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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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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肅 李邴 滕康 張守 富直柔 馮康國
       鄧肅字志宏,南劍沙縣人。少警敏能文,美風儀,善談論。李綱見而奇之,相倡和,為忘年交。居父喪,哀毀踰禮,芝產其廬。入太學,所與游皆天下名士。時東南貢花石綱,肅作詩十一章,言守令搜求擾民,用事者見之,屏出學。
       欽宗嗣位,召對便殿,補承務郎,授鴻臚寺簿。金人犯闕,肅被命詣敵營,留五十日而還。張邦昌僭位,肅義不屈,奔赴南京,擢左正言。
       先是,朝廷賜金國帛一千萬,肅在其營,密覘,均與將士之數,大約不過八萬人,至是為上言之,且言:「金人不足畏,但其信賞必罰,不假文字,故人各用命。朝廷則不然,有同時立功而功又相等者,或已轉數官,或尚為布衣,輕重上下,只在吏手。賞既不明,誰肯自勸?欲望專立功賞一司,使凡立功者得以自陳。若功狀已明而賞不行,或功同而賞有輕重先後者,並置之法。」上從之。
       朝臣受偽命者衆,肅請分三等定罪。上以肅在圍城中,知其姓名,令具奏。肅言:「叛臣之上者,其惡有五:諸侍從而為執政者,王時雍、徐秉哲、吳幵、呂好問、莫儔、李回是也;諸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胡思、朱宗、周懿文、盧襄、李擢、范宗尹是也;撰勸進文與赦書者,顏博文、王紹是也;朝臣之為事務官者,私結十友講冊立邦昌之儀者是也;因張邦昌改名者,何昌言改為善言、其弟昌辰改為知辰是也。乞置之嶺外。所謂叛臣之次者,其惡有三:諸執政、侍從、臺諫稱臣於偽庭,執政馮澥、曹輔是也,侍從者已行遣,獨李會尚為中書舍人,臺諫中有為金人根括而被杖,一以病得免者,其餘無不在偽楚之庭;以庶官而升擢者,不可勝數,乞委留守司按籍考之,則無有遺者;願為奉使者,黎確、李健、陳戩是也,乞於遠小處編管。若夫庶官在位供職不廢者,但苟祿而已,乞赦其罪而錄其名,不復用為臺諫、侍從。」上以為然。
       耿南仲得祠祿歸,其子延禧為郡守,肅劾:「南仲父子同惡,沮渡河之戰,遏勤王之兵,今日割三鎮,明日截兩河。及陛下欲進援京城,又為南仲父子所沮。誤國如此,乞正典刑。」南仲嘗薦肅於欽宗,肅言之不恤,上嘉其直,賜五品服。
       范訥留守東京,肅言:「訥出師兩河,望風先遁,今語人曰:『留守之說有四,戰、守、降、走而已。戰無卒,守無糧,不降則走。』且漢得人傑,乃守關中,奔軍之將,豈宜與此。」訥遂罷。內侍陳良弼肩輿至橫門外,開封買入內女童,肅連章論之。時官吏多託故而去,肅建議削其仕版,而取其祿以給禁衞,若夫先假指揮徑徙江湖者,乞追付有司以正其罪。
       因入對,言:「外夷之巧在文書簡,簡故速;中國之患在文書煩,煩故遲。」上曰:「正此討論,故併三省盡依祖宗法。」及建局討論祖宗官制,兩月不見施行,肅言:「太祖、太宗之時,法嚴而令速,事簡而官清,未嘗旁搜曲引以稽賞罰,故能以十萬精兵混一六合。自時厥後,羣臣無可議者,今日獻一策,明日獻一言,煩冗瑣碎,惟恐不備,此文書所以益煩,而政事所以益緩也。今兵戈未息,豈可揖遜進退,尚循無事之時?欲乞限以旬日,期於必至,庶幾法嚴事簡,賞罰之權不至濡滯。」肅在諫垣,遇事感激,不三月凡抗二十疏,言皆切至,上多採納。
       會李綱罷,肅奏曰:「綱學雖正而術疏,謀雖深而機淺,固不足以副聖意。惟陛下嘗顧臣曰:『李綱真以身徇國者。』今日罷之,而責詞甚嚴,此臣所以有疑也。且兩河百姓無所適從,綱措置不一月間,民兵稍集,今綱既去,兩河之民將如何哉?偽楚之臣紛紛在朝,李綱先乞逐逆臣邦昌,然後叛黨稍能正罪,今綱既去,叛臣將如何哉?叛臣在朝,政事乖矣,兩河無兵,外夷驕矣,李綱於此,亦不可謂無一日之長。」執政怒,送肅吏部,罷歸居家。
       紹興二年,避寇福唐,以疾卒。
       李邴字漢老,濟州任城縣人。中崇寧五年進士第,累官為起居舍人,試中書舍人。北方用兵,酬功第賞,日數十百,邴辭命無留難。除給事中、同修國史兼直學士院,遷翰林學士。嘗與禁中曲宴,徽宗命賦詩,高麗使入貢,邴為館伴,徽宗遣中使持示,使者請傳錄以歸。未幾,坐言者罷,提舉南京鴻慶宮。
       欽宗即位,除徽猷閣待制、知越州。久之,再落職,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高宗即位,復徽猷閣待制。踰歲,召為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
       苗傅、劉正彥迫上遜位,上顧邴草詔,邴請得御札而後敢作。朱勝非請降詔赦,邴就都堂草之。除翰林學士。初,邴見苗傅,面諭以逆順禍福之理,且密勸殿帥王元俾以禁旅擊賊,元唯唯不能用,即詣政事堂白朱勝非,適正彥及其黨王世修在焉,又以大義責之,人為之危,邴不顧也。時御史中丞鄭瑴又抗疏言睿聖皇帝不當改號,於是邴、瑴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邴與張守分草百官章奏,三奏三答,及太后手詔與復辟赦文,一日而具。
       四月,拜尚書右丞,未幾,改參知政事。上巡江寧,太后六宮往豫章,命邴為資政殿學士、權知行臺三省樞密院事。以與呂頤浩論不合,乞罷,遂以本職提舉杭州洞霄宮。未閱月,起知平江府。會兄鄴失守越州,坐累落職。明年,即引赦復之,又升資政殿學士。
       紹興五年,詔問宰執方略,邴條上戰陣、守備、措畫、綏懷各五事。
       戰陣之利五,曰出輕兵、務遠略、儲將帥、責成功、重賞格,大略謂:「關陝為進取之地,淮南為保固之地。關陝雖利於進取,然不用師於京東以牽制其勢,則彼得一力以拒我。今大將統兵者數人,皆所恃以為根本,萬一失利,將不可復用。偏裨中如牛皋、王進、楊珪、史康民皆京東土人,知地險易,可各配以部曲三五千人,或出淮陽,或出徐、泗,彼將奔命之不暇,此不動而分陝西重兵之一端也。關陝今雖有二宣撫,其體尚輕,非遣大臣不可。呂頤浩氣節高亮,李綱識量宏遠,威名素著,願擇其一而用之,必有以報陛下。」又言:「陛下即位之初,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威名隱然為大將,今又有吳玠、岳飛者出矣。願詔大將,於所部舉智謀忠勇可以馭衆統師各兩三人,朝廷籍記。遇有事宜,使當一隊,毋隸大將,則諸人競奮才智,皆飛、玠之儔矣。大將爵位已崇,難相統一,自今用兵,第可授以成算,使自為戰而已,慎勿遣重臣臨之,以輕其權而分其功。今却敵退師之後,必論功行賞,願因此詔有司預定賞格,謂如得城邑及近上首領之類,自一命至節度使,皆差次使足相當。」
       所謂守備之宜有五,曰固根本、習舟師、防他道、講遺策、列長戍,大略謂:「江、浙為今日根本,欲保守則失進取之利,欲進取則慮根本之傷。古之名將,內必屯田以自足,外必因糧於敵。誠能得以功名自任如祖逖者,舉淮南而付之,使自為進取,而不至虛內以事外。臣聞朝廷下福建造海船七百隻,必如期而辦,乞倣古制,建伏波、下瀨、樓船之官,以教習水戰,俾近上將佐領之,自成一軍,而專隸於朝廷。無事則散之緣江州郡,緩急則聚而用之。臣度敵人他年入寇,懲創今日之敗,必先以一軍來自淮甸,為築室反耕之計,以綴我師。然後由登、萊泛海窺吳、越,以出吾左,由武昌渡江窺江、池,以出吾右,一處不支則大事去矣。願預講左支右吾之策。夫兵之形無窮,願詔臨江守臣,凡可設奇以誤敵者,如吳人疑城之類,皆預為措畫。今長江之險,綿數千里,守備非一,苟制得其要,則用力少而見功多。願差次其最緊處,屯軍若干人,一將領之,聽其郡守節制,次緊稍緩處差降焉,有事則以大將兼統之。既久則諳熟風土,緩急可用,與旋發之師不侔矣。」
       所謂措畫之方有五,曰親大閱、補禁衞、講軍制、訂使事、降勑榜,大略謂:「因秋冬之交,闢廣場,會諸將,取士卒才藝絕特者而爵賞之。建炎以來,禁衞單寡,乃藉五軍以為重,臣常寒心。願擇忠實嚴重之將以為殿帥,稍補禁衞之闕,使隱然自成一軍,則其馭諸將也,若臂之使指矣。今諸郡廂禁冗占私役者,大郡二三千人,小郡亦數百人。臣願講求,除郡守兵將官自禁軍給事外,餘傔從衣糧使自僦人以役。大抵殺廂軍三分之二,而以其衣糧之數盡募禁軍。金人自用兵以來,未嘗不以和好為言,此决不可恃。然二聖在彼,不可遂已,姑以餘力行之耳。臣謂宜專命一官,如古所謂行人者,或止左右司領之,當遣使人,舉成法而授之,庶免臨時斟酌之勞,而朝廷得以專意治兵矣。劉豫僭叛,理必滅之,謂宜降勑榜,明著豫僭逆之罪,曉諭江北士民,此亦兵家所謂伐謀伐交者。」
       所謂綏懷之略有五,曰宣德意、先振恤、通關津、選材能、務寬貸,大略謂:「山東大姓結為山砦以自保,今雖累年,勢必有未下者。願募有心力之人,密往詔諭。應淮北遺民來歸者,令淮南州郡給以行由,差船津濟,量差地分人護送,毋得邀阻。有官人先次注授差遣,無官而貧乏者,令沿江州郡以官舍居之,仍量給錢米三兩月,其能自營為生乃止。內有才智可用之人,隨宜任使,勿但縻以爵秩而已。凡諸將行師入境,敢抗拒者,固在勦戮。其有善良、老弱之人,皆從寬貸,使之有更生之望。」不報。
       邴閑居十有七年,薨于泉州,年六十二,謚文敏。有草堂集一百卷。
       滕康字子濟,應天府宋城人。登崇寧五年進士第,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祕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尚書工部禮部員外郎、國子司業。
       靖康二年,元帥府聞康習憲章,召至濟州。康率羣臣勸進,除太常少卿,使定登極禮儀。凡告天及肆赦之文,皆康為之,辭意激切,聞者感動。除起居舍人、權給事中,進起居郎兼討論祖宗法度檢討官,試中書舍人。
       會顯謨閣學士孟忠厚乞用父任減年遷官,康言:「忠厚,隆祐太后之姪也,太宗以來,凡母后兄弟之子無為侍從者。」武義大夫康義用登極恩,遷遙郡刺史,康又封還詞頭,言:「恩例遷官一等,謂於階官上進一階。今康義得特旨轉一官,自武義大夫躐上遙郡刺史,名為遷一官,實升五等,紊法之甚也。自古召亂之源,非外戚撓法,則內侍干政,漢、唐可鑑。」凡再降旨,竟不肯行。
       後軍統制韓世忠以不能戢所部,坐贖金。康言:「世忠無赫赫功,祗緣捕盜微勞,遂亞節鉞。今其所部卒伍至奪御器,逼諫臣於死地,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詔降世忠一官。
       知江州陳彥文用劉光世奏,錄其守城功,遷龍圖閣待制。康以光世所上彥文功狀前後牴牾,閣而未下。宰相力主彥文,趣康行詞,康論不已,宰相銜之。會布衣省試卷子不合式,康以其文取之,諫官李處遯論奏,遂以集英殿修撰提舉杭州洞霄宮。
       未幾,移蹕錢塘,再除中書舍人,奏曰:「去歲郊禮前日食,而日官不以聞,廷臣不以告,使陛下所以應天者未至,故逆臣敢萌不軌者,無先事之戒也。陛下即位,行再歲矣,惻怛愛民之政徒為空言,而百姓不被其恩;哀痛責躬之詔不著事實,四方不以為信。忠佞並馳,而多士解體;刑賞失當,而三軍沮氣。臣願陛下取建炎初元以來所下詔書,所舉政事,熟思審度,得無一二不類臣言者乎?望參稽得失而罷行之。」上再三褒諭,稱其有諫臣風。除左諫議大夫。旬日間,封章屢上,遂擢翰林學士。翌日,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建炎三年,宰相呂頤浩議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既移蹕建康,又議欲盡棄中原,徙居民於東南。康力持不可,上悟而止。未幾,上請太后奉神主如江西,以參知政事李邴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康為資政殿學士,同從衞以行。邴辭疾,又命康權知,以劉珏為貳。賜康褒詔,許綴宰執班奏事。
       康從衞至洪州,劉光世護江不密,金人絕而渡,康等倉卒奉太后趨虔州。殿中侍御史張延壽論康與珏無憂國之心,至使太后涉險,為敵人追迫,責授康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未幾,許自使,復左朝請大夫,提舉明道宮。
       紹興二年九月卒,年四十八。八年,追復龍圖閣學士。有文集二十卷。
       張守字子固,常州晉陵人。家貧無書,從人假借,過目輒不忘。登崇寧元年進士第,中詞學兼茂科。除詳定九域圖志編修官。以省員罷,改宣德郎,擢為監察御史。丁內艱去。
       建炎元年冬,召還,改官,賜五品服。上在維揚,粘罕將自東平歷泗、淮以窺行在,宰臣汪伯彥、黃潛善以為李成餘黨不足畏,上召百官各言所見。葉夢得請上南巡,阻江為守,張俊亦奏敵勢方張,宜且南渡。守獨抗疏,上防淮渡江利害六事,又別疏言金人犯淮甸之路有四,宜擇四路帥守繕兵儲粟以捍禦之。疏再上,又請詔大臣惟以選將治兵為急,凡不急之務,付之都司、六曹。二相滋不悅,遂建議遣守撫諭京城,守聞命即就道。
       三年正月,還,奏金人必來,願早為之圖,上惻然。除起居郎兼直學士院。金人果渡淮,上幸臨安。遷御史中丞。
       苗、劉既平,詔赦百官,表奏皆守與李邴分為之。守論宰相朱勝非不能思患預防,致賊猖獗,乞罷政,疏留中不出,既而勝非竟罷政。
       呂頤浩初相,舉行司馬光之言,欲併合三省,詔侍從、臺諫集議。守言光之所奏,較然可行,若更集衆,徒為紛紜。既而悉無異論,竟合三省為一。
       上幸建康,呂頤浩、張浚叶議將奉上幸武昌為趨陝之計。時方拜浚為宣撫處置使,身任陝、蜀,守與諫議大夫滕康皆持不可,曰:「東南今日根本也,陛下遠適,則姦雄生窺伺之心。況將士多陝西人,以蜀近關陝,可圖西歸,自為計耳,非為陛下與國家計也。」守又陳十害,至殿廬謂康曰:「幸蜀之事,吾曹當以死爭之。」上曰:「朕固以為難行。」議遂寢。
       六月,久雨恆陰,呂頤浩、張浚皆謝罪求去,詔郎官以上言闕政。初,守為副端時嘗上疏曰:「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后穹廬毳幕之居;享膳羞之奉,則思二帝、母后羶肉酪漿之味;服細煖之衣,則思二帝、母后窮邊絕塞之寒苦;操與奪之柄,則思二帝、母后語言動作受制於人;享嬪御之適,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使令;對臣下之朝,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尊禮。思之又思,兢兢栗栗,聖心不倦,而天不為之助順者,萬無是理也。」至是復申前說,曰:「今罪己之詔數下,而天未悔禍,實有所未至耳。」且曰:「天時人事至此極矣,陛下覩今日之勢與去年孰愈?而朝廷之措置施設,與前日未始異也。俟其如維揚之變而後言之,則雖斥逐大臣,無救於禍。漢制災異策免三公,今任宰相者,雖有勳勞,然其器識不足以斡旋機務。願更擇文武全材、海內所共推者,親擢而並用之。上書論事,或有切直,宜加褒擢以來言路。」
       先是,守嘗論呂頤浩不可獨任,張浚不可西去,與上意異,乞補外。除禮部侍郎,不拜,上命呂頤浩至政事堂,諭以正人端士不宜輕去,守始受命。殿中侍御史趙鼎入對,論守無故下遷,上曰:「以其資淺。」鼎曰:「言事官無他過,願陛下毋沮其氣。」於是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九月,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扈從由海道至永嘉,回至會稽。
       四年五月,除參知政事,守嘗薦汪伯彥,沈與求劾其短,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未幾,知紹興府。尋以內祠兼侍讀,守力辭,改知褔州。時右司員外郎張宗臣請令褔建築城,守奏:「褔州城於晉太康三年,偽閩增廣至六千七百餘步,國初削平已久,公私困弊,請俟他年。」遂止。尋以變易度牒錢百萬餘緡輸之行在,助國用。
       時劉豫導金人寇淮,上次平江,諸將獻俘者相踵,守聞之,上疏曰:「今以獻俘誠皆金人,或借諸國,則戮之可也。至如兩河、山東之民,皆陛下赤子,驅迫以來,豈得已哉?且諭以恩信,貸之使歸,願留者亦聽,則賊兵可不戰而潰。」金人既遁,詔諸將渡江追擊,守復上疏,以敵情難測,願留劉光世控禦諸渡。
       上既還臨安,又詔問守以攻戰之利、守備之宜、綏懷之略、措置之方,守言:
       明詔四事,臣以為莫急於措置,措置苟當,則餘不足為陛下道矣。臣請言措置之大略,其一措置軍旅,其二措置糧食。
       神武中軍當專衞行在,而以餘軍分戍三路,一軍駐于淮東,一軍駐于淮西,一軍駐鄂、岳或荊南,擇要害之處以處之。使北至關輔,西抵川、陝,血脈相通,號令相聞,有唇齒輔車之勢,則自江而南可奠枕而臥也。然今之大將皆握重兵,貴極富溢,前無祿利之望,退無誅罰之憂,故朝廷之勢日削,兵將之權日重。而又為大將者,萬一有稱病而賜罷,或卒然不諱,則所統之衆將安屬耶?臣謂宜拔擢麾下之將,使為統制,每將不過五千人,棋布四路,朝廷號令徑達其軍,分合使令悉由朝廷,可以有為也。
       何謂措置軍食?諸軍既分屯諸路,則所患者財穀轉輸也。祖宗以來,每歲上供六百餘萬,出於東南轉輸,未嘗以為病也。今宜舉兩浙之粟以餉淮東,江西之粟以餉淮西,荊湖之粟以餉鄂、岳、荊南。量所用之數,責漕臣將輸,而歸其餘於行在,錢帛亦然,恐未至於不足也。錢糧無乏絕之患,然後戒飭諸將,不得侵擾州縣,以復業之民戶口多寡,為諸將殿最,歲覈實而黜陟之。如是措置既定,俟至防秋,復遣大臣為之統督,使諸路之兵首尾相應,綏懷之略亦在是矣。究其本原,則在陛下內修德而外修政耳。
       閩自范汝為之擾,公私赤立,守在鎮四年,撫綏彫瘵,且請于朝,蠲除褔州所貸常平緡錢十五萬。累請去郡,以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還,甫兩月,復引病丐去,知平江府,力丐祠以歸。
       六年十二月,召見,即日除參知政事,明日兼權樞密院事。七年,張浚罷劉光世兵柄,而欲以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曰改圖,亦須得聞望素高、能服諸將之心者乃可。」浚不聽,遂有酈瓊之變。及臺諫交章論浚,御批安置嶺表,趙鼎不即行,守力解上曰:「浚為陛下捍兩淮,罷劉光世,正以其衆烏合不為用,今其驗矣,羣臣從而媒糵其短,臣恐後之繼者,必以浚為鑒,誰肯為陛下任事乎?」浚謫永州,守亦引咎請去,弗許。
       八年正月,上自建康將還臨安,守言:「建康自六朝為帝王都,江流險闊,氣象雄偉,且據都會以經理中原,依險阻以捍禦彊敵,可為別都以圖恢復。」鼎持不可,守力求去,以資政殿大學士知婺州,尋改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入對,時江西盜賊未息,上問以弭盜之策,守曰:「莫先德政,伺其不悛,然後加之以兵。」因請出師屯要害。既至部,揭榜郡邑,開諭禍褔,約以期限,許之自新,不數月盜平。
       後徙知紹興府。會朝廷遣三使者括諸路財賦,所至以鞭撻立威,韓球在會稽,所斂五十餘萬緡。守既視事,即求入覲,為上言之,詔追還三使。時秦檜當國,不悅,守亦不自安,復奉祠。
       建康謀帥,上曰:「建康重地,用大臣有德望者,惟張守可。」至鎮數月薨。
       守嘗薦秦檜於時宰張浚,及檜為樞密使,同朝。一日,守在省閣執浚手曰:「守前者誤公矣。今同班列,與之朝夕相處,觀其趨向,有患失之心,公宜力陳於上。」守在江右,以郡縣供億科擾,上疏請蠲和買,罷和糴。上欲行之,時秦檜方損度支為月進,且日憂四方財用之不至,見守疏,怒曰:「張帥何損國如是?」守聞之,嘆曰:「彼謂損國,乃益國也。」卒謚文靖。孫抑,戶部侍郎。
       富直柔字季申,宰相弼之孫也。以父任補官。少敏悟,有才名。靖康初,晁說之奇其文,薦于朝,召賜同進士出身,除祕書省正字。
       建炎二年,召近臣舉所知,禮部侍郎張浚以直柔應。詔授著作佐郎,尋除禮部員外郎、起居舍人,遷右諫議大夫。范致虛自謫籍中召入,直柔力言致虛不當復用,出知鼎州。
       遷給事中。醫官、團練使王繼先以覃恩轉防禦使,法當回授,得旨特與換武功大夫。直柔論:「繼先以計換授,既授之後,轉行官資,除授差遣,更無所礙。且武功大夫惟有戰功、歷邊任、負材武者乃遷,不可以輕授。」上謂宰相范宗尹曰:「此除出自朕意。今直柔抗論,朕屈意從之,以伸直言之氣。」
       四年,遷御史中丞。直柔請罷右司侯延慶,而以蘇遲代之,上曰:「臺諫以拾遺補過為職,不當薦某人為某官。」於是延慶改禮部員外郎,而遲為太常少卿。
       十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故事,簽書有以員外郎為之,而無三丞為之者。中書言非舊典,時直柔為奉議郎,乃特遷朝奉郎。自是寄祿官三丞除二府者,遷員外郎,自直柔始,遂為例。
       紹興元年,詔禮部太常寺討論隆祐太后冊禮,范宗尹曰:「太母前後廢斥,實出章惇、蔡京,人皆知非二聖之過。」直柔曰:「陛下推崇隆祐,天下以為當,然人亦不以為非哲廟與上皇意,願陛下勿復致疑。」乃命禮官討論典禮。既而王居正言:「太后隆名定位,已正於元符,宜用欽聖詔,奏告天地宗廟,其典禮不須討論。」議遂定。
       上虞縣丞婁寅亮上書言宗社大計,欲選太祖諸孫「伯」字行下有賢德者視秩親王,使牧九州,以待皇嗣之生,退處藩服。疏入,上大歎悟,直柔從而薦之,召赴行在,除監察御史。於是孝宗立為普安郡王,以寅亮之言也。
       除同知樞密院事。侍御史沈與求論直柔附會辛道宗、永宗兄弟得進,並論其所薦右司諫韓璜。先是,直柔嘗短呂頤浩於上前,頤浩與秦檜皆忌之,由是二人俱罷,璜責監潯州酒稅,而直柔以本官提舉洞霄宮。
       六年,丁所生母憂。起復資政殿學士、知鎮江府,辭不赴。起知衢州。以失入死罪,落職奉祠。尋復端明殿學士。徜徉山澤,放意吟詠,與蘇遲、葉夢得諸人游,以壽終于家。
       馮康國字元通,本名轓,遂寧府人。為太學生,負氣節。建炎中,高宗次杭州,禮部侍郎張浚以御營參贊軍事留平江。苗、劉作亂,浚外倡帥諸將合兵致討,念傅等居中,欲得辯士往說之。時轓客浚所,慷慨請行,浚遣之至杭,說傅、正彥曰:「自古宦官亂政,根株相連,若誅鋤必受禍。今二公一旦為國家去數十年之患,天下蒙福甚大。然主上春秋鼎盛,天下不聞其過,豈可遽傳位于襁褓之子?且前日名為傳位,其實廢立,二公本心為國,柰何以此負謗天下?」傅按劍大怒,轓辭氣不屈。正彥乃善諭之曰:「張侍郎欲復辟固善,然須用面議。」乃遣轓還,約浚至杭。
       浚復遣轓移書傅等,告以禍褔使改。既又復傅書,誦言其罪。轓至,傅黨馬柔吉訹之曰:「昨張侍郎書不委曲,二公大怒,已發兵出杭矣,君尚敢來耶?」轓曰:「畏則不來,來則不畏。」王世修欲拘留轓,會浚謬為書遺轓云:「適有客自杭來,方知二公於社稷初無不利之心,甚悔前書之輕易也。」傅等見之喜,轓得免。
       俄勤王之兵大集,傅等始懼,轓知其可動,乃說宰相朱勝非,以今日之事,當以淵聖皇帝為主,睿聖皇帝宜復為大元帥,少主為皇太姪,太后垂廉。勝非令與傅、正彥議,皆許諾。轓又請褒傅、正彥如趙普故事,遂皆賜鐵券。詔補轓奉議郎、守兵部員外郎,賜五品服,更名康國。
       高宗反正,以張浚宣撫川、陝,浚辟康國主管機宜文字。浚至蜀,遣康國入奏事,詔進兩官,為荊湖宣諭使。康國之行也,上幸浙東,不暇降詔旨,康國以自意為之,言者劾以擅造制書,坐貶秩二等。紹興三年,浚召還,與康國俱赴行在。浚既黜,御史常同因論康國,罷之。起知萬州、湖北轉運判官。
       浚相,入為都官員外郎。康國言:「四川稅色,祖宗以來,正稅重者科折輕,正稅輕者科折重,科折權衡與稅平准,故無偏重。近年監司總漕悉改舊法,取數務多,失業逃亡皆由於此。盍從舊法。」詔以其言下四川憲司察不如法者。又言:「蜀苦陸運,當諭吳玠,非防秋月,分兵就糧;兼選守牧治梁、洋,招集流散,耕鑿就緒,則漕運可省。此保蜀之良策也。」
       浚去相位,康國乞補外。趙鼎言於高宗曰:「自張浚罷,蜀士不自安,今留者十餘人,臣恐臺諫以浚故有論列,望陛下察之。」高宗曰:「朝廷用人,止當論其才與否耳。頃臺諫好以朋黨論士大夫,如罷一宰相,則凡所薦引,不問才否一時罷黜,乃朝廷使之為朋黨,非所以愛人才、厚風俗也。」遷右司員外郎,除直顯謨閣、知夔州。丁母憂,起復,撫諭吳玠軍,除都大主管川陝茶馬,卒。
       論曰:鄧肅、李邴、滕康當危急存亡之秋,皆侃侃正色,知無不言。張守論事明遠,富直柔阨於秦檜、呂頤浩、馮康國說折二凶,皆有用之才也。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卷二百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一
卷二百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二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三
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四
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五
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卷二百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七
卷二百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八
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卷二百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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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七 列傳第四十六
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卷二百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四
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卷三百0六 列傳第六十五
卷三百0七 列傳第六十六
卷三百0八 列傳第六十七
卷三百0九 列傳第六十八
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卷三百一十一 列傳第七十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卷三百一十三 列傳第七十二
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卷三百一十六 列傳第七十五
卷三百一十七 列傳第七十六
卷三百一十八 列傳第七十七
卷三百一十九 列傳第七十八
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卷三百二十一 列傳第八十
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八十二
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卷三百三十七 列傳第九十六
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0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0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0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0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0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0八
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卷三百五十八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卷三百五十九 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卷三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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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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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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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卷四百一十三 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卷四百一十六 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卷四百一十八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卷四百一十九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卷四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卷四百二十六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卷四百二十八 列傳第一百八十七 道學二
卷四百二十九 列傳第一百八十八 道學三
卷四百三十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道學四
卷四百三十一 列傳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
卷四百三十二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
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
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卷四百三十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
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卷四百三十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
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卷四百四十一 列傳第二百 文苑三
卷四百四十二 列傳第二百0一 文苑四
卷四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百0二 文苑五
卷四百四十四 列傳第二百0三 文苑六
卷四百四十五 列傳第二百0四 文苑七
卷四百四十六 列傳第二百0五 忠義一
卷四百四十七 列傳第二百0六 忠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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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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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四 列傳第二百一十三 忠義九
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列傳第二百一十六 隱逸上
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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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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