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二十四史繁体版
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本书全文检索: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经典古籍15000余本txt格式   正统道藏、续道藏(txt)   白话二十四史txt下载  
二十五史简体txt下载   二十五史繁體txt下载  
       張憲,字允中,晉陽人,世以軍功為牙校。憲始童丱,喜儒學,勵志橫經,不舍晝夜。太原地雄邊服,人多尚武,耻于學業,惟憲與里人藥縱之精力遊學,弱冠盡通諸經,尤精左傳。嘗袖行所業,謁判官李襲吉,一見欣歎。既辭,謂憲曰:「子勉之,將來必成佳器。」石州刺史楊守業喜聚書,以家書示之,聞見日博。
       莊宗為行軍司馬,廣延髦俊,素知憲名,令朱守殷齎書幣延之,歲餘釋褐交城令,秩滿,莊宗嗣世,補太原府司錄參軍。時霸府初開,幕客馬郁、王緘,燕中名士,盡與之遊。十二年,莊宗平河朔,念藩邸之舊,徵赴行臺。十三年,授監察,賜緋,署魏博推官,自是恆簪筆扈從。十五年,王師戰胡柳,周德威軍不利,憲與同列奔馬北渡,梁軍急追,殆將不濟。至晚渡河,人皆陷水而沒,憲與從子朗履氷而行,將及岸,氷陷,朗泣,以馬箠引之,憲曰:「吾兒去矣,勿使俱陷。」朗曰:「忍季父如此,俱死無恨。」朗偃伏引箠,憲躍身而出。是夜,莊宗令于軍中求憲,或曰:「與王緘俱歿矣。」莊宗垂涕求尸,數日,聞其免也,遣使慰勞。尋改掌書記、水部郎中,賜金紫,歷魏博觀察判官。從討張文禮,鎮州平,授魏、博、鎮、冀十郡觀察判官,改考功郎中,兼御史中丞,權鎮州留事。莊宗即位,詔還魏都,授尚書工部侍郎,充租庸使。八月,改刑部侍郎,判吏部銓,兼太清宮副使。莊宗遷洛陽,以憲檢校吏部尚書、興唐尹、東京副留守,知留守事。憲學識優深,尤精吏道,剖析聽斷,人不敢欺。
       三年春,車駕幸鄴,時易定王都來朝,宴于行宮,將擊鞠。初,莊宗行即位之禮,卜鞠場吉,因築壇于其間,至是詔毀之。憲奏曰:「即位壇是陛下祭接天神受命之所,自風燥雨濡之外,不可輒毀,亦不可修。魏繁陽之壇,漢氾水之壇,到今猶有兆象。存而不毀,古之道也。」即命治之于宮西。數日,未成。會憲以公事獲譴,閤門待罪,上怒,戒有司速治行宮之庭,礙事者畢去,竟毀即位壇。案:歐陽史作場未成,莊宗怒,命兩虞候亟毀壇以為場,與是書異。通鑑從歐陽史。憲私謂郭崇韜曰:「不祥之甚,忽其本也。」
       秋,崇韜將兵征蜀,以手書告憲曰:「允中避事久矣,余受命西征,已奏還公黃閤。」憲報曰:「庖人之代尸祝,所謂非吾事也。」時樞密承旨段佪當權任事,以憲從龍舊望,不欲憲在朝廷。會孟知祥鎮蜀川,選北京留守,佪揚言曰:「北門,國家根本,非重德不可輕授,今之取才,非憲不可。」趨時者因附佪勢,巧中傷之。又曰:「憲有相業,然國祚中興,宰相在天子面前,得失可以改作,一方之事,制在一人,惟北面事重。」十一月,授憲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吏部尚書、太原尹、北京留守,知府事。
       四年二月,趙在禮入魏州,時憲家屬在魏,關東俶擾,在禮善待其家,遣人齎書至太原誘憲。憲斬其使,書不發函而奏。既而明宗為兵眾所劫,諸軍離散,地遠不知事實,或謂憲曰:「蜀軍未至,洛陽窘急,總管又失兵權,制在諸軍之手,又聞河朔推戴,事若實然,或可濟否?」憲曰:「治亂之機,間不容髮,以愚所斷,事未可知。愚聞藥縱之言,總管德量仁厚,素得士心,餘勿多言,志此而已。」四月五日,李存渥自洛陽至,案:存渥,歐陽史作永王存霸。攷唐家人傳,存渥與劉皇后同奔至風谷,為部下所殺,是存渥未至太原,其至太原者,存霸也。是傳作存渥,疑誤。口傳莊宗命,並無書詔,惟云天子授以隻箭,傳之為信。眾心惑之,時事莫測。左右獻畫曰:「存渥所乘馬,已戢其飾,復召人謀事,必行陰禍,因欲據城。寕我負人,宜早為之所,但戮呂、鄭二宦,且繫存渥,徐觀其變,事萬全矣。」憲良久曰:「吾本書生,無軍功而致身及此,一旦自布衣而紆金紫,向來仕宦非出他門,此畫非吾心也。事苟不濟,以身徇義。」東都事略張昭傳:昭勸憲奉表明宗以勸進,憲曰:「吾書生也,天子委以保釐之任,吾豈苟生者乎!」昭曰:「此古之大節,公能行之,忠臣也。」憲既死,論者以昭能成憲之節。翌日,符彥超誅呂、鄭,軍城大亂,燔剽達曙。憲初聞有變,出奔沂州。既而有司糾其委城之罪,四月二十四日,賜死于晉陽之千佛院。幼子凝隨父走,亦為收者加害。明宗郊禮大赦,有司請昭雪,從之。憲沉靜寡欲,喜聚圖書,家書五千卷,視事之餘,手自刊校。善彈琴,不飲酒,賓僚宴語,但論文嘯咏而已,士友重之。
       憲長子守素,仕晉,位至尚書郎。永樂大典卷六千三百五十。
       王正言,鄆州人。父志,濟陰令。正言早孤貧,從沙門學,工詩,密州刺史賀德倫令歸俗,署郡職。德倫鎮青州,表為推官,移鎮魏州,改觀察判官。莊宗平定魏博,正言仍舊職任,小心端慎,與物無競。嘗為同職司空頲所陵,正言降心下之,頲誅,代為節度判官。同光初,守戶部尚書、興唐尹。
       時孔謙為租庸副使,常畏張憲挺特,不欲其領使,乃白郭崇韜留憲于魏州,請宰相豆盧革判租庸。未幾,復以盧質代之。孔謙白云:「錢穀重務,宰相事多,簿籍留滯。」又云:「盧質判二日,便借官錢,皆不可任。」意謂崇韜必令己代其任,時物議未允而止,謙沮喪久之。李紹宏曰:「邦計國本,時號怨府,非張憲不稱職。」即日徵之。孔謙、段佪白崇韜曰:「邦計雖重,在侍中眼前,但得一人為使即可。魏博六州戶口,天下之半,王正言操守有餘,智力不足,若朝廷任使,庶幾與人共事,若專制方隅,未見其可。張憲才器兼濟,宜以委之。」崇韜即奏憲留守魏州,徵王正言為租庸使。正言在職,主諾而已,權柄出于孔謙。正言不耐繁浩,簿領縱橫,觸事遺忘,物論以為不可,即以孔謙代之,正言守禮部尚書。
       三年冬,代張憲為興唐尹,留守鄴都。時武德使史彥瓊監守鄴都,廩帑出納,兵馬制置,皆出彥瓊,將佐官吏頤指氣使,正言不能以道御之,但趑趄聽命。至是,貝州戍兵亂,入魏州,彥瓊望風敗走,亂兵剽劫坊市。正言促召書吏寫奏章,家人曰:「賊已殺人縱火,都城已陷,何奏之有。」是日,正言引諸僚佐謁趙在禮,通鑑:正言索馬,不能得,乃帥僚佐步出府門謁在禮。望塵再拜請罪。在禮曰:「尚書重德,勿自卑屈,余受國恩,與尚書共事,但思歸之眾,倉卒見迫耳。」因拜正言,厚加慰撫。明宗即位,正言求為平盧軍行軍司馬,因以授之,竟卒于任。永樂大典卷六千八百五十。
       胡裝,禮部尚書曾之孫。汴將楊師厚之鎮魏州,裝與副使李嗣業有舊,因往依之,薦授貴鄉令。及張彥之亂,嗣業遇害,裝罷秩,客于魏州。莊宗初至,裝謁見,求假官,司空頲以其居官貪濁,不得調者久之。
       十三年,莊宗還太原,裝候于離亭,謁者不納,乃排闥而入,曰:「臣本朝公卿子孫,從兵至此。殿下比興唐祚,勤求英俊,以壯霸圖。臣雖不才,比于進九九,納豎刁、頭須,亦所庶幾,而羈旅累年,執事者不垂顧錄,臣不能赴海觸樹,走胡適越,今日歸死于殿下也。」莊宗愕然曰:「孤未之知,何至如是!」賜酒食慰遣之,謂郭崇韜曰:「便與擬議。」是歲,署館驛巡官,未幾,授監察御史裏行,遷節度巡官,賜緋魚袋,尋歷推官、檢校員外郎。裝學書無師法,工詩非作者,僻于題壁,所至宮亭寺觀,必書爵里,人或譏之,不以為愧。時四鎮幕賓皆金紫,裝獨耻銀艾。十七年,莊宗自魏州之德勝,與賓僚城樓餞別,既而羣僚離席,裝獨留,獻詩三篇,意在章服。莊宗舉大鍾屬裝曰:「員外能釂此乎?」裝飲酒素少,略無難色,為之一舉而釂,莊宗即解紫袍賜之。
       同光初,以裝為給事中,從幸洛陽。時連年大水,百官多窘,裝求為襄州副使。四年,洛陽變擾,節度使劉訓以私忿族裝,誣奏云裝欲謀亂,人士寃之。永樂大典卷二千二百四十三。
       崔貽孫,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貽孫字伯垂。祖元亮,左散騎常侍。世系表:元亮字晦叔,虢州刺史。父芻言,潞州判官。貽孫以門族登進士第,以監察升朝,歷清資美職。及為省郎,使于江南迴,以櫜裝營別墅于漢上之穀城,退居自奉。清江之上,綠竹遍野,狹徑深密,維舟曲岸,人莫造焉,時人甚高之。及李振貶均州,貽孫曲奉之。振入朝,貽孫累遷丞郎。同光初,除吏部侍郎,銓選疎謬,貶官塞地,馳驛至潞州,致書于府帥孔勍曰:「十五年穀城山裏,自謂逸人;二千里沙塞途中,今為逐客。」勍以其年八十,奏留府下。明年,量移澤州司馬,遇赦還京。宰相鄭珏以婣戚之分,復擬吏部侍郎,天官任重,昏耄罔知,後遷禮部尚書致仕而卒。北夢瑣言:崔貽孫年過八十,求進不休,囊橐之資,素有貯積,性好干人,喜得小惠。有子三人,自貽孫左降之後,各于舊業爭分其利,甘旨醫藥,莫有奉者。貽孫以書責之云:「生有明君宰相,死有天曹地府,吾雖考終,豈放汝耶!」永樂大典卷二千七百四十。
       孟鵠,魏州人。莊宗初定魏博,選幹吏以計兵賦,以鵠為度支孔目。明宗時,為邢洺節度使,每曲意承迎,明宗甚德之。及孔謙專典軍賦,徵督苛急,明宗嘗切齒。及即位,鵠自租庸勾官擢為客省副使、樞密承旨,租庸勾官,北夢瑣言作三司勾押官。遷三司副使,出為相州刺史。會范延光再遷樞密,乃徵鵠為三司使。初,鵠有計畫之能,及專掌邦賦,操刺依違,名譽頓減。期年發疾,求外任,仍授許州節度使,謝恩退。帝目送之,顧謂侍臣曰:「孟鵠掌三司幾年,得至方鎮?」范延光奏曰:「鵠于同光世已為三司勾官,天成初為三司副使,出刺相州,入判三司又二年。」帝曰:「鵠以幹事,遽至方鎮,爭不勉旃。」鵠與延光俱魏人,厚相結託,暨延光掌樞務,援引判三司,又致節鉞,明宗知之,故以此言譏之。到任未周歲卒。贈太傅。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一百六十。
       孫岳,稷州人也。強幹有才用,歷府衞右職。天成中,為潁耀二州刺史、閬州團練使,所至稱治,遷鳳州節度使。受代歸京,秦王從榮欲以岳為元帥府都押衙,事未行,馮贇舉為三司使,時預密謀。朱、馮患從榮之恣橫,岳曾極言其禍之端,康義誠聞之不悅。及從榮敗,義誠召岳同至河南府檢閱府藏,時紛擾未定,義誠密遣騎士射之,岳走至通利坊,為騎士所害,識與不識皆痛之。子璉,歷諸衞將軍、藩閫節度副使。永樂大典卷三千五百九十一。
       張延朗,汴州開封人也。事梁,以租庸吏為鄆州糧料使。明宗克鄆州,得延朗,復以為糧料使,後徙鎮宣武、成德,以為元從孔目官。長興元年,始置三司使,拜延朗特進、工部尚書,充諸道鹽鐵轉運等使,兼判戶部度支事,詔以延朗充三司使。永樂大典卷六千三百五十一。
       末帝即位,授禮部尚書,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判三司。延朗再上表辭曰:
       臣濫承雨露,擢處鈞衡,兼叨選部之銜,仍掌計司之重。况中省文章之地,洪鑪陶鑄之門,臣自揣量,何以當處。是以繼陳章表,疊貢情誠,乞請睿恩,免貽朝論。豈謂御批累降,聖旨不移,決以此官,委臣非器,所以強收涕泗,勉遏怔忪,重思事上之門,細料盡忠之路。竊以位高則危至,寵極則謗生,君臣莫保于初終,分義難防于毀譽。臣若保茲重任,忘彼至公,狥情而以免是非,偷安而以固富貴,則內欺心腑,外負聖朝,何以報君父之大恩,望子孫之延慶。臣若但行王道,唯守國章,任人必取當才,決事須依正理,確違形勢,堅塞倖門,則可以振舉弘綱,彌縫大化,助陛下含容之澤,彰國家至理之風,然而讒邪者必起憾詞,憎嫉者寕無謗議。或慮至尊未悉,羣謗難明,不更拔本尋源,便俟甘瑕受玷,臣心可忍,臣耻可消。只恐山林草澤之人,稱量聖制;冠履軒裳之士,輕慢朝廷。
       臣又以國計一司,掌其經費,利權二務,職在捃收。將欲養四海之貧民,無過薄賦;贍六軍之勁士,又藉豐儲。利害相隨,取與難酌,若使罄山採木,竭澤求魚,則地官之教化不行,國本之傷殘益甚,取怨黔首,是黷皇風。况諸道所徵賦租,雖多數額,時逢水旱,或遇蟲霜,其間則有減無添,所在又申逃係欠。乃至軍儲官俸常汲汲于供須 ,夏稅秋租每懸懸于繼續。况今內外倉庫多是罄空,遠近生民或聞饑歉。伏見朝廷尚添軍額,更益師徒,非時之博糴難為,異日之區分轉大。竊慮年支有闕,國計可憂。望陛下節例外之破除,放諸項以儉省,不添冗食,且止新兵,務急去繁,以寬經費,減奢從儉,漸俟豐盈,則屈者知恩,叛者從化,弭兵有日,富俗可期。
       臣又聞治民尚清,為政務易,易則煩苛並去,清則偏黨無施,若擇其良牧,委任正人,則境內蒸黎必獲蘇息,官中倉庫亦絕侵欺。伏望誡見在之處官,無乖撫俗;擇將來之蒞事,更審求賢。儻一一得人,則農無所苦;人人致理,則國復何憂。但奉公善政者,不惜重酬,昧理無功者,勿頒厚俸,益彰有道,兼絕狥情。伏望陛下,念臣布露之前言,閔臣驚憂于後患,察臣愚直,杜彼讒邪,臣即但副天心,不防人口,庶幾萬一,仰答聖明。
       末帝優詔答之,召于便殿,謂之曰:「卿所論奏,深中時病,形之切言,頗救朕失。國計事重,日得商量,無勞過慮也。」延朗不得已而承命。
       延朗有心計,善理繁劇。晉高祖在太原,朝廷猜忌,不欲令有積聚,係官財貨留使之外,延朗悉遣取之,晉高祖深銜其事。及晉陽起兵,末帝議親征,然亦采浮論,不能果決,延朗獨排眾議,請末帝北行,識者韙之。晉高祖入洛,送臺獄以誅之。其後以選求計使,難得其人,甚追悔焉。永樂大典卷一萬七千九百一十。
       劉延皓,應州渾源人。祖建立,父茂成,案:歐陽史作茂威。皆以軍功推為邊將。延皓即劉后之弟也。案通鑑攷異引廢帝實錄,以延皓為劉后之姪,與是書異。歐陽史、通鑑俱從是書。末帝鎮鳳翔,署延皓元隨都校,奏加檢校戶部尚書。清泰元年,除宮苑使,加檢校司空,俄改宣徽南院使、檢校司徒。二年,遷樞密使、太保,出為鄴都留守、案:歐陽史作天雄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延皓御軍失政,為屯將張令昭所逐,出奔相州,尋詔停所任。及晉高祖入洛,延皓逃匿龍門廣化寺,數日,自經而死。延皓始以后戚自藩邸出入左右,甚以溫厚見稱,故末帝嗣位之後,委居近密。及出鎮大名,而所執一變,掠人財賄,納人園宅,聚歌童為長夜之飲,而三軍所給不時,內外怨之,因為令昭所逐。時執政以延皓失守,請舉舊章,末帝以劉后內政之故,止從罷免而已,由是清泰之政敝矣。永樂大典卷九千九十九。
       劉延朗,宋州虞城人也。末帝鎮河中時,為軍城馬步都虞候,後納為腹心。及鎮鳳翔,署為孔目吏。末帝將圖起義,為捍禦之備,延朗計公私粟帛,以贍其急。及西師納降,末帝赴洛,皆無所闕焉,末帝甚賞之。清泰初,除宣徽北院使,案歐陽史:廢帝既立,以延朗為莊宅使。俄以劉延皓守鄴,改副樞密使,累官至檢校太傅。時房暠為樞密使,但高枕閑眠,啟奏除授,一歸延朗,由是得志。凡藩侯郡牧,自外入者,必先賂延朗,後議進貢,賂厚者先居內地,賂薄者晚出邊藩,故諸將屢有怨訕,末帝不能察之。及晉高祖入洛,延朗將竄于南山,與從者數輩過其私第,指而歎曰:「我有錢三十萬貫聚于此,不知為何人所得。」其愚暗如此。尋捕而殺之。永樂大典卷九千九十九。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二十四史简体版txt格式下载
二十四史白话版txt格式下载
文学100    中医资源网    中医文档网    心典资源站   
本站二十四史书籍均为网上普遍流行的作品,为便于大家教学、科研以及学习爱好等用途,本站将其搜集整理,以方便大家使用,
本站不可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本站某部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本站将表示非常抱歉!请您马上联系本站,本站一经核实,立即删除。
由于资料来源于网络,且数量众多,本站不可能进行校对,在严谨的场合下使用时,一定要核对正规出版物。
电子邮箱:my24shi@126.com  沪ICP备11008129-15
Copyright @2022 24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