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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繁體版)
卷三百一十四 列傳第七十三
作者:元 · 脫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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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仲淹子純祐 純禮 純粹 范純仁子正平
       范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後。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家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仲淹二歲而孤,母更適長山朱氏,從其姓,名說。少有志操,既長,知其世家,迺感泣辭母,去之應天府,依戚同文學。晝夜不息,冬月憊甚,以水沃面;食不給,至以糜粥繼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舉進士第,為廣德軍司理參軍,迎其母歸養。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監泰州西溪鹽稅,遷大理寺丞,徙監楚州糧料院,母喪去官。晏殊知應天府,聞仲淹名,召寘府學。上書請擇郡守,舉縣令,斥游惰,去冗僭,慎選舉,撫將帥,凡萬餘言。服除,以殊薦,為祕閣校理。仲淹汎通六經,長於易,學者多從質問,為執經講解,亡所倦。嘗推其奉以食四方遊士,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晏如也。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自仲淹倡之。
       天聖七年,章獻太后將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壽。仲淹極言之,且曰:「奉親于內,自有家人禮,顧與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為後世法。」且上疏請太后還政,不報。尋通判河中府,徙陳州。時方建太一宮及洪福院,市材木陝西。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今又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宜罷修寺觀,減常歲市木之數,以蠲除積負。」又言:「恩倖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事雖不行,仁宗以為忠。
       太后崩,召為右司諫。言事者多暴太后時事,仲淹曰:「太后受遺先帝,調護陛下者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后德。」帝為詔中外,毋輒論太后時事。初,太后遺誥以太妃楊氏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仲淹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
       歲大蝗旱,江、淮、京東滋甚。仲淹請遣使循行,未報。乃請間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何如?」帝惻然,迺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振之,且禁民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且條上救敝十事。
       會郭皇后廢,率諫官、御史伏閤爭之,不能得。明日,將留百官揖宰相廷爭,方至待漏院,有詔出知睦州。歲餘,徙蘇州。州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人興作,未就,尋徙明州,轉運使奏留仲淹以畢其役,許之。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判國子監,遷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時呂夷簡執政,進用者多出其門。仲淹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為序遷,如此為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况進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夷簡不悅。他日,論建都之事,仲淹曰:「洛陽險固,而汴為四戰之地,太平宜居汴,即有事必居洛陽。當漸廣儲蓄,繕宮室。」帝問夷簡,夷簡曰:「此仲淹迂闊之論也。」仲淹迺為四論以獻,大抵譏切時政。且曰:「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新莽之禍。臣恐今日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夷簡怒訴曰:「仲淹離間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黨也。」仲淹對益切,由是罷知饒州。
       殿中侍御史韓瀆希宰相旨,請書仲淹朋黨,揭之朝堂。於是祕書丞余靖上言曰:「仲淹以一言忤宰相,遽加貶竄,況前所言者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乎?陛下既優容之矣,臣請追改前命。」太子中允尹洙自訟與仲淹師友,且嘗薦己,願從降黜。館閣校勘歐陽修以高若訥在諫官,坐視而不言,移書責之。由是,三人者偕坐貶。明年,夷簡亦罷,自是朋黨之論興矣。仲淹既去,士大夫為論薦者不已。仁宗謂宰相張士遜曰:「向貶仲淹,為其密請建立皇太弟故也。今朋黨稱薦如此,奈何?」再下詔戒敕。
       仲淹在饒州歲餘,徙潤州,又徙越州。元昊反,召為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改陝西都轉運使。會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進仲淹龍圖閣直學士以副之。夷簡再入相,帝諭仲淹使釋前憾。仲淹頓首謝曰:「臣鄉論蓋國家事,於夷簡無憾也。」
       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自請行,遷戶部郎中兼知延州。先是,詔分邊兵:總管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領三千人。寇至禦之,則官卑者先出。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於是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為六,各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衆寡,使更出禦賊。時塞門、承平諸砦既廢,用种世衡策,城青澗以據賊衝,大興營田,且聽民得互市,以通有無。又以民遠輸勞苦,請建鄜城為軍,以河中、同、華中下戶稅租就輸之。春夏徙兵就食,可省糴十之三,他所減不與。詔以為康定軍。
       明年正月,詔諸路入討,仲淹曰:「正月塞外大寒,我師暴露,不如俟春深入,賊馬瘦人饑,勢易制也。況邊備漸修,師出有紀,賊雖猖獗,固已懾其氣矣。鄜、延密邇靈、夏,西羌必由之地也。第按兵不動,以觀其釁,許臣稍以恩信招來之。不然,情意阻絕,臣恐偃兵無期矣。若臣策不效,當舉兵先取綏、宥,據要害,屯兵營田,為持久計,則茶山、橫山之民,必挈族來歸矣。拓疆禦寇,策之上也。」帝皆用其議。仲淹又請修承平、永平等砦,稍招還流亡,定堡障,通斥候,城十二砦,於是羌漢之民,相踵歸業。
       久之,元昊歸陷將高延德,因與仲淹約和,仲淹為書戒喻之。會任福敗於好水川,元昊答書語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大臣以為不當輒通書,又不當輒焚之,宋庠請斬仲淹,帝不聽。降本曹員外郎、知耀州,徙慶州,遷左司郎中,為環慶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初,元昊反,陰誘屬羌為助,而環慶酋長六百餘人,約為鄉道,事尋露。仲淹以其反復不常也,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閱其人馬,為立條約:「若讎已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已殺者斬。負債爭訟,聽告官為理,輒質縛平人者,罰羊五十、馬一。賊馬入界,追集不赴隨本族,每戶罰羊二,質其首領。賊大入,老幼入保本砦,官為給食;即不入砦,本家罰羊二;全族不至,質其首領。」諸羌皆受命,自是始為漢用矣。
       改邠州觀察使,仲淹表言:「觀察使班待制下,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愛臣,呼臣為『龍圖老子』,今退而與王興、朱觀為伍,第恐為賊輕矣。」辭不拜。慶之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祐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諸將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皆具,旬日而城成,即大順城是也。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大順既城,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益少。
       明珠、滅臧勁兵數萬,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上言曰:「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已喪師。平時且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表裏,南入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也。若北取細腰、胡蘆衆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可無憂矣。」其後,遂築細腰、胡蘆諸砦。
       葛懷敏敗於定川,賊大掠至潘原,關中震恐,民多竄山谷間。仲淹率衆六千,由邠、涇援之,聞賊已出塞,乃還。始,定川事聞,帝按圖謂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無憂矣。」奏至,帝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也。」進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仲淹以軍出無功,辭不敢受命,詔不聽。
       時已命文彥博經略涇原,帝以涇原傷夷,欲對徙仲淹,遣王懷德喻之。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鳳、環慶之兵,掎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秦州委文彥博,慶川用滕宗諒總之。孫沔亦可辦集。渭州,一武臣足矣。」帝采用其言,復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張亢帥渭。
       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輒犯其境。元昊請和,召拜樞密副使。王舉正懦默不任事,諫官歐陽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請罷舉正用仲淹,遂改參知政事。仲淹曰:「執政可由諫官而得乎?」固辭不拜,願與韓琦出行邊。命為陝西宣撫使,未行,復除參知政事。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有不能守者,朝廷欲按誅之。仲淹曰:「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守令皆得不誅。
       帝方銳意太平,數問當世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帝再賜手詔,又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條對,仲淹皇恐,退而上十事:
       一曰明黜陟。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內外須在職滿三年,在京百司非選舉而授,須通滿五年,乃得磨勘,庶幾考績之法矣。二曰抑僥倖。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任子之法無冗濫矣。三曰精貢舉。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參考履行無闕者,以名聞。進士先策論,後詩賦,諸科取兼通經義者。賜第以上,皆取詔裁。餘優等免選注官,次第人守本科選。進士之法,可以循名而責實矣。四曰擇長官。委中書、樞密院先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知州;次委兩制、三司、御史臺、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知州通判舉知縣、令。限其人數,以舉主多者從中書選除。刺史、縣令,可以得人矣。五曰均公田。外官廩給不均,何以求其為善耶?請均其入,第給之,使有以自養,然後可以責廉節,而不法者可誅廢矣。六曰厚農桑。每歲預下諸路,風吏民言農田利害,堤堰渠塘,州縣選官治之。定勸課之法以興農利,減漕運。江南之圩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矣。七曰修武備。約府兵法,募畿輔彊壯為衞士,以助正兵。三時務農,一時教戰,省給贍之費。畿輔有成法,則諸道皆可舉行矣。八曰推恩信。赦令有所施行,主司稽違者,重置於法;別遣使按視其所當行者,所在無廢格上恩者矣。九曰重命令。法度所以示信也,行之未幾,旋即釐改。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刪去煩冗,裁為制敕行下,命令不至於數變更矣。十曰減徭役。戶口耗少而供億滋多,省縣邑戶少者為鎮,併使、州兩院為一,職官白直,給以州兵,其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民無重困之憂矣。
       天子方信嚮仲淹,悉采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獨府兵法,衆以為不可而止。
       又建言:「周制,三公分兼六官之職,漢以三公分部六卿,唐以宰相分判六曹。今中書,古天官冢宰也,樞密院,古夏官司馬也;四官散於羣有司,無三公兼領之重。而二府惟進擬差除,循資級,議賞罰,檢用條例而已。上非三公論道之任,下無六卿佐王之職,非治法也。臣請倣前代,以三司、司農、審官、流內銓、三班院、國子監、太常、刑部、審刑、大理、羣牧、殿前馬步軍司,各委輔臣兼判其事。凡官吏黜陟、刑法重輕、事有利害者,並從輔臣予奪;其體大者,二府僉議奏裁。臣請自領兵賦之職,如其無補,請先黜降。」章得象等皆曰不可。久之,乃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農田,仲淹領刑法,然卒不果行。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倖濫,考覆官吏,日夜謀慮興致太平。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於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將。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迺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安撫使、知邠州。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以疾請鄧州,進給事中。徙荊南,鄧人遮使者請留,仲淹亦願留鄧,許之。尋徙杭州,再遷戶部侍郎,徙青州。會病甚,請潁州,未至而卒,年六十四。贈兵部尚書,謚文正。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賜藥存問,既卒,嗟悼久之。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仲淹內剛外和,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而好施予,置義莊里中,以贍族人。汎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里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歎息。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四子:純祐、純仁、純禮、純粹。
       純祐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方十歲,能讀諸書;為文章,籍籍有稱。父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師。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純祐尚未冠,輒白入學,齒諸生之末,盡行其規,諸生隨之,遂不敢犯。自是蘇學為諸郡倡。寶元中,西夏叛,仲淹連官關陝,皆將兵。純祐與將卒錯處,鈎深擿隱,得其才否。由是仲淹任人無失,而屢有功。仲淹帥環慶,議城馬鋪砦,砦偪夏境,夏懼扼其衝,侵撓其役。純祐率兵馳據其地,夏衆大至,且戰且役,數日而成,一路恃之以安。純祐事父母孝,未嘗違左右,不應科第。及仲淹以讒罷,純祐不得已,蔭守將作監主簿,又為司竹監,以非所好,即解去。從仲淹之鄧,得疾昏廢,臥許昌。富弼守淮西,過省之,猶能感慨道忠義,問弼之來公耶私耶,弼曰「公」。純祐曰「公則可」。凡病十九年卒。年四十九。子正臣,守太常寺太祝。
       純禮字彝叟,以父仲淹蔭,為祕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臺令兼永安縣。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塼甓及工徒於一路,獨永安不受令。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范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他日,衆質之,純禮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瀘南有邊事,調度苛棘,純禮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於民。民圖像于廬,而奉之如神,名曰「范公庵」。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純禮曰:「草濕則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庫吏盜絲多罪至死,純禮曰:「以棼然之絲而殺之,吾不忍也。」聽其家趣買以贖,命釋其株連者。除戶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
       元祐初,入為吏部郎中,遷左司。又遷太常少卿、江淮荊浙發運使。以光祿卿召,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純禮凡所封駮,正名分紀綱,皆國體之大者。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純禮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謁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耒能供職,豈不能見君?壞禮亂法,所不當為。」聞者皆悚動。御史中丞擊執政,將遂代其位,先以諷純禮。純禮曰:「論人而奪之位,寧不避嫌邪?命果下,吾必還之。」宰相即徙純禮刑部侍郎,而後出命。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去知亳州、提舉明道宮。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尹以刻深為治,純禮曰:「寬猛相濟,聖人之訓。今處深文之後,若益以猛,是以火濟火也。方務去前之苛,猶慮未盡,豈有寬為患也。」由是一切以寬處之。中旨鞫享澤村民謀逆,純禮審其故,此民入戲場觀優,歸途見匠者作桶,取而戴於首曰:「與劉先主如何?」遂為匠擒。明日入對,徽宗問何以處之,對曰:「愚人村野無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應為杖之,足矣。」曰:「何以戒後人?」曰:「正欲外間知陛下刑憲不濫,足以為訓爾。」徽宗從之。
       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侍御史陳次升乞除罷言官並自內批,不由三省進擬,右相曾布力爭不能得,乞降黜次升。純禮徐進曰:「次升何罪?不過防柄臣各引所親,且去不附己者爾。」徽宗曰:「然。」乃寢布議。
       呂惠卿告老,徽宗問執政,執政欲許之。純禮曰:「惠卿嘗輔政,其人固不足重,然當存國體。」曾布奏:「議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純禮曰:「古者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大農告匱,帑庾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謾邪?」因從容諫曰:「邇者朝廷命令,莫不是元豐而非元祐。以臣觀之,神宗立法之意固善,吏推行之,或有失當,以致病民。宣仁聽斷,一時小有潤色,蓋大臣識見異同,非必盡懷邪為私也。今議論之臣,有不得志,故挾此藉口。以元豐為是,則欲賢元豐之人;以元祐為非,則欲斥元祐之士。其心豈恤國事?直欲快私忿以售其姦,不可不深察也。」
       又曰:「自古天下汨亂,繫於用人。祖宗於此,最得其要。太祖用呂餘慶,太宗用王禹偁,真宗用張知白,皆從下列置諸要途。人君欲得英傑之心,固當不次飭拔。必待薦而後用,則守正特立之士,將終身晦迹矣。」左司諫江公望論繼述事當執中道,不可拘一偏。徽宗出示其疏,純禮贊之曰:「願陛下以曉中外,使知聖意所嚮,亦足以革小人徇利之情。乞褒遷公望,以勸來者。」
       純禮沉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范右丞不可。」詵怒會詵館遼使,純禮主宴,詵誣其輒斥御名,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潁昌府,提舉崇福宮。崇寧中,啟黨禁,貶試少府監,分司南京。又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單州。五年,復左朝議大夫,提舉鴻慶宮。卒,年七十六。
       純粹字德孺,以蔭遷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與同列有爭,出知滕縣,遷提舉成都諸路茶場。元豐中,為陝西轉運判官。時五路出師伐西夏:高遵裕出環慶,劉昌祚出涇原,李憲出熙河,种諤出鄜延,王中正出河東。遵裕怒昌祚後期,欲按誅之,昌祚憂恚病臥,其麾下皆憤焉。純粹恐兩軍不協,致生他變,勸遵裕往問昌祚疾,其難遂解。神宗責諸將無功,謀欲再舉。純粹奏:「關陝事力單竭,公私大困,若復加騷動,根本可憂。異時言者必職臣是咎,臣寧受盡言之罪于今日,不忍默默以貽後悔。」神宗納之,進為副使。
       吳居厚為京東轉運使,數獻羨賦。神宗將以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助陝西,純粹語其僚曰:「吾部雖急,忍復取此膏血之餘?」即奏:「本路得錢誠為利,自徐至邊,勞費甚矣。」懇辭弗受。入為右司郎中。哲宗立,居厚敗,命純粹以直龍圖閣往代之,盡革其苛政。時蘇軾自登州召還,純粹與軾同建募役之議,軾謂純粹講此事尤為精詳。
       復代兄純仁知慶州。時與夏議分疆界,純粹請棄所取夏地,曰:「爭地未棄,則邊隙無時可除。如河東之葭蘆、吳堡,鄜延之米脂、義合、浮圖,環慶之安疆,深在夏境,於漢界地利形勢,略無所益。而蘭、會之地,耗蠧尤深,不可不棄。」所言皆略施行。純粹又言:「諸路策應,舊制也。自徐禧罷策應,若夏兵大舉,一路攻圍,力有不勝,而鄰路拱手坐觀,其不拔者幸爾。今宜修明戰守救援之法。」朝廷是之。及夏侵涇原,純粹遣將曲珍救之,曰:「本道首建應援牽制之策,臣子之義,忘軀徇國,無謂鄰路被寇,非我職也。」珍即日疾馳三百里,破之於曲律,擣橫山,夏衆遁去。元祐中,除寶文閣待制,再任,召為戶部侍郎,又出知延州。
       紹聖初,哲宗親政,用事者欲開邊釁,御史郭知章遂論純粹元祐棄地事,降直龍圖閣。明年,復以寶文閣待制知熙州。章惇、蔡卞經略西夏,疑純粹不與共事,改知鄧州。歷河南府、滑州,旋以元祐黨人奪職,知均州。徽宗立,起知信州,復故職,知太原,加龍圖閣直學士,再臨延州。改知永興軍。尋以言者落職,知金州,提舉鴻慶宮。又責常州別駕,鄂州安置,錮子弟不得擅入都。會赦,復領祠。久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清宮。黨禁解,復徽猷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餘。
       純粹沉毅有幹略,才應時須,嘗論賣官之濫,以為:「國法固許進納取官,然未嘗聽其理選。今西北三路,許納三千二百緡買齋郎,四千六百緡買供奉職,並免試注官。夫天下士大夫服勤至于垂死,不霑世恩,其富民猾商,捐錢千萬,則可任三子,切為朝廷惜之。」疏上,不聽。凡論事剴切類此。
       純仁字堯夫,其始生之夕,母李氏夢兒墮月中,承以衣裾,得之,遂生純仁。資警悟,八歲,能講所授書。以父任為太常寺太祝。中皇祐元年進士第,調知武進縣,以遠親不赴;易長葛,又不往。仲淹曰:「汝昔日以遠為言,今近矣,復何辭?」純仁曰:「豈可重於祿食,而輕去父母邪?雖近,亦不能遂養焉。」仲淹門下多賢士,如胡瑗、孫復、石介、李覯之徒,純仁皆與從游。晝夜肄業,至夜分不寢,置燈帳中,帳頂如墨色。
       仲淹沒,始出仕,以著作佐郎知襄城縣。兄純祐有心疾,奉之如父,藥膳居服,皆躬親時節之。賈昌朝守北都,請參幕府,以兄辭。宋庠薦試館職,謝曰:「輦轂之下,非兄養疾地也。」富弼責之曰:「臺閣之任豈易得?何庸如是。」卒不就。襄城民不蠶織,勸使植桑,有罪而情輕者,視所植多寡除其罰,民益賴慕,後呼為「著作林」。兄死,葬洛陽。韓琦、富弼貽書洛尹,使助其葬,既葬,尹訝不先聞。純仁曰:「私室力足辦,豈宜慁公為哉?」
       簽書許州觀察判官、知襄邑縣。縣有牧地,衞士牧馬,以踐民稼,純仁捕一人杖之。牧地初不隸縣,主者怒曰:「天子宿衞,令敢爾邪?」白其事于上,劾治甚急。純仁言:「養兵出於稅畝,若使暴民田而不得問,稅安所出?」詔釋之,且聽牧地隸縣。凡牧地隸縣,自純仁始。時旱久不雨,純仁籍境內賈舟,諭之曰:「民將無食,爾所販五穀,貯之佛寺,候食闕時吾為糴之。」衆賈從命,所蓄十數萬斛。至春,諸縣皆饑,獨境內民不知也。
       治平中,擢江東轉運判官,召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時方議濮王典禮,宰相韓琦、參知政事歐陽脩等議尊崇之。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宜如先朝追贈期親尊屬故事。純仁言:「陛下受命仁宗而為之子,與前代定策入繼之主異,宜如王珪等議。」繼與御史呂誨等更論奏,不聽。純仁還所授告敕,家居待罪。既而皇太后手書尊王為皇,夫人為后。純仁復言:「陛下以長君臨御,奈何使命出房闈,異日或為權臣矯託之地,非人主自安計。」尋詔罷追尊,起純仁就職。純仁請出不已,遂通判安州,改知蘄州。歷京西提點刑獄、京西陝西轉運副使。
       召還,神宗問陝西城郭、甲兵、糧儲如何,對曰:「城郭粗全,甲兵粗修,糧儲粗備。」神宗愕然曰:「卿之才朕所倚信,何為皆言粗?」對曰:「粗者未精之辭,如是足矣。願陛下且無留意邊功,若邊臣觀望,將為他日意外之患。」拜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奏言:「王安石變祖宗法度,掊克財利,民心不寧。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願陛下圖不見之怨。」神宗曰:「何謂不見之怨?」對曰:「杜牧所謂『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是也。」神宗嘉納之,曰:「卿善論事,宜為朕條古今治亂可為監戒者。」乃作尚書解以進,曰:「其言,皆堯、舜、禹、湯、文、武之事也。治天下無以易此,願深究而力行之。」加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
       神宗切於求治,多延見疏逖小臣,咨訪闕失。純仁言:「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願加深察。」富弼在相位,稱疾家居。純仁言:「弼受三朝眷倚,當自任天下之重,而恤己深於恤物,憂疾過於憂邦,致主處身,二者胥失。弼與先臣素厚,臣在諫省,不敢私謁以致忠告,願示以此章,使之自省。」又論呂誨不當罷御史中丞,李師中不可守邊。
       及薛向任發運使,行均輸法於六路。純仁言:「臣嘗親奉德音,欲修先王補助之政。今乃效桑羊均輸之法,而使小人為之,掊克生靈,斂怨基禍。安石以富國強兵之術,啟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舊學。尚法令則稱商鞅,言財利則背孟軻,鄙老成為因循,棄公論為流俗,異己者為不肖,合意者為賢人。劉琦、錢顗等一言,便蒙降黜。在廷之臣,方大半趨附,陛下又從而驅之,其將何所不至。道遠者理當馴致,事大者不可速成,人材不可急求,積敝不可頓革。儻欲事功亟就,必為憸佞所乘,宜速還言者而退安石,答中外之望。」不聽。遂求罷諫職,改判國子監,去意愈確。執政使諭之曰:「毋輕去,已議除知制誥矣。」純仁曰:「此言何為至於我哉,言不用,萬鍾非所顧也。」
       其所上章疏,語多激切。神宗悉不付外,純仁盡錄申中書,安石大怒,乞加重貶。神宗曰:「彼無罪,姑與一善地。」命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轉運使。以新法不便,戒州縣未得遽行。安石怒純仁沮格,因讒者遣使欲捃摭私事,不能得。使者以他事鞭傷傳言者,屬官喜謂純仁曰:「此一事足以塞其謗,請聞于朝。」純仁既不奏使者之過,亦不折言者之非。後竟坐失察僚佐燕游,左遷知和州,徙邢州。未至,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過闕入對,神宗曰:「卿父在慶著威名,今可謂世職。卿隨父既久,兵法必精,邊事必熟。」純仁揣神宗有功名心,即對曰:「臣儒家,未嘗學兵,先臣守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陛下使臣繕治城壘,愛養百姓,不敢辭;若開拓侵攘,願別謀帥臣。」神宗曰:「卿之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爾。」遂行。
       秦中方饑,擅發常平粟振貸。僚屬請奏而須報,純仁曰:「報至無及矣,吾當獨任其責。」或謗其所全活不實,詔遣使按視。會秋大稔,民讙曰:「公實活我,忍累公邪?」晝夜爭輸還之。使者至,已無所負。邠、寧間有叢冢,使者曰:「全活不實之罪,於此得矣。」發冢籍骸上之。詔本路監司窮治,迺前帥楚建中所封也。朝廷治建中罪,純仁上疏言:「建中守法,申請間不免有殍死者,已坐罪罷去。今緣按臣而及建中,是一罪再刑也。」建中猶贖銅三十斤。環州种古執熟羌為盜,流南方,過慶呼冤,純仁以屬吏,非盜也。古避罪訟,詔御史治于寧州。純仁就逮,民萬數遮馬涕泗,不得行,至有自投于河者。獄成,古以誣告謫。亦加純仁以他過,黜知信陽軍。
       移齊州。齊俗凶悍,人輕為盜劫。或謂:「此嚴治之猶不能戢,公一以寬,恐不勝其治矣。」純仁曰:「寬出於性,若強以猛,則不能持久;猛而不久,以治凶民,取玩之道也。」有西司理院,繫囚常滿,皆屠販盜竊而督償者。純仁曰:「此何不保外使輸納邪?」通判曰:「此釋之,復紊,官司往往待其以疾斃於獄中,是與民除害爾。」純仁曰:「法不至死,以情殺之,豈理也邪?」盡呼至庭下,訓使自新,即釋去。期歲,盜減比年大半。
       丐罷,提舉西京留司御史臺。時耆賢多在洛,純仁及司馬光,皆好客而家貧,相約為真率會,脫粟一飯,酒數行,洛中以為勝事。復知河中,諸路閱保甲妨農,論救甚力。錄事參軍宋儋年暴死,純仁使子弟視喪,小殮,口鼻血出。純仁疑其非命,按得其妾與小吏姦,因會,寘毒鼈肉中。純仁問食肉在第幾巡,曰:「豈有既中毒而尚能終席者乎?」再訊之,則儋年素不食鼈,其曰毒鼈肉者,蓋妾與吏欲為變獄張本,以逃死爾。實儋年醉歸,毒於酒而殺之。遂正其罪。
       哲宗立,復直龍圖閣、知慶州。召為右諫議大夫,以親嫌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除給事中。時宣仁后垂簾,司馬光為政,將盡改熙寧、元豐法度。純仁謂光:「去其泰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熟講而緩行,不然,滋為民病。願公虛心以延衆論,不必謀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諂諛得乘間迎合矣。役議或難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光不從,持之益堅。純仁曰:「是使人不得言爾。若欲媚公以為容悅,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貴哉。」又云:「熙寧按問自首之法,既已改之,有司立文太深,四方死者視舊數倍,殆非先王寧失不經之意。」純仁素與光同志,及臨事規正,類如此。初,种古因誣純仁停任。至是,純仁薦為永興軍路鈐轄,又薦知隰州。每自咎曰:「先人與种氏上世有契義,純仁不肖,為其子孫所訟,寧論曲直哉。」
       元祐初,進吏部尚書,數日,同知樞密院事。初,純仁與議西夏,請罷兵棄地,使歸所掠漢人,執政持之未決。至是,乃申前議,又請歸一漢人予十縑。事皆施行。邊俘鬼章以獻,純仁請誅之塞上,以謝邊人,不聽。議者欲致其子,收河南故地,故赦不殺。後又欲官之,純仁復固爭,然鬼章子卒不至。
       三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純仁在位,務以博大開上意,忠篤革士風。章惇得罪去,朝廷以其父老,欲畀便郡,既而中止。純仁請置往咎而念其私情。鄧綰帥淮東,言者斥之不已。純仁言:「臣嘗為綰誣奏坐黜,今日所陳為綰也,左降不宜錄人之過太深。」宣仁后嘉納。因下詔:「前日希合附會之人,一無所問。」
       學士蘇軾以發策問為言者所攻,韓維無名罷門下侍郎補外。純仁奏軾無罪,維盡心國家,不可因譖黜官。及王覿言事忤旨,純仁慮朋黨將熾,與文彥博、呂公著辨於簾前,未解。純仁曰:「朝臣本無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彥博、公著皆累朝舊人,豈容雷同罔上。昔先臣與韓琦、富弼同慶曆柄任,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網打盡。』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并錄歐陽脩朋黨論以進。
       知漢陽軍吳處厚傅致蔡確安州車蓋亭詩,以為謗宣仁后,上之。諫官欲寘於典憲,執政右其說,唯純仁與左丞王存以為不可。爭之未定,聞太師文彥博欲貶於嶺嶠,純仁謂左相呂大防曰:「此路自乾興以來,荊棘近七十年,吾輩開之,恐自不免。」大防遂不敢言。及確新州命下,純仁於宣仁后簾前言:「聖朝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今舉動宜與將來為法,此事甚不可開端也。且以重刑除惡,如以猛藥治病,其過也,不能無損焉。」又與王存諫於哲宗,退而上疏,其略云:「蓋如父母之有逆子,雖天地鬼神不能容貸,父子至親,主於恕而已。若處之必死之地,則恐傷恩。」確卒貶新州。
       大防奏確黨人甚盛,不可不問。純仁面諫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遂上疏曰:「朋黨之起,蓋因趣向異同,同我者謂之正人,異我者疑為邪黨。既惡其異我,則逆耳之言難至;既喜其同我,則迎合之佞日親。以至真偽莫知,賢愚倒置,國家之患,率由此也。至如王安石,止因喜同惡異,遂至黑白不分,至今風俗,猶以觀望為能,後來柄臣,固合永為商鑑。今蔡確不必推治黨人,旁及枝葉。臣聞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則是舉用正直,而可以化枉邪為善人,不仁者自當屏迹矣。何煩分辨黨人,或恐有傷仁化。」司諫吳安詩、正言劉安世交章擊純仁黨確,純仁亦力求罷。
       明年,以觀文殿學士知潁昌府。踰年,加大學士、知太原府。其境土狹民衆,惜地不葬。純仁遣僚屬收無主燼骨,別男女異穴,葬者三千餘。又推之一路,葬以萬數計。夏人犯境,朝廷欲罪將吏。純仁自引咎求貶。秋,有詔貶官一等,徙河南府,再徙潁昌。
       召還,復拜右僕射。因入謝,宣仁后簾中諭曰:「或謂卿必先引用王覿、彭汝礪,卿宜與呂大防一心。」對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保位蔽賢,望陛下加察。」純仁將再入也,楊畏不悅,嘗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大防約畏為助,欲引為諫議大夫。純仁曰:「諫官當用正人,畏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後畏叛大防,凡有以害大防者,無所不至。宣仁后寢疾,召純仁曰:「卿父仲淹,可謂忠臣。在明肅皇后垂簾時,唯勸明肅盡母道;明肅上賓,唯勸仁宗盡子道。卿當似之。」純仁泣曰:「敢不盡忠。」
       宣仁后崩,哲宗親政,純仁乞避位。哲宗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為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上疏,其要以為「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也」。
       是時,用二三大臣,皆從中出,侍從、臺諫官,亦多不由進擬。純仁言:「陛下初親政,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又羣小力排宣仁后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監,議者不恤國事,一何薄哉。」遂以仁宗禁言明肅垂簾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倣而行,以戒薄俗。」
       蘇轍論殿試策問,引漢昭變武帝法度事。哲宗震怒曰:「安得以漢武比先帝?」轍下殿待罪,衆不敢仰視。純仁從容言:「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事之始,進退大臣,不當如訶叱奴僕。」右丞鄧潤甫越次曰:「先帝法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哲宗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哲宗為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謝純仁曰:「公佛地位中人也。」轍竟落職知汝州。
       全臺言蘇軾行呂惠卿告詞,訕謗先帝,黜知英州。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之際,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御史來之邵言高士敦任成都鈐轄日不法事,及蘇轍所謫太近。純仁言:「之邵為成都監司,士敦有犯,自當按發。轍與政累年,之邵已作御史,亦無糾正,今乃繼有二奏,其情可知。」
       純仁凡薦引人材,必以天下公議,其人不知自純仁所出。或曰:「為宰相,豈可不牢籠天下士,使知出於門下?」純仁曰:「但朝廷進用不失正人,何必知出於我邪?」哲宗既召章惇為相,純仁堅請去,遂以觀文殿大學士加右正議大夫知潁昌府。入辭,哲宗曰:「卿不肯為朕留,雖在外,於時政有見,宜悉以聞,毋事形迹。」徙河南府,又徙陳州。初,哲宗嘗言:「貶謫之人,殆似永廢。」純仁前賀曰:「陛下念及此,堯、舜用心也。」
       既而呂大防等竄嶺表,會明堂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純仁聞而憂憤,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以勿為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於此,無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繫大矣。不然,死亦何憾。」乃疏曰:「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臣曾與大防等共事,多被排斥,陛下之所親見。臣之激切,止是仰報聖德。向來章惇、呂惠卿雖為貶謫,不出里居。臣向曾有言,深蒙陛下開納,陛下以一蔡確之故,常軫聖念。今趙彥若已死貶所,將不止一蔡確矣。願陛下斷自淵衷,將大防等引赦原放。」疏奏,忤惇意,詆為同罪,落職知隨州。
       明年,又貶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時疾失明,聞命怡然就道。或謂近名,純仁曰:「七十之年,兩目俱喪,萬里之行,豈其欲哉?但區區之愛君,有懷不盡,若避好名之嫌,則無為善之路矣。」每戒子弟毋得小有不平,聞諸子怨章惇,純仁必怒止之。江行赴貶所,舟覆,扶純仁出,衣盡濕。顧諸子曰:「此豈章惇為之哉?」既至永,韓維責均州,其子訴維執政日與司馬光不合,得免行。純仁之子欲以純仁與光議役法不同為請,純仁曰:「吾用君實薦,以至宰相。昔同朝論事不合則可,汝輩以為今日之言,則不可也。有愧心而生者,不若無愧心而死。」其子乃止。
       居三年,徽宗即位,欽聖顯肅后同聽政,即日授純仁光祿卿,分司南京,鄧州居住。遣中使至永賜茶藥,諭曰:「皇帝在藩邸,太皇太后在宮中,知公先朝言事忠直,今虛相位以待,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醫之。」純仁頓首謝。道除右正議大夫、提舉崇福宮。不數月,以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詔之。有曰:「豈唯尊德尚齒,昭示寵優;庶幾鯁論嘉謀,日聞忠告。」純仁以疾,捧詔而泣曰:「上果用我矣,死有餘責。」徽宗又遣中使賜茶藥,促入覲,仍宣渴見之意。
       純仁乞歸許養疾,徽宗不得已許之。每見輔臣問安否,乃曰:「范純仁,得一識面足矣。」遂遣上醫視疾。疾小愈,丐以所得冠帔改服色酬醫。詔賜醫章服,令以冠帔與族姪。疾革,以宣仁后誣謗未明為恨。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其略云:「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資以事君。」又云:「惟宣仁之誣謗未明,致保佑之憂勤不顯。」又云:「未解疆埸之嚴,幾空帑藏之積。有城必守,得地難耕。」凡八事。建中靖國改元之旦,受家人賀。明日,熟寐而卒,年七十五。詔賻白金三十兩,敕許、洛官給其葬,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曰忠宣,御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性夷易寬簡,不以聲色加人,誼之所在,則挺然不少屈。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沒之日,幼子、五孫猶未官。嘗曰:「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至聖賢地位也。」又戒曰:「六經,聖人之事也。知一字則行一字。要須『造次顛沛必於是』,則所謂『有為者亦若是』爾。豈不在人邪?」
       弟純粹在關陝,純仁慮其於西夏有立功意。與之書曰:「大輅與柴車爭逐,明珠與瓦礫相觸,君子與小人鬬力,中國與外邦校勝負,非唯不可勝,兼亦不足勝,不唯不足勝,雖勝亦非也。」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惟儉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其人書於坐隅。有文集五十卷,行于世。子正平、正思。
       正平字子夷,學行甚高,雖庸言必援孝經、論語。父純仁卒,詔特增遺澤,官其子孫,正平推與幼弟。紹聖中,為開封尉,有向氏於其墳造慈雲寺。戶部尚書蔡京以向氏后戚,規欲自結,奏拓四鄰田廬。民有訴者,正平按視,以為所拓皆民業,不可奪;民又撾鼓上訴,京坐罰金二十斤,用是蓄恨正平。
       及當國,乃言正平矯撰父遺表。又謂李之儀所述純仁行狀,妄載中使蔡克明傳二聖虛佇之意,遂以正平逮之儀、克明同詣御史府。正平將行,其弟正思曰:「議行狀時,兄方營窀穸之事,參預筆削者,正思也,兄何為哉?」正平曰:「時相意屬我,且我居長,我不往,兄弟俱將不免,不若身任之。」遂就獄,捶楚甚苦,皆欲誣服。獨克明曰:「舊制,凡傳聖語,受本於御前,請寶印出,注籍於內東門。」使從其家得永州傳宣聖語本有御寶,又驗內東門籍皆同。其遺表八事,諸子以朝廷大事,防後患,不敢上之,繳申潁昌府印寄軍資庫。自潁昌取至,亦實。獄遂解。正平羈管象州,之儀羈管太平州。正平家屬死者十餘人。
       會赦,得歸潁昌。唐君益為守,表其所居為忠直坊,取所賜「世濟忠直」碑額也。正平告之曰:「此朝廷所賜,施於金石,揭於墓隧,假寵於范氏子孫則可;若於通途廣陌中為往來之觀,以聳動庸俗,不可也。」君益曰:「此有司之事,君家何預焉?」正平曰:「先祖先君功名,人所知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異時不獨吾家詒笑,君亦受其責矣。」竟撤去之。正平退閑久,益工詩,尤長五言,著荀里退居編,以壽終。
       論曰:自古一代帝王之興,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諸賢,無愧乎此。仲淹初在制中,遺宰相書,極論天下事,他日為政,盡行其言。諸葛孔明草廬始見昭烈數語,生平事業備見於是。豪傑自知之審,類如是乎!攷其當朝,雖不能久,然先憂後樂之志,海內固已信其有弘毅之器,足任斯責,使究其所欲為,豈讓古人哉!純仁位過其父,而幾有父風。元祐建議攻熙、豐太急,純仁救蔡確一事,所謂謀國甚遠,當世若從其言,元祐黨錮之禍,不至若是烈也。仲淹謂諸子,純仁得其忠,純禮得其靜,純粹得其略。知子孰與父哉!

本书目录

卷一 本紀第一 太祖一
卷二 本紀第二 太祖二
卷三 本紀第三 太祖三
卷四 本紀第四 太宗一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卷六 本紀第六 真宗一
卷七 本紀第七 真宗二
卷八 本紀第八 真宗三
卷九 本紀第九 仁宗一
卷十 本紀第十 仁宗二
卷十一 本紀第十一 仁宗三
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仁宗四
卷十三 本紀第十三 英宗
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一
卷十五 本紀第十五 神宗二
卷十六 本紀第十六 神宗三
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卷十八 本紀第十八 哲宗二
卷十九 本紀第十九 徽宗一
卷二十 本紀第二十 徽宗二
卷二十一 本紀第二十一 徽宗三
卷二十二 本紀第二十二 徽宗四
卷二十三 本紀第二十三 欽宗
卷二十四 本紀第二十四 高宗一
卷二十五 本紀第二十五 高宗二
卷二十六 本紀第二十六 高宗三
卷二十七 本紀第二十七 高宗四
卷二十八 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
卷二十九 本紀第二十九 高宗六
卷三十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卷三十一 本紀第三十一 高宗八
卷三十二 本紀第三十二 高宗九
卷三十三 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
卷三十四 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
卷三十五 本紀第三十五 孝宗三
卷三十六 本紀第三十六 光宗
卷三十七 本紀第三十七 寧宗一
卷三十八 本紀第三十八 寧宗二
卷三十九 本紀第三十九 寧宗三
卷四十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
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理宗一
卷四十二 本紀第四十二 理宗二
卷四十三 本紀第四十三 理宗三
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理宗五
卷四十六 本紀第四十六 度宗
卷四十七 本紀第四十七 瀛國公
卷四十八 志第一 天文一
卷四十九 志第二 天文二
卷五十 志第三 天文三
卷五十一 志第四 天文四
卷五十二 志第五 天文五
卷五十三 志第六 天文六
卷五十四 志第七 天文七
卷五十五 志第八 天文八
卷五十六 志第九 天文九
卷五十七 志第十 天文十
卷五十八 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
卷五十九 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
卷六十 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
卷六十一 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
卷六十二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卷六十四 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
卷六十五 志第十八 五行三
卷六十六 志第十九 五行四
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五行五
卷六十八 志第二十一 律曆一
卷六十九 志第二十二 律曆二
卷七十 志第二十三 律曆三
卷七十一 志第二十四 律曆四
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五 律曆五
卷七十三 志第二十六 律曆六
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律曆七
卷七十五 志第二十八 律曆八
卷七十六 志第二十九 律曆九
卷七十七 志第三十 律曆十
卷七十八 志第三十一 律曆十一
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曆十三
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律曆十四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律曆十五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律曆十六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律曆十七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
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地理三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卷九十六 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
卷九十七 志第五十 河渠七
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禮一
卷九十九 志第五十二 禮二
卷一百 志第五十三 禮三
卷一百零一 志第五十四 禮四
卷一百零二 志第五十五 禮五
卷一百零三 志第五十六 禮六
卷一百零四 志第五十七 禮七
卷一百零五 志第五十八 禮八
卷一百零六 志第五十九 禮九
卷一百零七 志第六十 禮十
卷一百零八 志第六十一 禮十一
卷一百零九 志第六十二 禮十二
卷一百一十 志第六十三 禮十三
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六十四 禮十四
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禮十五
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禮十六
卷一百一十四 志第六十七 禮十七
卷一百一十五 志第六十八 禮十八
卷一百一十六 志第六十九 禮十九
卷一百一十七 志第七十 禮二十
卷一百一十八 志第七十一 禮二十一
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 禮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 志第七十三 禮二十三
卷一百二十一 志第七十四 禮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禮二十五
卷一百二十三 志第七十六 禮二十六
卷一百二十四 志第七十七 禮二十七
卷一百二十五 志第七十八 禮二十八
卷一百二十六 志第七十九 樂一
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樂二
卷一百二十八 志第八十一 樂三
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 樂四
卷一百三十 志第八十三 樂五
卷一百三十一 志第八十四 樂六
卷一百三十二 志第八十五 樂七
卷一百三十三 志第八十六 樂八
卷一百三十四 志第八十七 樂九
卷一百三十五 志第八十八 樂十
卷一百三十六 志第八十九 樂十一
卷一百三十七 志第九十 樂十二
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樂十三
卷一百三十九 志第九十二 樂十四
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 樂十五
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樂十六
卷一百四十二 志第九十五 樂十七
卷一百四十三 志第九十六 儀衞一
卷一百四十四 志第九十七 儀衞二
卷一百四十五 志第九十八 儀衞三
卷一百四十六 志第九十九 儀衞四
卷一百四十七 志第一百 儀衞五
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0一 儀衞六
卷一百四十九 志第一百0二 輿服一
卷一百五十 志第一百0三 輿服二
卷一百五十一 志第一百0四 輿服三
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卷一百五十三 志第一百0六 輿服五
卷一百五十四 志第一百0七 輿服六
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0八 選舉一
卷一百五十六 志第一百0九 選舉二
卷一百五十七 志第一百十 選舉三
卷一百五十八 志第一百十一 選舉四
卷一百五十九 志第一百十二 選舉五
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 選舉六
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職官一
卷一百六十二 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卷一百六十三 志第一百一十六 職官三
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職官四
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職官五
卷一百六十六 志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卷一百六十七 志第一百二十 職官七
卷一百六十八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職官八
卷一百六十九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
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
卷一百七十一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
卷一百七十二 志第一百二十五 職官十二
卷一百七十三 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貨上一
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貨上二
卷一百七十五 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貨上三
卷一百七十六 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貨上四
卷一百七十七 志第一百三十 食貨上五
卷一百七十八 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貨上六
卷一百七十九 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貨下一
卷一百八十 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貨下二
卷一百八十一 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貨下三
卷一百八十二 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卷一百八十三 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貨下五
卷一百八十四 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貨下六
卷一百八十五 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貨下七
卷一百八十六 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
卷一百八十八 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
卷一百八十九 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
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
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
卷一百九十二 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
卷一百九十三 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
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
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
卷一百九十六 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
卷一百九十七 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卷一百九十八 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卷一百九十九 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
卷二百 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
卷二百0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
卷二百0二 志第一百五十五 藝文一
卷二百0三 志第一百五十六 藝文二
卷二百0四 志第一百五十七 藝文三
卷二百0五 志第一百五十八 藝文四
卷二百0六 志第一百五十九 藝文五
卷二百0七 志第一百六十 藝文六
卷二百0八 志第一百六十一 藝文七
卷二百0九 志第一百六十二 藝文八
卷二百一十 表第一 宰輔一
卷二百一十一 表第二 宰輔二
卷二百一十二 表第三 宰輔三
卷二百一十三 表第四 宰輔四
卷二百一十四 表第五 宰輔五
卷二百一十五 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
卷二百一十六 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
卷二百一十七 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
卷二百一十八 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
卷二百一十九 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
卷二百二十 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
卷二百二十一 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
卷二百二十二 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
卷二百二十三 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
卷二百二十四 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
卷二百二十五 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
卷二百二十六 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
卷二百二十七 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
卷二百二十八 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
卷二百二十九 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
卷二百三十 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
卷二百三十一 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
卷二百三十二 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
卷二百三十三 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
卷二百三十四 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
卷二百三十五 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
卷二百三十六 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
卷二百三十七 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
卷二百三十八 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
卷二百三十九 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
卷二百四十 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
卷二百四十一 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卷二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二百四十三 列傳第二 后妃下
卷二百四十四 列傳第三 宗室一
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
卷二百四十六 列傳第五 宗室三
卷二百四十七 列傳第六 宗室四
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 公主
卷二百四十九 列傳第八
卷二百五十 列傳第九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十
卷二百五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二百五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二百五十五 列傳第十四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十五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十六
卷二百五十八 列傳第十七
卷二百五十九 列傳第十八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十九
卷二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十
卷二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一
卷二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二
卷二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三
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十四
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五
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卷二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七
卷二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十八
卷二百七十 列傳第二十九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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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 列傳第三十九
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
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
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
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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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七
卷二百八十九 列傳第四十八
卷二百九十 列傳第四十九
卷二百九十一 列傳第五十
卷二百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一
卷二百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二
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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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六 列傳第五十五
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六
卷二百九十八 列傳第五十七
卷二百九十九 列傳第五十八
卷三百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三百○一 列傳第六十
卷三百○二 列傳第六十一
卷三百○三 列傳第六十二
卷三百0四 列傳第六十三
卷三百0五 列傳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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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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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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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四 列傳第八十三
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第八十四
卷三百二十六 列傳第八十五
卷三百二十七 列傳第八十六
卷三百二十八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三百二十九 列傳第八十八
卷三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九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第九十一
卷三百三十三 列傳第九十二
卷三百三十四 列傳第九十三
卷三百三十五 列傳第九十四
卷三百三十六 列傳第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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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
卷三百三十九 列傳第九十八
卷三百四十 列傳第九十九
卷三百四十一 列傳第一百
卷三百四十二 列傳第一百0一
卷三百四十三 列傳第一百0二
卷三百四十四 列傳第一百0三
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0四
卷三百四十六 列傳第一百0五
卷三百四十七 列傳第一百0六
卷三百四十八 列傳第一百0七
卷三百四十九 列傳第一百0八
卷三百五十 列傳第一百0九
卷三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一十
卷三百五十二 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卷三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卷三百五十五 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卷三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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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卷三百六十一 列傳第一百二十
卷三百六十二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卷三百六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卷三百六十六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卷三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卷三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卷三百六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卷三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
卷三百七十二 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卷三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卷三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卷三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卷三百七十六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卷三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卷三百七十八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卷三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四十
卷三百八十二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卷三百八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卷三百八十八 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卷三百九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
卷三百九十二 列傳第一百五十一
卷三百九十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卷三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卷三百九十六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卷三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五十六
卷三百九十八 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卷三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五十八
卷四百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卷四百0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
卷四百0二 列傳第一百六十一
卷四百0三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
卷四百0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三
卷四百0五 列傳第一百六十四
卷四百0六 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卷四百0七 列傳第一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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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0九 列傳第一百六十八
卷四百一十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卷四百一十一 列傳第一百七十
卷四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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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卷四百一十五 列傳第一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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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二十 列傳第一百七十九
卷四百二十一 列傳第一百八十
卷四百二十二 列傳第一百八十一
卷四百二十三 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卷四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八十三
卷四百二十五 列傳第一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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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卷四百三十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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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卷四百三十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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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 列傳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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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八 列傳第二百0七 忠義三
卷四百四十九 列傳第二百0八 忠義四
卷四百五十 列傳第二百0九 忠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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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二 忠義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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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五 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忠義十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一十五 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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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八 列傳第二百一十七 隱逸中
卷四百五十九 列傳第二百一十八 隱逸下
卷四百六十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
卷四百六十一 列傳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
卷四百六十二 列傳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
卷四百六十三 列傳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
卷四百六十四 列傳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
卷四百六十五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
卷四百六十六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
卷四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
卷四百六十八 列傳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
卷四百六十九 列傳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
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
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卷四百七十二 列傳第二百三十一 姦臣二
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卷四百七十四 列傳第二百三十三 姦臣四
卷四百七十五 列傳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
卷四百七十六 列傳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
卷四百七十七 列傳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
卷四百七十八 列傳第二百三十七 世家一
卷四百七十九 列傳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
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卷四百八十一 列傳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
卷四百八十二 列傳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
卷四百八十三 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
卷四百八十四 列傳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
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卷四百八十六 列傳第二百四十五 外國二
卷四百八十七 列傳第二百四十六 外國三
卷四百八十八 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外國四
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卷四百九十 列傳第二百四十九 外國六
卷四百九十一 列傳第二百五十 外國七
卷四百九十二 列傳第二百五十一 外國八
卷四百九十三 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蠻夷一
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卷四百九十五 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蠻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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