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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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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峻,字秀峯,相州安陽人也。父豐,本郡樂營使。峻幼慧黠善歌,梁貞明初,張筠鎮相州,憐峻敏惠,遂畜之。及莊宗入魏州,筠棄鎮南渡,以峻自隨。時租庸使趙巖訪筠于其第,筠召峻聲歌以侑酒,巖悅,筠因以贈之,頗得親愛。梁亡,趙氏族滅,峻流落無依,寄食于符離陳氏之家,久之彌窘,乃事三司使張延朗,所給甚薄。清泰末,延朗誅,漢祖盡得延朗之資產僕從,而峻在籍中,從歷數鎮,常為典客。漢祖踐阼,授客省使,奉使荊南,留于襄、漢為監軍,入為內客省使。及趙思綰作亂于永興,漢隱帝命郭從義討之,以峻為兵馬都監。從義與峻不協,甚如水火。未幾,改宣徽北院使。賊平,加檢校太傅,轉南院使。
       太祖鎮鄴,兼北面兵馬,峻為監軍,留駐鄴城。隱帝蕭牆變起,峻亦為羣小所搆,舉家見害。從太祖赴闕,綢繆帷幄,贊成大事,峻居首焉。京師平定,漢太后令充樞密使。太祖北征,至澶州,為諸軍擁迫,峻與王殷在京聞變,乃遣侍衞馬軍都指揮使郭崇往宋州,前申州刺史馬鐸往許州,以防他變,二州安然,亦峻之謀也。
       太祖踐阼,加平章事,尋兼右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時朝廷初建,四方多故,峻夙夜奉事,知無不為,每侍太祖商榷軍事,未嘗不移時而退,甚有裨益。然為性輕躁,舉措率易,以天下之事為己任,每有啟請,多自任情,太祖從而順之,則忻然而退,稍未允可,則應聲而慍,不遜之語隨事輒發。太祖素知其為人,且以佐命之故,每優容之。峻年長于太祖二歲,太祖雖登大位,時以兄呼之,有時呼表字,不忘布衣之契也。峻以此益自負焉。
       廣順元年冬,劉崇與契丹圍晉州,峻請行應援,太祖用為行營都部署,以徐州節度使王彥超為副。詔諸軍並取峻節度,許峻以便宜從事,軍行資用仰給于官,隨行將吏得自選擇。將發之前,召宴于滋德殿,太祖出女樂以寵之。奉辭之日,恩賜優厚,不拘常制。及發,太祖幸西莊,親臨宴餞,別賜御馬玉帶,執手而別。峻至陝駐留數夕,劉崇攻晉州甚急,太祖憂其不可支,議親征,取澤州路入,與峻會合,先令諭峻。峻遣驛騎馳奏,請車駕不行幸。時已降御札,行有日矣,會峻奏至,乃止。
       峻軍既過絳郡,距平陽一舍,賊軍燔營,狼狽而遁。峻入晉州,或請追賊,必有大利,峻猶豫久之,翌日方遣騎軍襲賊,信宿而還。向使峻極力追躡,則并、汾之孽,無噍類矣。峻亦深恥無功,因計度增修平陽故城而迴。時永興軍節度使李洪信,漢室之密戚也,自太祖踐阼,恆有憂沮之意,而本城軍不滿千,峻出征至陝州,以救援晉州為辭,抽起數百人,及劉崇北遁,又遣禁兵千餘人,屯于京兆,洪信懼,遂請入朝。峻軍迴,太祖厚加優賜。
       時慕容彥超叛于兖州,已遣侍衞步軍都指揮使曹英、客省使向訓率兵攻之。峻意欲自將兵討賊,累言于太祖曰:「慕容劇賊,曹英不易與之敵耳。」太祖默然。未幾親征,命峻為隨駕一行都部署,破賊之日,峻督軍在城南,其眾先登,頗有得色。從駕還京,未幾貢表乞解樞機,即時退歸私第。
       峻貪權利,多機數,好施小惠,喜人附己。太祖登極之初,務存謙抑,潛龍將佐,未甚進用。其後鄭仁誨、李重進、向訓等稍遷要職,峻心忌之,至是求退,蓋偵太祖之意也。未陳請之前,多發外諸侯書以求保證,旬浹之內,諸道馳騎進納峻書,聞者驚駭其事。峻連貢三章,中使宣諭無虛日,太祖嚴駕將幸其第,峻聞之,即馳馬入見,太祖慰勞久之,復令視事。峻又于本院之東,別建公署,廊廡聽事,高廣華侈。及土木之功畢,請太祖臨幸,恩賜甚厚。其後內園新起小殿,峻視之,奏曰:「宮室已多,何用于此?」太祖曰:「樞密院舍宇不少,公更自興造何也?」峻慙默而退。
       時峻以前事趙巖,頗承寵愛,至是欲希贈官立碑。或謂峻曰「趙巖以諂佞事君,破壞梁室,至今言者,無不切齒,苟如所欲,必貽物議。」乃止。巖姪從勳,居于陳郡,峻為求官田宅以賜之,太祖亦從之。三年春,修利河堤,大興土功,峻受詔檢校。既而世宗自澶州入覲,峻素憚世宗之聰明英果,聞其赴闕,即自河次歸朝。居無何,邀求兼領青州,太祖不得已而授之。既受命,求暫赴任,奏借左藏綾絹萬匹,從之。
       是歲,戶部侍郎趙上交權知貢舉,上交嘗詣峻,峻言及一童子,上交不達其旨,牓出之日,童子不第,峻銜之。及貢院申中書門下,取日過堂,峻知印,判定過日。及上交引新及第人至中書,峻在政事堂厲聲曰:「今歲選士不公,當須覆試。」諸相曰:「但緣已行指揮行過,臨事不欲改移,況未敕下,覆試非晚。」峻愈怒,詬責上交,聲聞于外。少頃,竟令引過。及罷,上交詣本廳謝峻,峻又延之飲酌從容。翼日,峻奏上交知舉不公,請致之法,太祖頷之而已。
       又奏請以顏愆、陳觀代范質、李穀為相。案:顏愆、陳觀,歐陽史作顏衎、陳周。太祖曰:「進退宰輔,未可倉卒,待徐思之。」峻論列其事,奏對不遜。太祖未食,日將亭午,諍之不已。太祖曰:「節假之內,未欲便行,已俟開假,即依所奏。」峻退至中書。是月,吏部選人過門下,峻當其事,頗疑選部不公,其擬官選人落下者三十餘人。次日寒食時節,臣寮各歸私第。午時,宣召宰臣、樞密使,及入,幽峻于別所。太祖見馮道已下,泣曰:「峻凌朕頗甚,無禮太過,擬欲盡去左右臣寮,翦朕羽翼。朕兒在外,專意阻隔,暫令到闕,即懷怨望。豈有既總樞機,又兼宰相,堅求重鎮,尋亦授之,任其襟懷,尚未厭足,如此無君,誰能甘忍!」即召翰林學士徐台符等草制。其日,退朝宣制,貶授商州司馬,差供奉官蔣光遠投送赴商州。未幾,死于貶所,時廣順三年三月也。案:五代春秋作三月,誅王峻,與是書異。 通鑑:峻至商州,得腹疾,帝猶愍之,命其妻往視之,未幾而卒。
       初,峻降制除青州,有司製造旌節,以備迎授。前一夕,其旄有聲甚異,聞者駭之。主者曰:「昔安重誨授河中節,亦有此異焉。」又所居堂陛,忽然隱起如堆。又夢被官府追攝入司簿,既寤,心惡之,以是尤加狂躁。峻才踈位重,輕躁寡謀,聽人穿鼻,既國權在手,而射利者曲為指畫,乃啗餌虎臣,離間親舊,加以善則稱己,無禮于君,欲求無罪,其可得乎!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三。 五代史闕文:廣順初,河東劉崇引契丹攻晉州。遣王峻率師赴援,峻頓兵于陝。周祖親征,遣使諭之。峻見使受宣訖,謂使曰:「與某馳還,附奏陛下,言晉州城堅,未易可破,劉崇兵鋒方銳,不可與力爭,所以駐兵者,待其氣衰耳,非臣怯也。陛下新即位,不宜輕舉。今朝中受聖知者,惟李穀、范質而已,陛下若車駕出氾水,則慕容彥超以賊軍入汴,大事去矣。」還奏,周祖自以手提其耳曰「幾敗吾事。」
       慕容彥超,為兖州節度使,彥超即漢高祖之同產弟也。嘗冒姓閻氏,體黑麻面,故謂之閻崑崙。冊府元龜卷八百三十五。彥超鎮兖州,漢隱帝欲殺周太祖,召彥超,方食,釋匕箸而就道。周兵犯京師,隱帝出勞軍,太后使彥超衞帝,彥超曰:「北兵何能為,當于陣上唱坐使歸營。」彥超敗,奔兖,隱帝遇弒。永樂大典卷一萬七千三百八十三。
       周太祖時,案:通鑑注引薛史彥超傳,有「令兄事已至此」語,蓋彥超以漢高祖為兄也。通鑑改作「今兄」,似未喻其意。今全文無可考,姑附識于此。彥超進呈鄆州節度使高行周來書,其書意即行周毀讟太祖結通彥超之意,帝覽之,笑曰:「此必是彥超之詐也。」試令驗之,果然。其鄆州印元有缺,文不相接,其為印即無闕處,帝尋令齎書示諭行周,行周上表謝恩。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四百十七。先是,填星初至角、亢,占者曰:角,鄭分,兖州屬焉。彥超即率軍府賓佐,步出州西門三十里致祭,迎于開元寺,塑像以事之,謂之「菩薩」,日至祈禱,又令民家豎黃旛以禳之。及城陷,彥超方在土星院燃香,急乃馳去。永樂大典卷七千八百五十八。 案:慕容彥超,永樂大典僅存三條,今補錄冊府元龜一條,以存大概。 五代史補:慕容彥超素有鈎距。兖州有盜者,詐為大官從人,跨驢于衢中,市羅十餘疋,價值既定,引物主詣一宅門,以驢付之,曰:「此本宅使,汝且在此,吾為汝上白于主以請值。」物主許之。既而聲跡悄然,物主怒其不出,叩門呼之,則空宅也。于是連呌「賊」,巡司至,疑其詐,兼以驢收之詣府。彥超憫之,且曰:「勿憂,吾為汝擒此賊。」乃留物主府中,復戒廄卒高繫其驢,通宵不與水草,然後密召親信者,牽于通衢中放之,且曰:「此盜者之驢耳,自昨日不與水草,其饑渴者甚矣,放之必奔歸家,但可躡踪而觀之,盜無不獲也。」親信者如其言隨之,其驢果入一小巷,轉數曲,忽有兒戲于門側,視其驢,連呼曰:「驢歸,驢歸。」盜者聞之,欣然出視,遂擒之。 高祖登極,改乾祐為廣順。是年,兖州慕容彥超反。高祖親征,城將破,忽夜夢一人,狀貌甚偉異,被王者之服,謂高祖曰:「陛下明日當得城。」及覺,天猶未曉。高祖私謂徵兆如此,可不預備乎。于是躬督將士,戮力急攻,至午而城陷。車駕將入,有司請由生方鳴鞘而進,遂取別巷,轉數曲,見一處門墻甚高大,門之上云夫子廟。高祖意豁然,謂近臣曰:「寡人所夢,得非夫子乎?不然,何取路于此也。」因下馬觀之,方升堂,覩其聖像,一如夢中所見者,于是大喜,叩首再拜。近臣或諫,以為天子不合拜異世陪臣。高祖曰:「夫子聖人也,百王取則,而又夢告寡人,得非夫子幽贊所及耶?安得不拜!」仍以廟側數十家為洒掃戶,命孔氏襲文宣王者長為本縣令。 慕容彥超之被圍也,乘城而望,見高祖親臨矢石,其勢不可當,退而憂之,因勉其麾下曰:「汝等宜為吾盡命,吾庫中金銀如山積,若全此城,吾盡以為賜,汝等勿患富貴。」頃之,有卒私言曰:「我知庫中銀皆鐵胎,得之何用?」于是諸軍聞之,稍稍解體,未幾城陷。及高祖之入也,有司閱其庫藏,其間銀鐵胎者十有七八。初,彥超常令人開質庫,有以鐵胎銀質錢者,經年後,庫吏始覺,遂言之于彥超。初甚怒,頃之謂吏曰:「此易耳,汝宜偽a1801庫牆,凡金銀器用暨縑帛等,速皆藏匿,仍亂撒其餘以為賊踐,然後申明,吾當擒此輩矣。」庫吏如其教,于是彥超下令曰:「吾為使長典百姓,而又不謹,遭賊a1801去,其過深矣。今恐百姓疑彥超隱其物,宜令三日內各投狀,明言質物色,自當倍償之,不爾者有過。」百姓以為然,于是投狀相繼,翌日鐵胎銀主果出。于是擒之,置之深屋中,使教部曲輩晝夜造,用廣府庫,此銀是也。
       閻弘魯者,後唐邢州節度使寶之子也。寶,唐書有傳。弘魯事唐明宗、晉高祖,累歷事任。家本魯中,洎告疾歸里,慕容彥超初臨,禮待極厚。及謀大逆,以弘魯子希俊為鎮寕軍節度副使,在世宗幕下而惡之。聞朝廷出兵隄防,即責弘魯曰:「爾教兒捍我于朝,將覆吾族耶!」故罹其禍。
       崔周度者,父光表,舉進士甲科,盧質節制橫海,辟為支使。周度有文學,起家長蘆令,登朝歷監察御史、右補闕,以家在齊州,欲謀葬事,懇求外任,除泰寕軍節度判官。而性剛烈,又以嘗為諫官,覩凶帥之不法,不忍坐視其弊,因極言以諫彥超,故及斯禍。
       太祖平兖州,詔曰:「閻弘魯、崔周度,死義之臣,禮加二等,所以滲漏澤而賁黃泉也。爾等貞節昭彰,正容肅勵,以從順為己任,以立義作身謀,履此禍機,併罹寃橫,宜伸贈典,以慰貞魂。弘魯可贈左驍衞大將軍,周度可贈秘書少監。」永樂大典卷九千八百二。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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