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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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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汭,淮西人。少年任俠,乘醉殺人,為讎家所捕,因落髮為僧,冒姓郭氏,案新唐書云:入蔡賊中,為賊帥假子,更姓名為郭禹。亡匿久之,及貴,方復本姓。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八百二十。唐僖宗朝,為蔡州軍校,領本郡兵戍荊南,帥以其兇暴,欲害之,遂棄本軍奔于秭歸。一夕,巨蛇繞其身,幾至于殞,乃祝曰:「苟有所負,死生惟命。」逡巡,蛇亦解去。後據歸州,招輯流亡,練士伍,得兵千餘人,沿流以襲荊南,遂據其地,朝廷即以旄鉞授之。永樂大典卷五千九百四十。是時荊州經巨盜之後,居民才一十七家,汭撫輯凋殘,勵精為理,通商訓農,勤于惠養,比及末年,僅及萬戶。永樂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一十七。汭性豪暴,事皆意斷,又好自矜伐,騁辯凌人,深為識者所鄙。永樂大典卷二千九百九十八。
       初,澧、朗二州,本屬荊南,乾寕中,為土豪雷滿所據。汭奏請割隸,唐宰相徐彥若執而不行,彥若原本作產若,今據新唐書改正。汭由是銜之。及彥若出鎮南海,路過江陵,汭雖加延接,而猶怏怏。嘗因對酒,語及其事,彥若曰:「令公位尊方面,自比桓、文,雷滿者,偏州一草賊爾,令公何不加兵,而反怨朝廷乎!」汭赧然而屈。永樂大典卷二萬一千一百二十八。累官至檢校太尉,封上谷郡王。楊行密以兵圍鄂州,汭出師以援鄂,淮寇乘之,以火焚其艦,汭投江而死。天祐三年夏,太祖以汭沒于王事,上表于唐帝,請為汭立廟于荊門,優詔可之。永樂大典卷一萬一千八百三十七。案:成汭傳,永樂大典闕全篇,今就散見六條,篇次如右。五代史補:鄭準,不知何許人,性諒直,能為文章,長于箋奏。成汭鎮荊南,辟為推官。汭嘗讎殺人,懼為吏所捕,改姓郭氏,及為荊南節度使,命準為表乞歸本姓,準援筆而成。其畧云:「臣門非冠蓋,家本軍戎。親朋之內,盱睢為人報怨;昆弟之間,點染無處求生。背故國以狐疑,望鄰封而鼠竄。名非霸越,乘舟難效于陶朱;志切投秦,出境遂稱于張祿。」又云:「成為本姓,郭乃冒稱。本避犯禁之辜,敢歸司寇;別族受封之典,誠愧諸侯。伏乞聖慈,許歸本姓」云云。其表甚為朝廷所重。後因汭生辰,淮南楊行密遣使致禮幣之外,仍貺初學記一部,準忿然以為不可,謂汭曰:「夫初學記,蓋訓童之書爾,今敵國交聘,以此書為貺,得非相輕之甚耶!宜書責讓。」汭不納,準自嘆曰:「若然,見輕敵國,足彰幕府之無人也。參佐無狀,安可久!」遽請解職。汭怒其去,潛使人于途中殺之。
       杜洪者,江夏伶人。案新唐書:洪,鄂州人。鍾傳者,豫章小校。案新唐書:傳,洪州高安人。唐光啟中,秦宗權兇焰飈起,屢擾江、淮,郡將不能城守。洪、傳各為部校,因戰立威,逐其廉使,自稱留後,朝廷因而命之。案新唐書:光啟二年,洪乘虛入鄂,自為節度留後,僖宗即拜本軍節度使。中和三年,傳逐江西觀察使高茂卿,遂有洪州,僖宗擢傳江西團練使,俄拜鎮南節度使。及為楊行密所攻,洪、傳首尾相應,皆遣求援于太祖,太祖遣朱友恭赴之,大破淮寇于武昌,二鎮稍寕。及行密乘勝急攻洪、鄂,洪復乞師于太祖,太祖命荊南成汭率荊、襄舟師以赴之。未至夏口,汭敗溺死,淮人遂陷鄂州,洪為其所擒,被害于廣陵市,時唐天復二年也。案九國志劉存傳:存急焚鄂州城樓,梁援兵將突圍而出,諸將欲急擊之,存曰:「擊之,賊必復入,復入則其城愈固矣,不若聽其遁去。」諸將皆曰:「善。」是日城陷,擒杜洪父子,斬于廣陵市。天祐三年夏,太祖表請為洪立廟于其鎮,優詔可之。太祖即位,詔贈太傅。先是鍾傳卒于江西,其子繼之,案九國志秦裴傳:天祐三年,洪州鍾傳卒,州人立其子匡時。江州刺史延規,傳之養子,忿不得立,以其郡納款,因授裴西南面行營招討,使攻匡時,城陷,擒匡時以獻。歐陽史采用九國志,新唐書延規作匡範,與九國志異。尋為楊行密所敗,其地亦入于淮夷。永樂大典卷四百九十一。五代史補:鍾傳雖起于商販,尤好學重士,時江西士流有名第者,多因傳薦,四遠騰然,謂之曰英明。諸葛浩素有詞學,嘗為泗州管驛巡官,仰傳之風,因擇其所行事赫赫可稱者十條,列于啟事以投之。十啟凡五千字,皆文理典贍,傳覽之驚嘆,謂賓佐曰:「此啟事每一字可以千錢酬之。」遂以五千貫贈,仍辟在幕下,其激勸如此。上藍和尚,失其名,居于洪州上藍院,精究術數,大為鍾傳所禮。一旦疾篤,往省之,且曰:「老夫于和尚可謂無間矣,和尚或不諱,得無一言相付耶!」上藍強起,索筆作偈以授,其末云「但看來年二三月,柳條堪作打鍾槌。」偈終而卒。傳得之,不能測。洎明年春,淮帥引兵奄至,洪州陷,江南遂為楊氏有。「打鍾」之偈,人始悟焉。
       田頵,本揚府之大校也。案九國志:頵字德臣,廬州合肥人。朱延壽,不知何許人。案九國志:延壽,廬州舒城人,與新唐書同。唐天祐初,楊行密雄據淮海,時頵為宣州節度使,延壽為壽州刺史。頵以行密專恣跋扈,嘗移書諷之曰:「侯王守方,以奉天子,古之制也。其或踰越者,譬如百川不朝于海,雖狂奔猛注,澶漫遐廣,終為涸土,不若恬然順流,淼茫無窮也。况東南之鎮,楊為大,塵賤刀布,阜積金玉,願公上恒賦,頵將悉儲峙,具單車從。」行密怒曰:「今財賦之行,必由于汴,適足以資于敵也。」不從。時延壽方守壽春,案九國志:天復初,北司擁駕西幸,昭宗聞延壽有武幹,遣李儼間道齎詔授延壽蔡州節度使。直頵之事,密遣人告于頵曰:「公有所欲為者,願為公執鞭。」頵聞之,頗會其志,乃召進士杜荀鶴具述其意,復語曰:「昌本朝,奉盟主,在斯一舉矣。」即遣荀鶴具述密議,自間道至大梁。太祖大悅,遽屯兵于宿州以會其變。不數月,事微洩,行密乃先以公牒徵延壽,案新唐書:行密妻,延壽姊也,遣辯士召延壽。疑不肯赴,姊遣婢報,故延壽疾走揚州。次悉兵攻宣城。頵戎力寡薄,棄壁走,不能越境,為行密軍所得。案九國志:行密別遣臺濛、王茂章率步騎以往,頵委舟師于汪建、王壇,自出廣德迎戰,大為濛所敗,遂率殘眾遁保宛陵。壇、建聞其敗,因盡以舟師歸款于行密。十二月,頵出外州柵疾戰,橋陷馬墜,為外軍所殺。延壽飛騎赴命,邇揚州一舍,行密使人殺之。案九國志:行密迎至寢門,使人刺殺之。新唐書從九國志,當得其實。薛史以為邇揚州一舍而見殺,五代史補又以為行密自奮鐵槌殺之,疑皆屬傳聞之誤。
       其後延壽部曲有逸境至者,具言其事。又云:延壽之將行也,其室王氏勉延壽曰:「今若得兵柄,果成大志,是吉凶繫乎時,非繫于吾家也。然願日致一介,以寕所懷。」一日,介不至,王氏曰:「事可知矣。」乃部分家僕,悉授兵器,遽闔中扉,而捕騎已至,不得入。遂集家屬,阜私帑,發百燎,合州廨焚之。既而稽首上告曰:「妾誓不以皎然之軀,為讎者所辱。」乃投火而死。永樂大典卷四千八百五。五代史補:楊行密據淮南,以妻弟朱氏眾謂之朱三郎者,行密署為泗州防禦使。泗州素屯軍,朱氏驍勇,到任恃眾自負,行密雖悔,度力未能制,但姑息之,時議以為行密事勢去矣。居無何,行密得目疾,雖瘉,且詐稱失明,其出入皆以人扶策,不爾則觸牆抵柱,至于流血,姬妾僕隸以為實然,往往無禮,首尾僅三年。朱氏聞之,信而少懈弛,行密度其計必中,謂妻曰:「吾不幸臨老兩目如此,男女卑幼,苟不諱,則國家為他人所有。今晝夜思忖,不如召泗州三舅來,使營勾軍府事,則吾雖死無恨。」妻以為然,遽發使述其意而召之,朱氏大喜,倍道而至。及入謁,行密恐其覺,坐于中堂,以家人禮見。朱氏頗有德色,方設拜,行密奮袖中鐵槌以擊之,正中其首,然猶宛轉號叫,久而方斃。行密內外不測,即時升堂廳,召將吏等謂之曰:「吾所以稱兩目失明者,蓋為朱三。此賊今已擊殺,兩目無事矣,諸公知之否!」于是軍府大駭,其僕妾嘗所無禮者皆自殺。初,行密之在民間也,嘗為合肥縣手力,有過,縣令將鞭之,行密懼且拜。會有客自外入,見行密每拜,則廳之前簷皆叩地,而令不之覺。客知其非常,乃遽升廳揖令于他處,告以所見,令驚,遂恕之,且勸事郡以自奮。行密度本郡不足依,乃投高駢。駢死,秦彥、孫儒等作亂,行密連誅之,遂有淮南之地。
       趙匡凝,案新唐書:匡凝字光儀。蔡州人也。父德諲,初事秦宗權為列校,當宗權強暴時,表為襄州留後。唐光啟四年夏六月,德諲審宗權必敗,乃舉漢南之地以歸唐朝,仍遣使投分于太祖,兼誓戮力,同討宗權。時太祖為蔡州四面行營都統使,乃表德諲為副,仍領襄州節度使。蔡州平,以功累加官爵,封淮南王。
       匡凝以父功為唐州刺史兼七州馬步軍都校。及德諲卒,匡凝自為襄州留後,朝廷即以旄鉞授之。作鎮數年,甚有威惠,累官至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匡凝氣貌甚偉,好自修飾,每整衣冠,必使人持巨鑑前後照之。對客之際,烏巾上微覺有塵,即令侍妓持紅拂以去之。人有誤犯其家諱者,往往遭其檟楚,其方嚴也如是。光化初,匡凝以太祖有清口之敗,密附于淮夷,太祖遣氏叔琮率師伐之。未幾,其泌州刺史趙璠越墉來降,隋州刺史趙匡璘臨陣就擒。俄而康懷英攻下鄧州,匡凝懼,遣使乞盟,太祖許之,自是附庸于太祖。及成汭敗于鄂州,匡凝表其弟匡明為荊南留後。是時唐室微弱,諸道常賦多不上供,唯匡凝昆仲雖強據江上,然盡忠帝室,貢賦不絕。
       太祖將期受禪,以匡凝兄弟並據藩鎮,乃遣使先諭旨焉。匡凝對使者流涕,答以受國恩深,豈敢隨時妄有他志。使者復命,太祖大怒。天祐二年秋七月,遣楊師厚率師討之。八月,太祖親領大軍南征,仍請削匡凝在身官爵。及師厚濟江,匡凝以兵數萬逆戰,大為師厚所敗,匡凝乃燔其舟,單舸急棹,沿漢而遁於金陵。後卒于淮南。案新唐書云:師厚繇陰谷伐木為梁,匡凝以兵二萬瀕江戰,大敗,乃燔舟,單舸夜奔揚州。行密見之,曰:「君在鎮,輕車重馬輸于賊,今敗乃歸我邪!」匡明亦謀奔淮南,子承規諫曰:「昔諸葛兄弟分仕二國,若適揚州,是自取疑也。」匡明謂然,乃趨成都。歐陽史云:行密厚遇匡凝,其後行密死,楊渥稍不禮之,渥方宴食青梅,匡凝顧渥曰:「勿多食,發小兒熱。」諸將以為慢,渥遣匡凝海陵,後為徐溫所殺。初,匡凝好聚書,及敗,楊師厚獲數千卷于第,悉以來獻。
       匡凝弟匡明,字贊堯,幼以父貴,一子出身,為江陵府文學。及壯,以軍功厯繡、峽二州刺史。成汭之敗,其兄匡凝表為荊南留後,未至鎮,而朗、陵之兵先據其城矣。匡明領兵逐之,遂鎮于渚宮。天祐二年秋,太祖既平襄州,遣楊師厚乘勝以趨荊門。匡明懼,乃舉族上峽奔蜀,王建待以賓禮。及建稱帝,用為大理卿、工部尚書。久之,卒于蜀。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一。
       張佶,不知何郡人也。案九國志:佶,京兆長安人。乾寕初,以明經中第,累遷宣州從事,復為秦宗權行軍司馬。後與劉建峯據湖南,推建峯為帥。唐乾寕初,劉建峯據湖南,獨邵州不賓,命都將馬殷討之,期歲未尅,而建峯為部下所殺,軍亂,鄰寇且至。是時,佶為行軍司馬,屬潭人謀帥,曰:「張行軍即所奉也。」佶不得已而視事,旬日之間,威聲大振,寇亦解去。案九國志:建峯將吏推佶為帥,佶將入府,常所乘馬忽爾踶齧不止,正中佶髀。佶謂將吏曰:「吾非汝主,當迎馬公為之。」與薛史異。新唐書劉建峯傳從九國志。乃謂將吏曰:「佶才能不如馬公,况朝廷重藩,非其人不可。」因以牘召,殷亦不疑,稟命而至。佶受拜謁禮畢,命升階讓殷為帥,佶即趨下率眾抃賀。乃自請率師代殷攻邵州,下之。復為行軍司馬,垂二十年。殷果立大勳,甚德佶。開平初,殷表佶為朗州永順軍節度使,累加檢校太傅、同平章事。乾化元年夏四月,卒于位。案九國志:乾化初,移鎮桂林,卒于治所。詔贈侍中。永樂大典卷六千三百五十。
       雷滿,案新唐書:滿字秉仁。武陵洞蠻也。始為朗州小校,唐廣明初,王仙芝焚刼江陵,是時朝廷以高駢為節度使,駢擢滿為裨將,以領蠻軍。駢移鎮淮南,復隸部曲,以悍獷趫健知名。中和初,擅率部兵自廣陵逃歸于朗,沿江恣殘暴,始為荊人大患矣。率一歲中三四移,兵入其郛,焚蕩驅掠而去。唐朝姑務息兵,即以澧朗節度使授之。案歐陽史云:滿殺刺史崔翥,遂據朗州,請命于唐,昭宗以澧、朗為武貞軍,拜滿節度使。新唐書則云:詔授朗州兵馬留後,進武貞軍節度使。與薛史微有互異。累官至檢校太傅、案:新唐書作檢校太尉。同平章事。滿貪穢慘毒,蓋非人類。又嘗于府署濬一深潭,構大亭于其上,每鄰道使車經由,必召讌于中,且言:「此水府也,中有蛟龍,奇怪萬態,唯余能游焉。」或酒酣對客,即取筵中寶器亂擲于潭中,因自褫其衣,裸露其文身,遽躍入水底,徧取所擲寶器,戲弄于水面,久之方出,復整衣就座,其詭誕如此。
       及死,子彥恭繼之,案新唐書:滿以天復元年卒,子彥威自立,弟彥恭結忠義節度使趙匡凝以逐彥威。蠻蜑狡獪,深有父風,燼墟落,榜舟楫,上下于南郡、武昌之間,殆無人矣。又與淮、蜀結連,阻絕王命。太祖詔湖南節度使馬殷、荊南節度使高季昌練精兵五千,遣將倪可福統之,下澧州,與潭兵合。先是,滿塹沅江,以周其壘,門臨長橋,勢不可入。殷極其兵力,攻圍周歲,彥恭食盡兵敗,間使求救于淮夷。及淮軍來援,高季昌逆戰于治津馬頭岸,大破之,俄而攻陷朗州,彥恭單棹遁去。案通鑑考異引梁太祖實錄云:彥恭沒溺于江。通鑑從紀年錄作奔廣陵。歐陽史與通鑑同。馬殷擒其弟彥雄及逆黨七人,械送至闕,皆斬于汴橋下,時開平二年十一月也。永樂大典卷二千七百三十一。
       史臣曰:成汭、鍾、杜、田、朱之流,皆因否運雄據大藩,雖無濟代之勞,且有勤王之節,功雖不就,志亦可嘉,若較其誠明,則田頵、延壽斯為優矣。匡凝一門昆仲,千里江山,失守藩垣,不克負荷,斯乃劉景升之子之徒歟!張佶有讓帥之賢,雷滿辱俾侯之寄,優劣可知矣。永樂大典卷二千七百三十一。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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