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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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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薛史唐宗室傳,武皇諸子、莊宗諸子、末帝諸子,永樂大典中僅存數語,其全篇已佚。明宗子唯許王從益有全傳,秦王從榮傳尚存一百一十二字。蓋永樂大典割截以歸各韻,其全篇當即在失去諸卷之中,今無可復考,謹據冊府元龜所載以補其闕。復考五代會要、通鑑諸書分註于下,用備後唐諸王之始末焉。
       永王存霸,武皇子,莊宗第二弟,同光三年封。莊宗敗,為軍卒所殺。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歐陽史云:存霸歷昭義、天平、河中三軍節度使,居京師食俸祿而已。趙在禮反,乃遣存霸于河中,莊宗再幸汜水,徙存霸北京留守。通鑑云:李紹榮欲奔河中就永王存霸,從兵稍散,存霸亦帥眾千人棄鎮奔晉陽。又云:存霸至晉陽,從兵逃散俱盡,存霸削髮僧服謁李彥超:「願為山僧,幸垂庇護。」軍士爭欲殺之,彥超曰:「六相公來,當奏取進止。」軍士不聽,殺之于府門之碑下。
       邕王存美,武皇子,莊宗第三弟,同光三年封。莊宗敗,不知所終。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通鑑云:存美以病風偏枯得免,居于晉陽。
       薛王存禮,武皇子,案:薛史不言存禮為武皇第幾子,據五代會要,太祖第二子存美,第三子存霸,第四子存禮,第五子存渥,第六子存乂,第七子存確,第八子存紀。與薛史所敘微有異同。同光三年封。莊宗敗,不知所終。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申王存渥,莊宗第四弟,案歐陽史,存渥與存霸、存紀皆莊宗同母弟。同光三年封。莊宗敗,與劉皇后同奔太原,為部下所殺。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通鑑云:存渥至晉陽,李彥超不納,走至風谷,為其下所殺。
       睦王存乂,莊宗第五弟,同光三年封。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歷鄜州刺史,冊府元龜卷二百五。後以郭崇韜壻為莊宗所殺。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北夢瑣言云:莊宗異母弟存乂,以郭崇韜女壻伏誅。先是,郭崇韜既誅之後,朝野駭惋,議論紛然。莊宗令閹人察訪外事,言存乂于諸將坐上訴郭氏之無罪,其言怨望。又于妖術人楊千郎家飲酒聚會,攘臂而泣。楊千郎者,魏州賤民,自言得墨子術于婦翁,能役使陰物,帽下召食物果實之類。又蒱博必勝,人有拳握之物,以法必取。又說煉丹乾汞,易人形,破扃鐍。貴要間神奇之,官至尚書郎,賜紫,其出入宮禁,承恩用事。皇弟存乂常朋淫于其家,至是與存乂並罹其禍。
       通王存確,莊宗第六弟,雅王存紀,莊宗第七弟,同光三年封。莊宗敗,並為霍彥威所殺。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薛史及五代會要皆止言莊宗有六弟。孝梁紀,太祖有子庭鸞、落落;盧文進傳,莊宗又有弟存矩。薛史宗室傳皆不載。
       魏王繼岌,莊宗子也。案:莊宗紀稱繼岌為第三子,然莊宗長子、次子之名,薛史與五代會要皆不載。莊宗即位于魏州,以繼岌充北都留守,及以鎮州為北都,又命為留守。冊府元龜卷二百八十一。 案五代會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封為魏王。三年,伐蜀,以繼岌為都統,郭崇韜為招討使。十月戊寅,至鳳州,武興軍節度使王承捷以鳳、興、文、扶四州降。甲申,至故鎮,康延孝收興州。時偽蜀主王衍率親軍五萬在利州,令步騎親軍三萬逆戰于三泉,康延孝、李嚴以勁騎三千犯之,蜀軍大敗,斬首五千級,餘各奔潰。王衍聞其敗也,棄利州奔歸西川,斷吉柏津浮梁而去。己丑,繼岌至興州,偽蜀東川節度使宋光葆以梓、綿、劔、龍、普等州來降;武定軍節度使王承肇以洋、蓬、壁三州符印降;興元節度使王宗威以梁、開、通、渠、麟等五州符印送降;階州王承岳納符印;秦州節度使王承休棄城而遁。辛丑,繼岌過利州。戊申,至劔州。己酉,至綿州,王衍遣使上牋乞降。丁巳,入成都。自興師出洛至定蜀,計七十五日,走丸之勢,前代所無。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一。師回,至渭南,聞莊宗敗,師徒潰散,自縊死。
       繼潼、繼嵩、繼蟾、繼嶢並莊宗子,同光三年拜光祿大夫、檢校司徒,未封。莊宗敗,並不知所終。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從璟,明宗長子,性忠勇沈厚,摧堅陷陣,人罕偕焉。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一。從莊宗于河上,累有戰功,莊宗器賞之,用為金鎗指揮使。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一。明宗在魏府為軍士所逼,莊宗詔從璟曰:「爾父于國有大功,忠孝之心,朕自明信,今為亂兵所刧,爾宜自去宣朕旨,無令有疑。」從璟行至中途,為元行欽所制,復與歸洛下。莊宗改其名為繼璟,以為己子,命再往,從璟固執不行,願死于御前,以明丹赤。從莊宗赴汴州,明宗之親舊多策馬而去,左右或勸從璟令自脫,終無行意,尋為元行欽所殺。天成初,贈太保。冊府元龜卷二百八十六。
       秦王從榮,明宗第二子也。明宗踐阼,天成初,授鄴都留守、天雄軍節度使。三年,移北京留守,充河東節度使。四年,入為河南尹。冊府元龜卷二百八十一。一日,明宗謂安重誨曰:「近聞從榮左右有詐宣朕旨,令勿接儒生,儒生多懦,恐鈍志相染。朕方知之,頗駭其事。余比以從榮方幼,出臨大藩,故選儒雅,賴其裨佐。今聞此姦憸之言,豈朕之所望也。」鞫其言者將戮之,重誨曰:「若遽行刑,又慮賓從難處,且望嚴誡。」遂止。永樂大典卷六千七百六十。
       從榮為詩,與從事高輦等更相唱和,自謂章句獨步于一時,有詩千餘首,號曰紫府集。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
       長興中,以本官充天下兵馬大元帥。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九。從榮乃請以嚴衞、捧聖步騎兩指揮為秦府衙兵,每入朝,以數百騎從行,出則張弓挾矢,馳騁盈巷。既受元帥之命,即令其府屬僚佐及四方遊士,各試檄淮南書一道,陳己將廓清宇內之意。初,言事者請為親王置師傅,明宗顧問近臣,執政以從榮名勢既隆,不敢忤旨,即奏云:「王官宜委。」從榮乃奏刑部侍郎劉贊為王傅,又奏翰林學士崔梲為元帥府判官。明宗曰:「學士代予詔令,不可擬議。」從榮不悅,退謂左右曰:「既付以元帥之任,而阻予請僚佐,又未諭制旨也。」復奏刑部侍郎任贊,從之。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九。後舉兵犯宮室,敗死,廢為庶人。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通鑑明宗紀云:己丑,大漸,秦王從榮入問疾,帝俛首不能舉。王淑妃曰:「從榮在此。」帝不應。從榮出,聞宮中皆哭,從榮意帝已殂,明旦,稱疾不入。是夕,帝實小愈,而從榮不知。從榮自知不為時論所與,恐不得為嗣,與其黨謀,欲以兵入侍,先制權臣。壬辰,從榮自河南府常服將步騎千人陳于天津橋。孟漢瓊被甲乘馬,召馬軍都指揮使朱洪實,使將五百騎討從榮。從榮方據胡床,坐橋上,遣左右召康義誠。端門已閉,叩左掖門,從門隙窺之,見朱洪實引騎兵北來,走白從榮,從榮大驚,命取鐵掩心擐之,坐調弓矢。俄而騎兵大至,從榮走歸府,僚佐皆竄匿,牙兵掠嘉善坊潰去。從榮與妃劉氏匿牀下,皇城使安從益就斬之,以其首獻。丙申,追廢從榮為庶人。五代會要云:清泰元年十二月敕:「故庶人從榮,獲罪先帝,貽禍厥身,已歷歲時,未營宅兆。雖軫在原之念,宜從有國之規,且令中書門下商量葬禮。」尋據太常禮院狀奏:「請准唐貞觀中庶人承乾流死黔州,仍葬以公禮。」從之。 五代史補:秦王從榮,明宗之愛子。好為詩,判河南府,辟高輦為推官。輦尤能為詩,賓主相遇甚歡。自是出入門下者,當時名士有若張杭、高文蔚、何仲舉之徒,莫不分廷抗禮,更唱迭和。時干戈之後,武夫用事,睹從榮所為,皆不悅。于是康知訓等竊議曰:「秦王好文,交遊者多詞客,此子若一旦南面,則我等轉死溝壑,不如早圖之。」高輦知其謀,因勸秦王託疾:「此輩以所就之間,須來問候,請大王伏壯士,出其不意皆斬之,庶幾免禍矣。」從榮曰:「至尊在上,一旦如此,得無危乎?」輦曰:「子弄父兵,罪當笞爾,不然則悔無及矣。」從榮猶豫不決,未幾及禍,高輦棄市。初,從榮之敗也,高輦竄于民家,且落髮為僧。既擒獲,知訓以其毀形難認,復使巾幘著緋,騐其真偽,然後用刑。輦神色自若,厲聲曰:「朱衣纔脫,白刃難逃。」觀者笑之。
       從璨,明宗諸子。案:五代會要以從璨為明宗第四子。冊府元龜作諸子,與明宗紀同。今仍其舊。性剛直,好客疏財,意豁如也。天成中,為右衞大將軍,時安重誨方秉事權,從璨亦不之屈,重誨常以此忌之。明宗幸汴,留從璨為大內皇城使。一日,召賓友於會節園,酒酣之後,戲登于御榻。安重誨奏請誅之。詔曰:「皇城使從璨,朕巡幸汴州,使警大內。乃全乖委任,但恣遨遊,于予行從之園,頻恣歌歡之會,仍施峻法,顯辱平人,致彼喧譁,達于聞聽。方當立法,固不黨親,宜貶授房州司戶參軍,仍令盡命。」長興中,重誨之得罪也,命復舊官,仍贈太保。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五。
       許王從益,明宗之幼子也。宮嬪所生,明宗命王淑妃母之,嘗謂左右曰:「惟此兒生于皇宮,故尤所鍾愛。」長興末,封許王。晉高祖即位,以皇后即其姊也,乃養從益于宮中。晉天褔中,以從益為二王後,改封郇國公,食邑三千戶。其後與母歸洛陽守陵。開運末,契丹主至汴,以從益遙領曹州節度使,復封許王,與王妃尋歸西京。會契丹主死,其汴州節度使蕭翰謀歸北地,慮中原無主,軍民大亂,則已亦不能案轡徐歸矣,乃詐稱契丹主命,遣人迎從益于洛陽,令知南朝軍國事。從益與王妃逃于徽陵以避之,使者至,不得已而赴焉。從益于崇元殿見羣官,蕭翰率部眾列拜于殿上,羣官趨拜于殿下,乃偽署王松為左丞相,趙上交為右丞相,李式、翟光鄴為樞密使,王景崇為宣徽使,餘官各有署置。又以北來燕將劉祚為權侍衞使,充在京巡檢。翰北歸,從益餞于北郊。及漢高祖將離太原,從益召高行周、武行德欲拒漢高祖,案:是書但載從益拒漢事,攷宋史趙上交傳云:漢祖將至,從益遣上交馳表獻款。蓋獻款乃淑妃、從益本意也。歐陽史兩存之,其事始備。行周等不從,且奏其事。漢高祖怒,車駕將至闕,從益與王妃俱賜死于私第,時年十七,時人哀之。永樂大典卷六千七百六十。 五代史闕文:漢高祖自太原起軍建號,至洛陽,命郭從義先入京師,受密旨殺王淑妃與許王從益。淑妃臨刑號泣曰:「吾家子母何罪,吾兒既為契丹所立,非敢與人爭國,何不且留吾兒,每年寒食,使持一盂飯灑明宗陵寢。」聞者無不泣下。臣謹案,隱帝朝,詔史臣修漢祖實錄,敘淑妃、從益傳,但云「臨刑之日,焚香俟命」,蓋諱之耳。
       重吉,末帝長子,為控鶴都指揮使。閔帝嗣位,出為亳州團練使。末帝兵起,為閔帝所害。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通鑑云:詔遣殿直楚匡祚執亳州李重吉,幽于宋州。又云:遣楚匡祚殺李重吉于宋州,匡祚榜捶重吉,責其家財。清泰元年,詔贈太尉,仍令宋州選隙地置廟。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五。 案:閔帝有子重哲,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見明宗紀。歐陽史家人傳闕而不載,今附識于此。
       雍王重美,末帝第二子,清泰三年封。晉兵入,與末帝俱自焚死。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 案通鑑云:洛陽自聞兵敗,眾心大震,居人四出,逃竄山谷。門者請禁之,雍王重美曰:「國家多難,未能為百姓主,又禁其求生,徒增惡名耳。不若聽其自便,事甯自還。」乃出令任從所適,眾心差安。又云:皇后積薪欲燒宮室,重美諫曰:「新天子至,必不露居,他日重勞民力,死而遺怨,將安用之。」乃止。案:重美傳,永樂大典原本有闕佚,今附錄通鑑于此,疑通鑑所用即本薛史原文也。
       史臣曰:繼岌以童騃之歲,當統帥之任,雖成功于劔外,尋求死于渭濱,蓋運盡天亡,非孺子之咎也。從璟感厚遇之恩,無苟免之意,死于君側,得不謂之忠乎!從榮以狂躁之謀,賈覆亡之禍,謂為大逆,則近厚誣。從璨為權臣所忌,從益為強敵所脅,俱不得其死,亦良可傷哉!重美聽洛民之奔亡,止母后之燔爇,身雖燼于紅燄,言則耀乎青編。童年若斯,可謂賢矣!永樂大典卷六千七百六十。
       補前魏王繼岌傳:師徒潰散,自縊死。 太平廣記引王氏見聞云:魏王繼岌伐蜀,迴軍在道,而有鄴都之變。莊宗與劉后命內臣張漢賓齎急詔,所在催魏王歸闕。張漢賓乘驛倍道急行,至興元西縣逢魏王,宣傳詔旨。王以本軍方討漢州,康延孝相次繼來,欲候之出山,以陳凱歌,漢賓督之。有軍謀陳岷,比事梁,與漢賓熟,密問張曰:「天子改換,且是何人?」張色莊曰:「我當面奉宣詔魏王,况大軍在行,談何容易。」陳岷曰:「久忝知聞,故敢諮問,兩日來有一信風,新人已即位矣,復何形迹。」張乃說:「來時聞李嗣源過河,未知近事。」岷曰:「魏王且請盤桓,以觀其勢,未可前邁。」張以莊宗命嚴,不敢遷延,督令進發,魏王至渭南,遇害矣。 清異錄:唐褔慶公主下降孟知祥。長興四年,明宗晏駕,唐室亂,莊宗諸兒削髮為苾芻,間道走蜀。時知祥新稱帝,為公主厚待猶子,賜予千計。
       補前秦王從榮傳:復奏刑部侍郎任贊,從之。 宋史趙上交傳:秦王從榮開府兼判軍衞,以上交為虞部員外郎,充六軍諸衞推官。李澣、張沆、魚崇遠皆白衣在秦府,悉與上交友善。累遷司封郎中,充判官。從榮素豪邁,不遵禮法,好昵羣小,上交從容言曰:「王位尊嚴,當修令德以慰民望。王忍為此,獨不見恭世子、戾太子之事乎?」從榮怒,出之。歷涇、秦二鎮節度判官。從榮及禍,僚屬皆坐斥。上交由是知名。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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