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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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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知溫,字伯玉,兖州瑕丘人也。少有勇力,籍名于本軍,為赤甲都官健。玉堂閒話:知溫少年,與外弟徐某為盜于兖、鄆之境。梁將葛從周鎮其地,選寘麾下。時部將牛存節屯于鎮,好摴博,每求辨采者,知溫以善博見推,因得侍左右,遂熟于存節。及王師範遣劉鄩據兖州,梁祖命存節將兵討之,知溫夕縋出奔,存節喜而納焉。明夜,竊良馬一駟,復入城,鄩乃擢為裨將。鄩降,隸于同州劉知俊,知俊補為克和軍使。知俊奔岐,改隸魏州楊師厚,以為馬步軍校,漸升至親隨指揮使,繼加檢校司空。
       莊宗入魏,賜姓,名紹英,改天雄軍馬步都指揮使,加檢校司徒、澶州刺史、行臺右千牛衞大將軍。莊宗平梁,歷曹、貝州刺史,權充東北面蕃漢馬步都虞候,遣戍瓦橋關。明宗自鄴入洛,知溫與王晏球首赴焉。明宗自總管府署知溫滑州兩使留後。天成元年,授兖州節度使。明宗即位,詔充北面招討,屯于盧臺軍。以盧文進來歸,加特進、同平章事,賞招討之功也。
       後除烏震為招討副使,代知溫歸鎮。知溫怒震遽至,有怨言,因縱博,誘牙兵殺震于席上。會次將安審通保騎軍隔河按甲不動,知溫懼不濟,乃束身渡水,復結審通逐其亂軍以奏。時朝廷姑息知溫,下詔于鄴盡殺軍士家口老幼凡數萬,清漳為之變色。尋詔遣知溫就便之鎮,以安反側。俄改徐州節度使,加兼侍中。會朝廷起兵伐高季興,授荊南招討使,知行府事。尋丁母憂,起復雲麾將軍,墨縗即戎,竟無功而還。長興中,節制汶陽。越二年,除平盧軍節度使,累官至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封東平王,食邑五千戶,食實封三百戶。天福元年冬十二月辛巳,卒于鎮。贈太尉,歸葬于瑕丘,詔立神道碑。
       知溫性麤獷,動罕由禮,每迎待王人,不改戎服,寡言笑,多縱左右排辱賓僚,他日知誤,亦無愧色。始與唐末帝嘗失意于杯盤間,以白刃相恐,及末帝即位,知溫憂甚,末帝乃封王爵以寕之也。案歐陽史:廢帝起鳳翔,愍帝出奔,知溫乘間有窺覦之意,司馬李沖請懷表而西以覘之。及沖至京師,廢帝已入立,沖即奉表稱賀,還勸知溫入朝。此事薛史不載。知溫徑赴洛陽,申其宿過,且感新恩,末帝開懷以厚禮慰而遣之。及還郡,厚斂不已,積貨數百萬,治第于南城,出則以妓樂相隨,任意所之,曾不以政事為務。有幕客顏衎者,正直之士也,委曲陳其利病,知溫不能用焉。及高祖建義入洛,尚不即進獻,耀兵于牙帳之下,衎正色謂曰:「清泰富有天下,多力善戰,豈明公之比,而天運有歸,坐成灰燼。今青州遷延不貢,何以求安,千百武夫,無足為恃,深為大王之所憂也。」知溫遂馳表稱賀,青人乃安。未幾,以沈湎成疾而卒,部曲將吏分其所聚,例為富室。衎又勸其子彥儒進錢十萬貫,以助國用,朝廷除彥儒為沂州刺史。案歐陽史:彥儒獻父錢三萬緡,絹、布三萬疋,金百兩,銀千兩,茶千五百斤,絲十萬兩,拜沂州刺史,不言其謀出于顏衎。據宋史顏衎傳:知溫諸子不慧,衎勸令以家財十萬餘上進,晉祖嘉之,歸功于衎,知溫子彥儒授沂州刺史,衎拜殿中侍御史,與薛史合。蓋薛氏去石晉未遠,猶得當時實事也。其家幸獲保全,皆衎之力也。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 五代史補:房知溫為青州節度,封東平王,所為不法,百姓苦之。一旦,有從事張澤者,素好嗜鼈,忽暴卒,但心頭微煖,家人未即殮,經宿而活。自云為泰山所追,行未幾,過一公宇,門庭甚壯,既見有人衣紫據案而坐,自謂之府君,叱澤曰:「何故食鼈過差耶?」言訖,有執筆挾簿引羣鬼,皆怪狀,攜以鼎鑊刀匕之具至,擒澤投于沸鼎中,移時復用鐵叉撥出,以刀支解,去骨肉,然後烹飪,大抵亦如治鼈之狀,既熟,諸鬼分噉。凡出自鼎鑊,至于支解,又至于分啖,其于慘毒苦痛之狀,皆名狀之所不及。如此者近數十度,府君始恕之,且問曰:「汝受諸苦如何,爾其敢再犯乎?」答曰:「不敢。」于是遣去。將行,府君又于案上取一物,封之甚固,授澤曰:「為吾將此物與房知溫,不法之事宜休矣。」澤領而寘于懷,遂覺。知溫聞知澤復活,遽使人肩舁入府而問之,澤備以所受之苦對,仍于懷中探取封物付溫,即錦被角也。知溫大駭曰:「吾昨覺體寒如中瘧,遂擁被就火,忽聞足下無疾而卒,遂驚起,不虞一角之被為火所燒,此其是乎!」遽取被視之,不差毫釐。知溫顫慄不知所措,謂澤曰:「足下之過小可耳,尚如此,老夫不知如何也。」自是知溫稍稍近理。
       王建立,遼州榆社人也。曾祖秋,祖嘉,父弁,累贈太保。建立少鷙猛無檢。明宗領代州刺史,擢為虞候將。莊宗鎮晉陽,以諸陵在代郡,遣女使饗祭,其下有擾于民者,建立必捕而笞之。莊宗怒,令收之,為明宗所護而免,由是知名。明宗歷遷藩鎮,皆署為牙門都校,累奏加檢校司空。及明宗為魏軍所迫,時皇后曹氏、淑妃王氏在常山,使建立殺其監護并部下兵,故明宗家屬因而保全。及即位,以功授鎮州節度副使,加檢校司徒,旋為留後。未幾,正授節旄,繼加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會王都據中山叛,密使通弟兄之好。通鑑:王都陰與謀復河北故事,建立陽許而密奏之。安重誨素與建立不協,知其事,奏之。明宗慮陷建立,尋徵赴闕,通鑑:建立奏重誨專權,求入朝面言其狀,帝召之。拜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判鹽鐵戶部度支、充集賢殿大學士。天成四年,出為青州節度使。五年,移鎮上黨,辭不赴任,請退居邱園,制以太子少保致仕,案:通鑑作以太傅致仕,歐陽史從是書。建立自是鬱鬱不得志。長興中,嘗欲求見,中旨不許,皆重誨蔽之也。清泰初,末帝召赴闕,授天平軍節度使。
       建立少歷軍校,職當捕盜,及位居方伯,為政嚴烈,閭里有惡跡者,必族而誅之,其刑失于入者,不可勝紀,故當時人目之為「王垛疊」,言殺其人而積其屍也。後聞末帝失勢,殺副使李彥贇及從事一人,報其私怨,人甚鄙之。高祖即位,再為青州節度使,累加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建立晚年歸心釋氏,飯僧營寺,戒殺慎獄,民稍安之。
       天福二年,封臨淄王。明年,封東平王。五年,入覲,高祖曰:「三紀前老兄,宜賜不拜。」仍許肩輿入朝,上殿則使二宦者掖之,論者榮之。尋表乞休致,高祖不允,乃授潞州節度使,割遼、沁二州為上黨屬郡,加檢校太師,進封韓王,以光其故里。至鎮踰月而疾作,有大星墜于府署,建立即召賓介竺岳草遺章。又謂其子守恩曰:「榆社之地,桑梓存焉,桑以養生,梓以送死。余生為壽宮,刻銘石室,死當速葬,葬必從儉,違吾是言,非孝也。」旋以病篤而卒,年七十。冊贈尚書令。建立先人之墳在于榆社,其崗阜重複,松檜藹然,占者云「後出公侯」,故建立自為墓,恐子孫易之也。子守恩,周書有傳。永樂大典卷六千五百三十。
       康福,蔚州人,世為本州軍校。祖嗣,蕃漢都知兵馬使,累贈太子太師。父公政,歷職至平塞軍使,累贈太傅。福便弓馬,少事後唐武皇,累補軍職,充承天軍都監。莊宗嗣位,嘗謂左右曰:「我本蕃人,以羊馬為活業。彼康福者,體貌豐厚,宜領財貨,可令總轄馬牧。」由是署為馬坊使,大有蕃息。及明宗為亂兵所迫,將離魏縣,會福牧小坊馬數千匹於相州,乃驅而歸。明宗即位,授飛龍使,俄轉磁州刺史,充襄州兵馬都監。尋以江陵叛命,朝廷舉兵伐之,以福為荊南道行營兵馬都監,俄以王師無功而還。
       康福善諸蕃語,明宗視政之暇,每召入便殿,諮訪時之利病,福即以蕃語奏之。樞密使重誨惡焉,常面戒之曰:「康福但亂奏事,有日斬之!」福懼。會靈武兵馬留後韓潯以人情不協,韓潯,通鑑、歐陽史俱作韓洙弟澄。慮為所圖,上表請帥,制加福光祿大夫、檢校司空,行涼州刺史,充朔方、河西等軍節度,靈威雄警甘肅等州觀察處置、管內營田、押蕃落、鹽池榷稅等使。福之是拜,蓋重誨嫉而出之,福泣而辭之。明宗宣重誨別與商議,重誨奏曰:「臣累奉聖旨,令與康福一事,今福驟升節鎮,更欲何求!況已有成命,難于改移。」明宗不得已,謂福曰:「重誨不肯,非朕意也。」福辭,明宗曰:「朕遣兵援助,勿過憂也。」因令將軍牛知柔領兵送赴鎮。行次青崗峽,會大雪,令人登山望之,見川下煙火,吐蕃數千帳在焉,寇不之覺,因分軍三道以掩之。蕃眾大駭,棄帳幕而走,殺之殆盡,獲玉璞、羊馬甚多。到鎮歲餘,西戎皆欵附,改賜福耀忠匡定保節功臣,累加官爵。
       福鎮靈武凡三歲,每歲大稔,倉儲盈羨,有馬千駟,因為人所譖。安重誨奏曰:「累據使臣所言,康福大有寶貨,必負朝廷。」案:靈武受代,康福領節度在天成四年,次年為長興元年,安重誨討蜀,二年賜死,是康福之任靈武甫匝歲而重誨已去朝,再期而賜死矣。此傳云福鎮靈武凡三歲,每歲大稔,重誨奏其必負朝廷,疑有舛誤。歐陽史仍是書之舊。明宗密遣人謂曰:「朕何負于卿,而有異心耶!」福奏曰:「臣受國重恩,有死無二,豈願負于聖人,此必讒人之言也。」因表乞入覲,不允。及再上章,隨而赴闕,移授彰義軍節度使,又轉邠州,檢校太傅。清泰中,移鎮秦州,加特進、開國侯,充西面都部署。高祖受命,就加檢校太尉、開國公。未幾,又加同平章事。及移領河中,加兼侍中,以天和節入覲,改賜輸忠守正翊亮功臣,加開府儀同三司,增食邑至五千戶,實封五百戶。久之,受代歸闕。天福七年秋,卒于京師,年五十八。贈太師,諡曰武安。
       福無軍功,屬明宗龍躍,有際會之幸,擢自小校,暴為貴人,每食非羊之全髀不能飫腹,與士大夫交言,瞢無所別。在天水日,嘗有疾,幕客謁問,福擁衾而坐。客有退者,謂同列曰:「錦衾爛兮!」福聞之,遽召言者,怒視曰:「吾雖生于塞下,乃唐人也,何得以為爛奚!」因叱而出之,由是諸客不敢措辭。復有末客姓駱,其先與後唐懿祖來自金山府,因公讌,福謂從事輩曰:「駱評事官則卑,門族甚高,真沙陀也。」聞者竊笑焉。
       子三人:長曰延沼,歷隨、澤二州刺史;次曰延澤、延壽,俱歷內職焉。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七。
       安彥威,字國俊,代州崞縣人。少時以軍卒隸唐明宗麾下,彥威善射,頗知兵法,明宗愛之。及領諸鎮節鉞,彥威常為牙將,以謹厚見信。明宗入立,皇子從榮鎮鄴,以從榮判六軍;彥威入司禁衛,遙領鎮州節度使。案:歐陽史作遷捧聖指揮使,領寧國軍指揮使。及高祖入立,尤倚彥威,拜彥威北京留守,加同平章事,徙鎮歸德。是時河決滑州,命彥威塞之,彥威出私錢募民治隄。遷西京留守,遭歲大饑,彥威開倉廩賑饑民,滑人賴之。民有犯法,皆寬貸之,饑民愛之不忍去。旋丁母憂,哀毀過制。少帝與契丹搆釁,拜彥威北面行營副都統,彥威悉以家財佐軍,後開運中以疾卒于京師。
       彥威與太妃同宗,少帝事以為舅,彥威未嘗以為言。及卒,太妃臨哭,人始知其為國戚,當時益重其人焉。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七。 通鑑:彥威入朝,上曰:「吾所重者信與義。昔契丹以義救我,我今以信報之,聞其徵求不已,公能屈節奉之,深稱朕意。」對曰:「陛下以蒼生之故,猶卑辭厚幣以事之,臣何屈節之有!」上悅。
       李周,案:是書莊宗紀作李周,明宗紀作李敬周,蓋本名敬周,入晉後避諱去「敬」字,是書雜采諸書,未及改歸畫一,通鑑與是書同。字通理,邢州內丘人也,唐潞州節度使抱真之後。曾祖融、祖毅、父矩,皆不仕。周年十六,為內丘捕賊將,以任俠自負。時河朔羣盜充斥,南北交兵,行旅無援者不敢出郡邑。有士人盧岳,家于太原,攜妻子囊橐寓于逆旅,進退無所保,唯與所親相對流涕,周憫之,請援送以歸。行經西山中,有賊夜于林麓間俟之,射盧岳,中其馬。周大呼曰:「爾為誰耶?」賊聞其聲,相謂曰:「李君至此矣。」即時散走。岳全其行裝,至于家。周將辭去,岳謂周曰:「岳明歷象,善知人。子有奇表,方頤隆準,眉目疎朗,身長七尺,此乃將相之材也。河東李氏將有天下,子宜事之,以求富貴。」周辭以母老而歸。
       既而梁將葛從周拔邢、洺,唐武皇麾兵南下,築壘于青山口。周向背莫決,因思盧岳之言,乃投青山寨將張污落,武皇賞之,補萬勝黃頭軍使。武皇之平雲州,莊宗之戰栢鄉,周皆有功,遷匡霸都指揮使。莊宗入魏,率兵屯臨河、楊劉,所至與士伍同甘苦。周尤善守備,一日奔母喪,以他將代之,既出,則其城將陷,莊宗即遣追之,使墨縗從事。會莊宗北征,周與寺人焦彥賓守楊劉城,梁將王彥章以數萬眾攻之。九國志焦彥賓傳:彥賓字英服,滄州清池人。少聰敏,多智略,事武皇,尤所委信。及莊宗即位,遷左監門衞將軍,充四方館使,出護邢州軍。周日夜乘城,躬當矢石,使人馳告莊宗,請百里趨程,以紓其難,莊宗曰:「李周在內,朕何憂也!」遂日行二舍,不廢畋獵,既至,士眾絕糧三日矣。及攻圍既解,莊宗謂周曰:「微卿九拒之勞,諸公等為梁人所擄矣。」
       同光中,歷相、蔡二州刺史,及蜀平,授西川節度副使。天成二年春,遷遂州兩使留後,尋正授節旄,未幾,受代歸闕。三年秋,出為邠州節度使,會慶州刺史竇廷琬據城拒命,周奉詔討平之。長興、清泰中,歷徐、安、雍、汴四鎮,所至無苛政,人皆樂之。
       高祖有天下,復鎮邠州,累官至檢校太師、兼侍中。及罷鎮赴闕,會少帝幸澶淵,以周累朝耆德,乃命為東京留守。車駕還京,授開封尹。及遘疾,夢焚旌旗鎧甲,因自嗟嘆,上章請退,尋卒于官,時年七十四。詔贈太師,陪葬于明宗徽陵之北。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二十七。
       張從訓,字德恭。本姑臧人,其先迴鶻別派,隨沙陀徙居雲中,後從唐武皇家于太原,從訓遂為太原人。祖君政,雲州長史,識蕃字,通佛理。父存信,河東蕃漢馬步軍都指揮使,武皇賜姓名,眷同親嫡,前史有傳。天福中,贈太師、中書令,追封趙國公。
       從訓讀儒書,精騎射,初為散員大將,天祐中,轄沙陁數百人,屯壺關十餘歲,節度使李嗣昭委遇之。莊宗與梁人相拒于德勝口,徵赴軍前,補充先鋒遊奕使,俄轉雲捷指揮使、檢校司空,賜名繼鸞,從諸子之行也。明宗微時,嘗在存信麾下為都押牙,與從訓有舊,及即位,授石州刺史,復舊姓名。歷憲、德二州刺史。
       高祖之鎮太原也,為少帝娶從訓長女為妃,案宋史張從恩傳:晉祖鎮河東,為少帝娶從恩女。今攷五代會要及是書本紀,俱作從訓,疑宋史係傳聞之訛。從訓,清泰初授唐州刺史。三年,高祖舉義,從訓奉唐末帝詔,徵赴行在,分領鄉兵,次于團栢,兵敗宵遁,潛身民間。高祖入洛,有詔搜訪,月餘乃出焉,及見戚里之故,深加軫惻。尋授絳州刺史、檢校太保,在任數年,天福中,卒於官,年五十二。少帝以后父之故,超贈太尉。
       弟從恩仕皇朝,為右金吾衞上將軍,卒。永樂大典卷五千三百七十。
       李繼忠,字化遠,後唐昭義軍節度使、兼中書令嗣昭之第二子。嗣昭,唐書有傳。繼忠少善騎射,從父征討有功,莊宗手制授檢校兵部尚書,充感義馬軍指揮使,改潞府司馬,加檢校尚書右僕射,充安義軍都巡檢使。天成中,自北京大內皇城使轉河東行軍司馬,入為右驍衞將軍。未幾,授成德軍司馬,加檢校司徒。
       高祖即位,二年三月,授沂州刺史,加檢校太保,尋移棣州刺史;繼忠舊苦風痺,皆辭以地遠,乃授單州刺史,仍加輸忠奉國功臣。三年,入為右神武統軍。四年三月,出領隰州。七年八月,移刺澤州。開運元年,復入為右監門大將軍。三年秋,積以疾卒于東京,年五十一。
       始繼忠母楊氏善治產,平生積財鉅萬。及高祖建義于太原,楊已終,繼忠舉族家于晉陽。時以諸軍方困,契丹援兵又至,高祖乃使人就其第,疏其複壁,取其舊積,所獲金銀紈素甚廣,至于巾屨瑣屑之物,無不取足。高祖既濟大事,感而奇之,故車駕入洛,繼忠雖有舊恙,連領大郡,皆楊氏之力也。永樂大典卷一萬三百八十九。
       李頃,陳州項城人,即河陽節度使、兼侍中罕之子也。罕之,梁書有傳。唐光啟中,罕之與河南張全義為仇,交相攻擊,罕之兵敗,北投太原,武皇以澤州處之,罕之將赴任,留頃為質焉。時莊宗未弱冠,因與頃游處,甚相昵狎。光啟初,罕之自澤州襲據潞州,送款于梁,武皇以頃父叛,將殺之,莊宗密與駿騎,使逃出境,頃遂奔河南。梁祖以其父子歸己,委遇甚厚。天復中,梁祖自鳳翔送唐昭宗歸長安,留軍萬人,命姪友倫與頃總之,以宿衞為名。及梁祖逼禪,屢掌禁兵,倚為肘腋。庶人友珪立,授頃檢校尚書右僕射、右羽林統軍。梁末帝之誅友珪,頃預其謀,尋歷隨州刺史,復為右羽林統軍。同光初,莊宗入汴,召頃見之,莊宗忻然,授衞州刺史,加光祿大夫、檢校太保。明宗朝,授衍州刺史。長興中,檢校太傅、右神武統軍。高祖即位之二年,加特進、檢校太尉、右領軍衞上將軍。三年,進封開國伯。五年,遷左領軍衞上將軍。尋以病卒,年七十。制贈太師。頃性溫雅,不暴虐,凡刺郡統眾,頗有畏愛,及卒,人甚惜之。
       子彥弼,在太原日,因頃走歸梁朝,武皇怒,下蠶室加熏腐之刑,後籍于內侍省卒焉。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一。
       周光輔,太原人,後唐蕃漢馬步總管、幽州節度使德威之長子也。德威,有傳在唐書。光輔年甫十歲,補幽州中軍兵馬,便有成人之志,德威以牙軍委之,麾下咸取決焉。及長,體貌魁偉,練于戎事。父卒,授嵐州刺史,從莊宗平梁,遷檢校尚書左僕射、汝州防禦使,仍賜協謀定亂功臣。天成初,移汾州。四年,入為右監門衞大將軍。長興、清泰中,歷陳、懷、磁三郡,繼加檢校司徒。高祖即位,授蔡州刺史,歲餘,卒于郡,時年三十五。贈太保。光輔以功臣子,歷數郡皆無濫政,竟善終于官,雖享年不永,亦可嘉也。
       光輔有弟數人,光貞歷義、乾二州刺史,入為諸衞將軍。光遜繼為蔡州刺史。光贊任青州行軍司馬,及楊光遠叛滅,貶商州司馬,會赦徵還,尋卒于家。永樂大典卷五千四百一。
       符彥饒,唐莊宗朝蕃漢總管存審之第二子也。存審,唐書有傳。彥饒少驍勇,能騎射。唐天祐十五年冬,莊宗與梁大戰于胡柳陂,彥饒與弟彥圖俱從其父血戰有功,莊宗壯之,因用為騎將。同光中,以功授曹州刺史。明宗即位,改刺沂州。天成中,屯守梁園,會起軍北戍塞下,時有偏校以宣武乏帥,迫彥饒為之,彥饒紿許其請,明日,殺為惡者奏之,時人嘉其方略。長興中,為金州防禦使,為政甚有民譽,其後累遷節鎮。天福初,為滑州節度使,累官至檢校太傅。二年七月,范延光據鄴都叛,朝廷遣侍衞馬軍都指揮使白奉進率騎軍三千,屯于州之開元寺。一日,彥饒與奉進因事忿爭于牙署,事具奉進傳中。是時,奉進厲聲曰:「爾莫是與范延光同反耶?」拂衣而起,彥饒不留,帳下介士大譟,擒奉進殺之。奉進從騎散走,傳呼于外。時步軍都校馬萬、次校盧順密聞奉進被害,即率其部眾攻滑之子城,執彥饒以出。遣裨校方太拘送闕下,行及赤岡南,高祖遣中使害于路左。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二。
       羅周敬,字尚素,鄴王紹威之第三子也。紹威,梁書有傳。周敬幼聰明,八歲學為詩,往往傳于人口,起家授檢校尚書禮部員外郎。梁乾化中,以兄周翰節制滑臺,卒于官,乃以周敬繼之,命為兩使留後,尋正授旄鉞,時年十歲。未幾,改授許州節度使,繼加檢校尚書左僕射。踰三年,徵授秘書監、檢校司空、駙馬都尉,尚梁普安公主,旋移光祿卿。莊宗即位,歷左右金吾大將軍。初,唐天祐中,紹威嘗建第于洛陽福善里,及莊宗入洛,以梁租庸使趙巖宅賜明宗。同光中,明宗在洛,以趨內稍遠,乃召周敬議易其第,周敬諾之。後明宗即位,一日夢中見一人,儀形瓌秀,若素識者,夢中問曰:「此得非前宅主羅氏子?」及寤,訪其子孫,左右對曰:「周敬見列明廷。」召至,果符夢中所見。明宗謂侍臣曰:「朕不欲使大勳之後久無土地。」因授同州節度使,加檢校太保。長興中,入為左監門衞上將軍,四遷諸衞上將軍。天福二年卒,時年三十二。贈太傅。永樂大典卷五千六百七十八。
       鄭琮,太原人也。始事唐武皇為五院軍小校,屢有軍功。莊宗在河上,為馬步都虞候。戎伍之事,一覩不忘,凡所詰問,應答如流,故所在知名。唐同光末,從明宗伐魏州,時軍情有變,明宗退守魏縣,未知趨向。安重誨將徵兵于四方,琮在帳前,歷數諸道屯軍及主將姓名,附口傳檄,相次而至。明宗即位,嘉其功,授防州刺史,秩滿,父老請留。三年八月,授左羽林統軍。唐長興二年二月,出刺武州。高祖即位,復居環衞,久之,以俸薄家貧,鬱鬱不得志。天福中,以疾終于官。贈司徒。永樂大典卷一萬八千八百八十一。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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