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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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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皡,字克明,晉丞相譙國公昫之弟也。昫,晉書有傳。皡少離鄉里,唐天祐中,梁將劉鄩襲太原,軍至樂平,時皡客于縣舍,為鄩軍所俘。謝彥章見之,知其儒者,待之以禮,謂其鄉人劉去非曰:「為君得一宗人。」即令皡見之,去非詢其爵里,乃親族也,對泣久之,自是隨去非客于彥章門下。彥章得罪,去非為郢州刺史,皡隨之郡。
       莊宗平河洛,去非以嘗從劉守奇歸梁,深懼獲罪,乃棄郡投高季興于荊南,皡累為荊州攝官。既而兄昫明宗朝為學士,遣人召歸。梁漢顒鎮鄧州,辟為從事,入為監察御史,歷水部員外郎、史館修撰。長興末,宰臣趙鳳鎮邢臺,表為節度判官。清泰初,入為起居郎,改駕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移河南少尹、兵部郎中,轉太府卿。漢祖受命。用為宗正卿。周初,改衞尉卿。
       廣順元年冬十月,稅居于東京,夜夢鬼詫之曰:「公于我塚上安牀,深不奉益。」皡問鬼姓氏,曰李丕文。皡曰:「君言殊誤,都城內豈可塚耶?」曰:「塚本在野,張十八郎展城時圍入。」忽寤。又半月,復夢前鬼曰:「公不相信,屈觀吾舍可乎?」即以手掊地,豁然見華第,花木叢萃,房廊雕煥,立皡于西廡。久之,見一團火如電,前來漸近,即前鬼也。引皡深入,出其孥,泣拜如有所託。皡問丕文鬼事,曰:「冥司各有部屬,外不知也。」皡曰:「余官何至?」再三不對,苦訊之,曰:「齊王判官。」皡曰:「張令公為齊王,去世久矣。今鄆州高令公為齊王,余方為列卿,豈復為賓佐乎?」鬼曰:「不知也。」皡既寤,欲掘而視之。既又告人曰:「鬼雖見訴,其如吾稅舍何?」乃止。
       廣順二年春,朝廷以皡為高麗冊使。三月,至鄆,節度使高行周以皡嗜酒,留連累日,旦晚沉醉。其月二十三日,晨興櫛髮,狀如醉寐,男泳視之,已卒矣。太平廣記云:銜命使吳越,路由鄆州,卒于郵亭。時年六十一。其年八月,鄆帥齊王高行周亦夢鬼請齊王判官,得無是乎!皡從儒學,好聚書,嗜酒無儀檢,然衷抱無他,急于行義,士友以此多之。永樂大典卷九千九十八。
       張沆,字太元,徐州人。父嚴,本州牙將。沆少力學,攻詞賦,登進士第。唐明宗子秦王好文,然童年踈率,動不由禮。每賓僚大集,手自出題,令面前賦詩,少不如意,則壞裂抵棄。沆初以刺謁,秦王屬合座客各為南湖廳記,因謂沆曰:「聞生名久矣,請為此文。」沆不獲已,從之。及羣士記成,獨取沆所為勒之于石,繇是署為河南府巡官。秦王敗,勒歸鄉里。
       晉初,桑維翰秉政,沆以文干進,用為著作佐郎、集賢校理,遷右拾遺。維翰出鎮,奏為記室。從維翰入朝,授殿中侍御史。歲餘,自侍御史改祠部員外郎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維翰罷相,馮玉用事,不欲沆居禁密,改右諫議大夫,罷其職。漢祖至汴,轉右常侍,復用為學士,未幾,遷工部尚書充職。明年,以營奉葬事求解職,改禮部尚書。及歸朝,復為學士。太祖以沆耳疾罷職,改刑部尚書。廣順二年秋,命為故齊王高行周冊贈使,復命而卒。贈太子少保。
       沆性儒雅,好釋氏,雖久居祿位,家無餘財,死之日,圖書之外,唯使鄆之貲耳。嗣子尚幼,親友慮其耗散,上言于太祖,乃令三司差人主葬,餘貲市邸舍,以贍其孤焉。沆記覽文史,好徵求僻事,公家應用,時出一聯以炫奇筆,故不為馮玉所重。雖有聵疾,猶出入金門,凡五六年。漢隱帝末年,楊、史遇害,翼日,沆方知之,聽猶未審,忽問同僚曰:「竊聞盜殺史公,其盜獲否?」是時京師恟懼之次,聞者笑之。有士人申光遜者,與沆友善,沆未病時,夢沆手出小佛塔示光遜,視其上有詩十四字云:「今生不見故人面,明月高高上翠樓。」光遜既寤,心惡之,俄聞沆卒。永樂大典卷六千三百五十。
       張可復,字伯恭,德州平原人也。父達,累贈戶部侍郎。可復畧通儒術,少習吏事。梁末,薄遊于魏,鄴王羅紹威表為安陽簿。唐天成初,依晉公霍彥威于青州,為從事。晉公以其滑稽好避事,目為「姦兔」。長興中入朝,拜監察御史,六遷至兵部郎中,賜金紫。晉天福中,自西京留守判官入為秘書少監,改左司郎中。開運中,遷左諫議大夫。漢乾祐初,湘陰公鎮徐方,朝行中選可以從戎者,因授武寕軍節度副使、檢校禮部尚書。及世宗鎮澶淵,改鎮寕軍節度行軍司馬。三年,徵拜給事中。世宗嗣位,以澶淵幕府之舊,拜右散騎常侍。顯德元年秋,以疾卒,年七十三。制贈戶部尚書。可復無他才,唯以謹愿保長年,加之迂懦,多為同列輕俊者所侮,而累階至金紫,居三品之秩,亦其命耶!永樂大典卷六千三百五十。
       于德辰,字進明,元城人也。幼敏悟,篤志好學,及射策文塲,數上不調。後唐明宗鎮邢州,德辰往謁焉。明宗見而器之,因得假官于屬邑。後繼歷州縣,歷仕晉、漢、周,官至工部尚書。永樂大典卷三千八百三十八。
       王延,字世美,鄚州長豐人也。少為儒,善詞賦,會鄉曲離亂,不獲從鄉薦,因客于浮陽,隨滄帥戴思遠入梁。嘗以所為賦謁梁相李琪,琪覽之,欣然曰:「此道近難其人,王生升我堂矣。」繇是人士稱之。尋薦為即墨縣令,歷徐、宋、鄆、青四鎮從事。長興初,鄉人馮道、趙鳳在相位,擢拜左補闕。踰年,以水部員外知制誥,再遷中書舍人,賜金紫。清泰末,以本官權知貢舉。時有舉子崔頎者,故相協之子也。協素與吏部尚書盧文紀不睦,及延將入貢院,文紀謂延曰:「舍人以謹重聞于時,所以去冬老夫在相位時,與諸相首以長者聞奏,用掌文衡。然貢闈取士,頗多面目。說者云:『越人善泅,生子方晬,乳母浮之水上。或駭然止之,乳母曰,其父善泅,子必無溺。』今若以名下取士,即此類也。舍人當求實才,以副公望。」延退而謂人曰:「盧公之言,蓋為崔頎也。縱與其父不悅,致意何至此耶!」來春,以頎登甲科。其年,改御史中丞;歲滿,轉尚書右丞。奉使兩浙,吳人深重之。復命,授吏部侍郎,改尚書左丞,拜太常卿,歷工、禮、刑三尚書,以疾求分司西洛,授太子少保。既而連月請告,為留臺所糾,改少傅致仕。案:歐陽史作以太子少保致仕。廣順二年冬卒,時年七十三。
       子億,仕皇朝為殿中丞。永樂大典卷六千八百五十。
       申文炳,字國華,洛陽人也。父鄂,唐左千牛衞將軍。文炳,長興中進士擢第,釋褐中正軍節度推官,歷孟、懷支使,鄆城、陝縣二邑宰,自澶州觀察判官入為右補闕。晉開運初,授虞部員外知制誥,轉金部郎中充職。廣順中,召為學士,遷中書舍人、知貢舉。玉壺清話:李慶,顯德中舉進士,工詩,有云:「醉輕浮世事,老重故鄉人。」樞密王朴以此一聯薦于申文炳。文炳知貢舉,遂為第三人。顯德五年秋,以疾解職,授左散騎常侍。六年秋,卒于家,時年五十。文炳為文典雅,有訓誥之風。執性紓緩,待縉紳以禮,中年而卒,人皆惜之。永樂大典卷二千九百二十。
       扈載,少好學,善屬文,賦頌碑贊尤其所長。廣順初,隨計于禮部,文價為一時之最,是歲昇高等。冊府元龜卷八百四十二。載因遊相國寺,見庭竹可愛,作碧鮮賦題其壁。世宗聞之,遣小黃門就壁錄之,覽而稱善,因拜水部員外郎知制誥,遷翰林學士,賜緋。宋史李穀傳:扈載以文章馳名,樞密使王朴薦令知制誥,除書未下,朴詣中書言之,穀曰:「斯人命薄,慮不克享耳。」朴曰:「公在衡石之地,當以材進人,何得言命而遺才。」載遂知制誥。遷翰林學士,未幾卒。世謂朴能薦士,穀能知人。而載已病,不能謝,居百餘日,乃力疾入直學士院。世宗憐之,賜告還第,遣太醫視疾。永樂大典卷一萬四千八百二十七。載為翰林學士,年三十六卒,載始自解褐至終纔四年,而與劉衮皆有才無命,時論惜之。冊府元龜卷九百三十一。
       劉衮,彭城人。神爽氣俊,富有文藻,繇進士第任左拾遺,與扈載齊名,年二十八而卒。冊府元龜卷九百三十一。 案:扈載傳,原本殘闕,今兼採冊府元龜以存大槩。
       賈緯,真定獲鹿人也。宋祁景文集賈令君墓誌銘:賈氏自唐司空魏國公耽,世貫滄州南皮,子孫稍稍徙真定。五世祖諒,高祖瑾。曾祖處士諱初,有至性,疾世方亂,守鄉里,不肯事四方。祖諱緯。少苦學為文,唐末舉進士不第,遇亂歸河朔,本府累署參軍、邑宰。唐天成中,范延光鎮定州,按:延光未嘗涖定,當是鎮州之誤。表授趙州軍事判官,遷石邑縣令。緯屬文之外,勤于撰述,以唐代諸帝實錄,自武宗已下,闕而不紀,乃採掇近代傳聞之事,及諸家小說,第其年月,編為唐年補錄,凡六十五卷,識者賞之。景文集:緯博學善詞章,論議明銳,一時諸儒皆屈。唐自武宗後,史錄亡散,君掇拾殘餘,為唐年補錄數十萬言,敘成敗事甚悉,書顯于時。晉天福中,入為監察御史,改太常博士。緯常以史才自負,銳于編述,不樂曲臺之任,乃陳情于相座。又與監修國史趙瑩詩曰:「滿朝唯我相,秉柄無親讎,三年司大董,最切是編修,史才不易得,勤勤處處求。愚從年始立,東觀思優游,昔時人未許,今來虛白頭。春臺與秋閣,往往興歸愁,信運北闕下,不繫如虛舟。綿蕝非所好,一日疑三秋,何當適所願,便如昇瀛洲。」未幾,轉屯田員外郎,改起居郎、史館修撰。
       又謂瑩曰:「唐史一百三十卷,止于代宗,已下十餘朝未有正史,請與同職修之。」瑩以其言上奏,晉祖然之,謂李崧曰:「賈緯欲修唐史,如何?」對曰:「臣每見史官輩言,唐朝近百年來無實錄,既無根本,安能編紀。」緯聞崧言,頗怒,面責崧沮己。崧曰:「與公鄉人,理須相惜,此事非細,安敢輕言。」緯與宰臣論說不已。明年春,敕修唐史,緯在籍中。月餘,丁內艱,歸真定。開運初,服闋,復起居郎,修撰如故,尋以本官知制誥。緯長于記注,應用文筆,未能過人,而議論剛強,儕類不平之,因目之為「賈鐵嘴」。
       開運中,累遷中書舍人。案:王珪華陽集賈文元墓誌銘作曾祖緯,晉中書舍人。宋史賈昌朝傳因之,然緯實終于周,非終于晉也。宋祁景文集又作漢、周間中書舍人。據此傳,緯仕漢、周,未嘗再為舍人,疑景文集誤。契丹入京師,隨契丹至真定,後與公卿還朝,授左諫議大夫。緯以久次綸閣,比望丞郎之拜,及遷諫署,觖望彌甚。蘇逢吉監修國史,以緯頻投文字,甚知之,尋充史館修撰,判館事。乾祐中,受詔與王伸、竇儼修漢高祖實錄,緯以筆削為己任,然而褒貶之際,憎愛任情。晉相桑維翰執政日,薄緯之為人,不甚見禮,緯深銜之。及敘維翰傳,「身沒之後,有白金八千鋌,他物稱是。」翰林學士徐台符,緯邑人也,與緯相善,謂緯曰:「切聞吾友書桑魏公白金之數,不亦多乎!但以十目所覩,不可厚誣。」緯不得已,改為白金數十鋌。
       緯以撰述之勞,每詣宰執,懇祈遷轉,遇內難不果。太祖即位,改給事中,判館如故。先是,竇貞固奏請修晉朝實錄,既竟,亦望陞擢。貞固猶在相位,乃上疏抗論除拜不平。既而以所撰日歷示監修王峻,皆媒孽貞固及蘇禹珪之短,歷詆朝士之先達者。峻惡之,謂同列曰:「賈給事家有士子,亦要門閥無玷,今滿朝並遭非毀,教士子何以進身!」乃于太祖前言之,出為平盧軍行軍司馬。時符彥卿鎮青州,以緯文士,厚禮之。緯妻以緯左遷,駭惋傷離,病留于京師。緯書候之曰:「勉醫藥,來春與子同歸獲鹿。」廣順二年春,緯卒。及訃至,妻一慟而終,果雙柩北歸,聞者歎之。緯有集三十卷,目曰草堂集,並所撰唐年補錄六十五卷,皆傳于世。永樂大典卷一萬一千七百十四。
       趙延乂,案:歐陽史作趙延義。字子英,秦州人。曾祖省躬,以明術數為通州司馬,遇亂避地于蜀。祖師古,黔中經略判官。父溫珪,仕蜀為司天監。溫珪長于袁、許之術,兼之推步。王建時,深蒙寵待,延問得失,事微差跌,即被詰讓。臨終謂其子曰:「技術雖是世業,吾仕蜀已來,幾由技術而死,爾輩能以他途致身,亦良圖也。」延乂少以家法仕蜀,由廕為奉禮部翰林待詔。蜀亡入洛,時年三十。天成中,得蜀舊職。
       延乂世為星官,兼通三式,尤長于袁、許之鑒。清泰中,嘗與樞密直學士呂琦同宿于內廷,琦因從容密問國家運祚,延乂曰:「來年厄會之期,俟過別論。」琦訊之不已,延乂曰:「保邦在刑政,保祚在福德。在刑政則術士不敢言,奈際會諸公,罕有卓絕福德者,下官實在恤緯之僭。」其年,兼衞尉少卿。晉天福中,代馬重績為司天監。契丹入京師,隨至鎮州,時契丹將滿達勒舊作麻答,今改正。為帥,會漢高祖定兩京,控鶴都將李筠與諸校密謀刧庫兵,逐契丹,猶豫未決,謀于延乂,因假以術數贊成之。契丹既去,還京師,官秩如舊。廣順初,加檢校司徒,本官如故,太祖數召對焉。案歐陽史:周太祖自魏以兵入京師,召延乂問:「漢祚短促者,天數耶?」延乂言:「王者撫天下,當以仁恩德澤,而漢淫酷,刑法枉濫,天下稱冤,此其所以亡也。」是時太祖方以兵圍蘇逢吉、劉銖第,欲誅其族,聞延乂言悚然,因貸其族,二家獲全。延乂善交遊,達機變,兼有技術,見者歡心。二年,授太府卿,判司天監事。其年夏初,火犯靈臺,延乂自言星官所忌,又言身命宮災併,未幾其子卒,尋又妻卒,俄而延乂嬰疾,故人省之,舉手曰:「多謝諸親,死災不可逭也。」尋卒,年五十八。贈光祿卿。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一。
       沈遘,字期遠,睢陽人也。父振,貝州永濟令,累贈左諫議大夫。遘幼孤,以苦學為志,弱冠登進士第,釋褐除校書郎,由御史臺主簿拜監察御史,凡五遷至金部郎中,充三司判官。廣順中,以本官知制誥。世宗嗣位,擢為翰林院學士,歲滿,拜中書舍人充職。顯德三年夏,以扈從南征,因而遇疾,歸及京而卒。遘為人謙和,勤于接下,每文士投贄,必擇其賢者而譽之,故當時後進之士多歸焉。永樂大典卷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六。
       李知損,字化機,大梁人也。少輕薄,利口無行。梁朝時,以牒刺篇詠出入內臣之門,繇是浪得虛譽,時人目之為「李羅隱」。後累為藩鎮從事,入朝拜左補闕,歷刑兵二員外、度支判官、右司郎中。坐受榷鹽使王景遇厚賂,謫于均州。漢初歸朝,除右司郎中,兼侍御史知襍事。廣順中,拜右諫議大夫。時王峻為樞密使,知損以與峻有舊,遂詣峻求使于江浙,峻為上言。太祖素聞知損所為,甚難之。峻曰:「此人如或辱命,譴之可也。」太祖重違其請,遂可之。知損既受命,大恣其荒誕之意,遂假貲于人,廣備行李。及即路,所經州郡,無不強貸。又移書于青州符彥卿,借錢百萬。及在郵亭,行止穢襍。王峻聞而復奏之,乃責授棣州司馬。世宗即位,切于求人,素聞知損狂狷,好上封事,謂有可采,且欲聞外事,即命徵還,遽與復資。數月之間,日貢章疏,多斥讟貴近,自謀進取,又上章求為過海使。世宗因發怒,仍以其醜行日彰,故命除名,配沙門島。知損將行,謂所親曰:「余嘗遇善相者,言我三逐之後,當居相位,余自此而三矣,子姑待我。」後歲餘,卒于海中,其庸誕也如此。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九十。 五代史補:李知損,官至諫議大夫,好輕薄,時人謂之「李羅隱」。至于親友間往還簡牘,往往引里巷常談,謂之偶對。常有朝士奉使回,以土物為贈,其意猶望卻回。知損覺之,且遺書謝之曰:「在小子一時間却擬送去,恐大官兩羅裏更不將來。」乾祐中,奉使鄭州,時宋彥筠為節度。彥筠小字忙兒,因宴會,彥筠酒酣,輙問曰:「眾人何為號足下為羅隱?」對曰:「下官平素好為詩,其格致大抵如羅隱,故人為號。」彥筠曰:「不然,蓋為足下輕薄如羅隱耳。」知損大怒,厲聲曰:「只如令公,人皆謂之宋忙兒,未必便能放牛。」滿座皆笑。
       孫晟,本名鳳。案南唐書云:孫忌,高密人,一名鳳,又名晟,少舉進士。性陰賊,好姦謀。少為道士,工詩,于廬山簡寂觀畫唐詩人賈島像,懸于屋壁,以禮事之。觀主以為妖妄,執杖驅出之,大為時輩所嗤。改儒服,謁唐莊宗于鎮州,授秘書省著作郎。案南唐書云:豆盧革為相,雅知忌,辟為判官。天成初,朱守殷據夷門叛,時晟為幕賓,贊成其事。是時晟常擐甲露刃,以十數騎自隨,巡行于市,多所屠害,汴人為之切齒。城陷,朱氏被誅,晟乃匿跡更名,棄其妻子,亡命于陳、宋間。案歐陽史云:安重誨惡晟,以為教守殷反者晟也,畫其像購之,不可得,遂族其家。晟奔于吳。與薛史微有詳畧,皆言晟因朱守殷事牽連而亡命也。南唐書則云:天成中,與高輦同事秦王從榮,從榮敗,忌亡命至正陽。未及渡,追騎奄至,亦疑其狀偉異,睨之。忌不顧,坐淮岸,捫敝衣齧蝨,追者乃捨去。是又以晟為秦王賓客而出亡也。與五代史異。會同惡者送之過淮,吳人方納叛亡,即以偽官授之。晟亦微有詞翰,李昪偽尊楊溥為讓皇之冊文,即晟之詞也,故江南尤重之。二十年間,累歷偽任,財貨邸第,頗適其意。晟以家妓甚眾,每食不設食几,令眾妓各執一食器,周侍于其側,謂之「肉臺盤」,其自養稱愜也如是。案玉壺清話載:忌為舒州觀察,有二卒白晝持刃求害忌,忌諭以禍福,解金帶與之,使遁去。南唐書云:忌為舒州節度使,治軍嚴,有歸化卒二人,正晝挺白刃入府,求忌殺之。入自西門,吏士倉卒莫能禦。適忌間行在東門,聞亂,得民家馬乘之,奔桐城。叛卒不得忌,乃殺都押衙李建崇而逸。忌坐貶光祿卿。考孫晟在舒州事,不見五代正史,故傳聞多失寔。
       顯德二年春,王師下廣陵,江左驚窘,李景偽署晟為司空,令奉貢于行在,世宗遣右常侍劉悅伴之,賜與甚厚。洎隨駕到闕。合于都亭驛,禮遇殊優。每召見,飲之醇醴,問以江南事,晟但言:「吳畏陛下之神武,唯以北面為求,保無二也。」先是,張永德守下蔡,素與李重進不協,每宴將校,多暴其短。一日,永德乘醉,乃大言重進潛畜姦謀,當時將校無不驚駭,繇是人情大擾。後密遣親信乘驛上言,世宗不聽,亦不介意。一日,重進自壽陽去其部從,直詣永德帳下,宴飲終日而去,自此人情稍安。時李景覘而知之,因密令人齎蠟書遺重進,勸為不軌,重進以其蠟書進呈,世宗覽之,皆斥讟反間之言。世宗怒晟前言失寔,因急召侍衞都虞候韓通令收晟下獄,與其從者百餘人皆誅之。案南唐書云:世宗命都承旨曹翰護至右軍巡院,猶飲之酒,數酌,翰起曰:「相公得罪,賜自盡。」忌怡然整衣索笏,東南望再拜曰:「臣受恩深,謹以死謝。」從者二百人,亦皆誅死于東相國寺。翌日,宰臣上謁,世宗親諭之,始知其事實。議者以晟昔搆禍于梁民,今伏法于梁獄,報應之道,豈徒然哉!
       晟性慷慨,常感李景之厚遇,誓死以報之。案釣磯立談云:晟將命周朝,自知不免,私謂副使王崇質曰:「吾思之熟矣,終不忍負永陵一坏土,餘非所知也。」及將下獄,世宗令近臣問以江南可取之狀,晟默然不對。臨刑之際,整其衣冠,南望金陵再拜而言曰:「臣惟以死謝。」遂伏誅。永樂大典卷三千五十一。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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