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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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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帝,諱從珂,本姓王氏,鎮州人也。母宣憲皇后魏氏,以光啟元年歲在己巳,正月二十三日,生帝于平山。景福中,明宗為武皇騎將,略地至平山,遇魏氏,擄之,帝時年十餘歲,明宗養為己子。案通鑑考異引唐廢帝實錄云:廢帝,諱從珂,明宗之元子也。母曰宣憲皇后魏氏,鎮州平山人。中和末,明宗徇地山東,留戍平山,得魏后。帝以光啟元年正月二十三日生于外舍,屬用兵不息,音問阻絕,帝甫十歲,方得歸宗。今考五代會要、歐陽史諸書,皆作養子,惟實錄作元子,疑因太后令稱為「皇長子」而傅會也。通鑑仍從薛史。小字二十三。帝幼謹重寡言,及壯,長七尺餘,方頤大體,材貌雄偉,以驍果稱,明宗甚愛之。在太原,嘗與石敬瑭因擊毬同入于趙襄子之廟,見其塑像,屹然起立,帝秘之,私心自負。及從明宗征討,以力戰知名,莊宗嘗曰:「阿三不惟與我同齒,敢戰亦相類。」莊宗與梁軍戰于胡柳陂,兩軍俱撓,帝衞莊宗奪土山,摧驍陣,其軍復振。時明宗先渡河,莊宗不悅,謂明宗曰:「公當為吾死,渡河安往?」明宗待罪,莊宗以帝從戰有功,由是解慍。
       天祐十八年,莊宗營于河上,議討鎮州。留守符存審在德勝砦未行,梁人謂莊宗已北,乃悉眾攻德勝,莊宗命明宗、存審為兩翼以抗之,自以中軍前進。梁軍退却,帝以十數騎雜梁軍而退,至壘門大呼,斬首數級,斧其望櫓而還。莊宗大噱曰:「壯哉,阿三!」賜酒一器。
       同光元年四月,從明宗襲破鄆州。九月,莊宗敗梁將王彥章于中都,急趨汴州。明宗將前軍,帝率勁騎以從,晝夜兼行,卒先下汴城。莊宗勞明宗曰:「復唐社稷,卿父子之功也。」
       二年,以帝為衛州刺史。時有王安節者,昭宗朝相杜讓能之宅吏也。安節少善賈,得相術于奇士,因事見帝于私邸,退謂人曰:「真北方天王相也,位當為天子,終則我莫知也。」
       三年,明宗奉詔北禦契丹,以家在太原,表帝為北京內衙指揮使,莊宗不悅,以帝為突騎都指揮使,遣戍石門。
       四年,魏州軍亂,明宗赴洛,時帝在橫水,率部下軍士由曲陽、盂縣趨常山,與王建立會,倍道兼行,渡河而南,由是明宗軍聲大振。
       天成初,以帝為河中節度使。明年二月,加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十一月,加檢校太傅。
       長興元年,加檢校太尉。先是,帝與樞密使安重誨在常山,因杯盤失意,帝以拳擊重誨腦,中其櫛,走而獲免。帝雖悔謝,然重誨終銜之。及帝鎮河中,重誨知其出入不時,因矯宣中旨,令牙將楊彥溫遇出郭則閉門勿納。是歲四月五日,帝閱馬于黃龍莊,彥溫閉城拒帝,帝聞難遽還,遣問其故,彥溫曰:「但請相公入朝,此城不可入也。」帝止虞鄉以聞,明宗詔帝歸闕。遣藥彥稠將兵討彥溫,令生致之,面要鞫問。十一月收城,彥溫已死,明宗以彥稠不能生致彥溫,甚怒之。後數日,安重誨以帝失守,諷宰相論奏行法,明宗不悅。重誨又自論奏,明宗曰:「朕為小將校時,家徒衣食不足,賴此兒荷石灰、收馬糞存養,以至今貴為天子,而不能庇一兒!卿欲行朝典,朕未曉其義,卿等可速退,從他私第閑坐。」遂詔歸清化里第,不預朝請。帝尚懼重誨多方危陷,但日諷佛書陰禱而已。
       二年,安重誨得罪,帝即授左衞大將軍。未幾,復檢校太傅、同平章事、行京兆尹,充西京留守。三年,進位太尉,移鳳翔節度使。四年五月,封潞王。
       閔帝即位,加兼侍中。既而帝子重吉出刺亳州,女尼入宮,帝方憂不測。應順元年二月,移帝鎮太原,是時不降制書,唯以宣授而已。帝聞之,召賓佐將吏以謀之,皆曰:「主上年幼,未親庶事,軍國大政悉委朱弘昭等,王必無保全之理。」判官馬裔孫曰:「君命召,不俟駕行焉。諸君凶言,非令圖也。」是夜,帝令李專美草檄求援諸道,欲誅君側之罪。朝廷命王思同率師來討。三月十五日,外兵大集,九國志李彥琦傳:潞王守岐下,諸道將急攻其壘,彥琦時在圍中,罄家財以給軍用。十六日,大將督眾攻城,帝登城垂泣,諭于外曰:「我年未二十從先帝征伐,出生入死,金瘡滿身,樹立得社稷,軍士從我登陣者多矣。今朝廷信任賊臣,殘害骨肉,且我有何罪!」因慟哭,聞者哀之。時羽林都指揮使楊思權謂眾曰:「大相公,吾主也。」遂引軍自西門入,嚴衞都指揮使尹暉亦引軍自東門而入,外軍悉潰。十七日,率居民家財以賞軍士。是日,帝整眾而東。二十日,次長安,副留守劉遂雍以城降,率京兆居民家財犒軍。二十三日,次靈口,靈口,通鑑唐紀作零口,攷冊府元龜亦作靈口,今仍其舊。誅王思同。二十四日,次華州,收藥彥稠繫獄。二十五日,次閿鄉,王仲皐父子迎謁,命誅之。二十六日,次靈寶,河中節度使安彥威來降,待罪,宥之,遣歸鎮。陝州節度使康思立奉迎。二十七日,次陝州,案:歐陽史作己巳,次陝州,是書閔帝紀作丁卯,通鑑從是書。下令告諭京城。二十八日,康義誠軍前兵士相繼來降,義誠詣軍門請罪,帝宥之。駕下諸軍畢至,誅宣徽南院使孟漢瓊于路左。是夜,閔帝與帳下親騎百餘出玄武門而去。
       夏四月壬申,帝至蔣橋,文武百官立班奉迎,案通鑑:四月庚午朔,太后令內諸司至乾壕迎潞王。攷異引廢帝實錄作三月三十日。教旨以未拜梓宮,未可相見,俟會于至德宮,時六軍勳臣及節將內職已累表勸進。是日,帝入謁太后、太妃,至西宮,伏梓宮慟哭,宰相與百寮班見致拜,帝荅拜。馮道等上牋勸進,帝立謂羣臣曰:「予之此行,事非獲已,當俟主上歸闕,園陵禮終,退守藩服。諸公言遽及此,信無謂也。」衞州刺史王弘贄奏,閔帝以前月二十九日至州。癸酉,皇太后下令降閔帝為鄂王。案通鑑攷異引閔帝實錄:七日,廢帝為鄂王。廢帝實錄作癸酉,薛、歐二史從廢帝實錄。又太后令曰:「先皇帝誕膺天眷,光紹帝圖,明誠動于三靈,德澤被於四海,方期偃革,遽歎遺弓。自少主之承祧,為奸臣之擅命,猜忌骨肉,離間磐維,既輒易于藩垣,復驟興于兵甲。遂致輕離社稷,大撓軍民,萬世鴻基,將墜于地。皇長子潞王從珂,位居冢嗣,德茂沖年,乃武乃文,惟忠惟孝。前朝廓清多難,有戰伐之大功;纘紹丕圖,有夾輔之盛業。今以宗祧乏祀,園寢有期,須委親賢,俾居監撫,免萬機之壅滯,慰兆庶之推崇。可起今月四日知軍國事,權以書詔印施行。」是日,監國在至德宮,宰臣馮道等率百官班于宮門待罪,帝出于庭曰:「相公諸人何罪,請復位。」乃退。甲戌,太后令曰:「先皇帝櫛風沐雨,平定華夷,嗣洪業于艱難,致蒼生于富庶。鄂王嗣位,奸臣弄權,作福作威,不誠不信,離間骨肉,猜忌磐維。鄂王輕捨宗祧,不克負荷,洪基大寶,危若綴旒,須立長君,以紹丕搆。皇長子潞王從珂,日躋孝敬,天縱聰明,有神武之英姿,有寬仁之偉畧。先朝經綸草昧,廓靜寰區,辛勤有百戰之勞,忠貞纘一統之運,臣誠子道,冠古超今。而又克己化民,推心撫士,率土之謳歌有屬,上蒼之眷命攸臨。一日萬機,不可以暫曠;九州四海,不可以無歸。况因山有期,同軌斯至,永言嗣守,屬任元良,宜即皇帝位。」
       乙亥,監國赴西宮,柩前告奠即位。攝中書令李愚宣冊書曰:
       維應順元年歲次甲午,四月庚午朔,六日乙亥,文武百僚,特進、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太微宮使、弘文館大學士、上柱國、始平郡公、食邑二千五百戶臣馮道等九千五百九十三人上言:帝王興運,天地同符,河出圖而洛出書,雲從龍而風從虎。莫不恢張八表,覆育兆民,立大定之基,保無疆之祚。人謠再洽,天命顯歸,須登宸極之尊,以奉祖宗之祀。伏惟皇帝陛下,天資仁知,神助機權,奉莊宗于多難之時,從先帝于四征之際,凡當決勝,無不成功。洎正皇綱,每嚴師律,為國家之志大,守臣子之道全。自泣遺弓,常悲易月,欲期同軌,親赴因山。而自鄂王承祧,奸臣擅命,致神祇之乏饗,激朝野以歸心。使屈者伸,令否者泰,人情大順,天象至明。聚東井以呈祥,拱北辰而應運。由是文武百辟,岳牧羣賢,至于比屋之倫,盡祝當陽之位。今則承太后慈旨,守先朝遠圖,撫四海九州,享千齡萬祀。臣等不勝大願,謹上寶冊,禀太后令,奉皇帝踐祚。臣等誠慶誠忭,謹言。
       帝就殿之東楹受羣臣稱賀。
       先是,帝在鳳翔日,有瞽者張濛自言知術數,事太白山神,其神祠即元魏時崔浩廟也。時之否泰,人之休咎,濛告于神,即傳吉凶之言,帝親校房暠酷信之。一日,濛至府,聞帝語聲,駭然曰:「非人臣也。」暠詢其事,即傳神語曰:「三珠并一珠,驢馬沒人驅,歲月甲庚午,中興戊己土。」暠請解釋,曰:「神言予不知也。」長興四年五月,府廨諸門無故自動,人頗駭異。遣暠問濛,曰:「衙署小異勿怪,不出三日,當有恩命至。」是夜報至,封潞王。及帝移鎮河東,甚懼,問濛,濛曰:「王保無患。」王思同兵至,又詰之,濛曰:「王有天下,不能獨力,朝廷兵來迎王也。王若疑臣,臣惟一子,請王致之麾下,以質臣心。」帝乃以濛攝館驛巡官。至是,帝受冊,冊曰:「維應順元年歲次甲午,四月庚午朔。」帝回視房暠曰:「張濛神言甲庚午,不亦異乎!」帝令暠共術士解三珠一珠事,言:「三珠,三帝也;驢馬沒人驅,失位也。」帝即位之後,以濛為將作少監同正,仍賜金紫以酬之。帝初封潞王,言事者云:「潞字一足已入洛矣。」案:原本作一足已入潞矣,今據冊府元龜改正。又,帝在鳳翔日,有何叟者,年踰七十,暴卒,見陰官凴几告叟曰:「為我言于潞王,來年三月當為天子,二十三年。」叟既甦,懼不敢言。逾月復卒,陰官見而叱之曰:「安得違吾旨,不達其事,再放汝還。」退見廊廡下簿書,以問主者,曰:「朝代將易,此即昇降人爵之籍也。」及甦,詣帝親校劉延朗告之。帝召而問之,叟曰:「請質之,此言無徵,戮之可也。」後人云:「二十三,蓋帝之小字也。」又,石濠人胡杲通善天文,帝召問之,曰:「王貴不可言,若舉動,宜以乙未年。」及舉兵,又問之,杲通曰:「今歲蔀首,王者不宜建功立事,若俟來歲入朝,則福祚永遠矣。」其後皆騐。夫如是,則大寶之位必有冥數,可輕道哉!
       丙子,詔河南府率京城居民之財以助賞軍。丁丑,又詔預借居民五個月房課,不問士庶,一槩施行。帝素輕財好施,自岐下為諸軍推戴,告軍士曰:「候入洛,人賞百千。」至是,以府藏空匱,于是有配率之令,京城庶士自絕者相繼。己卯,衞州奏,此月九日鄂王薨。庚辰,以宰臣劉昫判三司。辛巳,邢州奏,磁州刺史宋令詢自經而卒。令詢,鄂王在藩時都押牙也,故至于是。甲申,案:甲申疑當作壬午,以下文有癸未也。帝以鄂王薨,行服于內園,羣臣奉慰。癸未,太后、太妃出宮中衣服器用以助賞軍。
       乙酉,帝服衮冕御明堂殿,文武百僚朝服就位,宣制改應順元年為清泰元年,大赦天下,常赦不原者咸赦除之。丁亥,以宣徽北院使郝瓊為宣徽南院使,權判樞密院;以前三司使王玫為宣徽北院使。以隨駕牙將宋審虔為皇城使,劉延朗為莊宅使。鳳翔節度判官韓昭裔為左諫議大夫,充端明殿學士;觀察判官馬裔孫為翰林學士;掌書記李專美為樞密院直學士。戊子,侍衞親軍都指揮使康義誠伏誅。是日,詔曰:樞密使朱弘昭、馮贇、宣徽南院使孟漢瓊、西京留守王思同、前邠州節度使藥彥稠,共相朋煽,妄舉干戈,互興離間之謀,幾構傾亡之禍,宜行顯戮,以快羣情,仍削奪官爵云。
       庚寅,鳳翔奏,西川孟知祥僭稱大蜀,年號明德。有司上言「皇帝以五月朔日御明堂殿受朝,三日夏至,祀皇地祇,前二日奏告獻祖室,不坐。比正旦冬至,是日有祀事,則次日受朝。今祀在五鼓前,質明行禮畢,御殿在旦後,請比例行之。」詔曰:「日出御殿,舉祀事無妨,宜依常年例。」史館奏:「凡書詔及處分公事,臣下奏議,望令近臣錄付當館。」詔端明殿學士韓昭裔、樞密直學士李專美錄送。辛卯,以左諫議大夫盧損為右散騎常侍。壬辰,詔賜禁軍及鳳翔城下歸明將校錢帛各有差。通鑑云:禁軍在鳳翔歸命者,自楊思權、尹暉等各賜二馬一駝、錢七十緡,下至軍人錢二十緡,其在京者各十緡。初,帝離岐山,諸軍皆望以不次之賞,及從至京師,不滿所望,相與謠曰:「去卻生菩薩,扶起一條鐵。」其無厭如此。案:通鑑作除去菩薩,扶立生鐵。胡三省注云:閔帝小字菩薩。丙申,葬明宗皇帝于徽陵。丁酉,奉神主于太廟。戊戌,山陵使、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馮道上表納政,不允。
       五月庚子朔,御文明殿受朝賀。乙巳,以左龍武指揮使安審琦為左右捧聖都指揮使,以右千牛上將軍符彥饒為左右嚴衛都指揮使。丙午,以端明殿學士韓昭裔為樞密使;以莊宅使劉延朗為樞密副使;以權知樞密事房暠為宣徽北院使;以成德軍節度使、大同彰國振武威塞等軍蕃漢馬步都部署、檢校太尉、兼中書令、駙馬都尉石敬瑭為北京留守、河東節度使,加檢校太師、兼中書令,都部署如故。汴州節度使、檢校太師、兼侍中、駙馬都尉趙延壽進封魯國公。
       戊申,中書門下奏,太常禮院狀,明宗以此月二十日祔廟,宰臣攝太尉行事。緣馮道在假,李愚十八日私忌,在致齋內,劉昫又奏判三司免祀事,五代會要:清泰元年,宰臣劉昫奏:「中書以近敕祠祭行事官致齋內,唯祀事得行,其餘悉斷。又,宰臣行事致齋內,不押班,不赴內殿起居,不知印。臣緣判三司公事,其祀事、國忌、行香,伏乞特免。」從之。詔禮官參酌。有司上言:「李愚私忌,在致齋內,諸私忌日,遇大朝會入閤宣召,皆赴朝參。今祔廟事大,忌日屬私,請比大朝會宣召例。」案:五代會要載此奏,下有「差李愚從事」五字,薛史刪去。從之。以陝州節度使康思立為邢州節度使,以同州節度使安重霸為西京留守,以羽林右第一軍都指揮使、春州刺史楊思權為邠州節度使。己酉,左監門衞將軍孔知鄴、右驍衞將軍華光裔並勒停見任。時差知鄴應州告廟,稱疾辭命,改差光裔,復稱馬墜傷足,故俱罷之。
       庚戌,以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馮道為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同州節度使;以天雄軍節度使范延光為樞密使,封齊國公;鄆州節度使李從曮為鳳翔節度使。辛亥,以嚴衞都指揮使尹暉為齊州防禦使。甲寅,以侍衞馬軍都指揮、順化軍節度使安從進為河陽節度使,典軍如故。太常卿盧文紀奏:「明宗一室,酌獻舞曲,請名雍熙之舞。」從之。丁巳,以皇子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重美為檢校司徒、守左衞上將軍。自是,諸道節度使、刺史、文武臣僚,相繼加檢校官,或階爵封邑,以帝登位覃慶也。戊午,以隴州防禦使相里金為陝州節度使。初,帝以檄書告藩鄰,唯金遣判官薛文遇往來計事,故以節鎮獎之。宣徽北院使、檢校工部尚書房暠加檢校司空,行左威衞大將軍,使如故。以樞密使、左諫議大夫韓昭裔為刑部尚書,使如故。
       己未,太白晝見。以樞密副使劉延朗為左領軍大將軍,職如故。庚申,左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李愚加特進,充太微宮使、弘文館大學士,餘如故。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集賢院大學士、判三司劉昫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監修國史、判三司。癸亥,秦州奏,西川孟知祥出軍迫陷成州。以宣徽南院使、右驍衞大將軍郝瓊為左驍衞上將軍,職如故。以前義州刺史張承祐為武勝軍留後。戊辰,以前右龍武統軍王景戡為右驍衞上將軍。
       六月庚午朔,改侍衞捧聖軍為彰聖,改嚴衞軍為甯衞。壬申,封吳岳成德公為靈應王,禮秩同五岳。帝初起,遣使祭岳以求祐,及登祚,故有是報。五代會要載中書門下奏:天寶十載正月,封吳山成德公,與沂山、會稽、醫巫閭同封。至德二載十二月,改吳山為岳,祠享官屬一同五岳。今國家以祈禱靈應,宜示殊禮,臣等商量,請加封為靈應王。從之。幽州節度使趙德鈞進封北平王,青州節度使房知溫進封東平王。癸酉,以前鄜州節度使索自通為右龍武統軍。甲戌,皇子左衞上將軍重美加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充鎮州節度使兼河南尹,判六軍諸衞事。丁丑,詔天下見禁罪人,委所在長吏躬親慮問,疾速疏決。庚辰,幸至德宮,因幸房知溫、安元信、范延光、索自通、李從敏第。壬午,以檢校太子太傅致仕王建立為檢校太尉、兼侍中、鄆州節度使,以前宋州節度使安元信為檢校太尉、兼侍中、潞州節度使。
       癸未,三司使劉昫奏:「天下戶民,自天成二年括定秋夏田稅,迨今八年。近者相次有百姓詣闕訴田不均,累行蠲放,漸失稅額,望差朝臣一槩檢視。」不報。甲申,帝為故皇子亳州刺史重吉、皇長女尼惠明大師幼澄舉哀行服,羣臣詣閤門奉慰。帝起兵之始,重吉、幼澄俱為閔帝所害。乙酉,以戶部侍郎韓彥惲為絳州刺史,以左武衞上將軍李肅為單州刺史。丙戌,襄州節度使趙在禮加同平章事。甲午,以武勝軍留後張承祐為華州節度使,以皇城使宋審虔為壽州節度使,充侍衞步軍都指揮使;以右衞上將軍劉仲殷為宋州節度使;以侍衞步軍都指揮使、壽州節度使皇甫遇為鄧州節度使;以前華州節度使華溫琪為太子太傅致仕。丁酉,左神武統軍周知裕卒,贈太傅。是月,京師大旱,熱甚,暍死者百餘人。
       秋七月庚子,太子少保致仕崔沂卒。癸卯,鳳翔進偽蜀孟知祥來書,稱「大蜀皇帝獻書于大唐皇帝」,且言「見迫羣情,以今年四月十二日即皇帝位」云,帝不答。以前武州刺史鄭琮為右衞上將軍。甲辰,幸龍門佛寺禱雨。乙巳,皇子故亳州團練使重吉贈太尉,仍于宋州置廟。丁未,鳳翔節度使李從曮封西平王。是日,宰臣李愚、劉昫因論公事,于政事堂相詬,辭甚鄙惡,帝令樞密副使劉延朗宣諭曰:「卿等輔弼之臣,不宜如是,今後不得更然。」辛亥,以太常卿盧文紀為中書侍郎、平章事。是日,中書門下三上章請立中宮,從之。丁巳,制立沛國夫人劉氏為皇后。庚申,太子少傅陳皐卒。乙丑,史官張昭遠以所撰莊宗朝列傳三十卷上之。
       八月庚午,詔蠲放長興四年十二月以前天下所欠殘稅。辛未,以前尚書左丞姚顗為中書侍郎、平章事。詔應曾受御署官逐攝同一任正官,依期限赴選。按徐無黨五代史注云:御署官,疑是廢帝初舉兵時所置之官,以其非吏部正授,故須有旨方得選。荊南奏,偽蜀孟知祥卒,其子昶嗣偽位。壬申,以尚書禮部侍郎鄭韜光為刑部侍郎,以前工部侍郎楊凝式為禮部侍郎。甲戌,以前金州防禦使婁繼英為右神武統軍,以右神武統軍高允貞為左神武統軍。乙亥,以翰林學士承旨、工部尚書、知制誥李懌為太常卿,以翰林學士、戶部侍郎、知制誥程遜為學士承旨。甲申,以兵部侍郎龍敏為吏部侍郎,以秘書監崔居儉為工部尚書。乙酉,以右武衞上將軍張繼祚為右衞上將軍;以右驍衞上將軍王景戡為右衞上將軍;以右領衞上將軍劉衞為左武衞上將軍;以右千牛上將軍王陟為右領軍上將軍。以司農卿兼通事舍人、判四方館事王景崇為鴻臚卿,依前通事舍人、判四方館。丁亥,右龍武統軍索自通卒。辛卯,禮部尚書致仕李光憲卒。甲午,以太子少傅盧質為太子少師。乙未,以前邢州節度使趙鳳為太子太保。詔:「文武百官差使,宜令依倫次,中書置簿,不得重叠。若當使者自緣有事,或不欲行者,注簿便當一使。自長興三年正月後已曾奉使者,便為簿首;已後差者,次第注之。」有司上言:「皇后受冊,內外命婦上牋無荅教。」從之。丙申,御文明殿冊皇后,命使攝太尉、宰臣盧文紀,使副攝司徒、右諫議大夫盧損詣皇后宮,行禮畢,恩賜有差。
       九月己亥,以久雨,分命朝臣禜都城門,告宗廟社稷。辛丑,夜有星如五㪷器,西南流,尾迹長數丈,屈曲如龍形。又眾星亂流,不可勝數。京師大雨,雹如彈丸。曹州刺史藥縱之卒。甲辰,以霖霪甚,詔都下諸獄委御史臺憲錄問,諸州縣差判官令錄親自錄問,畫時疏理。壬子,中書門下舉行長興三年敕,常年薦送舉人,州郡行鄉飲酒之時,帖太常草定儀注奏聞。甲寅,以前潞州節度使、檢校太尉、同平章事盧文進為安州節度使。己未,雲州奏,契丹寇境。
       冬十月辛未,有雉金色,止于中書政事堂。中書門下奏:「請以正月二十三日皇帝誕慶日為千春節。」從之。戊寅,宰臣李愚、劉昫罷相,以愚守左僕射,昫守右僕射。契丹寇雲、應州,詔河東節度使石敬瑭率兵屯代州。戊子,宰臣姚顗奏:「吏部三銓,近年併為一司,望令依舊分銓。」從之。辛卯,以左衞上將軍李宏元卒廢朝,贈司徒。癸巳,以禮部郎中、知制誥呂琦守本官,充樞密院直學士。
       十一月辛丑,以刑部侍郎鄭韜光為尚書右丞,以光祿少卿烏昭遠為少府監。秦州節度使張延朗奏,率師伐蜀。中書門下奏:「二十六日明宗忌,陛下初遇忌辰,不同常歲,請于忌辰前後各一日不坐朝。」從之。御史臺奏:「前任節度使、刺史、行軍副使,雖每日于便殿起居,每遇五日起居,亦合綴班。」從之。丙午,以前興州刺史馮暉配同州衙前安置。暉為興州刺史,屯乾渠,蜀人來侵,暉自屯所奔歸鳳翔,故有是責。丁未,詔振武、新州、河東西北邊經契丹蹂踐處,放免三年兩稅差配,時契丹初退故也。癸丑,以前華州節度使王萬榮為左驍衞上將軍致仕。甲寅,以振武節度使楊光遠充大同、彰國、振武、威塞等軍兵馬都虞候,以前右金吾大將軍穆延暉為右武衞上將軍。壬戌,以禮部侍郎楊凝式為戶部侍郎。甲子,以中書舍人盧導為禮部侍郎。
       十二月丁卯朔,詔修奉本朝諸帝陵寢。己巳,以北面馬軍都指揮使、易州刺史安叔千為安北都護、振武節度使,以齊州防禦使尹暉為彰國軍節度使。庚午,詔葬庶人從榮。有司上言:「依貞觀中庶人承乾,以公禮葬。」從之。乙亥,以秦州節度使張延朗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判三司;五代會要:二年三月,宰臣張延朗奏:「臣判三司公事,每日內殿祗候,其合綴前班押班,伏乞特免。」從之。以中書侍郎、平章事盧文紀為門下侍郎、平章事、監修國史,以中書侍郎、平章事姚顗兼集賢殿大學士;以前邠州節度使康福為秦州節度使。丙戌,夜有白氣,東西亘天。庚寅,幸龍門祈雪,自九月至是無雨雪故也。永樂大典卷一千七百七十四。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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