部侍郎,皆任兼職。
       理宗即位,行簡貽書丞相史彌遠,請帝法孝宗行三年喪。應詔上疏曰:
       求賢、求言二詔之頒,果能確守初意,深求實益,則人才振而治本立,國威張而姦宄銷。臣竊觀近事,似或不然。夫自侍從至郎官凡幾人,自監司至郡守凡幾人,今其所舉賢能才識之士又不知其幾人也,陛下蓋嘗摭其一二欲召用之矣。凡內外小大之臣囊封來上,或直或巽,或切或泛,無所不有,陛下亦嘗摭其一二見之施行且褒賞之矣。而天下終疑陛下之為具文。
       蓋以所召者,非久無宦情决不肯來之人,則年已衰暮决不可來之人耳。彼風節素著、持正不阿、廉介有守、臨事不撓者,論薦雖多,固未嘗收拾而召之也。其所施行褒賞者,往往皆末節細故,無關於理亂,粗述古今,不至於抵觸,然後取之以示吾有聽受之意。其間亦豈無深憂遠識高出衆見之表,忠言至計有補聖聽之聰者,固未聞采納而用之也。
       自陛下臨御至今,班行之彥,麾節之臣,有因論列而去,有因自請而歸。其人或以職業有聞,或以言語自見,天下未知其得罪之由,徒見其置散投閒,倏來驟去,甚至廢罷而鐫褫,削奪而流竄,皆以為陛下黜遠善士,厭惡直言。去者遂以此而得名,朝廷乃因是而致謗,其亦何便於此。夫賢路當廣而不當狹,言路當開而不當塞,治亂安危,莫不由此。
       又言:「敬天命,伸士氣。」時帝移御清燕殿,行簡奏「願加畏謹」,且言:「羣賢方集,願勿因濟王議異同,致有渙散。」升兼侍讀,兼國子祭酒、吏部侍郎,權禮部尚書。權刑部尚書,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進簽書樞密院事。
       太后崩,疏言:
       向者,陛下內廷舉動,皆有稟承。小人縱有蠱惑干求之心,猶有所忌憚而不敢發,今者,安能保小人之不萌是心?陛下又安能保聖心之不無少肆?陛下為天下君,當懋建皇極,一循大公,不應私徇小人為其所誤。
       凡為此者,皆戚畹肺肝之親,近習貴幸之臣,奔走使令之輩。外取貨財,內壞綱紀。上以罔人君之聰明,來天下之怨謗;下以撓官府之公道,亂民間之曲直。縱而不已,其勢必至於假采聽之言而傷動善類,設衆人之譽而進拔憸人,借納忠效勤之意而售其陰險巧佞之姦。日積月累,氣勢益張,人主之威權,將為所竊弄而不自知矣。
       陛下衰絰在身,愈當警戒,宮庭之間既無所嚴憚,嬪御之人又視昔衆多,以春秋方富之年,居聲色易縱之地,萬一於此不能自制,必於盛德大有虧損。願陛下常加警省。
       又論火災求言,乞取其切者付外行之。又論許國不當換文資,其當慮者有五;鄭損不當帥蜀。
       又言:「時青者,以官則國家之節度,以人則邊陲之大將,一旦遽為李全所戕,是必疑其終為我用,慮變生肘腋,故先其未發驅除之。竊意軍中必有憤激思奮之人,莫若乘勢就淮陰一軍拔其尤者以護其師,然後明指殺青者之姓名,俾之誅戮,加贈恤之典於青,則其勢自分,而吾得藉此以制之,則可折其姦心而存吾之大體。不然,跋扈者專殺而不敢誅,有功者見殺而不敢愬,彼知朝廷一用柔道而威斷不施,烏保其不遞相視效?則其所當慮者,不獨李全一人而已。」
       又言:「山陽民散財殫,非凶賊久安之地,當日夜為鴟張之計。揚州城堅勢壯,足以坐制全淮,此曹未必無窺伺之心,或為所入,則淮東俱非我有,不可不先為之慮也。」又請屯駐重兵海道,內為吳、越之捍蔽,外為南北之限制。
       又論:「李全攻圍泰州,勦除之兵今不可已。此賊氣貌無以踰人,未必有長算深謀,直剽捍勇决,能長雄於其黨耳。况其守泗之西城則失西城,守下邳則失下邳,守青社則失青社,既又降北,此特敗軍之將。十年之內,自白丁至三孤,功薄報豐,反背義忘恩,此天理人情之所共憤,惟决意行之。」後皆如行簡所料。拜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時議收復三京,行簡在告,上疏曰:
       八陵有可朝之路,中原有可復之機,以大有為之資,當有可為之會,則事之有成,固可坐而策也。臣不憂出師之無功,而憂事力之不可繼。有功而至於不可繼,則其憂始深矣。夫自古英君,必先治內而後治外。陛下視今日之內治,其已舉乎,其未舉乎?向未攬權之前,其敝凡幾?今既親政之後,其已更新者凡幾?欲用君子,則其志未盡伸;欲去小人,則其心未盡革。上有厲精更始之意,而士大夫之苟且不務任責者自若。朝廷有禁包苴、戒貪墨之令,而州縣之黷貨不知盈厭者自如。欲行楮令,則外郡之新券雖低價而莫售;欲平物價,則京師之百貨視舊直而不殊。紀綱法度,多頹弛而未張;賞刑號令,皆玩視而不肅。此皆陛下國內之臣子,猶令之而未從,作之而不應,乃欲闔闢乾坤,混一區宇,制姦雄而折戎狄,其能盡如吾意乎?此臣之所憂者一也。
       自古帝王,欲用其民者,必先得其心以為根本。數十年來,上下皆懷利以相接,而不知有所謂義。民方憾於守令,緩急豈有效死勿去之人;卒不愛其將校,臨陳豈有奮勇直前之士。蓄怨含憤,積於平日,見難則避,遇敵則奔,惟利是顧,皇恤其他。人心如此,陛下曾未有以轉移固結之,遽欲驅之北鄉,從事於鋒鏑,忠義之心何由而發?况乎境內之民,困於州縣之貪刻,阨於勢家之兼并,飢寒之氓常欲乘時而報怨,茶鹽之寇常欲伺間而竊發,蕭牆之憂凜未可保。萬一兵興於外,綴於強敵而不得休,潢池赤子,復有如江、閩、東浙之事,其將奈何?夫民至愚而不可忽,內郡武備單弱,民之所素易也。往時江、閩、東浙之寇,皆藉邊兵以制之。今此曹猶多竄伏山谷,窺伺田里,彼知朝廷方有事於北方,其勢不能以相及,寧不又動其姦心?此臣之所憂者二也。
       自古英君,規恢進取,必須選將練兵,豐財足食,然後舉事。今邊面遼闊,出師非止一塗,陛下之將,足當一面者幾人?勇而能鬬者幾人?智而善謀者幾人?非屈指得二三十輩,恐不足以備驅馳。陛下之兵,能戰者幾萬?分道而趣京、洛者幾萬?留屯而守淮、襄者幾萬?非按籍得二三十萬衆,恐不足以事進取。借曰帥臣威望素著,以意氣招徠,以功賞激勸,推擇行伍即可為將,接納降附即可為兵,臣實未知錢糧之所從出也。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千里餽糧,士有飢色。今之餽餫,累日不已,至於累月,累月不已,至於累歲,不知累幾千金而後可以供其費也。今百姓多垂罄之室,州縣多赤立之帑,大軍一動,厥費多端,其將何以給之?今陛下不愛金幣以應邊臣之求,可一而不可再,可再而不可三。再三之後,兵事未已,欲中輟則廢前功,欲勉強則無事力。國既不足,民亦不堪。臣恐北方未可圖,而南方已先騷動矣。中原蹂踐之餘,所在空曠,縱使東南有米可運,然道里遼遠,寧免乏絕,由淮而進,縱有河渠可通,寧無盜賊邀取之患?由襄而進,必須負載二十鍾而致一石,亦恐未必能達。若頓師千里之外,糧道不繼,當此之時,孫、吳為謀主,韓、彭為兵帥,亦恐無以為策。他日運糧不繼,進退不能,必勞聖慮,此臣之所憂者三也。願陛下堅持聖意,定為國論,以絕紛紛之說。
       不果從。進知樞密院事。
       時議御閱不果,反驟汰之,殿司軍鬨,為之黜主帥,罷都司官,給黃榜撫存,軍愈呼噪。行簡以聞,戮為首者二十餘人,衆乃帖息。尋拜右丞相,言「三京撓敗之餘,事與前異,但當益修戰守之備。襄陽失守,請急收復。」或又陳進取之計,行簡奏:「今內外事勢可憂而不可恃者七。」言甚懇切,師得不出。
       端平三年九月,有事于明堂,大雷雨。行簡與鄭清之並策免。既去,而獨趣召行簡還京,留之,拜左丞相。援韓琦故事,乞以邊防、財用分委三執政,請修中興五朝國事。十上章請謝事。嘉熙三年,拜平章軍國重事,封肅國公。每以上游重地為念,請建節度宣撫使,提兵戍夔。邊事稍寧,復告老,章十八上。四年,加少師、保寧軍節度使、醴泉觀使,封魯國公。淳祐元年二月,薨于家,年八十六。贈太師,謚文惠。
       行簡歷練老成,識量弘遠,居官無所不言。好薦士,多至顯達,至於舉錢時、吳如愚,又皆當時隱逸之賢者。所著有周禮總說、孔山文集。
       范鍾字仲和,婺州蘭溪人。嘉定二年,舉進士。歷官調武學博士,添差通判太平州,知徽州。召赴闕,遷刑部郎官,又遷尚右郎官兼崇政殿說書。進對,帝曰:「仁宗時甚多事。」鍾對曰:「仁宗始雖多事,乃以憂勤致治。徽宗始雖無事,餘患至于今日。」帝悅。尋遷吏部郎中兼說書,又遷祕書少監、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拜起居郎兼祭酒,權兵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同修撰。遷兵部侍郎兼給事中,權兵部尚書兼侍講,尋兼侍讀。
       嘉熙三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四年,授參知政事。淳祐元年,乞歸田里,不許。四年,知樞密院事,乞歸田里。五年,特拜左丞相兼樞密使,封東陽郡公,再乞歸田里,不許。六年,復請,許之。加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辭不拜,以保晚節,乃提舉洞霄宮。九年正月,薨。
       鍾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雖無赫赫可稱,而清德雅量,與杜範、李宗勉齊名。贈少師,謚文肅。所著書有禮記解。
       游似字景仁,利路提點刑獄仲鴻之子。嘉定十四年進士,歷官為大理司直,升大理寺丞,遷太常丞兼權兵部郎官。遷祕書丞兼權考功郎中、直祕閣、夔路轉運判官,移潼川提點刑獄兼提舉常平。請封謚田錫,從之。遷軍器監、宗正少卿兼權樞密都承旨。
       時暫兼權禮部侍郎兼侍講、權禮部侍郎。有事于明堂,似上疏言:「欲盡事天之禮,當盡敬天之心。心存則政事必適其宜,言動必當其理,雨暘必循其序,夷夏必安其生。」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權禮部尚書兼侍讀。言:「軍賞冒濫,請給告之制,奏功者書填真命付之,候從軍十年,別能立功,升至統領已上,方許從所屬保明申朝廷,立名給告,則冒濫者革,功勞者勸。」
       遷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權工部侍郎,充四川宣撫司參贊軍事兼給事中。遷吏部尚書,入侍經幄。帝問:「唐太宗貞觀治效何速如是?」似對曰:「人主一念之烈,足以旋乾轉坤。或謂霸圖速而王道遲,不知一日歸仁,期月而可,王道曷嘗不速。一念有時間斷,則無以挽回天下之大勢。至於憂勤,既切宸念,而佐理非人,亦何以布宣九重之實。」乃摭太宗事以陳,且謂:「太宗矜心易啟,漸弗克終,僅止貞觀之治。陛下嗣服十有五年,艱危之勢滋甚,回視太宗治效敏速、相越乃爾。意者親儒而從諫,敬畏以檢身,未若貞觀之超卓乎?節用以致愛,選廉以共理,未若貞觀之切至乎?願陛下益加聖心。」
       嘉熙三年正月,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封南充縣伯。八月,拜參知政事。四年閏月,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淳祐四年,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仍奉朝請,授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進爵郡公。五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十上章,乞歸田里,帝不許。七年,特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爵國公。十一年,轉兩官致仕,薨。特贈少師。
       趙葵字南仲,京湖制置使方之子。初生時,或夢南岳神降其家。方在襄陽,命葵專督飲食共養之事。與兄范俱有志事功,方器之,聘鄭清之、全子才為之師。又遣從南康李燔為有用之學。每聞警報,與諸將偕出,遇敵則深入死戰,諸將惟恐失制置子,盡死救之,屢以此獲捷。一日,方賞將士,恩不償勞,軍欲為變。葵時十二三,覺之,亟呼曰:「此朝廷賜也,本司別有賞賚。」軍心賴一言而定,人服其機警。
       嘉定十年,金將高琪、烏古論慶壽犯襄陽,圍棗陽。時邊烽久熄,金兵猝至,人情震懼。方帥范、葵往戰,敗走之。十三年,方遣葵及都統扈再興攻金人至高頭。高頭,金人必守之處也,出勁兵拒戰,葵率先鋒奮擊,再興繼進殲之。翼日,進次鄧州,金人阻沘河以拒。葵麾軍進擊,楊義諸將繼至,金兵亦大出合戰,大破之,俘斬及降者幾二萬,獲萬戶而下十數人,奪馬八百,逐北直傅城下而還。
       十四年,金人犯蘄州,葵與范攻唐、鄧。方命之曰:「不克敵,毋相見也。」三月丁亥,至唐州,薄城而陳。金大將阿海引兵出戰,葵帥精騎赴敵,再興從之,大捷,斬馘萬餘。金人閉門不出。時金人陷蘄州者至久長,數十騎出山椒,葵帥楊大成以十四騎逐之。金騎漸益至數百,葵力戰連破之,而金步騎大集。會范、再興軍合戰,至夜分始解。庚寅,官軍分二陣,范將左,再興將右,葵帥突騎左右策應。金人背山亦分為二以相當,而不先動。范曰:「金人必復謀夜戰以倖勝,乃預備大鼓,令軍中聞疊鼓聲始動,若彼未至五十步內而輒動者斬。未幾,金兵稍下山,再興遽衝之,果為敵所乘,遂逼范軍。范疊鼓麾軍突鬬,葵繼進,殲金兵數千。敵併力向再興,葵率土豪祝文蔚等以精騎橫衝之,金人僵屍相屬。復相持至夜分,金人雖斂,而陣如故。范、葵急會將校,選死士數千,黎明四面奮擊,喚聲撼山谷。金人走,乘勝逐北,斬首數千級,副統軍投戈降,拔所掠子女萬餘,得輜重器械山積。補葵承務郎、知棗陽軍,范授安撫司內機。
       方卒,十五年,起復直祕閣、通判廬州,進大理司直、淮西安撫參議官。十七年,李全往青州,淮東制置使許國檄葵議兵。葵至曰:「君侯欲圖賊,而坐賊穽中,悔已無及,惟有重帳前兵,猶足制之爾。」國曰:「兵不能集,集不能精,柰何?」曰:「葵請視兩路之兵,別其精銳,君侯留三萬帳前,賊不敢動矣。」國曰:「不若集淮兵來閱,而君董之,既足示衆,亦可選銳。」葵曰:「有兵之郡,必當衝要,守將豈可空壁以從制使命耶?必將力爭于朝,分留自衞。一得朝命,必匿其強壯,遣老弱以備數。本欲選銳,適得其鈍,本欲示衆,適示單弱,徒啟戎心。」國不聽,卒敗。
       寶慶元年,范知揚州,乞調葵以強勇、雄邊軍五千屯寶應備賊。葵在廬州,數費私錢會諸將毬射,與制置使曾式中不合,葵去之。言者以為擅,遂奉祠。三年,起為將作監丞。
       紹定元年,出知滁州。二年,全將入浙西告糴,實欲覘畿甸也。初,全之獻俘也,朝廷授以節鉞,葵策其必叛,乃上書丞相史彌遠曰:「此賊若止於得粟,尚不宜使輕至內地,况包藏禍心,不止告糴。若不痛抑其萌,則自此肆行無憚,所謂延盜入室,恐畿內有不可勝諱之憂。」至滁,以其地當賊衝,又與金人對境,實兩淮門戶,修城浚隍,經武不少暇。命秦喜守青平,趙必勝守萬山,以壯形勢。葵母疾,謁告省侍不得,刲股雜藥以寄之。母卒,葵求解官,不許,不得已,卒哭復視事。
       全造舟益急,葵復致書史彌遠曰:「李全既破鹽城,反稱陳知縣自棄城,蓋欲欺朝廷以款討罪之師,彼得一意修舟楫,造器械,窺伺城邑,或直浮海以擣腹心,此其姦謀,明若觀火。葵自聞鹽城失守,日夕延頸以俟制帥之設施,今乃聞遣王節入鹽城祈哀於逆。葵又聞遣二吏入山陽,請命于賊婦。堂堂制閫,如此舉措,豈不墮賊計,貽笑天下、貽笑外夷乎?又聞張國明前此出山陽,已知賊將舉鹽城之兵,今若聽國明言,更從闊略,則自此人心解體,萬事渙散,社稷之憂有不可勝諱者。葵非欲張皇生事啟釁,李全决非忠臣,非孝子。丞相苟聽葵之言,翻然改圖,發兵討叛,則豈獨可以強國勢安社稷,葵父子世受國恩,亦庶幾萬一之報。使丞相不聽葵言,不發兵討賊,則豈特不可以彊國勢安社稷,而葵亦不知死所,不復可報君相之恩矣。一安一危,一治一亂,係朝廷之討叛與不討爾。淮東安則江南安,江南安則社稷安,社稷安則丞相安,丞相安則凡為國之臣子、為丞相之門人弟子莫不安矣。」
       又言於朝曰:「葵父子兄弟,世受國恩,每見外夷、盜賊侵侮國家,未嘗不為忠憤所激。今大逆不道,邈視朝廷,負君相卵翼之恩,無如李全。前此畔逆未彰,猶可言也,今已破蕩城邑,略無忌憚,若朝廷更從隱忍,則將何以為國?欲望特發剛斷,名其為賊,即日命將遣師,水陸並進,誅鋤此逆,以安社稷,以保生靈。葵雖不才,願身許朝廷;如或不然,乞將葵早賜處分,以安邊鄙,以便國事。」
       彌遠猶未欲興討,參知政事鄭清之贊决之。乃加葵直寶章閣、淮東提點刑獄兼知滁州。范刻日約葵,葵帥雄勝、寧淮、武定、彊勇步騎萬四千,命王鑑、扈斌、胡顯等將之,以葵兼參議官。顯,官之兄也,拳力絕人,方在襄陽,每出師必使顯及葵各領精銳分道赴戰,摧堅陷陣,聚散離合,前無勁敵,以功至檢校太尉。
       已而,全攻揚州東門,葵親出搏戰。賊將張友呼城門請葵出,及出,全在隔壕立馬相勞苦。左右欲射全,葵止之,問全來何為?全曰:「朝廷動見猜疑,今復絕我糧餉,我非背叛,索錢糧耳。」葵曰:「朝廷資汝錢糧,寵汝官職,蓋不貲矣。待汝以忠臣孝子,而乃反戈攻陷城邑,朝廷安得不絕汝錢糧。汝云非叛,欺人乎?欺天乎?」切責之言甚多,全無以對,彎弓抽矢向葵而去。於是數戰皆捷。四年正月壬寅,遂殺全。事見全傳。進葵福州觀察使、左驍衞上將軍,葵辭不受。八月,召封樞密院稟議,受寶章閣待制、樞密副都承旨,依舊職仍落起復,尋進兵部侍郎。
       六年十一月,詔授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入對,帝曰:「卿父子兄弟,宣力甚多,卿在行陣又能率先士卒,捐身報國,此尤儒臣之所難,朕甚嘉之。」葵頓首謝曰:「臣不佞,忠孝之義,嘗奉教於君子,世受國恩,當捐軀以報陛下。」
       端平元年,朝議收復三京,葵上疏請出戰,乃授權兵部尚書、京河制置使,知應天府、南京留守兼淮東制置使。時盛暑行師,汴隄破决,水潦泛溢,糧運不繼,所復州郡,皆空城,無兵食可因。未幾,北兵南下,渡河,發水牐,兵多溺死,遂潰而歸。范上表劾葵,詔與全子才各降一秩,授兵部侍郎、淮東制置使,移司泗州。
       嘉熙元年,以寶章閣學士知揚州,依舊制置使。二年,以應援安豐捷,奏拜刑部尚書,進端明殿學士,特予執政恩例,復兼本路屯田使。葵前後留揚八年,墾田治兵,邊備益飭。淳祐二年,進大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改福州。
       三年,葬其母,乞追服終制,不允。葵上疏曰:「移忠為孝,臣子之通誼;教孝求忠,君父之至仁。忠孝一原,並行不悖。故曰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臣不佞,戒謹持循,惟恐先墜。往歲叨當事任,服在戎行,偕同氣以率先,冒萬死而不顧,捐軀戡難,效命守封,是以孝事君之充也。陛下昭示顯揚,優崇寵數,使為人子者感恩,為人親者知勸矣。臣昨於草土,被命起家,勉從權制,先國家之急而後親喪也。今釋位去官,已追服居廬,乞從彝制。」又不許。再上疏曰:「臣昔者奉詔討逆,適丁家難,閔然哀疚之中,命以驅馳之事,移孝為忠,所不敢辭。是臣嘗先國家之急,而效臣子之義矣。親恩未報,寖踰一紀,食稻衣錦,俯仰增愧。且臣業已追衰麻之制,伸苫塊之哀,負土成墳,倚廬待盡,喪事有進而無退,固不應數月而除也。」乃命提舉洞霄宮,不拜。
       淳祐四年,授同知樞密院事。疏奏:「今天下之事,其大者有幾?天下之才,其可用者有幾?吾從其大者而講明之,疏其可用者而任使之。有勇略者治兵,有心計者治財,寬厚者任牧養,剛正者持風憲。為官擇人,不為人而擇官。用之既當,任之既久,然後可以責其成效。」又乞「亟與宰臣講求規畫,凡有關於宗社安危治亂之大計者條具以聞,審其所先後緩急以圖籌策,則治功可成,外患不足畏」。又乞「創游擊軍三萬人以防江」。詔從之。十二月,拜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又特授樞密使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西、湖北軍馬,封長沙郡公。尋知建康府、行宮留守、江東安撫使。
       九年,特授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封信國公。四上表力辭,言者以宰相須用讀書人,罷為觀文殿學士,充醴泉觀使兼侍讀,仍奉朝請。尋判潭州、湖南安撫使,加特進。寶祐二年,宣撫廣西。三年,改鎮荊湖,城荊門及郢州。改授湖南路安撫使、判潭州,再辭,依舊職醴泉觀使。五年,進少保、寧遠軍節度使,進封魏國公、醴泉觀使兼侍讀。四辭,免。開慶元年,判慶元府、沿海制置使,尋授沿江、江東宣撫使,置司建康府,任責隆興府、饒州江州徽州兩界防拓調遣,時暫兼判建康府、行宮留守,尋授江東西宣撫使,節制調遣饒、信、袁、臨江、撫、吉、隆興官軍民兵。訪問百姓疾苦,罷行黜陟,並許便宜從事。
       景定元年,授兩淮宣撫使、判揚州,進封魯國公,尋奉祠。咸淳元年,加少傅。二年,乞致仕,特授少師、武安軍節度使,進封冀國公。舟次小孤山,薨,年八十一。是夕,五洲星隕如箕。贈太傅,謚忠靖。
       范字武仲,少從父軍中。嘉定十三年,嘗與弟葵殲金人于高頭。十四年,出師唐、鄧,范與葵監軍。孟宗政時知棗陽,憚於供億,使人問曰:「金人在蘄、黃,而君攻唐、鄧,何也?」范曰:「不然,徹襄陽之備以救蘄、黃,則唐、鄧必將躡吾後。且蘄、黃之寇正銳,曷若先擣唐、鄧以示有餘,唐、鄧應我之不暇,則吾圉不守而自固,寇在蘄、黃師日以老,然後回師蹙之,可勝敵而無後患。」又敗金人於久長,與弟葵俱授制置安撫司內機,事具葵傳。
       十五年,丁父憂,起復直祕閣、通判揚州。十六年,為軍器監丞,以直祕閣知光州。十七年,入為知大宗正丞、刑部侍郎、試將作監兼權知鎮江府。進直徽猷閣、知揚州、淮東安撫副使。劉全、王文信二軍老幼留揚州,范欲修軍政,懼其徒漏泄兵機,乃時餽勞。二家既大喜,范即遺徐晞稷書,令教二人挈家歸楚,二人從之,范厚賚以遣。有孫海者,其衆亦八百。范併請抽還楚州,又請創馬軍三千,招游手之強壯者及籍牢城重役人充之。別籍民為半年兵,春夏在田,秋冬教閱。官免建砦而私不廢農。
       彭義斌使統領張士顯見范,請合謀討李全。范告于制置使趙善湘曰:「以義斌蹙全,如山壓卵;然必請而後討者,知有朝廷也。失此不右,而右凶徒,則權綱解紐矣。萬一義斌無朝命而成大勳,是又唐藩鎮之事,非計之得也。莫若移揚州增戍之兵往盱眙,而四總管兵各留半以備金人,餘皆起發,擇一能將統之,命葵摘淮西精銳萬人與會于楚州,出許浦海道,五十艘入淮,以斷賊歸路,密約義斌自北攻之,事無不濟。四總管權位相侔,劉琸雖能得其歡心,而不能制其死命。如用琸,須令親履行陣,指蹤四人,不可止坐籌帷幄也。」不報。
       范又曰:「國家討賊則自此中興,否則自此不振。若朝廷不欲張皇,則范乃提刑,職在捕盜,但令范以本路兵措置楚州鹽賊,范當調時青、張惠兩軍之半,及其船數百,徑薄楚城,以遏賊路,調夏全、范成進之半,據漣、海而守之,又移揚州之戍以戍盱眙。然得親提精銳雄勝、強勇等就時青于城外,示賊以形勢,諭賊以禍福,賊必自降。若猶拒守,則南北軍民雜處,必有內應者矣。別約義斌攻之於北,山陽下則進駐漣、海以應之,撫歸附家屬以離其黨,不出半月,此賊必亡。若是,則不調許浦水軍,但得趙葵三千人亦足矣。若朝廷憚費,則全有豫買軍需錢二十萬在真州,且漣、楚積聚,多自足用。」
       丞相史彌遠報范書,令諭四總管各享安靖之福。范所遣計議官聞之,曰:「但恐禍根轉深,不得安靖爾。」各揮涕而歸。會全且至,范又獻計曰:「撫機不發,事已無及。侯景困喪河南,致毒蕭氏;今逆全不得志於義斌,而復慮四總管應之,歸據舊巢,其謀必急。然蹙之於喪敗之餘者易,圖之於休息之後者難;矧四總管合謀章露,必難遂已。但事機既變,局面不同。若廟算果定,不欲出教令,但得密賜指授,范一切伏藏不動,只約義斌,使自彼攻其所必救,則機會在我,而前日之策可用矣。」還報,戒范無出位專兵。范乃為書謝廟堂,且决之曰:「今上自一人,下至公卿百執事,又下至士民軍吏,無不知禍賊之必反。雖先生之心,亦自知其必反也。衆人知之則言之,先生知而獨不言,不言誠是也。內無臥薪嘗膽之志,外無戰勝攻取之備,先生隱忍不言而徐思所以制之,此廟謨所以為高也。然以撫定責之晞稷,而以鎮守責之范。責晞稷者函人之事也,責范者矢人之事也。既責范以惟恐不傷人之事,又禁其為傷人之痛,惡其為傷人之言,何哉?其禍賊見范為備,則必忌而不得以肆其姦,他日必將指范為首禍激變之人,劫朝廷以去范。先生始未之信也,左右曰可,卿大夫曰可,先生必將曰:『是何惜一趙范而不以紓禍哉?』必將縛范以授賊,而范遂為宋晁錯。雖然,使以范授賊而果足以紓國禍,范死何害哉?諺曰:『護家之狗,盜賊所惡。』故盜賊見有護家之狗,必將指斥於主人,使先去之,然後肆穿窬之姦而無所忌。然則殺犬固無益於弭盜也。欲望矜憐,別與閑慢差遣。」彌遠得書,為之動心。
       二年春,奉祠。三年,知安慶府,未行,改知池州,繼兼江東提舉常平。彌遠訪將材於葵,葵以范對。進范直敷文閣、淮東提點刑獄兼知滁州。范曰:「弟而薦兄,不順。」以母老辭。乃上書彌遠曰:「淮東之事,日異日新。然有淮則有江,無淮則長江以北,港汊蘆葦之處,敵人皆可潛師以濟,江面數千里,何從而防哉。今或謂巽辭厚惠可以啗賊,而不知陷彼款兵之計。或謂斂兵退屯可以緩賊,而不知成彼深入之謀。或欲行清野以嬰城,或欲聚烏合而浪戰,或以賊詞之乍順乍逆而為喜懼,或以賊兵之乍進乍退而為寬緊,皆失策也。失策則失淮,失淮則失江,而其失有不可勝諱者矣。夫有遏寇之兵,有游擊之兵,有討賊之兵。今寶應之逼山陽,天長之逼盱眙,須各增戍兵萬人,遣良將統之,賊來則堅壁以挫其鋒,不來則耀武以壓其境;而又觀釁伺隙,時遣偏師掩其不備,以示敢戰,使雖欲深入而畏吾之擣其虛,此遏寇之兵也。盱眙之寇,素無儲蓄,金人亦無以養之,不過分兵擄掠而食;當量出精兵,授以勇校,募土豪,出奇設伏以剿殺之,此游擊之兵也。惟揚、金陵、合肥,各聚二三萬人,人物必精,將校必勇,器械必利,教閱必熟,紀律必嚴,賞罰必公,其心術念慮必人人思親其上而死其長;信能行此,半年而可以強國,一年而可討賊矣。賊既不能深入,擄掠復無所獲,而又懷見討之恐,則必反而求贍於金;金無餘力及此,則必怨之怒之,吾於是可以嫁禍於金人矣。或謂揚州不可屯重兵,恐連賊禍,是不然。揚州者,國之北門,一以統淮,一以蔽江,一以守運河,豈可無備哉。善守者,敵不知所攻。今若設寶應、天長二屯以扼其衝,復重二三帥閫以張吾勢,賊將不知所攻,而敢犯我揚州哉?設使賊不知兵勢而犯揚州,是送死矣。」朝廷乃召范稟議,復令知池州。
       紹定元年,試將作監、知鎮江府。三年,丁母憂,求解官,不許。起復直徽猷閣、淮東安撫副使。尋轉右文殿修撰,賜章服金帶。不得已,卒哭復視事。又為書告廟堂:「請罷調停之議,一請檄沿江制置司,調王明本軍駐泰興港以扼泰州下江之捷徑;一請檄射陽湖人為兵,屯其半高郵以制賊後,屯其半瓜州以扼賊前;一請速調淮西兵合滁陽、六合諸軍圖救江面。不然,范雖死江皋無益也。」朝旨乃許范刺射陽湖兵毋過二萬人,就聽節制。
       范又遺善湘書,曰:「今日與宗社同休戚者,在內惟丞相,在外惟制使與范及范弟葵耳。賊若得志,此四家必無存理。」於是討賊之謀遂决,遂戮全。進范兵部侍郎、淮東安撫使兼知揚州兼江淮制置司參謀官,以次復淮東。加吏部侍郎,進工部尚書、沿江制置副使,權移司兼知黃州,尋兼淮西制置副使。未幾,為兩淮制置使、節制巡邊軍馬,仍兼沿江制置副使。
       又進端明殿學士,京河關陝宣撫使、知開封府、東京留守兼江、淮制置使。入洛之師大潰,乃授京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范至,則倚王旻、樊文彬、李伯淵、黃國弼數人為腹心,朝夕酣狎,了無上下之序。民訟邊防,一切廢弛。屬南北軍將交爭,范失於撫御。於是北軍王旻內叛,李伯淵繼之,焚襄陽北去;南軍大將李虎不救焚,不定變,乃因之劫掠。城中官民尚四萬七千有奇,錢糧在倉庫者無慮三十萬,弓矢器械二十有四庫,皆為敵有。蓋自岳飛收復百三十年,生聚繁庶,城高池深,甲於西陲,一旦灰燼,禍至慘也。言者劾范,降三官落職,依舊制置使。尋奉祠,以言罷;論者未已,再降兩官,送建寧府居住。嘉熙三年,敘復官職,與宮觀。四年,知靜江府,後卒于家。
       謝方叔字德方,威州人。嘉定十六年進士,歷官監察御史。疏奏:「秉剛德以回上帝之心,奮威斷以回天下之勢,或者猶恐前習便嬖之人,有以私陛下之聽而悅陛下之心,則前日之畏者怠,憂者喜,慮者玩矣。左右前後之人,進憂危恐懼之言者,是納忠於上也;進燕安逸樂之言者,是不忠於上也。凡有水旱盜賊之奏者,必忠臣也;有謟諛蒙蔽之言者,必佞臣也。陛下享玉食珍羞之奉,當思兩淮流莩轉壑之可矜;聞管弦鐘鼓之聲,當思西蜀白骨如山之可念。」又言:「崇儉德以契天理,儲人才以供天職,恢遠略以需天討,行仁政以答天意。」帝悅。差知衡州,除宗正少卿,又除太常少卿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
       時劉漢弼、杜範、除元杰相繼死,方叔言:「元杰之死,陛下既為命官鞫獄,立賞捕姦,罪人未得,忠冤未伸。陛下苟不始終主持,將恐紀綱掃地,而國無以為國矣。」遷殿中侍御史,進對,言:「操存本於方寸,治亂係於天下。人主宅如法宮蠖濩之邃,朝夕親近者左右近習承意伺旨之徒,往往覘上之所好,不過保恩寵、希貨利而已。而冥冥之中,或有游揚之說,潛伏而莫之覺。防微杜漸,實以是心主之。」又言:「今日為兩淮謀者有五:一曰明間諜,二曰修馬政,三曰營山水砦,四曰經理近城之方田,五曰加重遏絕遊騎及救奪擄掠之賞罰。」請行限田,請錄朱熹門人胡安定、呂燾、蔡模,詔皆從之。
       權刑部侍郎兼權給事中,升兼侍講,正授刑部侍郎,權國史編修、實錄檢討。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淳祐九年,拜參知政事,封永康郡侯。十一年,特授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尋拜左丞相兼樞密使,進封惠國公。勸帝以愛身育德。
       屬監察御史洪天錫論宦者盧允升、董宋臣,疏留中不下,大宗正寺丞趙崇璠移書方叔云:「閹寺驕恣特甚,宰執不聞正救,臺諫不敢誰何,一新入孤立之察官,乃銳意出身攻之,此豈易得哉?側耳數日,寂無所聞,公議不責備他人,而責備於宰相。不然,倉卒出御筆,某人授少卿,亦必無可遏之理矣,丞相不可謂非我責也。丞相得君最深,名位已極。儻言之勝,宗社賴之;言之不勝,則去。去則諸君必不容不爭,是勝亦勝,負亦勝,况未必去耶。」方叔得書,有赧色。
       翼日,果得御筆授天錫大理少卿,而天錫去國。於是太學生池元堅、太常寺丞趙崇潔、左史李昴英皆論擊允升、宋臣。而讒者又曰:「天錫之論,方叔意也。」及天錫之去,亦曰:「方叔意也。」方叔上疏自解,於是監察御史朱應元論方叔,罷相。既罷,允升、宋臣猶以為未快,厚賂太學生林自養,上書力詆天錫、方叔,且曰:「乞誅方叔,使天下明知宰相臺諫之去,出自獨斷,於內侍初無預焉。」書既上,學舍惡自養黨姦,相與鳴鼓攻之,上書以聲其罪。乃授方叔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復以監察御史李衢兩劾,褫職罷祠。後依舊職,與祠,起居郎召澤、中書舍人林存劾罷;監察御史章士元請更與降削,竄廣南。景定二年,請致仕,乃敘復官職。
       度宗即位,方叔以一琴、一鶴、金丹一粒來進。丞相賈似道恐其希望,諷權右司郎官盧越、左司諫趙順孫、給事中馮夢得、右正言黃鏞相繼請奪方叔官職封爵,制置使呂文德願以己官贖其罪。咸淳七年,詔敘復致仕。八年卒。特贈少師。方叔在相位,子弟干政,若讒余玠之類是也。
       論曰:喬行簡弘深好賢,論事通諫。范鍾、游似同在相位,皆謹飭自將,而意見不侔。趙方豫計二子後當若何,而葵、范所立,皆如所言,所謂知子莫若父也。然宋自端平以來,捍禦淮、蜀兩邊者,非葵材館之士,即其偏裨之將。朝廷倚之,如長城之勢。及其筋力既老,而衞國之志不衰,亦曰壯哉!謝方叔相業無過人者,晚困於權臣,至以玩好丹劑為人主壽,坐是貶削,有愧金鏡多矣!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四
卷二百八十六 列傳第四十五
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三百0六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三百0七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三百0八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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