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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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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茂貞,本姓宋,名文通,深州博野人。祖鐸,父端。唐乾符中,鎮州有博野軍,宿衞京師,屯于奉天,文通時隷本軍為市巡,累遷至隊長。黃巢犯闕,博野軍留于鳳翔,時鄭畋理兵于岐下,畋遣文通以本軍敗尚讓之眾于龍尾坡,以功為神策軍指揮使。朱玫之亂,唐僖宗再幸興元,文通扈蹕山南,論功第一,遷檢校太保、同平章事、洋蓬壁等州節度使,賜姓,名茂貞,僖宗親為製字曰正臣。光啟二年,王行瑜殺朱玫于京師,李昌符擁兵于岐下,詔茂貞與陳佩等討之。三年,誅昌符,車駕還京,以茂貞為鳳翔節度使,加檢校太尉、兼侍中、隴西郡王。
       大順二年,觀軍容使楊復恭得罪,奔山南,與楊守亮據興元叛,茂貞與王行瑜討平之。詔以宰相徐彥若鎮興元,茂貞違詔,表其假子繼徽為留後,堅請旄鉞,昭宗不得已而授之。自是茂貞恃勳恣橫,擅兵窺伺,頗干朝政,始萌問鼎之志矣。既而逐涇原節度使張球、洋州節度使楊守忠、鳳州刺史滿存,皆奪據其地,奏請子弟為牧伯,朝廷不能制。大臣奏議言其過者,茂貞即上章論列,辭旨不遜,姦邪者因之附麗,遂成朋黨,朝政于是隳焉。昭宗性英俊,不任其逼,欲加討伐。乾寕初,命宰臣杜讓能調發軍旅,師未越境,為茂貞所敗。茂貞乘勝進屯三橋,京師大震,士庶奔散,天子乃誅中尉西門君遂、李周潼等謝之。茂貞嚴兵不解,勢將指闕,抗言讓能之罪,誅之方罷。及韋昭度、李谿為相,茂貞聽崔昭緯之邪說,復沮其事,表昭度等無相業,不可置之台司,恐亂天下。詔報曰:「軍旅之事,吾則與藩臣圖之,朝廷命相,出自朕懷。」又請授王珙河中節度使,詔報曰:「太原表先至,已許王珂,不可追改。」乾寕二年五月,茂貞與王行瑜、韓建稱兵入覲,京師震恐,天子御樓待之,抗表請殺宰相韋昭度、李谿以謝天下,移王珙于河中。既還,留其假子繼鵬宿衞,即閰珪也。
       時後唐武皇上表,請討三鎮以寕關輔。是歲七月,太原之師至河中,繼鵬與中尉景宣之子繼晟迫車駕幸鳳翔,昭宗曰:「太原軍未至,鑾輿不可輙動,朕與諸王固守大內,卿等安輯京師;如太原實至,吾可以方略制之。」繼鵬與景宣、中尉駱全瓘因燔燒東巿,中夜大譟。昭宗登承天門樓避亂,令捧日都將李雲守樓下,案:新唐書及通鑑俱作李筠,薛史韓建傳亦作李筠,惟此傳作李雲。繼鵬率眾攻雲。昭宗憑軒慰諭,繼鵬彎弧大呼,矢拂御衣,中樓桷。侍臣掖昭宗下樓還宮,繼鵬即縱火攻宮門。昭宗召諸王謀其所向,李雲奏曰:「事急矣,請且幸臣營。」雲乃與扈蹕都將李君慶衞昭宗出啟夏門,駐華嚴寺。晡晚,出幸南山之莎城,駐于石門山之佛寺。是月,武皇至渭北,遣副使王環奉表行在,昭宗以武皇為行營都統,進討邠、岐。茂貞懼,斬繼鵬、繼晟,上表待罪,昭宗原之,武皇曰:「不誅茂貞,關輔無由寕謐。」時附茂貞者奏云:「若太原盡殄邠、岐,必入關輔,京師憂未艾也。」乃詔武皇與茂貞和。乃行瑜誅,武皇班師,茂貞怨望驕橫如故。
       明年五月,制授茂貞東川節度使。仍命通王、覃王治禁軍于闕下,如茂貞違詔,即討之。茂貞懼,將赴鎮。王師至興平,夜自驚潰,茂貞因出乘之,官軍大敗。車駕倉卒出幸華州,茂貞之眾因犯京師,焚燒宮闕,大掠坊巿而去,自此長安大內盡為丘墟矣。四年,昭宗復命宰臣孫偓統軍進討,韓建諫止,令茂貞上章請雪,光化中,加茂貞尚書令、岐王,令其子繼筠以兵宿衞。
       天復元年十月,梁祖攻同、華,勢逼京師。十一月六日,繼筠與中尉韓全誨刼昭宗幸鳳翔,茂貞遂與全誨矯詔徵兵天下,將討梁祖。宰相崔裔召梁祖引四鎮之兵屯岐下,重溝複壘圍守。三年,茂貞山南諸州盡為王建所陷,涇、原、秦、隴、邠、鄜、延、夏皆降于汴。茂貞獨據孤城,內外援絕,乃請車駕還京,求和于汴,即斬韓全誨等二十人首級送于梁祖。自是兵力殫盡,垂翅不振,懼梁祖復討,請落尚書令,許之。九國志李彥琦傳:彥琦本姓楊氏,鳳翔李茂貞委以心腹之任,易姓李氏,齒于諸子。後昭宗西幸,梁祖迎駕,攻逼岐下者累年,及昭宗東還,長圍方解。大軍之後,府庫空竭,彥琦請使甘州以通回鶻,往復二載,美玉、名馬相繼而至,所獲萬計,茂貞賴之。及梁祖建號,茂貞與王建會兵于太原,志圖興復,竟無成功。茂貞疆土危蹙,不遂僭竊之志,但開岐王府,署天官,目妻為皇后,鳴鞘掌扇,宣詞令,一如王者之制,然尚行昭宗之正朔焉。茂貞鼠形,多智數,軍旅之事,一經耳目,無忘之者。性至寬,有部將符道昭者,人或告其謀變,茂貞親至其家,去其爪牙,熟寢經宿而還。軍士有鬬而訴者,茂貞曰:「喫令公一碗不托,與爾和解。」遂致上下服之。尤善事母,母終,茂貞哀毀幾滅性,聞者嘉之。但御軍整眾,都無紀律,當食則造庖厨,往往席地而坐,內外持管鑰者,亦呼為司空太保,與夫細柳、大樹之威名,蓋相遠矣。及莊宗平梁,茂貞自為季父,以書賀之。及聞莊宗入洛,懼不自安,方上表稱臣,尋遣其子繼曮來朝,詔茂貞仍舊官,進封秦王,所賜詔敕不名。又以茂貞宿望耆老,特加優禮。及疾篤,遣中使賜醫藥問訊。同光二年夏四月薨,年六十九。諡曰忠敬。子從曮嗣。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九十。
       從曮,茂貞之長子也。未冠,授諮議參軍,賜緋魚袋,尋遷領彭州副使、鳳翔衙內都指揮使。天復中,自秦王府行軍司馬、檢校太傅出為涇州兩使留後。茂貞尋承制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兼侍中,四鎮北庭行軍、彰義軍節度使。及唐莊宗平梁,茂貞令從曮入覲,制加從曮兼中書令。俄而茂貞薨,遺奏權知鳳翔軍府事,詔起復,授鳳翔節度、管內觀察處置等使。三年九月,以魏王繼岌伐蜀,詔充供軍轉運應接使。四年正月,蜀平,繼岌命部署王衍一行東下,至岐,監軍使柴重厚不與符印,促令赴闕。從曮至華下,聞內難歸鎮。明宗詔誅重厚,從曮以軍民不擾,重厚之力也,不以前事為隙,上表論救,事雖不允,時議嘉之。天成元年五月,制落起復,加檢校太師。其年九月,敕曰:「李從曮等世聯宗屬,任重藩宣,慶善有稱,忠勤甚著。既預維城之列,宜新定體之文,是降寵光,以隆敦敘,俾煥承家之美,貴崇猶子之規,宜于『曮』、『昶』、『照』上改稱『從』。」自長興元年,明宗有事于南郊,從曮入覲,禮畢,移鎮汴州。四年,復入覲,改天平軍節度使。及唐末帝起兵于岐下,盡取從曮家財器仗,以助軍須。末帝發離岐城,吏民扣馬,乞以從曮為帥,末帝許之。清泰初,即以從曮復為鳳翔節度使,仍封秦國公。晉高祖登極,繼封岐王、秦王,累食邑至一萬五千戶,食實封一千五百戶。少帝嗣位,加守太保。開運三年冬,卒于鎮,年四十九。
       從曮少敏悟,善筆札,性柔和,無節操。當莊宗新有天下,因入覲,獻寶裝針珥于皇后宮,時以為佞。但進退閑雅,慕士大夫之所為,有請謁者,無賢不肖皆盡其敬。鎮于岐山,前後二紀,每花繁月朗,必陳勝會以賞之,客有困于酒者,雖吐茵墮幘而無厭色。左右或有過,未嘗笞責。先人汧、隴之間,有田千頃,竹千畝,恐奪民利,不令理之,致岐陽父老再陳借寇之言,良有以也。
       子永吉,歷數鎮行軍司馬。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九十。 五代史補:李曮,岐王之子,昆仲間第六,官至中書令,世謂之「六令公」。性情好戲,為鳳翔節度,因生辰,隣道持賀禮,使畢至。有魏博使少年如美婦人,秦鳳使矬陋且多髯,二人坐又相接,而魏使在下,曮因曰:「二使車一妍一醜,何不相嘲以為樂事。」魏博使恃少俊,先起曰:「今日不幸與水草大王接席。」秦鳳使徐起應曰:「水草大王不敢承命,然吾子容貌如此,又坐次相接,得非水草大王夫人耶?」在坐皆笑。
       從昶,茂貞之第二子也。十餘歲,署本道中軍使。後唐同光中,茂貞疾,從昶年十五,遣代兄從曮為涇州兩使留後,朝廷尋加節制。天成中,明宗即位,改鎮三峯,累官至檢校太保。會郊天大禮,表請入覲,以恩加檢校太傅。俄有代歸闕,授左驍衞上將軍,改右龍武統軍。未幾,出鎮許田,在鎮三年。清泰中,復入為右龍武統軍,再遷左龍武統軍。晉天福三年冬,卒于官,時年四十。贈太尉。
       從昶生于紈綺,少習華侈,以逸遊讌樂為務,而音律圖畫無不通之。然性好談笑,喜接賓客,以文翰為賞,曾無虛日。復篤信釋氏,時岐下有僧曰阿闍黎,通五天竺語,為士人所歸。從昶凡歷三鎮,無尤政可褒,無苛法可貶,人用安之,亦將門之令嗣也。
       弟從照,歷隴州刺史、諸衞大將軍,卒。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九十。
       茂勳,茂貞之從弟也。唐末,為鳳翔都將,茂貞表為鄜州節度使,累官至兼侍中。梁祖之圍鳳翔也,茂勳兵屯岐山,梁祖以羸師誘之,命孔勍潛率勁兵襲下鄜州,盡俘其家,茂勳遂歸于梁,改名周彝,署元帥府行軍司馬。開平中,為河陽節度使,從梁祖伐鎮州,圍棗強縣,時有一民縋城而出,茂勳納之而不疑。一日,其民竊發,以木檐擊茂勳,踣于地,案通鑑攷異引唐餘錄云:棗強民欲擊梁祖,誤中茂勳。蓋傳聞之異辭也,附識于此。賴左右救至僅免。居無何,遷金吾上將軍,副王瓚將兵于景店,瓚令分屯西寨,莊宗擊而敗之,降為左衞上將軍。逾年,以太子太傅致仕。同光中,復名茂勳。天成初,以疾卒于洛陽。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九十。
       高萬興,河西人。祖君佐,鄜延節度判官。父懷遷,都押衙。萬興與弟萬金俱有武幹,效用于本軍。河西自王行瑜敗後,郡邑皆為李茂貞之所強據,以其將胡敬璋為節度使,萬興為敬璋騎將,昆弟俱有戰功。邠州節度使楊崇本者,茂貞之假子也,號李繼徽。梁祖既弒昭宗,茂貞、繼徽與西川王建之師會于岐陽,以圖興復,皆陳兵關輔,梁祖遣將王重師守雍州、劉知俊守同州以拒之。天祐五年冬,敬璋卒,卒原本訛平,今據文改正。崇本以其愛將劉萬子為鄜延帥,萬子以兇暴而失士心。又,崇本為汴人所攻。六年二月,萬子葬敬璋,將佐皆集于葬所,萬興、萬金因會縱兵攻萬子,殺之,歸款于汴。梁祖以萬興為鄜延招撫使,與劉知俊合兵攻收鄜、坊、丹、延等州,梁祖乃分四州為二鎮,以萬興、萬金皆為帥。及萬金卒,梁祖以萬興兼彰武、保大兩鎮,累加至太師、中書令,封北平王。莊宗定河洛,萬興來朝,預郊禮陪位,既還鎮,復以舊爵授之。同光三年十二月,卒于位,以其子允韜權典留後。永樂大典卷五千五百三十八。
       允韜,字審機。初仕梁朝,起家授同州別駕,尋加檢校右僕射,改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充保大軍內外馬步軍指揮使。唐同光中,檢校太保,充保大軍兩使留後。萬興卒,允韜自理所奔喪。天成初,起復檢校太傅,充延州節度使。長興元年,移鎮邢州,頃之,為右龍武統軍,未幾,授滑州節度使。清泰二年八月,卒于任,年四十二。詔贈太師。永樂大典卷五千五百三十八。
       韓遜,本靈州之列校也。會唐季之亂,因據有其地,朝廷乃授以節鉞。梁初,累加檢校太尉、同平章事。開平中,梁將劉知俊自同州叛歸鳳翔,李茂貞以地褊不能容,乃借兵以窺靈武,且圖牧圉之地。知俊乃帥邠、岐、秦、涇之師數萬攻遜于靈州,遜極力以拒之,久之,知俊遁去。梁祖嘉之,自是累加官至中書令,封潁川郡王。遜亦善于為理,部民請立生祠堂于其地,梁祖許之,仍詔禮部侍郎薛廷珪撰文以賜之,其廟至今在焉。貞明初,遜卒于鎮。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七。
       洙,遜之子也。遜卒,三軍推為留後,梁末帝聞之,起復正授靈武節度使、特進、檢校太傅、同平章事。貞明四年春,靈武將軍尚貽敏等上言,洙已服闋,乞落起復。梁末帝令中書商量,宰臣奏曰:「舊例藩鎮起復,如先人已是一品階,即與加爵;如未是一品階,即合加階。」乃授洙開府儀同三司。唐莊宗、明宗累加官爵。天成四年夏,洙卒,朝廷以其弟澄為朔方軍節度觀察留後。是歲,有列校李賓作亂,部內不安,乃遣使上表請帥于朝廷,明宗命前磁州刺史康福為朔方河西等軍節度、靈威雄警涼等州觀察處置度支、溫池榷稅等使,仍遣福領兵萬人赴鎮,其後靈武遂受代焉。永樂大典卷三千六百七十五。
       李仁福,世為夏州牙將,本拓拔氏之族也。唐乾符中,有拓拔思恭,案:思恭,歐陽史作思敬。為夏州節度使,廣明之亂,唐僖宗在蜀,詔以思恭為京城西北收復都統,預破黃巢有功,僖宗賜姓,故仁福亦以李為氏。思恭卒,弟思諫繼之。梁開平元年,授思諫檢校太尉、兼侍中。二年,思諫卒,三軍立其子彝昌為留後,尋起復,正授旄鉞。三年春,牙將高宗益等作亂,彝昌遇害,時仁福為蕃部指揮使,本州軍吏迎立仁福為帥。其年四月,梁祖降制授仁福檢校司空,充定難軍節度使。未幾,後唐武皇遣大將周德威會邠、鳳之師五萬同攻夏州,仁福固守月餘,梁援軍至,德威遁去,梁祖喜之,超授檢校太保、同平章事。仁福自梁貞明、龍德及後唐同光中,累官至檢校太師、兼中書令,封朔方王。長興四年三月,卒于鎮。其年追封虢王。子彝超嗣。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三。
       彝超,仁福之次子也。歷本州左都押牙、防遏使,仁福卒,三軍立為帥,矯為仁福奏云:「臣疾已甚,已委彝超權知軍州事,乞降真命。」明宗聞之,遂以彝超為延州留後,以延帥安從進為夏州留後。朝廷慮不從命,詔邠州節度使藥彥稠、宮苑使安從益等率師援送從進赴鎮,仍降詔諭之云:
       近據西北藩鎮奏,定難軍節度使李仁福薨。朕以仁福自分戎閫,遠鎮塞垣,威惠俱行,忠孝兼著。當本朝播越之後,及先皇興復之初,爰及眇躬,益全大節,統臨有術,遠邇咸安。委仗方深,凋殞何速,忽窺所奏,深愴予懷。不朽之功,既存于社稷;有後之慶,宜及于子孫。但以彼藩地處窮邊,每資經畧,厥子年纔弱冠,年纔弱冠,未歷艱難,或虧駕御之方,定啟姦邪之便。其李彝超已除延州節度觀察留後,便勒赴任。但夏、銀、綏、宥等州,最居邊遠,久屬亂離,多染夷狄之風,少識朝廷之命,既乍當于移易,宜普示于渥恩。應夏、銀、綏、宥等州管內,罪無輕重,常赦所不原者,並公私債負、殘欠稅物,一切並放;兼自刺史、指揮使、押衙已下,皆勒依舊,各與改轉官資。
       朕自總萬幾,惟弘一德,內安華夏,外撫戎夷,先既懷之以恩,後必示之以信。且如李從曮之守岐、隴,疆土極寬;高允韜之鎮鄜、延,甲兵亦眾。咸能識時知變,舉族歸朝。從曮則見鎮大梁,允韜則尋除鉅鹿,次及昆仲,並建節旄,下至將僚,悉分符竹。又若王都之貪上谷,李賓之恡朔方,或則結搆契丹,偷延旦夕;或則依憑党項,竊據山河。不稟除移,唯謀旅拒,纔興討伐,已見覆亡。何必廣引古今,方明利害;祇陳近事,聊諭將來。彼或要覆族之殃,則王都、李賓足為鑒戒;彼或要全身之福,則允韜、從曮可作規繩。朕設兩途,爾宜自擇。或慮將校之內,親要之間,幸彼幼冲,恣其熒惑,遂成騷動,致累生靈。今特差邠州節度使藥彥稠部領馬步兵士五萬人騎,送安從進赴任,從命者秋毫勿犯,違命者全族必誅,先令後行,有犯無赦云。
       其年夏四月,彝超上言:「奉詔授延州留後,已迎受恩命,緣三軍百姓擁隔,未敢赴任。」明宗遣閤門使蘇繼彥齎詔促之。五月,安從進領軍至城下,彝超不受代,從進駐軍以攻之。秋七月,彝超昆仲登城謂從進曰:「孤弱小鎮,不勞王師攻取,虛煩國家餉運,得之不武,為僕聞天子,乞容改圖。」時又四面党項部族萬餘騎,薄其糧運,而野無芻牧,關輔之人,運斗粟束藁,動計數千,窮民泣血,無所控訴,復為蕃部殺掠,死者甚眾。明宗聞之,乃命班師。彝超亦上表謝罪,乃授彝超檢校司徒,充定難軍節度使,既而修貢如初。清泰二年,卒于鎮。弟彝興襲其位。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三。
       彝興,本名彝殷,宋受命之初,以犯廟諱故改之。彝超既卒,時彝興為夏州行軍司馬,三軍推為留後,唐末帝聞之,正授定難軍節度使。晉天福初,加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少帝嗣位,加檢校太師。八年秋,彝興弟綏州刺史彝敏與其黨作亂,為彝興所逐,彝敏奔延州,彝興押送到闕,骨肉二百餘口,朝廷以彝興之故,縶送本道斬之。開運元年春,詔以彝興為契丹西南面招討使。漢乾祐元年春,加兼侍中。是歲,李守貞叛于河中,潛使人搆之,彝興為之出師,駐于延州之北境,既而聞守貞被圍,乃收軍而退。周顯德中,累加至守太傅、兼中書令,封西平王。皇朝建隆元年春,制加守太尉,始改名彝興。乾德五年秋,卒于鎮。制贈太師,追封夏王。子光叡繼其位,其後事具皇朝日歷。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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