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天成元年夏四月丙午,帝自興聖宮赴西宮,文武百僚縞素于位,帝服斬衰,親奉攢,塗設奠,哭盡哀,乃于柩前即皇帝位。百官易吉服班于位,帝御袞冕受冊訖,百僚稱賀。丁未,羣官縞素赴西宮臨。以樞密使安重誨為檢校司空,守左領軍大將軍,依前充樞密使。宰臣豆盧革等三上表請聽政,從之。遣使往諸道及淮南告哀。辛亥,帝始聽政于興聖殿。壬子,西南面副招討使、工部尚書任圜率步騎二萬六千人入見。甲寅,帝御文明殿受朝。制改同光四年為天成元年,大赦天下。後宮內職量留一百人,內官三十人,教坊一百人,鷹坊二十人,御厨五十人,其餘任從所適。諸司使務有名無實者並停。分遣諸軍就食近畿,以減饋送之勞。秋夏稅子,每斗先有省耗一升,今後祇納正數,其省耗宜停。天下節度、防禦使,除正、至、端午、降誕四節量事進奉,達情而已,自于州府圓融,不得科斂百姓。其刺史雖遇四節,不在貢奉。諸州雜稅,宜定合稅物色名目,不得邀難商旅。租庸司先將係省錢物,與人迴圖,宜令盡底收納,以塞倖門云。乙卯,渤海國王大諲譔遣使朝貢。是月,北京副留守、知留守事張憲賜死,以其失守故也。
       五月丙辰朔,帝不視朝,臨于西宮。宰相豆盧革進位左僕射,韋說進位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監修國史,並依舊平章事。兗州節度使、檢校太傅朱守殷加同平章事,充河南尹,判六軍諸衞事;滄州節度使、檢校太傅安元信加同平章事,移鎮徐州;邠州節度使、檢校太保毛璋加同平章事。以太子賓客鄭珏為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工部尚書任圜為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三司。徐州節度使李紹真、貝州刺史李紹英、齊州防禦使李紹虔、河陽節度史李紹奇、洺州刺使李紹能等上言,前朝寵賜姓名,今乞還舊。內李紹虔上言:「臣本姓王,後移杜氏,蒙前朝賜今姓名,乞復本姓。」詔並可之。李紹真復曰霍彥威,李紹英復曰房知溫,李紹虔復曰王晏球,李紹奇復曰夏魯奇,李紹能復曰米君立。青州節度使、檢校太傅、同平章事符習加兼侍中,徐州節度使,檢校太傅霍彥威加兼侍中,移鎮鄆州。丁巳,初詔文武百僚正衙常參外,五日一度內殿起居。案五代會要載天成元年五月三日敕:今後宰臣文武百官,除常朝外,每五日一度入內起居。其中書非時有急切公事請開延英,不在此限。麟州奏,指揮使張延寵作亂,焚剽市民,已殺戮訖。
       戊午,河陽節度使夏魯奇加檢校太傅,以貝州刺史房知溫為兗州節度使,以齊州防禦使王晏球為宋州節度使,以洺州刺史米君立為邢州節度使。己未,賜文武百官各一馬一驢。西都知府張籛進魏王繼岌打毬馬七十二疋。張籛原本作張鏐,今據通鑑改正。北京馬步都指揮使李從溫奏,準詔誅宦官。初,莊宗遇內難,宦者數百人竄匿山谷,落髮為僧,奔至太原七十餘人,至是盡誅于都亭驛。辛酉,詔華州放散西川宮人各歸骨肉。壬戌,以前襄州刺史、北京左右廂都指揮使安金全為安北都護、振武節度使、同平章事。甲子,前西都留守、京兆尹張筠加檢校太傅,充山南西道節度使;以夔州節度使李紹文為遂州節度使;以前鄧州留後戴思遠為洋州節度使。丁卯,以金吾將軍張實為金州防禦使。戊辰,以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趙在禮為滑州節度使,加檢校太保。制下,在禮以軍情不順為辭,不之任。以許州留後陶玘為鄧州留後,以諸道馬步副都指揮使安審通為齊州防禦使。庚午,以權知北京軍府事、汾州刺史符彥超為晉州留後,以前陳州刺史劉仲殷為陝州留後。癸酉,以前磁州刺史劉彥琮為同州留後。甲戌,福州節度使、檢校太傅王延翰加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乙亥,翰林學士、戶部侍郎、知制誥馮道,翰林學士、中書舍人趙鳳,俱以本官充端明殿學士。端明之職,自此始也。案五代會要云:明宗初登位,四方書奏,多令樞密使安重誨讀之,不曉文義。于是孔循獻議,因唐室侍讀之號,即創端明學士之名,命馮道等為之。丙子,詔:「故西道行營都招討制置等使、守侍中、監修國史、兼樞密使郭崇韜宜許歸葬,其世業田宅並還與骨肉。故萬州司戶朱友謙可復護國軍節度使、守太師、兼尚書令、河中尹、西平王,萬州原本作萭州,今據歐陽史改正。所有田宅財產,並還與骨肉。」丁丑,西都衙內指揮使張籛進納偽蜀主王衍犀玉帶各二條、馬一百五十匹。初,莊宗遣中宮向延嗣就長安之殺王衍也,旋屬蕭墻之禍,延嗣藏竄,不知所之,而衍之資裝妓樂並為籛所有,復懼事泄,故聊有此獻。
       戊寅,以樞密使安重誨兼領襄州節度使。制下,重誨之黨謂重誨曰:「襄州地控要津,不可乏帥,無宜兼領。」重誨即自陳退,許之。以左金吾大將軍張遵誨為西京副留守、知留守事。辛巳,以衞尉卿李懌為中書舍人,充翰林學士。壬午,以前蔚州刺史張溫為振武留後,以左右廂突陣指揮使康義誠為汾州刺史,以左右廂馬軍都指揮使索自通為忻州刺史。尚父、吳越國王錢鏐遣使進金器五百兩、銀萬兩、綾萬疋謝恩,賜玉冊、金印。初,同光季年,鏐上疏密求玉冊、金印,郭崇韜進議以為不可,而樞密承旨段佪受其重賂,段佪,九國志作段懷,攷歐陽史及通鑑並作段佪,今仍其舊。贊成其事,莊宗即允其請,至是故有貢謝。甲申,幽州節度使、檢校太保李紹斌加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復姓名為趙德鈞。乙酉,詔百官朔望入閤,賜廊下食。自亂離已前,常參官每日朝退賜食于廊下,謂之「廊餐」。乾符之後,百司經費不足,無每日之賜,至是遇入閤即賜之。案五代會要云:明宗初即位,命百官五日一起居,李琪以為非故事,請罷之,惟每月朔望日合入閤賜食。至是宣旨,朔望入閤外,仍五日一起居,遂為定式。
       六月戊子,前襄州節度使李紹珙起復,依前襄州節度使,仍復本姓名曰劉訓。以皇子河中留後從珂為河中節度使,百寮表賀。以翰林承旨、兵部尚書、知制誥盧質為檢校司空,充同州節度使。己丑,以吏部尚書、判太常卿事李琪為御史大夫;以禮部尚書崔恊為太常卿、判吏部尚書銓事;以御史中丞崔居儉為兵部侍郎;以太子賓客蕭頃為禮部尚書。中書奏:「請以九月九日皇帝降誕日為應聖節,休假三日。」從之。故忠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兼尚書令、齊王張全義贈太師,以前尚書右丞崔沂為尚書左丞。丙申,新州留後張庭裕、雲州留後高行珪並正授本軍節度使。丁酉,詔曰:「四夷來王,歷代故事,前後各因強弱,撫制互有典儀。大蕃須示于威容,即于正衙引對;小蕃但推于恩澤,仍于便殿撫懷。憲府奏論,禮院詳酌,皆徵故實,或有明文。正衙威容,正衙原本訛王衞,今據冊府元龜改正。未可全廢;內殿恩澤,且可常行。若遇大蕃入朝,即准舊儀,于正殿排比鋪陳立仗,百官排班,于正門引入對見。」時百寮入閣班退後,却引對朝貢蕃客,御史大夫李琪奏論之,下禮院檢討,而降是命焉。
       戊戌,樞密使安重誨加檢校太保,行兵部尚書事如故。以太子詹事劉岳為兵部侍郎,以太子右庶子王權為戶部侍郎,以太子左庶子任贊為工部侍郎。庚子,荊南節度使、檢校太師、兼尚書令、南平王高季興加守太尉、兼尚書令,澤潞節度使、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孔勍加兼侍中。汴州屯駐控鶴指揮使張諫等謀叛伏誅,以樞密使孔循權知汴州軍州事。甲辰,樞密使孔循加檢校太保、守秘書監,依前充使。己巳,秘書少監姚顗為左散騎常侍,以太子左諭德陸崇為右散騎常侍,以兵部郎中蕭希甫為左諫議大夫,前幽州節度判官呂夢奇為右諫議大夫,以鄴都副留守孫岳為頴州團練使。詔曰:「古者酌禮以制名,懼廢于物;取其難犯而易避,貴便于時。况『徵』『在』二名,抑有前例。以太宗文皇帝自登寶位,不改舊稱,時即臣有世南,官有民部,靡聞曲避,止禁連呼。朕猥以眇躬,託于人上,止遵聖範,非敢自尊。應文書內所有二字,但不連稱,不得迴避。如是臣下之名,不欲與君親同字者,任自改更。」丁未,中書門下奏:「京城潛龍舊宅,望以至德宮為名。」從之。
       戊申,夏州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朔方王李仁福加食邑一千戶。以延州留後高允韜為延州節度使,以利州節度觀察留後張敬詢為利州節度使。劔南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使事孟知祥加檢校太傅、兼侍中,劔南東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董璋加檢校太傅。壬子,鳳翔節度使、檢校太尉、兼中書令李從曮加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汴州知州孔循奏,召集謀亂指揮使趙虔已下三千人並誅族訖。甲寅,以晉州留後符彥超為北京留守,以鎮州副使王建立為鎮州留後,以右龍武統軍安崇阮為晉州留後。荊南節度使高季興上言:「夔、忠、萬三州,舊是當道屬郡,先被西川侵據,今乞却割隸本管。」詔可之,其夔州,偽蜀先曾建節,宜依舊除刺史。案通鑑攷異引十國紀年荊南史:天成元年二月壬辰,請忠、夔、萬州及雲安監隸本道,莊宗許之。詔命未下,莊宗遇弒。六月壬辰,王表求三州,明宗許之。
       秋七月乙卯朔,以太原舊宅為積慶宮。庚申,契丹、渤海國俱遣使朝貢。甲子,詔割韓城、郃陽兩縣屬同州。誅滑州左右崇牙及長劔等軍士數百人,夷其族,作亂故也。其都校于可洪等相次到闕,亦斬于都市。丁卯,以偽蜀守司空、門下侍郎、平章事、晉國公王諧為檢校司空、守陵州刺史,以虢州刺史石潭為耀州團練使。辛未,詔:「諸道節度、刺史、文武將吏,舊進月旦起居表,今後除節度、留後、團練、防禦使,惟正、至進賀表,其四孟月並且止絕。」甲戌,中書門下上言:「宣旨令進納新授諸道判官、州縣官官告敕牒,秪應宣賜。準往例,除將相外,並不賜官誥,即因梁氏起例,凡宣授官,並特恩賜。臣等商量,自兩使判官令錄在京除授者,即于內殿謝恩,便辭赴任,不更進納官誥,判司主簿,不合更許朝對。敕下後,望準舊例處分。」從之。
       乙亥,莊宗皇帝梓宮發引,帝縗服臨送于樓前。是日,葬莊宗于雍陵。雍陵原本作永陵,攷徐無黨五代史注,莊宗陵名雍陵,石晉時避諱稱伊陵。原本「永」字誤,今改正。又,莊宗葬日,通鑑從哀冊文作丙子。是書從實錄作乙亥。鎮州留後王建立奏,涿州刺史劉殷肇不受代,謀叛,昨發兵收掩,擒劉殷肇及其黨一十三人,見折足勘詰。己卯,以比部郎中、知制誥楊凝式為給事中,充史館修撰、判館事;以偽蜀吏部尚書楊玢為給事中,充集賢殿學士、判院事。升應州為彰德軍節度,仍以興唐軍為寰州,隸彰國軍。宰相豆盧革貶辰州刺史,韋說貶敘州刺史,仍令所在馳驛發遣,為諫議大夫蕭希甫疏奏故也。制略曰:「革則縱田客以殺人,說則侵鄰家而奪井,選元亨之上第,改王參之本名。案:王參疑有舛誤,據冊府元龜引薛史亦作王參,今無可攷,姑仍其舊。或主掌三司,委元隨之務局;或陶鎔百里,受長吏之桑田。咸屈塞于平人,互阿私于愛子。任官匪當,黷貨無厭,謀人之國若斯,致主之方安在!既迷理亂,又昧卷舒。而府司案牘爰來,諫署奏章叠至,備彰醜迹,深污明庭。是宜約以三章,投之四裔。其河南府文案及蕭希甫論疏,並宜宣示百寮。」庚辰,賜蕭希甫衣段二十疋、銀器五十兩,賞疏革、說之罪也。宰相鄭珏、任圜再見安重誨,救解革、說,請不復追行後命,又三上表救解,俱留中不報。
       辛巳,以捧聖嚴衞左廂馬步軍都指揮使李從璋領饒州刺史,充大內皇城使。中書門下奏:「條制,檢校官各納尚書省禮錢,舊制太師、太尉納四十千,後減落至二十千;太傅、太保元納三十千,減至十五千;司徒、司空元納二十千,減至一十千;僕射、尚書元納一十五千,減至七千;員外、郎中元納一十千,今納三千四百者。」詔曰;「會府華資,皇朝寵秩,凡霑新命,各納禮錢。爰自近年,多隳舊制,遂致紀綱之地,遽成廢墜之司。況累條流,就從減省,方當提舉,宜振規繩。但緣其間,翊衞勳庸,藩宣將佐,自軍功而遷陟,示恩澤以獎酬,須議從權,不在其例。其餘自不帶平章事、節度使及防禦、團練、刺史、使府副使、行軍已下,三司職掌監務官,州縣官,凡關此例,並可徵納。其檢校官自員外郎至僕射,祇初轉一任納錢,若不改呼,不在徵納。仍委尚書省部司專切檢舉,置曆逐月具數申中書門下。」
       癸未,詔辰州刺史豆盧革可責授費州司戶參軍,敘州刺史韋說可責授夷州司戶參軍,皆員外置同正員,仍令馳驛發遣。甲申,又詔曰:「責授費州司戶參軍豆盧革、夷州司戶參軍韋說等,自居台輔,累換星華,負先皇倚注之恩,失大國燮調之理。朕自登宸極,常委鈞衡,略無謙遜之辭,但縱貪饕之意。除官受賂,樹黨狥私,每虧敬于朕前,徒自尊于人上。道路之諠騰不已,諫臣之條疏頗多,罪狀顯彰,典刑斯舉,合從極法,以塞羣情。尚緣臨御之初,含弘是務,特軫墜泉之慮,爰施解網之仁,曲示優恩,俯寬後命。革可陵州長流百姓,說可合州長流百姓,仍委逐處長知所在。同州長春宮判官、朝請大夫、檢校尚書、禮部郎中、賜紫金魚袋豆盧昇,將仕郎、守尚書屯田員外郎、崇文館學士、賜緋魚袋韋濤等,各因權勢,驟列班行,無才業以可稱,竊寵榮而斯久。比行貶謫,以塞尤違。朕以纂襲之初,含容是務,父既寬于後命,子宜示于特恩,並停見任。」昇、濤即革、說之子也。永樂大典卷七千一百六十三。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