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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繁體版)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作者:北宋 · 薛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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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陳州項城人。唐末,隸名于忠武軍。秦宗權據蔡州,懸重賞以募之,建始自行間得補軍候。廣明中,黃巢陷長安,僖宗幸蜀。時梁祖為巢將,領眾攻襄、鄧,宗權遣小校鹿晏弘從監軍楊復光率師攻之,建亦預行。是歲,復光入援京師,明年破賊收京城。初,復光以忠武軍八千人立為八都,晏弘與建各一都校也。復光死,晏弘率八都迎扈行在,至山南,乃攻剽金、商諸郡縣,得兵數萬,進逼興元,節度使牛叢棄城而去,晏弘因自為留後,以建等為屬郡刺史,不令之任。俄而晏弘正授節旄,恐部下謀己,多行忍虐,繇是部眾離心。建與別將韓建友善,晏弘益猜二建,偽待之厚,引入卧內。二建懼,夜登城慰守陴者,因月下共謀所向,謂韓建曰:「僕射甘言厚德,是疑我也,禍難無日矣,早宜擇利而行。」韓曰:「善。」因率三千人趨行在,僖宗嘉之,賜與巨萬。分其兵為五都,仍以舊校主之,即晉暉、李師泰、張造與二建也,因號曰隨駕五都,田令孜皆錄為假子。及僖宗還宮,建等分典神策軍,皆遙領刺史。
       光啟初,從僖宗再幸興元,令孜懼逼,求為西川監軍,楊復恭代為觀軍容使。建等素為令孜所厚,復恭懼不附己,乃出五將為郡守,以建為壁州刺史。案通鑑:楊復恭出建為利州刺史。蜀檮杌作利州防禦使,與薛史異。天子還京,復恭以楊守亮鎮興元,尤畏建侵己,屢召之。建不安其郡,因招合溪洞豪猾,有眾八千,寇閬州,陷之,復攻利州,刺史王珙棄城而去。建播剽二郡,所至殺掠,守亮不能制。東川節度使顧彥朗,初于關輔破賊時與建相聞,每遣人勞問,分貨幣軍食以給之,故建不侵梓、遂。西川節度使陳敬瑄憂其膠固,謀于監軍田令孜,曰:「王八,吾子也,彼無他腸,作賊山南,實進退無歸故也。吾馳咫尺之書,可以坐置麾下。」即飛書招建。建大喜,遣使謂彥朗曰:「監軍阿父遣信見招,僕欲詣成都省阿父,因依陳太師得一大郡,是所願也。」即之梓州見彥朗,留家寄東川,選精甲三千之成都。行次鹿頭,或謂敬瑄曰:「建,今之劇賊,鴟視狼顧,專謀人國邑,儻其即至,公以何等處之?彼建雄心,終不居人之下,公如以將校遇之,是養虎自貽其患也。」案蜀檮杌:李义曰:「建今之姦雄,狼顧久矣,必不為人下,若為將校,亦非公之利。」通鑑亦作李义。敬瑄懼,乃遣人止建,遽脩城守。建怒,遂據漢州,領輕兵至成都,敬瑄讓之曰:「若何為者,而犯吾疆理?」建軍吏報曰「閬州司徒比寄東川,而軍容太師使者繼召,今復拒絕,何也?司徒不惜改轅而東,來此省太師,反為拒絕,慮顧梓州復相嫌間,謂我何心故也。使我來報,且欲寄食漢州,公勿復疑。」時光啟三年。居浹旬,建盡取東川之眾,設梯衝攻成都,三日不尅而退,復保漢州。月餘,大剽蜀土,進逼彭州,百道攻之,敬瑄出兵來援,建解圍,縱兵大掠,十一州皆罹其毒,民不聊生。
       建軍勢日盛,復攻成都,敬瑄患之,顧彥朗亦懼侵己。昭宗即位,彥朗表請雪建,擇大臣為蜀帥,移敬瑄他鎮,乃詔宰臣韋昭度鎮蜀,以代敬瑄。敬瑄不受代,天子怒,命顧彥朗、楊守亮討之,時昭度以建為牙內都校,董其部兵。案鑑戒錄云:昭度以部兵置行府。及王師無功,建謂昭度曰:「相公興數萬之眾,討賊未効,餉運交不相屬。近聞遷洛以來,藩鎮相噬,朝廷姑息不暇,與其勞師以事蠻方,不如從而赦之,且以兵威靖中原,是國之本也。相公盍歸朝覲,與主上畫之。」昭度持疑未決。一日,建陰令軍士于行府門外擒昭度親吏,臠而食之,建徐啟昭度曰:「蓋軍士乏食,以至于是耳!」昭度大懼,遂留符節與建,即日東還。纔出劒門,建即嚴兵守門,不納東師。
       月餘,建攻西川管內八州,所至響應,遂急攻成都,田令孜登城謂建曰:「老夫與八哥相厚,太師久以知聞,有何嫌恨,如是困我之甚耶!」建曰:「軍容父子之恩,心何敢忘,但天子付以兵柄,太師孤絕朝廷故也。苟太師悉心改圖,何福如之!」又曰:「吾欲與八哥軍中相款如何?」曰:「父子之義,何嫌也。」是夜,令孜攜蜀帥符印入建軍授建。建泣謝曰:「太師初心太過,致有今日相戾,既比推心,一切如舊。」翌日,敬瑄啟關迎建,以蜀帥讓之,建乃自稱留後,表陳其事。明年春,制授檢校太傅、成都尹、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管內觀察處置、雲南八國招撫等使,時龍紀元年也。移敬瑄于雅州安置,仍以其子為刺史。既行,建令人殺之于路,令孜仍舊監軍事。數月,或告令孜通鳳翔書問,下獄餓死。案蜀檮杌云:敬瑄廢處雅州,以其子為刺史。既行,建遣殺于三江,令孜仍監其軍,復以令孜陰附鳳翔,下獄餓死。
       建雄猜多機畧,意嘗難測,既有蜀土,復欲窺伺東川,又以彥朗婚姻之舊,未果行。會彥朗卒,弟彥暉代為梓帥,交情稍怠。李茂貞乘其有間,密搆彥暉,因與茂貞連盟,關征疆吏之間,與蜀人得失。大順末,建出師攻梓州,彥暉求援于鳳翔,李茂貞出師援之,建即圍解。自是秦、川交惡者累年。後建大起蜀軍,敗岐、梓之兵于利州,彥暉懼,乞和,請與岐人絕,許之。景福中,山南之師寇東川,彥暉求援于建,建出兵赴之,大敗興元之眾。洎軍旋,建乘虛掩襲梓州,擄彥暉,置于成都,遂兼有兩川,自此軍鋒益熾。天復初,李茂貞、韓全誨刼遷車駕在鳳翔,梁祖攻圍歷年。建外脩好于汴,指茂貞罪狀,又陰與茂貞間使往來,且言堅壁勿和,許以出師赴援,因分命諸軍攻取興元。比及梁祖解圍,茂貞山南諸州皆為建所有,自置守將。及茂貞垂翅,天子遷雒陽,建復攻茂貞之秦、隴等州,茂貞削弱不能守。或勸建因取鳳翔,建曰:「此言失策,吾所得已多,不俟復增岐下。茂貞雖常才,然名望宿素,與朱公力爭不足,守境有餘。韓生所謂入為扞蔽,出為席藉是也。適宜援而固之,為吾盾鹵耳。」及梁祖將謀強禪,建與諸藩同謀興復,乃令其將康宴率兵三萬會于鳳翔,數與汴將王重師戰,不利而還。趙匡凝之失荊、襄也,弟匡明以其帑奔蜀,建因得夔、峽、忠、萬等州。及梁祖開國,蜀人請建行劉備故事,建自帝于成都,冊府元龜卷二百二十三。改元永平。五年,改元通正。是年冬,改元天漢,又改元光天。在位十二年,年七十二。子衍嗣。冊府元龜卷二百一十九。
       衍,建之幼子也。建卒,衍襲偽位,改元乾德。六年十二月,改明年為咸康。秋九月,衍奉其母、徐妃同遊于青城山,駐于上清宮。時宮人皆衣道服,頂金蓮花冠,衣畫雲霞,望之若神仙,及侍宴,酒酣,皆免冠而退,則其髻髽然。又構怡神亭,以佞臣韓昭等為狎客,雜以婦人,以恣荒宴,或自旦至暮,繼之以燭。偽嘉王宗壽侍宴,因以社稷國政為言,言發涕流,至于再三。同宴佞臣潘在迎等並奏衍云:「嘉王好酒悲。」因翻恣諧謔,取笑而罷。自是忠正之臣結舌矣。永樂大典卷三千一百九十三。
       時中國多故,衍得以自安。唐莊宗平梁,遣使告捷于蜀,蜀人恟懼,致禮復命,稱「大蜀國主致書上大唐皇帝」,詞理稍抗,莊宗不能容,遣客省使李嚴報聘,且市宮中珍玩,蜀人皆禁而不出。衍既沖騃,軍國之政,咸委于人。有王宗弼者,為六軍使,總外任;宋光嗣者,為樞密使,總內任。洎嚴至蜀,光嗣等曲宴,因言中國近事,嚴亦引近事折之,語在嚴傳。光嗣等聞嚴辯對,畏而奇之。及嚴使還,奏莊宗曰:「王衍騃童耳,宗弼等總其兵柄,但益家財,不卹民事,君臣上下唯務窮奢。其舊勳故老,棄而不任,蠻蜑之人,痛深瘡痏。以臣料之,大兵一臨,望風瓦解。」莊宗深然之,遂蒐兵括馬,有平蜀之志。唐師未起時,偽東川節度使宋承葆獻計于衍云:「唐國兵強,不早為謀,後將焉救。請于嘉州沿江造戰艦五百艘,募水軍五千,自江下峽;臣以東師出襄、鄧,水陸俱進,東北沿邊嚴兵據險。南師出江陵,利則進取,否則退保峽口。又選三蜀驍壯三萬,急攻岐、雍,東據河、潼,北招契丹,啗以美利,見可則進,否則據散關以固吾圉,事縱不捷,亦攻敵人之心矣。」衍不從。
       唐同光三年九月十日,莊宗下制伐蜀,命興聖宮使魏王繼岌為都統,樞密使郭崇韜為行營都招討。其月十八日,魏王統闕下諸軍發洛陽。十一月二十一日,魏王至德陽,衍報云:「比與將校謀歸國,偽樞密使宋光嗣、景潤澄,南北院宣徽使李周輅、歐陽晃等四人異謀熒惑,臣各已處斬,今送納首級。」案蜀檮杌:皇太子開崇賢府,募兵以拒唐師。是日,衍上表曰:「臣衍先人建,久在坤維,受先朝寵澤,一開土宇,將四十年。頃以梁孽興災,洪圖板蕩,不可助逆,遂乃從權,勉徇眾情,止王三蜀,固非獲已,未有所歸。臣輙紹鎡基,且安生聚。臣衍誠惶誠恐,伏惟皇帝陛下,嗣堯、舜之業,陳湯、武之師,廓定寰區,削平凶逆,梯航垂集,文軌渾同。臣方議改圖,便期納款,遽聞王師致討,實抱驚危。今則將千里之封疆,盡為王土;冀萬家之臣妾,皆沐皇恩。必當輿櫬乞降,負荊請命。伏惟皇帝陛下,迴照臨之造,施覆幬之仁,別示哀矜,以安反側。儻墳塋而獲祀,實存沒以知歸,臣無任望恩虔禱之至。己酉年十一月日,臣王衍上表。」其月二十七日,魏王至成都北五里昇仙橋,偽百官班于橋下,衍乘行輿至,素衣白馬,牽羊,草索係首,面縛銜璧,輿櫬而後。魏王下馬受其璧,崇韜釋其縛,及燔其櫬,衍率偽百官東北舞蹈謝恩。禮畢,拜,魏王、崇韜、李嚴皆答拜。二十八日,王師入成都。自起師至入蜀城,凡七十五日。永樂大典六千八百四十九。 案:以下原本殘闕。據歐陽史云:同光四年,衍行至秦川驛,莊宗用伶人景進計,遣宦者向延嗣誅其族。天成二年,封衍順正公,以諸侯葬。 五代史補:王建在許下時,尤不逞,嘗坐事遭徒,但無杖痕爾。及據蜀,得馬涓為從事,涓好詆訐,建恐為所譏,因問曰:「竊聞外議,以吾曾遭徒刑,有之乎?」涓對曰:「有之。」建恃無杖痕,且對眾,因袒背以示涓曰:「請足下試看,有遭杖責而肌肉如是耶!」涓知其詐,乃撫背而歎曰:「大奇,當時何處得此好膏藥來。」賓佐皆失色,而涓晏然。 王建之僭號也,惟翰林學士最承恩顧,侍臣或諫其禮過,建曰:「蓋汝輩未之見也。且吾在神策軍時,主內門魚鑰,見唐朝諸帝待翰林學士,雖交友不若也。今我恩顧,比當時才有百分之一爾,何謂之過當耶!」論者多之。 杜光庭,長安人。應九經舉不第。時長安有潘尊師者,道術甚高,僖宗所重,光庭素所希慕,數遊其門。當僖宗之幸蜀也,觀蜀中道門牢落,思得名士以主張之。駕回,詔潘尊師使于兩街,求其可者,尊師奏曰:「臣觀兩街之眾,道聽塗說,一時之俊即有之,至于掌教之士,恐未合應聖旨。臣于科場中識九經杜光庭,其人性簡而氣清,量寬而識遠,且困于風塵,思欲脫屣名利久矣,以臣愚思之,非光庭不可。」僖宗召而問之,一見大悅,遂令披戴,仍賜紫衣,號曰廣成先生,即日馳驛遣之。及王建據蜀,待之愈厚,又號為天師。光庭嘗以道德二經注者雖多,皆未能演暢其旨,因著廣成義八十卷,他術稱是,識者多之。
       孟知祥,字保裔,邢州龍岡人也。祖察,父道,世為郡校。伯父方立,終于邢洺節度使,從父遷,位至澤潞節度使。知祥在後唐莊宗同光三年,授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冊府元龜卷二百一十九。天成中,安重誨專權用事,以知祥莊宗舊識,方據大藩,慮久而難制,潛欲圖之。是時,客省使李嚴以嘗使于蜀,洞知其利病,因獻謀于重誨,請以己為西川監軍,庶效方畧,以制知祥,朝廷可之。及嚴至蜀,知祥延接甚至,徐謂嚴曰:「都監前因奉使,請兵伐蜀,遂使東、西兩川俱至破滅,川中之人,其怨已深。今既復來,人情大駭,固奉為不暇也。」案:此句疑有舛誤。即遣人拽下階,斬于階前。案歐陽史云:李嚴至境上,遣人持書候知祥,知祥盛兵見之,冀嚴懼而不來,嚴聞之自若。天成二年正月,嚴至成都,知祥置酒召嚴,因責嚴曰:「今諸方鎮已罷監軍,公何得來?」鑑誡錄云:李嚴于天成初復來監護,孟祖加之禮分,從容數其五罪,命劍斬之。與薛史異。其後朝廷每除劔南牧守,皆令提兵而往,或千或百,分守郡城。時董璋作鎮東川已數年矣,亦有雄據之意。會朝廷以夏魯奇鎮遂州,李仁矩鎮閬州,皆領兵數千人赴鎮,復授以密旨,令制禦兩川。董璋覺之,乃與知祥通好,結為婚家,以固輔車之勢。知祥慮唐軍驟至,與遂、閬兵合,則勢不可支吾,遂與璋協謀,令璋以本部軍先取閬州,知祥遣大將軍李仁罕、趙廷隱率軍圍遂州。長興元年冬,唐軍伐蜀,至劔門。二年,以遂、閬既陷,又粮運不接,乃班師。三年,知祥又破董璋,乃自領東、西兩川節度使。冊府元龜卷二百二十七。應順元年,以劔南東西川節度使、蜀王稱帝于蜀,改元明德。七月卒,年六十一。冊府元龜卷二百一十九。 案薛史孟知祥傳,永樂大典原闕,今采冊府元龜僭偽部以存梗概。
       昶,知祥之第三子也。案宋朝事實云:昶,初名仁贊。揮麈餘話云:昶,字保元。母李氏,本莊宗之嬪御,以賜知祥。唐天祐十六年,歲在己卯,十一月十四日,生昶于太原。案花蕊夫人宮詞云:「法雲寺裏中元節,又是官家降誕辰。」是昶以七月十五為生辰也,與薛史異。及知祥鎮蜀,昶與其母從知祥妻瓊華長公主同入于蜀。知祥僭號,偽冊為皇太子。知祥卒,遂襲其偽位,時年十六,尚稱明德元年。及偽明德四年冬,偽詔改明年為廣政元年,是歲即晉天福三年也。偽廣政十三年,偽上尊號為睿文英武仁聖明孝皇帝。皇朝乾德三年春,王師平蜀,詔昶舉族赴闕,賜甲第于京師,迨其臣下賜賫甚厚,尋冊封楚王。是歲秋,卒于東京,時年四十七。事具皇家日曆。自知祥同光二年丙戌歲入蜀,父子相繼,凡四十年而亡。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一百六十一。 五代史補:孟知祥之入蜀也,視其險固,陰有割據之志。洎抵成都,值晚,且憩于郊外。有推小車子過者,其物皆以布袋盛之,知祥問曰:「汝力能勝幾袋?」推者曰:「極力不過兩袋。」知祥惡之,後果兩代而亡。 知祥與董璋有隙,舉兵討之。璋素勇悍,聞知祥之來也,以為送死,諸將兩端,李鎬為知祥判官,深憂之。及將戰,知祥欲示閑暇,自寫一書以遺董璋。無何,舉筆輒誤書「董」為「重」字,不悅久之。鎬在側大喜,且引諸將賀于馬前,知祥不測,曰:「事未可測,何賀耶!」鎬曰:「其『董』字『艸』下施『重』,今大王去『艸』書『重』,是『董』已無頭,此必勝之兆也。」于是三軍欣然,一戰而董璋敗。
       史臣曰:昔張孟陽為劔閣銘云:「惟蜀之門,作固作鎮,世濁則逆,道清斯順。」是知自古坤維之地,遇亂代則閉之而不通,逢興運則取之如俯拾。然唐氏之入蜀也,兵力雖勝,帝道猶昏,故數年間得之復失。及皇上之平蜀也,煦之以堯日,和之以舜風,故比戶之民,悅而從化。且夫王衍之遭季世也,則赤族于秦川;孟昶之遇明代也,則受封于楚甸。雖俱為亡國之主,何幸與不幸相去之遠也。永樂大典卷一萬三千一百六十一。

本书目录

卷一 梁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二 梁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三 梁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四 梁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五 梁書五 太祖紀第五
卷六 梁書六 太祖紀第六
卷七 梁書七 太祖紀第七
卷八 梁書八 末帝紀上
卷九 梁書九 末帝紀中
卷十 梁書十 末帝紀下
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十三 梁書十三 列傳第三
卷十四 梁書十四 列傳第四
卷十五 梁書十五 列傳第五
卷十六 梁書十六 列傳第六
卷十七 梁書十七 列傳第七
卷十八 梁書十八 列傳第八
卷十九 梁書十九 列傳第九
卷二十 梁書二十 列傳第十
卷二十一 梁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二 梁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卷二十三 梁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四 梁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四
卷二十五 唐書一 武皇紀上
卷二十六 唐書二 武皇紀下
卷二十七 唐書三 莊宗紀第一
卷二十八 唐書四 莊宗紀第二
卷二十九 唐書五 莊宗紀第三
卷三十 唐書六 莊宗紀第四
卷三十一 唐書七 莊宗紀第五
卷三十二 唐書八 莊宗紀第六
卷三十三 唐書九 莊宗紀第七
卷三十四 唐書十 莊宗紀第八
卷三十五 唐書十一 明宗紀第一
卷三十六 唐書十二 明宗紀第二
卷三十七 唐書十三 明宗紀第三
卷三十八 唐書十四 明宗紀第四
卷三十九 唐書十五 明宗紀第五
卷四十 唐書十六 明宗紀第六
卷四十一 唐書十七 明宗紀第七
卷四十二 唐書十八 明宗紀第八
卷四十三 唐書十九 明宗紀第九
卷四十四 唐書二十 明宗紀第十
卷四十五 唐書二十一 閔帝紀
卷四十六 唐書二十二 末帝紀上
卷四十七 唐書二十三 末帝紀中
卷四十八 唐書二十四 末帝紀下
卷四十九 唐書二十五 后妃列傳第一
卷五十 唐書二十六 宗室列傳第二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 宗室列傳第三
卷五十二 唐書二十八 列傳第四
卷五十三 唐書二十九 列傳第五
卷五十四 唐書三十 列傳第六
卷五十五 唐書三十一 列傳第七
卷五十六 唐書三十二 列傳第八
卷五十七 唐書三十三 列傳第九
卷五十八 唐書三十四 列傳第十
卷五十九 唐書三十五 列傳第十一
卷六十 唐書三十六 列傳第十二
卷六十一 唐書三十七 列傳第十三
卷六十二 唐書三十八 列傳第十四
卷六十三 唐書三十九 列傳第十五
卷六十四 唐書四十 列傳第十六
卷六十五 唐書四十一 列傳第十七
卷六十六 唐書四十二 列傳第十八
卷六十七 唐書四十三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八 唐書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
卷六十九 唐書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七十 唐書四十六 列傳第二十二
卷七十一 唐書四十七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七十二 唐書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四
卷七十三 唐書四十九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七十四 唐書五十 列傳第二十六
卷七十五 晉書一 高祖紀第一
卷七十六 晉書二 高祖紀第二
卷七十七 晉書三 高祖紀第三
卷七十八 晉書四 高祖紀第四
卷七十九 晉書五 高祖紀第五
卷八十 晉書六 高祖紀第六
卷八十一 晉書七 少帝紀第一
卷八十二 晉書八 少帝紀第二
卷八十三 晉書九 少帝紀第三
卷八十四 晉書十 少帝紀第四
卷八十五 晉書十一 少帝紀第五
卷八十六 晉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八十七 晉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八十八 晉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八十九 晉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九十 晉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九十一 晉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九十二 晉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九十三 晉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九十四 晉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九十五 晉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九十六 晉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九十七 晉書二十三 列傳第十二
卷九十八 晉書二十四 列傳第十三
卷九十九 漢書一 高祖紀上
卷一百 漢書二 高祖紀下
卷一百0一 漢書三 隱帝紀上
卷一百0二 漢書四 隱帝紀中
卷一百0三 漢書五 隱帝紀下
卷一百0四 漢書六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0五 漢書七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0六 漢書八 列傳第三
卷一百0七 漢書九 列傳第四
卷一百0八 漢書十 列傳第五
卷一百0九 漢書十一 列傳第六
卷一百一十 周書一 太祖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卷一百三十一 周書二十二 列傳第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 世襲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三 世襲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四 僭偽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五 僭偽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六 僭偽列傳第三
卷一百三十七 外國列傳第一
卷一百三十八 外國列傳第二
卷一百三十九 志一 天文志
卷一百四十 志二 歷志
卷一百四十一 志三 五行志
卷一百四十二 志四 禮志上
卷一百四十三 志五 禮志下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卷一百四十五 志七 樂志下
卷一百四十六 志八 食貨志
卷一百四十七 志九 刑法志
卷一百四十八 志十 選舉志
卷一百四十九 志十一 職官志
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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