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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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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重誨,其先本北部豪長。父福遷,為河東將,救兖、鄆而沒。通鑑注引薛史。重誨自明宗龍潛時得給事左右,及鎮邢州,以重誨為中門使,隨從征討,凡十餘年,委信無間,勤勞亦至,洎鄴城之變,佐命之功,獨居其右。明宗踐祚,領樞密使,俄遷左領軍衞大將軍充職。冊府元龜卷三百九。明宗遣回鶻侯三馳傳至其國,侯三至醴泉縣,縣素僻,無驛馬,其令劉知章出獵,不時給馬,侯三遽以聞。明宗大怒,械知章至京師,將殺之,賴重誨從容為言,乃得不死。永樂大典卷一萬一千六百五十四。明宗幸汴州,重誨建議欲因以伐吳,而明宗難之。其後,戶部尚書李鏻得吳諜者言:「徐知誥欲奉吳國以稱藩,願得安公一言以為信。」鏻即引諜者見重誨。重誨大喜,以為然,乃以玉帶與諜者,使遺知誥為信,其直千緡。永樂大典一萬五千五百三十。
       重誨為樞密使,四五年間,獨綰大任,臧否自若,環衞、酋長、貴戚、近習,無敢干政者。弟牧鄭州,子鎮懷、孟,身為中令,任過其才,議者謂必有覆餗之禍。無何,有吏人李虔徽弟揚言于眾云:案:歐陽史作樞密承旨李虔徽語其客邊彥溫云。所載異詞。「聞相者言其貴不可言,今將統軍征淮南。」時有軍將密以是聞,頗駭上聽。冊府元龜卷九百四十二。明宗謂重誨曰:「聞卿樹心腹,私市兵仗,欲自討淮南,有之否?」重誨惶恐,奏曰:「興師命將,出自宸衷,必是奸人結搆,臣願陛下窮詰所言者。」翌日,帝召侍衞指揮使安從進、藥彥稠等,謂之曰:「有人告安重誨私置兵仗,將不利于社稷,其若之何?」從進等奏曰:「此是奸人結搆,離間陛下勳舊。且重誨事陛下三十年,從微至著,無不盡心,今日何苦乃謀不軌!臣等以家屬保明,必無此事。」帝意乃解。永樂大典卷四百六十一。重誨三上表乞解機務,詔不允。復面奏:「乞與臣一鎮,以息謗議。」明宗不悅,重誨奏不已,明宗怒,謂曰:「放卿出,朕自有人!」即令武德使孟漢瓊至中書,與宰臣商量重誨事。馮道言曰:「諸人苟惜安令公,解樞務為便。」趙鳳曰:「大臣豈可輕動,公失言也。」道等因附漢瓊奏曰:「此斷自宸旨,然重臣不可輕議移改。」由是兼命范延光為樞密使,重誨如故。永樂大典卷一萬一百一十三。
       時以東川帥董璋恃險難制,乃以武虔裕為綿州刺史,董璋益懷疑忌,遂繫虔裕以叛。及石敬瑭領王師伐蜀,峽路艱阻,糧運不繼,明宗憂之,而重誨請行。翌日,領數騎而出,日馳數百里,西諸侯聞之,莫不惶駭。所在錢帛糧料,星夜輦運,人乘斃踣于山路者不可勝紀,百姓苦之。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九。重誨至鳳翔,節度使朱弘昭延于寢室,令妻子奉食器,敬事尤謹。重誨坐中言及:「昨有人讒搆,幾不保全,賴聖上保鑒,苟獲全族。」因泣下。重誨既辭,弘昭遣人具奏:「重誨怨望出惡言,不可令至行營,恐奪石敬瑭兵柄。」而宣徽使孟漢瓊自西迴,亦奏重誨過惡。重誨已至三泉,復令歸闕。再過鳳翔,朱弘昭拒而不納,重誨懼,急騎奔程,未至京師,制授河中帥。既至鎮,心不自安,遂請致仕。制初下,其子崇贊、崇緒走歸河中。二子初至,重誨駭然曰:「渠安得來?」家人欲問故,重誨曰:「吾知之矣,此非渠意,是他人教來。吾但以一死報國家,餘復何言!」翌日,中使至,見重誨,號泣久之。重誨曰:「公但言其故,勿過相愍。」中使曰:「人言令公據城異志矣。」重誨曰:「吾一死未塞責,已負君親,安敢輒懷異志,遽勞朝廷興師,增聖上宵旰,則僕之罪更萬萬矣。」
       時遣翟光鄴使河中,如察重誨有異志,則誅之。既至,李從璋自率甲士圍其第,仍拜重誨于其庭,重誨下階迎拜曰:「太傅過禮。」俛首方拜,從璋以撾擊其首,其妻驚走抱之,曰:「令公死亦不遲,太傅何遽如此!」并擊重誨妻首碎,並剝其衣服,夫妻裸形踣于廊下,血流盈庭。翌日,副使判官白從璋,願以衣服覆其屍,堅請方許。及從璋疏重誨家財,不及數千緡。議者以重誨有經綸社稷之大功,然志大才短,不能迴避權寵,親禮士大夫,求周身輔國之遠圖,而悉自恣胸襟,果貽顛覆。冊府元龜卷九百四十二。案:安重誨傳,永樂大典中全篇已佚,今采冊府元龜補之,以存大概。 五代史補:初,知祥將據蜀也,且上表乞般家屬。時樞密使安重誨用事,拒其請,知祥曰:「吾知之矣。」因使密以金百兩為賂,重誨喜而為敷奏,詔許之。及家屬至,知祥對僚吏笑曰:「天下聞知樞密,將謂天地間未有此,誰知只銷此百金耶,亦不足畏也。」遂守險拒命。 五代史闕文:明宗令翟光鄴、李從璋誅重誨于河中私第,從璋奮撾擊重誨於地,重誨曰:「某死無恨,但恨不與官家誅得潞王,他日必為朝廷之患。」言終而絕。臣謹案:明宗實錄是清泰帝朝修撰,潞王即清泰帝也。史臣避諱,不敢直書。嗚呼,重誨之志節泯矣!
       朱弘昭,太原人也。祖玫,父叔宗,皆為本府牙將。弘昭事明宗,在藩方為典客。天成元年,為文思使,歷東川副使,二年餘,除左衞大將軍,充內客省使。三年,轉宣徽南院使。明宗親祀南郊,弘昭為大內留守,加檢校太傅,出鎮鳳翔。會朝廷命石敬瑭帥師伐蜀,久未成功,安重誨自請西行。至鳳翔,弘昭迎謁馬首,請館于府署,妻子羅拜,捧卮為壽。弘昭密遣人謂敬瑭曰:「安公親來勞軍,觀其舉措孟浪,儻令得至,恐士心迎合,則不戰而自潰也。可速拒之,必不敢前,則師徒萬全也。」敬瑭聞其言大懼,即日燒營遁還。重誨聞之,不敢西行,案:歐陽史作敬瑭以糧餉不繼,遽燒營還軍,重誨亦以被讒召還。因反斾東還。復過鳳翔,弘昭拒而不納。及重誨得罪,其年弘昭入朝,授左武衞上將軍,充宣徽南院使。
       長興三年十二月,代康義誠為襄州節度使。四年,秦王從榮為元帥,屢宣惡言,執政大臣皆懼,謀出避之。樞密使范延光、趙延壽日夕更見,涕泣求去,明宗怒而不許。延壽使其妻興平公主入言于中,延光亦因孟漢瓊、王淑妃進說,故皆得免。未幾,趙延壽出鎮汴州,召弘昭于襄陽,代為樞密使,加同平章事。十月,范延光出鎮常山,以三司使馮贇與弘昭對掌樞務,與康義誠、孟漢瓊同謀以殺秦王。
       閔帝即位,弘昭以為由己得立,故于庶事高下在心,及赦後覃恩,弘昭首自平章事超加中書令。素猜忌潞王,致其釁隙,以致禍敗。潞王至陝,閔帝懼,欲奔,馳手詔召弘昭圖之。時將軍穆延輝在弘昭第,曰:「急召,罪我也,其如之何?吾兒婦,君之女也,可速迎歸,無令受禍。」中使繼至,弘昭援劍大哭,至後庭欲自裁,家人力止之。使促之急,弘昭曰:「窮至此耶!」乃自投于井。安從進既殺馮贇,斷弘昭首,俱傳于陝州。及漢高祖即位,贈尚書令。永樂大典卷二千三十二。
       朱洪實,洪實,歐陽史作宏實。不知何許人。以武勇累歷軍校,長興中,為馬軍都指揮使。秦王為元帥,以洪實驍果,尤寵待之,歲時曲遺,頗厚于諸將。及朱弘昭為樞密使,勢燄尤甚,洪實以宗兄事之,意頗相協。弘昭將殺秦王,以謀告之,洪實不以為辭。時康義誠以其子事于秦府,故恆持兩端。及秦王兵叩端門,洪實為孟漢瓊所使,率領先騎軍自左掖門出逐秦王,自是義誠陰銜之。
       閔帝嗣位,洪實自恃領軍之功,義誠每言,不為之下。應順元年三月辛酉,義誠將出征,閔帝幸左藏庫,親給軍士錢帛。是時,義誠與洪實同于庫中面論用兵利害,歐陽史云:洪實見軍士無鬬志,而義誠盡將以西,疑其二心。洪實言:「出軍討逆,屢發兵師,今聞小衂,無一人一騎來者。不如以禁軍據門自固,彼安敢徑來,然後徐圖進取,全策也。」義誠怒曰:「若如此言,洪實反也。」洪實曰:「公自反,誰反!」其聲漸厲。帝聞,召而訊之,洪實猶理前謀,又曰:「義誠言臣圖反,據發兵計,義誠反必矣。」閔帝不能明辨,遂命誅洪實。既而義誠果以禁軍迎降潞王,故洪實之死,後人皆以為冤。永樂大典卷二千三十二。
       康義誠,字信臣,代北三部落人也。少以騎射事武皇,從莊宗入魏博,補突騎使,累遷本軍都指揮使。同光末,從明宗討鄴城,軍亂,迫明宗為主,明宗不然。義誠進曰:「主上不慮社稷阽危,不思戰士勞苦,荒躭禽獸,溺于酒色。今從眾則有歸,守節則將死。」明宗納其言,由是委之心膂。明宗即位,加檢校司空,領富州刺史,總突騎如故。尋轉捧聖都指揮使,鎮邠州刺史。邠州,歐陽史作汾州。明宗幸汴,平朱守殷,改侍衞馬軍都指揮使,領江西節度使。車駕歸洛,授侍衞馬步軍都指揮使、河陽節度使。太平廣記:長興中,侍衞使康義誠,嘗軍中差人于大宅充院子,亦曾小有笞責。忽一日,憐其老而詰其姓,則曰:「姓康。」別詰其鄉土、親族、息嗣,方知是父,遂相持而泣,聞者莫不驚異。長興末,加同平章事。
       秦王為天下兵馬元帥,氣焰燻灼,大臣皆懼,求為外任。義誠以明宗委遇,無以解退,乃令其子以弓馬事秦王以自結。明宗不豫,秦王諷義誠為助,義誠曲意承奉,亦非真誠。及朱弘昭、馮贇等懼禍,謀于義誠,義誠但云:「僕為將校,不敢預議,但相公所使耳。」及秦王既誅,明宗宴駕,閔帝即位,加檢校太尉、兼侍中,判六軍諸衞事。未幾,鳳翔變起,西軍不利,義誠懼,乃請行,蓋欲盡率駕下諸軍送降于潞王求免也。會與朱洪實議事不叶,洪實因厲聲言義誠苞藏之志,閔帝曖昧,不能明辨,而誅洪實。及義誠率軍至新安,諸軍爭先趨陝,解甲迎降,義誠以部下數十人見潞王請罪,潞王雖罪其奸回,未欲行法。清泰元年四月,斬于興教門外,夷其族。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二十九。
       藥彥稠,沙陀三部落人。幼以騎射事明宗,累遷至列校。明宗踐阼,領澄州刺史、河陽馬步都將。從王晏球討王都于定州,平之,領壽州節度使、侍衞步軍都虞候。屬河中指揮使楊彥溫作亂,彥稠改侍衞步軍都指揮使,充河中副招討使,案:歐陽史作招討使。將兵討平之。無幾,黨項劫迴鶻入朝使,詔彥稠屯朔方,就討黨項之叛命者,搜索盜賊,盡獲迴鶻所貢駞馬、寶玉,擒首領而還。尋授邠州節度使。遣會兵制置鹽州,蕃戎逃遁,獲陷蕃士庶千餘人,遣復鄉里。受詔與延州節度使,案:原本有闕文,歐陽史作靈武康福。進攻夏州,累月不克,兵罷歸鎮。閔帝嗣位,與王思同攻鳳翔,為副招討使。禁軍之潰,彥稠欲沿流而遁,為軍士所擒而獻之。時末帝已至華州,令拘于獄,誅之。漢高祖即位,與王思同並制贈侍中。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九。
       宋令詢,不知何許人也。閔帝在藩時,補為客將。知書樂善,動皆由禮。長興中,閔帝連典大藩,遷為都押衙,參輔閫政,甚有時譽,閔帝深委之。及閔帝嗣位,朱、馮用事,不欲閔帝之舊臣在于左右,乃出為磁州刺史。閔帝蒙塵于衛,令詢日令人奔問。及聞帝遇害,大慟半日,自經而卒。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四十四。
       史臣曰:夫代大匠斲者,猶傷其手,況代天子執賞罰之柄者乎!是以古之賢人,當大任、秉大政者,莫不卑以自牧,推之不有,廓自公之道,絕利己之欲,然後能保其身而脫其禍也。而重誨何人,安所逃死,古語云:「無為權首,反受其咎。」重誨之謂歟!自弘昭而下,力不能為社稷,謀不能安國家,相踵而亡,又誰咎也。唯令詢感故君之舊恩,由大慟而自絕,以茲隕命,足以垂名。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四十四。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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